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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清江水7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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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決策與管理
這個問題真的很簡單,非常簡單!使用職場的秘密武器“反煮青蛙”法!什麼是“反煮青蛙法”?下面教你。用這個方法前提是你不能誤解老闆的真實用意,否則適得其反。實踐當中員工因此誤解老闆的比例很大,因此每個有這個想法的員工對此要慎重,不要好事變壞事,沒事找事。這種情景產生的誤解原因是一種員工因環境引起的病態心裡,是管理心理學範疇。當然真正讓你走人不在此範圍。
如何確認老闆肯定讓你走人呢?你可以用以下的觀察判斷:1.如果是大公司你的直接上司對你的態度不正常,比如,有什麼工作不願意安排你,有什麼活動躲著你,因為老闆讓你走人絕不會老闆自己動手而是和你的上司打招呼。如果是小公司老闆的態度同大公司的直接上司一樣。2.老闆或者上司對你的眼神明顯遊離,不直眼看你,可有可無的感覺。3.工作中有意挑刺,只有批評沒有表揚,被扣的工資獎金明顯比以前多。4.有旁敲側擊讓你辭職的語言。5.嚴重的時候不安排你的工作。6.老闆身邊的人對你明顯冷淡。
注意!這種老闆想省錢逼你自己辭職一般都發生在老員工身上,如果是新員工老闆才沒有時間和你躲貓貓了,一句話就走人吧。原因主要有兩點,老員工了時間久了老闆不好意思開口。其次,老員工辭退年數久補償高費用大。
如果你判斷準確老闆確實準備讓你走人,為了省錢又不提出來搞溫水煮青蛙,很簡單:該幹嘛幹嘛?沒聽著沒看著,不遲到不早退,不說不問不溝通,慢慢判斷,慢慢品味,讓我幹我幹好,不安排我幹我可以幹本職的,不要急躁,穩如泰山,不吭不哈。特別注意在這段特殊時間內不可以犯錯誤。穩重再穩重!這種方法普遍叫“反煮青蛙法”,用這個方法對付老闆,沒有一個老闆經的起員工對老闆的反煮青蛙,這個方法被老職業經理人稱為“反煮青蛙”
最後要說一句良心話,這種老闆在實踐當中,在20多年的職業經理人生涯中我只在南通遇到一個土財主老闆是這樣的,比例不大的,但也不是沒有,如果打工中早發現這種老闆,早點離開!這種靠員工血汗錢發財的老闆永遠也做不大,因為天地有隻眼,不會讓這種人發大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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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職場壯丁
切記!切記!敵不動我不動,敵若動我先動!!!
企業如此操作的原因很簡單,即想透過擠兌你讓你自行辭職,從而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這也是人力資源部門最常見的既想讓員工走人也想不出血的招數。
一、堅定立場:獲得經濟補償金乃至賠償金是你合法正當的勞動權益。首先,你要從內心深處堅定自己的立場:在任時,我完成了自己的本職工作,就像俗話說得: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沒有苦勞也有疲勞。單位想要解除與我的勞動關係是它主動在先,應該承擔解除的主要責任。我國的勞動法律也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解除勞動者勞動關係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無論是從情理上還是法律上,你都應該拿到公司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公司想讓我走人,又不肯光明正大地走合法合理的程式,搞些小技倆,這就更不值得你妥協了。所以,你的立場首先要堅定:公司不仁在前,何必要求我仁義在後?千萬不要礙於什麼面子與情義,置自身於不顧。公司既然想讓你離職,客觀上講,你相對被留用的員工而言在競爭力上是較弱的,也就是你想再次找到同等條件的工作會較有難度了。一旦你短期內無法找到下一家單位,那麼你一定是需要這筆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幫你渡過難關的,誰家還沒個房貸車貸?
二、採取措施:敵不動我不動,敵若動我先動。1、敵不動我不動
公司利用擠兌你的方式想讓你走人,也就意味著你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只是個時間問題。所以,公司人力部門對你還需要做的唯一決策就是:如何以最便宜的方式讓你走人。這個成本一般包括兩個部分: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剩餘在職期間的工資。
給予以上的成本公式,如果你採取敵不動我不動的策略,則人力部門將對面一個難題:就是已經發生的需要實際支付你的剩餘在職期間的工資成本越來越多,而可能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卻沒有跡象會減少或不用支付。
如果你每天準點到公司上班,對於公司的冷落、排擠、刁難視若無睹,忍氣吞聲,隨著你上班時間的積累,需要支付的工資越來越多,而且人力部門也看不到不用或少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可能。此時,他們的內心開始著急了。你要知道,公司的裁員工作是人力資源部門的核心工作之一,裁員時間、人數及成本是上級非常關心的內容。一旦發生你拖著公司的情況,人力資源部門面對著不斷增加的工資支出,而裁員時間和人數卻絲毫沒有進展,這樣上級領導就開始給予壓力了。在此壓力下,人力資源部門會主動找你協商,此時,主動權就掌握在你手裡了。
2、敵若動我先動一旦你先採取敵不動我不動的策略,公司主動找你協商就是一個確定的結果,只是時間或早或晚而已。在這之前,你需要做好全方位的準備,力求做到敵若動我先動。
你需要注意的是,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標準是:按每工作一年給予一個月(賠償金為兩個月)工資的標準。所以,你需要保留有關工作時長和工資資訊的證據。
(1)保留好自己在這家單位工作過的證據,包括勞動合同、工卡、打卡記錄、辦公系統記錄、通訊記錄或郵件,哪怕是與同事的合照,以屆時證明你的勞動關係和工作時長。
(2)保留好公司發放的工資條、社保公積金繳費記錄、銀行代發工資流水等,這是為了證明你的歷史收入水平。
(3)準時上下班,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辦事,不出大的工作失誤。這樣做的目的是避免公司搞你,如果是因為你個人的責任導致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可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所以,這個敏感時期,你一定不要犯大錯。
這是來自二十多年上市企業集團總部的HR的忠誠奉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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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北美小妞
哈哈,看來我最有發言權了,節後我的上司突然變本加厲的挑剔我的毛病,原來都對的事,現在怎麼做都不對,我就隱隱感覺不對勁,我是五月合同到期,想想為了省補償,就要刁難,逼我走,所以自己就一邊找工作,一邊看她的下一步動作,果不其然,她為了避免直接跟我面對面談補償的事情,就提前休產假,讓別人跟我說,哈哈,心裡有了準備,就知道怎麼談價了,反正一句話,千萬別上當,自己提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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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職場火鍋
看你的提問,既然你都知道了老闆想把你擠兌走,你還上他的圈套?這個真的是實事求是地分析,因人而異,因錢而異,要算綜合性價比。比如,你工作沒幾年,補償也沒幾個錢,如果已經找到了好工作,算了,早點去入職吧,畢竟開始新生活更重要。如果你工作年限很長,補償金幾萬幾十萬,那麼,你要與老闆鬥智鬥勇。
第一,分析你和老闆的優勢和劣勢。你的優勢是,你拖的時間長,老闆要補償的金額越大,你有心理優勢。劣勢是,被老闆擠兌刁難不好受。
老闆的優勢是,他有老闆的天然心理優勢,屬於強勢群體,他可以操控或者影響員工的利益。劣勢是,與員工糾纏的時間,就是金錢,讓他肉疼。
第二,守住鬥智鬥勇的幾個底線。一是堅決不主動辭職。你憋不住了辭職,你就輸了,沒有補償金。只要你不辭職,老闆就要想辦法“求”你走人,補償金的談判,你就佔有主動權。
二是要防止老闆挖坑。老闆找到你的過失,可以開除你,不要賠付補償金。但是,你犯了錯,公司也可以開除你,不付補償金。比如,老闆給你安排任務,故意讓你遲到,遲到多了,就會累計曠工,從而開除你。你只要不犯大錯誤,老闆沒權開除你。
三是心態要放平,不要讓老闆看出來你的弱點。你越是平靜地工作,不吵不鬧,老闆還真拿你沒轍。你耗的時間越長,老闆補償越多。看誰能耗過誰,時間就是補償金。老闆耗不起你了,主動給你籤協議。
第三,抱團取暖,收集證據。一是單位裁人,不是你一個。你們可以聯合起來,與老闆鬥智鬥勇,需要精力,你們可以聯合起來,人多力量大。
二是收集證據,做好打官司的準備。你的工牌、工資流水、檔案資料,甚至加班記錄。打官司的時候,你勝訴機率大爭。比如,你保留加班記錄,工資裡流水,加班費證明,等等。你如果能證明公司沒有給你發過加班費,辭退你的時候,還要付清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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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漢魂141065786
員工有什麼辦法,只能默默無言的帶著心中的恨離開。這種無奈無助和恨,對社會對現實是一種潛在的不信任了。唉。本人親身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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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茗苑論道
大家談論的應對方式都是身受其害的對策,但現實中還有一種恐怕束手無策。如果你是勞務派遣公司被派出第三方打工,你就是一個吊起來的打工者,叫天不應入地無門了。用工單位想辭你,跟它說不話,回勞務公司沒人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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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丁泳心職場老梗
這個問題我之前回答過,因為有幾個同事剛經歷這種事,公司想要你走,透過擠兌冷落邊緣化你,希望你受不了主動辭職,所以給你玩心理戰術。其中有一個同事很淡定,全程處理得很好:
一、控制情緒既然已經知道公司的目的,所以就不要因為公司的態度影響自己的情緒,被牽著鼻子走。無論公司怎麼做,態度都要不卑不亢,讓他一拳打在棉花上。也不要在意一些牆頭草的同事的孤立,你的目標是獲得合法的補償,讓公司主動辭退你,早晚都會離職,無需太在意別人的態度。
二、工作照常進行工作按步就班的照常推進,不要被人抓住小辮子,不要違法公司的規章制度。如果違法,公司是有權利不給補償開除你。
三、抓緊時間找工作一旦公司對你出現這個態度,不要抱幻想,認為公司會改變主意,要抓緊時間找到下一份工作。找到合適的就果斷離職。我那個同事找到工作,請假去試工,不合適又回來繼續上班。
這樣僵持了三個月,公司主動找他談話,走正常流程辭退,給他補了N+1個月的工資。
當公司這樣對待你時,不要臉皮太薄,也不要激憤,這種事每天都在發生。
作為弱勢群體的勞動者,要注意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讓自己在經濟上不要太窘迫,才會從容找到下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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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馮少俠聊職場
現在的裁員潮很多公司都是這樣做的,對於這樣的做法,我們作為員工一定要堅持一個原則,那就是先禮後兵。
先禮:我們主動與公司溝通協調。雖然公司已經對我們不義了,但是我們還是要對公司近點仁義的,主動尋找有絕對定權的領導溝通協商,記住在溝通之前自己一定要做好充足的準備,比如和相關領導進行溝通之前把自己的手機錄音功能開啟,條件允許的話就把溝通的全過程錄下來。
當然了,還要把其他的資料準備備份好,公司的考核制度、規章制度、工作內容、之前工作優秀的達標標準等,多備份幾個,隨身碟、網盤都是可以備份的。
萬事具備了,我們就可以大膽的和領導談判了,這時候就沒有必要藏著掖著了開門見山最好,領導,我知道最近公司的意思,對於公司做出這樣的絕對我也是可以理解的,我是可以辭職走人,但是相應的賠償還是要給的,畢竟我給公司做過那些多貢獻,這時就把以往突出的成績全部拿出來,最後,在補充一句該有的賠償我是一定要的,不該有的我也不會胡攪蠻纏的,希望領導您慎重考慮我的想法,畢竟拖延的時間越長賠償就越多。
如果領導能當場決定,這是最好的結果的,如果領導還在那兒裝糊塗打太極,那自己就沒有必要報其他希望了。
後兵:行動起來反擊企業的做法1、自己一定要堅持下去,不能被企業的行為嚇唬住了,做到不急不躁,平常心態應對企業的狂轟亂炸,自己越是平靜企業越是擔心,因為自己已經和領導挑明瞭,所以領導更知道你的決心了,這時堅持就是賠償啊。
2、自己千萬不要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比如遲到的次數、工作中的重大失誤等等,但是自己依然可以做很多事情的,比如自己列印影印資料時可以故意不清晰或者故意灑點水在上面,完成字跡模糊。
3、領導交待自己任務時要細緻的確認要求,完成的時間節點,完成的標準,記得這一切都要錄音,如果領導可以為難自己就拿出來,最好把這一切形成文字,讓領導確認簽字。哪怕是下班後領導交待任務也要電話錄音。
4、在公司裡撒播流言蜚語,公司開始裁員了,找領導談話說後面還有一批裁員,看來公司情況不妙啊,不然公司也不會為了這點補償刻意為難自己的,把整個公司搞得人心惶惶,相信領導也會多少忌憚的,很可能會主動找你的,那時就贏了。
總之,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注意收集證據,能錄音的就錄音,能錄影的就錄影,只要自己能提前掌握刻意為難自己,讓自己主動辭職的證據,那我們就可以先發制人,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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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影視a剪輯
如果有這方面情況建議:
收集一些證據方面資料,諮詢下相關專業人士,走正常流程進行申請勞動仲裁,一定要冷靜,不要有其它不好的想法及極端手段,這樣對你的後面申請仲裁有很大影響,
公司可以辭退員工,但是要支付一定的報酬。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當然有些情況公司是不能夠辭退員工的:
《勞動合同法》第42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在不能辭退的範圍之內,而公司一定要進行辭退的話,建議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局進行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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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白薯公子
這個事兒太簡單了,送你九陽真經的二十字真訣: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岡。他橫任他橫,明月照大江。
在職場這麼多年,見過了太多這種情況。一般到最後大多三種結果:跳槽、離職、死磕到底。
這三種結果中:
最好的結果是跳槽。如果你能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那我建議就是立刻跳槽。不要在無用的事情上浪費自己的精力和時間,好鋼要留在刀刃上。
最壞的結果是離職。但這樣不僅會助長企業囂張的氣焰,也會讓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並有可能會在離職後越想越氣,不可取。
1、明確目標在這種情況下,你與領導和同事的關係都很微妙。有些人在這種詭異的氣氛和冰冷的人際關係中先行崩潰了,這就是典型的目標不明確造成的。在正常工作中,我們要做的就是努力工作,獲得成就感,爭取升職加薪。於是我們會去追求良好的辦公室環境和溫暖的人際關係。但現在的情況是,公司要你離職並且不想賠償,你的目標就已經換成了要為自己拿到應拿的錢。這個時候,明確目標,告訴自己,我就是為了賠償才坐在這裡的,既然早晚都要走,何必在意他人的看法?即便周圍坐著一群鬼,我也能穩坐釣魚臺。
2、正常工作千萬千萬不要因為與公司、領導、同事產生衝突而消極怠工,遲到早退,公司的人事正巴不得你這樣做,HR正愁沒有一個合適的理由辭退你,你還要送上門去,你說傻不傻?越在這個時候,就越要穩住陣腳,臨危不亂,讓自己毫無破綻,讓你領導和人事繼續頭疼。
3、調崗陷阱當你能夠適應這個詭異的氣氛,並且做到嚴格遵守公司制度時,突然你領導將你工作內容交給了他人,並將你調離了原工作崗位。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稀裡糊塗接受了調崗,調崗後發現工作內容讓人崩潰,這就著了公司的道。回去翻閱你的勞動合同,有沒有“單位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單方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這一條例,如果沒有,拿出合同對他們說不。如果有,也要滿足以下兩點才能調崗:
一、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二、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崗位,確屬生產經營工作需要,不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勞動條件不降低的,不違反法律規定。
不滿足這兩項,依然可以對調崗說不!
4、騎驢找馬無論死磕到底結果如何,你都是要找下一份工作的。如果能在找工作的過程中發現了更好的機會,也算是對你的一種補償。工作內容對你已經完全沒有意義,又不能做一些對自己有幫助的事情,人在這種情況下是很容易變得萎靡不振的。多去面試,多去接觸一下外面的機會和正常的人類,也是調節心情的好方法。況且,萬一如果工作找好,公司也決定給賠償了,這樣的結果豈不是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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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董點先森
這麼做的企業,不在少數。很少有企業很規範的按照勞動法要求辭退員工的。
原因也很簡單,省錢。尤其對於工資高,或者工作年限較久的員工而言。但有時候,企業也是被逼無奈。下面我們就具體說說。
01辭退員工的費用,不算低,企業為了節省成本,容易使用這種極端的辦法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辭退一個員工需要給N+1的賠償。員工工作時間越長、工資越高,那麼所要支付的賠償金就越多。
這筆賠償金對企業來說不是一筆小數,它甚至可以用這筆錢,給另外的員工發幾個月的工資。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就容易做出某種行徑來儘量避免這筆錢的支出。
這種行為無疑就是透過某種手段,讓員工受不了,進而主動提出離職。
一旦員工主動提出了離職,那麼從程式上來講就是合法的,企業就不需要再額外負擔任何的費用。
02企業做得不地道,作為當事人也不能太被動,只要自己不走,就還握有主動權既然企業的目的就是想省錢,而這筆錢能不能省下來,關鍵在於員工會不會受不了這種排擠而主動提出離職。
所以本質上來說,這個問題的主動權還在於員工自己手上。
只要員工能夠忍受企業的這些無端行為,不主動提出離職,那麼企業就奈何不了自己。
一般來說,企業的行為更多的是讓員工感到心理上的不舒服,而不至於有某些身體上的損害。
所以想要得到自己應得的補償金,那麼就要忍受一些讓自己感覺不舒服的事情。
另外,如果企業做得特別的過分,顯然已經讓自己陷於被動。最好的辦法,就是收集證據,將企業告上勞動仲裁庭。
這對企業來說是很大的一個問題,所以只要員工不提出離職,企業也不敢做出太過份的事情。
說白了,企業選擇做一些小動作,期盼著員工主動離職,更多的就是欺負弱小。對於那些對自身權益維護特別看重的員工,他們反而不敢如此操作。
03有些員工是真的非常過分,企業談不攏,就只有用特殊手段對付,實屬無奈之舉不過話說回來,有時候也不是企業不講道理,不想賠償員工補償金,而是員工先做出了非常過分的事情,讓企業特別的不好想。
於是企業也就不會選擇,讓員工舒舒服服地離開。既然你不仁,那就別怪我不義。
員工想要補償金不好好工作,就指望著企業開除他。在這種狀態下,企業也不是傻子,就一定會選擇做出反擊。
所以我們說,員工是弱勢群體,但不代表每一個員工都是善良和遵守紀律的。
對於那些明顯要找公司茬得人,公司自然也不會心慈手軟。
只有當企業惡意的對員工做出某些不當的行為時,員工的堅守與反擊,才是值得大家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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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匠心陪你聊職場
有些企業,為節省辭退補償,對員工進行擠兌或冷板凳以達到自行辭職,怎樣應對?
大家好,我是匠心。如果你已經走到了被擠兌的地步,已經說明走已經成為必然的選擇。那我們在平常的時候,做事情就要更加小心應對了,避免出現比較大的過錯。
我們要儘早做打算,不要在一棵樹上吊死。而在公司的時候,我們就要按照規矩辦事,按原則辦事,不要攬太多的活,學會表現自己很忙的樣子。
小芳是我原公司的一個同事,她在公司工作有三年了,期間她們部門有三次進行調崗和裁員的風波,可不管怎麼變動和調整,小芳總是那個領導擔保留下的那個。開始我以為,小芳是不是有什麼關係在公司,後來得知,並沒有。只是小芳在崗位上除了可以做好本職工作,很多時候還可以給領導為部門提出很多建設性的意見。不僅如此,小芳所掌握的許多別人不好上手的工作,離開了小芳,部門會暫時性的處於混亂狀態,需要時間過渡。透過小芳的經歷,我來談談這個問題。
為什麼擠兌你讓你自行辭職作為企業,基本是以利益為出發點的。從擠兌你讓你自行辭職這個已經可以感覺知道,企業就是為了不願意給你付補償金。
那麼為什麼是你了?
我認為說明你對公司來說基本已經失去了價值,或者說你在公司已經不重要了。
又或者說你自己在日常的工作中,也是混日子或者比價的隨性,導致了沒價值。
社會是一個比較現實的地方,當你失去了價值,就是去了存在的意義。
遇到這種情況,如何應付在這個事情已經發生的情況下,在我們面前的就剩兩條路了:
1、繼續留在這個公司:對於這種情況的,那麼對於一些調崗的情況,我們就要選擇服從了。但在我們到達了新的崗位時,一定要認真的學習,並在完成工作的情況下。多給部門提供建設性的作用,並且要學會提升自己我的能力,然後向上爬。把調崗當做一個新的開始奮鬥,多豐富自己一專多能的技巧,實現一人可多崗,提升自我的價值,從而為未來晉升提供幫助。
2、選擇離職:如果已經選擇離職了,那麼我們在工作中就是要按時上班,按時下班。
對待工作就是把它完成就可以了,在日常工作中,把自己表現的忙一點。
與此同時,在工作的時候,我們在空餘的時間,積極的去尋找工作,避免這邊辭職了,然後自己的經濟收入斷掉。不管怎麼樣,我們都要打有準備的仗。
如何避免這種事情的再度發生不管在哪裡,我們都要像我的同事小芳一樣。
1、不間斷的價值輸出:前面我提到過,只有我們在企業有價值,我們才能生存下來。如果說單單只是價值的短暫輸出,肯定是不夠的。我們需要做的是要不斷的輸出價值,然後我們的價值,讓企業不斷的增加收益,這樣才能保證我們的作用。
2、不單一的技能技巧:很多時候,隨著社會的進步,引進了很多的裝置或者電子產品,而我們卻無法跟上企業的發展,這樣一定會面臨淘汰的。
所以,我們在面對現在的科技競爭的同時,我們要多豐富我們的技能技巧,來應對一切的改變,使自己不至於被任何的事物的衝擊而淘汰。
3、適當時候留一手:當我們把自己的所有本領都交給別人或者說展現的時候,我們被看透的情況下,我們很容易被人吃透和看清。所以說,在職場中,不想被人吃透,就不能讓人家看透,我們要學會留一手,從而來保障我們自己的利益。要學會一點點的施展我們的本領,不要一次性都施展了,然後就沒用了。
總結結語:對於被擠兌的情況,要想明白自己想要什麼,然後對應的進行應對措施。
社會是現實的,職場是一個優勝劣汰的戰場。我們一定要學會持續不間斷的價值輸出和一專多能的技能技巧來提升自我的競爭力。
只有自己的強大,才能讓自己有說話的權利,不任人擺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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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流沙言職
職場中,多數時候企業是強勢一方,勞動者是弱勢一方。企業又想節約成本,又不想惹上勞動糾紛,因此用調崗、擠兌等方式逼迫員工自行離開。既然企業用這種方法對待員工,那員工也要懂得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我建議從尋找下家,保留證據,努力適應三方面應對。
一、尋找下家不論你是決定走或留,無論未來準備以怎樣的姿態面對現在的企業,都應該開始重新找工作了。
一方面防止企業忽然裁員;另一方面手裡有offer就多了一個選擇,即便最壞的結果是企業一分賠償沒給的情況下你走了,也可以馬上就有公司入職,不至於出現“職業空窗期”。
所以說現在找工作就是有備無患。
二、保留證據保留證據包含三種。
第一種是企業人力找你面談何離職、工作、合同相關的證據。可以錄音,保留紙質件的形式儲存。
第二種是企業給你穿小鞋、擠兌你的證據。這可能就是錄音、影片等,當然需要暗中進行。
第三種是你自己工作的證據。包括平時的往來郵件、績效考核表、各種工作成果、和領導溝通的記錄等。也就是說“要為工作留痕”。
這些證據的目的是以防發生糾紛鬧到勞動部門或法院時,可以用來舉證。
三、努力適應。這一點和你找工作一點都不矛盾。第一併非找工作立馬就能找到。第二找到工作之前,還是應該忠於職守,否則很容易被企業抓住把柄,以此為由辭退而沒有任何賠償。
所以,即便是作為過渡期也要注意一言一行,不要給企業抓住你“把柄”的任意一點機會。
企業如果讓你坐冷板凳,在沒有合適的工作之前,讓坐那就坐吧。直到你找到滿意的工作為止。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即使最後還是沒有賠償,但是你已找到工作,那就果斷離開吧。不能在一個沒有意義的位置上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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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焱公子
不公平的待遇、過重的工作、孤立員工、刁鑽找麻煩、職位調動、冷落排擠邊緣法,這些都是企業逼員工主動離職的套路。
面對這樣的情況,很多脾氣控制不住的職場人就很容易發火,可能會直接找到領導進行質問,也可能一氣之下丟下工牌,說一句“我不幹了!”就瀟灑轉身離開。
從維護自身的權益方面來看,這樣的做法並不明智:
一、 主動離職也要走程式保持冷靜與客觀,不要一氣之下說走就走。按《勞動法》來看,勞動者要辭職,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若勞動者是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因為一氣之下所走就走不辦理離職手續的話,因沒有完成相應的工作交接而給單位造成相應損失的話,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我們不能讓自己反而背上損害公司利益的鍋,而且如果當場就和領導鬧翻了,那等自己找下一份工作時HR打電話給前領導進行背景調查時,前領導一直說自己壞話導致自己不能順利入職新公司怎麼辦?
所以,就算企業逼你主動離職,而你也不想再受這份氣的話,我還是建議你按程式給企業提供書面申請說明具體情況,正常離職。
二、收集充足證據證明自己是被迫離職收集企業對你進行擠兌或冷板凳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動辭職其實是被迫離職。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幫助,向該公司討要賠償。
因為公司無理由開除員工,除了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外,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綜上,遇到企業逼你主動離職時,先不要急著發洩委屈、憤怒的情緒,默默收集證據再走正常離職的路徑,做一個客觀理智挑不出毛病又能儘可能多得維護自身利益的職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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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愛樂團雨露
公司打算不想聘用你,會找各種理由,藉口讓你掉崗,安排超過自己能力以外的工作。讓你對工作崗位失去信心,自動離職。
他們只考慮自己的經濟成本問題,很少考慮員工的利益。
其實想要辭退你,並不一定完全是你能力不夠,原因無非就是不想給你支付賠償金。
於是,他們便費盡心機,不惜用各種陰招損招,逼迫你自動離職。
不得不說,這樣的做法即損又愚蠢,這樣的公司斷然不能走得太遠。
不過,在職場,發生任何事情都要正常理解,有這樣一句話,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可見大部分人在利益面前都是自私的,首先考慮的是自己,所以,同樣我們也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學會各種應對措施,自己不吃虧,那麼如何應對這種情況呢?)
我們先從兩方面來分析:
其一,如果你在這家公司呆的時間比較短,就沒必要和他們浪費精力了,與其較量的時間,還不如另尋它路。
條條大路通羅馬,也許換一家公司更能展示你的才華和優點,這樣的公司離職也罷,沒有什麼可留戀的。
其二,如果你在這家公司工作的時間比較長且工資很高的話,確實應該得到一筆大的賠償金額。
有那麼一句話,不是我的我不要,是我得誰也別想拿走,所以,必須要得。
那麼怎麼才能得到這筆錢?
首先,要穩住,任何時候都不能亂了陣腳。
不管他們用怎樣的語言來攻擊你,表面上都不能顯露出生氣的樣子,且笑臉相迎。
否則,你就正中他們的圈套,越在這個時候,工作越不能出現半點瑕疵,要更加仔細認真,並出色完成自已的本職工作。
第二,要掌握證據,關鍵時刻亮出你的殺手鐧。
如果公司不是大批次降工資,只針對你一個人,無原無故的給你降工資,那你就要處處多留心。
時刻蒐集證據,比如說你的考勤、工作中的照片以及各種資料等等。
總之,一切工作痕跡都一一儲存,還有他們逼迫你掃地、羞辱你的話都要錄音錄影。
並強烈要求公司說出降工資的理由,假如拿出不正當的說辭理由,這就是最有力的證據。
逼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以跟公司領導直接攤牌,向他們說出你已掌握很多證據。
如果執意下去,公司非旦不能省下賠償金,也許還會被告上法庭,那樣對雙方都不好,每個人都不容易。
公司受損,個人也好不到哪去,所以,互相考慮下對方的難處,三思而後行。
第三,一旦撕破臉皮,依靠法律。
飛速發展的時代,誰都沒有時間打官司告狀,可有的時候,你用盡渾身解數,公司就是不理你那套。
說白了就是想拖到你自己放棄為止,這個時候你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如果公司故意逼迫你離職,必定會留有痕跡和破綻。
只要你掌握證據,照樣可以逆襲,法律有這麼一條規定,逼迫職工離職,補償金不變。
與此同時,你可以向其他公司投遞簡歷。
既然公司有想辭退你的想法,你就很難繼續呆下去。
所以,你必須另有選擇,一旦有好的職位,就可以直接過渡到其它的公司。
不過,在應聘的時候,最好不要說出你在原公司發生的事情。
否則,新公司根本不瞭解你,也許會認為你是一個不忠誠的人或懷疑你的能力。
總之,小贏計劃認為,當遇到公司想辭退你時,並想盡辦法逼迫你主動離開,如果想要得到補償。
一定要掌握大量依據,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如果不想得到補償,就儘早離開,是金子在哪都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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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職場三哥
我在山東臨沂工作期間,一些來應聘的員工最關心三個問題:
1.工資壓多久?不管要壓幾個月能按時發麻?
2.每天能保證滿負荷工作嗎?
3.工廠經營問題停產放假有伙食補助嗎?
這第三個問題就說到題主的情況。當時很多小公司做內銷生意,到了淡季的二,三個月往往沒有訂單安排生產。
有些公司就採取輪流上班,或直接放假一個月或更長。有些實力雄厚一點的公司給員工一點生活補助,也是想達到留住熟練工的目的。
這種情況下,外地務工人員大多自動離職去其他地方打工。本地人在家幹零工繼續等候。
這好像約定俗成的一種方式,公司不辭退,員工不辭職,兩下相安無事。也談不上打官司走法律程式訴求。
至於我們個人在公司工作時,面臨被調崗,找茬罰款甚至故意辱罵,企圖逼迫你辭職,自離來免除該有的賠償。作為沒有任何背景和人脈資源的我們,只有三種辦法應對:1.直接辭職走人,離開這種不良企業。儘快找到新工作,上班掙工資是比較靠譜的路子。
2.看你個人的頭腦和智慧,主動和上級領導溝通交流,甚至請客送禮來緩解人際關係,接除誤會,化解矛盾,再就是用你的工作能力和人品得到領導老闆的認可,繼續留用你。
3.準備好你所有可以蒐集到的證據和資訊資料:調崗單,罰款單,影片,錄音,還有你的工號牌,考勤記錄,工資單,個人生產記錄等。到地方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請他們出面調解。同時到律師事務所諮詢有關事宜,獲得專業人士的指點和幫助,再坐進一步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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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彪悍貓先生
題主說話很是忿忿不平,其實在職場被罵、神擠兌是很正常的,上司說話直也是很正常的,這裡最重要的就是效率。
01 在談應對前,先搞懂職場不是溫馨有愛的大家庭職場人大家在一起不是為了互相寵溺,搞什麼愛的供養,而是為了創造價值,為公司賺更多的錢。不要渴望公司給你溫暖,給你工資本身就是溫暖。
所以,被罵被擠兌的時候,你第一件事要做的不是想辦法應對 ,先要收起你的玻璃心。
很多職場人,特別是職場新人,最重要的事就是學東西,只有學到真本事,你才能成為不可替代的人,尤其是有時候,你周圍還可能出現變態前輩,專門靠打擊、嘲諷新人獲得優越感,你就更要加倍努力了,將來你成長了,進步了,變得很牛逼,才能超越他們。
還有一些新人把職場當學校,總等著有人來教自己,幫自己劃重點。老大,公司是發錢的,學校是要收費的好嗎。
沒有任何人有義務來指導你。你得主動去學。怎麼去學呢?
第一,你要隨時隨地觀察,你身邊的牛逼同事和領導是怎麼做事的,然後梳理其中的規律。
你要去對比,你和他的思維模式有什麼不一樣?為什麼不一樣?你學到了什麼?
之前我帶了一個實習生,她跟我同一個辦公室,朝夕相處三個月,她說什麼也沒學到——除了大吃大喝。
我說,大吃大喝,也是很重要的人生體驗呀。再說了,論自媒體,我一定是全宇宙——啊不,不能這麼高調,只說是全中國吧——最專業的,沒有之一。我每天都叨逼叨:標題要怎麼取,文章要怎麼開頭,要怎麼謀篇佈局……如果這樣你都學不到東西,只能說明你完全不走心。
第二,你不懂的東西,確定是百度查不到的,你就整理好要點,去找前輩或主管問。
不要問開放式的問題,要問選擇性的問題——給出A、B、C三個方案,問他哪一個好。你交了方案,也可以主動去問他,你哪裡做得不好,你可以去改進。幹這些事情,比花時間去委屈,有價值多了。
02 別把自己看得太重要,沒那麼多人針對你在職場,過程不重要,結果才是最重要的。
同樣一個任務,一個人花了5小時,吃了很多苦,做到60分;另一個人花了5分鐘,輕輕鬆鬆,做到了80分。
不要再因為你付出了多少辛苦,而自我感動了,你要多花那麼多力氣去做一件事,只能說明你實力還不夠。弱者才喜歡用苦勞說話,強者只會用業績說話,用作品說話。
其實,很多時候你的委屈,都源於你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也許你覺得自己特別悲慘,別人特別爽,只是因為你遮蔽了別人努力和辛酸的那一面。
每個位置都有苦逼的部分。貴為王健林或者馬爸爸,都有無數次想對誰豎中指的時候。
只是牛逼的人,不會沉溺於委屈,而是想辦法去解決問題。職場不相信什麼眼淚。更酷的姿態是,把所有的委屈咽回去,變成我們的鬥志。
尼采說了,“那些殺不死我們的,終將讓我們更強大”。
03 不要裸辭,這是最下策如果沒有主動辭退你,你完全可以繼續幹好你的本職工作,這主要是為了兩件事,一是準備你的跳槽目標和資料,二是有一定積蓄讓你過渡。
這裡說的“積蓄”不是說你要存很多錢,而是說你存的錢,要在你辭職後足以抵抗各種未知風險的能力!
如果你不知道要存多少錢才算能抵禦風險,你可以問自己幾個問題:
你的父母有沒有養老保險,特別是醫療保險,你的存款能應付一些意外嗎? 你愛人一個人的收入,能不能維持整個家庭的日常開支? 你現在的存款,能否在你1年以上即使沒有工作,還能保持家庭生活質量不下降?
儘量考慮到多個方面,比如當家庭有緊急情況的時候,當小孩需要報某個學習班的時候,當家人或朋友生病的時候,當你遇到某個人生機會的時候,即使在你辭職沒收入的情況下,你也有餘糧可以痛快的拿出來解燃眉之急。
關於跳槽的目標和資料,我建議你最好提前把你之前做過的專案案例、作品,先複製到隨身碟上,以後方便隨時提供給新公司,然後你還得先分析一下你要跳槽的目標公司的情況,比如崗位需要哪些能力,離你住的地方遠不遠,公司正不正規,最好是與一些HR先聊聊,把事情先談好七八成再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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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李晚寧
這種事情是一些公司常用招數,如果換做是我,絕對不會主動辭職,只要我不辭職,他就不敢扣我的底薪。即便那些獎金績效被扣也無所謂了,這個時候的心態就是要和公司比一下,誰更又耐力。
1、別想著試圖挽回公司對你的結果,經驗告訴你,根本沒有用!不得不說,有些人對於工作其實是卑微的。公司的任何不合理決策都是統一接受,讓他加班就加班,毫無還擊之力,公司料定你不敢辭職。
如果真的有一天公司準備裁掉你,請你一定不要寄希望於公司可能會更改決策。
講一個極其諷刺的案例,我朋友小雨是一家分公司的hr,近期公司效益不好,準備裁掉一批員工,希望小雨去和這些員工去談一下補償的事情,當然公司的期望是補償的越少越好,讓小雨鼓勵這些員工主動辭職。
經過一個多月的努力,小雨圓滿的完成了公司給自己的裁員任務,緊接著就收到了公司要裁掉小雨的通知。是不是極其諷刺?自己幫著公司完成了裁員任務,沒想到最後一個裁員名單居然是自己。
儘管小雨透過各種渠道向高層反應這個問題,想讓公司收回這個裁員通知,念在自己剛剛幫公司節省了一大步補償費用的份上,可惜收到的都是冷冰冰的官方用語。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一旦公司對你起了殺心,怎麼做都是徒勞,同事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公司開始裁員了,自己就要多留個心眼找下一份工作了。
2、不接受任何的承諾,一切以勞動法為準。很多職場朋友都比較單純,在自己工作不夠出色的時候,領導就會找自己談話,言語之間就是暗示自己提交離職申請。
對於職場老鳥們來說,從來沒有主動提交離職申請的說法,都是等著公司裁員,以此來獲得一筆賠償金。
這裡並不是說是在敲詐公司的補償金,這是勞動法明確規定的,一般情況下都是N+1的補償金。
同時,找你談話的時候,可能會給你許下一些承諾,放心把朋友,這些都是空頭支票,口頭承諾,不具備任何法律效應的。
一旦你選擇自動離職,補償金一分錢都拿不到的。
3、在此期間不要做任何過激的事情,佛繫上下班即可。一旦被公司列入裁員名單,等到你的就是漫長的談話。可能他們會動用情感讓你簽字離職,可能他們會使用威逼讓你簽字離職,也可能他們動用其他手段讓你簽字離職,不管他們怎麼辦,在拿到補償金之前,一切字都不要籤。
也不用擔心公司會不發你的工資,只要他敢不發,直接走勞動仲裁,百分之百勝訴。公司的人力部門沒有那麼傻。
當然,你也不能甩手不管工作,維繫自己平時的本職工作即可,即便領導故意在工作上排擠你,也心態儘量佛系一些。到點正常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加班,不影響其他人工作,不違反公司管理條例,誰都拿你沒辦法。
如果公司非要說你不符合本職工作能力,那請他拿出證據。你的工作司齡會告訴他們答案,如果一個人不符合崗位要求,為何可以在這個崗位上工作如此之久?到底是誰的問題?
總之,遇到這種事情一定要冷靜,心態一定要佛系,任何過激的事情都不要做。更不要跳入公司為你做好的圈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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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借你來往
從本質上來說,勞動者始終處於勞資關係的弱勢的一方,如果要跟企業對抗或者真正去用法律的權益維護自己的權益,真的是有很多的無可奈何。
因此,就會按照專案的開展以及所需要的崗位進行人員招聘。一旦這個專案結束了,或者說這個專案賺不到錢了,就會找各種理由和藉口和各種不公平的待遇來給員工做冷板凳、擠壓。
其實員工心裡也明白,企業想要裁員,但是又不能明目張膽的說出來,因為正面臨經濟賠償問題。
★★★可見作為企業,他們最終的考慮因素是企業的盈利,以及如何最大限度的節省人力資源成本,對公司的人能力和崗位如何進行最大限度的調配,從而節省人力資源成本,實現運營效益的最大化。但是那些工作能力超強,在公司不可替代性比較強的員工就不會面臨這樣的狀況。因為他們為公司創造了較多的效益,也能推動公司業務和專案的發展,這些員工在公司不可或缺。
二、勞動者作為勞資雙方較為弱勢的一方,無論以什麼樣的方式去對抗企業,或者去維護集的職業權益,都不是很有利。作為企業一方是屬於僱傭員工的一方,員工是作為出售自己勞動力給企業而獲得勞動報酬。就雙方的勞動關係來說,企業一方始終是處於地位較高和能力較強的一方,而作為員工來說,我們只是一個出賣自己勞動力的勞動者,沒有背景,也沒有支撐,力量也比較弱小。
因此,我們去跟企業對抗,去維護自己的權益,往往就減的非常渺小和無可奈何,最後吃虧的往往是自己而已。
如果當企業開始壓榨和對你不公平待遇的時候,你直接跟企業洽談或者的對抗,根本是對你自己不利的行為。
你大吵大鬧、對抗企業,反倒在別人眼中你不是一個好員工,沒有好的職業素養。
如果你用法律的途徑去維護自己的職業權益和地位,雖然可以獲得勝利,你可以得到企業對你的補償。
但是對你還是有很大的壞處。一方面,你不僅失去了你,你的工作崗位需要重新找工作。另一方面,你的這種舉報你的企業的行為,在其他的企業的眼中,會認為你是一個敢於跟公司對抗的刺頭,這樣就沒有企業敢聘用你,非常影響你以後的職業發展。
這就好比是你本來有老婆,去跟別人家的老婆搞了一腿。別人肯定會認為你是個渣男,是一個職業道德敗壞的人!這時候你的名譽和聲譽盡毀,誰還會認為你是一個好人呢!?
應對之法,只能勉為其難:
★★★要麼選擇離職,要麼選擇留下來。留下來你就要面對企業對你的剝削,而想要企業對你好,或者對你進行升職加薪,就要表現出你對企業的價值(崗位工作的效率較高,並且能創造出較高的崗位價值,成為公司的核心骨幹,能推動公司的業務發展也能為老闆提供很多輔助性的決策依據,或者具有創造性的思維……)這才是想要企業不排擠你或者給你坐冷板凳得有效的解決之法!
你畢竟需要透過給企業工作來獲得勞動報酬,你要透過企業來實現你的人生價值以及職業生涯道路。
跟企業把關係鬧僵或者去法院起訴企業都不是最為明智的選擇。
希望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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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情況,比較複雜,作為員工一方很難對付。要冷靜考慮,弄清楚是什麼原因被老闆擠對,矛盾是否尖銳,自己願不願意離開該企業 ,自己的能力水平及下一步的打算……。比如,確屬自身原因,又不想走,可以和老闆溝通,調整自我,以達目的;又比如,是老闆黑心,純屬為節省補償費而整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與其抗衡,畢竟我們還是法制社會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