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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歲的魏梅兵在浙江紹興輕紡城以電動三輪車拉貨為生,幾天前跳河救起一名落水的中年女子,還婉拒對方給的感謝費。 但回家後,他發現手機在救人時進了水,沒法再用,只能花190元買了個新的。 然後,他聯絡當地媒體,希望找到被救的女子,“報銷”換手機的錢。 “救人是小事,不用給錢,但手機壞了,如果她看到新聞,最好給我‘報銷’一下。“4月9日,魏梅兵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再三表示自己不是趁機敲詐,“壞了的手機是花200來塊買的,新買的手機190元,只要給我190元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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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楊豫新

    事件簡述:60魏大爺靠用電動三輪車拉貨為生。幾天前她遇到一個落水女子,大爺毫不猶豫地將女子救起。被救助者想給大爺200元錢作為感謝費,但是被大爺委婉拒絕。

    本來事情到此也算結束,大爺救人好事一樁,然而大爺回家之後發現自己在救人的時候,沒有注意到手機進水無法使用。於是他又花了190元錢重新買了一部新手機。

    值得一提的是,大爺在已經在當地打工20年,月收入在三四千元。

    如風觀點:大爺救人沒有索取任何費用,手機因救人而損壞,被救助者確實該補償。

    首先,在大爺不知道自己手機損壞的時候,被救助者主動提出給大爺200元感謝費,但被大爺拒絕,說明大爺確實心善,沒有貪圖這筆感謝費。

    【筆者這裡不得不說,如果真如大爺所言,被救助者開的賓士車,大爺救人只給了200元,還真是不大方,那可是一條人命,這點感謝費可能象徵意義比較大吧。】

    大爺在回家之後發現手機損壞,新買的手機只用了190元,大爺也只向對方索取190元,說明大爺不貪財,是個有原則的人。

    【手機用這麼便宜的,看來大爺是一個非常節儉的人,或許這也是為什麼大爺要索取這筆購機款。】

    有人可能會說,大爺月收入三四千,一部手機才190元,求助媒體讓對方“報銷”這筆費用似乎有些興師動眾。

    對於這種觀點筆者並不贊同,無論大爺收入再高,手機的損失也是因為救人導致的。於情於理來說,都大爺都有權利索要。

    最近幾日看到好幾次大爺救人的英雄事蹟,但不同的救人者卻受到了不同待遇。所以,大爺的事蹟更應該被公開,被宣揚,這是對好人的最好回報!

    結束語:希望被救助者能夠早日聯絡魏大爺,將這筆購機費補償給大爺。畢竟這點錢雖然不多,但是意義卻很不同!

  • 2 # 三句不離法的懷埠

    這個老頭估計是腦子壞掉了

    你救人的時候幹嘛了?你知不知道,現在別說下水救人,你一個老頭,躺在馬路上,只要有人扶,就能進賬個幾千上萬的!還有個老頭,你聽說沒有?在電梯裡吸菸,別人說了幾句,氣死了,他子女都能索賠十幾萬!!

    這都什麼年代了?你還敢下水救人?

    萬一對方說是你把她推下去的怎麼辦?

    算你運氣好,對方還要給你感謝費!那還不好好算算賬:誤工費、受涼之後恢復元氣的營養費,老胳膊老腿加速老化的預期治療費,怎麼不要呢?

    現在一個手機,190塊錢,你開口了,早幹嘛去了!你平時不看報紙麼?那些老頭老太太撈錢的思路你咋一點沒學會呢!

    沒事別學那個知名蹬三輪的白方禮老頭

    白老頭74歲的決定做一件大事,那就是靠自己蹬三輪的收入幫助貧困的孩子實現上學的夢想。這一蹬就是十多年,直到他92歲逝世。

    但是他得到什麼了?他活著的時候,那麼累,那麼苦,他感動中國了麼?沒有!!!

    白方禮去世3年後,他才終於“感動中國”!!

    所以,作為一個同樣以三輪為生的老頭,你千萬別學白方禮。

    世態炎涼啊!

  • 3 # 正經的八哥

    老漢以騎三輪車拉貨為生,說明他的生活拮据,在他救下落水女子後,婉拒了對方的感謝費,反映出老漢做好事不留名、不求回報的珍貴品質;老漢回家後發現救人時手機進了水,於是花了190塊錢買了個新手機。老人找到當地媒體,希望找到落水女子,以“報銷”換手機的錢,這是合情合理的,也是理所應當的。

    合情合理之處在於老漢不能因為一次見義勇為的行為,讓自己本不富裕的生活更加艱難,可能190塊錢在很多人看來很少,但對老漢來說,190塊錢可能是他騎三輪車拉貨好幾天的報酬、可能就是他一個星期的開銷;理所應當之處在於不能讓老實人吃虧、也不能讓做好事的人吃虧,不能因為做好事,要自己掏腰包。

  • 4 # 夜雨如書

    事件回顧:

    60歲的魏梅兵在浙江紹興輕紡城以電動三輪車拉貨為生,每月收入並不高。3月29日上午,他在拉貨時聽到有人喊救命,於是跳河救起一名落水的中年女子,還婉拒對方給的200元感謝費。回家後,魏梅兵才發現手機在救人時進了水,沒法再用,只好花190元又買了個新的。隨後,他聯絡當地媒體,希望找到被救女子,“報銷”換手機的錢。(來源:澎湃新聞)

    另外我也有一個疑問,額,這個,話說被救者200元感謝費是怎麼拿得出手的……

    而且也沒有留下救命恩人的聯絡方式,這種做法好像不太妥吧。

    “救人是小事,不用給錢,但手機壞了,如果她看到新聞,最好給我‘報銷’一下。”

    4月9日,魏梅兵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再三表示自己不是趁機敲詐,“壞了的手機是花200來塊買的,新買的手機190元,只要給我190元夠了。”

    我想大多數人都會舉雙手贊成這種淳樸善良合情合理的要求。

    我從魏梅兵身上看到了很多美好的東西,很多被現代人忽略的美好。

    不要200元的酬謝,是因為他打心底裡認為救人是天經地義的。希望對方報銷190元的手機錢,是因為他認理兒,而且是在考慮了對方的經濟條件能承受之後才提出的合理要求。甚至他為對方現在也沒聯絡到自己都找好了善意的理由——對方可能沒看到新聞。

    我倒是真誠的希望被救者能夠快點聯絡魏梅兵老人,知恩圖報是做人根本。雖然老人家都不一定圖什麼回報,但你們對救命恩人的態度卻十分重要。我也希望你們是沒有看到新聞,如果看到新聞請第一時間聯絡魏梅兵老人吧。

    我們這個社會太需要見義勇為的正能量了,正義的善良的品格和行為就應該受到更多的讚譽和褒獎。不僅僅是精神上的,還要有物質上的。

  • 5 # 農村大學生

    多麼樸實,多麼可愛,多麼善良,多麼勇敢的老人啊!

    事件回顧

    1、2018年3月29日上午,60歲的魏梅兵在拉貨時聽到有人喊救命,毫不猶豫的下水救起一名落水的中年女子。被救者想要給魏梅兵200元作為感謝費,但是魏梅兵拒絕了。

    2、魏梅兵回到家後,才發現手機在救人的時候進了水,已經不能用了,只得花190元又買了個新手機。之後,他聯絡當地媒體,希望找到被救女子,讓被救女子“報銷”買新手機的錢。

    3、值得一提的是,其實魏梅兵並不富裕,他在已經在當地打工20年,月收入只有三四千元。

    我的看法

    魏梅兵救人不要感謝費是施恩不圖報,手機壞了希望被救者“報銷”手機費是合理的請求。畢竟魏梅兵是因為救人才導致手機進水壞掉的,找被救者“報銷”合情合理。

    有人認為魏梅兵是貪心,訛詐,我堅決反對這種看法,如果魏梅兵貪心就會在剛剛救人後找被救者要報償,也不會拒絕被救者的感謝費。魏梅兵之所以說做出這看似矛盾的行為,只是因為他是一個樸實並且有原則的好人。

    對於被救者,我希望她可以常懷感恩之心,並且早點將魏梅兵的手機費“報銷”掉。

    網友觀點
  • 6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六十多歲老漢跳水救人,實乃善舉,如果收了感謝費,其義舉可能遜色,變成貪財了。

    按理說,被救之人在表示感謝被婉拒之後,應該記下老人的名字,住址,手機號等,如有機會,對其救命之恩表示感謝等,最其碼可以暖暖一個英雄老漢的心。

    當老漢發現手機因為救人下水,手機壞了的時候,因為他就是一個蹬三輪的,收入本來每天就是一百二百的。那該是多麼心疼呀!但因為業務需要,就又花了一百九十買了一個個新的。這對一個收入不高的老漢來說,應該是不小的開支了。

    對於這個老人來說,救人可以不要錢,因為那是應該出手相救的。但因為救人壞了東西,找她賠償是理所應當的。於是就報了媒體,想找到自己救的那個婦女,報銷被損壞的手機錢。

    老人救人不圖回報,這是義舉,但因為救人壞了手機想要索賠,這個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的,畢竟這是老人一兩天的血漢錢呀,我想被救婦女得知這個訊息後,一定會知恩相報,給老人一個公正的回報。

  • 7 # 領跑體育

    見義勇為救起落水女子,手機進水找對方報銷190塊錢的手機費,這是理所應當,別讓做好事的人感到寒心

    事件回顧:

    前不久,浙江紹興60歲的魏梅兵同志救了一名落水女子,魏大爺是靠跑三輪拉貨為生,可以說生活過得很拮据。救起女子後魏大爺拒絕了酬謝費,不過回到家後發現自己的手機在救人的時候進水沒法使用了,於是自己花錢買了一個190塊的老年機。

    魏大爺拒絕感謝費,事後找對方報銷買手機的費用完全是合情合理,而且魏大爺已經明確說了自己手機就花了190塊錢,多的不用給,足以見得魏大爺是一個很直爽、很實在的人。

    不能讓做好事的人感到寒心:這樣救人的案例我們看到過很多,有的人見義勇為救了別人搭進自己的生命,但是當事人一分錢不給人家,甚至還著急和自己的救命恩人撇清關係,這樣的大有人在。

    魏大爺的做法彰顯了他自己崇高品質,救人歸救人,但是在救人過程中自己的財產損失一定是要由對方承擔的,哪怕是法律沒規定,出於道德這都是理所應當的,更何況只是190塊錢,如果別人想多要錢,大可以拿了感謝費再說自己買了一個幾千塊的手機,讓對方承擔更多的經濟賠償,顯然魏大爺不是這樣的人。

    結論:這190塊錢理應給魏梅兵報銷!

  • 8 # 廖彩琳律師

    於情於法老人要求報銷都非常正當,責怪老人完全是道德綁架

    看見問答,很奇怪的是,面對如此的救人行為,為什麼還有人一本正經的責怪老人反覆無常,索要費用?

    說這話的人,想下你自己,有勇氣跳河救人嗎,我估計你平時老人倒地上你都不敢扶一下。

    說正事,無可厚非,老人這樣的行為絕對屬於“見義勇為”。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於見義勇為過程中所遭受的損失是可以要求受益人進行補償的。

    老人是因為救人才導致的手機進水,而且僅僅只要求報銷手機,並沒有做其他行為,難道這不是很正當嗎?

    60歲電動三輪車,拒絕感謝費,尋找救人者僅僅報銷手機,這隻能凸現一個並不富裕的人卻依然堅守善良

    在我們的社會中,很多人不做好事都會歸結成一個理由,那就是我自己都過成這樣,我還怎麼顧及別人。

    第一,60歲的年齡,不是年輕小夥子,老人毅然決然跳河救人值得傾佩

    老人救人,僅僅是因為看見有人落水,就下去救人,這樣的無私行為難道不值得傾佩。

    第二,拒絕感謝費,說明救人目的單純,60歲還拉貨,用著190手機,說明老人家境很一般

    如果老人真的如回答中,不少人說的陰暗,別人完全可以直接收感謝費,之所以他要求報銷手機,是後期才發現手機有問題。

    因此才要求報銷,很多人大言不慚認為沒必要這樣做。

    卻不想下,你家裡什麼經濟狀況,別人什麼經濟狀況,60歲很多人都退休了,老人還在拉貨,很多人都用的智慧手機了,老人用的是老人機。

    希望被救人者站出來,不是為了賠手機,而是幫助老人申請認定“見義勇為”獎金

    對於這樣的行為,浙江是設定的有“見義勇為”獎項的。

    這樣老人不僅僅可以獲取到相關榮譽,還可以有相關的政府福利政策,獎金等。

    因此,筆者希望被救人者可以站出來,幫助老人獲取到這個獎項。

    最後,我知道很多人總期盼英雄完美,奈何人活在當下總是有需求,我相信老人也希望自己退休在家休息,也希望開車轉悠,而不是還在拉貨,也希望自己不糾結這個190元的手機,可以很豪爽的直接買個蘋果手機。

    但是這是他能夠決定的嗎?他如此善良,卻作為一個好人過著這樣的生活,還被人苛責救人不夠完美。鍵盤俠們,你們去實現世界和平吧。

  • 9 # 時尚女人愛吐槽

    這位老人是個正直的老人,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救人不要錢,手機壞了需要補償我

    事件經過

    60歲的魏梅兵是湖北人,在紹興打工、工作了20年,月收入約三四千元。3月29日上午,他工作時聽到不遠處河邊有人喊救命,趕緊跑過去,發現一名女子在水中掙扎。 “河有兩三米深,河底有淤泥,她丈夫在岸邊脫衣服,準備跳河救人,我看情況緊急,衣服都沒脫就跳了下去,把她拖上岸。“魏梅兵說,由於魏老漢水性好,從下水到把人救上岸只花了約兩三分鐘,很順利。

    上岸後,夫妻倆為了感謝,拿出200元塞給魏師傅。魏師傅拒絕了,他認為是小事情,就算幫個忙。 見他執意不收,被救女子與丈夫沒再堅持,便離開了,互相沒留聯絡方式。

    回家換衣服時,魏師傅發現,自己的手機進水已經黑屏,無法開機,拿去維修,被告知修不好了,只能花190元買了個新的。

    先為魏師傅點贊,救人不為酬勞,這是見義勇為,真心救人,這樣的好人我們不會吝惜讚美的。

    至於魏師傅要求報銷手機費,一樣要點贊,手機確實因為救人壞的,獲益者當然要出這筆錢,魏師傅當初沒要酬勞是因為他覺得救人是應該的,他不需要酬勞,現在他找被救者報銷手機費也是應該的,合情合理。

    魏師傅這種性格一般都是十分耿直的,一是一,二是二,說一不二,我不佔便宜,為這事讓我吃虧確實也不合適,魏老漢做的沒毛病,支援。

  • 10 # 東言頻道

    老人這個要求非常合理,也於法有據,被救的人應該給老人補償一個手機,190元,老人也非常厚道。

    第二個優秀品質是謝絕酬謝,救人於危難,不是為了報酬,這也是俠義之為,謝絕報酬更顯男人本色,這點也絕不是誇張的溢美之辭,而是應該得的中肯評價。

    其實,他完全可以收下報酬,這也是對救人者救人一命的感謝,也是心意,可以收下,但目前似乎有兩個道德綁架,第一要做好事不留名,第二要救人不收報酬,這是不對的。

    被救之人,如果給老人買一個2000元左右的手機,這就是江湖上的一段佳話。

  • 11 # 時光大超人

    如果你二三十歲,你說跳下去救人可能就跳了,可是魏大爺已經六十多歲了,六十多歲的人身體也並不是那麼健壯了。這更加說明了魏大爺的善良與勇敢。說實話,如果是你,你敢跳嗎?不見得吧。

    看看魏大爺的生活吧。以騎三輪車拉貨為生。年逾六十,每一分錢掙的都是辛苦錢。一分錢都是自己一腳一腳蹬出來的。什麼感受只有自己知道。

    魏大爺在救人的時候拒絕了他們的感謝費,完完全全的體現出了他的淳樸與善良正直。我們救人不是為了錢。可是在回到家裡發現手機壞了,大爺發現手機壞了,花190塊錢買了一個,想要被救夫妻給他190塊錢,過分嗎?一分也沒多要。大爺依舊是那麼淳樸。

    可能你們的生活很優越你們感受不到,我的父母生活也不是那麼優越,也是掙的辛苦錢,老闆還經常壓榨這些勞動者,不發工資也是常有的,所以我可以感同身受。真的是一百塊錢都捨不得花的。而且,大爺也說了,沒有就算了,也看出了大爺生活的不易與大爺的善良。大爺真的是真善美的集合。中華民族的優良品德在大爺的身上完美的體現了出來。如果你能感同身受,你會理解到大爺的。

    也希望那對夫妻可以給大爺賠一下,畢竟是大爺救了你們,而且大爺也並沒有要什麼額外的補償,況且,你們開的是賓士,這二百塊錢也不困難。再者,當初你們連個聯絡方式都沒給大爺,也挺不大好的,知恩圖報吧,但是你們也想要給大爺感謝費的,所以也是善良的。所以不必苛責誰。

  • 12 # 情感公寓

    60歲的魏大爺在浙江紹興輕紡城以電動三輪車拉貨為生,每月收入並不高,3月29日上午,他在拉貨時聽到有人喊救命,於是毫不猶豫跳下水救起一位跳水女子。之後病謝絕了對方200塊錢的感謝費。回家後,發現自己的手機進水不能在用,於是就花了190遠買了一個新手機。隨後他聯絡當地媒體,希望救人者給自己“報銷”買手機的費用。

    4月9日,魏大爺接受採訪時一再表示自己不是趁機敲詐,壞了的手機是花200多塊錢買的,新手機花了190塊錢,只要給我190塊錢就可以了。

    個人覺得被救女子開的是賓士車,拿200塊錢的感謝費,是不是太少了點?不過這位魏大爺還真是樸素加實誠,救人是救人,報銷手機是報銷手機,兩碼事,一碼歸一碼,救人是見義勇為,並且謝絕被救者的錢財感謝,是魏大爺高尚品質的人格體現。但手機是因為救人時損壞的,大爺要求報銷新買的手機190塊,也非常的合情合理,總不能讓大爺為了救你白白搭上自己的手機吧?

    目前被救女子還沒有聯絡老人,老人善良的認為也許人家沒看到吧,其實我們這個社會一直以來都不缺少見義勇為的人,缺的只是見義勇為之後,能不被寒心。見過太多的做了好事狗反而被埋怨被誤解被敲詐,因此,如果能讓每個做個好事的人的心感覺到溫暖,那這個社會就會到處充滿正能量。

  • 13 # 樂鬧

    跳河救人拒感謝費,發現手機進水後想“報銷”。這一碼歸一碼,絕對不能讓老實人吃虧!

    “救人是小事,不用給錢,但手機壞了,如果她看到新聞,最好給我‘報銷’一下。”

    “壞了的手機是花200來塊買的,新買的手機190元,只要給我190元夠了。”

    可以想象的到,當這名老漢說出這幾句話的時候是多麼的難為情!

    本來一開始自己是做了一件好事,而且當時被救者的家屬還說要給自己的報酬,被自己婉言謝絕了,可現在他又主動去找那個人報銷,老漢就怕被有心人曲解成趁機敲詐!

    生命不能用金錢來衡量,但是手機可以!

    老漢救人拒收感謝費,證明他覺得生命不能用錢來衡量。但是他後來發現手機因為救人壞了,希望新手機費用能報銷,證明190元對於他可能是一筆大花銷。

    所以我覺得老漢提出這個請求沒有毛病,他不是在為自己救人要報酬,而只是希望自己因為救人而損失的財產,對方可以進行一下補償!除此之外,再無多餘!

    如果不是為了救落水女子,老漢的手機也不會報廢!如果沒有這位老漢,那麼報廢的可能就是落水女子了!

    200塊換條命你還說你願意嗎?答案我覺得都不需要說出口!

    並且,對於落水女子家屬在老漢救人之後想要給200塊錢的這個行為,我覺得十分不妥!

    人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嗎?而且表達感謝的方式有很多,區區兩百塊錢算什麼!好歹要先請老漢吃一頓飯,才能更好地表達謝意吧!

    並且,我希望這家人看到新聞可以給老漢報銷手機!因為這年頭有多少人還用200塊的手機啊!只能說明老漢的生活過的真的是很艱辛!

    要報銷手機的錢,一點毛病沒有沒有!不是每個人都不缺這點錢,不能讓這種見義勇為的人冒著生命危險去犧牲自己的錢財吧!

  • 14 # 公司法江湖

    一、事實簡介:

    3月29日上午,魏老漢在拉貨時聽到有人喊救命,於是跳河救起一名落水的中年女子,還婉拒對方給的200元感謝費。回家後,魏梅兵才發現手機在救人時進了水,沒法再用,只好花190元又買了個新的。隨後,他聯絡當地媒體,希望找到被救女子,“報銷”換手機的錢。(來源:澎湃新聞)

    二、那麼被救女子是否應當對該手機報銷?

    首先答案是肯定的。

    從法律角度來說:

    首先老漢的行為構成無因管理,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三條規定,無因管理指為避免他人的利益遭受損失進行管理或服務的行為。

    在無因管理成立後,管理人不得向本人要求支付報酬,但有權要求本人承擔下列費用:1、償還管理人管理事務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及其利息。主要表現為直接的支出費用。2、管理人為本人負擔必要的債務時,本人應清償該債務。3、管理人因管理事務而遭受損失時,本人負責賠償。如在滅火過程中導致管理人的西服燒燬。

    故而從這一點上來說,魏老漢因為救女子的行為,導致自己的手機損毀,屬於管理過程當中遭受損失的情形,且費用並不高僅僅190元,故而對該部分費用,女子應當予以承擔。

    最後,對於那些噴老人藉機敲竹槓的人我不太理解,如果敲竹槓,為何:

    1、當時老人拒絕接收女子及家人的感謝費?2、為何敲竹槓僅僅索要手機費190元而已?在女子落水後,老人第一時間跳入河中,沒有計較得失,是他的淳樸;拒絕接收感謝費是老人的善良;事後希望女子支付手機的費用,是權利合法合理!

  • 15 # 坐雲端看水東流

    事件反思:

    老人能夠勇敢地跳河救人,這種捨己為人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非常了不起的舉動,所以他是一個高尚的人;老人救人之後拒收感謝費,這種施恩不圖回報的表現是一種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所以他是一個有道德的人;老人在發現手機進水之後,想“報銷”手機費,這種要求沒有半點過分之處,他不用考慮那些偽君子的想法和看法,他是一個純粹的人。

    有的人大放厥詞說老人出爾反爾,救人又反悔,簡直是放屁,放臭屁!一種病態的齷齪想法!老人救人是一種本能的反應,是一種淳樸的道義,是一種社會急需的正能量。老人是一個外來打工的,生活條件可見一般,用的也就是一百多元的老人機,手機進水,想要“報銷”,何錯之有,何況他只是要買一個190元的老人機,有錯嗎?沒有錯!我們不能寒了老人的心,不能寒了那些捨己為人、路見不平一聲吼見義勇為的心!

    拋開金錢的衡量勇敢的追逐夢想,忽略別人的眼光執著的表達自我,對錯分明,世界只有兩種,對或不對,情感明瞭,只有愛或不愛。行為只有兩種,做或不做。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要考慮太多。

  • 16 # 小拉車

    老人因為救人才損壞的手機,這並不是索要報酬,所以這個要求不過分。

    據瞭解,60歲的魏梅兵是湖北人,在紹興打工近20年,在浙江紹興輕紡城以電動三輪車拉貨為生,月收入約三四千元。3月29日上午,他在拉貨時聽到十幾米遠的河邊有人喊救命,過去一看,一名女子在水中掙扎。 為老人救起了這位女子,女子當時打算給他200元作為報酬,但是被老人拒絕了。

    回家後,老人發現自己的手機在救人時進了水,沒法再用,沒有手機可不行,沒辦法只能花190元買了個新的。

    隨後,老人聯絡當地媒體,希望找到被救的女子,“報銷”換手機的錢。 老人表示,救人是小事,不用給錢,但手機壞了,如果她能看到新聞,最好給我‘報銷’一下。

    老人也再三表示自己並不是趁機敲詐,進水壞掉的手機是200來塊錢買的,這個新手機花了190元,只要能給報銷這190元就可以了。

    對於老人救人這件事,我們真的要為他點贊,這才是默默無聞的英雄。即便老人要求報銷更換手機費用,其實很多人都能夠釋然,做了好事,卻沒想到自己的手機進水壞掉了。老人拉貨,一個月賺點錢不容易。所以對於這190塊錢很是心疼。即便有這樣的要求可以說並不算過分。

  • 17 # 遙遙領先小秘書

    中年女人不小心落水,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老漢挺身而出,能救人於危難之際,體現了老漢奮不顧身勇救落水者的犧牲精神,體現了社會主義道德品質的積極存在,體現了現今社會老人變壞的逆向思維,體現了關鍵時刻敢於站出來的亮劍情懷。

    老汗面對獲救者給出的感謝費無動於衷,婉言謝絕,甚至連一個聯絡方式都沒有留下,一轉身走了,留下了老漢高貴的身影和無私的品質。

    老漢看到手機損壞,認定應該是救人時進水所致。如果沒有跳河救人行為手機自然無好無損,所以老漢藉助媒體能否請被救者掏出190元手機費,合理合情不過分。這件事也可以看出,老漢一生勤儉節約,只用不足200元的手機。同時,也看出老人規則意識很強,因果皆有數,無需他人說。

  • 18 # 建築防火設計指南

    滴水之恩當以湧泉相報,人生在世,一定要懷著一顆感恩的心去做人做事。

    事件回放:

    60歲的湖北人魏梅兵,在紹興打工近20年,月收入約三四千元。在浙江紹興輕紡城以電動三輪車拉貨為生,3月29日上午跳河救起一名落水的中年女子,落水被救上岸後,夫妻倆連聲道謝,拿出200元塞給魏師傅被他婉言謝絕。但是當他回到家以後,卻發現隨身帶的手機卻進水報廢了。他只好又花了190元購買了新機。於是想到最好能聯絡上被救女子報銷。他聽別人說可以向媒體反映,所以打了《紹興晚報》的熱線電話。紹興媒體7日報道了此事。9日下午,魏梅兵告訴澎湃新聞,對方還沒聯絡他,"如果能拿回190元最好,真的沒了也就算了,他們應該是沒有看到報道吧。"

    我的看法:

    老人救人行為本身就應該得到全社會的讚揚。當時執意沒有要報酬,說明這個老人是一個心地非常善良的人,但是後來發現手機出現問題,然後不得不花錢買新機的時候,確實這個費用被救女子應該承擔。希望被救者能夠主動聯絡上老人,將老人的手機費用予以支付,這樣的話才是知恩報恩。社會也需要象老人這樣的正義行為。不然的話老人也會感覺到很難受。

    就像我以前有一次。有兩個新疆小偷正在實施盜竊,然後我趕緊上前提醒一對情侶。但是那兩個人居然都沒有向我表示感謝甚至很懷疑地看了我一眼就匆匆離開了。然後新疆小偷居然把我盯上了,拿著刀追了我好遠,幸虧我騎車跑得快,不然的話就被刀傷到了,搞得我心很涼。我特別能理解老人的心情。希望社會能夠多一份理解,特別是被救的人,這位老人畢竟做了捨己為人的事情,你一定要知恩圖報。

  • 19 # About小七

    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我家裡,但是結局卻是不一樣。

    3月份的一天,我老公帶孩子去公園玩了,我公公去公園找孩子一起陪她玩。途徑湖邊沿線時,發現有人呼救,一個年輕的媽媽站在湖邊,奶奶傾斜的站在湖中,懷裡還抱著孫子,這小男孩的的頭漏在外邊,明顯這奶奶已經堅持不住了。從表面無法判斷水深,估計至少有1.2米以上。我公公就下水救人了。把奶奶和孩子都救上來了,公公的衣服也基本都溼了,3月份還是挺冷的。之後孩子的媽媽要我公公的電話,我公公說不用,非要,我公公就把我老公的電話留下了。

    回家後洗澡,然後用手機的時候發現手機壞了。打不了電話,影片模糊。

    聽到公公救人這個訊息後,我們都為公公感到驕傲。後來知道手機壞了,我就說給他重新買一個。但是心裡多少還是會有一些磕碰吧。

    過了幾天,我公公的手機又好了,估計是裡面的水份幹了之後,手機又自己好了。

    公公救的那家人,一直也沒聯絡,直到一個月後。給我老公打電話了,說要來家裡當面感謝,我老公一直拒絕但是拒絕不了,於是就來家裡了。那個小孩子的爸爸媽媽 兩個人來的,提了一些東西,特侖蘇之類的,我老公當時有事出去了,我公公和孩子在家。後來我公公說他們就聊了聊,走的時候,那爸爸就給了兩張購物卡,我公公非不要,就互相拉扯著,我家孩子不到兩歲一看見拉扯就很害怕,大哭,我公公著急一鬨孩子,那爸爸就把卡扔桌子上走了。兩張購物卡。

    這件事情,總的來說,我公公救人的時候並沒有想過要報酬,但是可能也沒想到自己會有損失,問題裡的施救者估計也是這個心理。我只是費力氣救你,我沒有其他的任何物質損失,所以我不需要報酬。當施救者後來發現有物質損失的時候,心理就會變得複雜,本來我不必費力氣不用損失手機好好走個路,結果又費力氣又損失錢財,何必呢,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是聖賢。所以才有了後面的索要手機報銷。

    這裡,其實生活中,好人還是多一些,大家都是普通人,都會感恩。

    作為我公公,他如果當時不救,可能心理上一輩子都會愧疚。

    作為被救者,如果沒被救,奶奶堅持不住和孩子都倒在湖裡,這種後果怕是更難承擔。所以作為施救者登門感謝我覺得是天經地義,有沒有物質,都是其次,感謝一定是要有的,不能寒了見義勇為者的心,要鼓勵。

    好吧,就這樣吧,這就是我的觀點。

    附張公公的照片,公公身高1.8m,下水後水沒過腰以上了。就是這張照片左邊這個湖,但不是這個位置。

  • 20 # 鄉野淺笑

    190的手機說明別人生活中是一個多麼節儉的人,別人家庭條件也不好,如果因為救人損失了,那別人家中需要多承擔這額外的手機費用。這種想要對方報銷的情況是合理的! 人家冒著失去生命的危險救了你,損失了手機而要求酬謝,這個要求不過分。 假如他在救你之前,考慮了幾分鐘,“要不要救?萬一犧牲了怎麼辦?”“兜裡的手機放哪裡呢?”幾分鐘後也許你已經溺亡。 他不顧那麼多,只想救你。 不能用“見義勇為”來道德綁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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