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13253726328

    既然親生父母已留下電話號碼,還是回家看看吧!那個時代都是因計劃生育造成的。拆散了多少幸福家庭。他們也是萬般無奈,希望你能理解。

  • 2 # 歲月無情6

    我來說個事,這是老丈母親口對我說的,要說父母不要自己的孩子了,孩子不恨他們是假的。

    我老丈母現在七十了,小的時候因為父母離婚把她們三姐妹扔給母親,父親是教書的,那個時代算是知識分子,有保障,當時她媽媽應該沒什麼文化,所以跟他爸爸可能關係不怎麼好,那個年代都知道家裡窮討老婆都是父母做主吧,沒共同語言很正常,所以就正常過日子吧。後面她爸爸遇到另外一個教書的,兩個人就這樣在一起了,就跟她媽媽離婚了,離婚後,她爸爸一個孩子都不要,當時三姐妹,她媽實在養不了,就另外經人介紹認識一個農村的結婚,最終把最小的一個妹妹送給她舅娘帶大,她跟著她媽媽生活,其中的苦可能只有她們自己清楚,都不細說了。

    本來那個時候沒離婚還跟著讀了一兩學期書,可是後面家裡太窮了,哪有錢讀書,從那個時候開始反正就恨她爸爸了,後面跟我老丈人結婚後。她爸爸到家裡找過幾次,都沒叫過一聲爸爸,來了就說說話,反正不冷不熱的,當平常人對待,她爸爸知道她們恨他,也沒說什麼,只是說她爸爸還是對她們很愧疚吧。都是她爸爸來她家裡,她從來沒去爸爸家一次。最後要去世的時候,帶話叫去看最後一眼,還是沒去,她說不恨是假的,如果他們不離婚,她多讀點書也不至於這樣。一直到時都沒去看一下。好像最後過了幾年,她爸爸和後媽生了一個女兒和兒子。也是她同父異母的妹妹吧,慢慢把關係緩和了,開始走到,年紀大了自己也開始釋懷了,比較老父親已經過世了,不過每次說起還是不能最終原諒的,永遠都有點記恨,只是沒以前那麼強烈而已。

    所以說把孩子送了,要想不讓人恨是不可能的,但那畢竟是自己親生父母,該放下還是得放下

  • 3 # 娟子46646236

    我來講一下我的故事吧,本人也是養父母抱養的,我親生父母在生下我,就到處給我找願意收養的人家,其中有一人家收養了我一個月又給還回去了,80年代農村家家都不富裕,人家也是有困難才反悔的,接下來我被放在姥姥家繼續等待被收養,我在家排行老三,前面都是女孩子,八幾年開始實行計劃生育了,自從把我抱出來就一直沒敢讓我回家過,怕人發現了,就這樣一直放在姥姥家,直到被我養父母抱養,養父母家有一哥哥,我去了自然是受寵的,在我6歲時養父母又生了小妹,我依然是他們心裡的寶,在這個有愛溫暖的家裡我是幸福的人!其實我很小就聽人說自己是抱養的,後來大了,有一天農閒我媽問我,她說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這事,她說這麼多年你親生父母一直都很關心你的,他們當初送你也是逼不得已,叫我不要怨恨,這是命,命中註定我是他們的孩子(養父母)說現在長大了想認就認,都隨自己的心願,再後來親生父母偶爾也會去看看我,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親不起來,現在自己也為人父母了,我會把所有的愛給愛我的人和我愛的人!

  • 4 # 196905080620

    37年了,年邁的生父母能去你老地方找你,說明他們沒有忘記你,並時刻想著愛著你,畢竟你是他們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

    如今你也是為人父母了,父母對兒女無私奉獻和呵愛的那種摯著你深有感觸。不管當初他們出於什麼原因把你遺棄,你都得真心實意地予以體諒,冰釋前嫌。

    希望你深明大義,排除心裡障礙,面對現實,勇敢大膽地邁出第一步,踏上“尋根問祖”的美好征程,以了卻生父母的宿願!加油!!!

  • 5 # 伊春美食美客

    作為一個被父母丟棄的孩子,又不是一個被拐騙的孩子,所以說你是一個父母不要的孩子,你是父母親手把你丟棄了孩子,所以說你是一個境遇比拐賣的孩子還悲傷的小孩兒。37年過去了,你的養父養母兢兢業業,辛辛苦苦地把你養大成人了。這時候你的親生父母才想到來找你,想一想37歲的你已經花了多少養父養母的心血。已經汲取了養父養母給予你的多少恩情。就你的這個親生父母能找你的舉動來看,他們也是一個為人不善良的人。既然有當初的遺棄,就不應該有37年以後來的尋找。來打擾人家養父養母和你的生活。作為一個知道感恩,記住養父母恩情的人,我覺得你不應該跟自己的親生父母聯絡,要不然你辜負了這37年的培養,辜負了37年父母對你的愛。如果你做出這樣傷心的事情,我覺得你連人性都沒有了。

    我同事小光就是一個曾經被父母遺棄的人,他是在20多歲的時候,自己的親生父母來找到他。告訴小光事情的真相讓小光跟他們回到那個自己的家裡去。小光斷然的回絕了他們,用他的話說是養父母把我養到大的。不管怎樣,我都不會回到你們那個家裡去。

    他的親生父母覺得很悲傷,甚至拿給他錢來做誘惑,但是小光也沒有同意。現在小光仍然照顧著自己的父母,跟父母們的感情很好,所以她親生的父母再也沒有來打擾他。

  • 6 # 哈哈樂1358951872

    看這年齡37歲,我也想起我姐姐有個老姑娘也被送人啦!那個年代多生一個就會家破人散,東躲西藏!為了孩子不得不送人!含著淚送了出去!為了孩子的養父母也不能去看,怕養父母有想法!現在都沒有結婚,女孩一心伺候好養父母!孩子也知道誰是生父母,也沒有認!都是父母生的,沒有父母自己也不可能來到人世間!珍惜吧世間幾十年能放下就放下吧!做人都不易!!

    本人今年53歲啦,我十三那年也知道生母把我送給她姐姐啦!我成家後兩頭跑!生父母生我們六個!我是老五!那也不用我,我一心伺候養父母去世!現在生母在世,過年回去看看老媽,有媽才有家的意思!生我一回也沒忌恨!心大點只有感恩!說啦這麼多父母都有難才做出的選擇!該走動還是看看為好!!!

  • 7 # 大個子黑豆

    去看看吧!

    知道自己的根在哪、搖籃的血跡、給你生命的父母、生物基因上的其他直系關係人等等……這是對自己的一種交代。

    可以給你親生父母叩個頭,感謝他們給了你生命,這是人倫;

    然後堅決回到撫養你長大成人的養父母身邊,這是天理。

  • 8 # 弼弼弼馬

    被37年前的親生父母找到老家留了電話,該不該去看看?

    對於這個問題,我簡單談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不要心懷怨恨

    在早年間,很多人生了孩子養不活,所以託給其他情況好一點的家裡養,就是為了能讓小孩長大,而你這種情況,既然不是受人所託,也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丟了,另一種是棄嬰,但是丟棄在了能被好心人看到的地方。

    說明你的親生父母還是很想養活你的,只是自己能力實在不足,所以才寄託給其他好心人家,所以,可憐天下父母心,不要對他們有怨恨。

    其次,不要給彼此留遺憾

    隔了三十多年找到了你在的地方,說明這些年一直在心裡記掛你,這些年他們可能一直不斷的在尋找,他們的心裡或多或少有愧疚,有傷痛,有無奈,他們來找你,想和你談談,一訴這些年的衷腸。

    當然最後一條也許他們沒這個資格,但是這是他們的願望,應該有權利去傾訴,讓你知道他們對你的牽掛。

    想必你也不是鐵石心腸,比起那年被遺棄的傷痛來講,你也許比任何人都更渴望來自親生父母的愛吧。

    不要難為自己,不要傷害他們, 也不要用這種給彼此留下終身遺憾的事情,來阻隔那無法割捨的血脈。

    最後想說的是

    回去看看吧,他們是你的親生父母,打斷骨頭連著筋。 有什麼仇恨就這一輩子攤開了說明白了,不要抱憾終身。

  • 9 # 淡殤

    我鄰居有一對夫婦,因為身體原因不能生育,所以就去領養了一個女兒!從小到大,也沒聽村的人說過那女孩是夫婦領養的,一直以為那女孩就是他們的女兒,他們也確實做到了父母該做的,能做的事。

    直到前幾年,才聽村裡人說那女孩的真正生父過來看她,我那時候才知道她是被領養的呢!生父的意思就是很明顯,就是想把女孩走,養父母在旁邊不說話,眼巴巴的看著女孩的表示!而女孩也確實沒有讓養父失望,直接拒絕了他!

    後來聽說生父來過幾次,都被女孩罵走了,還有我的村委會的婦女主任也一起罵了他,最主要的是我們村裡幾個吵架特別厲害的大嬸一起發飆,那場面就別提多生猛了,從那以後就沒來過了![捂臉][捂臉]

    現在女孩也嫁了人,生了兩個孩子,現在孩子都是在養父母這裡照顧。養父母別提多開心了,一有時間就帶著兩個孩子串門,跟個寶貝似的!

    其實我個人的建議是如果雙方沒有鬧的那麼僵,有時間有機會還是可以去看一下的!說到底,他還是給了你生命,他現在也差不多60歲左右了的老人了。去看看他,並不是要求你原諒他,是想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他曾經的無情,不代表我們現在的無義!

  • 10 # 上林院

    如果是我,我會去看看。

    那麼多年心中的疑問、不解、委屈和怨懟,需要一個答案和宣洩。幾十年壓在心裡的為什麼?讓他們回答。

    如果有誤會、有身不由己的苦衷,如果有善良和眼淚,有多年的煎熬內疚,那麼我會釋懷一些,告訴他們我活的很好,讓他們也好過一些。

    如果只有陌生,假意的親近,或者還有別的圖謀,我會冷淡的處理冷漠的轉身。空白的血脈之情,是遠遠比不過幾十年歲月積累的親情。

    養恩比天大,好好孝順養父母,這是最重要的。

  • 11 # 濡沫情感

    雖然是父母撿的,但是也並不一定是親生父母把你拋棄的,認與不認應該分清當時的狀況。

    看了很多期中央電視臺的等著我的欄目,很多被拐的孩子也是對親生父母有積怨,感覺都是父母拋棄的,所以不肯採血認親,但是很多事實上真實情況都是被拐的,或者被拐後中途跑了的被養父母撿到的,或者是養父母為了欺瞞真相說是撿來的而實際上是從人販子手裡買來的。

    天下沒有哪個父母願意丟棄自己的孩子,即使有的也都是有著迫不得已的情況,都是窮困潦倒的,想給孩子一條活路,可能會送人。

    我感覺父母當年如果是上面那些情況的都可以理解,可以認。

    只有一種情況不能認,父母為了生兒子把閨女拋棄的,還有父母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把超生的孩子拋棄的,這些情況如果是我我不能認。只需要弄清楚親生父母是誰,但是不會去認也不會去跟他們生活,養育自己長大的人才是應該孝敬的人。

  • 12 # 王軍配

    我小姨子是我岳父母抱養的,小姨子十二歲那年,岳父母前後不到一百天就相繼去世,因岳父母就我老婆和小姨子,自然小姨子就到了我家,二十歲那年,我跟小姨子說了,你也成人了,有機會去看看自己的親生父母,他們也不易,小姨子一直沒同意,生怕我老婆傷心,期間我也跟她說了不少,二十二歲那年,我們一家三口加上小姨子就去了她生父母家,他們也相互留了電話,我當著他們一家人的面跟他們說,你們有血緣,我該做的也就這樣了,你們以後常聯絡吧!直到我小姨子二十七結婚,我也沒見他的養父母一家到現場參加小姨子婚禮。知道小姨子婚後四年左右,她的生父找到我,說是想她女兒了,我把小姨子的電話給了他,雖然心裡有點說不出的生氣,但我什麼也沒表態。這期間他們怎麼做我也就不過問了,小姨子有她自己的家庭了,她會做好的。直到最近的某天,我跟小姨子說起家常來,問了一句小姨子,你的父母還好吧?她說早不聯絡了,我問為什麼?小姨子就說了,凡事一頭熱不行的,他們說想都是虛情假意,遇著事就知道了,有一次小姨子領著孩子回孃家,正好她妹妹也領著孩子去了,因為孩子都不大,農村也沒那些講究,她妹妹的孩子就在客廳裡大便了,她的母親趕緊的去拿工具打掃,就是這樣一個普通的舉動,深深的傷害了我小姨子,曾經小姨子的孩子也是做了和這個孩子同樣的地點同樣的事,她的母親趕緊的跑出去了,小姨子自己打掃了她孩子的便便,當時小姨子也沒感覺有什麼不對,直到發生這個在外人看來不是什麼事的事發生後,我小姨子明白了一個道理,我的孩子是鄰居家的,她妹妹的孩子是外甥,從那以後我小姨子就沒再去她父母家,儘管她父母有時來她家,但心裡已經沒什麼感覺了,雖然她父母到現在都不知道我小姨子為什麼突然變了?我聽後也是沉默了,是啊,鄰居家的孩子拉我家裡便便,我肯定嫌臭,自己孩子拉的我不但不嫌,還得趕緊的打掃出去,事不大,反映出的事不小。

  • 13 # 手機使用者5492999511常青樹

    人之常情。及然知道了看看還是對的。不管當初是什麼原因。你的母親十月懷胎也沒容易。可以不報養育之恩。看看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 14 # 我的房子我做主

    大哥家的大姑娘是領養的。

    大哥大嫂結婚五年沒有孩子,兩個人感情很好,所以商量著抱養一個女孩兒,於是從山西收養了一個出生剛剛三天的小女孩,孩子長得很漂亮,大大的眼睛高鼻樑,小嘴嘟嘟著,就是面板有點黑。

    總是聽人說抱養一個孩子就可以給家裡帶來親生的孩子,果不其然三年後大嫂陸續生了一個女兒又生了一個兒子,全家人別提多高興了。三個孩子中老大最懂事,老二最潑辣,最小的兒子脾氣最好。隨著年齡增大,孩子們都上學了,總有淘氣的孩子胡說八道,老大覺得莫名其妙也不好問父母,老二聽見了就去找人打架,而且是往不要命了打,從此孩子們就怕了她不敢再胡說了。

    後來老大結婚了,沒想到她婆家人包括老公竟然挑唆這件事,她不相信就回家問媽媽自己是啥時辰生的?然後又去問老實人小叔叔,為這事大哥大嫂跟女婿好一回鬧,說雖然老大不是親生的,但是我們從來沒有區分過三個孩子的任何事情,反而對老大更加心疼一些,你們這樣做是為什麼呢?難道想讓孩子少幾個親人心疼她嗎?婆家人自知理虧連忙道歉。

    我覺得孩子大瞭如果自己想找讓他自己決定,留下電話了看不看也在她,無論親生父母還是養父母及至親家,都不要干涉,親生父母不要過於主動,因為你生而不養是為過,養父母不要過於阻攔,畢竟那是親生父母孩子有權力知道,對於親家和女婿來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15 # Longsuixinyuan

    這種事情,說起來都是輕巧,做起來又何其困難啊!

    在我們樓上,有一個小姑娘,就是父母抱養的,當年養父母不生育,去算了卦,說抱個女孩子,就會帶孩子來了。結果,抱了這個女孩子才一年,就又生了一個男孩子。

    這下子兒女雙全,他們家對女孩子也是非常好,愛的不得了。

    可就是女孩子考上大學後,親生父母找來了,女孩子受不了,懵了。親生父母各種哭鬧,養父母傻眼了。後來,養父母說讓女孩子自己選擇。

    女孩子說,馬上過年了,她回哪家過年就表示去哪家。

    後來,養父母沒有等到閨女回家。

    但,親生父母也沒有等到閨女回家。

    那個女孩子,談了個物件,過年就去物件家過了。

    她就這樣,哪個家也不回了。

    後來,養母思念她,得了病,她還在學校裡悠哉悠哉,她弟弟去找她,告訴她媽媽病了。她才恍然大悟,等她急急忙忙回家一看,養母奄奄一息,她伏地大哭,認為自己大不孝。

    再後來,她對養父特別孝順,認為自己有罪,不懂事。

    再後來,親生母親又病了,她痛定思痛,趕回去,見了一面,叫了一聲媽。

    現在那女孩子把養父接過去了,養父就跟著她安度晚年了。她跟別人說:自己有罪,現在只好贖罪。

    聽起來也是很感嘆!

  • 16 # 向陽天的魚

    你是養父母撿的,意思是你是被親身父母遺棄的?要是我,這輩子誓死不見他們,不管什麼原因,生而不養,就沒辦法原諒。

    現在的養父母對你不管是差還是好,總之生不如養,你都要好好孝盡他們,就算想去見親生父母,我覺得你也得徵求你養父母的同意,至少得告訴他們,否則他們心裡會不好受。

    如果親生父母目前日子過的比較好,養父母家條件不好,我覺得你也不要貪圖去親生父母家撈點什麼,除非他們自己給你,那你就心安理得的收下,權當這麼多年的撫養費,哪怕拿回去孝盡養父母也行。

    你跟親生父母想回到正常的父母跟孩子的關係是不可能的,你們除了有血緣關係,其實就是陌生人,哪怕日後來往走動,彼此也是客套寒暄,搞得不好還會生出很多事端。

  • 17 # 頓和如少水魚廝有何樂

    以前計劃生育,生女孩無奈送人,我親戚,下家早找好了,人家就候在產房外,是男孩人家就空手走,女孩就抱走,養母家也是老實人,包好孩子就求親媽給口奶吃,算是對孩子好,抱著沒那麼可憐,親媽拒絕,一不打算開奶,二恐怕自己一抱,就捨不得送人了,硬是閉著眼不看孩子,任憑抱走。孩子在那個家庭過得很好,親媽只是託人打聽,不聯絡。說她活得好就好,不打擾。一直到準備出嫁,養母家通知親媽說孩子已經知情了,當親戚走行不?親媽就備上嫁妝登門,跟閨女明說當年的不容易,也謝了養母一家,說自己多年來不敢走養母家村外的道路,總覺心中有愧,也怕孩子知道自己是抱養的心裡難過。

    後來這孩子跟親媽一家走得還挺近,養母是支援的,只要孩子幸福,都理解的。

    那些被抱養的孩子,過得又不錯的,可以釋懷接受親媽,將心比心,送出去的孩子,養母可是捂著真相當自己親生的養的,親媽必須尊守遊戲規則。

    但是話說回來,孩子送人,長大會賺錢了又認回來求養老就不行,生而不養,沒資格。

  • 18 # 劉蕾日記

    芳芳出生在1990年,那是計劃生育最嚴的年代。她出生後,親生父母看到是女孩,就不想要了。

    為了生兒子,親生父母果斷地把她送走了。

    芳芳的養父母沒有生育能力,生不了小孩。

    有一天,她的養父母在家附近,發現有一個未滿月的小孩,嗷嗷地哭。

    養母把她抱起來,發現衣服裡面有一張紙,上面寫著孩子的出生年月,及生辰八字。

    她的養父母非常希望有一個孩子,於是,毫不猶豫地把她抱回家。

    從此以後,芳芳就開始和她的養父母一起生活。

    養父母的家靠近鎮上,每隔一天,就有很多人來趕集。

    在芳芳4歲左右的時候,有一個阿姨,經常偷偷地來看她,送零食給她吃。

    這事兒被養父母發現後,養母不讓她收零食,也讓她不要和那個阿姨見面。

    養母跑去和那個阿姨吵了一架,讓她不要再來看芳芳了。

    之後,那個給她送零食的阿姨沒有再來了。

    這些事,是她大一點兒,懂事後,她的養父母告訴她的。

    這個時候,芳芳才知道,自己不是爸媽親生的孩子,那個給她送零食的阿姨,才是自己親生的媽媽。

    要不要去找親生父母,由她自己決定,養父母尊重她的選擇。

    芳芳沒有動去找親生父母的心思,在這個家,安心地生活了下來。

    在芳芳24歲的時候,她的親弟弟找上門了。

    希望芳芳能夠回去看看親生父母,他們也是有難處的。以後就多來往,像親戚一樣,互相走動。

    芳芳拒絕了,讓她的弟弟不要再來了。

    兩個原因:

    01、養恩大於生恩。

    在自己還是一個未滿月的嬰兒時,養父母把她抱回家。

    沒有讓她小小年紀,喪失生命,給了她一個溫暖的家。

    現在自己翅膀硬了,就想著飛走,把養父母的養育之恩置於何地?

    親生父母生了她,但又把她放棄了,她又何必對他們念念不忘呢?

    現階段,她不需要來自親生父母的愛了,在她需要父母關愛的年紀,養父母已經給了她足夠的愛了。

    02、不想讓養父母傷心。

    親生父母把她遺棄了,是養父母把她撫養成人。

    現在長大了,又和親生父母來往,只會讓養父母傷心、難過。

    親生父母生了她,但沒有養她。

    在她的親生父母選擇把她抱出家門的那一刻,他們的血脈親情已經斷了。

    芳芳現在把養父母當成自己的親生父母來對待,為他們養老送終。

    芳芳說,即使要和親生父母來往,也要等到養父母去世以後。

    養父母已經把你養了37年了,你現在應該已經成家立業了,他們把親生父母該盡的義務和責任都做了,你再去找親生父母,考慮過養父母的感受嗎?

    所以,我的意見是:不該去看親生父母。

  • 19 # 萌寶話語

    我親妹妹就在2歲多時送人了,其實是別人要的,他家當時是村上抓計劃生育的,九幾年的時候,計劃生育抓的很嚴,爸媽生了4個女兒,也想追生個男孩吧,不給一個孩子人家就要抓去做手術,也是迫於壓力,就商量在我和妹妹之間選一個,可能是妹妹小點好哄,還有我當時也聽懂了,自己跑去躲起來了,最後妹妹被抱走了!聽說我媽和奶奶留著淚走路跟在後面跟了幾公里!是同一個管理大隊的,所以讀書什麼的都在一起,所有人都知道妹妹的事情,過年養父母會帶著妹妹來我們家,我們一家也會去他們家!後來養父的病走得早,養母也是身體不好,長期吃藥,不能幹活的那種,當時妹妹在讀初中的時候,和我一箇中學,我爸送我去學校,都要在校門口等妹妹出現,給她錢!我也會默默的關注她,偷偷給她買零食,中學沒有很多人知道我們的關係,我也挺內疚的,覺得我不躲起來的話,可能現在的她就是我!後來她讀了職業中學就去上班了,每次回老家都會給我爸帶煙,結婚是從養父母那裡出嫁的,我們家也隨了大禮,生小孩出月子她都兩個孃家一樣對待,帶著小孩歡歡喜喜的回兩回孃家,但是都是先去養母那裡,反正3家人都相處的很好,可能是因為從小就知道了,接受了!長大後突然發現的就會很難接受!

  • 20 # 茉莉55505

    可以去看看親生父母!當時他們拋棄你,可能有原因,是不對的,現在年齡大了想起你了。。。。。但是,千萬不要忘記養父,養母,的養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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