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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老師教育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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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尬笑天君
無規律不成方圓。
這是連上過幼兒園的小朋友都懂的道理。
這位女士既然選擇回來,就需要遵守當地的規定,把可能的隱患都予以消除,這才是做人的道理。
所以,我認為,不值得同情,而且,這位女士所在公司開除她的舉動值得肯定。
眾所周知,我們在這次特殊時期裡,都放棄了外出,在家宅著度過了幾十天,好不容易有了如今的好局面。結果,這位女士回來後,既不在家待著,還要不戴口罩的外出跑步,說真的,這樣的舉動真的(此處省略一萬字)。
對於勸阻的人,這位女士不僅沒有立即停止自己的不當行為,還變本加厲,無理攪三分,已經無言以對。
想要別人的尊重,必須要首先尊重別人。不然,無論態度如何,都不能改變結果。既然已經自己做出了錯誤的選擇,那麼,就自己去承擔。
這一次,多少人白衣逆行,多少人默默做著貢獻,都是想早日風朗氣晴。所以,像這位女士一樣的,希望都可以反思自己,共同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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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淨默987
都要為她的肆恣妄為讓路,她反而覺得就應該享受這個待遇!處罰沒商量!關乎公共安全的大事,必須重罰才能打住一些人的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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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趙祺風子
拜耳公司絕頂是對的,一個連明確的法律都不遵守的人,明知道自己的行為也許會危害到他人和自己家人的身體健康都不負責的員工,確實有損於公司的影響和公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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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中東
我認為這個澳大利亞籍女子不值得同情,自己種的苦果,當然得自己承受。
為什麼這麼說呢?
表面上看,這個是一件溝通問題而導致的小事,但是,細思一下,暴露出的問題多了,絕對不是小事!
首先,這名女子歸國後,不遵守居家隔離的規定,擅自出去跑步,還不帶口罩,這種行為很惡劣。現在非常時期,大家出外都戴口罩,該女子有特權不帶口罩嗎?是不是覺得自己是澳大利亞籍,覺得高人一等,覺得自己可以有特權了?
其次,影片被傳到網上之後,嚴重傷害了大眾感情,引發了抨擊熱潮。因為新冠爆發2個月了,大家都很不容易,忍耐再忍耐,堅持再堅持,好不容易要守得雲開見月明瞭,這時候海外疫情爆發了,這麼多國外的人回來,憑空增加了國外輸入病例的風險。一旦新冠死灰復燃,大家之前做的努力都白費了。所以,廣大網友是很憤怒的,回來可以,但是要遵守隔離的規定,不能搞特殊!更何況,她是澳大利亞籍,已經不是中國人了!
最後,這女子隔離期間外出跑步,還不帶口罩這種行為,會影響很多人,加大了新冠傳播的風險。大家知道現在國外的疫情很嚴重,而且新冠這種病毒很狡猾,可以無症傳播,所以國外歸來的人才要隔離14天。而這人隔離期間擅自出門跑步,還不戴口罩,萬一傳染給別人,或者被別人傳染,那麼,這個小區又得隔離一大批人,後果不堪設想。
因此,這名女子算是咎由自取,之後被拜耳果斷開除,一點也不冤枉!畢竟中國是拜耳製藥的最主要市場之一,拜耳製藥不可能為這種不守規則的人得罪廣大網民。一旦網友發起抵制,拜耳就麻煩了,損失慘重。
其實,這名女子能在拜耳這樣的知名外資藥企任職,能力應該很強,智商也不會差,只是她情商差了一點,明明看見有人拍影片了,她還不改態度,當時道個歉,好言好語服從安排,也不會有這結果。只能說這人情商低,應變能力不強,當然,也有可能是平時自大傲慢慣了。
總之,這件事斷了她的職業生涯,給了她一生難忘的教訓,大家都是凡人一個,千萬別把自己看得太高,更不能覺得自己是外國籍就高人一等!當前抗疫關鍵時候,有關於防疫的規定人人都當遵守,否則只能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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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醫師禚
截止到目前1867個回答中我沒有看到一個不贊同的答案。全部都是在批評,指責。這是我見過所有問答中答案最為最統一的問題。
不值得同情原因之一態度蠻橫無理,氣焰囂張至極,目中無人,無視律法。
不值得同情原因二毀了河南一億人努力的郭某鵬北京,阿布扎比,米蘭,巴黎,米蘭,阿布扎比,北京,鄭州明明已經有症狀回到國內不報備,不隔離毀了河南人一億人的防疫成果。
郭某鵬是隱秘行蹤故意瞞報,她哥可倒好,
居家隔離者招搖過市,不做防護堂而皇之鍛鍊身體
要跑步,我不跑步不鍛鍊身體得病了誰照顧,你來?咋滴,怎麼了拿著雞毛當令箭啊你自私自利,無視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如果她被確診新冠她可以是故意散播病毒危害公眾安全。沒判刑就對她較為客氣了。
不值得同情三任何一個企業都不會聘用一個違背規則,自私自利,無視他人生命安全的員工。
所以無論是從法律角度,社會角度,甚至是企業角度,他都不配值得原諒,希望她早日改正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否則永遠得不到他人的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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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弓2
中國公司開除她的?不是!
她是中國人?不是!
她就一過來避難的!囂張跋扈?沒抓起來不錯了!
題目錯了,她不是“回國”!她現在的祖國是澳大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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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娛樂半個圈1984
請把同情心留給真正需要的弱者!
最近網路上曝光了一位外籍返京女子,不配合隔離的新聞。具體的細節大概不用我多說,朋友們都知道了吧。
這名女子本應該居家隔離14天,然而她為了鍛鍊身體外出跑步,還不戴口罩。
我們的民警和社群人員耐心勸解,居然還遭到一個“滾”字迴應。
好在她的惡行最終受到了懲罰,這不被拜耳公司發文解僱了嘛!
本想裝個大,最終卻丟了工作。
若說同情心嘛,我們國家的人心最軟,最善良。可是我們從來都是非分明,不隨便販賣同情心。
為什麼這位女士不值得同情?
第一、明知故犯。
對於外籍回京人員的安置,國家早就有明文規定,有章程有規制。是不識字還是聽不懂?明明知道,卻非要逆風而上,說明什麼?說明她不認同,沒看得起我們曾經付出的代價!
第二、優越感爆棚。
也許這位女士在某個領域是佼佼者,很優秀。也許多年前的她因為能去國外看月亮而沾沾自喜。但是現在的情形是,在國外得不到保障,回國索取安全感。
既然這樣就安安分分,收起那些所謂的優越感吧。睜眼看看我們國家現在的發展,多看書對自己也有好處。
第三、數典忘祖。
不管國籍如何,生你養你的是中國人吧?哺育你長大的是中國吧?就連張口閉口說的都是中國話,隔壁一換國籍就忘了自己是誰?
人行於世,守住本心,才是正途。
當然,很多人說某公司這次藉助炒魷魚事件,走了一波廣告。畢竟如果不是這封辭呈,大多數人不會關注到它。
我認為,無論怎樣,某公司能在這個檔口表明態度,值得肯定,這也說明了它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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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秋風78780357
對於出國後就自視清高,瞧不起自己的母國的人,不應該對他們別一樣的照顧,如果和國人有區別,會更助長他們的氣焰,會傷國人的心,更會誤導國人的心理,祖國的醫療服務是為本國人民服務的,而不是對那些崇洋媚外的人準備的,讓他們那來的回哪去,外國是他們的目的地,他們已經不是中國人了。沒有必要為他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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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車天足地
拜耳公司人事部門的負責人透過影片就可以知道這個女人是個精神病,至少屬於頭腦不正常之類,所以覺得這樣有精神問題的人不宜留在拜耳公司,否則後果嚴重,所以就趁機炒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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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熊貓投資
如果她不喊“救命”,不誣陷管理人員“騷擾”,那麼我會同情的,但是她的所做所為已經構成了誣陷,如果你有看過影片就知道,跟潑婦差不多。
其實就我個人而言,我自身在家、在車上、在單位裡,我也不戴口罩,因為總感覺很悶,受不了,但是在路上或者公共場所出於對自己和對他人負責的態度上,我會帶上口罩。這女主從澳大利亞回來,被要求隔離14天,或許因為澳大利亞非疫情嚴重區域,國內的疫情也得到了完全的控制,所以在鬆懈的心態之下,再加上可能本身有跑步的習慣,所以偷偷出去跑步,雖然違規,但尚在可理解的範圍之內。
很多人說是因為影片的發酵,導致拜耳集團不得不迫於輿論的壓力辭退了它,不否認輿論是一方面的因素,但是其自身的品行是更重要的一個因素,企業在招聘人員時,除了個人能力之外,個人的品行也是考察的一方面因素。
如果這女子在社群工作人員指出錯誤時,可以誠懇接受或者好好溝通,那麼對其反感的人就不會這麼多,她估計也不會被辭退,但是從她影片中的行為來看,這是一個顛倒是非,不守規則,傲慢性格的人,這種人即使工作做得再好,其品行不行,企業辭退她也在理所當然之中,故而沒有什麼好同情的,就算此次不落水,她終有落水的時刻。
總結疫情不是遊戲,個人自由的權利對於防控的大局而言,應該讓位;因自己一人的行為,讓所有人為你買單這是最自私,最自我的一種表現,對於這種人,給予其一個深刻的處罰對其來說或許並不算壞事,或許這次的辭退能讓其清醒過來,以免以後犯下更大的錯誤,從這個方面來說,她屬於獲利一方,談何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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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可米拉
人品問題,是我公司的也不要這樣的人,證明她在公司也不算是什麼好人緣,而且在隔離期間不戴口罩,你有見到了疫情期間的我們有出去跑步嗎?入鄉隨俗你不懂嗎?她出去跑是想炫耀什麼嗎?炫耀炫耀好身材或者與眾不同高人一等?算了吧!萬一她是病毒攜帶者傳染給別人,那個城市又開始停工封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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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幸福地帶2
為什麼要同情他呢?難道她應該高人一等嗎?難道因為同情她一個人,而讓整個國家和社會都因此而負出代價嗎?難道我們負出的代價還少嗎?明明知道自己被隔離,還要外出跑步,這是什麼行為?這是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
現在有一些從海外回來的人,完全忘記了自己是回國來躲避災難的,還經常趾高氣揚的面對我國工作人員,完全一副盛氣凌人的樣子,置我國的法律法規於不顧。例如這個奧籍華人,就因為違反了我國的隔離政策,而私自外出跑步,給我國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造成了巨大的威脅。而公司給予開除,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我個人認為,對於這樣的人,不光是要給予開除,而且,還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因為,她已經觸犯了我國的法律,《以危險方式故意傷害公共安全罪》,理應對其依法論處。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什麼人?只要來到了我國,就應當嚴格並堅決的遵守我國的法律和法規。如果違犯了我國的法律,就將一視同仁,堅決嚴處,絕不姑息。我國的法律法規不光是為我國人民規定的,同時,也適於來到我國的任何一個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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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馬克觀察
澳籍華人不是中國公民,所以接受隔離不論是自費還是免費,本身就佔用了我國寶貴的醫療、行政、社會資源。
而隔離這個行為也是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在疫病期間防控的一種強制性的措施,這名女子在隔離禁令期間外出跑步,不單單是違背了疫情期間保護他人的道德準則,更是違背了我國相關的傳染病法律,上升到了一種違法行為。
既然是違法行為就沒有必要同情,反而應該強烈譴責,而這名女子所在的公司第一時間將其辭退是一件極其正確的選擇,因為這樣一個違反道德準則違背法律的員工勢必將會為企業帶來極其惡劣的負面影響,而且本身的這種行為也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自己的工作態度。這種事情不論在世界上哪個國家,在目前這種特殊情況下顯然都會對其採取強制措施,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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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墨雪問心
近日,一段國外返京女子不隔離外出跑步影片引發熱議。
據瞭解,原來是一名澳洲回國的澳籍年輕華人女性,不按照國內防疫規定,不戴口罩偷偷溜出去跑步。
社群工作人員對其勸說,但該女子居然大喊“救命騷擾”。工作人員無奈報警,民警趕到後對其發出警告。該女子才收斂許多,但還是多次強調“沒多大的事情”,強調自己在“鍛鍊身體”。
事件在網路曝光以後,該澳籍華人女子所屬公司@拜耳中國公司釋出宣告,根據公司規定,對該員工做出辭退處理。這個訊息簡直是大快人心,疫情期間,對於這些不遵守中國法律法規的外籍華人,就應該給予嚴肅處理。
在海外的華人回家,國家歡迎,但請自覺遵守我國的防疫規定,主動居家隔離14天,並在社群做好健康登記。國家好不容易控制了疫情,如果你跑回來做千里投毒第一人,我們這些已經為抗疫付出了很大犧牲的人誰都不願意。國家不要求你們做多大貢獻,但請別禍害國家,禍害人民。
當前就有那一小撮外籍華人,倚仗外國人身份,覺得自己在國外鍍了金,高人一等,從心裡就不把國人放在眼裡,對於這些仗勢欺人的外籍華人,我想說,你們還是別回來給祖國和人民添亂了。
(涉事小區)
畢竟全國人民在抗擊疫情方面付出的太多了,白衣天使們不顧生死奮戰在一線,國人都非常自覺在家自我隔離,眼看我國的疫情就將取得最後的勝利,絕不容許這種囂張跋扈,不守規矩的外籍華人回國毀壞我們的勝利果實。
綜上所述,該女子因為這種不顧祖國大局,不顧他人生命健康的極端做法而受到懲罰在家隔離,她的行為當然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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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張自學933
不值得同情,我們國家到處都封城,我們都自覺的在家隔離防疫情,,他們像不得了一樣的,不自覺,還出來跑步害人,根本就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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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陳燎原776
不知題主認為國內那些不遵守防疫規定被刑拘的人值不值得同情,一位在新加坡違規的華人被執行拘役和罰款的人值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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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愛茶者九號
我們先來梳理回國澳籍華人事件的脈絡:
一、網上流傳的影片拍攝於3月15日,此女子以前就有跑步的習慣,但此次回國之後卻依舊我行我素跑步,故15日社群人員才會上門勸阻;
二、面對防疫人員的相關勸阻,此女子不但不聽,還反問社群人員“我要跑步,我要鍛鍊身體,我病了誰管我?”,同時還指責社群人員“拿著雞毛當令箭”;
三、3月17日,該女子所屬的拜耳公司發表宣告,開除該女子,立刻生效;
四、據說現在該女子不跑步了,老老實實待在家裡,日常生活依舊由社群工作人員進行負責。
梳理完此事件的脈絡之後,我們再來看看防疫上我國的投入:
一、全國各級投入財政資金1100多億元;
二、一省包一市支援湖北,派出的支援隊伍更是不計其數;
三、超過三千多名的醫護人員感染新冠病毒肺炎,至少有46名醫護人員為疫情防控獻出生命,其中有些人是因為勞累過度而誘發其它疾病死亡;
四、全國各地人員萬眾一心,農村以組、村為單位組成防疫小組,城市裡以社群為單位組成小組,堅決不出門。
以上資料肯定不完全,各行各業的損失也是難以計算的,其中還有五菱之類的企業為國投入,可以說疫情防疫戰正是全國人民團結一心才贏來了如今的巨大優勢。此時那些為外國服務的“某國籍”華人,看到國內形勢大好,加上國外新型冠狀病毒開始失控,不由得都朝著國內跑。
我覺得這部分人都是一個德行,只有在這個時候才會想起那個生他們、養育他們的地方叫做中國。您說這些人回國後不投入到防疫中也行,但至少老老實實隔離,不要給還在一線防疫的工作人員添亂。除了這澳籍女子外,還有些回國奇葩,比如有人聲稱自己只喝礦泉水,還有的人問為什麼回國後費用得自理,甚至還有回國後拒絕隔離而大鬧醫院的人。
這些人可以說是把十四億人民好不容易得來的成果置之不顧,只想著自己活得瀟灑,但既然外國那麼好,你又何必回家呢?所以對於這種人被公司開除,我認為還不夠,還得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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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在下葵小胖
我是向日葵,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不值得同情,因為她做了一個極其負面的事情,成為了一個反面教材,這個女的在我眼裡就是一個巨嬰,想幹就什麼,這樣是不行的,不管她是不是中國公民,首先第一點,她一定要遵守國家的規章制度,這是一個亙古不變的理。
下面筆者將結合實際來闡述分析這個問題。
第一,請遵守一個國家的規章制度,疫情之下,防疫為大,這個澳洲籍的女士,你來中國也不是為了躲避澳大利亞的疫情嗎,你現在口罩不戴,也不居家隔離,到外面跑步,我都懷疑你是不是個正常人,不居家隔離,口罩也不戴,還穿的那麼少,很容易染上疾病,像這種比聽招呼的“巨嬰”,開除掉是對的。
第二,你們從國外回來的只用居家隔離14天,而我們中國居民在家隔離了快2個月,我們給誰說去,你需要跑步,我們就不需要了,還有誰借給你的脾氣,懟國家工作人員,人家又不欠你的,人家也是為了你的健康,你脾氣那麼大,不好好呆在澳洲幹嗎,往中國跑幹撒,既來之,則安之,好好遵守國家的規章制度。
總結,“不作就不會死",現在工作沒了吧,怨誰,怨自己,開除她,是應該的,是不值得同情,一個成年人首先要為的行為,言語為責任,不管你是女人還是小孩,還是那個國家國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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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木春山談天下
問題是她自己釀成的。
所以鍋要自己背,不能怪別人。她公司做的是對的。
人們常說的一句話叫:不以規矩、不成方圓。
這句話完全可用在這個例子上。
也就是說,任何規則都需要人們普遍遵守,不然的話就沒秩序了。顯然在目前全國抗擊疫情的背景下,出現了很多不和諧的事件,都是以上說的,沒有遵守普遍規矩而造成的。
這些其實都是沒有正確認識近期全國乃至全球抗擊疫情形勢而出現的噪音。
甚至有人還說,這是骨子裡的一種傲慢和自私心態的體現。在某種程度上,這麼說也不為過。
因為抗擊疫情是全國一盤棋,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這是關係到成千上萬人生命安全的大事。怎麼能讓一己之私給毀了呢?所以針對那個澳洲籍的女子,所在公司將她開除,其實就是對規則的一種認同。
她不遵守的就是一個普遍規則,破壞這個規則給公共安全帶來了巨大風險,而公司守住了規則的底線,維護了公眾利益。
此外這件事情還需要更深層次思考,為什麼外籍女子在如此嚴密的防控之下還能不顧禁令,繼續我行我素,給整個社群帶來風險?
甚至也可以借鑑一些外國的法律來解決。
這其實也是立規矩的做法。
比如以色列對隔離就很嚴格。該國對故意違反隔離令的人,最高可以判處7年監禁。既是不是故意違反的,最高也可以判處3年監禁。
還是那句話,疫情是特殊時期,這時候的一些規則可能比以往更嚴厲,但這是大家都可以理解的,因為是為了保護所有人的利益。
在此背景下,每個人的一些私利都需要對公眾安全做出一些合理的讓渡。也就是說,任何人都應該遵守一種必須要滿足最大多數利益的普遍規則。
如果你不想遵守,那麼就別回國;如果回國,就要遵守基本的準則。不能有任何特殊對待。
任何特殊對待的後果都是病毒傳播的風險大增,甚至可能出現死灰復燃的局面。
所以,無論是澳洲籍的女子,還是機場一些沒走VIP通道就抱怨的歸國同胞,他們應該擺平心態,低調地和全國人一同度過這段最艱難的時期,這才是最可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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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看到太多類似的事,一些喝了幾天洋墨水就自認為“高人一等”的人千里跑毒,還不遵守我們的制度,我們只想說,從哪裡來,請你們回哪裡去!
看了這了事情的經過,我頗有點義憤填膺,這幾天看到類似的情況太多了,有在隔離點非礦泉水不喝的;有讓警察示範在醫院吃快餐的,還有這個不戴口罩還豪橫無理的……他們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是加入了外籍的華人或者是喝了幾天洋墨水的就自以為是,眼高於頂的留學生。
還是回過頭來說說這個被開除的澳大利亞華人,這名女子本科畢業於國內一所名校—華南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專業。後來她又在澳大利亞的昆士蘭大學就讀,這可是澳洲最大、最有名的大學,也是全世界排名前50的大學,一所享譽全球的高等科研學府。
可惜名校給了知識,她卻沒有基本的情商,在疫情防控期間不戴口罩出去跑步,社群工作人員對他進行提醒,她態度蠻橫,盛氣凌人,警察來了也是毫不示弱,甚至開始喊非禮,騷擾啥的,實在可笑!
非常時期,非常方法,正因如此,我們國家的防控才能取得今日之效,不會也不能因為幾個跳樑小醜就有所改變!非常時期非常方法,沒有人願意自由被約束,看看歐洲現在疫情傳播的速度,我們就知道,我們的管制是必要的,是正確的,是對大多數人負責的。
我們的防控制度不是針對某個人,而是所有人,市委書記要進小區檢查工作都要量體溫,出示電子通行證,何況一個千里跑毒,對國家一無貢獻的外國人?就因為加入了外國籍就覺得自己高人一等?現在早就不是舊中國了!
影片發到網上,經過熱傳發酵,拜耳總公司趕緊發了宣告,將該女子辭退。正所謂求錘得錘,不作死就不會死,網友拍手稱快!
總結語:所以為什麼要同情?!憑什麼同情?!這種自認為“高人一等”,不遵守我們防疫制度的外國人,難道不應該讓她回她的國家嗎?開除說明她的公司都覺得她的行為更好荒唐可笑的,這完全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