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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讀書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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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極南之塔
我來回答這個可笑的指控吧。“車廂內不要吃東西”是屬於城市文明的一種規範,他不是法律也不是公交公司的規章制度(公交公司無法強制要求市民的行為), 即使說:公交公司要求司機制止這種行為也是屬於公交公司內部的事情,與本事件指控的賠償沒有關係,公交公司可以按照他們內部的規定處罰司機10元、20元、或者口頭警告或者什麼都不說,這些都可以,唯獨對大媽的死負責是不以也不可能的。
打個比方:“你”去別人家裡玩,“你”知道他們家有要求不能抽菸,可“你”硬是要抽,主人家也沒制止,結果“你”不小心嗆死了,“你”的家屬指控主人家為什麼不按照規定製止“你”抽菸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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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踏雪無痕問道中醫
想錢想瘋了,只有這一個評價。
關鍵的問題是,為什麼現在各種鬧劇層出不窮,而且居然還有獲益的,打官司還真的就能贏?
現在三觀不正的,不僅僅是這些訛詐者,還有那些推波助瀾,讓訛詐能夠成功的人!
明明就是自己的責任,自己不承擔,想方設法訛詐社會,而且竟然就有人認為他們可以訛詐,還給錢證明他們的訛詐是對的!
說到底,被訛詐的不是私人,都是單位。單位的錢不是自己的,拿出來不心疼。還會有一些好聽的詞語。而實質就是,這種不斷的退讓,沒有原則的退讓,讓社會上這種事情越來越多,越來越奇葩。
問題出在那裡,為什麼沒有制止事態的演化反而更嚴重?有關的推波助瀾者是不是也應該承擔責任?!
百姓希望看到的,是社會風氣迴歸正氣!是這種惡人訛人不要得逞!不能維護社會的良序公俗,是不是也要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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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槐鄉老根
這主要得追究幾個法人的責任。
1.買公交車的單位。如果你不買公交車,就沒有司機與乘客這一關係,死者死在哪裡還不一定;
2.修路單位。如果你不修這公路,就是有公交車也沒法開,也就無需找個司機了;
3.建設城市的單位。如果你不築建這些城市,就無公交這個單位,也不會發生這件事情;
4.造公交車的單位。如果你不造出這公交車,公交公司就不去買,也不會發生這件事情;
5.賣給死者食物的單位。如果你不賣給她食物,她就不會去吃,也就不會噎死了;
6.發駕駛證的單位。如果你不發公交車司機駕駛證,就沒有這個行業,也就是說就沒有公交司機,就是有路有車有人坐,這車也沒人開,也就不會有這事了;
7.駕駛員培訓教程編審單位。你編寫教材時,就沒有把“乘客吃東西司機有責任告知”寫入教材;
8.忘了問一句,大媽多大年紀?吃東西需要人照顧的話,家屬為什麼要讓大媽獨自出門?
從倫理上說家屬應該陪大媽出行才是正道,需要照顧的人,家屬把照顧的責任或義務給予他人就是絕對的失職和失德,出事了卻出來找別人的麻煩,良心何在?公道何在?
錢不是萬能的,不要為了錢把人的基本品德賣了,揹著一具行屍在世上連屁的意義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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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實話
這個新聞背景是這樣的,事情說的是馬大媽和老伴肖大伯一起乘坐公交車,在上車前,馬大媽買了一塊兒餈粑,一邊吃一邊坐車。但是,馬大媽在吃的過程中卻不小心被噎住了,然後就導致氣息不通暢,雖然肖大伯也進行了簡單的救治,並且馬大媽也被及時送往了醫院。但是,最紅馬大媽還是因為搶救無效死亡了。然而,馬大媽死後這肖大伯可沒閒著。肖大伯認為,公交車司機沒有阻止馬大媽吃餈粑,那麼就應該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首先,就公交車司機的本身的職責來說,公交車司機需要做的就是安全地把乘客送到對應的站點。當然,這個安全僅僅指的是安全駕駛,比如說,公交車司機不能違反交通規則,不能違規駕駛。舉個例子來說,如果公交司機因為超速或者闖紅燈導致出車禍進而導致車上乘客死亡,那麼肯定是要擔責的。而在這件事中,公交車司機是正常駕駛,大媽吃餈粑被噎死純屬個人行為造成的。就算是說公交車有顛簸,那麼大媽作為一個成年人也是應該自己預防這種風險的,因為這是公交車的固有屬性。就好比我們喝水的時候會有可能被嗆死,但是,我們不能因為被嗆死了,就去找生產水的人,是一樣的道理。
然後,就大爺的索賠訴求來說,那就更是無理取鬧了。大爺說公交車司機應該賠償是因為公交車司機本來是應該阻止大媽在公交車上吃東西的。誠然,在公交或者地鐵上確實有要求不能吃東西,但是,這是對乘客的道德要求,司機可以提醒乘客不要吃,也可以不提醒,這不是強制性要求。換句話來說,車上不吃東西,是應該由乘客自覺自願遵守的,而不是說需要司機提醒了才遵守的。這是個人的基本道德素養,本來在車上吃東西就是不文明行為了,你這自己吃東西吃出事了,還要讓司機賠錢,那真的可以說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了。
所以,總的來說,司機是沒有任何責任承擔這種無理索賠的,如說死者家屬繼續無理取鬧,那麼司機則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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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小小百科全書
什麼叫得理不饒人沒理攪三分!這就是個典型例子。公交車司機職責是什麼?公交司機的職責是安全駕駛,平安的把乘客送到站。麻煩那些無理取鬧的人注意一點。公交司機不是你家保姆。也不是你爸爸你媽媽。沒有義務告訴你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這件事的起因就是大媽買了快餈粑邊吃邊上了公家車。之後由於吃餈粑噎住了,導致呼吸困難然後窒息身亡。然後大媽老伴不樂意了。想要讓公交司機賠償。原因就是司機沒有阻止大媽吃東西。還是阻止的話大媽就不會死了。看完這個新聞第一反應就是感覺實在是搞笑。公共交通工具上不可以吃東西。這是小孩子都懂得道理吧。這就好像一個人跳樓自殺。然後家屬去狀告開發商為什麼要建樓,要不然人就不會跳樓死了。
建議國家應該出臺關於訛人的相關懲處措施了。現在社會訛人沒有代價。成功了能獲利。不成功也沒有什麼損失。這可真是一本萬利的好生意。本來大媽的去世我們應該報以同情的看法,覺得實在太可惜了。但是大媽老伴搞出這麼一檔子事兒,瞬間讓所有人都對這件事沒有一絲的同情可惜。有的只是厭惡。也不知道大媽老伴是怎麼想的。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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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週刊
初看新聞標題和概要,確實是讓人覺得很氣憤。畢竟同類事件也確實經常見諸報端。
所謂的假,是指家屬質問公交車司機和要索賠。
新聞中始終未見有家屬質問公交車司機並要索賠的表述。
事實求證12月14日,網上開始有大量類似題主描述的文章出現。
說在最後如開篇所說,雖然此類無理事件是時有發生(在此就不一一羅列了),但我們不能被自己的情緒主導,而失去辨認事情真相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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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山東漢子也柔情
這個世道究竟是怎麼了?難道還有一點公平公正可言嗎?還有一絲的良知和公理嗎?
不知從何時起,人們犯了錯不再從自身找原因,而是一股腦的將責任全部歸綹給別人,從不管自身的性質有多惡劣,只是一味的索取和佔有!小偷偷別人電動車被電死,車主被人索討20萬;小夥善意的將倒地老人扶起反被訛,更為可恥的是法庭上法官大人責問小夥,說"不是他撞到的,為什麼要去扶人"的謬論;電動車主私闖紅燈被正常行駛的車輛撞至重傷不治身亡,其家屬狀告車主並提出鉅額索賠…… ……
而反觀今天的案例,車上老人吃東西時不慎噎死,家屬在無人可怨的情形下卻把矛頭指向了公交車主,責問為什麼不制止其在車上吃東西的行為,此種奇葩的理由也真的是讓人無語,真是應了那句話,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說得再難聽些,就是人至賤則無敵,直不敢相信都是成年人了,這樣無恥卑鄙的事怎麼能做得出來?依你們這種睚眥必報的性格,也虧司機當時沒制止你們,否則照你們的個性不上前撕了司機才怪,另外按照你們這種混賬邏輯,光賴司機還不夠,還應當去找賣給你們東西吃的小販,誰讓他賣食物時忘記告訴你們應小心慢點吃的,再訛詐不成還可以再去告城管,正是因為他們管理不嚴才導致有人在大街上賣東西,否則也不至於悲劇的發生,總之為了洩私憤和多訛詐一些利益,相信依其死者家屬的個性什麼樣的事都能幹得出來!
人之所以稱之為人,是因為人懂事理,明是非,知善惡,否則與畜生又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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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陳恭5
諸多網友譴責與調侃的倒是這位責問司機的“家屬”。事實上過多地調侃諷刺家屬亦無濟於事,必竟此時他已深感“動機與效果不”,深陷“狀告無門”,其心情不僅懊惱、更顯沉重……。
假設一:老太太噎後沒有馬上死在公交事上,由一名熱心的乘客背送到醫院,老太太死在“乘客”肩上……或乘客將老太太送達醫院,醫生接診後才斷氣。此時是否責怪的焦點轉移到這位見義勇為的“背客”與當班“醫生”的身上:“是誰讓你背老太太去醫院的”,“醫院為何因患者“沒交費不給搶救”,是“醫療責任事故”,應當賠償……。
假沒二:這位熱心乘客在背老太太向醫院奔跑過程,噎在老太太咽喉的食團吐出來了,“背客”渾身酸臭,或送到急診室,醫生未經家屬簽字,馬上剪開老太太新毛衣,行氣管切開,救了老太太一命……。家屬是否要索賠“毛衣價“,怪醫生“沒有盡到告知權”,獲得家屬“同意權“……
隨之新的問題又來了:這位熱心“背客”上班遲到,被批評、被扣獎金,其太太罵他吃太飽,愛“多管閒事”……。醫院批評該醫生“沒掛號、交費怎能先搶救病人”,“萬一病人不交費,應由經治醫生賠償一切費用”……。一些合理的、但不近人情的規章與制度又將制約或傷害一些善良的人士……。
不敢再延伸假設下去了……,如果每位公民能從自已做起,文明自律,理性地看待與分析社會各種現象,用善心善意去分析理解社會的某些不公與不足,自覺地參與革除不適應社會進步與發展的弊端、併為此建實言、獻實策、幹小事、幹實事,社會氛圍將會有多麼可喜的進步呵?我們有幸步入新時代,更希望培育造就千千萬萬有理性、有素質的新一代公民……。謝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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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情感溫度百態人生
大媽在執行的公交車上吃東西被噎窒息而亡,讓人悲痛;質問公交司機為什麼不阻止吃東西?並且提出了索賠的要求。
1、公交司機的最大職責是是保證車輛的執行安全,從而保證乘客的人身安全!這都需要精力相對集中,分神去勸導乘客別吃東西,這是對其他乘客生命的漠視和不尊重!是嚴重的瀆職和犯罪行為!而隨行的男老伴完全有義務去做這些防微杜漸的事卻未做,所以首先被質問和問責的是那位男老伴,履行賠償的第一人也應該是男老伴,他沒有起到很好的照顧責任。
2、從這一件事上,我們也要想到,我們的社會公共服務體系還需要更加細緻和更具人性化!“安全無小事”,如果乘車時這些類似的安全隱患得到提前普及的話,也許這種悲劇就能避免!
3、不論怎麼說,生命誠可貴,願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社會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和更加細化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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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醉言南行
要點臉行不?每當看到這種新聞就很生氣!作為一個成年人,行駛中的公交車不應吃東西,這是常識!一是為了安全;二是以免影響他人。假如司機要是阻止時,按常識來說,不守規則的人最怕別人批評,假若老頭老太太暴怒腦溢血而死會不會找司機索賠?
作為成人要有擔當,敢於承認錯誤,敢於面對結果。自己的錯誤為何非得拉個墊背的責任人?還要點兒臉不?
曾經在行駛的公交車上看到坐在座位上的幼兒園放學的小女孩吃糖葫蘆,不知是她姥姥還是奶奶站在旁邊,我善意提醒:司機萬一急剎車別扎著孩子。那位老人居然一臉不屑,眼神裡透露出來的資訊就是“要你管”!說實話我當時真的有些憤怒,這種不守規則的人最容易帶壞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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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村裡有個姑娘叫小昉
大媽公交上吃東西噎死,家屬卻要索賠,還質問司機為什麼不阻止,對此你怎麼評價?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看,在這件事上誰是誰非?首先,公交車上是不是禁止乘客吃東西?其次,公交司機有沒有責任禁止乘客吃東西?其三,大媽吃東西被噎死公交司機有沒有過錯?其四,大爺有沒有理由找公交公司索賠?
1、公交車上是不是禁止乘客吃東西?
其實,在我們國家,不論是公交車還是高鐵或飛機上都沒有禁止乘客吃東西。只不過,有些人就是不顧社會公德,和別人的感受,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大快朵頤。不信,你早上乘坐公交車試試,什麼韭菜包子、餡餅、榴蓮糕比比皆是。這在公交公司是沒有禁止性規定的。
2、公交司機有沒有責任禁止乘客吃東西?
其實,作為公交司機本來開好你的車就可以了。在我們國家公交司機可不好乾,被打甚至被搶奪方向盤的時期屢屢發生。原因就是,有些乘客實在是不守規矩。想在哪下車就在哪下車。你不停車,他就跟你玩命。更不要說讓公交司機去禁止乘客吃東西了,那公交司機的挨多少打罵和唾沫呀。
3、大媽吃東西被噎死公交司機有沒有過錯?
大媽吃東西噎死,公交司機是沒有過錯的。原因很簡單,公交司機的行為沒有過錯,而且,大媽吃東西被噎死整個過程是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如果,你在哪裡出事就怪人家的話,你可以去銀行噎死,那個單位有錢呀。所以,硬說公交司機有過錯是說不過去的。畢竟出了事人家還第一時間開車送你去醫院,已經仁至義盡了。
4、大爺有沒有理由找公交公司索賠?
其實,決定大爺有沒有理由找公交公司索賠的唯一根據就是公交司機和車輛在乘客乘坐期間給乘客造成傷害的。在這個事情上公交司機是沒有責任的。公交車有沒有導致大媽噎死。導致大媽噎死的是她自己吃東西這個行為。所以,應該自己負責。這些年,我們國家經常出現一些匪夷所思的現象,就是一旦出了事就無理糾纏,不外乎讓人家賠錢。其實,什麼事情都得有理有據。毫無根據的亂咬肯定是不能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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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碧水藍天657
昨天看到一則新聞,說是一個小偷偷電動車被電死,家屬要求車主賠償。說實話,我要氣炸了。朋友不停地勸慰:林子大了,什麼鳥沒有?不想,被他一語成讖,今天又出了坐公交吃東西被噎死的奇葩事,更奇葩的是家屬竟要公交司機賠償,原因則更為奇葩:她吃東西你沒勸阻!真是天下之大無奇不有,人竟可以無恥、無賴、無畏、無臉到如此地步!是可忍,孰不可忍?
公交司機的職責就是安全駕駛,當然也有和其他乘客一樣阻止違紀違法行為的權利。老太太吃東西違紀違法了嗎?他憑什麼去阻止?他又有什麼權利去阻止?他的職責也要求他必須心無旁鶩,而不能眼觀六路。退一萬步講,憑老漢的做派,即使司機真的去勸阻,也定然罵人家“狗拿耗子"。
其實,老漢該做的是感謝司機。老太太情況危急是司機第一時間送其到醫院,如果吃東西而沒有上車,也許早死了,可能根本就到不了醫院,也許公交的顛波還延遲了些許她死亡的時間。
按照老漢的說辭去推理,真該承擔責任的是他們兩口。讓司機遭遇了危急情況,讓乘客經歷了心跳加速,看到了不堪的畫面,而最最重要的是,驚嚇了孩子,讓他們幼小的心靈承受了不該承受的壓力,留下了揮之不去的陰影。這多多的精神損失該不該賠?又該怎麼賠?賠多少?
好在最終有了明確的責任認定:司機沒有任何過錯,不承擔任何責任!這才是公正,這才合民意,這才是走遍天下而迢迢的天理!
道德滑坡,世風日下。一些人早已喪失了做人的底線,沒臉沒皮,恬不知恥,不辨是非,“死就有理"。在他們眼裡,什麼公理、道義,什麼公序良俗,什麼親情暖意,全都可以拋棄,再踏上雙腳。唯有錢才是親爹親孃,一切為了錢,錢就是真理。
這還是人嗎?與動物何異!讓我們共同堅守底線吧,千萬莫讓道德的最後一片“遮羞布"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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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碧翰烽
大媽公交上吃東西噎死,家屬卻要索賠,還質問司機為什麼不阻止,對此你怎麼評價?
發生這樣的事情,讓人實在無語,我不敢想象,這樣的人怎麼來到社會上。
首先,我認為家屬是真正的無賴,完全不講道理,也有些缺德。雖然說大媽不幸去世,的確值得同情,但是把去世推到他人身上,就有些不道德、不講道理了。
明明是自己吃東西造成的,與他人沒有任何關係,卻要硬往他人身上扯。
之所以缺德,關鍵在於家屬的極度自私自利,完全鑽到了錢眼裡。他們根本不是為大媽維護權益,而是赤裸裸地想訛詐人家的錢財。
其次,就司機而言,一是沒有任何責任,大媽的去世與司機沒有任何關係;二是還協助進行了搶救,盡到了該盡的義務。
所以我要說,這個司機,以及公交公司不需要承擔任何賠償。
最後,當前有一個現象值得重視,那就是發生人員傷亡之後,不論有理無理,都會出現以鬧維權、隨意索賠的事件。怎麼引導到法治途徑,依法維權,仍然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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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夜雨如書
說實話,這個問題如果按照常理沒辦法評價,因為人家不講理啊!
如果按照肖大伯的思路,那麼不僅公交車司機需要賠償,還得追究賣餈粑的商販,進而追究做餈粑的人,追究種糯米的農戶,追究長糯米的那塊地,追究發明餈粑的那個人(估計只能追究他的後代了),追究給田地澆水的人,追究把水引過來的人,追究……
類似這種拉不出便便賴地球吸引力的邏輯真的令人無語,可是某些素質有問題的人的確很擅長訛詐,怎樣奇葩的理由他都能想出來,而且敢於實施。為什麼呢?因為他們打著維權的旗號,訛詐成功了就是一筆不菲的賠償,萬一失敗了也沒什麼損失啊。
更令人無語的是,哪個律師敢於接下這種案子呢?
說實話 ,有這種想法不奇怪,但是敢於付諸實施那就真的令人深思了。這不僅僅是個人的道德素養問題,還牽涉到他們為什麼敢於這樣做的問題。
扶摔倒老人被訛詐,理由很奇葩:“不是你撞倒的你為什麼扶我?”
大媽自己吃餈粑噎死了,家屬質疑公交車司機:“你為什麼不阻止?”
這種言論背後的問題更值得探討,歸根結底就是訛詐的成本太低了。倘若能夠提高訛詐成本,讓訛詐者得不償失,他們還會隨意獅子大開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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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請賜我一個雅緻的名字
看個新聞都能被氣個半死!現在都出的都是什麼事兒啊!!國家應該出臺制定胡攪蠻纏罪!!要不這個社會讓人心累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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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努力過258
我曾經短暫做過公交司機,作為公交司機要承擔很多的責任。突發情況剎車急了乘客因此受傷要處罰。開車在路上,難免會有磕碰,公交車一般只買交強險,小事情就自己承擔處理,否則要扣月度季度安全獎。定期開大會小會,哪怕那天你休息也要無薪參加。關車門也要非常小心,老人,冒失鬼,搶上車的人都很容易夾到。有些人上車少給錢或從後門上車後怎麼提醒都不給錢。吃飯也是個很大的問題,要自己看班次提前或退後吃飯,吃飯不定時。很多公交司機都有職業病,頸椎,腰椎,胃都容易患病。後來就不幹了。現在開其他客車。開客車也有一個很大的不解就是乘客不繫安全帶要處罰司機。就算司機在開車前檢查過所有乘客都繫上安全帶了,難保路上乘客不會解開安全帶,難道司機要每時每刻都看著乘客嗎?這樣還用開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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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山人的生活感悟
三塊錢的餈粑要了一條人命。我只能說奇葩事天天有今年格外多,這位馬大媽也是命該絕矣!公交車上一般都寫有提示,乘客不能在車上吃東西,她自己不注意嗆著了,怪司機怎麼怪得上呢?司機管開車還行,怎麼管得了每個乘客的嘴呢?
話又說回來,我們經常坐公交的人,平時也見過有來不及過早或肚子餓急了的人,在公交車上吃東西,也沒有見到嗆死的,只能說明這位馬大媽應了“閻王要人三更死,誰敢留人到五更”這句古話。
但是馬大媽的老伴,想借此事讓公交車司機賠償,怪公交車司機沒有制止他老伴吃餈粑,這就有點耍賴了。本來是一件讓人十分同情的事,畢竟死者為大嘛,但現在這一弄,錢沒弄到手,還搞得臭名遠揚了。
只怪現在的網路太發達了,這些今古傳奇總能免費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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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號說客
雖然這是個小新聞事件,但其在社會上引發影響很大,說家屬的要求很奇葩一點不為過,這還是好聽的,不好聽我不說了,大家可以去網上搜搜,看九成以上的網友是以不同的語言方式在反駁他,從另一角度也可以看做是罵他。
俗話說死者為大,在此也可說死者家屬為大,畢竟一個大活人突然間沒了,其家屬的悲傷之情,相信大家都能理解,如果說家裡沒能力辦理喪葬費用,把困難情況說的苦情點。向公交公司申請點援助想必公交公司出於人道主義精神沒準還能給點,畢竟人是在你車上死的。或者網上眾籌,大眾的善心還是可以激發起來的,都可以減輕死者家屬辦理喪失費用的壓力。
但死者家屬理直氣壯質問公交公司司機,並要公交公司索賠確實做的過分了,這明擺著就是訛詐嘛,公事公辦公交公司也好司機也好寧願花錢與其對薄公堂也不會賠錢的,如果賠錢息事寧人後果將不堪設想,比如以後公交車上被偷了、乘客公交車上打架受傷了、公交車上被耍流氓了等等凡事在公交車上發生的不利於乘客的事情都可以找司機或者公交公司索賠了,公交公司和司機都會說怕怕的,誰還敢開公交車啊?。
要知道公交車是為大眾提供服務的,不是你家的專車,公交司機手裡是握方向盤眼睛是看前方方向的不是伺候你一個人的,公交車和司機有義務拉你乘車,但沒義務管你怎麼吃東西,再者說了公交車上吃東西也好像是不允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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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青心寡慾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小的時候常聽左鄰右舍家庭婦女老阿姨吵架罵人,經常說你咋不噎死呢?或者你咋不嘎嘣瘟死呢……過去那是惡毒的詛咒,沒想到現在成了活報劇!而且千篇一律劇情雷同不屬巧合。因為有潑皮無賴訛詐坑人並且得逞的範例,所以讓很多心術不正人爭相效仿並且屢試不爽。其實大媽的遭遇可以得到大家的同情,大爺如果說明自己的難處也能獲得別人的幫助。但是他不明智的選擇了效仿訛人的做法,讓我們再一次領教了人性的醜惡與貪婪。說什麼老兩口感情好,難道訛到了司機的錢老伴就能起死回生?笑話……
12月12日 光明網
馬大媽和自己的老伴兒肖大伯在大廟車站附近花了三塊錢買了一塊兒餈粑,然後馬大媽吃著餈粑就上了公交車。可是剛剛上車沒一會兒,馬大媽就突然臉色發青,然後就呼吸困難。
原來是因為餈粑堵在了馬大媽的氣管裡,雖然馬大媽用力的向外吐出了一點,但是還是有大塊的餈粑粘在氣管裡,導致她呼吸困難。肖大伯也對馬大媽進行了簡單的急救,可是根本就沒有效果,司機於是就趕緊把馬大媽送到了醫院進行救治。
在醫院搶救了40多分鐘,還是沒有搶救過來,馬大媽不幸身亡。而原因就是因為堵在氣管裡的那塊餈粑,導致馬大媽無法呼吸,長時間的窒息才讓她死亡的。肖大伯對於馬大媽的死亡很是不能接受,因為他們兩個人的感情非常好,還打算著一塊兒出去旅遊呢,沒想到馬大媽竟發生了這樣的事情。肖大伯想要公交車司機賠償,畢竟司機是可以阻止我們吃東西的,如果阻止了,這場悲劇也就避免了。但是經過責任的認定,公家車司機沒有責任,畢竟他的職責是負責開車,安全地將乘客送到站,而不是阻止乘客吃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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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公交上吃東西噎死,家屬卻要索賠,還質問司機為什麼不阻止,對此你怎麼評價?
我以為這樣的問題是網友編出來的,卻沒有想到是的,再次顛覆了我的三觀!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無知又可恥的人,這些人是怎麼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
大媽公交上吃東西噎死,這完全是由個人原因導致的,怎麼能怪司機?只能說大媽做事不夠小心,安全意識不夠,最終害了自己。
餈粑雖好吃,但是對上了年紀的大媽來說,就是一個比較危險的食物。我們都知道,小孩老人吃果凍都要小心,何況是一個充滿粘性的餈粑。
大媽貪吃,買個餈粑嚐嚐鮮本沒有錯,但是她應該知道吃東西要細嚼慢嚥,更應該明白在車上不宜吃食物。
上車後因為吃餈粑而噎死,只能同情大媽走得太無辜……而這種悲劇的發生完全是由個人因素造成的。
家屬告司機,要求司機賠償,這種行為完全是訛錢,不可理喻!首先,上車吃東西本來就是一個不文明的行為,大媽的做法本就不對。
其次,司機沒有義務也沒有責任看著你吃東西再細心提醒你說:“親愛的,車上吃東西要注意安全喲!”司機只負責開車,負責將乘客送到站,其他的人身財產安全肯定是由自己本人負責的。你總不能說,我公交車上丟了錢包找司機索賠吧,這是訛錢呀!
另外,順便說一下,吃東西被噎到,一定要及時採取措施進行緊急處理。醫生表示,因食物噎到引發的窒息,其搶救的“黃金時間”在四分鐘之內,這時最常見的處理方法是“海姆利克急救法”。
該方法是讓患者站立或者以坐位的方式,施救者從患者的身後抱住患者的腰,將雙手重疊,並置於患者的上腹部肋骨處對其進行快速加壓,至上往下,藉助肺部氣流迫出被噎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