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石刻文化研究院

    如果這個外籍華人對國家有貢獻,那想住多久就多久,至於那些只是國家有難就找不見還給國家添亂得,只要違法犯法就別容忍,我得國家我做主,當然有權力驅逐了。

  • 2 # 車仁宗

    謝謝提問[祈禱]答:這個問題問到太好啦!至於外籍華人回國的可以住多久?我想他如果是愛國的,他應該住多久都可以,但是就像拜耳公司開除的那位巨嬰,先條件不好的,還有想喝礦泉水的那種外籍華人,他不知道感恩中國母親的愛,忘了祖宗的外籍華人,中國母親就應該給他們驅除出境,哪兒來的滾回兒哪去!這是我個人的看法,謝謝!祖國母親萬歲![祈禱][祈禱][祈禱]

  • 3 # 老有刁民想害朕

    那要看他是什麼目的來的,旅遊時間不長,簽證多長就多長回去。

    工作簽證要長點,拜耳那個丟了工作,怕是等隔離期過就遣送回去。

    要是他申請旅遊籤,那可能還要待一段時間。

    總之她慘了這次。

    其實強烈建議回國的都強制隔離,別靠什麼自覺和監督,體溫什麼的不是太靠譜,一盒感冒藥就能放過很多人

  • 4 # 葛亮博士

    根據其入籍所持國家護照而異。 根據外交對等原則, 中國給他幾個月最長停留期,他就可以呆多久。 例如, 美國允許中國護照持有美國簽證的情況下最多再美境內停留90天, 那麼, 如無違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下, 中國也會允持有中國簽證的美國護照停留中國境內90天。 但這位的情況, 如果她真的拿的澳大利亞護照, 不出意外應該會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拘留,或驅逐出境。 供參考。 在中國,不管在哪兒, 要尊重文化, 遵紀守法。 否則,就要承擔相關的後果。

  • 5 # 詩和遠方153824

    這不用擔心,就她那副嘴臉全國人都認識她了,就她身邊人的唾沫星子也能淹死她,別說她,就因她的無恥自私,給她家人帶來的困擾也少不了,她不走,就讓她生活在唾沫星子跟白眼中吧!

  • 6 # 寒石冷月

    那位被拜耳開除的澳籍華人,不可能無限期住在中國。她已經被拜耳中國公司開除,工作簽證已經失效,必須要重新去辦簽證。

    辦理簽證要看赴華目的,請看下面這張圖片,就把簽證種類都詳細列出來了。

    從上面圖片中可以看到,那位澳籍女士被開除後工作簽證已經失效,她不可能在中國繼續辦工作簽證,只能辦理探親和旅遊簽證,即使能辦下來,最多也只能在中國停留180天。除非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她又在中國找到工作,繼續辦理工作簽證。

    從2017年12月28日開始,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將針對53個國家的外國人,聯合實施144小時過境免辦簽證政策!這53個國家就包括澳大利亞。

    由於該澳籍女士被拜耳開除後,並沒有被有部門通報她在中國有違法行為,也沒有被列為驅逐出境的物件,因此,她能在中國停留多長時間,目前來看,最多是180天。

    最新訊息:該澳籍女子已經被登出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離境!

  • 7 # 艾特保險

    回國?加人外國籍的,就不要用回國這個字眼,你根本就不是中國人!發揚風格給你治療是中國高風亮節!還恬不知恥的居高臨下的,滾!中國不欠你什麼!

  • 8 # 老穆說語文

    談到拜耳的那個巨嬰,老穆首先想到的就是她的傲慢、無禮與無知!

    該“澳籍女子”,不僅不按規定隔離,私自外出跑步,竟然還在面對社群防疫人員的勸說時,大喊“救命騷擾”……

    你一個澳大利亞人,竟然在中國領土上“叫囂”,是可忍,孰不可忍!

    老穆想說,拜耳公司還算明事理!

    外籍華人,在國內可以住多久呢?

    老穆上網查了一下,早在2018年,公安部召開新聞釋出會,將於2018年2月1日起推出八項出入境便利措施。   

    在這8項措施中,其中第六項就是專門針對海外華人的:

    對在當地工作、學習、探親以及從事私人事務需長期居留的外籍華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按規定簽發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許可!

    如今,該澳籍女子已經被開除了,已經失業了,如果她還有一點點自尊心的話,不用他人說,自己應該自覺離開,回到她的國家——澳大利亞!

    老穆實在想不通那些已經加入外國國籍,且還在國內掙錢的人!

    最後,老穆想說,還是中國最好!

  • 9 # 英語老師Minnie

    “跑步女”因為她的傲慢,無禮,在這特殊時刻,挑戰別人的底線,已經受到了懲罰:被拜耳公司開除了。

    這是個極端的例子,他們說的精緻的利己主義者,所謂的要人權者,被自己的言行所反噬。

    回到正題,外籍華人回國可以住多久?那要看她在中國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是辦理的工作簽證,時間就可以長,有時是五年一簽;

    如果是辦理旅遊或探親簽證,可以是半年以內。

    由於跑步女已經被拜耳公司辭退,那麼她的工作簽證無效了。或許她會辦理旅行或者探親簽證。

    還有一種情況,她在中國如果找到一份新工作,那就另當別論了。但是,以她現在的名聲,在中國的找到工作,估計不容易。

    雖然人們是健忘的,但網際網路不會。網路能把你十八年前的小瑕疵記住,時刻地提醒你,做人要低調。

    據小道訊息,跑步女在6個月之前找到拜耳公司的工作,年薪500萬。不管是真是假,她的損失不僅僅是工作的問題,人品問題也受到了大家的指責。

    現在人們不是容忍不了外國人,而是容忍不了祖國在受了大創傷之後,用自己的寬容和善良,接納那些要躲避風險的人,她們要挑戰底線。

    這樣的人,哪怕不被驅逐出境,在國內只有戴著口罩,不要示人的好。

  • 10 # 教育練真堂

    假洋鬼子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不想拉起民族仇恨,可是,這個澳大利亞華裔女子,也是拜耳中國前員工的所作所為,就是讓我們想起了那個“假洋鬼子”的身份。王婆賣瓜般無賴的言行舉止,再加上肆無忌憚的跋扈態度,很輕易的讓我們想到假洋鬼子或者說二鬼子,在中國橫行無忌的魔幻亂世。想起那個別人用堅船利炮,開啟我們的大門,在我們中國的土地上,橫行一個世紀的近現代屈辱史。

    一次跑步,就可以讓她的優越感,化為烏有

    這個澳大利亞籍華裔女子的所作所為,其實,是在一不小心之間,點燃了我們情緒上的怒火,引發了我們所有人的共鳴。可能在她的意識裡,自己是澳大利亞人,享有治外法權。

    可是她不看看,那個時代早已寫進了教科書,印進了我們的靈魂深處,已經成為我們心理情緒的一部分,那段歷史也被我們掃進了歷史的故紙堆裡。她的優越感,來自於她的身份的特殊,來自於她的潛意識,可是她所生活的這片土壤,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用不到治外法權的條例,僅僅上一次熱搜,就足夠了。

    她被開除,不該嗎?

    回到問題本身,其實拜耳這個公司是比較有名的,她在醫療行業的知名度,大概相當於拜仁在足球圈的知名度。凡是國內醫療器械的從業人員,對這個公司來說,基本上就是如雷貫耳,只不過我們普通人對這公司不瞭解而已。

    這位澳大利亞籍華裔女子,其實就是在拜耳中國公司進行上班。當她的事情發出之後,公司第一時間做出反應,並且將其開除。這樣的利益分割,對這位巨嬰來說,可能顯得刻骨銘心,可是罪有應得。

    她還在中國能待多久?

    在拜耳將其開除之後,她已經失去了工作簽證,也失去了工作簽證所帶來的五年的居住權。接下來,她可以以探親和旅遊的名義,再籤一個180天的居住權。可是如果想延長時間,必須再次找到工作,再次取得簽證。只是,還有哪家公司會給她工作呢?就不怕查消防和水錶嗎?

    結束語:塵歸塵,土歸土。這位澳大利亞籍華裔女子,其實在中國已經混不下去了。她可能也沒有想到,自己的一次跑步,竟然引發如此的事端。可是事情的背後,是她優越感的變態心理在作怪,是她不明白,在疫情的當下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成為病毒的攻擊物件,也肩負著不傳染別人的義務與責任。我們把她掛出來,讓她成為熱搜,其實就是對她這種不負責心態的一種反擊,讓她明白,她是誰。當然,對於拜耳中國的做法,我們只想說,幹得漂亮!

  • 11 # 朗月寒雪

    這個問題問得好!

    外國人可以在我國停留多久?

    ✎外國人在中國的居住時間,需要看的簽證:工作簽證、探親訪友簽證、旅行簽證、商務簽證等。各種簽證的有效期不一樣,可以居住的時間也不一樣。

    ✎根據《入境出境管理法》和《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凡在中國就業的外籍人士,必須依法取得就業、居留權。

    ✎對非法入境的外國人,既可以罰款,也可以拘留,還可以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想長期在中國居住也可以,必須滿足這些條件:

    ●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3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在中國企業擔任一定的職務或者具有副高以上職稱,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於3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

    ●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

    ●上述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週歲的未婚子女;

    ●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滿足相應的居住年限;

    ●未滿18週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週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5年、每年在中

    國居留不少於9個月並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對不遵守我國法律法規的外國人,可以對其驅逐出境

    1、我國法律規定: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2、驅逐出境適用方式有兩種:一是獨立適用。二是附加適用。

    3、我國驅逐出境的適用方式比較靈活,需要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等因素,還要考慮我國與所在國的關係以及國際鬥爭的需要加以決定。

    根據這些可以判斷:那個拜耳的巨嬰,如果簽證期未滿,就不會對她實施驅逐出境。

    因為那個巨嬰雖然違犯了當地的疫情防控規定,但是還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所以只要她不走(前提是簽證期未滿),我們不會趕她走,只是讓她承受道義的譴責。

  • 12 # 職場低層

    外籍華人回國,是持有護照簽證的。護照上籤證時間多久便可以住多久。

    至於拜耳的那個被辭員工,就是不聽人勸告,非要不戴口罩去跑步的那個女人,現涉嫌違法,被警方立案查辦。至於她好久離開中國,國家有沒有辦法驅離,得從以下情況去了解。

    一.護照簽證確認日期,是決定外籍人員在中國的居住時間。

    如果你簽證時間內在中國居住,是合法行為。到期時,必須離開,如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15天。

    二、關於拜耳辭退的那個"不戴口罩又不聽勸告”的員工能住多久?

    單從被拜耳公司辭退來看,應該立即離開,因為她居住在中國,是公司員工的身份居住。一旦被開除或者說被公司辭退,就失去了居住理由。

    沒有居住理由,國家不可能讓她久任的。

    三、還要看她的違法情況。

    據網上訊息,拜耳辭退的這位員工,因不服從當地抗疫管理,現被警方立案調查。

    根據我國法律,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犯罪的,依照中國公民犯罪處罰。

    如果情節輕的可限期出境,驅逐出境等。

    所以要看警方調查後的違法犯罪事實才能確定她離開中國的時間。

    無論多久出離開中國,都有嚴格的法律限制,不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

    結束語:

  • 13 # 一學堂王老師

    蠻橫和傲慢比病毒更可怕!建議相關部門取消其簽證,列入入境黑名單。

    我們警察蜀黍的敬業和辛苦,是為了保護中國國籍的兄弟姐妹的,我們為強大的祖國自豪!帶著你的囂張,嫌棄,傲嬌回到你的國家吧!舉國之力而來的抗擊疫情成果,容不得你來破壞,正義永遠不會缺席,總有一小撮忘本的外籍華人,國外當奴才,國內充大爺,這是典型自我認同缺失的自卑心理,在國外,你敢這樣跟警察說話嗎?

    任何外籍人士都應遵守抗擊疫情相關措施,並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收起你們的傲嬌和超國民幻想,強大的祖國你將高攀不起。強烈建議立即驅逐出境。

    你付出愛和理解,會收穫愛;你帶來囂張,必遭唾棄和驅逐!

  • 14 # 高校專業那些事

    最恨假洋鬼子,什麼是假洋鬼子?就是不是真的洋鬼子,而是華人甚至是中國國籍。

    一般真正的外國人,一看金髮碧眼,基本上比較低調的,至少絕大部分是很低調的,而絕大部分假洋鬼子一般都很高調,恐怕你不知道他說假洋鬼子,一口一個綠卡,美國人。比如清華沒畢業的高曉松,矮大緊就是這樣的人。

    一般假洋鬼子自認高人一等,覺得自己比所有中國人都牛。

    一般北京人看其他省的人都是外地人,上海人看其他省的人都是鄉下人。這些假洋鬼子眼裡,北京人上海人狗屁不是,都是低檔人。

    有了護照,綠卡,這個絕對自己建甌牛的不得了,可以受美國保護了,其實這個想法很優質,現在這些人在美國被人歧視,暴打,可以說連乞討的白人黑頭人都不如。

    不過一回國就覺得自己牛的不得了,這個見誰罵誰,應該免費治療,可以出去跑步。儼然是大爺了。

    而且一些假洋鬼子的家長也快假洋鬼子化了。

    目前拜耳已經辭退了他,說明她已經失去了工作簽證,從那位澳籍女士被開除後,相應的工作簽證已經失效,她已經不可能在中國繼續辦工作簽證,沒有工作肯定無法班辦簽證。只能辦理探親和旅遊簽證,即使能辦下來,最多也只能在中國停留180天。除非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她又在中國找到工作,繼續辦理工作簽證,現在這顆老鼠屎,肯定沒人原因接受他。

    所以她最多能呆180天,當然國家有權利直接驅逐出境。

    從2017年12月28日開始,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將針對53個國家的外國人,聯合實施144小時過境免辦簽證政策!這53個國家就包括澳大利亞。

    我個人建議,對這類外國人,直接驅逐出境。一句話:歐美奧人,都給我滾,滾到你們祖國去。

    現在別想來國內佔便宜,蹭免費醫療。國內不喜歡這些垃圾國家人。

    老鐵們,你們覺得怎麼樣?

  • 15 # 指尖教育帝國

    外籍華人回國可以住多久?要看辦理中國簽證的種類,大多數簽證在中國停留的時間不得超過180天,如旅遊、探親、或者短期人商務活動,或者辦理其它私人事務等,而且探親簽證要由中國境內的相關人員提供兩人的關係證明,為其辦理。

    可以停留12個月的簽證主要是在中國工作的外籍華人享受,在辦理此類簽證時要由中國的記僱主出示該人的僱傭合同,併為其辦理。

    顯然,前些日子因隔離期間,一意孤行,不僅不遵守居家隔離,不外出的法律規定,而且出門跑步還不戴口罩的外籍華人,在社群人員勸說該外籍華人遵守國內法律法規,尊重他人生命健康安全時,該女子竟然一副無賴嘴臉,不但反咬一口,大喊“救命、騷擾”,而且還表示“自己就要去跑步”,被國人稱為“巨嬰”。

    隨著影片的流出,遭到國人的譴責,同時也被自己所聘用的單位——拜耳(中國)有限公司開除。

    這樣一來,該外籍華人因工作而辦理的長期留住中國的簽證也就隨之失去效力,在這種情況下,她最多隻能在中國停留180天,但如果此人仍目無中國法紀,做出危害公共衛生安全的事情,有可能會被依法拘留,甚至驅逐出境。

    如果在國內停留的180天內,她又在中國找到了新的工作,那麼中國僱主有義務為其重新辦理在中國長期停留的工作簽證,但一個如此自私自利,不顧他人生命安全的道德和法律意識低下的人,不知什麼樣的公司願意聘用她。

    總之,無論是何方神聖,來到中國,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更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權利,況且在非常時期,每個在中國的人員都應加入抗疫戰爭中來,為維護國內的公共衛生安全而努力。

  • 16 # 簡學英語

    外籍華人回國最多可以停留90天,也就是3個月。對於前拜耳公司的澳籍華人女子,即使國家不驅逐她離境,我想她也住不了多久了。傲慢的態度讓她幾天之內成為“新網紅”,據說事發之後她再沒出來跑步,難道她突然改變了“要保持身體健康”的觀念了嗎?

  • 17 # 劉小妹正高二

    其實我們對外籍華人還是比較包容的,特別是對所有的外國人,我們沒有限制任何一個國家的人員入境,只是對他們入境做了一個特殊的要求,比如說嚴格檢查,嚴格防疫,嚴格隔離等等措施。如果你遵守相關規定,遵守我們國家法律,那麼一般正常情況下不影響你的任何事情,不影響你的生活,但是你非要覺得自己很高尚,自己是公主或者自己想享受高規格的待遇,那你就想錯了,我們給你提供不了。

    對於拜耳巨嬰女也不知道她是怎麼想的。如果你是真正因為安全的原因影響到我們中國來避難,我們完全接受,但是你就必須服從我們國家的有關規定,按照規定做事行駛,對於你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我們可以勸說你,但是你應該聽從相關人員勸說或者勸告,而不是胡攪蠻纏。無理取鬧,最後得不償失的應該是自己工作也丟了,據說在公司的還是高管身份,能在這樣的公司收入一定是很不錯的,也不知道他現在會對他之前的行為是否有悔恨之意。如果是我的話,這種情況下我可能沒面子繼續待根本不屬於她的中國,會離開並回到自己國籍所在的國家。

    對於是否驅趕她,我覺得沒有必要,畢竟她只是違反了特殊時期的相關規定,她現在已經得到相應的懲罰,估計她現在正在收拾他的行李,準備滾回她的國家去,觸犯法律的話,她目前還沒有造成很嚴重的後果和危害,但確實帶來了很不好的影響,如果最後因為她而使其他人被感染病毒,她自己也確診的話,她可能就違反了我們中國相關的法律,必須對她予以制裁或者驅離她出境。

    其實網路早一點曝光這種人是有好處的,可以提醒那些外籍華人或者外國人想到中國來進行避難的,或者有其他原因的,你們可以收斂收斂你們的霸道、傲慢、無禮的行為,必須遵守我們國家相關規定和特殊時期的要求,不然的話,我們絕對不會對這種人客氣的,或者趁早把你趕回自己的國家,因為我們千辛萬苦換來的防疫防控成果,我們絕不允許任何人破壞。

  • 18 # 宗元三農堂

    對於外籍華人回國居住必須辦理居住證,也就是辦理入境的手續,這個時間最長的不會超過180天,再超過180天以後必須重新進行稽核辦理,否則的話將被按照非法居住,將會被遣送回國。畢竟華人在我國居住也屬於外國人到我國居住,不再是我國國籍的人,其銷售管理的一些特權屬於外國管理,但居住我國必須服從我國的法律法規。這就像農民所說的入鄉隨俗一樣的道理。

    對於前幾天出現了一個澳大利亞華人來到我國,在隔離14天的期限內,結果在居住的小區院子裡不戴口罩而隨意的跑步。被小區的民眾勸阻卻不聽話,最後民警出面也是大吆喝著,救命的情況的發生。似乎自己感覺的是澳大利亞華人就高於我國國民一等,其實在疫情面前,世界上任何一個人都是平等的,沒有所謂高低貴賤之分。即便是你再有錢,在死亡面前你有錢也就等於是紙,所以在我國必須遵從我國的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必須在家裡不準出來。

    根據澳大利亞拜爾集團給出的通知,把這位女子隨意的不停從我國冠狀病毒防控的規定,最後被開除的措施,似乎感覺的讓人大快人心。這種孤傲自賞的心態,或者是高人一等的感覺被嚴重的打垮了。在我國必須遵循我國的法律法規,這是國際公約所規定的,即便是農民都知道入鄉隨俗的做法,何況一個作為華人來到我國還想高於我國國民的待遇,簡直就是在做夢。

    對於現在澳大利亞這個華人現已經聽從了安排,如果再不聽從安排的話,就會被強制執行隔離措施。並且因此這位華人也失去了相應的工作,其實也是得不償失的,在家裡不會被憋死的,如果說得了病躺在床上那比在家裡還窩囊。不作死就不會死,中國的這句所以告誡著一代又一代人的人生哲理必須遵循。

    對於澳大利亞這個女華人如果在這一行防控期間不聽從安排的話,還是一意的孤行,還是感覺的高人一等的情況,我國將會採取強制的措施驅逐出境。對於這一點是有國際法明文規定的,並不是一個華人來到我國就會高於一等,並不是讓他們任意所為。在大災大難面前,特殊的時期必須採取特殊的措施,這不是西方所謂的人權自由受到限制。如果說西方國家不是為了那種所謂的口號自由,不是為了寧可接吻也不戴口罩的想法存在的話,不會到目前冠狀病毒蔓延到157個國家,還有出現大爆發的狀況,也不會排隊花18萬買一張機票到我國來躲避疫情或者是治療冠狀病毒。

  • 19 # 老徐解說新高考

    外籍華人來中國,不能叫“回國”,因為他們已經不是中國人,像問題中的這個“巨嬰”,她是澳大利亞人,她來中國怎麼能叫“回國”呢?她就是“澳僑”。

    她已經被拜耳中國公司開除,按說已經無顏在中國混了,知趣的話就趕快回她的國家澳大利亞。因為中國人民根本就不歡迎她這樣的澳大利亞的人。特別是在這個非常時期被開除,一時半會兒她根本找不到工作,誰還會要她這樣的不守紀律的人?如果我是老闆,我是絕對不招收她這樣的人的!

    失去了工作,如果她不走,我們就應該趕她走,非常時期非常對待,下“逐客令”,越快越好,最好兩天三天,因為她這樣的人說不準哪一會兒又會隨便外出,給我們帶來安全隱患。夜長夢多是不是?

  • 20 # 職場教練如風

    【如風觀點】外籍人回國能住多久,原則上要看她持有的是什麼型別的簽證。針對拜耳的梁巨嬰,如果是在簽證的有效期限內,且沒有再觸犯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國家是沒有權利驅逐她的。

    透過此事,國內人對梁巨嬰特別反感,很多人都發出了遣返回去的喊聲。既然都不是中國人了,為什們還要回來?

    她目前是居家隔離14天的狀態,但是至於具體能待多久,我們要看她手裡的證件。I因為外國人進中國,簽證不同,呆的時間長短不同。一般情況下,大多簽證還只准一次進出。而工作簽證、學生簽證等,在有效期內,可以自由多次進出,梁女士是明顯不屬於這種。

    一、如果是工作商務簽證型別,可以停留三十天

    梁巨嬰顯然不是學生簽證或者旅遊簽證之類的,那麼最有可能是持有工作商務簽證。這樣的簽證,入境時間只能是三十天,而且是單次入境,如果有工作需要,單位可以出具證明,去出入境簽證付辦理簽證延期,可以最多可以延長3個月。

    所以,如果梁巨嬰持有的是工作簽證,現在她已經被拜耳辭退,她是無法辦理簽證延期的,只能在國內做多停留三十天。

    二、如果持有的是居留許可,可以停留一年時間

    梁巨嬰是2019年9月分入職拜耳的,如果是因為工作需要在國內工作的話,拜耳中國應該會為其辦理居留許可。外國人居留許可期限是1年時間,到期在中國直接延期,無需出境,沒有延期次數限制,只有年齡60週歲的限制。

    前提是需要有公司聘用,老外有本科學歷,2年海外工作經驗證明,年齡24-60之間 ,當然.探親的居留許可,最長也是一年時間,最長停留也是1年,到期需要離境,需要有中國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有親屬關係證明。

    目前已被辭退的梁巨嬰,如果居留許可的話,可以停留1年時間。

    三、如果是中國綠卡最久,可以在中國永久居住

    中國綠卡即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指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的憑證,或者說是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2004年8月公安部、外交部日釋出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規定:“《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證件,可以單獨使用。”“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憑有效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出入中國國境。

    綜上,我們如果想知道梁巨嬰可以待到什麼時候,主要是看她手中的證件型別,但前提是過了14天的隔離期,她必須老老實實遵紀守法,不可以再次觸犯法律法規,否則,就是被遣返的後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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