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男子駕車來回碾壓妻子3次致其死亡,逃跑途中翻車。有影片顯示,一女子倒在路上,男子駕駛轎車從她身體碾壓而過,隨後又倒車碾壓。目擊者稱,二人為夫妻關係,因感情糾紛,丈夫駕車將妻子撞倒,又回來碾壓3次。醫生趕到時,女子已死亡。男子駕車逃離現場途中翻車受傷,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3
回覆列表
  • 1 # 平淡人生一帆順

    情感矛盾發,男子歹如麻,切齒將車駕,撞倒妻子壓,來回三次輾,惡毒目的達,妻死不瞑目,慘被閻王抓。

    有人提假設,請求大家答:若是路人見,出手將男打,剝奪其生命,是否會犯法。

    男子正行歹,而且罪惡大,誰若敢出手,可以把命拿,完全是正義,一點沒違法。反而要獎勵,正義邪惡壓。

    可惜這現象,只能假設下,事不關己事,多半高高掛,能避儘量避,何必惹麻紗。阻止瘋狂者,還得靠警察。

  • 2 # 東言頻道

    男子駕車來回碾壓妻子三次致死,這是故意殺人了。

    我們常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其實,夫妻間是沒有血緣關係而最親近的情感,我們應該感激夫妻間這一生或者哪怕這一段的陪伴,尤其是生兒育女的妻子,沒有功勞還有苦勞,沒有苦勞還有疲勞。

    但是偏偏有些人,因愛生恨,所以我們就經常看到夫妻間反目成仇,夫妻互相傷害的,殺妻殺夫真都不是新聞了,我們經常看到夫妻間下手,一個比一個狠,而且很多都是不可能對陌生人的死手。

    為什麼不能放對方一碼呢?像這個案子,我們不知道背後有哪些故事,但是,丈夫搭上自己的命,也要致妻子於死命,圖啥呢?孩子不管了,老人不考慮了,用這種同歸於盡的方法,是最愚蠢的。

    也許這個妻子做了見不得人的事,丈夫憤怒,但是,你想要的結果又是什麼呢?把妻子弄死,你怎麼跑得掉呀?你的結果也難免一起,難道還要地下再續姻緣嗎?你可饒了妻子吧。

    如果路人遇到這樣行為,出手相助,無論這個丈夫死活,都是正當防衛,這是無限正當防衛權。

  • 3 # 廖彩琳律師

    雖然事情爆發後,的確看見有言論指責為何當時沒有人救這個妻子。

    畢竟眾目睽睽下,這個女子被前後碾壓,可以說慘不忍睹

    我不建議旁邊人救助

    但是客觀評價,我看了影片,當時的情景很明顯這個開車的男子已經喪失了理智,並且又是開著車。

    這樣的情況,任何人衝過去,他都不見得會剎車,他也許會一起撞,一起碾壓。而且這種可能性很高。

    因為當時他處於高度亢奮中。

    所以我不建議旁邊人救助,雖然我們提倡見義勇為,表揚雷鋒,表揚英雄,但是做任何事情一定要保證自己的安全。

    捨己為人的事情,個人認為不應該提倡,遇見這種情況,救人風險太大,請報警,請叫救護車即可,救人,更可能是多死一個人。結果只會更壞

    該男子屬於故意殺人,當眾碾壓妻子不是孤例

    目前男子已經被警方控制,他自己在逃亡中開翻了車

    很多人由於不瞭解內幕,不會多做評價,但是個人認為任何理由也不應該是一個男子可以這樣殺害自己老婆的理由。

    尤其這個事情並不是第一次發生,事實上網路搜尋,你會發現很多類似老公碾壓妻子的事情

    而他們並不是大家以為的有深仇大恨,多是小事,不過是做丈夫的非常極端。

    還有下面這個案例,男子常年賭博,妻子坐月子的時候,半夜賭博回家,妻子抱怨幾句,就把妻子撞了

    所以,請別一廂情願的替兇手找藉口,也別理所當然的綁架他人。

    救人不應該捨己為人,保證自己安全,在說其他人,這點不是自私,這是理所當然。

    作為兇手,也許他們背後有原因,有故事,他們很生氣,但是受害者不可憐嗎?

  • 4 # 彩雲飛01

    一男駕車真毒辣,三次將妻子碾壓,

    致妻生命無救藥,含恨黃泉路上踏,

    有何冤仇如此兇,偏要殘忍將妻殺?

    原因女子找錯人,男本性是一惡霸。

    若是有人來打他,不違法且有人誇,

    碾死妻子罪惡大,逃亡翻車受驚嚇,

    亡命之徒也怕死,不久即被警察抓。

    血債必用血來還,滅妻終難逃國法。

    凡事世人需冷靜,千萬別學歹徒他。

  • 5 # 用真愛給它們一片藍天

    這種情況,國家法律應該以:“見義勇為、阻止犯罪、珍愛生命……。”等充分理由予以褒獎!

    然而現實生活中,並沒有多少這樣可褒獎的人。因為國家法律並不怎麼賞罰嚴明的緣故!因為人心難測的緣故,持事不關已、高高掛起,明哲保身,不想淌渾水、怕惹麻煩的人多,這就使正義弘揚不能完全充分,也使惡人越來越多。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

    家庭本來就是兩個素不相識的有緣人共同建築與經營的避風擋雨的一個暖巢,是需要經歷風風雨雨、千辛萬苦的付出與磨鍊……。這樣愛的種子才能生根發芽,家庭和美,幸福長在!

    人本就生活在矛盾之中,生活在拼搏與奮鬥之中,生活在自我完善之中。

    真心希望天下每一對夫妻和睦相處,相親相愛,相扶相攙,幸福、開心度過每一天,慢慢變老……共度“夕陽無限好”!

  • 6 # 君透

    真的很想罵網上這些噴子的三觀,還說看什麼原因,一個巴掌拍不響什麼什麼之類的,我只想說再有天大的原因你這樣三次來回碾壓妻子不管是法律還是人情方面來講,這不僅知法犯法,而且但凡你不是畜生,相處多年沒有一點感情?一句氣頭上就能了事?那是人命一條,憑什麼和你結婚做了你的妻子就要被殺,一個陌生人跟你沒任何關係的有本事有本事你敢這樣試試?死刑有沒有?坐穿牢底有沒有?

  • 7 # 陳春奇律師

    這種情況不能認定為緊急避險,緊急避險必須是在你的行為侵犯一個小的法益的情況下保護大的法益時緊急避險成立,同時對小的法益作出適當的補償。但是你把開車的男的打死保護女的行為就是侵犯一個生命權保護另一個生命權,生命權是人的基本權利,人人平等的權利,不存在誰高誰低。因此你把那個男的打死同樣構成故意殺人或故意傷害

  • 8 # 大叔探保

    這件事看完以後內心感覺有點毛骨悚然,什麼仇什麼恨能讓一個丈夫這麼殘忍的去殺害自己的妻子?正所謂好聚好散,如果兩個人感覺不合適的話,離婚就好。我們先來看一下事情的大概經過:

    事情經過:

    2018年10月8日中午,一段影片流傳網路,影片中一女子倒在路上,一轎車從她身體碾壓而過,隨後又倒車碾壓。現場目擊者稱歐姓男子和妻子因感情糾紛,駕車將妻子吳某撞倒後,又回來碾壓3次,醫生趕到時,吳某已經死亡,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中。

    正所謂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兩個人既然結為了夫妻,本應恩恩愛愛,白頭偕老。即使二者有什麼矛盾、感情糾紛,但是也不應該駕車對妻子反覆碾壓。這樣的做法太過殘忍,也讓一個家庭完全的毀掉了。男的已經38歲了,應該已經有孩子了,現在母親死了,父親肯定要去坐牢的。男子為了一時洩憤,有沒有想想孩子以後該怎麼辦?

    一日夫妻百日恩,這名男子完全不念夫妻之間的感情,就這樣痛下殺手。在法律層面上,是應該給予嚴懲的,而且這是屬於惡性殺人事件。按照題主的說法,如果當時有人上去把男子給打死,我想法律上應該不會有太大的責任,這是及時阻止犯罪發生。

  • 9 # 行粥

    這個問題問的有點不合邏輯。(非抬扛)

    一、不討論男子的窮兇極惡,只討論見義勇為者在這樣的情況上怎樣才能衝上去。處於非理智狀態的男子在車裡對妻子進去慘無人道的碾軋,隨後駕車逃離報應不爽翻車受傷。這一系列行為中,只有在該男子翻車後,其他人才有機會接觸到該男子,如果有人這時候把該男子從車裡拖出來打死。那打人者就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了。

    二、在當時的情況,普通人很難對受害妻子進行救助,或者訓練有素的人迅速把妻子從車輪底下拖出來?不然極有可能施救人也會變為受害人。或者是否有可能另一輛車把這輛車撞開?但這時候可憐的妻子還在車輪底下,這樣做實在危險。見義勇為當然值得提倡,但也需要量力而行。這個時候叫救護車打110或許更加有效?

    三、題主的這個問題可以化為見義勇為者把施害人打死會怎麼樣?

    1、法律上沒有見義勇為這個概念,刑法上的見義勇為我理解為正當防衛,可以按照正當防衛來理解(第三人可以為保護受害人對施害人進行正當防衛)。題主的這個題目中第三方很難當時衝上去把男子打死。不過生活中類似的例子有圍毆小偷,圍毆人販子致死。這些是可以討論的。

    2、正當防衛裡面的無限防衛權。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存在打死施害人無罪的情況。

    3、正當防衛有2個硬性條件。第一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第二不能超過必要限度。縱觀前幾年的判例,被判正當防衛所佔比例很少。但是但是但是重要事情說三遍,於歡案,崑山案等這幾個判例讓我們看到了不一樣的正當防衛的解讀。更加符合普世價值觀的判決。同樣的情況同樣的爭議,前幾年可能就是故意傷害,現在可能就是正當防衛。

    4、無論是出於正義、同情還是基於義憤,見義勇為絕對值得提倡。但是在見義勇為的同時也要保護好自己,量力而行。制止了施害行為,順便基於義憤打幾下都沒事。但是不能超過必要限度,人都倒地上不動了,你還撩起棍子使勁砸,很有可能變成故意傷害。做好事把自己搭進去不應該。

  • 10 # 大實話

    從影片中我們可以看到,當時的情況是非常危急的,根本容不得思考,整個影片也不過就十幾秒,慘劇發生也就幾秒鐘的時間,基本上也就一晃眼的功夫就結束了。這就好比是我們在電影中看到的一個劫匪拿刀架在人質的脖子上,如果已經明顯感覺到劫匪的情緒已經崩潰,那麼就應該選擇開槍擊斃劫匪,從而救下人質的性命。而在這種情緒況下,任何人有條件,有把握都可以這樣做,法律也是鼓勵我們同惡勢力作鬥爭的。

    但是,我想說的是,在這種情況下真的不建議大家這樣做,除非你是超人,直接一腳把車踹飛,當然,有些鍵盤們看完影片就開始嘲諷圍觀群眾的冷漠,說什麼為什麼沒人上前去把女的從地上拉到一旁。

    說真的,這真的就是異想天開,首先來說,當時一開始是人家兩口子鬧矛盾,本來街坊鄰居們作為局外人就不好去說什麼,畢竟,那是人家的家事,誰知道到底兩個人之間發生了什麼。並且,更重要的是,估計當時現場很多人也就是看個熱鬧,一位兩個人就是鬧情緒,誰也不會想到丈夫真的會開車壓過去。

    況且,透過丈夫倒車反覆碾壓的行為來說,這已經不能再算作是衝動了,應該就是下決心要只妻子於死地。所以說,這時候誰上去都是徒勞的。弄不好還把自己的命搭上了,換做是任何人,我都不建議去救,捨己救人真的沒必要。

  • 11 # 郭廣吉律師

    這是一個假想的正當防衛的問題。

    案件發生於2018年10月8日9時許,松桃苗族自治縣普覺鎮老車站三岔路口。

    犯罪嫌疑人歐某某駕車對其妻吳某某碾壓,當醫務人員趕到現場救治時,發現吳某某已死亡。後歐某某駕車逃離現場途中翻車受傷。

    歐某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控制。

    一、男子駕車碾壓妻子三次,此時有人衝上去打死該男子,此人的行為應認定為正當防衛

    男子駕車碾壓其妻子,取其妻子性命的故意很明顯,其行為也是直取其妻子性命而去,也就是說,此時致害人暴力的不法行為正在進行當中。

    此時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而給致害人造成傷害的,制止不法行為者不承擔刑事責任,也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該男子是在取人性命,因為防衛而將其打死,防衛行為並沒有超過必要的限度。

    因此,防衛者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二、制止不法侵害的人,要有相應的能力才行

    該男子是駕駛汽車在碾壓他人,而且是反覆三次,可見其喪失理智、喪心病狂的程度。

    如果此時有人去制止,暴怒之下連他妻子都能如此兇殘對待的人,對他人會怎麼樣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有勇氣當然是好的,制止如此暴力之人必須要有相應的準備或者措施。

    否則,就是徒增傷害後果了。

    因此,在此種情況下,苛責他人沒有上前制止並不理智。

    三、該男子在開始逃跑後、及在逃跑的過程中,在他沒有繼續傷人的情況下,就不能將他打死了

    如果這個時候,再將他打死就不是正當防衛了,因為其不法侵害已經結束。

    此時,可以報警,可以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抓捕等。

  • 12 # 龍60605710

    看衝上去怎麼打!法律上公民是有制止犯罪份子繼續行兇的義務的!合理的制止犯罪份子繼續行兇!等待公安機關到來,協助公安機關制止犯罪!這是公民的義務。只要你的行為合法合理以及適度,應該是自衛。但是如果你是洩憤似的傷害犯罪份子!也會被判故意殺人!

  • 13 # 703099102

    一鍵代償觀點:在這種情況下打死男子屬於無限防衛,打人者不會被判刑。

    網上流傳的這段影片確實看著讓人很揪心,夫妻兩口子因為一些矛盾,竟然鬧到如此地步。妻子被丈夫開車壓死,而不出意外的話,這位丈夫也應該會因為故意殺人而被判死刑。因為影片上顯示的是很多人只是圍觀,但是卻沒有一個人上前去制止,然後有一些網友會問,如果這時候有人上去見義勇為,把這個開車的丈夫打死了,法律會怎麼判刑。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那些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而在這件事情中,這位丈夫開車碾壓妻子的行為就屬於嚴重威脅他人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所以,如果這時候有人上去把這個殺人兇手打死了,是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的。

    當然,法律之所以會有這種規定,主要還是希望我們能夠勇於同那些不法分子作鬥爭。而一些網友在看了現場的影片時就開始在網上聲討周圍的人看熱鬧不嫌事大,沒有人上前去制止。毫不客氣地說,這就有點道德綁架了。咱們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換做是我們自己,在當時的情況下,歹徒開著車,你赤手空拳,並且慘劇也就是幾秒鐘的事,說現實一點,這時候也就是警察出現,拿把手槍直接擊斃兇手可能還有機會。在這位丈夫已經情緒崩潰的狀態下,任何人上去都是被連累。

    所以,對於現場的群眾來說,我是不建議捨己救人這種做法的,畢竟,誰家裡不是上有老下有小呢?並且,這種見義勇為早已經超出了一個普通人的能力範圍,社會也是不支援這樣做的。就好比說,你不會游泳,但是你看到一個人溺水了,難道還要你下去救人嗎?顯然是沒有必要的。這不是冷漠,這真的是沒有必要。

    不過,現在這位丈夫冷靜下來過後內心絕對是後悔莫及,妻子沒了,自己也進去了,但是,卻家裡的老人和和孩子苦了,尤其是對於孩子來說,真的很不公平,相當於同時失去雙親。所以,真的希望我們大家能夠透過這件事有所警醒,夫妻之間沒什麼事是過不去的,最差的結果也就是離婚嘛,鬧到這種地步真的是太自私了。

  • 14 # 鏡心666999

    難道不覺得我們遇事太冷靜,太理智了嗎?理智和冷靜的讓自己都覺得可怕。偶爾影片上發些感性的文章,就會淚目不止……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已經開始越來越矛盾,拿以前的條款來約束。法律法規建議重新複議了,如社會道德、未成年犯罪、自衛……

  • 15 # 非浪漫的人

    這個瘋狂的男子開車碾壓三次至妻子身亡,這該有多大的仇恨,具說這是一對夫妻,因感情糾紛下此毒手,千不該萬不該用這種手段使人喪失生命,再有多大的錯誤也不不應該剝奪妻子的生命,有句話說的好衝動是魔鬼,記住不管遇見什麼事情都要理智,解決好家庭矛盾,能過則過,不過就選擇離開,這是明智的選擇。如不理智必須付出代價,被抓後後悔已晚之。假如這個時候有人出手相救把這個男人打死,我看也得付出應有的代價,就算是不被判死刑,那也得判多少年,總之吧,遇事不要衝動,會有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法律會給出公平公正的。

  • 16 # 向前走又是一道風景線

    在這時候是沒有人會制止的,因為該男子已經瘋狂,旁人去制止也會白白把命搭上。即使有人去制止,怎麼制止,難道要用自己的車去撞他的車嗎?不可取,那就等於是為了救女子和男的同歸於盡,試問誰會為了救該女子而搭送自己的性命。除非你用槍在遠處擊斃或者擊傷該男子,而我國法律是不允許公民擁有槍支的,用刀具根本用不上。況且我國的法律規定也不允許擁有管制刀具的。假如你為了救該女子把男的弄傷或者弄死,你是不會受到法律制裁的,相反還是見義勇為。只是在那種情況下,根本就沒有辦法救人,唯一能救該女子的也就是公安民警,用槍或者其他方式擊斃該男子。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 17 # 劉輝律師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關係到一生的幸福,選擇伴侶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一男子竟然駕車來回碾壓3次妻子致其死亡,這是多大的仇恨竟對自己的妻子下狠手?

    如果有人當時衝上去把男子打死,法律會怎麼判打人者?

    從現場影片來看,男子情緒已失去控制,並且駕駛機動車在公共道路上碾壓妻子,對公共安全也有一定的危險性,雖然也有輿論認為當時為什麼沒人去施救,如果這時冒然衝上去施救,可能也會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產生不利的後果,雖然從道德上鼓勵大家見義勇為,或從法律上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等,但是也要在保證自己以及其他人安全的前提下進行。

    如果有人當時衝上去把男子打死,本人認為也屬於正當防衛,屬於法律上的特殊正當防衛,根據我國刑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第三人幫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的人防衛也屬於正當防衛範疇。認定正當防衛理論上有諸多觀點和判例,本文不在贅述,這裡劉律師還是建議大家如果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第三人實施正當防衛行為不要超過必要限度(致被害人死亡)。

    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是什麼讓男子對朝夕相處的妻子痛下殺手,原因尚不得知,但我們始終相信法律的公正裁決,會給死者家屬一個滿意交代。

  • 18 # 青花瓷160753449

    這樣的情況,應該立即報警,他三次壓自己的妻子已經喪盡天良,別人,他也是犯故意殺人罪,見者憤怒只能是道德譴責,還槍斃還是無期都應該法律來審判!創造主六天造完世界萬物並且分好各自區域,都有自己所得食物,節令令萬有,法律律人類,不可亂了規矩,假如路人因不心發憤怒打死開車的壓人的人,司機的親屬再來找打死他親人的人,報不平的家人再請自己的人互打這世界就亂了,所以法律永遠有屬於他獨一的權柄!

  • 19 # 佳宏發黑收款號

    從老百姓的角度去考慮的情況下,得先保自己,再救人,從國家的層面去考慮。應該捨己救人,如果是公安人員,消防人員在。一定會去捨己救人的。這個律師。可以取消你的資格了。你現在在宣揚的就是你個人的懦弱主義。捨己救人是一種傳統美德。這麼危險下不去救也是本分。 但是你這個觀點我們接受不了。

  • 20 # 小崔侃球帝

    夫妻是三生三世修來的福分,怎麼忍心殘忍殺害自己的妻子?

    無論妻子犯了多大的錯也不能如此殘忍地殺害她呀!天打雷劈的畜牲不知道“人在做,天在看嗎?”

    男子當街殺妻,路人的漠視讓我們震驚!

    真的是來不及救護嗎?見義勇為真的那麼難嗎?如果有人挺身而出面對魔鬼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老闆最喜歡什麼樣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