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舞動人生124

    常某20年後毆打班主任張老師選擇不原諒,張老師當然有權利選擇不原諒,這樣的人不值得原諒,遇到任何人都不可能原諒他。

    常某2018年7月攔路毆打張老師,不但沒有及時給張老師道歉認錯,反而到2018年12月還製作辨解影片聲自己打人沒有錯,還將影片發到網上,這是在羞辱張老師,給張老師的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了很大影響,如果諒解這樣的人就是在諒解一個犯罪者,張老師也得不到大家的尊重,大家也不會得到大家的同情,相反張老師的做法讓許多同行氣憤。

    常某毆打老師,雖然事出有因,曾經遭到過張老師的體罰,但是張老師體罰常某完是為了學習,並非私人恩怨變相責罰,而常某20年攔路毆打張老師完全是私人恩怨,報復行為,犯罪行為。如果是常某是未成年人,是可以原諒。但是常某是成年,已經明白自己的行為在犯錯在犯罪,如果不用法律追究,這樣的人今後繼續為之。

  • 2 # 天馬行空335

    歐打自己的老師,著重看幾點:1、無論老師有什麼過錯,20年了還不能釋懷,說明常某心胸狹窄,格局極低。2、對一個長者老人拳頭耳光相向,力量對比懸殊,反映了張某性格殘暴,喪失了基本的道德修養和論理綱常認知。3、歐打老師,有逆尊師重教之傳統美德,有違綱常,衝擊道德底線,挑戰人們幾千年來天地師位的道德堅守和認知,嚴重損壞幾千年來中華民族形成的師者之威儀,對弘揚社會主義新時代新風尚和價值觀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4、上網發孝,散播暴力,擾亂秩序。5.、當事人家人積極開脫,極不誠懇,串聯鄉里,誤導視聽。若不嚴懲,必將影響教師隊伍的穩定,削弱師者育人之正常的懲戒權力,嚴重打擊教育者從教的榮譽感和大膽施教施管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擾亂倫理綱常,必然助長學生不尊重師長,不服從管教,部分家長刁難教師不尊師重教的歪風邪氣,將長遠地深遠地影響著我國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將給百年發展大計帶來不可低估的衝擊和打擊。只有嚴懲肇事者才能形成正確的價值導向,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道德傳統,營造反對暴力從善的良好社會風尚。務必慎重慎重,合法合理合情合適判決,給當事人、當事方所從事的行業、社會一個都能釋懷的一個交待!!

  • 3 # 黃昏老鐵

    實話實說,現在許多學生為什麼有錯不服從老師的管教?就是家長的素質,思想,人品的影響。有的家長視孩子為皇帝,打不得,碰不得。長期以往孩子形成變態心理。一個老師體罰學生遠遠比得過且過敷衍塞責的老師強百倍。

    時過境遷,青山依舊,唯獨年輕一代思想品質已經走向奇端。任性,自私,孤傲,我行我素。追求享受,品味清高。好孩子有,但是品行不端的孩子都比例越來越高。現在學生打老師 以後儘可能打他的父母。那些慣孩子的家長希望做好被打的準備:醫療費,心靈傷害,哭天喊地,為什麼生了一個逆子!

  • 4 # 講大義

    我是從事基礎教育40餘年的退休教師,我愛我的學生,我從來沒有打罵過我的學生,更別說羞辱自己的學生,因此也深受學生和家長的尊敬。看到常某報復毆打老師的報道有幾句話覺得不說不快。首先,對於學生報復毆打老師雖事出有因,但確實是錯了,常某應當向被打老師賠禮道歉,有必要負荊請罪以獲得老師的原諒!其次,作為被打老師也應當選擇給予對曾經的學生常某的原諒,因為你當年毆打體罰羞辱自己的學生,曾經給學生造成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且積壓二十多年仍然難以消除,你當年的行為已經超出了所謂是為了學生好的善意的界限,你曾經體罰侮辱過當年這個未成年的孩子呀!你有錯在先呀!你希望冤冤相報沒完沒了麼?在此,我還想對目前站在三尺講臺上卻習慣於體罰學生的教師們說幾句:不要因自己的粗魯和不撿玷汙老師這個人類靈魂工程師的光榮稱號;不要因為自己一時衝動毆打體罰侮辱學生,給孩子們的心理造成難以修復的心理陰影和障礙;更不要因為自己的過錯在幾十年後遭遇學生毆打報復自己的羞辱!我相信此類老師在教師隊伍中是少數,可就是這樣的少數摧毀了孩子的自尊甚至前程,玷汙了教育和教師的形象!!!

  • 5 # 中小學英語精修

    先說清楚,20年前張老師打人完全是常某一面之詞,請網友們不要說那些沒經大腦的話,不要一聽到老師打人就馬上說肯定是事實,見到常某因為20年前的事打老師,就馬上質問說:"為什麼人人不打就打你一個。"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質問常某:"為什麼20年前老師人人不打就打你一個呢。"

    另外,常某打人已經是事實,一個頭腦不太清醒,以為把打老師的影片拍下來放到網上,而且說起20年前老師打人的事就會有輿論去懲治這個老師,天真無知加法盲。20年前無論法律和體罰的尺度跟現在都不同,加上他說的話完全得不到證實,你可以選擇不原諒,但你不可以用違法的方式來報復,不可以用違法的方式來博全社會的同情並藉此懲罰這老師。

    相反,我覺得這老師選擇不原諒是很正確的,現在整個社會很多無知沒腦的人都在仇視老師,無他,罵老師不用負責呀,這件事就正好給那些不理智的人一個提醒,以後不但是打老師,就算是罵老師也可能會被處理,更何況這個常某,有預謀地拍影片並且發到網上,無論20年前發生什麼事,現在你打人的事實就證據確鑿,而且是你自己親手把自己送進牢房,這就是社會大學真正有用的地方,你想充英雄做網紅,真沒那麼容易,你還得遵紀守法。

  • 6 # 蜜雪兒65283327

    如今不是張老師他原不原諒被他狂歐、虐打學生之事,是法院判決學生時,應明確標明:因當年被張老師凌欺、暴行發洩,造成今日一個善良好人變成罪犯責任問題?

    是張老師該給社會一個交代:這樣傷害無辜學生,對不對?

    誰給張老師“超人”待遇?他就可以有虐待兒童(13歲)的權利?我們的孩子敢不敢送到學校?

    哪部法律給過張老師“暴行發洩、虐打學生、懲戒”權?

    為什麼有錢有勢人家孩子送到國外讀書,至少國外沒有敢打罵孩子的老師!

    (教育不當≠虐待……大人欺負小孩……狂歐發洩暴行)

  • 7 # 海納百川1m

    絕對不能原諒,現在的學校教育學生成了上帝,金身玉體,不敢說,更不敢批評,一批評學生回家謊言訴說,家長一聽金蛋蛋的謊話不問青紅皂白就去打老師,只要老師被打就不了了之,這是中國,豈能容忍,我小時上學是班裡最調皮,搗蛋的一個學生,但學習成績很好,老師又氣又護,有一次我犯錯,數學譚老師一氣之下抓住我的頭髮狠狠的捶了我一頓,我臉上被打青紫了一塊,我嚇的回家對父親說這是摔倒了,誰知譚老師卻將實情告訴我的父親,父親卻說打的對,孩子交給你了,不好好學習,不學好,你隨便打,我大學畢業多年了,每年回鄉都要看我的老師一譚老師,就是感恩,象常某何為人也。

  • 8 # 有話就想說

    張老師這樣也不對,畢竟是事出有因,姓常的學生釣魚回來,滿大街的人他都不打,為什麼偏偏打你?要不是你在他學生時期你打罵他,也不至於發生這種事情。你沒想想,事情都過去了20多年,他都沒有忘,可見當時你的所作所為對他的傷害是何等的讓人不理解?老師是教書育人的,學生是有不聽話的,如果你就是簡單的打幾下訓斥幾聲不會使他在這麼多年都念念不忘。可見你對他的傷害是多麼多麼的刻骨銘心!在這件事情上,真心的希望你倆都能捐棄前嫌,互相理解,個自多多的檢討自己的錯誤。作為年輕人更要認真誠懇的承認錯誤,並希望公檢法有關部門能公正合理的解決這件事,能夠達到警誓後人不再有類似事情發生就可以了社會的和諧,國家的穩定要靠我們大家來共同維護。

  • 9 # liu234

    我就納悶了,本來很簡單的事越搞越複雜,一個年輕人攔住一個老人啪啪打了幾巴掌,並且錄了像,然後有人上傳網路,就這麼個事,派出所根據受害者傷情該拘留拘留該罰款罰款,一切依法處理就行,至於背後的原因那是道德品質的問題,而且法律也沒有專門的一條學生打老師要怎麼樣,這件事之所以鬧這麼大無非是人物關係的問題,老師和學生,可這也不能濫用法律,現在經常有街頭或鄰居打架打的頭破血流縫個十幾針都是常有的事,也沒見把誰判了刑,都是調解或賠償或拘留幾天罰款了事,而這件事,就因為他們曾經的師生關係,這事的發展越來越偏離軌道了,。

  • 10 # 東籬下的情懷

    他有權選擇不原諒,我們也有權評價他有多渣。

    要判1—3年,憑什麼?打和打不一樣,那個鐵石心腸的老師在法庭上都不給自己臺階下,可見人品多渣。誰能為這個學生搬回一局呢?如果是我就會拒不認錯,在法庭上大義凜然地控訴老師的惡性和後續的傷害。她妻子的文章很真實,誰能知道一次次形成噩夢傷害有多大?他妻子知道,因為那個半夜突然醒來的人,平時可能是有擔當很男人的,但那一刻卻會像個孩子一樣無助,讓人憐惜又無奈吧!再說學生都認錯了,見好就收吧!判刑學生就該上訴,然後起訴當年的侮辱造成的精神損失!

  • 11 # 知一漫談

    一、老師當然有權選擇不原諒,因為老師已經原諒了一次

    在被常某當街毆打以後長達六個月的時間裡,老師選擇了息事寧人。沒有進行追訴。老師是內疚也好,寬容也罷,老師已經選擇了沉默。

    二、老師當初體罰學生和現在常某當街打人性質是完全不同的

    固然老師體罰有違師德,方式方法顯得粗暴,至少願望是良好的,其出發點和常某純粹因私人恩怨,伺機報復、發洩情緒,攔截、辱罵、毆打的行為有本質區別。

    三、現在原諒與否已經不是老師一個人能夠左右的了

    老師最初選擇了原諒,事發後六個月老師都沒有告訴家人、告知學校,更未追究常某責任。是常某自己蓄意擴散,將打人影片發至網上,故意羞辱老師,嚴重影響了老師的工作生活及家庭安寧,造成了廣泛惡劣的社會影響。此案是由學校出面上訴的。老師張某後面站著的是他所在的學校,全師群體,事態已經不是他一個人能夠左右的。

    四、老師就算有錯誤,也不是學生現在蓄意打人、蓄意傳播沒有違法的藉口。這是兩回事情

    老師有錯在先,學生今天犯了法就可以不叫做犯法了嗎?常某毆打老師在前,已經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甚至觸犯刑法,傳播影片在後,明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犯法了就是犯法了。常某錯了就該受到應有的懲罰。與老師有沒有犯法該不該打人,是兩碼子事,不能抵消。

    五、常某的成長也浸透了老師的哪怕一點點心血,不必感恩,至少也應該做到一笑泯恩仇

    中國人講“一日為師,終生為父。”據說張某大學本科畢業,難道當了他三年班主任的初中英語老師在他的三年初中歲月裡對他的成長過程中全是副作用?大家都知道初中三年的重要性,沒有這三年的堅實基礎,高中學習難道能萬丈高樓平地起?特別是英語學習。

    與老師之間的恩怨是非,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居然用解決江湖爭鬥的方式去處理。就算是江湖,也有江湖人該有的道義和規矩,他做的事情一般人做不出來。

    六、目前常某及家人所說的事實不一定就是就是事實,其描述的嚴重程度也許有誇大的成分

    事情已經過去二十年,到底當年有無常某所說的嚴重程度,一直是他單方面在發聲。找幾個哥們,幾個書面證據,說得多嚴重都可以。為了脫罪,誇大其詞也有可能。

    結論:能對老師下如此狠手,還拍成影片傳播,羞辱老師,如此囂張的行為,已經超越了老師可以原諒的底線,老師縱使不原諒也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張老師選擇原諒,其他老師也不會答應。

    今後老師們走在路上,還會有安全感嗎?

  • 12 # 語文線上

    不能原諒,二十年前沒有教育好他,二十年後一定要給他補補課!

    我相信每個老師體罰學生的出發點都是善意的,因為老師和你無冤無仇,絕對不會無緣無故打你。正如常某堯的妻子所說: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丈夫打張老師是因為年幼的時候受到了張老師的毆打。我想說,在說服被人的時候,想一想自己,張老師會無緣無故地打你丈夫嗎?

    再說,作為老師,當學生違反了紀律(我是堅信常某當年絕對是有錯在先)受到老師的體罰,在當時的環境下,難道不應該嗎?要知道當時根本就沒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等,有的就是家長強烈要求教師教育自己孩子的氛圍:孩子不聽話,打就行,不打不成器,棍棒之下出孝子。在傳統的觀念下,那個時候的老師體罰學生似乎看成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當然,絕大部分老師是很好的,捱打的學生往往是班級的刺頭。

    一切都時過境遷,本來一切風平浪靜了,常某碰到張老師就大打出手,惡意辱罵。

    為什麼要原諒?我認為決不能原諒?原諒意味著斯文掃地,師者不師。

    1.諒解就是縱容,會讓更多人的人受到傷害。常某毆打老師,如果拋開老師的身份,一個三十多歲的壯漢,毆打一個頭發花白的人,這是一種什麼行為?這就是徹頭徹尾的欺凌,這就是粗暴。

    當常某毆打老師的時候,他本身就充滿了對法律的蔑視,內心充滿了暴戾。如果這樣的人不受到嚴懲,那麼這法律是為什麼人準備的?

    如果這樣的人逍遙法外,會使更多的老師收到傷害,他們會把打老師看成理所當然的事情,只要不服從教師的管教,稍有對老師不滿,就會對老師拳腳相加,那麼對教育這意味著悲哀。

    2.老師的原諒也要有點鋒芒,不能原諒,二十年前沒有教育好他,二十年後一定要給他補補課!說實話,如果對我傷害很重的,對不起,我不會原諒,原諒是深層次的理解,可能我的理解層次還達不到吧。

    並不是每一個錯過都可以原諒,也並不是每一種錯誤都可以彌補,學生毆打老師,當教師想息事寧人的時候,打人者竟然到處炫耀,將影片發給朋友,告訴他們自己為他們報了仇。這還不夠,還要釋出到網上,讓所有人觀看。這種對老師和家人來說傷害是巨大的,可能這個老師及其家人都會一輩子生活在這種不愉快的陰影之中。

    為人師者,並不是垃圾情緒的垃圾桶,隨便什麼情緒都可以往裡扔,都可以得到諒解,你錯了,老師是讓人明辨是非的,教人做人的,張老師有權選擇不原諒,我認為不能原諒,也不應該原諒,讓他知道打人犯法,讓他明白遵紀守法的重要性,這將是張老師給這位學生所上的最好的一課。張老師,二十年前你沒有教育好這個孩子,二十年後給他補補課!~
  • 13 # 衛宏胤

    張老師恐怕沒有選擇不原諒,張老師的選擇,大概是不再提及。

    在捱了打以後張老師沒有跟任何人提及這事。提起訴訟也是學校出面的。現在上升到刑事層面後是檢察院提起公訴,張老師也沒有作為證人或受害人出現。

    張老師本來說的是,不計較這事。但是現在是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跟他沒有關係呀。

    另外,事態演化到這個地步,張老師已經沒有選擇的權利了。現在是整個教育界、教師領域的事了。

    從張老師沒有提告常某、沒有參與到訴訟中乃至要求常某賠償來看,現在的張老師道德沒有問題;原洛陽師專的同學們也說當年的張同學是個好學生,畢業時同學借給他十塊錢,十年後聯絡了偷偷給對方充了一百元話費。但我們不能從現在的表現來推測張老師二十年前如何,正如不能因為常某在村裡表現好就認為他打張老師沒錯。

  • 14 # 慧子克家

    原生家庭的不完整,選就了兩代人的個性缺陷,當社會道德的約束低下時,經過異地努力後(小商販),便回家鄉找回當年自卑的臉面(尊嚴),以雙重性格展現在家鄉人面前,一方面暴力樹威,透過網路諮意宣洩,以示榮耀,另一方面助人,透過鄉鄰口口相傳,以示光宗。

    攔路當眾歐打老師,專人錄影,自己傳播別,老師忍氣吞聲。當網路上點起億萬與情時,給老師帶來精神和肉體上巨大傷害,在單位和同事們勸告下才報案。其嫌犯及家人卻多方找人,讓證明其行俠仗義的好人(僅鄰居),請同學證明其小時候受到老師體罰。辯稱打完後就感覺後悔了(謊言-上傳影片),其家人多次上門道謙(實為騷擾),老師拒不開門還報警,至今仍強調前後關聯必然結果,其妻、其父說辭仍推責他人,企圖左右司法博得社會同情逃避責任,不僅沒有一點認錯道謙的誠意,還導致老師及家人陷入網路社會一片。

    加之無良律師置社會公序良秩不顧,無罪辯護,把公訴案件當作自訴案件。

  • 15 # 時光背影73617227

    學生二十年前被老師的體罰,按當時的法律(1991年,未成年人保護法就通過了),老師這種行為也涉嫌構成犯罪了,但由於各種原因,老師當時沒有被追究刑責。至今,對老師的那種行為,已過了追訴時效。因此,學生沒有權利動用私刑來報復老師,只能在情感上"不原涼"老師。

    回過頭來說,那個老師當年這種行動,刑法不能追訴,但並不就代表那個老師就真的"沒罪"了,只是不能追究他的犯罪責任而已。

    據此,現在學生打那個不能追究責任的老師,肯定是錯的,老師當然也有權選擇不原涼。

    再回頭說,那個老師不被追究刑責,難道就不該接受道德審判、反思自己過去的惡行嗎?一個13歲的孩子,被你傷害得過了二十年後還不能釋懷,都還不能喚醒你的良知嗎?

    希望那個老師,能勇敢的站出來,與過去那段不光睬的歷史決絕。向那些被你打過的學生,全都道個歉。原涼那位學生,也是原涼你自己,包袱放下了,大家都重獲新生,何樂而不為呢。

    如果不能原諒那位學生,不反思過去,不清算過去,這位老師將一生揹負惡人的罪名,你的兩千女兒,也因你而遭受別人異樣的目光。

    為了你的兩個女兒,選擇原涼吧,退一步海闊天空。

  • 16 # 黃土地言論控

    原諒還是不原諒不存在有沒有權力的說法,只存在願意還是不願意。如果常不外傳影片,張老師已經原諒了,因為他對家人說說自己摔的 ,他第一時間也沒有報案。如果常在第一時間(去年)不說他可以向全國老師道歉但不會給張老師道歉,張老師也許會原諒常某。如果常的父親、妻子不是一味的和常某一樣數次強調打老師是因為二十年前老師打了常,才造成常懷恨在心,“突發”打老師這樣奇葩的理由,張老師也許仍會原諒。現在你們說張老師怎麼原諒?原諒了就證明打他是對的,所以選擇不原諒也是無奈無奈很無奈啊!不要道德綁架任何人了,既然開庭了,讓我們靜等法院的公平判決吧!

  • 17 # 金心463

    憑心而論,張老師當年過分體罰學生是不對的,站在張老師當年的角度上來說,出發點是好的,懲處學生的手段是不是如常某敘述的一樣有那麼嚴重?缺乏第三證人的證明材料。但是,既然常某不能釋懷,還記恨在心,說明張老師的體罰手段確實有點過當。

    時過境遷二十年,有什麼不能放下的?常某記仇心理是不是有點失常?是不是太狹隘了?如果當初你是一個好孩子,張老師會無故體罰你嗎?如果張老師是一個虐待狂,就不配當老師,早就該辭退或清理出教師隊伍。可是,根據報道材料,張老師還是獲得過教育部門表彰的優秀班主任,這說明,張老師不是一個不稱職的老師。

    當年的教育情形不比現在。如今的教育事業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社會對學校教育的關注度提高了很多,教師工作處處受到監管,家長干預學校和教師工作的事情時有發生。如今當教師壓力很大。甚至有報道說,教師不敢管教熊孩子了,因為怕家長鬧。如果所有教師都不敢管學生,這將會造成什麼樣的嚴重後果?此理不言而喻!

    教師從良心出發,應該盡職盡責管教熊孩子。可是,教師不敢舉起教鞭,不敢懲戒熊孩子,教師是不是失職了?

    問題是,處罰和體罰如何界定?

    張老師在當年體罰了常某,這是事實,至於體罰造成的後果有多重,只有常某自己知道。看來,體罰沒有造成身體上的後遺症,只是造成了心理陰影。這樣說來,完全沒必要記在心裡,更沒必要報復打擊。常某當街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眾目睽睽之下打張老師,只能說明常某心理有問題,缺乏法律意識,個人主義思想嚴重。

    抗日戰爭時期,黃克功是一員驍勇善戰的猛將,可是,由於他強姦了民女,而最終被處於槍決!並沒有因為他的功勞大就可以網開一面!

    如今,我們國家政府大力提倡依法治國,法律不容踐踏。即使張老師採取原諒常某的方式息事寧人,但是法律不可以對此不聞不問。

    常某表面上打的是張老師,實際上打的是道德底線體系,打的是法律法規體系,打的是教育體系,打的是國民素質,打的是國民的臉,打的是國民的心!

    張老師採取不原諒,是從社會整體出發,從國家層面出發,從法律角度出發,從全體教師出發,而採取的合法態度。

  • 18 # 邂逅you161983759

    第一,20年前不好好學習,屢次破壞課堂紀律受到老師嚴厲的懲罰,就是個學渣,盡不到一個學生應盡的責任,違反國家教育興國之戰略;第二,打人犯法犯罪,就算不是老師也不能打,何況打老師從道德上是欺師滅祖,於法於理,說呵常某是人渣;第三,拍影片的事,比打人嚴重。有組織,有預謀,有挑戰教師尊嚴,亂我國之教育強國戰略,影片傳播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第四,常某所說20年前的體罰缺乏證據。所以,常某豬,好好在監獄裡反醒幾年是板上定釘的事了!

  • 19 # 山村野人週三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是因果報應。如果當年老師每天給這個學生一塊糖或一句鼓厲,今天將會收到學生一斤黃金的回報(這個學生得知他高中的班主任有病捐了款)。同是老師班主任,為什麼一個被打一個收到捐款?老師們都想想吧。學生就是一張白紙,你老師畫什麼就是什麼。一個會感恩的人特別會記仇,仇恨的種子是誰種下的?

    當然,老師和家長對不聽話的孩子實施打罵是必須的,小孩如果不受點機械刺激(抽打),他的記憶就不深刻(條件反射)。但是因加深記憶而實施的機械刺激,和實施虐待的行為,兒童是感受得到的。因犯錯而被打,兒童是能接受的,我們差不多每個人小時候都有過這種被打的經歷。但虐待和羞辱,孩子不但能分辨而且會刻到骨子裡,成為一生的陰影。

    今日出現的這個學生打老師案件是有因果關糸的。如果不承認這個因果關糸,那麼這個學生就是精神病:無原無故打老師,就不應追究責任了(精神病人沒有負責任的能力,法律也不追究)。如果要追究這個打人學生的責任必先承認這個因果關糸(不承認有因果關糸就要確認這個學生有精神病)。因此本案的問題實質是因個人恩怨而發生的治安案件,並未構成犯罪。如果把這件事提高到打擊全社會老師的尊嚴去追究這個學生和刑罪,那麼這個老師就同樣要被提高到虐待學生罪的層面上了,這都是錯誤的,不能服眾的。這件事就是單一個學生和單一個老師之間的私人因怨,處理辦法適用調解方式,雙方自我批評,取得雙放和解,給雙方新的希望。本案處理不當將導致仇恨擴大到全社會,增加這個社會的矛盾和不安定因素。法院應三思而行。

  • 20 # 太極蕾蕾

    最早的說法是老師將學生按倒踢頭這已超出教育的範疇,,,這個老師前後三次轉變身份已經證明其實他就是個小人,第一次他在面對弱小的常某時他就像一隻猛虎一樣,第二次在面對成年時的常某時他就像一條順從寵物狗一樣不停地道歉,,第三次在司法介入後他又像一個堅定不移的維權者 那麼這個老師是不是在用行動告訴我們人類世界和動物世界是一樣的 強者就必須凌辱弱者。這種人根本就不配當老師,還有常某能在二十年後還記得小時候的事也可以說明當時這個動物世界老師給幼年常某帶來多大傷害,。。。反觀常某在動物世界老師的教育下也用動物世界的方式回敬老師他也有三次身份轉變,,第一次在幼年時面對老師的凌辱他沒有反抗選著忍,第二次在成年時他面對弱小的老師他選著報復,,第三次他在司法介入後又請求原諒。。。那麼也就是說他做的一切都源於老師的言傳身教。師生完美詮釋了動物世界弱肉強食。那麼我們現在就不能因為他報復的是老師而去道德綁架這個常某,不能因為被打的人是教師就可以逃脫道德和法律,這個學生做的一切都是來源於老師的言傳身教。這個常某需要付法律責任這毋庸置疑但是有沒有考慮到他二十年內心揹負的創傷。。。還有作為可以獨立思考的成年人我們憑什麼認為老師一定是對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能否說說自己故事,關於情感工作生活煩惱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