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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閉家鎖的紅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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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貝爾格萊德紅星隊
這是個簡單的處事的道理,印第安人是美洲的原著居民,白人到了美洲後,印第安人就成了奴隸,印第安人心中肯定會不甘,肯定會怨恨,肯定會反抗,如果印第安人有能力反抗的時候,和白人之間一定是你死我活的,所以華盛頓說好的印第安人就是死的印第安人,必須把印第安人殺光白人才能踏實睡覺,雖然現在還有少量印第安人存活,也不過是大屠殺下的漏網之魚,而黑人不同,黑人本來就不是美洲原住民,而且黑人本身就適合做奴隸,英國法國都是用黑奴的,把黑人運到美國當奴隸,不會像印第安人那樣有國恨家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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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0041766572
奴隸要智商低才好用,美洲印第安人也被南美殖民者當奴隸,但後來逐漸混血成新人種融入社會,中國人曾經被販賣到美洲做沒有人身權力的勞工,但後來都解脫自立了,只有黑人還繼續當奴隸。後來人類文明才廢除了奴隸制度,但美國黑人受那麼好的教育還得要特殊降分數線照顧才能上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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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懷疑探索者
並不是印第安人不適合做奴隸,而是美國建國之初實力非常弱小,還要提防法國的軍事力量,沒有多餘的力量去抓捕印第安人。美國剛剛建國的時候,力量不大,人口不多。19世紀初期的時候,美國全境只不過有500多萬人口,而且地盤很狹小,主要就是分佈在北美大陸東海岸的狹長土地上。在美國征服西部之前,美國的首都華盛頓,只不過是一個小鎮,人口不過5000-6000人。一個國家的首都不過幾千人口,說明它的軍事力量也非常有限。美國第三任總統叫傑弗遜,他為了瞭解神秘的西部,派遣了一支幾十個人的探險小隊,深入到神秘又兇險的西部去一探究竟。這支探險小隊的首領有兩個人,一個叫路易斯,一個叫克拉克,他們帶著幾十個軍人,以及一個印第安人婦女嚮導,就毅然上路了。他們橫穿了整個北美大陸,從美國的東海岸,一直穿越到北美大陸最西部的海岸,然後又掉頭往回趕,歷盡艱辛,九死一生,歷時二十八個月,最終圓滿的完成了總統派遣的探險任務。過去,從來沒有美國人可以深入西部,他們是第一批探險者。路易斯和克拉克在沿途調查了北美大陸的風土人情,發現印第安人也是分為文明程度不同的很多部落的。一些大的部落軍事力量極強,擁有好幾千名戰士,還與法國人交易擁有槍支。這些大的部落非常兇狠,總是對周邊的其他弱小的印第安人部落進行軍事圍剿。每次圍剿,都會大量的屠殺人口。路易斯和克拉克沿途經過很多印第安人的村落,發現早已經成為廢墟,到處都是印第安人的屍骨。據估計,印第安人的內戰,造成三分之二的人口消失。這樣,印第安人的人口變得極為稀少 ,在整個廣袤的北美大陸,人口不過幾十萬人至多不過一百萬人。這樣的人口還分佈在自然環境非常惡劣的蠻荒之地,美國人在如此大的荒野中想抓捕印第安人,非常的不容易。所以,印第安人一直沒有成為奴隸的主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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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蛇正宗
在1607年~1776年間,英國人殖民進入北美,建立了13個殖民地。以農業種殖;工業從事紡麻織麻、木材加工、開礦鍊鐵、造船等行業。18世紀60年代,殖民地能造船,3~400條船/年。冶鐵3萬噸/年,比英國本土的總和還多!這些人工是如何解決的呢?是用當地的印第安人嗎?不是!
分析如下:
1,印第安人作為土著,是北美的主人。對外來入侵者,歐洲人的到來十分不滿,有強烈的反抗精神,寧可戰死也決不投降,更不會為殖民者幹話!把他們抓來,他們也不會好好幹活,隨時反抗。
2,當時瘧疾病流行,而印第安人極易感染該病,造成大批印第安人死亡,人口銳減,殖民者不戰而勝。
3,簽約白人,白人籤契約為殖民者的企業主勞動,也就是變相奴隸,比較守規矩,很好管理。白人契約奴,大量地為北美殖民者提供著勞動力。
4,黑人奴隸,是個很成熟的,好奴隸群體。早於歐洲殖民者進入北美前的一百年左右,就己經有了黑人奴隸買賣市場,而且黑人強壯抗病,聽話、便宜,很好管理。
綜合上述四條,可以看出,印第安人沒有被北美殖民入侵者,抓去、或契約、或買去做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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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曉四界
印第安部落有複雜的社交體系,同樣也有阿帕奇這種驍勇善戰的氏族部落,早期印第安人的遊獵生活和開拓者的圈地放牧採礦有很大不同,直到白人開始圈地前在資源上的競爭並非那麼緊張,北美有大片的空間充當緩衝區。到後期甚至有伊洛魁這樣強大的印第安聯盟存在,他們在英法之間左右逢源甚至可以在一些問題上直接和殖民者分庭抗禮。這和從另一塊大陸被抓來無依無靠的黑人是完全不同的。白人對印第安人主要是文化入侵以及戰爭為主,用印第安奴隸未必沒有,但是肯定不是個好的選擇,誰知道哪天他來個不要命的兄弟父親什麼的拉了一票莽夫就殺過來救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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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只看不說話都不行
搶人家的地盤,理虧,人殺的差不多,防止太多的印第安人的奴隸起來反抗,歐洲有奴隸反抗這樣的歷史,況且他們肯定覺得印第安人是異類,再者就是印第安人如果沒了或者特別少,人微言輕,歷史就可以任他們粉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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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雙子座駕到
在哪裡都一樣,甘心做奴隸的人群都有一個特性,那就是文明,美國人雖然有現金的武器但是並不代表他們有讓人心服口服的文明,想要人甘心情願的做你的奴隸首先要有一個大的環境,做思想統治,美國人到現在也不具有這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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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敦復
第一個因素是印第安人對外來疾病不耐受。根據現在的估計,在歐洲人到達之前,美洲大陸大概有4000萬的印第安人,大部分是生活在中美洲和南美洲。北美地區大概只有150萬人。但是歐洲人到來之後,也帶來了歐洲的傳染病。不到100年,印第安人的數量減少了90%,幾乎陷入滅亡。這麼少的人數,是難以滿足北美對勞動力的需求的。
而傳染病的流行也導致了印第安人不能集中勞動。奴隸勞動的主要幾個場景,如礦山、農場和種植園,都需要人群集中在一起幹活。但是印第安人本身過度集中的話,極其容易導致傳染病流行,對印第安人形成再次殺傷。可以看見,疾病是印第安人不能成為奴隸的一個重要因素。
第二個因素是印第安人的組織。印第安人,特別是北美的印第安人,在經歷初期的驚慌失措之後,迅速開始武裝起來。像蘇族等印第安部落,迅速引入戰馬和槍械,武裝自己的民族,形成了一定的抵抗力。印第安人和美國政府一直是對抗的狀態,直到廢除奴隸制之後也是如此。奴隸主怎麼敢奴役印第安人呢?沒準用不了多久,他們的親戚朋友就會殺過來,把印第安奴隸解放掉。要知道,印第安人打政府軍隊打不過,但打奴隸主,還是一打一個準的。
當然,放寬一點看,還是因為黑人太適合做奴隸了,畢竟黑人酋長打仗賣奴隸已經賣了幾千年了;賣到北美的奴隸,孤苦無依,只能幹活求生,也很讓奴隸主省心。再不濟,還有白人契約奴呢!真犯不著用吃力不討好的印第安人做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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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vision8657
我倒是覺得這和美洲殖民者數量和他們行事風格有很大的關係。憑良心講,歐洲的殖民者全球擄掠,根本目的不是別的,就是賺錢!只是為了殺人而殺人的事情,幹得並不多。基本模式都是用武力震懾,恐嚇當地人,讓當地人做可以叫殖民者發財的事情,直接自己甩膀子乾的事情很少的。他們利用當地人的矛盾,利用一方打壓另一方的事情是經常乾的。當地人的這種爭鬥導致的人口死亡數量,遠比殖民者自己直接殺死的數量要多得多。我這麼說不是為了洗脫西方殖民者的罪責,只是說明他們還是很惜命的。
回到本問題裡來,黑奴絕大部分是當地非洲人之間的戰爭俘虜低價買過來的,歐洲殖民者自己動手抓的反而要少得多。對於黑人奴隸來講,與其被自己敵對部落的黑人抓到殺掉,還不如賣到美洲,反而有活命的機會。對於美洲奴隸園的生活和俘虜的生活,甚至比自己部落的生活還要更好一些。因此黑奴反抗的動力就小了。而美洲印第安人文明程度當時還是要高於黑人的,自己對歐洲殖民者的看法與黑人是不一樣的,沒有被救贖的感情,反而相比於黑人而言,更多的是自己家園的入侵者,對歐洲殖民者的態度就反抗居多了。另外印第安人的數量也由於在殖民者到來後,由於天花等外來傳染病的侵襲下,銳減了九成。在既不如黑奴好用也不能持續大規模的投入,成本也高於黑奴的情況下,印第安人就沒有再步黑奴的後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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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猛虎215136575
印第安人比非洲人開化進步先進一點,有反抗意識。但,這種意識比東亞人差,並且東亞文化相當先進,印第安無法比肩。所以印笫安文明被歐洲白化病人瘋狂的滅絕,以至於現在沒有瑪雅,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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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昭楊
首先,印第安人對歐洲人帶來的疾病抵抗力很弱,因此集中起來從事繁重的勞動很容易感染疾病而失去勞動力。而且印第安人是本地人,對本地地形民情都很熟悉,很容易逃跑融入本地部落。所有最初北美殖民者有人用印第安奴隸去西印度群島換黑奴,就是考慮這一點。
其次,在當時歐洲文化裡,雖然他們認為歐洲人比印第安人優越,但印第安人又要比非洲人要優越,也就是說歐洲人是把印第安人視為“完全的人”的。比如1537年羅馬教皇曾經命令禁止奴役印第安人(沒被嚴格遵守),印第安人和白人的婚姻和混血子女被殖民地法律承認。而且很多白人嘗試讓印第安人改宗基督教或普及歐式教育。
而且,在19世紀以前,北美印第安部落組織強大,其有組織的武力對於任何想要追捕印第安人奴隸的殖民者是個威懾,增加了奴役成本。何況,印第安人普遍無法忍受艱苦勞動,自殺率很高,在古巴等地種植園,印第安人大規模死亡,到達幾乎滅絕的地步。
恰好此時,黑奴被殖民者從非洲販賣過來。這些人背井離鄉且吃苦耐勞,不易逃跑也不容易死亡。他們的黑面板讓他們在北美無論跑到哪裡,一眼就被認出來,何況他們也沒部落可以投奔。後來,黑就成了奴隸的代名詞。白人和印第安人的後裔可以成為殖民地社會的體面人士,而黑白混血卻終身被歧視,膚色成了奴隸身份的象徵,進一步強化了美洲黑人的奴隸地位。
總之,北美殖民地少用印第安人做奴隸不是因為心地善良。而是因為成本高,風險大,而且遠遠沒有黑奴容易管制和榨取經濟價值,總體來說是個綜合成本效益風險的理性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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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薩沙
原因有很多
第一,北美印第安人太少。
一般認為,白人來到北美,整個加拿大、美國、墨西哥一共才有五六百萬人印第安人。
五六百萬也就是北京朝陽區人口,但朝陽區才470平方公里,而北美面積為2200萬平方公里!!!
大家想想,這地廣人稀到什麼地步!
這麼大的地區,想要抓印第安人來做奴隸,比狩獵北美野牛還要難上百倍。
就算放在今天,用直升飛機去抓,恐怕也抓不到多少人。
相反,當時非洲人口稠密,又經常爆發內戰,很容易搞到黑奴。
第二,北美印第安人剽悍和傲慢
當時美國境內的印第安人,多以狩獵為生,也進行放牧。
一些印第安人由簡單農業,但只是作為狩獵的補充。
和蒙古人、女真人一樣,狩獵民族是非常兇悍的。
因為他們平時無時無刻都要和環境作戰,隨時都有生命危險,要適應各種艱苦。
所以,印第安人雖弱小,卻和白人戰鬥了200多年,直到19世紀才因數量和文明過於懸殊,失敗。
實際上,白人來到北美,印第安人開始對他們很鄙視。
電影《與狼共舞》中,印第安人有一個共識:白人是劣等種族!
抓住的印第安人,是很難用於做奴隸的。即便強行將他們作為奴隸,一有機會就會逃走,甚至組織起來反抗。印第安人有一定的組織性,只要有領袖他們就很容易組織起來,這也同他們需要聯合起來狩獵的生活習慣有關。
相反,黑奴比較老實聽話,有組織反抗很少。尤其是黑奴接受了基督教以後,變得更為溫順。
第三,北美印第安人身體遠不如黑人
眾所周知,黑人是世界上最強壯的一類。
除了游泳以外,幾乎所有體育專案中都可以看到黑人的身影(下棋、舉重、體操這種技巧性的除外)。
白人最早購買黑奴時,被黑人的強壯驚呆。
而被賣為黑奴的,又是黑人中精選出來身體最好的一類。
當時的白人奴隸販子認為,即便是黑奴婦女的強壯程度也不亞於當時白人男水手中較為瘦弱的人。
而四個黑人壯漢能夠拉起一艘軍艦的錨,白人水手則要至少6個人以上。
自然,印第安人的身體還不如白人,自然遠遠不如黑人了。
作為奴隸,當然月強壯越好,印第安人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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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漩渦鳴人yy
首先得說是人數上的問題,當時非洲奴隸貿易根據後來歷史學家的不完整統計,非洲因此喪失的1億的勞動力,請記住這1億的勞動力,不包括老幼婦孺全部是年輕的壯年勞動力,而且都極其健壯,但是印第安人的人數是多少呢?根據歷史學家的考試,當時美國人啊,也不能說是美國人就是歐洲移民到了北美洲以後,當時美國土地上大約有印第安人500萬,還包括一些老人,孩子,婦女等等,說實話,美國的那些農場主都一直期盼著有更多的勞動力,趕緊加入進來,我這兒農活實在忙不過來了然後抓印第安人的人跟他說對不起啊,今年這貨有點供不上來人實在太少了,你想想美國農場主那種苦逼的表情。
美國那些農場主可不會好心好意讓你這孩子生下來之後養你20年,然後再等它成為勞動力,不可能,他立刻就要現成的,而且無根之萍最好,為什麼?這種人沒家了,沒地方去了,只可能待在你身邊,抓印第安人的人告訴你那地方孩子都還沒長大呢,結果從海上運過來一批健壯的,而且力量比較大的那種非洲青壯年勞動力,你選擇哪個?當然是選擇黑人了,黑人合算吶!
第三個原因就是印第安人它太過於傲慢,而且難以馴服。
美國曾經下達過一個命令,就是隻要拿到一個印第安人的頭皮,可以去當地政府領一份賞金。為什麼作為曾經北美洲的主人,會遭到這樣的待遇,當然一部分肯定是美國慘無人道的鎮壓,還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我相信跟這個民族本身特有的性格有關。
什麼樣的民族會迫使另外一個民族下達趕盡殺絕的命令?那肯定是那種不服管教而且死活給你鬧事情的人在殖民地早期的時候你如果抓一個印第安人進來得你惹了這一個人等於惹了一大堆馬蜂窩其他在外面他的家人他的部落一看你抓了我們的人還能放過你一天到晚給你鬧事情,你能怎麼辦?要麼花錢再讓人跟他們幹一下,要麼好心好意把人家給送出去。到了印第安人快要絕種的那段時期,你抓一個印第安人也雖然說很值錢,但是也沒多少勞動力了,而且由於當時美國人的壓迫,當時的印第安人生存的地方條件惡劣,人也瘦的骨瘦如柴根本沒什麼價值。
以上三條原因基本造成了當時美國農場主更多的是買黑人,而不是買印第安人,同時這個原因也是促成印第安人差一點點被美國人滅族的原因之一,誰又能想象當初哥倫布來到美洲的時候,正是印第安人好好招待了他,但是現如今移民過來的這批白色的惡魔竟然會用這樣的方式對待曾經的恩人,感恩節,就像一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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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江氏小盜龍
美洲(新大陸)在歐洲人發現以前就已經有人類世世代代居住啦,他們就是印度安人。至少在歐洲人發現新大陸之前,印度安人是美洲的主人。當歐洲人發現北美洲之後,便開始漫長而艱辛的殖民時代,那麼為什麼殖民時代沒有用印第安人作為奴隸呢?
實際上在殖民時代,歐洲的殖民者就連自己有養活不了,更不要說是養活奴隸讓他們勞動了。早期殖民地的經濟其實很簡單,並沒有後期以棉花種植為主要農業的大莊園種植園。等到北美殖民地鞏固之後,特別是美國建立之後,印第安人的數量已經不足以支撐北美殖民地的農業和勞動了。
就印第安人自身而言,其社會組織嚴密,兇狠好鬥,性格桀驁不馴。自從歐洲殖民者來到北美洲之後,印第安人與歐洲人之間的戰爭就沒有停止過,大量印度人被殺,歐洲人也有很多人被殺,雙方可謂是水火不容。即便印度安人真的被當成奴隸,依然會找機會進行反抗,不會老老實實做奴隸的。
就數量而言,印第安人的數量其實並不多。歐洲人登上北美洲時,墨西哥以北的印第安人數量在100至400萬之間,經過了長期的戰爭,數量不足以支撐奴隸經濟。從人種體制上看,印第安人的體制不如白種人,更不如黑種人,無法長期承受重體力勞動。印第安人對於疾病的抵抗力也很差,來自歐洲的疾病就殺死了大量的印度安人。即便印第安人安心做奴隸,其數量也不足以支撐,要知道在美國獨立之前,北美十三個殖民地共引入了60萬黑人奴隸,到了1860年,美國南方的15個蓄奴州奴隸達到了395萬,佔整個南方人口的48.8%。
印第安人數量少,造成的一個問題就是難以捕捉,再加上印第安人更熟悉環境,就更容易逃跑和隱匿了。與印第安人相比,來自非洲的黑人更容易捕捉,也可以透過非洲各部落之間的戰爭獲得,即便在前往北美洲的航程中部分死亡,依然是有利可圖的。就算是奴隸貿易,來自非洲的黑人依然比印第安人划算。
由於歷史、文化、種族、體質、數量等很多方面的原因,印第安人都不適合作為奴隸,這個結果改變了北美洲的人口比例,今天的美國總人口3.2億,其中黑人達到了4400萬,印第安人只有250多萬,還沒有華裔508萬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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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愚人說道
北美洲的印第安人,究竟是什麼原因,沒有成為歐洲殖民者的奴隸呢?有很多學者以為,這是因為印第安人原是這片土地的主人,當然不甘心國土的被侵略,縱使一時被俘受辱,也會不屈不撓反抗。況熟悉地形,又有社會基礎,加上驍勇善戰,不能讓人放心,自然歐洲殖民者,不會動腦筋,去拿印第安人作奴隸了。嘿嘿,這樣的道理,可能有些扯吧?如果說,印第安人果真象我們想象的那樣的有“覺悟",那又如何會被西、俄、法、英等殖民者,收買充作炮灰,為其賣命,彼此爭鬥,糾纏了幾百年呢?而所謂的熟悉地形,有社會基礎,想那個地廣人稀,到處荒山野地,交通又不便,一離開所在部落,便如到了另一個世界的社會狀況,談得上什麼社會基礎?至於什麼驕勇善戰,其實只是形式而已,要知道印第安部落,因為地廣人稀,所以差不多象我國古時的遊牧民族似的,來去飄忽,難於捉摸,才顯得兇狠罷了。因而若不是山高皇帝遠,殖民者人數又極有限,加於實質並不存在的所謂"種族滅絕大屠殺",才讓印第安人,大發威風,同那些殖民者,對抗了數百年。如果歐洲殖民者,正要窮兇極惡,畜意屠殺盡全部的印第安人,在力量相差懸殊,又無望的情況下,恐怕沒有一個印第安人,不會嚇得不噤若寒蟬,不心驚膽顫。人性弱點,動物本性,都是一樣的!
事實上,也不是沒有一個印第安人,成為殖民者奴隸的!
印第安人沒有成規模成為奴隸的原因,其實很簡單,首先因為印第安人在北美,人煙稀少(不要想象成如今似的,一出門就可見到人,有些地方,數百上千公里,不見一個人影!),又交通不便,更沒有奴隸交易的傳統或者市場,利益至上的那些奴隸主,會那麼費心費力,搞什麼印第安人奴隸嗎?其二,印第安人對歐洲人的適應,特別是抵禦外來病毒的能力,遠不如那些黑奴,在那個醫療科技極不發達,不時有人因病亡故的時代,自然沒有一個唯利是圖的奴隸主,會不考慮這種種利益因素了。
這恐怕才是,印第安人在北美地區,沒有象非洲黑奴一樣,成為奴隸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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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尚宮女史
開始於15世紀的地理大發現將歐洲人的魔爪伸到了美洲,歐洲國家紛紛在美洲建立殖民地,各種各樣的種植園和工廠如雨後春筍般拔地而起,歐洲人需要很多很多的奴隸。
歐洲人到了美洲,連帶著也帶去了疾病,這些疾病對於環境單一純粹的印第安人來說,很多是致命的,這些疾病造成了很多印第安人的死亡,而我們知道,種植園也好,工廠也好,需要的都是密集型勞動力,這樣勢必造成疾病更廣泛的傳播。所以用印第安人實在不合算。印第安人在美洲大地上活躍的時間遠遠超過歐洲人,歐洲人剛到北美,對當地有諸多不適應,而印第安人卻是在自己家裡,屬於不可控的因素,最明顯的就是不好抓捕,他們知道什麼地方適合躲藏,什麼地方適合打獵,等等。而歐洲人卻要花時間一點點了解美洲。印第安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反抗意識強烈,即便歐洲人真能弄來印第安人做奴隸,他們也會想方設法的逃跑,甚至組織起來反抗,到時候疲於奔命的就是歐洲人,況且當時的奴隸主都是商人、達官貴族,利益至上,他們不願意付出昂貴的代價。基於以上幾點,歐洲人意識到印第安人與其提供免費勞動力不如提供土地,那麼歐洲人有更好的奴隸來源嗎?
還真有。主要為兩個:白人契約奴和黑奴。英屬北美殖民地曾大量使用白人契約奴,白人契約奴主要來自於:
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人,只得簽約做工抵償。貧苦移民,這一部分算是“自願契約人”,想到北美,但沒有路費,於是賣身為奴。被殖民者矇蔽的一部分人,殖民者向這些人描繪北美是怎樣怎樣的一個美好天堂,被誘騙為奴。英國的罪犯。英國國王親自下令,罪犯有兩條路可走,要麼被處死,要麼去北美做奴隸。大部分人被小錯重判,又有大部分罪犯選擇活下來,成為白人契約奴中比重最大的一部分。白人契約奴在美國獨立戰爭中發揮了作用,因此,美國獨立後宣佈停止輸入白人契約奴,但白人契約奴還是一直存在著。
黑奴就好理解了,早在歐洲人發現美洲大陸之前,黑奴販賣鏈已經是很成熟的一個貿易體系。與印第安人和白人契約奴相比,黑奴更容易控制,風險更小,更受青睞。印第安人不能被用於奴隸,又難同化馴服,所以歐洲人採取種族滅絕政策,大肆捕殺印第安人,造成大量的印第安人死去,美國甚至曾為屠殺印第安人設立獎勵制度。印第安人的數量越來越少,佔有的土地越來越少,幾十個印第安人裡僅能留存下一個來。而且,即便印第安人不適合做奴隸,但也沒少被奴役。
西屬南美殖民地秘魯境內,就曾實行一種名為“米達制”的強制性徭役制度,當地的印第安人本來存在一種名為“米達”的輪換義務勞動制,西班牙人成為殖民者後,利用這個“米達制”推行特定的徭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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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澹奕
就像人類能夠馴化雞鴨馴化不了麻雀。相信所有看過歷史課本的朋友都會產生很大的疑問,那就是當年美洲大陸被發現以後,歐洲殖民者為什麼花費大力氣從非洲捕捉黑奴販賣到美洲呢?畢竟美洲本土並非無人居住,也有大量的印第安人,歐洲殖民者為何不直接奴役印第安人,而去使用黑人奴隸呢?
仔細想想,歐洲殖民者並非不想使用印第安人,而是沒有別的選擇。
第一,歐洲殖民者使得印第安人數量銳減,印第安人人數不足數萬年前,印第安人的祖先從亞洲東部,透過冰封的白令海峽遷移到了美洲大陸,逐漸擴散到了美洲各地,成為了美洲的主人。印第安人創造了輝煌的瑪雅文明、印加文明、阿茲特克文明等等。
然而西班牙、葡萄牙等西方殖民者到來以後,印第安人的數量銳減。西班牙殖民地超過1300萬印第安人被屠戮,葡萄牙掌握的巴西也有1000多萬印第安人慘遭滅絕。美國獨立以後,甚至使用懸賞令,將印第安人視作獵物進行大量捕殺。
除此以外,歐洲殖民者到來以後,也帶來了大量美洲本土從未出現過的傳染疾病。天花、麻疹、白喉等疾病在美洲瘋狂擴散,使得大量印第安人死去。
第二,印第安人桀驁不馴難以控制雖然印第安人人數嚴重不足,但也並非完全沒有,更何況殖民者屠戮的印第安人數量也相當龐大,那麼,殖民者為什麼不馴服印第安人而非要屠戮呢?主要還是印第安人桀驁不馴。
印第安人擁有自己的文明,同時也是美洲的土著,熟悉這一片土地上的一切。對於印第安人來說,歐洲殖民者是入侵者,絕不願屈服。
歐美的歷史記載中,印第安人出名的硬骨頭,很多種植園主抓住印第安人,無論如何印第安人都不願意幹活。而印第安人一旦逃跑出去,根本就抓不回來。
除此以外,印第安人戰鬥力相當驚人,雖然裝備等非常落後,但是當年的印第安土著部落也讓歐洲殖民者吃盡了苦頭。所以相對於印第安人來說,還是黑奴更加聽話更加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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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桃花石雜談
當時在北美,為什麼印第安人不適合做奴隸?這個其實有多方面的原因,而且歐洲人剛到北美的時候,其實也曾經大規模地將印第安人作為奴隸使用,甚至為其界定了“法律”身份。但後來的一系列變故使歐洲人發現,用印第安奴隸成本太高,不如黑奴合算,印第安人奴隸才逐漸減少了。印第安人的奴隸史
幾乎是歐洲人到達美洲的同時,就開始將當地的印第安人用作奴隸了。因為其實歐洲的奴隸制在歷史上就並沒有完全消亡,只是後來神權統治下的歐洲,名義上禁止把基督教徒變為奴隸,所以似乎名義上歐洲中世紀以後奴隸就很少了。但當時的制度只是把奴隸變成了農奴,而農奴和奴隸唯一的不同基本上就是農奴不能單獨買賣,只能和土地一同買賣這一點上。而且即使在當時,歐洲人還是會將其它不信仰基督教民族的人當作奴隸買賣的。
(進入北美的殖民者將土著印第安人抓為奴隸的場景)
而當時的美洲土著部落也還基本都處於奴隸制社會,所以本身就有奴隸,這些奴隸主要是他們在戰爭中從其它部落抓獲的俘虜,不過這些奴隸通常在一定時間之後會被接納為部落成員。而歐洲人來到美洲並逐漸佔據上風之後,許多美洲土著部落開始改變了自己使用奴隸的作法,轉而開始將戰俘賣給歐洲殖民者。而隨著歐洲殖民者在美國的種植園經濟不斷髮展,北美13個殖民地對奴隸的需求量也越來越大,在16世紀有大量土著印第安人被賣到或者直接抓到北美殖民地去進行菸草、大米和槐藍等作物的種植。有一些用不完的還會被賣到有大量甘蔗種植園的西印度群島。
(英國殖民者抓捕印第安奴隸的場面)
但土著印第安人奴隸的數量現在已經不可考,據一些學者估計,至少有數萬名土著印第安人曾經淪為歐洲殖民者的奴隸。總之其數量在當時也並不少,因為當時印第安奴隸在北美殖民地其實都已經有了法律定義。在公元1705年弗吉尼亞代表大會上,專門對奴隸進行了以下定義:
所有從國外進口或者被帶入國內……且在其母國不是基督教徒的奴僕……都會被計成奴隸。所有黑人、黑白混血和印第安奴隸都屬於這一類別……並被作為不動產對待。
為什麼後來印第安奴隸逐漸消失了?那麼為什麼一開始歐洲殖民者還用了大量土著印第安奴隸,後來卻越來越少,甚至改成基本完全用黑奴了呢?其實原因跟所有其它擺脫奴隸制的民族都一樣,還是因為印第安人的反抗。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的是從公元1715年一直持續到了1717年的亞馬西印第安戰爭。
隨著歐洲殖民者在美洲的地盤越來越大,他們和當地印第安部落的矛盾也越來越多。而各種矛盾中,其中一個就是許多印第安部落開始對歐洲人使用印第安奴隸感到越來越不滿意。而最終這種矛盾的焦點集中到了為歐洲殖民者收購和抓捕印第安奴隸充當中間人的亞馬西群體上,他們一方面受到其它印第安部落的憎恨,另一方面則又受到殖民者的壓迫。最終在公元1715年4月,亞馬西人倒向其它印第安部落,發動了叛亂。
(亞馬西戰爭,圖中紅叉為主要戰役發生地,可以看到離兩座當時的主要殖民城市非常近)
而此次戰爭先後引發數十個土著印第安部落參加,極大震撼了歐洲人的殖民統治,特別是在南卡羅萊納州的統治。在三年的戰爭中,南卡羅萊納有高達7%的殖民者被土著印第安人殺死。到1716年,整個南卡羅萊納州殖民地的存亡都打上了巨大的問號。而最後還是因為切諾基印第安部落的叛變,印第安人的攻勢才得到化解,南卡羅萊納殖民地才轉危為安。最終亞馬西戰爭被歐洲人成功鎮壓。
但在此戰過後,印第安人的反抗卻沒有馬上停止,印第安戰爭仍然此起彼伏,成為了18世紀上半葉北美殖民地面臨的大麻煩。而伴隨著印第安戰爭,殖民者所使用的印第安奴隸也出現了大規模逃亡的情況。因為本身這些印第安人就是當地人,對周邊的地理環境非常熟悉,而且逃亡之後能很容易地找到能夠接納他們的其它印第安部落。另外在這些印第安戰爭中,以前許多專門從事當地部落和歐洲殖民者之間奴隸貿易的中間人群體大量被殺,同時願意把奴隸賣給歐洲人的印第安部落越來越少,這都使歐洲人得到印第安奴隸的成本越來越高。
(一個歐洲殖民者為印第安奴隸塑的像,她因為在一次重要探索行動中為歐洲人帶路而受寵)
而同一時期,從非洲賣到美洲的黑奴數量卻越來越大,使用黑奴的成本越來越低。在所有這些因素的作用下,從公元1730年開始,北美地區的土著印第安奴隸貿易逐漸消失,到公元1750年,印第安奴隸體系被完全拋棄,幾乎所有北美歐洲人種植園的勞動力都完全換成了黑奴。
所以總結一下,因為土著印第安人本身曾是美洲的主人,所以其社會結構雖然非常原始,但卻非常完整的存在,與歐洲人發生矛盾之後能夠很容易掀起有組織的反抗,導致歐洲人使用印第安奴隸成本過高。而從萬里之外的非洲販賣來的奴隸則完全不存在有組織的社會結構,基本不會形成有組織的反抗,所以成本低廉,作為奴隸相對於印第安人有很大優勢。所以歐洲人雖然一開始也使用了大量印第安奴隸,但最終卻被迫放棄,這也就是後來美國沒有印第安人奴隸的根本原因了。 -
20 # 沙中土大溪水
在本地用本地人當奴隸風險大,必須長時間的磨合,就比如印度的種姓制度。北美大陸沒有時間給殖民者這個時間。南美主要是融合,不像北美大莊園需要大量奴隸,南美主要流感等病毒滅絕了印第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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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原因是印第安人比我們想象的要少得多。
現在一般估計,在今天美國境內,歐洲人到來時當時的印第安人總數約為500萬。在英國清教徒殖民者與印第安人首次爆發戰爭的之前的“新英格蘭”地區,歐洲人和印第安人加起來只有7萬人。(今天這個地區包括美國的六個州,有1500萬人口)
整個南北美洲,只有中美洲瑪雅文明區和印加文明區有發達的農業,足以養活上千萬的人口,但其實絕大多數的印第安城鎮,在一開始和歐洲探險隊的接觸中就染上了病毒,等到歐洲殖民者成群來到的時候,他們往往只需要接受空無一人的耕地,村鎮。而根本不需要自己去屠殺。
例如瑪雅的印第安人口原先有2500萬,和歐洲人發生戰爭時只有150萬,印加帝國原來約900萬,可歐洲人來時已經減少到60萬。
這數字是什麼概念呢?這意味著,在美洲的大多數地區,當時的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只有不到1個人,這個數字比今天的俄羅斯,澳大利亞,蒙古還要少好幾倍!!!
請問這種人口密度下,你要抓100個奴隸來幹活需要多長時間?
而相反,在西非的很多港口城市已經有了幾百年的奴隸交易的歷史(沒錯,在歐洲人到來前),當地的奴隸販子到內陸抓到其他部族的黑人後,集中到這裡成為商品。歐洲人到來後大多數情況根本不需要自己去抓,而直接用歐洲產品來交換就可以,成百上千的奴隸就直接能運上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