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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區無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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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打虎拍蠅
看了新聞之後,說句不好聽的話,這些流浪狗跟了這位李女士,這種結局是註定了的!
事情發生在大亞灣某小區。李女士在深圳上班,四年前住進了該小區,隨其一起入住的還有15條流浪狗,最高峰時一度達到30多條之多。
下面我們跟著新聞去了解一下李女士是怎麼養狗的:
1、狗一直放在樓梯間散養,衛生狀況非常差,過道上到處都是狗毛,圍欄上是狗抓過的痕跡,空氣中瀰漫著難聞的味道。
2、因為這麼多狗在過道、樓梯間生活,導致上下樓層的住戶不堪其擾,孩子不敢上這個樓層,回不了家。而且此前還發生過狗咬人事件。
3、因為上班比較遠,李女士回到家比較晚,所以給狗餵食都在後半夜,凌晨一兩點時分,正是家家戶戶休息的時間,她在樓道里餵狗,狗爭食吃發出嚎叫聲,嚴重影響其他住戶的休息,而且餵食時間不是一兩分鐘,而是持續半小時,有時甚至要個把小時。
請大家想一想,假如你們是其鄰居,家中有老人和小孩,不知是什麼感受?
這且不談,這些流浪狗有沒有打防疫針,有沒有辦理狗證,因為深圳對此要求很嚴的,沒有辦理狗證,是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養狗的。此外,《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還明確規定,“禁止在住宅區、寫字樓設立犬隻養殖、銷售場所”,雖然李女士不是為了養殖、銷售,但是這麼多狗,跟養殖有什麼區別呢?
到底是狗重要,還是人重要,不要打著愛心的名義,一邊愛著狗,一邊卻又妨害著他人,有多大能力做多大的事,沒有金剛鑽,就不要“攬瓷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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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易之堯
怎麼說呢,雙方都有錯。收養的人不應該在居民樓裡養,一隻還好,十三條肯定影響別人的生活,不是每個人都是愛狗人士。再說這麼多狗會不會咬到別人,現在狗是真狗,疫苗不一定是真的,萬一咬到人算誰的。
另一方面,毒狗的人有問題呢,別人家養的有意見正常,可以透過合理的方式解決。通雙方協商,物業協商,居委會,實在不行還有政府呢,這麼毒死也不行呀。
收養動物還是要注意和鄰里的關係,別因為這個搞得鄰里不寧,畢竟遠親不如近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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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律師獨角獸
城市養狗真是一個愛恨交加、涇渭分明的話題。愛狗者把狗當做家庭成員,討厭狗者遇之繞道而行。養狗者需要充分考慮厭狗者的感受。
雖然我作為討厭小區養狗的一員,但長期的法律教育使我不認同“投毒”這種極端的方式。也許鄰居已經忍無可忍,但我還是希望在鄰里關係中首先採用溝通的方式。即使溝通無效,還可以透過物業公司、居委會、派出所進行協調。畢竟投毒可能會涉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不值得提倡。
當然了,我認為在這個事件中,李女士的責任更大。甚至說李女士的人品堪憂!打著愛狗的名義,放任狗毛亂飛,臭味撲鼻,樓道牆壁滿是抓痕,破壞鄰居的生活環境。連人的需求都不滿足,遑論愛狗!對流浪狗的放任,甚至要求鄰居包容,這是赤裸裸地道德綁架。
如果李女士真有心養狗,那麼也應該在城市郊區找一個不影響別人的地方。在小區養流浪狗,李女士想必也沒有辦過狗證,沒有按時給狗打疫苗,給小區鄰居放了一顆大的定時炸彈,能指望誰理解你呢!所以李女士也不要一副受害者的樣子,這些狗狗被你這樣養法,落得這樣的下場也是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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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魚攝於情
做任何事情都不要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無論是出於愛心還是關愛!像這件事也許女子本身會認為自己是在做好事,做功得,如果她不去收養這些流浪狗,很可能會死掉或遭人殺害。但如果是你自己的房子沒有其他住戶的情況下大家都會讚揚,說你有愛心,保護動物。可是如果是在居民樓而且還是散養,這就是你的愛心明顯是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的。
想一想這麼些狗狗在一起,一隻狗叫一聲,都會響聲震天了,白天還好說,如果實在夜間,大家都睡覺了,忽然一片狗叫。想想都恐怖!何況在樓道里散養的狗狗,是不是都那麼溫順,有沒有攻擊性,畢竟住的不是你一家。有沒有傳染病。有沒有取得飼養資格。
另外這麼些狗狗在一起散養在樓道里,在炎熱的天氣裡,樓道里的味道可想而知,甚至樓上樓下都會瀰漫著腥臭。這是住宅樓啊!你讓其他人怎麼在這樣的環境中生活休息。白天夜晚都休息不好,自然就會有采取極端的做法來處理。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為了鄰里和睦相處,奉勸這位女士還是儘快給這些狗狗,選擇一個屬於他們自己的活動場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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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他狼叔
這種事沒法給太多評價,收養流浪狗說明你有愛心,有時間,至於有沒有經濟條件你自己知道。
有愛心是對的,我們也應該認可愛心,鼓勵人們有愛心,歌詞不都那麼唱嗎,只要人人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可是,你有愛心不假,但是也不能愛心氾濫,而且你的愛心只是對於流浪狗來說,你考慮過鄰居嗎?樓道里收養流浪狗?還10多隻?不說這些狗有沒有攜帶細菌病毒,單說這麼多狗對別人造成的人身安全隱患你就沒考慮到,你不會二十四小時看著這些狗吧,鄰居上樓下樓會發生什麼事你知道嗎?別說老人孩子見了這麼多狗害怕,就是年輕人也害怕呀!晚上一隻叫,全都跟著叫,樓道里成了養殖場了!
再說毒狗的人,對這種事我只能說我保持中立,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去跟這位鄰居溝透過,或者跟物業反應,在或者報警,如果以上三種方法都用了,無效,那我可以理解你,如果你直接下毒毒死了,確實有點殘忍,不過我很佩服你,可以說你是為了家人的健康安危著想,這個可以理解!
流浪狗現在是社會的一個潛在隱患,確實需要解決。
個人提議,可以由政府機關出人力物力進行捕捉,然後對捉到的流浪狗集中起來,做一個有償領養,很簡單,政府的人也不能白乾活,所有的狗,不論品種,不論品質,統一一個價格,從捉到開始,在三天內領養,三天內無人領養一律處死~或加工飼料,或就地掩埋!
個人習慣問題,除了我自己養的狗,家附近絕對不允許有流浪狗存在,要麼趕跑,要麼打死,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發狂咬人,對於家人的安危和健康存在的潛在危機,我會盡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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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軒閣
儘管收留流浪狗屬於好心,儘管毒殺狗有涉嫌違法,但我仍然要說,“做的好”!理由如下。
1、公共場所收養流浪狗是“善舉不善”。
收留流浪狗,可以,但不能在公共過道里收留,你的確有善心,那也要看自己的條件,你有單家獨院或者你租房子收留,沒影響他人,隨你怎麼養。
但是,將狗收留在過道里,很明顯對其他住戶的利益的侵犯。不衛生,噪聲影響安寧,還有安全隱患。跟這種“愛狗人士”做鄰居,那也是一個慘。
愛狗人士連鄰居人都不愛,“善”舉應該不僅僅針對流浪狗,更應該與鄰為善,這樣才是“真的善”。
2、投毒人員是“迫不得已”。
長期在過道里收留流浪狗,鄰居受到長期的影響,應該有過交鋒,甚至吵嘴都有過,但是養狗人的善舉就是沒停止,反而披著“善行”的外衣,拒絕採取措施。
有這樣的鄰居怎麼辦?我想倘若屢教不改,大多數人想到的可能都是投毒了。因為這種事情即便報警都起不了多大作用。
投毒者行為有點過。毒狗事件發生,但要完全確定投毒者,估計困難。
愛狗者,你長點心吧,在走廊裡養大批流浪狗,你不是愛狗,是害狗啊。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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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泊圖泊途
女子的愛心讓人們感動,但是不要讓別人為你的愛心來買單,更別來一些道德綁架。
挺尷尬的一件事,好心並沒有讓事情向女子希望的方向發展,事情走向了另一個極端。李女士收留了13只流浪狗,卻被分兩次毒殺,想必引起了鄰居們的不滿。
(圖文無關)
雖然有打掃過的痕跡,但是狗毛卻隨處可見,空氣中更存在難聞的味道。
我們不“人眼看狗低”,是吧,但是流浪狗的習性確實比從小在人家的狗要暴躁,更沒規矩。這不僅是破壞公共環境的問題,更有傷害他人的可能。
十幾只狗,又不是寵物店或醫院,根本沒法照顧的面面俱到,如何看管,而且他們互相爭食玩耍也必然發出極大的聲響,這一點,向媒體求助的愛心女士想到過嗎?
而且還有狂犬病問題,如何能向其他戶主證明這對他們不能產生影響呢?
當然這個毒死狗的人做的有點極端,可以先找狗主人協商,不行就報警,事情未必真的要做的這麼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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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奧卡姆剃刀
我表示支援。
道理非常簡單,人類社會的核心價值是以人為本,而不是以狗為本,世界上所有發達文明國家,都不允許流浪狗的存在,因為這是對人類社會的一個巨大安全隱患。
美國和日本都有捕捉流浪狗,無人認領後集中滅殺的法規制度,也因此美國和日本的狂犬病發病率極低,在日本甚至都杜絕了狂犬病,而中國卻是狂犬病致死人數超多的國家,僅次於印度。
這個收養流浪狗的大媽非常自私和無恥,將自己的非法愛好凌駕於鄰里的生命安全健康之上,如果她真心愛這些流浪犬,就請合法收養,在城裡辦不了狗證,就到鄉下去租個房子給這些狗養老送終,而不應該放在公共空間裡危害鄰里的安全健康。
這些狗很可憐,他們死在了這個老女人的手裡。透過兩次毒殺,可以想象鄰里已經達到了無法容忍的地步,換誰也受不了這樣的環境。
至於毒殺是否違法犯罪,要看投的是什麼樣的藥品。很可能投放的是治療肺結核的異煙肼,這是一個處方藥物,人吃了沒事兒狗吃了會致命,這是從俄羅斯傳來的政府誘殺流浪狗的合法方法,這種方法不算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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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李欽宇律師
只能說,李女士的愛心可取,行為不可取,而我相信毒狗人也是忍無可忍,才做出那麼極端的行為
只考慮狗不考慮人,是李女士最大的問題所在如果李女士是自己住一棟樓房,而且周圍沒有其他人了,那她收養了那麼多流浪狗,我就敬她是一條漢子,但是她住的一個密集的商業小區,是和小區裡面的其他居民一起居住的,那你在收養流浪狗的時候,就必須要考慮到周圍人的感受了,你在獻愛心的同時不能將他人的健康安全、還有社群衛生拋在一邊。
首先,對於居民的人身安全健康來說,據新聞報道,由於李女士養了那麼多流浪狗,導致居民區的人都不敢讓自己的孩子上樓道玩了,畢竟大家都擔心流浪狗會咬到自己的孩子,更擔心流浪狗身上攜帶者狂犬病病毒,而自己的孩子打了假的疫苗,那就是人間悲劇了。而且大量的流浪狗經常會發出叫聲,這樣也嚴重打擾了其他居民的休息。
因此,李女士最大的問題就是隻考慮到了自己的愛心,只考慮到狗,而忽略了周圍其他居民的感受,我相信毒狗人絕對不是一時衝動,他應該是多次找過李女士協商,甚至找過小區物業、找過街道辦但是都沒有結果,因此才謀劃了這麼一起毒狗事件,行為固然殘忍但是如果是窮盡其他辦法仍無法解決問題的情況下,這也許是徹底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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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夜雨如書
愛狗的前提是愛人,倘若把自己的所謂“愛心”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無疑是自私的。
可以說,這些狗的死亡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李女士選擇了不恰當的方式、不合適的地點,最終遭到了最殘忍的報復。
在愛狗人士眼裡,或許自己只是幫助這些流浪狗,這個出發點無可厚非。但是,你要審視自己的能力夠不夠,自己的行為會不會影響到其他人。如果這個救助流浪狗的場所是在偏遠的無人地區,那麼這是你的自由。
而現實是,李女士在居民區養了四年狗,散養在樓梯間的十多條狗無疑會對周圍環境和居民造成最直接的影響。除了狗毛、和難聞的氣味,還導致某些孩子和住戶不敢上這個樓層,甚至也發生過狗咬人的事情。令其他居民更加難以接受的是,由於下班晚,李女士會在凌晨一兩點在樓道餵狗,夜深人靜正是人們睡覺的時間,突然傳來一陣狗叫,吵醒熟睡的人們,而且還要忍受長達幾十分鐘的持續騷擾。這種情況持續了四年,是個正常人都忍受不了。
可想而知,這期間一定會有居民報警或者和李女士商量過,可惜無果,李女士依然我行我素,最終才導致了極端的投毒藥狗事件。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忍無可忍無需再忍,居民們是在毫無辦法的情況下施行了投毒藥狗的行為,雖然手段殘忍,卻是最直接有效的。當然,這種行為不值得提倡,畢竟是犯法的。
李女士的遭遇不值得同情,畢竟,她的行為是自私的,而且也直接對他人造成了不良影響。愛狗是你的自由,但大前提是不能妨礙他人,不能對公共的生活環境造成破壞,不能對他人造成威脅。倘若任性地越線,後果可想而知。
最後,說句題外話,不愛狗的人不養狗,那麼多流浪狗又是從哪裡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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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情感公寓
李女士善良,有愛心,她收養流浪狗並不是為了盈利,初衷只是為了讓流浪狗有個家,能吃飽喝足,她的出發點沒錯。
錯就錯在李女士收養的流浪狗是在小區裡,小區是李女士的家,也是所有人的家,小區裡不可能所有人都像李女士一樣的去愛狗,最重要的是李女士收留的流浪狗影響了大家的休息和出行環境,比如樓道里到處都是狗毛和狗抓的痕跡,十幾條狗狗不分時間或者固定時間裡的狗叫聲,這都會極大的影響別人。
因此李女士在小區收養流浪狗的行為是弊大於利,此外,收養流浪狗很多時候並不是簡單的帶回家就可以了,比如是否符合城市規定的養犬規定,狗狗是否打了疫苗,是否辦了證,如果狗狗對其他人造成傷害後怎麼處理等等一系列的安全隱患問題,因此我個人覺得李女士小區收養流浪狗的行為不可取。
作為李女士之外的業主們,嘈雜的狗叫聲影響了自己的正常生活,至於採取什麼措施可以物質李女士的行為,方法有可多,比如向有關部門舉報,跟物業部門協商,同李女士溝通等等,維權的方式方法有很多,但偏偏有人選擇了靜悄悄的投毒的行為,雖然解氣,但未免讓人覺得有點小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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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寵醫寵愛
是救助狗?
還是害狗!
李女士救助流浪狗對嗎?
李女士在深圳上班,四年前,在大亞灣海豚灣小區買了一套房子,房子簡單裝修後住了進去,連同住進去的還有15條流浪狗。7月20日她救助的13條流浪狗,在小區內分兩次被人毒殺了。在李女士家的過道上,雖然經過清掃,仍散落著很多狗毛,空氣中飄散著難聞的氣味。我認為,李女士救助流浪狗不是愛狗是害狗!
1.李女士救助養流浪狗是好心,但在小區裡養這麼多流浪狗,影響鄰居生活,環境衛生……
2.這麼多流浪狗,不可能有養犬證,也不可能給一個人辦這麼多養犬證,有些流浪狗是不是城市禁養犬?李女士養這麼多狗,屬於違法行為。
3.李女士是上班族,養一條準養犬還可以,養多了,根本沒有精力照顧狗,影響狗的健康。
4.李女士養的流浪犬,有些流浪犬可能剛剛成為流浪犬,有的是主人丟失的,有的是遺棄的,這樣的犬一般有晶片,送入流浪犬救助中心,公安部門可以透過晶片找到主人,是遺棄的按法律規定處理,丟失的通知主人來領,有領養的辦理犬證領養。李女士自養沒條件,在居民區樓內養,把這個渠道堵上了,還害了狗的性命!
5.樓道是公共通道,是消防通道,不允許任何人佔有,更不允許養狗。
李女士有愛心,可把流浪狗送給市流浪犬救助中心,或個人辦的流浪犬救助站,捐錢捐犬糧讓別人照顧流浪犬,自己有時間可去當義工。
李女士自己有能力可以在市區外建一所流浪犬救助站,救助更多的流浪犬。
不管做什麼,與人方便,與己方便!
您認為李女士是愛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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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東籬高教
一、養狗者愛心氾濫,愛狗最終害了狗
我是旁觀者,無權利也無意去譴責或者評判某人的功過對錯,只是就事論事。從相關新聞了解到,該女士在小區樓道里收養了13條流浪狗。這本是愛心之舉,但是地點不合適,方式不合適,間接影響了這些狗的命運。收養流浪狗,特別是在深圳這類大城市,13條之多,其實已經超出了這位女士的能力極限。樓道養狗,對居住的其他人造成了極大的困擾。出行的困擾、安全的困擾,噪音和環境的影響,都很大。對於這點,女士雖然愛心爆棚,但方式確實欠妥,愛心一定不是藉口,前提一定是不擾民。以愛之名成全自己的愛心而不去考慮他人的感受,某種程度也是自私。
二、永遠不要去考驗人心
這不禁讓我想起前段時間的新聞,為安置社會弱勢人群,深圳市寶安區華聯城市全景小區公租房專案將住進15位自閉症兒童,此舉讓小區住戶認為威脅到安全保障而扯橫幅抵制。人心之不可考驗可見一斑(沒有其他意思,只是覺得兩則新聞都是直指人心)。回到此事件,10多條狗,被分兩次毒死。我理解一次是警告、示警,第二次就是忍無可忍、痛下殺手。收養流浪狗的女士,挑戰了小區住戶的耐心,也其實一再無意間觸碰住戶的底線。對於不堪其擾的住戶,不能對人實施反制,那麼去毒死這群狗就是最低成本和不用過多內心譴責的事情了。
三、這不是一個悲劇,反應的是社會心態
作為旁觀者,我無法評說好壞對錯。那10多條毒死的狗,可能永遠成不了新聞的焦點,新聞背後的人心,才是焦點。看熱鬧也好,嘆世道也罷,這個新聞最多的是人心。愛狗的女士收養流浪狗,其他人視若不見或選擇不收養,這是考驗人心;住戶居民從忍耐、爆發到毒殺流浪狗,這也是考驗人心;實施者分兩次毒狗,而不是一次性毒死,其實心中尚存善念,也不想把事做絕。但最終全部毒殺10多條狗,其內心的煎熬,怕被發現報復的心態也能可見,這也是考驗人心;一些住戶,或者是網路水軍,這個時候如雨後春筍般出來,各執一端,有的譴責毒狗者,有的責說收養者。口水反正不花錢,事件作為了一些無關者的爭辯地。這也是一種人心。
人心,人性,其實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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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703099102
一鍵代償觀點:養狗是個人自由,但是我們不能因為個人自由而妨礙了他人的自由。
事情簡介:
四年前,李女士在海豚灣小區買了一套房子,簡單裝修以後便住了進去,而隨著李女士一同住進去的還有15條流浪狗。養狗期間,李女士因為養狗的氣味太大,和鄰居發生過不少的糾紛,但是李女士並沒有做出任何改善,養狗的數量不減反增。而今年7月20日,因為狗在樓道里的氣味是在太大,鄰居忍無可忍,於是便有人將李女士的流浪狗毒死。
愛狗和養狗癖是完全不一樣的性質如果我們換個角度來看,李女士這不是愛狗而養狗,完全就是養狗癖。咱就不說是狗了,就是如果一家有13個小孩子估計早就崩潰了吧。
而在我看來,李女士這根本就不是愛狗,完全就是養狗癖。李女士這養狗方式跟讓他們在街上流浪差不多,甚至來說還不如讓他們在街上流浪。
一方面來說,李女士平時自己也要上班,根本沒有精力去照顧這些狗,也就是晚上回來喂一下他們,根本談不上照顧。說難聽一點,就是這些狗自己在外邊流浪,也能吃飽。
另一方面來說,這麼多狗擠在那麼些狹小的房間裡,弄不好都患上抑鬱症了。所以,這就是李女士自己的偽善行為,對狗來說都是自私的。
養狗更不能妨礙他人的合法權益誠然,飼養合法動物是每個人的自由,但是,我們不能把自己的開心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就拿李女士這件事來說吧,因為李女士都是夜裡下班回來才餵狗。可想而知,這餓了一天的狗在吃東西時是多麼壯觀一種情形。
據周圍的鄰居反映,每天夜裡這些狗的開始嚎叫,搞得周圍的居民無法正常作息。說真的,這些鄰居也真的是心善,竟然還忍了四年。
且不說這些狗每天嚎叫了,就是單單這些狗對人造成的潛在危險就夠鄰居們心驚膽戰了。狗傷人問題,衛生問題,安全防疫問題,這些都是影響基本人權的。
最後,也希望我們所有人能夠明白一件事,我們這個社會是以人為本的,而不是以狗狗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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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網路大實話大大
不毒死難帶等著被咬死?流浪狗哎,你養它們,你給它們打疫苗了嗎?給它們上狗繩了嗎?咬了人怎麼辦?還養在樓道內,不要說樓道是公眾的,就是你在家養了這麼多狗,那叫聲擾民都有權利告你,你要養可以啊,沒人阻止你的善心,你別把所謂自己的善心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你躲進山區,你租座荒山,隨你怎麼給它們撒歡打滾
只要不違法,你可以做你喜歡的事兒。但是絕對不能打擾其他人,別人沒有義務為你的愛好買單。更不能威脅到其他人的安全。他這不是獻愛心,這是一個極其自私,沒有公德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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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墨者九舍
我首先不支援毒死狗,狗狗那麼惹人喜愛,為什麼要毒死呢?賣了也好噻,最好賣給我,我這都缺貨好幾天了。你看樓下那幫人吵吵嚷嚷的,還想砸我店,說我掛狗頭賣羊肉,你說我冤不冤,確實沒狗肉,讓我上哪找嘛,先人闆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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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巴政東
女子愛狗,實力要有。人在做,天在看,是可忍孰不可忍,狗起碼是無故的,居然這樣含冤而死。
1.好心辦壞事這位大亞灣的女士,動力和出發點都是好的。愛心人士。但是一條又一條的流浪狗收養,13條狗已經成群了。有沒有想過自己住的是小區,而不是農村個體戶房子,更加不是私人別墅。這樣做不是明白的擾民嗎!整天一群狗,跑上跑下,是可忍孰不可忍。這不成了狗住小區。實在可恨。
2.瘋狗做法這為女士收留狗的做法,想必不是一兩天的是事了。周圍鄰居難道敢怒不敢言!居然冒出人來是投毒,比假乞討更可恨。人面獸心的傢伙!
總結:遇見狗屎甭理他,遇見“瘋狗”讓著。
打腫臉來充胖子,不是什麼好事。最終好心遭禍秧。悲劇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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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用真愛給它們一片藍天
我對你的提問的前半部分(13條流浪狗養在小區樓過道)質疑!
你的描述中李女士只說了她收養的十三條流浪狗在小區裡被人毒死了,她並沒有提到她把13條狗收養在小區樓過道里!
下面咱們來理性分析一下,
13條狗是什麼概念?
她家門前樓道寬度又是什麼概念?
13條狗同時發聲又是什麼體會?
在樓道里養四年又是什麼時間概念?,
這棟樓難道除李女士外,再無一人居住?
用事實說話,四年前,我巷子裡跑來了流浪狗母親倆帶著女兒生的三個小寶寶找吃的,雨夾雪天,我就把三個小奶狗一一抓住,打電話讓人各自收養了。
由於我在它們常年棲身地,一個大廣場,每天去餵它們,同時也看到它們也常常躲著那些公狗的可憐相,當巷中有人說要趕走它們時,我求它們高抬貴手,讓它們留在巷中,在一個還沒有填的人們扔垃圾的大坑邊上為它們安了家,併為它們焊了一個大的鐵籠子,我主動承包了巷中七、八家人家養的十多條狗的鏟屎光榮工作。
就這樣,我餵養,它娘倆相依為命為我巷中人義務看門,特別聰明,從不傷人,而且拉的時候會從巷中出去,跑到無人的空地方去。
就這麼可愛的兩條小狗,巷中人只容納了兩年,水泥打巷時,鄰居讓我把它們養在別處。
那可是幾百平米的概念。
我希望提問者實事求是,別再為人類中有些人的邪惡來開脫、減輕他(她)的負罪感。你這是助長邪惡!
如果提問中說在小區樓背面,無人去的地方養著,偶爾會跑到李女士門前討吃的,這我信。
偷毒我相信,現在的人很自私,只希望世界歸他(她)一個人擁有!
13條生命,投毒人之歹毒,令人髮指!等著遭報應吧!
強烈呼籲國家早出《反虐待動物》嚴懲人渣!讓人類和動物們和諧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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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雲淡舷窗外
這事呢,應該一分為二地看。首先李女士居住的小區,公共區域是屬於小區全體居民的。李女士如需佔用,無論是以公益的名義還是愛心的名義,或著是為了盈利,都需要事先徵得大多數居民的同意。但李女士估計根本就不屑於這麼做,有什麼事能比救助流浪狗更高尚更有愛心的嗎?沒有。所以李女士根本就是非法佔用公共區域。
而且,李女士根本就沒有能力救助這麼多流浪犬,除了提供食物外,在醫療、衛生甚至是基本的居住條件方面都缺乏必要的基本條件。這樣的救助更多程度上是一種傷害,以愛的名義傷害所愛的狗,這和李女士救助流浪狗的初心肯定是相悖的。
李女士應該慶幸的是,作為流浪犬的救助者,她已經是這些流浪犬實際的管理人。那麼如果這些流浪犬咬傷咬死人,或者傳播疾病,或者嚴重影響了四鄰的正常生活,她必須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目前除了擾民,其他危險還沒發生,確實是萬幸。
從另一方面來講,有人投餵成分不明食物毒死了13條狗,李女士作為流浪犬實際管理人也有權向行為人索賠。至於行為人的投餵行為,還真不好評價,有律師稱可以按投毒來處理,但投毒這一行為所投放的必須是有毒物質,而判斷有毒物質的標準是針對人制定的,只要檢驗出有類似可稱為有毒物質的成分,以投毒報案到也說得過去。如果檢不出,似乎只能以亂丟垃圾來處理。
最後總結:不要用愛心綁架公眾。達不到救助條件而硬要救助,是對流浪動物的二次傷害。請不要亂丟垃圾。
隨著城市養寵現象的增多,被遺棄的寵物數量也有上升的跡象,有一些熱心的街坊就專門收養那些可憐的流浪狗,但收養的流浪狗數量多了,如果處理不當,就容易和和鄰居產生糾紛。前幾日,記者接到大亞灣一名李女士電話,說她救助的13條流浪狗,在小區裡分兩次被人毒殺了。
李女士在深圳上班,四年前,她在大亞灣的海豚灣小區買了一套房子。簡單裝修後便住了進去,一同住進新家的,還有15條收養的流浪狗。雖然明顯經過清掃,但在李女士家過道上,仍散落很多狗毛,圍欄上也有不少狗抓過的印記,空氣中飄散著難聞的氣味。李女士表示,狗狗是在7月20日被人下毒害死的。
回覆列表
很多人認為應該毒死,但是我要說的是方式有些偏激。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大亞灣李女士收養了13條流浪狗,四年前和自己一起住進了新房子,導致了李女士家門口的樓道上到處是狗毛,很多被狗亂抓的痕跡,空氣中也散發著難聞的氣味,7月20日,李女士下班回來看到所有的狗被毒死了,李女士很不理解,為什麼自己救助的狗會被別人毒死?大家看了是什麼感覺呢?是不是第一感覺是應該毒死?第二感覺是手段有些殘忍呢。
隨著城市養狗人數的增加,遺棄的流浪狗數量也在增加,有些喜歡狗的人看到流浪狗可憐就收養了,但是城市裡面沒有多少空間提供給流浪狗,很多人就把這些狗養在樓房過道,然而在樓道上養大量的狗會汙染樓道的環境,狗的叫聲會影響居民的休息,狗帶來的病菌會給人的健康帶來威脅。於是有些人覺得這些狗影響了居民的生活,就會和主人交涉,如果交涉得不到結果的情況下可能會採取過激的行為,估計李女士的狗就是這樣死的。
李女士覺得冤枉,自己辛辛苦苦救助了這下小生命,讓它們有了安全的住所,怎麼會有這麼心狠的人把狗毒死呢?她想不通。其實只要是互換一下角色,李女士如果不喜歡狗,別人在她樓道門前養了很多狗,這些狗擾民,那麼李女士是什麼心情?所以遇到這種事情,雙方靜下心來考慮一下對方的感受就會理解。
社群養狗必須保證狗不擾民。社群的養狗人要遵守社會公德,狗帶來的隱患需要狗主人來負責處理,不能帶狗到公共場所,出門遛狗要帶上套狗繩、狗籠,不能讓狗大聲叫喚影響別人休息,隨時處理狗的排洩物,及時給狗做健康檢查避免有傳染病等等,因為養狗的存在導致了很多鄰里關係緊張,也有些因為狗的問題大打出手,也有些是狗咬傷了人等等,這些都是養狗帶來的問題,若是養狗人能夠遵守社會公德,及時處理狗的問題,大家也許不會堅決反對。
社群養狗應當取得養狗許可。城市養狗是需要養狗證的,沒有證件的狗一律視作非法養狗,執法機構有撲殺的權利,狗在社群生活是影響了人的行為,養狗證就是為了養狗合法,如果你那麼喜歡狗去辦張證件又有什麼問題,但是證件的發放是有條件的,滿足相關的條件才能辦理。
城市養狗是目前一個普遍的問題,養狗人的增多帶來了很多的社會問題,隨著職能部門的介入,相信養狗的事情會得到合理的處理,目前來說,狗不擾民大家相安無事,若是擾民可以撲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