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森說娛樂

    孫楊是因為暴力抗檢被禁賽,並不是興奮劑事件。因為他之前的成績全部有效,沒有取消。但是暴力抗檢就禁賽八年是不是判罰過於嚴格了?!在這之前美英澳等外國媒體不停地炮轟國際泳聯,說其偏袒孫楊,那麼他們的精神轟炸是不是也給這次判罰帶來了不好的影響?!現在,孫楊還能向瑞士最高法院申訴,我們再耐心等待一下吧。

  • 2 # 坂檸小姐

    歸根揭底一句話:衝動是魔鬼!但是禁賽8年還不是最終判決,請勿誤傳!雙方可以在30天之內上訴至瑞士聯邦法院,進行最終裁決。

    2月28日電 北京時間28日下午,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簡稱:CAS)就國際反興奮劑機構(簡稱:WADA)起訴國際泳聯(簡稱:FINA)及孫楊一案作出判決,最終孫楊敗訴,被禁賽8年。但這並非最終判決,雙方可以在30天之內上訴至瑞士聯邦法院。

    當晚,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簡稱:IDTM)三名工作人員至孫楊住處對其進行賽外反興奮劑檢查,IDTM隨後給國際泳聯報告說“孫楊暴力抗檢”,而孫楊表示“他全力配合檢查,但過程中檢查人員存在多項違規操作”。  整起事件起源於2018年9月4日針對孫楊的一次賽外興奮劑檢查,由於對檢查人員出示的資質證明存疑,此次檢查最終未完成執行。

    2018年11月19日,國際泳聯就此事在瑞士洛桑舉行聽證會,孫楊本人出席聽證會。

    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會作出裁決:IDTM此次執行的興奮劑檢查無效,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但其破壞取樣的行為不可取。

    2019年3月12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就國際泳聯對孫楊興奮劑檢測的裁決,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

    2019年11月15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瑞士蒙特勒舉行公開聽證會,審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對孫楊和國際泳聯的上訴。聽證會於當地時間上午9點開始,持續到晚上7點,全程超過10個小時。

    開庭後孫楊首先發言,然後各方證人提供證言並接受律師團及仲裁小組法官提問,最後由各方總結陳詞結束。

    一個月之後,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宣佈,因翻譯不準確、雙方需要再度提供筆錄等原因,原定1月初公佈的仲裁結果將推遲公佈。

    北京時間2月28日,“孫楊案”仲裁結果正式公佈,最終孫楊敗訴,被禁賽八年。

    不過,這次聽證會裁決並不是最終的結果,雙方可以在30天之內上訴至瑞士聯邦法院,進行最終裁決。

  • 3 # 鼬在睡覺

    2019年11月,孫楊和他的律師團隊出席聽證會,聽證會持續10個多小時,雙方發生激烈爭辯,但沒有立即公佈結果。聽證會期間,孫楊認為檢測人員沒有檢測證件,對檢測人員的不合理要求產生懷疑,運動員有權提出拒絕檢測,希望聽證會還自己一個清白。另一方面,反興奮劑機構提出運動員必須服從興奮劑的檢測。

    時至今日,體育仲裁法庭公開宣佈孫楊禁賽八年,這樣的結果不是我們大家想看到的。孫楊還可以上訴瑞士法院,無論孫楊是否會上訴,但是經歷漫長的等待後,孫楊及其團隊並沒有等到自己清白的,這樣的結果令人惋惜與無奈。

    孫楊一直以來都是為國爭光,這不用懷疑!我們都不知道真相,我們就算不支援,也不該猜測然後踩一腳,我們靜靜支援等待最後的結果!最大的夢想就是看孫楊的現場比賽,最終卻以這樣結束,無論事實如何,我相信孫楊的運動生涯偉大而光輝,都是我們的英雄。希望他能調整心態,積極面對這次事件,還自己一個清白。

  • 4 # 體育巡邏官

    哪有什麼真相!連CAS(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給出的理由都那麼模稜兩可,讓人摸不著頭緒,誰敢說就一定明辨真相!看看CAS給出的判決理由:

    孫楊未完整配合反興奮劑檢查且沒有足夠證明為何破壞檢測樣本。另外,考慮到2014年6月孫楊被認定違反反興奮劑規定,判決小組決定,依照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定,對孫楊處以8年禁賽處罰,起自判決公佈之日,這是他第二次違反反興奮劑規定。同時,也考慮到,1)國際泳聯沒有在指控孫楊違反反興奮劑條例時要求對孫楊臨時禁賽,2)2018年9月那次沒有完成的檢查前後的兩次檢查都是陰性,3)沒有證據表明孫楊自2018年9月4日後涉及興奮劑行為,包括2019年7月的韓國光州世錦賽,因此孫楊之前所取得的成績不被取消。

    理由看著冠冕堂皇,可細細琢磨卻很彆扭。CAS給出的禁賽理由並非是因為服用禁藥而是在有前科的前提下暴力抗檢。

    孫楊行為確實非常不對,可這樣的行為能夠得上禁賽8年的處罰嗎?如果孫楊確實服藥,按照CAS的這種處罰力度來看,絕沒有不公佈出證據取消成績的可能。現在整出個行為不當禁賽8年,要說沒有故意針對的意思我是不信的。

    老實講,孫楊暴力抗檢這事被禁賽是跑不了的,不管對方程式合不合規,有沒有資質,這種暴力破壞樣本的行為絕對是不被允許的。你要覺得對方不合規,完全可以當場提出質疑並立即聯絡教練,申請讓對方換有資質的來。直接用暴力方式銷燬取樣顯然是情緒化地愚蠢行為。

    很多人在盯著孫楊有沒有服用禁藥不放,可實際上這已經不是此次事件的重點,更不是因為禁賽就來否定孫楊過往輝煌的憑據。看看這份成績單再聯絡下國際反興奮劑機構對孫楊的檢測頻率,又豈是霍頓之流所能輕易追趕和抹殺的!

    田徑、舉重、泳池這些領域本來就是禁藥的高危區,審查機構也並非一碗水端平。英國的BBC早就報道過此次事件的始作俑者國際反興奮劑機構(WADA)過往縱容美國體育運動員的案例,網壇巨星大小威廉姆斯姐妹可以以內科治療的名義服用禁藥,四塊奧運金牌得主、體操明星西蒙-拜爾斯藥檢呈陽性卻不公佈……

    說白了,孫楊確實做錯了,但遠沒到被禁賽8年的程度。至於為何有這樣的重罰,誰知道呢,俄羅斯不也被WADA禁賽四年,比孫楊嚴重多了。

  • 5 # yeah22來了

    我不是游泳圈的,但體育圈禁藥的那點破事我還是略知皮毛

    就事論事的說,孫楊最大的問題就是抗檢和拒不合作。這個拿到任何一個地方你都洗不掉。如果孫楊真的認定三位檢查員資質有問題,那麼他完全可以拒絕這次檢查事後申訴,雖然拒檢肯定也是有代價的,但總比已經檢查過了再突然反悔並暴力砸樣本贏得的“路人緣”要好的多。你三下五除二直接毀了檢查樣本,至少在“仲裁”心理已經留下了一個很糟糕的“主觀印象”。

    很多人還在糾結孫楊到底吃沒吃違禁藥物,我只能說這次不知道吃沒吃。早在2014年孫楊就因為服用違禁藥物而遭遇禁賽風波。當時他們是把責任推到了隊醫巴震身上。而這位巴老師也停職了一年多。稍微瞭解游泳和田徑專案的都知道,一般這種情況基本就等於實錘了。我國被爆出這種事的不在少數,國外那些著名的例子也不用我舉,稍微百科一下都知道。

    但有的人會覺得吃過,不一定是職業生涯一直在服用,孫楊就算是有“案底”也不等於這一次就吃了。我們且不說頂級運動員為了保證狀態是怎麼在使用違禁藥物這個話題(因為這能寫一本書),就看看那位巴震巴老師是怎麼從停職又回到孫楊身邊當隊醫也足以說明這裡面還是有問題存在。

    另外要注意的是這次負責孫楊檢查的主檢查官在2017年曾被孫楊投訴有資質問題,那時候這位檢查官還是一個助理檢查員,而且那次孫楊即便是投訴也沒有抗檢,更沒有抗檢加拒不合作,顯然孫楊很清楚抗檢甚至拒不合作的代價。而在那之後這位檢查助理升為了主檢查員。而此次孫楊暴力抗檢時,他的隊醫和孫楊本人包括中國游泳協會也也認可了主檢查官的資質。

    爭議點就在另外兩位助理檢查官的資質。但IDTM自1995年開始已與FINA合作,代表FINA對運動員進行樣本採集共計一萬九千餘次,出具的是和孫楊這一案是一樣的格式授權檔案(且在2018年,與本案一模一樣的格式授權檔案被使用過逾三千次),FINA也從未表態該授權檔案有瑕疵。孫楊作為國際頂尖運動員,接受過多達一百八十次興奮劑檢測程式,其中六十次由IDTM通過出具和孫楊這一次案子中的授權檔案沒有異議且一致執行,但孫楊卻僅在這一次,對該格式授權檔案提出質疑,哪怕咱就一個吃瓜路人你會不覺得好奇嗎?

    孫楊這邊反覆強調中國反興奮劑的實踐是每位取樣人員需具備對應的授權資質,也就是如中國反興奮劑中心頒發的身份檔案,但這似乎跟本案搭不上,因為國際體育組織根據反興奮劑條例對運動員進行檢查只需要遵守國際體育組織的規則就可以。並不需要一定要滿足中國反興奮劑中心的資質。

    說實話,國際法上的判決有的時候確實是有偏向性,比如涉及本國和外國的法律衝突,受理法院一般都傾向於判本國法院有管轄權,適用本國法。

    當然肯定有人會說他們制定規則,他們規則有漏洞就不允許我們說,說了就是我們不對,這是霸權。的確這個話語權在他們手上,這個判決長達八年也不排除有報復成分。的確很多地方我們沒有話語權就是被人玩轉,這個八年也的確是對方直接撕破臉皮不想跟你玩下去直接封號。然而人家就抓住你抗檢和拒不合作這一點猛打,孫楊方也沒有拿出更好的理由來辯解。

    WADA這次最大的問題就是資質不清晰,為什麼資質不清晰呢,因為窮唄,沒那多資質人手去當護士所以主檢查官醫生的資質和護士的資質用的是兩套標準。

    可是還是前文那句話這套機制已經行使了這麼多年,孫楊方也沒有對此表示出任何異議和申訴,唯獨這一次還是以最不合理最激烈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申訴。最後樣本也砸了(砸樣本實錘,不僅僅是沒有讓帶走血樣),如果你想證明自己真的是清白的,你可以自己留樣本日後申訴,然而唯一能證明你清白的東西還是毀在你自己手上,第三方甚至是第四方想想證明,拿什麼證明呢?真就硬碰硬看誰頭鐵嗎?

    其實孫楊事件能看出國內體育競技專案應對國外規則的時候,完全是沒有按照別人的規則來辦事,當然你可以說我不聽我不聽話語權規則都在你們手上,你們就是對我們有陰謀,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要這麼說那也沒辦法,那很多人也是抱著這個想法覺得奧斯卡是什麼,諾貝爾是什麼,都不重要我們自己玩自己就好了。可事實上你生在這個星球真的能自己把自己圈起來在孤島上玩置身事外嗎?

    只是由於這件事國際泳聯是立撐孫楊的,一旦判決真的敲定,國際泳聯也不好看。未來一段時間很可能給我們國家游泳圈帶來各種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

    好在據說是沒有取消孫楊之前的成績,也就是說此次判決只是針對孫楊抗檢和拒不合作,而不是認定孫楊有服用違禁藥物的行為。中國游泳協會的宣告也出來了,孫楊是孫楊的事,表示遺憾,支援上訴但同樣會繼續在反興奮劑事業上繼續做出努力。所以孫楊個人的事就不要各種上升到整個游泳隊,上升到整個中國運動員,甚至是中國意識形態。

    ps我不是游泳圈誰的粉絲,對這樣的重罰我也覺得很過分,但別不同意我的說法就來扛我不愛國這類的話。over。

  • 6 # 宣小九

    我相信孫楊是清白的!

    北京時間2月28日17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公佈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聽證會”的裁決書,孫楊被禁賽八年,即日起生效。

    現場,秘書長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總部向媒體發表簡短宣告,並親自宣佈裁決結果。

    此次裁決結果出爐之後並不是最終的結果,如果孫楊勝訴則證明清白,若敗訴的話,孫楊可以上訴至瑞士聯邦法院。

    聽證會起因於2018年9月4日,孫楊在杭州接受了一次賽外興奮劑檢查,由於對檢查人員出示的資質證明存疑,此次檢查最終未完成。2019年1月,國際泳聯裁決此次檢查無效,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兩個月後,WADA因不滿裁決結果,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

    2019年11月15日,孫楊一案聽證會瑞士蒙特勒公開舉行,時間長達十小時,還透過網路進行了全球直播。聽證會上,孫楊及其律師團隊拿出了大量證據,試圖還原事件真相,捍衛自己的清白和合法權益。

    孫楊方面指出,當天檢查人員的多項涉嫌違規做法,如檢查人員無法出具相關資質證明、尿檢人員對孫楊進行拍照從而違反興奮劑檢查規定等。參與興奮劑檢查的三名檢查人員並沒有出席當天的聽證會。

    孫楊現年28歲,是中國游泳隊隊長,2012年倫敦奧運會他成為中國男子游泳首位奧運冠軍。孫楊在奧運會共獲得3金2銀1銅,從2009-2019年游泳世錦賽,孫楊共獲得11金2銀3銅。

  • 7 # 天山來客在旅途

    是孫楊再一次參加國際運動賽事的時候,被國際組織反興奮劑。進行調查。而取血樣的人沒有資格。孫楊就提出異議。就因為這個事情被判,停止競賽8年。

  • 8 # 析木聊機

    我相信孫楊是清白的。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宣佈孫楊禁賽8年的判決後,人們的目光集中在翻案的可能上——CAS同時指出,仲裁結果並非最終定論,當事人若對結果有異議,可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申請司法審查。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審查結果為撤銷判決,則CAS必須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 9 # 二小哈遊戲解說

    孫楊被懷疑參加賽事前使用興奮劑,但這個未被證實。現在被禁主要是因為他毀壞用於檢測的樣本瓶,世界反興奮劑組織起訴孫楊,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禁他的理由是“暴力抗檢”。

  • 10 # 小許看體育

    2月28日下午,沸沸揚揚的孫楊事件有了重大的結論。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就國際反興奮劑機構起訴國際泳聯及孫楊一案作出判決,最終孫楊敗訴,被禁賽8年。孫楊91年生人,禁賽八年,這基本意味著孫楊的運動員生涯結束了。

    有的讀者可能會說還可以提起上訴,雖然雙方可以在30天之內上訴至瑞士聯邦法院,但是翻案的機率不高,可以說基本沒戲。

    這個上訴大家需要了解的是,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只能審查CAS的仲裁程式是否合法,而非對事實認定進行審查。換個說法就是就算你上訴,那我只是對程式進行重新稽核,結果對不對我不判斷,我只判斷你推導結果套用的公式對不對。就跟你考完試出成績,對成績有異議申請複核。那麼考試機構也只是對分數的統計累加,重新計算正確與否,不會再重新批卷。

    從歷史來看翻案也是幾無可能。近十多年來,在CAS仲裁庭受理並審結的案件中,因當事人不滿判決而上訴至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數量約佔8%。在這些上訴案例中,最終被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撤銷裁決的僅為6例。

    所以說孫楊基本是結束了運動員生涯了,但是這並不代表孫楊跟興奮劑有關係。有些黑子看到孫楊敗訴了,就開始胡言亂語了。我們需要注意到的是,孫楊被禁賽的理由是:抗檢!不是興奮劑!!!CAS的仲裁報告顯示:仲裁小組一致認為,運動員(孫楊)違反了國際泳聯興奮劑控制條例第2.5條(阻礙任何階段的興奮劑控制)。

    請先了解清楚事情的經過再進行評判。事情的起因是在2018年9月4日,國際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IDTM)三名工作人員對孫楊進行抽查,但是IDTM在出示給國際泳聯的報告中聲稱孫楊“暴力抗檢”,並在這一過程中毀掉了樣本瓶。事後,國際泳聯(FINA)就IDTM提出孫楊“抗檢”事件召開聽證會,並在一個月後宣佈孫楊沒有任何違規行為,IDTM此次執行的興奮劑檢查無效。

    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不贊同國際泳聯的裁定,並且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WADA提出由於孫楊拒絕提交興奮劑檢測樣本,要求其接受最少兩年、最多八年禁賽期。

    可以看出的是孫楊抗檢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這也是敗訴的理由!同時CAS也說明了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運動員自2018年9月4日以來有服用興奮劑的行為,包括2019年7月在韓國光州舉行的游泳世錦賽。所以孫楊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作出本次裁決前所取得的成績均為有效!!!

    所以請不要再做一些無端的猜測!孫楊只是因為抗檢敗訴,跟興奮劑沒有關係,目前也沒有證據能夠支援這一說法!無端的揣測只會給孫楊帶來傷害,運動生涯以這種方式結束,估計任何人都難以接受。

    可能有讀者會問,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要求孫楊接受最少兩年、最多八年禁賽期。那麼為什麼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會下如此重手,直接給判了8年禁賽最重的處罰呢?那是因為這不是孫楊第一次抗檢了。第一次發生在2014年,當時被處罰禁賽三個月。所以在考慮到有過首次違反反興奮劑準則的先例,處罰才會如此重。

    最後還要提一下的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雙重標準。之前就有來自俄羅斯駭客組織魔幻熊(Fancy Bear)在侵入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資料庫拿到大量未公開的檔案後,發現美國網球明星威廉姆斯姐妹和里約奧運會四枚體操金牌得主西蒙斯·拜爾被WADA允許使用違禁藥物。世界反興奮劑組(WADA)承認駭客組織 魔幻熊 (Fancy Bears)公佈的服用違禁藥物運動員名單屬實。這些里約奧運會的獎牌得主透過申請藥物豁免權以服用興奮劑。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們一面是默許某些國家的運動員披著診斷證書的光環下非法使用了強效藥物。一面是一邊倒地封殺其他國家的運動員,對於已經服藥的個別運動員,甚至都連申訴的機會都沒有。可以說是玩的一手好雙標!但是沒辦法規則是他們制定的,他們肯定比誰都玩得溜!

    很可惜的是這次孫楊確實是抗檢了,落人以口實!對抗藥檢做出的制裁,而且明顯比服用興奮劑的處罰更嚴重,當然這也是對規則的保護,否則以後運動員都可以抗檢了。只是希望這規則能一視同仁!往大了說,中國人在國際體育上的話語權還需要進一步提升,只有熟知規則,擁有話語權。我們才能更好的保護好我們自己的運動員。至於孫楊,我們只能祝福了。

    以上就是一些基本的黑白事實知識,至於如何判斷,各位看官心中各有千秋!

  • 11 # 三日打魚

    我們梳理一下孫楊事件前後的脈絡,就會真相大白了。

    2018年09月4日,孫楊在杭州接受IDTM(國際泳聯授權的興奮劑檢查樣本採集機構)的賽外興奮劑檢測時,質疑檢測人員身份與資質,接受採血後拒絕尿檢,其安保人員用錘子破壞已密封的血液樣本裝置。

    2018年11月19日,FINA(國際泳聯)就此事在瑞士洛桑舉行聽證會。

    2019年1月3日,FINA反興奮劑委員會做出秘密裁決:IDTM在2018年9月4日執行的興奮劑檢測無效,孫楊無興奮劑違規行為。

    2019年1月27日,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突然釋出“奧運冠軍孫楊侮辱興奮劑檢測人員”的爆炸新聞,稱孫楊或面臨終身禁賽的嚴厲處罰。國內外輿論一片譁然。孫楊律師團隊宣告:檢測過程中存在包括檢測人員無法提供資格證明等多項違規操作,認為該次檢測非法無效,IDTM公司向FINA提交了不實報告。

    2019年7月19日,CAS聽證會時間公佈後,孫楊律師團隊發表宣告,要求聽證會向公眾開放,以求公開透明。

    2019年7月21日,游泳世錦賽期間,霍頓、鄧肯等選手拒絕在領獎臺與冠軍孫楊握手及合影,引發巨大爭議。隨後孫楊重申自己無興奮劑檢測違規,其行為是在捍衛每個運動員的權利。

    2019年8月27日,孫楊在社交網路釋出宣告,稱所有行為都在領隊、隊醫和浙江反興奮劑中心的領導指導和決策下進行,但自己有話不能說,不能把真相公之於眾,一切有影片記錄。

    2019年11月15日,CAS關於“孫楊事件”的聽證會在瑞士公開進行。案件進行了激烈辯論,各方各執一詞,聽證會前後持續11.5小時。

    2019年11月-12月,孫楊陸續公佈了興奮劑檢測當晚部分影片及部分檢測相關資訊。

    2020年2月28日,CAS裁決:孫楊被禁賽8年,即日起生效。

  • 12 # 維納斯6號

    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公佈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的聽證結果,孫楊被禁賽八年,裁決當日生效。

    2018年9月4日晚至9月5日凌晨,孫楊與興奮劑檢測人員出現分歧,導致負責檢測的主檢官沒能取得孫楊的血液和尿液樣本。國際泳聯認為此行為違反了《世界反興奮劑條例》。

    血液和尿液被毀,沒有證據證明孫楊服用過興奮劑。

    但是對於運動員來說,不服用興奮劑和配合興奮劑檢測是同樣重要的。孫楊前面接受了六十次興奮劑檢測,以前配合,這次不配的原因並不能讓人信服。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認為,孫楊違反了配合興奮劑檢測的義務。

    我們相信孫楊,不過他破壞了規則是真的。

    這次被禁賽八年,可以當作教訓,國際上,規則大於人情。

  • 13 # 陳不言

    老陳來回答:

    客觀的分析,事實的真相很簡單:那就是WADA(世界反興奮劑組織)認定孫楊的行為是對其的藐視,於是向國際體育衝裁法庭(CAS)申請裁決。CAS認定孫楊暴力抗檢,於是孫楊被禁賽八年。

    這件事情之所以撲朔迷離,讓我們一起來把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進行一下梳理:

    1、事件緣起

    2018年9月4日晚,IDTM國際反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請注意,這個不是WADA,只是為WADA提供服務的一個機構)找來了三名工作人員,對孫楊進行賽外反興奮劑的檢查。具體過程大家看新聞已經有所瞭解,在檢查的過程中,由於這三名工作人員沒有相應的證件,手續不符合流程、多項違規操作等多方面的原因,這次的檢查導致了雙方的不愉快,孫楊也被WADA(世界反興奮劑組織)認定為“暴力抗檢”。

    這事情越大了,雙方各執一詞,怎麼辦呢?於是只好找國際泳聯來協調,2018年9月(當月),國際泳聯就事實進行調查後,出具了一份59頁的調查報告。認定孫楊做法合理合法,檢測官與助手不具備檢測資質,沒有興奮劑檢查官證件和護士執業證、IDTM保密宣告等。

    但WADA(世界反興奮劑組織)依舊不依不饒,被逼無法,到了2019年1月,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委員只好對此事做出裁決,認定IDTM國際反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執行的興奮劑檢查無效,而且認定孫楊沒有興奮劑違規的行為。

    WADA的目的沒有達到,他會善罷甘休嗎?不,不會,於是他找來了《全球反興奮劑條例》,因為根據條例第13條的規定,在有懷疑的前提下,世界反興奮劑機構有權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推翻國際泳聯的判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擁有最終決定權。

    於是,WADA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訴訟,就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2:為何爭議會如此之大

    1、涉及的機構眾多

    IDTM(國際反興奮劑檢查管理公司)、WADA(世界反興奮劑組織)、(CAS)國際體育衝裁法庭、FINA(國際泳聯)除了這些國際性的機構外,還涉及到中國游泳隊、浙江省反興奮劑中心等國內機構,甚至連國外的一些機構也捲入其中(不一一點名)。

    這些機構雖然各執一詞,但起碼截止目前為止,都已經明確:孫楊沒有服用興奮劑。

    其爭執的點也由最開始的雜亂無序集中到最核心的問題:“孫楊到底有沒有暴力拒檢”。

    2、我們到底是否應該服從這些國際組織的仲裁

    老陳看來:基於公平、平等的體育競技,在大家都遵守規則,不搞歧視、不搞政治化傾向的國際規則、國際體育規則,大家都是要遵守的。畢竟,公平競技嘛。但事實真的如此嗎?這裡有一張圖,大家看一下。

    這是2018年WADA(世界反興奮劑組織)對世界33個國家的興奮劑抽檢次數、呈陽性的次數,呈陽性的機率。

    可以從圖中看出,中國和俄羅斯是被關照的最多的兩個國家,抽檢查次數而言,中國第一,俄羅斯第二。為什麼對中國以及俄羅斯的檢查次數額外多一些呢?有網友認為,這是因為中國和俄羅斯有著所謂的不光彩的過去。真的是這樣的嗎?

    就表中所呈現的結果而言,中國運動員送檢結果呈陽性的排名為倒數第三,中國的運動員可以說是相當乾淨的。

    如果規則喪失了本身的公平和平等(尤其是體育領域),而是帶有政治偏見,我們還需要遵守這樣的規則嗎?

    3、孫楊平常的人設打造出了問題

    透過以上的分析,我們能很明確的得知二個事情:

    第一是無論是國際機構(組織)都認定及確認孫楊沒有服用興奮劑,其爭議的焦點在於有沒有“暴力拒檢”。

    第二,世界反興奮劑組織明顯對中國體育界帶有政治上的偏見。

    那麼為何網上的爭議還是如此之大呢?

    在於孫楊人設打造的不完美,做為一個游泳健將、冠軍得主,頻繁涉及商業領域使得其在形象上有了瑕疵。做為一個公眾人物,其在不少場合的不當言論,為此招惹了不少“黑粉”,做為一個兒子,其母親主動捲入事態當中,使得事態越來越不可收拾。

    三、如何理性看待孫楊事件

    首先,要肯定一點,孫楊是為國爭光的,目前孫楊被捲入輿論的中心,本身也承受了很大的壓力,請各位網友一定不要惡意栽贓,辱罵,我們不能這樣對待有功之臣。

    再次,如果孫楊能從此次事件中脫身,我們也要提醒孫楊完善自身的形象,做一名合格的公眾人物。

  • 14 # 晶姐影享力

    正所謂清者自清,孫楊認為自己清白,晶姐也很認同和相信他,但是現實是他還要經過諸多論證才能證明自己的清白,事實上,中國泳協說他是清白的,世界泳聯認為他是清白的,居然是“國際興奮組織”認為他是不清白的,這真相的背後有太多隱情,也折射體育圈的一些事情。

    01孫楊的體育之路

    孫楊91生,浙江杭州人,他的運動生涯,可謂是一路過關斬將,所向披靡。初出茅廬他被教練朱志根挑中,在06年以“代訓”身份進入國家隊,在此期間的比賽成績非常好,07年正式成為國家隊游泳隊的一員。

    他進步神速,且在上海世界錦標賽揚名,在男子800米自由泳比賽中以7分38秒57的成績獲得個人第一塊世錦賽金牌,這也是孫楊的第一個世界冠軍。

    中國兵乓球很厲害,在游泳賽事上一直處於陪跑狀態,而孫楊的出現無疑帶來了無限的希望和驕人的成績。

    在2012年倫敦奧運會上,在男子400米自由泳決賽打破該專案奧運會紀錄獲得冠軍,並改寫中國男子游泳專案無金牌的歷史,成為中國第一個男子游泳奧運冠軍。

    2016年裡約奧運會,因為帶傷依舊賽出驕人成績,成為大滿貫選手。

    日復一日的訓練,一次次超越自我,孫楊在游泳領域的成績,真的太有正能量了。

    尤其他的公眾形象,在娛樂圈也是很熱門的,有著40年曆史的游泳世錦賽,第一次把“最佳男子游泳運動員”的獎項頒發給了孫楊,已無可置疑地成為與羅切特、富蘭克林比肩的世界泳壇巨星。

    02孫楊禁賽8年事件

    在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一則宣告,孫楊遭到禁賽8年的處罰。可以有30天的上訴時間,8年禁賽,無疑對一個運動員來說是一次致命打擊。

    孫楊還在微博釋出了檢測助手放鴿子

    03各方態度反饋

    孫楊在某社交平臺發表的感言,“我堅信自己的清白!堅信事實必定戰勝謊言!”看到孫楊的話語,對他很有信心,但是另一面卻在反思。

    之所以能發生這樣的事情,耽擱這麼長時間才告知有問題,本身就很有問題,看了影片也發現其中漏洞百出,體育圈的透明度,以及中國在國際體育賽事上的話語權,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這並不是最後的結果,受孫楊委託,張起淮律師正在對國際體育仲裁院(CAS)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存在的一系列程式性錯誤,將依照法律程式準備在30日內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晶姐支援這樣的做法,因為在律師看來,此次裁決依據漏洞百出,此次上訴無論勝訴與否,也要再次將真相呈於世人面前,並可以尋求裁決的暫緩執行令,盡最大可能將執行日期延遲到東京奧運會之後。

    結語

    8年對於普通人來說,可以憑藉一技之長成就自己,而8年對於運動員來說,太殘酷了。

    孫楊91年,28歲,正是是運動員黃金年齡,15歲開啟的游泳技能特長,隨著時間推移,年齡和身體,以及反覆訓練的受傷,無疑對運動元來說是一次打擊。

    8年時間意味著錯過兩屆奧運會,多少榮光隨著時間消散,如果最終裁決維持現有判罰,那麼對於28歲的孫楊而言,不僅無緣東京奧運會,實際上將就此終結他的職業生涯,不過堅信真相會大白於天下。

  • 15 # 不沉的經遠

    這次的事情沒有貓膩才怪。

    說起這個事情,必須先回顧一下當時發生的經過。2018年9月4日晚,代表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的三名人員對孫楊進行尿檢和血檢。孫楊一開始配合進行了藥檢工作。但是隨即因為尿檢助理違規進行拍照、拍影片,孫楊對其身份發生懷疑,要求對方出示相應授權證書和相關的資質證書。

    然而這三名工作人員只有一份授權證書,且無資質證書。根據事後的情況看,主檢測官楊冰柔當時叫來的是自己的兩個同學,血檢官林黃芬是護士,尿檢官武兵則只是一個建築工人。林黃芬並沒有隨身攜帶《護士執業證》,至於武兵更不可能出示相應的證件了。

    針對這種異常情況,孫楊的醫生認為不能讓對方帶走血樣。檢測官承認了自己一方手續不全的問題,但是堅持帶走血樣,然後再補證件。孫楊的醫生則認為要等重新安排有資質的人員來重新採集。

    雙方爭執不下,最終發生了血樣損毀的事情,楊冰柔事後舉報孫楊暴力抗檢。

    從經過看,孫楊並沒有拒絕檢測,只是要求對方是在合法的情況下進行檢測。而主檢測官楊冰柔此前就因為證件不全被孫楊投訴過,卻被安排成主檢測官,並且攜帶完全不具備資質的人員對孫楊進行藥檢,其行為的正當性和證言的可信度都值得懷疑。

    而且更重要的是在體育仲裁法庭審理期間,又拒絕當事人之一的武兵出庭作證。在這種選擇性取證的方式無疑也讓人懷疑,到底體育仲裁法庭是希望得到事實的真相,還是要得到自己需要的結果。

  • 16 # 圓滾滾的蝸牛先森

    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公佈了“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聽證會”的裁決書,孫楊被禁賽八年,即日起生效。

    這個結果並非最終結果,孫楊還有機會提出上訴。

    但是,對於再次上訴的結果,很多網友持悲觀態度。

    孫楊被禁賽8年這件事,真相究竟是什麼呢?

    事情發生在2018年9月4日。

    當時,IDTM公司(國際泳聯授權的興奮劑檢測機構)的檢測人員來到孫楊杭州的家中進行賽外藥檢。

    參與藥檢的工作人員有3人:

    主檢官Bing rou Yang女士,當時向孫楊提供了反興奮劑檢查官資格。

    血檢官林黃芬女士,她只有護士資格證書,並沒有血檢官資格證明。尿檢官武兵先生,只提供了身份證,他其實一位建築工人,並沒有尿檢資格證明。

    武兵先生是主檢官楊冰柔的中學同學,此前並沒有接受過任何專業訓練。

    在配合藥檢的過程中,孫楊發現,兩位助手沒有相關資質,整個過程不符合標準,因此向上級部門反映。

    在得到回覆之前,孫楊還是配合完成了血檢,同時對這次藥檢的有效性提出質疑,並且拒絕繼續進行尿檢。

    主檢官楊冰柔認可了孫楊的說法,並簽字表示,不帶走已採集樣本。

    其後,被封存的血檢採集樣本被保安損毀。

    這件事之後被外媒曝光,稱孫楊出現了“暴力抗檢”事件。

    圍繞這一事件,出現了諸多疑問:

    第一,孫楊究竟有沒有服用違禁藥物?

    按照孫楊的說法,自己並非沒有配合藥檢,也就不存在暴利抗檢事件。

    因為在藥檢過程中,工作人員缺乏資質,使用的樣本保管箱不符合標準,樣本也存在無人保管的情況。

    他認為藥檢是不合規的,藥檢的結果也不應該有效。

    從孫楊的說法中,沒有人能證明他沒有服用違禁藥物。

    反而讓人產生疑問。

    畢竟,孫楊並不是第一次參與這樣的藥檢。此前,孫楊多次接受不合符規範的藥檢,並沒有提出異議。

    而孫楊所提出的不服規範的問題,的確是管理問題,但是,這一問題應該是一直以來存在的,並不是一次偶然事件。

    相對於藥檢的不合規,孫楊的抗檢事件反而更讓人感到驚訝。

    既然孫楊做出如此反常之舉,人們自然有理由懷疑其是否存在服用違禁藥物的可能。

    從歷經542天的裁決結果來看,孫楊的過往成績並沒有取消,那就說明,沒有人能證明他服用了違禁藥物。

    第二,既然沒有服用違禁藥物,孫楊的保安當時為什麼一定要損毀血樣?

    既然當時主檢官楊冰柔已經簽字保證不提交樣本,那麼孫楊完全沒有必要損毀血樣。

    不得不說,孫楊的這一舉動給他帶來相當大的麻煩。

    一方面,血樣被毀,否則只要檢測血樣,就可以證明孫楊沒有服用興奮劑。而現在,因為這一點,引發了外界對孫楊的種種猜疑。

    另一方面,血樣被毀本身就是一種違規。

    正如網友們舉例說,這就好像一個人駕車撞到人,然後逃逸。結果,我們只能證明他並不是酒駕,而不能為他的逃逸行為辯解。

    就算孫楊沒有服用興奮劑,但是他損毀血樣,沒有按照要求配合藥檢本身就是一種違規行為。

    第三,孫楊被判禁賽8年是否過於嚴重?

    孫楊在配合藥檢工作中存在失當行為,此前並沒有先例。

    那麼,對孫楊的判處,就會成為一種標準。

    然而,孫楊並不是為了掩蓋服用興奮劑而出現抗檢,只是對藥檢存在諸多不規範而表示一種抗議和擔憂。

    這樣的處罰是否過於嚴重?

    站在我們的角度,的確,這樣的處罰的確過於嚴重,對於孫楊來說,8年之後,他因為年齡的關係,可能無法作為一名運動員重返賽場。

    那麼站在國際泳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等權威機構的角度來說呢,則認為這是一種挑戰權威的行為。

    因為它們的權威性,國際體育賽事的才能得到人們的認可,而運動員在比賽中獲得的成績也更有說服力。

    挑戰他們的權威,對於一名運動員來說,其實是不明智的。

    結語

    不論最終結果如何,孫楊依舊是讓國人驕傲的世界冠軍。我們支援他為自己辯解,也希望最後的判處能有所改變。

  • 17 # 綜娛一哥

    聽到這樣的裁決結果,感到非常意外,孫楊一直聲稱自己是清白的,我也相信他是清白的,以為會有好的結果。當聽到的是“孫楊被禁賽8年”,而原因卻是因為他沒有配合檢測,破壞檢測樣本。

    孫楊被禁8年的事實真相:

    CAS秘書長在聲明當中表示:“孫楊沒有完整地配合反興奮劑機構的檢查,沒有給出有力的證明——為何破壞樣本,所以觸犯了相應的反興奮劑法規。

    所以委員會決定對孫楊禁賽8年,禁賽期從今日起。對於“孫楊”之前所取得的成績仍然有效,根據瑞士法律,這次裁決的結果仍然可以上訴。這段話的意思,其實也在說明,孫楊並沒有興奮劑方面的問題,而是沒有完整配合檢測,因此他取得的成績依然有效,同時也表明主要原因就是沒有配合檢測。

    孫楊的說法則是,明明按照興奮劑檢查的各項規定、積極配合,只是因為檢查人員不具備資質,他們當時自己也承認了這一點,所以同意不帶走血樣。

    而我個人認為問題的根源與真相在於:沒有配合檢測,是否發生了肢體衝突,是否存在破壞樣本的事情。

    對於這樣的裁決國人感到非常憤怒:

    支援“孫楊”進行維權,孫楊是中國的驕傲、是難得的優秀運動員,取得多項令人驕傲和自豪的成績,為國家爭得了榮譽和光榮。

    我希望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能夠給孫楊一個公平公正,而不要聽信外國媒體的一面之詞,應當真正瞭解當時的事件真相。

    當時到底有沒有發生肢體衝突,有沒有破壞樣本。如果沒有,就不應單方面認定孫楊破壞了樣本,做出禁賽八年的處罰。

    “孫楊”自己也表示自己是清白的,已經提起訴訟用理智和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對不公的事實透過法律手段主張自己的權益,堅持原則,挺住壓力不妥協,這一點上足以看出中國游泳健兒的氣概,支援孫楊,我們挺你!

    答題小結:“清者自清”真相總會水落石出的,國人與粉絲都非常支援孫楊上訴,對不公的裁決結果發聲,也希望孫楊奮戰到底,爭取最後的勝訴,為自己證明,為國家游泳隊證明!

  • 18 # 娛史通鑑

    近日,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被國際泳聯禁賽八年,原因是“暴力抗檢”。事情一被曝光就引起了中國網友的高度關注,很多人為孫楊鳴不平,那麼事實真相究竟如何呢?一切還得從2018年說起,2018年9月4日,IDMT 國際禁藥檢測管理公司,受國際泳聯委託給孫楊進行賽外反興奮劑調查。三名工作人員來到孫楊家提取血液樣本。但工作人員到了之後,對著孫楊又是拍照又是上下打量。工作人員的反常反應引起了孫楊的警覺,他請求工作人員出示證件,但工作人員拒絕出示證件,於是孫楊拒絕讓工作人員帶走血液樣本,並用錘子砸碎了血樣瓶。孫楊由於對檢測人員出示的資質證明心存疑惑,因為沒有完成檢驗。反興奮劑組織隨後和孫楊展開了多方博弈,由於孫楊拒檢,國外泳壇懷疑孫楊有服用興奮劑的嫌疑。不過當年11月,國際泳聯在瑞士洛桑舉行聽證會,並在2019年1月3號判決孫楊不存在興奮劑違規行為。就當眾人都以為孫楊這個事件已經過去的時候,2019年3月12號,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不滿結果,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訴。11月15號,孫楊去瑞士參與了長達12個小時的聽證會希望自證清白。雙方圍繞孫楊事件展開爭論,孫楊方質疑該組織檢測人員的專業性,因為當天去檢測的人除了主檢官有IDTM工作證外,其他人員都不是專業人員。而反興奮組織方則認為,取樣人員作為一個整體,只需出示一份授權書。而且此前他們一直都是如此行事,但從來沒有被質疑過。這次,仲裁組站在了反興奮組織一方,認定孫楊違反了《國際泳聯興奮劑控制條例》第2.5條,即阻礙任何階段的興奮劑控制。再加上2014年,孫楊就已經有過一次興奮劑風波。當時孫楊在青島參加比賽,因為他常年服用治心臟病的藥,所以被反興奮劑組織認為疑似使用興奮劑。由於這次是他第二次違反藥檢規則,仲裁員一致認為從今天開始,對孫楊施行8年禁賽。孫楊被禁賽8年,這也意味著他將缺席東京奧運會,以及幾乎可以肯定職業生涯將就此終結。但在30日以內,孫楊還可以提出上訴,孫楊本人在28日立馬發文會進行上訴。中國泳聯也表示支援孫楊上訴。中國作為體育大國,體育運動員每年接受血檢的次數是最多的,而違規陽性比例卻是最少的!清者自清,願孫楊事件可以有一個好結果。

  • 19 # 餅叔看電影

    孫楊周圍的人好心“害”了他。首先是孫楊媽媽,一直全程參與,情緒化處理事情;其次是泳協領導和隊醫,孫楊媽媽第一時間給他倆打電話,算是尋求組織幫助,但他倆顯然對於國際反興奮劑機構的法律法規瞭解不夠,自認為的單方面理解,拿國內的辦事習慣套用國際規則,吃了大虧。

    說到底還是孫楊太單純了,有點媽寶男的意思,關鍵時刻缺乏主見。本來挺佔理的事,反倒搞得很被動,先別管對方如何不專業不靠譜,自己抗檢行為已經板上釘釘。

    孫楊團隊中,媽媽擔當經紀人,這種操作本身就很不專業,即使團隊中的外人再專業,也抵不住媽媽的一個情緒啊

  • 20 # 妖明嶽

    事情真相沒人知道,這注定將是體育史上的羅生門。

    但可以確定,孫楊的確違規了,按規則他受到懲罰是應該的。

    至於違規的全過程,在別的回答裡介紹的都很詳細,我就不一一重複。

    我要說一些我自己的看法:

    一、現在國內民間輿論幾乎一邊倒罵孫楊,這種情況真的正常嗎?

    即便孫楊毀壞血樣有逃避檢測嫌疑,但他在這之前檢測呈陰性,在這之後檢測呈陰性,他和楊冰柔也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往次抽檢的結果中也呈陰性,連國際泳聯和世界反興奮劑組織也沒找到孫楊服用興奮劑的證據(至於2014年那次孫楊已經被處理完了不應該再和這次扯上關係),就著急給孫楊扣上服用興奮劑帽子,這是理智行為?如果孫楊是一個性格和姚明差不多的有人緣運動員,還會有這麼多罵他的嗎?所以我認為攻擊孫楊無法脫離大眾主觀情緒。

    二、孫楊個人性格的確有稜角,俗稱刺頭,他毀掉職業生涯難辭其咎,但這不是所有錯誤全在於他的理由。事件走到今天,終歸是因為評判事情性質的立足點不同,孫楊認為檢測程式不正規,世界反興奮劑組織認為孫楊抗檢,雙方處在雞同鴨講的不同軌道上,但遊戲規則是人家制定和執行的,孫楊脫離了遊戲規則才受罰,這等同於孫楊錯的絕對嗎?重判八年,我是很難認為國際體育仲裁在其中沒摻雜任何主觀因素的,很多人都說不應該在這件事上綁架愛國或揣測人國際組織意圖,但武兵想出廳替孫楊作證,結果都沒讓來,是事實吧?中國平時誰都沒得罪也會被西方黑和不實指責,也是事實吧?你不綁架愛國,有老外強行給你上綱上線。

    而且楊冰柔曾經因為證件不全被孫楊投訴過幾次,她成了主檢官後就出了這事,其中有沒有個人恩怨,也難說的清。

    退一萬步講,孫楊方毀掉血樣,事先也徵求了個別部門個別人意見,這種行為是錯誤的話也是一個系統的錯誤,孫楊自己輕易不敢做主,這口鍋全讓孫楊一個人背也有點過。

    三、這件事談誰對誰錯沒太多意義,因為遊戲規則不在孫楊手裡,那怎麼玩都是錯,這才是重點。很多大罵孫楊的人支援處罰他,你支援的到底是正義還是遊戲規則搞清了嗎?我覺得你支援的只是"我看不慣孫楊而已"。

    但真沒必要跟風落井下石,想想中國這些帶點性格的運動員,孫楊,寧澤濤,李娜,劉翔,再往前還有馬健,沒一個全身而退的,明明都為國家做過貢獻,過後卻沒好下場,這真的全是他們的錯嗎?而姚明沒性格,混的最好,也是事實吧?

    但凡有性格的運動員,也都是有實力的運動員,正因為性格都有些問題才會犯錯誤,但這不是他們所有都錯功績就該被抹殺的理由。

    槍打出頭鳥,看不慣嘚瑟的中國文化環境才是他們死掉的重要原因,孫楊因為抗檢犯了錯,馬上就冒出無數人落井下石甚至給扣興奮劑帽子,只能讓我想到劉翔的下場。

    不管怎麼說,孫楊已經為他的不成熟,為他的任性付出代價,當你罵他的時候,多想想他二十年如一日練游泳的辛苦,說他綁架愛國情懷的也多想想他得金牌後為什麼賽場給升國旗奏國歌?他真的僅代表自己?

    至少他過往成績沒有被剝奪,至少他服藥嫌疑沒有做實,他已經為他的錯誤受到了懲罰,但在這個國家成為第二個劉翔才是悲哀。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誰能介紹一下樂毅的生平和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