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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民工下班回來因為口渴,在路過荔枝樹時,順手摘了一顆荔枝吃,被主人看見了,農民工被罰款200元。然後農民工因為氣憤,連夜拿鋸子把整棵荔枝樹鋸倒了,這個事應該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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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三農一姐

    路過荔枝樹摘了一棵,被罰200元,次日荔枝樹整棵被砍,你怎麼看?宗元先給大家介紹一下《西遊記》裡的一個片段。頑皮的孫悟空師徒四人去西天取經,路過一個長壽觀,偷偷摘了四個“人參果”吃了,把觀主“菩提老祖”熱鬧了,質問唐僧,唐僧訓孫悟空,結果惹惱了孫悟空,孫悟空連夜把人參果樹連根拔起。孫悟空的行為和題主說的差不多,這說明這種現象,自古以來是社會是常有的事。不過題主說的出現了經濟問題,農民工身在外地,因口渴忍不住摘了一個荔枝,本應不值多少錢,果園主人卻以地主的身份,欺負外來的農民工,竟然要了200元一棵荔枝,太離譜了!今年荔枝又不值錢,可以說教阻止其不當行為,結果惹惱了農民工,把荔枝樹給砍了,因小失大。其實這種行為也是不對的。對於出現“地主”訛人之現象,如果不能“和平解決”,可以用“報警”的方式來處理,合理公道。總之,農民工有錯在先,認罰,後期過分之舉為人所不恥!對於果園主人做的有點過分,激發了問題的矛盾,造成了嚴重後果,這也是不應該的。農民工渴了,路過此地,可以施捨一碗水解渴,結果卻採取了極端的措施,導致農民工更採取了極端的措施,用200元的代價買了一棵荔枝樹,這是不明之舉!

  • 2 # 籬悠散人

    1.與其說是摘了一顆荔枝不如說是偷了一顆荔枝,事實就是事實,沒必要狡辯。

    2.被罰200元,罰款的主體是荔枝園主人,他沒有罰款的能力,“摘”到“偷”的過程已使民工惡向膽邊生,致使荔枝樹被鋸,造成巨大損失,農民工可能面臨拘留和賠款,鋸掉的荔枝樹就算是重新種也需要好幾年才有收益,果農的損失也很大。

    3.從我個人例項出發,本人老家在北方,家中也有數畝蘋果園,能深刻理解到果農對這種“順手牽羊”行為的痛恨,你摘一個,他摘一個,你說摘個蘋果沒必要說他,可是帶的這個頭就會讓其他人效仿,損失果農自己承擔。還有就上樓主這種情況的,果農說了2句,不存在罰款的情況下,晚上就有人拿棍子把果農地裡的蘋果樹全敲了,損失巨大,商品果賣成鳳落果,這個損失都是由果農承擔的,本篇題目看似農民工受了委屈,其實荔枝園主人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他沒有什麼可委屈的,難道“不告就拿視為偷”的道理不懂嗎,從摘的那一刻開始就要承擔起自己做錯的責任,當然也不能像樓主所說罰款200元,這樣會讓人有反感和報復情緒,給自己留下隱患。我一般看到就會對摘果子的人說吃多少摘多少,別浪費,一般都會握個手,做個點頭之交,不會留下隱患,下次會直接找果農買點,也能創造點收益。

    4.其實樓主所說的這個事在神話小說“西遊記”裡有確切的描述,基本雷同,孫猴子那麼大能耐不也認錯了嗎,所以做事要律己,錯的就是錯的,對的就是對的,不要扯東扯西為自己狡辯,做個有擔當的男人。

  • 3 # 智者三問

    這是一個兩敗俱傷的結局。你摘我一顆荔枝,我罰你200元;你罰我錢,我砍你的樹;你砍我的樹,估計我會把你起訴了。誰得到好處了?沒有一個。

    說實話,我認為這個果農不夠厚道,一個農民工,如果是我的果樹,就讓他吃上一嘟嚕又能值幾個錢!果農也是農民,市場經濟把他的善良弄沒了。

    一個人出門在外,誰會沒有什麼難處?這個果農難道一輩子就待在自己家不出去嗎?一顆果子罰人家200元!

    當然,作為打工農民,在人家地盤上,渴了餓了儘可能忍一忍,你不知道會遇到什麼人什麼事。掙幾個錢不容易,可要省著花。

    被罰款吃虧了,這是明顯的,也不能砍人家樹不是!

    以後辦事,三思而後行吧。

  • 4 # 小萱TNT

    1.與其說是摘了一顆荔枝不如說是偷了一顆荔枝,事實就是事實,沒必要狡辯。

    2.被罰200元,罰款的主體是荔枝園主人,他沒有罰款的能力,“摘”到“偷”的過程已使民工惡向膽邊生,致使荔枝樹被鋸,造成巨大損失,農民工可能面臨拘留和賠款,鋸掉的荔枝樹就算是重新種也需要好幾年才有收益,果農的損失也很大。

    3.從我個人例項出發,本人老家在北方,家中也有數畝蘋果園,能深刻理解到果農對這種“順手牽羊”行為的痛恨,你摘一個,他摘一個,你說摘個蘋果沒必要說他,可是帶的這個頭就會讓其他人效仿,損失果農自己承擔。還有就上樓主這種情況的,果農說了2句,不存在罰款的情況下,晚上就有人拿棍子把果農地裡的蘋果樹全敲了,損失巨大,商品果賣成鳳落果,這個損失都是由果農承擔的,本篇題目看似農民工受了委屈,其實荔枝園主人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他沒有什麼可委屈的,難道“不告就拿視為偷”的道理不懂嗎,從摘的那一刻開始就要承擔起自己做錯的責任,當然也不能像樓主所說罰款200元,這樣會讓人有反感和報復情緒,給自己留下隱患。我一般看到就會對摘果子的人說吃多少摘多少,別浪費,一般都會握個手,做個點頭之交,不會留下隱患,下次會直接找果農買點,也能創造點收益。

  • 5 # 我王騰有大帝之姿

    我覺得罰的沒毛病,偷就是偷沒有經過別人允許隨便摘那別人東西就是小偷行為,200塊處罰相當合理。很多人說不就是摘個荔枝嗎就罰200是不是太過了,我想說如果他偷得那個荔枝剛好是打過農藥然後吃中毒了怎麼辦?那果農不得賠死?東西被別人偷了不說自己還得賠錢。

    我家也是中果樹的,說實話路旁邊的果樹本來就是給過路的人吃的。只要別人不有預謀的大肆採摘或者是去果園裡面摘我們都不會說什麼,就算摘多了被發現了遞根菸說二句好話也過得去。

    題中所說農民工摘了別人的荔枝被罰款200,我覺得肯定是他被捉住以後態度不好,很多果園都寫著偷摘罰200但是很好有真正罰款了的,除非你是態度非常惡劣,讓別人果農下不去臺階。還去砍別人的樹等著賠錢吧,一般大點的果樹幾千塊錢是跑不到哪裡去的,還有果農是本地人所以你懂的!

  • 6 # 情感公寓

    一位農民下班回來,因為口渴,路過荔枝樹,摘了一顆荔枝吃,被主人發現後罰了200塊錢,然後農民因為氣憤,連夜拿鋸子把整個荔枝樹鋸倒了。

    那這件事情很明顯是農民的過錯,人家的荔枝樹又不是野生的,不管你是因為口渴還是嘴饞,總之你在沒有經過主人同意的情況下摘人家荔枝吃,說不好聽那就是偷,人家種荔枝的也不容易,辛苦一年就等著荔枝成熟後賣錢,如果都像這位農民口渴了去摘一顆,那荔枝主人的權益誰來保護?

    而摘荔枝的農民因為被罰200塊錢,氣不過就毀了整個荔枝樹,這就有點過分了,本來你就不對,罰款200塊錢你也給了荔枝主人,如果你不同意罰款,當時就別給人家200,結果錢都給人家了,現在又反悔了,開始報復人家了,把人家整個荔枝樹都鋸了,讓荔枝主人一年的辛苦都打了水漂。

    這位農民的行為已經涉嫌毀壞私人財產了,賠償肯定免不了了,相信會在專業人士對荔枝樹的損壞程度進行綜合評估之後再進行賠償,同時應該對這位農村拘留罰款,以儆效尤。

  • 7 # 自我修煉

    我們再以客觀的角度分析一下整個事件:首先是摘果人有錯在先,不應該未經允許摘取荔枝,所謂不問自取,視為賊也,但一顆荔枝要價200元,確實有點貴,但站在果樹主人的角度,他這樣做也是為了增加“犯罪成本”,減少他人前來摘取,要是經過這裡的每一個都摘一個,那豈不亂了套。

    建議果樹主人可以把罰款200元做一個醒目的牌子放在果樹旁邊,之所以摘果子的人這麼氣憤,可能是因為事先不知道偷吃會遭到200元的懲罰後果緣故,然後突然要價200元,造成心理嚴重不平衡。我相信果樹是因為經常被人偷吃,所以果樹主人懲罰力度才這麼大,既然這麼多人喜歡來採摘,完全可以搞個活動,採用付費採摘,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再者摘果人這麼意氣用事,做事不考慮後果,帶給他的也將是法律的制裁!

  • 8 # 紙類包裝印刷黃先生

    我在90年代上秦始皇陵時,秦始皇陵上漫山遍野的都是石榴,看著眼饞,順手摘了一個 ,這時躲在樹後的農民跑出來非要罰我10元錢,理論半天無果,沒辦法給了他十元,把我心疼的不得了,那時我還是一個十來歲的少年,那時候14元錢都可以兵馬俑、秦始皇陵、華清池、一日遊包三個景點門票還包來回西安的車費,心痛啊!所以我覺得這個人吃了一顆荔枝被敲詐200元,這個人把荔枝樹劇的做法好解氣!

    不過這種以敲詐外地人為目的的黑箱操作很令人痛恨,尤其是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這些當地人更是有恃無恐的獅子大開口,你還真沒辦法和他理論什麼!

    至於這件事情的對與錯,相信大家也都能分辨,別人家的東西本不該隨便動,你卻偏偏去動了別人的東西,不管事情再小那麼肯定你錯在先,實在口渴有N種方法可以解決。可是村民確以偷吃一顆荔枝為名硬是要了民工200元錢,這種行徑也的確不當,荔枝必定有價,按照今年的市價最貴都沒超過10元一斤,我覺得當地人的這種做法也不當,甚至說是有涉嫌敲詐的味道,得饒人處且饒人!就是因為你要的錢多於偷吃者的心裡預期,遭至民工的報復,直接砍掉一顆荔枝樹(這個做法民工肯定不對甚至還有可能觸犯法律),讓我說民工應該多砍幾棵了,因為你敲詐別人200元也是活該你,讓敲詐者也留個終身難忘的教訓!這個事件最終雙方都沒有好的結局,雙方都損失了,這是一個兩敗俱傷的結果。

    也有類似的事件我親身經歷,在11年從廣州回老婆家(瀏陽)過國慶節就遇到過一起類似的事情,我開車(粵A牌照)走鄉道(株洲和瀏陽交界的鄉道上),開的很慢的速度,結果一個摩托車從路邊橫穿過來,一時半會也沒有反應時間了,在那時我開也不是停也不是的情況下,就這樣騎摩托車的人輕輕的撞到我的車後輪倒下,那個倒下一瞬間要多溫柔有多溫柔,倒下之後那個騎摩托的人就開始喊痛,我們也慌忙下車去扶倒地的這個中年男子(大概不到50歲的樣子),問他是否有受傷,他就是看起來很痛苦的樣子喊痛,也不和我們交流,這時有幾個村民就把我們圍起來,看我們又是外地牌照 我又講普通話,於是很是氣勢洶洶的揪著我的衣服領子還有同車的一個堂妹夫(也是外地人)也被村民揪著衣服領子不撒手,叫囂著去醫院先看病,而且不允許我們的車送醫院,他們叫車(本村的車)300元,其實醫院離我們出事故的地方都沒有10公里,就這樣同車的堂妹花300元先把喊痛的傷著送醫院,我們車上還有老婆爺爺,他是本地人,但是村民一看是老人絲毫不買賬,一直五六個人圍著我們揪著我和堂妹夫的衣服領子不放,任我們怎麼說,這時老婆就給家裡打電話,說了我們這邊的情況,可能不到5分鐘時間,就過來一個穿黑衣的年輕人(30多歲的樣子)來到我們跟前,要求圍著我們的村民放開我們,這幫村民就立刻放開我們,為首的是一個40多歲的中年女人(好像是傷著的親戚),非要我們待傷者看完病之後解決事情,在這時我們報了交警和保險公司(都未出現)。

    過來大概20分鐘之後,一輛微型車朝我們開過來,到我們跟前,車上下來兩個人,我們一看是我老婆的表哥和他的哥們一起過來,這時勸村民放開我們的黑衣男子就趕快過去,他們寒暄幾句之後,黑衣男子到當頭的中年女子跟前耳語了幾句,這個中年女子馬上臉上堆著笑走到老婆表哥跟前說笑起來,那個氣氛不是一般的和諧,當時對我們窮兇極惡的面孔一下子蕩然無存,然後中年女子打電話也不知說了什麼?老婆表哥這時候過來不依不饒的衝中年女子發起火來,說這件事情沒完,我另外的幾個朋友也去了醫院看望你家受傷的親戚,中年婦女臉上的笑容似乎凝滯一般,說到我那個親戚沒事,就是不小心碰到你家的車而已,沒大礙。

    這時老婆給去醫院的堂妹電話,問情況, 堂妹就說在醫院交了300元的費用,但是這個所謂的傷者在接到一個電話之後就忽然和她說我沒事了,我先走了,然後就再也找不到人了,堂妹也是一頭霧水,這時老婆就告訴她表哥過來了,你就在醫院等我們,一會我們去接你,表妹才緩過神來。

    我們必定是外地人,也不想事情再鬧大,也採取了息事寧人的態度,說算了吧!大家都不是故意的,這個車費和醫藥費就算是我們掏了,也算是對(所謂)傷著的一個交代吧!中年女子一看我們也沒有繼續追究,就趕快給我們講,我那個親戚啊平時愣頭青一個,自己不小心出了車禍,既然沒事情就算了,我們也沒再多說什麼就拉著表哥說,算了吧,一起回去喝酒,表哥一看,看了一眼中年女子說既然我們兄弟說了就算了,以後注意 ,這時中年女子趕快說,好的好的。

    我們開車走了,去醫院接表妹一起回家和表哥很高興的喝酒,在喝酒期間,表哥就和我們講,本來那個傷者是沒有事情的,他就是藉著撞車想搞幾個錢花花,我們要是不來出場,你們至少要3000-5000元才能了事,我們也趕快和表哥致謝,大家很愉快的喝了一個晚上的酒,我也喝醉了

    本身我開車就格外小心,但從那件事情以後我不管在鄉道、村道、還有鄉間小路開車就更加小心,就害怕再遇到這樣的事故。

    這個事情令我體會特別深刻!尤其是出門在外,一定不要魯莽,事事要小心!

    但真的挺痛恨那種當地人欺負外地人的事情,但同時也提醒出門在外的人,眼前的誘惑往往是陷阱,出門在外還是要守規矩。

  • 9 # 螞蟻說教

    從這件事情可以看出,我國人民法律知識還是非常淡薄,不會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雖然是件小事,可以看出這荔枝樹的主人平常是個蠻橫霸道的人,對付這樣的人,就應該這樣幹,因為警察把他們沒有太好的辦法。

    螞蟻說個真事,是我小姑在西安經歷的。西安有很多回民開的飯店,大家都知道回民是很團結的,我小姑住的巷子裡有回民兄弟七個開了家飯店,只要不是熟悉的客人吃飯,客人給多少錢,他們都不會找零,如果客人問,就會被這弟兄幾個一頓毒打。

    有天,有個穿著不錯的中年人來吃飯,給了一百塊,看到沒有找錢,中年人就問飯錢是多少,結果被回民兄弟一頓罵,還說在要找錢就揍你。好漢不吃眼前虧,中年人就走了,九十年代的一百塊可是能買很多東西的。

    過了兩天,大清早我姑就停樓下很吵,才知道我有一夥人,穿著黑色衣服,都蒙著頭,從巷口衝進回民兄弟的飯店,二話不說就砸,當時店裡有兩個人,仗著身體強壯還想還手,結果被打翻在地,跟著趕來三個也被放到外地,前面的打完就跑,後面的跟著打,前後不到十分鐘,這幫人就開車走了。

    附近的人都暗暗拍手稱快。

  • 10 # 行雲流水1437995

    不知為何這麼多人為這個農民工叫好?難道他的所做所為值得褒獎嗎?有句古話說的好"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古人都能認識到這一點,為什麼今天的人反而意識不到其真諦?

    世上的惡人不是天生就是惡人,只是在成長過程中,不注重學習和習慣的養成。日積月累,價值觀扭曲,一步步走上了社會的對立面。

    文中農民工偷摘別人的荔枝,不管一顆還是十顆,那是實打實別人的東西。那不叫偷那叫什麼?中國的語言精彩絕倫,有些人該會說那叫"拿",這是偷換概念!別人的東西,沒有經過主人的允許,你隨意佔有,這是什麼行為!

    有些人認為我是小題大做,這點事不值一提。那請問什麼樣的事才值的一提?文中農民工因偷摘果農荔枝被果農發現,被罰了二百元。心中不憤,夜間拿鋸毀了果樹,難道不應該譴責嗎?如果果農沒有罰他而是打了他幾巴掌,是不是他該用刀砍了這個果農?雲南大學的馬加爵和復旦大學的林同學,不就是這樣的人嗎?

    果農罰他二百元,看似不合理。難道不是對他的懲戒和教育?如果他以後再遇到這種事及時收手,這就達到了目的!

    記得小時候城市很小,周邊都是菜地。有人偷摘郊區農民地裡的菜,被農民抓住。農民也不打他,只是讓他跪在田間糞坑邊聞了幾個小時糞香,然後放走。估計此人以後再不敢偷菜了,至少這個菜農惹不起,偷也不偷他的了。

    文中農民工為了二百元毀了整棵的荔枝樹,等待他的將是嚴懲,為了一已私利和心中的不憤,毀掉的只是他心中僅存的一點"善",自此他完全可稱的上一個惡人!

  • 11 # 奇點財經78050741264

    這就是當法盲遇到了法盲,“小氣鬼"遇到了“小氣鬼",由一個荔枝引起的不斷升級事件。還記得“瓜田李下"的故事吧!在人家荔枝園主人不在的時候,你路人應遠離荔枝園來避嫌,而你偏偏還摘了一個吃,往小了說是不道德的行為,往大了說是偷也不為過。恰巧又遇到了法盲加小氣的主人,吃一顆荔枝竟罰款200元,如果較起真來這屬於“涉嫌敲詐”,一個荔枝才值多少錢?個人是沒有行政處罰權力的,只有政府執法部門才有這個權力,如果是僅賠償一個荔枝或多個荔枝的損失,都很正常,罰200元就過頭了,所以說這個主人太小氣。一個要罰款,另一個還真交了罰款,竟然沒有一個人選擇報警處理,唉,真是倆個法盲。一個沒有罰款權力的人,罰了一個不應該交那麼多罰款的人,才是事件升級的主因。這個民工砍伐他人樹木,就涉嫌違法了,屬於故意破壞損壞公私財物的行為。你生氣覺得冤可以找警察啊!偏要做出過激行為,如果是荔枝樹的主人告你就慘了,輕則罰款賠償荔枝樹,重則…唉不說了,太不值得了。沒想到吧?吃一顆荔枝竟然演變成了這麼大的事件。吃一塹長一智,以後再遇到窩心的、或覺得不公平的事時,最好是報警處理,千萬別私自洩憤了,到時本來是有理的事,反而變成無理了,甚至還有違法的嫌疑就不值得了。

  • 12 # 李中東

    我覺得這件事應該受譴責的是這位農民工,三觀不正,且報復心強,做事不計後果,戾氣太重!

    讓我們分析一下場景:【一農民工下班回來因為口渴,路過茘枝樹,順手摘了一顆茘枝吃。】既然是農民工,應該在城市或者城市周邊打工,下班的路上不可能是荒郊野外,不可能連個超市都沒有,買瓶純淨水很容易的!農民工掙錢雖然很辛苦,但是別跟我說一兩元錢都拿不出來!

    另外,荔枝樹一般生長在南方,尤其廣東廣西那塊地方,那裡天氣很熱,走在路上口渴很正常。在那裡生活的人天熱口渴都應該有了應對之法了。而這位農民工的應對之法就是順手摘荔枝吃,這種行為和偷竊無疑,損人利己。

    【被主人看見罰款200元】心理學告訴我們,一個人的行為是有連續性的。而一個人的下班路線基本是固定的,可能他每次下班都路過荔枝樹,所以我們非常有理由懷疑這位農民工偷摘荔枝吃不是一次了,可能是兩次、三次…N次。

    有句話說,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常在河邊走,總有溼鞋的時候。這次農民工不走運,被主人看見抓住了,被主人罰款200元。這200數額大不大?相比一顆荔枝的價值,確實太過了,市場上一斤荔枝基本沒有超過10元的。而且個人沒有罰款的權力,所以粗看下去很不合理,感覺這個主人獅子大開口,有敲詐嫌疑。

    但是換個角度想,主人管他要200元,本質上是對他這種不經允許拿取屬於他人的財物行為——其實就是偷竊——的一種懲罰,是一種憤怒後的反應。好比把小偷抓住了,衝動之下,行為過激很正常。當然也不排除這個主人守株待兔,以荔枝為彩頭對自投羅網的人敲詐勒索。不過這種可能性不大,再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即使被敲詐了,也只能怪農民工自己。

    【然後農民工因為氣憤,連夜拿鋸子把整棵茘枝樹鋸倒了。】有的人做錯了事,不首先在自己身上找原因,習慣遷怒別人。這件事,是農民工偷摘荔枝在先引起的,可能這個農民工心裡只想著一顆荔枝和200元的對比,越想越想不開,最後惱羞成怒,夜裡把整顆荔枝樹鋸倒了洩憤。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這個農民工報復心極強,做事很衝動,不計後果,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

    【這個事應該怎樣處理呢?】農民工是在夜裡把荔枝樹鋸倒的,當時應該無人看見,除非有攝像探頭,否則這件事是他乾的只能是一種合理性猜測。我認為,如果沒有證據在手,這件事可能不了了之,主人吃了啞巴虧。總不會為這件小事驚動刑偵隊破案吧,現實中他們很忙的。

    如果有攝像探頭或者有目擊證人,這位農民工給主人賠償是免不了的,一顆荔枝200元,一棵荔枝樹要多少錢呢?呵呵!

  • 13 # 冀之筆

    這件事說好聽點叫以治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說糙一點就叫報應!走遍世界也沒有200元一顆的荔枝!

    農民工的話題也是一個繞不開避不轉的話題,前有因為加班口渴偷喝學生紅牛飲料的,這裡又遇到因為口乾而食人一顆荔枝挨罰的!

    我們不是不同情農民工,因為自己就是一個農民工;我們也不是不同情學生和果農,畢竟飲料也好荔枝也罷是自己的私人所有,好在前者在喝完飲料還給對方留了十元錢,後者乾脆就沒有任何形式的表示,但僅此一顆荔枝的付出代價也太大了點!

    人都是有感情的,事情也是有因果的!作為荔枝的主人,一個自家樹上出產的東西,讓農民工大爺嘗一顆怎麼啦?你的荔枝就那麼精貴值錢,一顆要價200?這不是明擺著敲詐綁票是什麼?說句不好聽的你這是遇到好人了,如果遇上比你還狠的人,不給你那200,把你打成殘廢哪個多哪個少?一夜之間把你滿園的荔枝樹都放倒哪個多哪個少?你以為打工的農民工就那麼好欺負嗎?俗話說,兔子逼急了還咬人呢!這就是最好的例證!

    我們不提倡外出務工人員隨便動人家的乳酪,但一旦動了可以照價補償就可以了,但不能作為敲詐和威脅農民工的手段!最終吃虧的還是始作俑者!

  • 14 # 笑搞

    如果是我,我也可能會去摘一顆嚐嚐,嚴格上說也許行為不對,但是這是基本的人性,沒有控制自己做了出格的事情。但是類似這樣的行為難道大家都沒有做過嗎?罰200?這不是賠償啊,這是‘’動私刑‘’了,至於嗎!除了小題大作還有更好的解釋嗎?這是惡霸才做的事情。假如我不小心碰了你一下,你是不是得打我一拳才算合理呢?得理要饒人,風吹過,都不知道得掉多少顆都不看,人家就摘一顆而已,又不是拿著袋子去採摘。只能說這果農是一個霸道的人,雖然佔理,但是處理的方法不佔理。

    退一步海闊天空 你把人家逼急了,人家肯定報復你,一顆果子,就當是請人家吃了,也沒什麼嗎?現在好了吧,樹都給你搞斷了。

    偷摘荔枝是有錯,罰他五元十元小小的懲罰一下就可以了,可是主人罰的是二百,這樣得理不饒人的人挺多,民工不對,但是一顆荔枝就罰兩百是過份了,警告一頓就好,還有下次再罰才對,做人做事要有餘地。

    如果在農村隨便去哪戶人家,摘一個果子都不會要錢的,這種要賠200的明顯有敲詐的嫌疑,被砍了樹也不冤枉。不過砍樹的人帶有報復心理,也一定要承擔法律責任。人與人之間如何和諧相處,需要互相之間的諒解,就你這樣的丁是丁卯是卯,也是一個小題大做,小肚雞腸的貨。

  • 15 # 滬漂王大毛

    先來表明我的觀點,這件事中雙方都有責任。接下我具體說一下自己的想法。

    首先,這件事是由摘果農荔枝的路人引起的,別說摘一顆,就算是摘半顆最起碼也要徵求別人的同意,畢竟荔枝是果農辛辛苦苦種出來的,今天你一顆,明天我一顆,到荔枝該出售的時候估計都被摘的差不多了。所以路人的行為明顯是不正確的,不應該私自採摘別人的荔枝!

    其次我們來談談果農的做法,路人摘自己的荔枝確實有錯,但是一顆荔枝果農就要求賠償200人,我們知道在要求賠償的時候法律是有相關規定的,所以說的嚴肅點,果農的做法已經涉嫌到勒索。果農完全可以和這個路人好好商量或者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也不至於後期路人把果樹砍了!

    最後我們來談談啊路人砍果農果樹這件事,我覺得路人是非常不理智,也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果農獅子大張口問你要200元你完全可以去找相關部門協商溝通,現在衝動的把人家樹砍了,那可就不是200塊錢的事了!

    總之,想吃人家果子什麼的時候去徵求別人的意見,遇到事情也千萬不要意氣用事!

  • 16 # 圍爐品茗話百態

    都有點過了。

    農村人文化有限說不出法律方面的道道來,行為上也許偏激了,但都是基於內心樸素的正義。

    一、人與人之間還是要講點人情味。一顆荔枝或者幾顆其它類似價值的水果,一般來說,談不上偷盜。記得小時候家裡有棵楊梅樹,為了防盜確實也有人看管的,但當人家路過站在地面上摘些吃時,主人一般都不會說什麼,只要不上樹、不拿東西裝行。因為大家都覺得不值多少錢,一個人也只吃得了這麼多,而且人家吃的時候心裡也會有數不會多吃。另外就算來買個一斤兩斤,操作很麻煩,就當人情。當然遇上小氣的主,也有說嘮的,這種情況很少,但也只是說嘮制止而已,沒聽說要人賠錢的。

    一顆幾顆荔枝,值多少錢呢?今年荔枝還是豐收年,人家看著荔枝誘人順手摘幾顆吃,我覺得沒什麼,人家要買也可以先嚐幾顆啊。也許有人會說,不是你的東西,再漂亮再誘人也不能去吃啊,那就是偷。我說了,是要講點人情味兒,既然要上升到道德和法律的層面,也行。

    二、未經允許,摘了一顆荔枝從法律上講,是侵權了,但不構成盜竊。侵權了,那就賠吧,賠多少?可以協商,應與直接造成損失相當,但一顆荔枝要求賠償200元,公平不?我個人也覺得過了。在一不講人情,二不講公平的情況下,農民工也怒了,用他個人覺得最解氣的方式進行了報復。

    所以我覺著這事情從一開始就走了極端,才一步一步走到了現在結果。如果當初就多點人情味或者公平公正處理,不至於是這個結果。現在砍樹雖然解氣,但確實也過啦,一棵荔枝樹價值也不少的。

    現在還算早,沒有出現肢體衝突之類的情況。雙方都拿出誠意來,多一份理解,講點人情味兒,公平合理地處理應該沒問題。

  • 17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這裡涉及到三個層面問題,第一、農民工摘荔枝陋習問題;第二、果農有沒有權利罰款問題;第三、農民工報復涉及違法問題。

    第一、農民工摘荔枝傳統陋習,如何處罰問題。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能去動,更不能去摘,還自己吃,吃了,就要受罰。

    社會需要規矩,我們需要遵守規矩,就如你玩遊戲一樣,要遵守遊戲法則。摘荔枝事件也如此,農民工覺得口渴了,路邊摘一顆,也沒啥,不就是一顆荔枝嗎?值不了幾個錢,何況果樹主人還不一定能看到,這就是一種僥倖行為,更為主要的是,覺得理所當然就應該如此。

    既然不是自己的東西,佔有別人的,就相當於盜竊,無論大小,只要發生了,就是偷盜行為。

    但我們身邊經常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摘路邊果子,別人家菜地裡採摘廢棄的菜,覺得事情小,沒啥關係,但我要說,不管大小,你佔有別人的東西,就是盜竊行為。

    第二、果樹主人發展後,有沒有罰款權利?以什麼樣方式進行懲戒教育效果會更好?果樹主人發現後,是不是要罰款200元呢?那倒未必,其實,可以採取提醒、教育即可,讓他意識到錯誤。其實,有時候的教育,不一定要以物質或者體罰形式來解決,言語提提醒,讓他覺得羞愧,以後再不這樣做了,遠比用金錢來罰款有效果,何況,一顆荔枝,確實不是特別大的事情。即便你覺得是大事,好吧,讓執法部門來處理。

    此外,一方面,果樹主人確實沒有罰款權利,另外,一顆果子,罰款200,處罰太重,不僅達不到警示教育效果,還會引發農民工心生怨氣,產生逆反報復心理,導致後面的報復事件發生。

    解決問題,可以用正確渠道,而且,這個社會還是有很多渠道去給你維權的。我舉例之前遇到噁心事,是如何維權的:

    一個多月前,在這座城市的車站,因覺得車站簡陋,想發一張圖片來宣傳城市提倡城市勤儉節約行為,但車站值班的女子(兩人)以為我在拍她們不好好上班(聊天)照片,搶奪手機,對我一頓辱罵,我無論如何解釋都沒用,兩名女子跟悍婦、潑婦沒有任何區別,如癲狂狀態,甚至要打人,對方還給線路領導打電話,讓我接電話,我說明情況後,線路領導還是讓刪除。我發現,我們根本不在一個頻道上。

    突然覺得,你跟不在一個層次上的人講道理,就是對牛彈琴,降低你的層次,沒有任何效果。好吧,我暫且讓你狂,讓她們強行在手機上刪除,各種翻看手機,滯留半小時。回來後,立即給市長信箱寫了1000字的信,把所有發生的經過,以及自己對此事的看法、質疑提出來。第二天,我的1000字投訴信被轉到車站所在公司,公司領導電話道歉,兩個當事人當面賠禮道歉,上到車站線路領導,下到兩個悍婦,全部受公司處分(具體如何處分,我就不說了)。

    處罰不是我的本意,但你囂張,我不跟你說,因為不在一個頻道上,說不通,我信有人能跟你說通,有人能收拾你,你噁心我一把,我也噁心你一把。社會有法則,你不遵守,自然會有規則來懲罰你。

    所以,遇到這樣的事,也許,最文明的方式,往往會收到更大的效果。

  • 18 # 喜歡寫

    看到這件事映入眼簾名著畫面:由於八戒嘴饞,央求猴哥再去園中偷幾顆人身果,猴哥揹著師傅行事,師兄三人共3顆,因摘時掉落一顆入土無影,結果東窗事發。就因偷吃的個數問題,與看童爭吵,導致猴哥猴脾氣,來了個連根撥樹。園主不依,徒弟犯錯師傅有責,悟空孝心,受雙重懲罰,怎耐悟空金鋼不壞之身,不解園主氣憤,為了順利西行,悟空只好求觀音醫活此樹,就此了結恩怨!可今天的這位農民工,就幹了把猴哥的事,可惜人間沒有活觀音,哪有通天起死回生之術?

    天氣熱,人出行有時口渴難耐,聛氣也被炎熱的天變得焦急煩燥,這都很正常。當口渴的農民工路過這片誘人的荔枝林,解渴的慾望,使其摘了一顆,補充身體水份。從情感、生理上能理解,但從正確的人生觀上,理智地說:“他做得不對,再未經允許情況下,拿一針一線都叫偷,何況果農辛苦勞作之果?”被果主發現,罰他200元,他卻覺得罰得過多,想想農民工一天能掙多少?吃一棵荔枝就幾分鐘的事,卻耗費約1天的辛苦費,越覺越心疼,越想越氣憤,於是他也把樹砍斷來發洩心中怒氣。他為什麼在衝動之前,不換位思考一下:果樹從苗長大參天、從開花到結果由春到夏得付出多少勞作心血?一個果實的成熟,都是經過慢長的過程,豈是別人說摘就摘的?罰200元不多!如果人人都因自身原因,做些侵犯別人的勞動成果而不處罰,那人家的付出將得不到收穫,社會將是什麼樣?

    偷摘在先屬於偷,氣憤斷樹屬於故意毀壞人勞動成果,導致果主物質損失,精神受到傷害,對社會也造成惡劣影響,所以要付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以警示人!

    在什麼情況下,都不能因自身原因,省掉該有程式奔結果的事,如果實在難耐又不能及時找到相關人,比如摘人一顆荔枝,解渴後留些相應字條留下連繫電話,以備發現還錢。如果什麼補償方法都想不到的情況下,那就管住手、封上嘴。

  • 19 # 大實話

    這事別說一農民工了,就是放到任何人身上都是難以接受的。說現實一點,人家農民工一天才賺多少錢,雖然確實沒經過同意摘了你的荔枝,但是,你藉此開口就要人家200塊,這擺明了是欺負人。而農民工只是用了同樣的回敬了一下,這並沒有什麼不妥。

    吃一顆荔枝不算偷

    有人可能會說是農民工偷人家東西在先,甚至還搬出了所謂的法律條條框框,這真的就是小題大做了。如果連這種事都算偷的話,那基本上大多數人都應該有過類似的犯罪記錄了。就拿現實情況來說,就是你不口渴,然後看到路邊有長勢這麼喜人的荔枝,我想你也會忍不住摘兩個吧。

    這就是人很正常的一種“佔便宜”心態,往嚴重了說也就是道德品質問題,跟偷完全是兩回事。並且這種佔便宜真的也沒有對荔枝的主人造成什麼多大的損失。

    這就好比一些小孩看到人家有好吃的,然後忍不住偷吃了幾口,那最多也就口頭上批評兩句就是了。

    一顆荔枝要兩百就是敲詐勒索

    然後,我們來看這個荔枝樹主人的做法,這就不是道德問題了。畢竟,這也就是普通的一個荔枝,你就是要個十塊八塊的都是多的了,但是你卻仗著自己佔理,得理不饒人,然後加上對方是農民工,就問人家要200塊。

    誠然,我也相信農民工一開始絕對是不同意的,但是最終還是給了,那就說明,荔枝樹的主人肯定用了別的方法,這顯然就是有可能涉及到違法犯罪了。

    說現實一點,就算是你感覺這個偷摘荔枝的農民工做的不對,你想趁此撈一筆,那至少也得吃相好一點吧。你就是上前問人家一下,荔枝味道怎麼樣,然後讓他買個幾十塊錢的也行啊。但是,這樣直接“罰款”就真的說不過去了。

    所以,這件事整體來看,荔枝樹的主人顯然是故意欺負人的,而農民工最後選擇以砍樹的方式進行報復只能說是被逼無奈。

  • 20 # 廖彩琳律師

    明明一個小荔枝,卻引發這樣的事情,實在是讓人唏噓,作為主人別想著依靠一個荔枝就敲詐一筆,作為農民工我真的理解這種氣憤, 因為一個荔枝居然就給了200元,這個事情終歸是雙方有問題,不知道正確的維權方式。就可惜這棵樹了。

    一,沒有經過允許,哪怕是小小的荔枝,也的確不應該去摘,畢竟雖然一個荔枝價格很小,金額也構不成犯罪,但是除了道德層面,你怎麼知道打藥沒有啊

    二,罰款200異常離譜,尤其還是罰款,正常人看見荔枝被摘,還是一顆,估計都是一笑了之,熱情點的甚至還說你多摘點,不熱情的,最多阻止說,你別摘了。

    罰款這種事情,只有國家權利機關才有資格,因為這個屬於行政處罰,作為主人也沒有權利,唯一的權利是要求賠償,但是荔枝賠償的了多少呢?

    三,農民工砍了荔枝樹,屬於違法行為,典型的故意損壞公私財物。

    還好荔枝樹也不算貴,刑事責任應該不會承擔,治安拘留可能逃脫不了。

    相關賠償更沒法避免。

    四,得饒人處且饒人,農民工當時正確做法,應該是不給這200 ,然後對方如果有強迫的行為,報警就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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