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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浪費錢?律師專業、經驗和盡責、哪個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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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楊帆律師

    1刑事案件分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不同的工作內容。在偵查階段(刑訴法修改後),現在律師可以直接以辯護人身份為委託人進行法律諮詢,會見,提示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依法為委託人辦理取保候審等工作,在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會依法從檢察院調取卷宗,詳細閱卷,經過多次會見委託人對相關問題進行進一步核實並制定辯護方案,在審判階段,律師會結合前兩個階段的工作內容,進一步完善辯護方案,形成較為完善的辯護意見,在庭審過程中,律師會參加舉證,質證,辯論及發問環節,依據事實和法律盡最大努力讓審判人員接受自己的辯護觀點,維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2刑事辯護是一門精細化的藝術,好的辯護會耗費律師大量的心血,這些往往是委託人自己難以完成的。

    3專業的事請交給專業的人。

  • 2 # 平庸60

    謝邀。但是不知道提問者的“有用”是什麼標準,請律師是什麼目的。如果想的是請個律師一辯護,嫌疑人就給無罪釋放了。那我告訴你律師無用,因為在鐵的事實面前,在嚴肅的法律面前,經過律師辯護就能無罪釋放,這就是天方夜譚。但是如果是尊重事實,尊重法律,只希望得到一個公正的審判。那我告訴你,律師有用,最起碼律師的法律專業知識,能夠比較準確判斷出構成刑事犯罪的要件是否充分,嫌疑人是否有從輕情節,量刑是否合理。從而保證嫌疑人在審判過程中,相關權利得到充分尊重,保證司法審判依法有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 3 # 孤竹西園

    請個律師是必要的,最重要的是請到一個有責任心的律師。但如今的刑事律師收費太高是個社會問題,他們吃定嫌疑人親屬的焦急心理,漫天要價,地方司法部門的指導價設定差別又很大,給了律師高額收費的底氣了。至於委託後額外的什麼交通旅差調查甚至關係費等等胡亂開口,讓親屬無可奈何又不敢不掏錢啊。一個簡單的刑事案件,如果偵查審查起訴開庭階段全包括的話,不花幾萬是難以請到律師的。

  • 4 # 成都刑辯李律師

    肯定有用,之前回答過,再重複如下:

    一、被採取強制後,及時會見,取得家屬和嫌疑人(被告人)之間的聯絡。細說下來,很多案件,嫌疑人被抓了,家屬完全不知情,包括涉案罪名,大概案情,事情發展態勢。委託律師後,透過會見和向辦案人員瞭解案情,可以對涉案情況初步瞭解。同時,通話律師的會見,嫌疑人吃顆定心丸,至少知道家屬沒有放棄他,也可以給家屬安排一些後續事宜,包括生意交接、生活事務處理。

    二、提供法律諮詢。律師介入後,可以就本案涉及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嫌疑人對自己行為有個初步認知。

    三、制定辯護策略。辯護不僅僅是律師的事,也不是隻到庭審階段才會進行辯護。辯護,需要嫌疑人在偵查階段就予以配合,如正辦理的搶劫案,因賭債而起,在公眾場合對受害人使用輕微暴力,事後受害人花錢認識一下朋友。在偵查階段,公安偵查思路就是按照傳統搶劫偵查,訊問時,沒有完整全面訊問,對這類案件,指導嫌疑人向偵查機關補充完整的供述很關鍵。

    四、告知權利。通俗說,對於嫌疑人策略性的坦白,有的嫌疑人,本身不止一次兩次案件。辯護律師能做的很多,即便是一個事實清楚的案件,就不一一贅述。

  • 5 # 飄然97315970

    律師就是擺設,作用就是中間介紹人,給法官牽線搭橋的,有案子你請律師他給你跟法官牽線溝通送多少錢。就說我的案子當時家裡人找了關係法院已經答應家裡人交罰款,退贓,判緩刑就釋放回家了,可我關在看守所不知道外面的這事,認為沒人管我的事,住監獄是肯定的了。在法庭上我根本不認罪不是我做的,這下壞了,沒有認罪態度就不能判緩刑,可我不知道怎麼回事,最後家裡想了個辦法請律師接見我,只有律師能到看守所接觸犯人,讓律師把事情給我說清楚,讓我在法庭上認個罪,就放我回家了,你可知道就讓律師去看守所見我一面,說家裡人事都辦了你認個罪在法庭上,就這麼簡單的幾句話,給人家律師出了一萬塊錢,太黑了。

  • 6 # 葉公來幫忙

    當然有用。律師是法律工作者,對於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及時委託律師可以提供法律幫助,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合法權益。只是有些案子事實非常清楚,案件的本身可能沒有什麼切入口需要律師辯解。所以請律師可能作用也並不是太大,但律師可以給裡外傳達資訊,給裡面的人提供幫助不用盲目。

  • 7 # 法海一粟

    1,當事人中,有認為請律師沒用的人。他們的理由可概括為:(1)司法機關不會聽律師的。(2)律師不敢辯護。(3)律師專業能力不足。(4)律師不盡責。等等。之所以如此,這是基於他們自身的經歷和聽聞的資訊。

    2,在律師當中,也有認為律師辯護沒有用的。這可能是因為自己的辯護意見未被採納的原因。

    3,我的觀點,刑事案件應當有律師擔當辯護人。首先應當對律師辯護的作用作出定義。辯護律師的作用是發現案件中存在的事實和法律問題,並運用自己的專業能力,盡力解決這些問題,使案件事實的真相被揭露,讓法律對事實的定性更妥當,以對被告人的定罪與量刑合乎法律,不使無罪的人入罪,不使罪輕的人重判。

    4,據我的經驗,其大多數刑事案件中都存在問題,區別在於問題的大小而已。比如證據的收集程式和方法。特別是訊問筆錄和證人證言。其中複製和貼上情況比較普遍。更為重要的是,法律問題也不在少數。比如罪與非罪的把,往往只看刑法分則的規定,卻不管刑法總則的規定。

    5,律師辯護的作用,需要律師透過辦案去體現。在律師辯護全覆蓋的大環境下,律師辯護的作用,應當能夠得到較好的發揮。

    (圖片源於網路,特此說明)

  • 8 # 阿鼎AD

    有時有用,有時沒用。舉例三:.1.我們單位住宅樓裡,隨母住一某劇團演員,擔任過團委書記,1985年,因玩弄女性被嚴打,出獄後沒了工作,就參加了一個盜竊團伙,被公安稱為“滇東大盜”,風聲緊時,流竄到福建去找“獄友”,找獄友也沒飯吃,便在街上偷單車被市民扭送到派出所。派出所將其送交當時的收容遣送站,收容遣送照例先問哪裡人之類。龜兒該講方言“認不得”,在雲南當過兵的一位工作人員大笑:狗日的,你小子是尋甸人!__便通知雲南警方去領人。xx市公安局派了兩名警察去領人,他有案底。押解途中,龜兒借上廁所之機趁機逃脫。公安局長惱火,抓捕,如有反抗即擊斃!終於網上追逃又被抓獲,被送上審判席。本來可以判個無期,她媽請了律師,結果最後被判死刑,同事說,不請律師,說不定少判幾年,請了反而倒惹惱了法官。。。宣判會在街頭舉行,我去圍觀了,龜兒聽判決,只搖了幾下腦殼。2.昭通“錢仁鳳投毒案”,因媒體介入,有律師免費幫她上庭作無罪辯護,她被由死罪改判無罪並獲得國家賠償。3.我們小區裡,原來有一個律師事務所,主任在原工作單位(該為副處)被指受賄入獄,公開審判那天,我去旁聽,他沒請律師,他自己就有律師證,他為自己辯護,釋放那天黃昏,他換上西裝繫上領帶皮鞋擦得賊亮,挽著老婆去街上巡走,好象宣佈,“胡漢三(影片色娘子軍中的人物”又回來了。

    [應邀作答]

  • 9 # 唐先明75443043

    對這個問題,那些有豐富經驗的專業律師最有發言權。就我個人淺見:1,有的疑難、複雜、罪名多的,案件本身只有透過律師的邦助調查取證才能收集到偵查機關沒有收集的證據,而這些人證據對你涉案當案人尤其被採取了強制措施限制了人身自由,就只有透過律師依法提取或詢問,這些收集到的證據一方交給偵檢方為你洗清罪名或撒案不起訴都是大有邦助的。如果案件到了法庭上,檢控方指控你犯罪並出示大量證據證明你犯犯罪,發表公訴意見分析你犯罪,提出量刑建議要從重處罰你,怎麼辦?要靠你律師也當庭出庭證明你無罪罪輕免刑罰的證據,對對方證據只有你的律師憑藉他的豐富生活常識和法律知識來辣識證據的合法丶客觀性丶關連性,只有你的律師駁斥對方的指控並從法律常用分析你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道理,只有你的律師針對量刑建議指出你法定和酌定的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情節也向法庭提出量刑意見。一審宣判,只有你的律師從案情和法

    律規定上邦你分析是否上訴的利弊。

    2,另一種是不需請律師的。現實生活中也有雞毛蒜皮的小事引起糾紛的事實很請楚,證據也很充分,法律關注十分簡單,證據無需專門收集、庭上法律道理自己也講得清楚。開庭前找點專業法律書籍學一學,提前要在庭上敘述的、出示的、自己行為法律上如何規定的理一理,寫一寫,也是可以的。

  • 10 # 喜205409161

    謝謝邀請。刑事案件請律師到底有沒有用?我的認識是必須請律師,而律師的作用在於案件的性質,特殊性,複雜性,隱藏匿跡去症候,去辯護,而案件的定性在於案件的本質,但律師是唯一的仛靠,左右逢源,前後梳理只能是代言人。輸贏另當別論,案例數不勝教,而律師舉足輕重。請律師不留遺憾。

  • 11 # 手機使用者50085543470

    刑事案件律師其實真的沒那麼大作用的,一個案件經過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基本上沒什麼大問題的,有的也是一些小瑕疵,不影響案件定性的,司法人員整天辦案子,難道水平就那麼差嗎?如果真那麼差那豈不是天天辦錯案,如果真是那樣,當事人還沒進去恐怕司法人員自己先進去了。你想想,司法機關又和當事人沒仇的,他幹嘛一定要把你判的很重啊,沒必要的。很多案件律師給當事人說這說那的,給當事人的感覺是律師很厲害,其實是本來就是那樣的,只是你不懂,律師騙當事人而已。

  • 12 # 坤哥故事會

    刑事案件到底請律師有用沒用?

    非常有用。當事人在刑事拘留期間,是不可以和任何人見面的。

    但是和律師可以和當事人見面,交流案情,透過和當事人瞭解案情。律師會根據案情給當事人進行法律援助和法庭辯護。

    所以請律師會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最大程度的擴張和法律範圍內的保護。

  • 13 # 三隻腳的大烏鴉

    沒錢就不要請了,有用沒用你感覺不出來,就算本來十年徒刑變三年,法官又不能告訴你本來準備判你十年是因為律師辯護才改成三年的,律師對你這麼說你又不會信。你多半都會覺得本來法官就是準備判三年的,自己掏律師費是花了冤枉錢。

    有錢就請。能掏幾十萬上百萬律師費的,最後死刑改死緩,死緩改有期,十年以上徒刑變三年以下緩刑都有。有錢人和沒錢人的區別是知道自己犯了多大事可能會判多少年,律師的效果他知道的很清楚。

    如果你買一樣東西根本感覺不到它的價值,我的建議是乾脆別買,哪怕那東西再好,你買了都是浪費,還可能上當受騙。你讓一不懂美食的人買松茸,最後他可能會覺得花了幾萬塊只買了塊香菇,當然,也有可能他買的就是塊香菇,因為他分不出松茸和香菇的區別。律師服務也是一樣。

  • 14 # 廣州王如僧律師

    1.對於公安機關依法偵查,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案情筒單的案件,請律師確實價值不大。

    2.如果案件有爭議,或者可能判處死刑的,或者可能存在非法取證之類,請律師就有一定必要了。

    3.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任由你之前是多麼的權傾朝野,是多麼的富可敵國,一旦成為″階下囚″,在司法機關面前都是一個不折不扣、如假包換的弱者。 律師天生就是私權利的代表,是民眾的權利的堅實維護者。

    以下就說一個我們團隊辦理的一個毒品案件,刑事案件請律師有沒有用,讀者自行評判。

    這是2017年的事情。

    當事人被控將30公斤冰毒藏匿在音箱裡,透過物流公司走私、運輸到境外。

    我們團隊拿到卷宗材料後,大夥都說,數量這麼大,證據這麼充分,還是個積極實施者,這個人絕對是翹瓣子了。

    為什麼這麼說呢?

    在這個案件中,物流公司是她聯絡的,快遞毒品的物流單據是她寫的,支付給快遞的費用是她名下的銀行卡號轉帳的。

    要命的是,物流單據上寫的是假名,這不是做賊心虛嗎?

    還有更要命的是,那就是公安機關在這30公斤的冰毒的包裝上檢測出她的指紋,這不是擺明她接觸過毒品嗎?

    這簡直就是證據確鑿啊,不,簡直是鐵證如山啊!

    在目前嚴打毒品犯罪的刑事政策之下,走私、運輸冰毒50克以上的,判處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如今她走私、運輸的冰毒卻達30公斤之多,簡直可以槍斃她十次了。

    沒有任何律師願意看到當事人在自己手上喪失生命的。

    為了能夠救她一命,我們團隊一遍又一遍的翻著卷宗,連一個標點符號都不敢放過,一次又一次的去跑看守所、與她核對證據,哪怕是一些芝麻綠豆的細節。

    為什麼這樣呢?

    害怕啊!

    要是有什麼應該發現的疑點或問題,由於我們的原因,最終沒有發現,這個人就被做掉了啊!

    後來,我們團隊終於發現了一個模模糊糊的細節問題,其實當時內心挺虛的,但還是要向檢察官反映反映,涮一下存在感:

    那就是透過將案件的現場勘驗筆錄與DNA檢測報告進行對比,發現毒品的外包裝有六層之多,雖然DNA檢測報告認定在毒品外包裝上檢測出她的指紋,但好像沒有明確究竟是那一層外包裝上檢測出她的指紋啊。

    如果不是在最底層檢測出她的指紋,那她就未必接觸過毒品啊。

    如果她未必接觸過毒品,就未必知道郵寄的音箱裡面藏匿有毒品啊。

    如果她不知道音箱裡藏匿有毒品,那她主觀上將不具有走私、運輸毒品的故意,將不構成走私、運輸毒品罪啊。

    為了引起檢察官的重視,我們團隊還與檢察官通電話,說這是一個死刑案件啊,應該按照最嚴格的證據標準去認定事實,不能放過任何一個可能的疑點。 這個案件不是還有兩個人沒有抓到嗎?,如果某天這兩個人被抓到了,一致聲稱她不知道音箱裡藏匿有毒品,可是那時候她已經被槍斃了,那該如何是好?

    檢察官也許覺得我們說的有點道理,競然親自找到這起DNA檢測的司法鑑定員核實去了。

    神奇了。

    競然是在毒品的第二層外包裝檢測出她的指紋,而不是最內層外包裝檢測出她的指紋。

    既然不是在最內層的外包裝袋上檢測出指紋,那她或許沒有接觸過毒品呢?

    如果她沒接觸過毒品,那她或者不知道音箱裡藏匿有毒品呢?

    如果她不知道音箱裡藏匿有毒品,那她主觀上將不具有走私、運輸毒品的故意。

    最後,檢察官決定對她作出不起訴處理,她在地府逛了一圈,又回到人間。

  • 15 # 餅大遮不住爺的臉

    明確一點:

    請律師的目的是什麼?

    我個人認為請律師的目的是為了在法律允許範圍內,讓最後的定罪量刑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從輕、減輕。

    刑事案件請律師有沒有用?結合我自身工作經驗,我覺得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

    1、從刑事案件的性質來分析

    你所涉及的刑事案件是涉嫌什麼罪,有些刑事案件性質比較嚴重,可能面臨的量刑會比較重,必須故意殺人案;有些刑事案件性質比較輕,比如盜竊兩三千元。

    我的建議是性質比較嚴重的案件,請律師,而且要請一些好的刑辯律師,因為像故意殺人這種案子,裡面的疑點比較多,涉及的發案原因、是否具備自首、立功情節對最後的定罪量刑會影響很大,有一個好的律師來給你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對一些事實證據把關是很有益處的,直接會影響到你最後的量刑。而一些案件性質比較輕的案子,如果事實比較清楚,證據很紮實,建議還是老老實實接受法律的審判吧,別浪費律師費了。

    2、從刑事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來分析

    有些刑事案子很簡單,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這時候就沒有必要再請律師了。而有些案子因為事實比較複雜,牽扯的人和事比較多,有些時候你不敢相信辦案人員,這時候可以請一個律師,將一些情況跟律師做個溝通,這樣對自己的定罪量刑還是很有幫助的。

    3、職務犯罪案件最好請律師

    為什麼要單獨點出這一點。職務犯罪案件,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貪官,這種案子之所請律師的理由不僅僅是為了最後的定罪量刑,更更重要的是請了律師可以在公訴階段、審判階段能夠與犯罪嫌疑人會見。職務犯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更多的是溝通,與外界的溝通,他們關心家裡的情況更重於關心自己。所以請一個律師,不需要多麼專業性,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能夠會見到嫌疑人,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做一些溝通工作。

    最後,一句忠告:刑事案子,看一個律師是否牛逼,不在於他在庭審中把公訴人辯的啞口無言,而在於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能更大限度的減輕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切記!不要本末倒置,時刻記得你請律師的目的是什麼!

  • 16 # 行政法思述

    首先,什麼叫“有用”?

    一定是無罪才是有用嗎?這裡可以告訴你,在中國,無罪判決是低於1%的。中國最著名的刑辯律師錢列陽曾說過,在中國是很難產生無罪判決的,因為涉及國家賠償的問題。而這國家賠償還不只是錢的問題,還涉及對人的責任的追究。因此,以無罪判決為目的,可能會有很大落差,除非你內心十分堅定的確信。

    與預期的判決基本一致就“沒用”了嗎?我介紹過近10宗刑事案件給律師朋友辦理,坦白說,最終的結果和律師分析的大致一致,只有極個別案件或超出當事人預期的(一個盜竊前女友的名貴手錶的案子)。但總體而言,當事人對聘請的律師還是比較滿意的。

    其次,哪些案件更需要聘請律師?

    第一,當然是存在疑問的案件。包括對性質、證據、程式的疑問。第二,專業性較強的案件。如經濟犯罪、智慧財產權犯罪等。第三,團伙犯罪、共同犯罪形態的,讓律師從專業的角度辨明嫌疑人在犯罪過程的中作用和地位,對其量刑有積極的意義。

    目前,國家和部分省份都在推行刑事案件全覆蓋,將來犯罪嫌疑人將會得到更好的法律服務。

  • 17 # 律說新語

    刑事辯護的作用:1、對案件事實判斷,法律事實是什麼

    2、從法律角度看,是否構成犯罪;

    3、如果構成犯罪,是否可以從輕處理

    4、與嫌疑人進行會見,溝通。

    上述四個方面任何一個方面都很重要,專業、經驗均需具備。

  • 18 # 律師說法

    刑事案件當中,聘請律師,作用是肯定有的。

    首先聘用了律師,以後可以與犯罪嫌疑人,及時的見面,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壓力能夠起到緩解作用,最起碼能讓他靜心。讓犯罪嫌疑人,看到希望。我認為這一點,是聘請,辯護律師起到的,第一個最重要的作用。

    第二點,如果,律師發現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比較輕,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有些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認為,律師,能夠把犯罪嫌疑人取保出來,就說明律師有能力,厲害,如果取保不出來就說明律師,沒能力。其實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因為,取保出來並不代表不會再被收監。沒有被取保,並不代表,不能判緩刑。

    第三,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內,想了解自己所犯刑法的相關規定,這個時候我們可以,將相關的法律規定,介紹給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可以透過法律規定來自我的判斷。甚至,在後面公安以及檢察院的提審過程中,有很好的思路,來應對。

  • 19 # 北京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律師可以說是一個從案件發生到完結都可以陪伴你的人,並在案件的每個階段中都儘自己努力的發出最大的聲音。

    1、偵查立案階段。刑事責任是非常嚴厲的,我們也都知道,如果有了犯罪記錄,對自己以後的生活會造成很多不便。律師這時候的作用是什麼?根據法律規定,自犯罪嫌疑人被詢問或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也就是說這個時候律師就可以介入案件,積極與公安機關溝通,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合法權利,積極保障其權益。

    2、審查起訴階段。審查起訴與立案偵查階段的區別並不大,主要還是會見、閱卷、積極與辦案機關溝通,寫法律意見書、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等,這些需要專業的法律知識以及律師的特殊身份,不是當事人或者親屬能簡單做到的事情如果能夠爭取公安機關撤案,或者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這對犯罪嫌疑人是非常有利的。因為即使是定罪免刑,或者緩刑,這雖然不用待在監獄,但檔案裡還是會留下犯罪記錄。

    3、庭審階段。律師根據對事實和證據的把握,積極維護被告人的利益,例如提出非法證據排除,提出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爭取得到寬大處理。

    請律師是非常有用的,但同樣的,請到負責任的律師可以事半功倍,請不到不負責任的律師只能事倍功半,甚至得不償失。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先預約信之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讓律師給您專業具體的建議和意見。

  • 20 # 煙臺稅務師律師

    專業最重要,如果律師也不會,肯定辦不好!盡職盡責要看你的付費,收費很低,律師也不可能盡心盡力,他總得生活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春節後,以前給領導送點禮希望關照,可從來沒關照過,今年還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