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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驫尛

    那時,一個縣,有多少人,你算就行,解放初期我國四萬萬同胞,就四億。不到現在的三分之一,我們縣就二十二萬來人,古代的醫生教師這些都不需要國家養的,都是自收自支的,真正國家負擔的就只有縣官,老百姓交納稅負擔的有縣丞,縣吏,衙役,那些鄉官透過土地收入和判剝來生活,他們不享受國家財政,古代的官吏主要的收入來自土地。一個官員受封土地多少多少畝,透過這種手段進行國家的財政支出和官員養老。

  • 2 # 冬蟲可語於冰

    謝邀。古代封建社會縣衙吃皇糧的很少,不同今天四套班子分別有直屬各級機構。有資料可查,統計口徑有所差異但是資料相差不大。漢代是1:7948人,唐代是1:3927人,明代是1:2299人,清代是1:911人,目前這個比例在1:30左右。公務員至少700萬,加上3000多萬事業編。

  • 3 # 風味肘子

    古代一個縣除了縣官與縣丞縣尉有正式偏制外,其餘人員都要靠招聘來進行日常工作。這其中便有三班衙役,六房書吏,錢穀、刑名等師爺,都需要縣太爺自行解決工資。不過雖說縣官薪俸一般較低,但常規的灰色收入卻往往能支撐整個衙門運轉。而百姓想要打官司往往也會被各種勒索敲詐,這便是民間所說的“衙門八字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 4 # 溫讀

    在近代生活中,我們可以感覺到,無論辦理什麼個人業務,都是比較方便,並且過程公開透明,不會出現違法亂收費的現象,這得益於國家工作人員的數量之多,人們也把此類人稱為公務員,說白了就是為國家辦事。古代自然也有公務員,而且人數還不少,古代人想要成為公務員的話,寒門子弟只有科舉這一條路,競爭也比現代要激烈很多,不過在古代朝廷中有句話,說皇權不下縣,也可以理解為國家權力只觸及到一個縣城,無法再深入進去。

    現代有縣長,而古代有縣令、縣丞,中國的古代縣令領的是朝廷俸祿,在小地方當官的話,其實有些人並不能稱為公務員,他們的職位與待遇,其實跟後世的臨時工差不多,在縣城當官能領俸祿的人,就只有縣令、縣丞、主簿、訓導、教育、巡檢、典吏這些人,如果要治理好一個縣城,光靠這幾個人肯定是不可能的,雖然古代人煙稀少的地方很少,但小地方好歹也有數千人口,七八個人想管好一個縣,簡直是天方夜譚,那麼古代的一個縣需要供養多少個官員衙役呢?

    一般來說的話,縣令想要治理好管轄地,自然也是要找幫手的,並且錢還是自己出,朝廷不會撥銀子給你,基本上縣令都有自己的班底,新上任的話,可以自掏腰包請人為自己幹活,當然這些人不屬於國家人員,可以理解為臨時工,也就是所謂的三班衙役,其中又分為內班與外班,內班有門子、侍役等,外班有壯班、皂班、快班等,同時還有仵作、糧差等,不過這個數量也有規定,每個朝代都不一樣,有興趣的小夥伴們可以去網上查閱資料。不過再怎麼規定數量,有時還是會超過。

    縣衙中有定額的衙役編制,一名正式的衙役,手下一般有三四個臨時工,根據史書上所記載的例子,小縣城中衙役就可以達到數百人,大一點的縣城,或者是那些繁華的縣城,甚至可達到上千人。根據清朝一個去往四川某縣城上任的官員記載,光一個縣城衙役就是七千人之所,這些人沒有編制,朝廷也不用給他們發俸祿,他們的工資全是僱傭人用自己俸祿發的。到了這裡可能會有人產生疑問,如果縣衙人手都要自己請的話,那麼縣令豈不是會窮死去,畢竟每個月的支出這麼多,其實並不全是這樣的。

    光靠縣令的俸祿養肯定是不行的,這些人的主要收入,其實並不是來源於此,更多是是陋規,也就是每次出門辦事時,其他人所給的賄賂和規費,有時可達到上萬錢,有的人也許就說了,這不是在貪汙受賄嗎?放在古代和現代,那都是違法行為,但其實這個還真不算,衙役們辦事向當事人收取車費、茶水錢等,都是屬於正常收費,根本就挨不上貪汙的邊。

    只要衙役們不是乘機敲詐勒索,那麼根本不算觸及法律,當然瞭如果沒有那麼多的案件,衙役們也是窮的很,幾乎沒有額外的收入,但話又說回來,越是繁華的地方,所要處理的案件也越多,同時衙役們要收入的好處,也會更加的滋潤。至於一些窮苦的小地方,過的肯定沒那麼好了。總的來說,古代的縣衙正式公務員很少,但編外人員卻非常的多,要養活一大堆人,主要還是看縣令家中資產是不是很大了,不然的話可能連人都請不起,而且這筆費用,朝廷是不可能給你報銷的。

    所以人們常說古代做官難,其實除了一開始的科舉讀書,仕途上也不是那麼容易的,如果你在地方上的政績不好,那麼基本官職是不可能再升上去了,畢竟考核不及格,若是留在繁華之地還好,若是苦寒之地,那真是跟坐無期徒刑的大牢沒兩樣,所以官員們為了自己的政績,才不得不請人解決問題,錢自然也是自己出了。

  • 5 # 哈灬哈66096005

    好象,最節省的,朝代,三百多個,百姓,的,稅收,用於,皇帝對於打仗,養兵,養官,還有,其它,雜七,雜八,的所有,費用!!!!!!!!

  • 6 # 優己

    這個主要看縣的規模!大縣的衙役會多一些,小縣的衙役會少一些。比如宋朝的縣衙一般只有正副兩都頭,而當時的餘杭縣卻有六個都頭,單單衙役這方面的人員規模就已經是普通縣衙的三倍以上了。

    一般來說當時的普通縣衙會有一名縣令一名縣丞一名主簿,這三個人是幹部編制的,帶有品軼的,可以有機會隨時升官並且調往他處。

    縣衙設正副兩個都頭,縣衙監獄設正副牢頭各一名,各鄉設鄉正一名,各村設村正一名,各里設里正一名,這幾個職位是公務編制的,所以地方越大這些編制人員越多。

    除了這些公務編制的之外還有事業編制的,比如縣衙會設師爺1~2名;縣丞以及主簿下面也會各有2~4名文書;每名都頭下面會有20名衙役,總共有40名衙役;監獄裡的牢頭下面有獄卒6~10名,這些都是帶事業編制的。

    除了這些公務編事業編之外,還會有好多編制外的合同工,比如各鄉正里正村正下面還會有各種辦事人員,比如地保等這些人就是編制外的,這些人員就沒有辦法估算了。

  • 7 # 安徽巢湖記憶

    古代的事,我們知道不多,但從水滸中可觀一二,羅貫中先生是生在古代,應該說的比較實際吧,宋江只是個押司,說白了就是個律師。不屬於國家編制,所以不是幹郭,朱仝是都頭,能說是幹部,相當於現在的公安局長了,縣官是最大的地方官,但是他也是法院院長,因為他也要審很多案子。還有就是縣官的師爺,他相當於縣官的秘書和會計,以及參謀。但他不拿政府的錢,應該屬縣官私聘的。例如晁蓋是里正,就象是現在的鄉長了。但不屬於官,吏也不是。所以不拿國家的錢。

    解放初期,國家幹部也不多,鄉只有鄉長,指導員,屬於長期發工資,每月三鬥米,委員們只有誤工補貼。到了人民公社,只有書記,主任,紀委書記,和若干名委員和秘書一名。幹事若干名。最多不超過十五名。大隊開始的時候只有3名,書記,主任,會計,後來增加了民兵營長但都不是幹部,屬於地方籌資發工資的。

    過去雖然幹部少,都很認真。幹起事情來真正是雷勵風行。不耽誤上級佈置的工作。那時候工作是很細緻的。小到夫妻吵嘴,地上莊稼。大到一年生產的按排。都是要做的。

  • 8 # 鄧海春

    中國古代一個縣裡能拿朝廷俸祿的體制內官員有:縣令、縣丞、縣尉、主簿、縣教諭、縣訓導、巡檢、典史。衙役的數量遠遠大於官員,我來重點聊一聊衙役。

    衙役,是古代衙門中的差役,是衙門自行召集的當差人員。我們看古裝劇中知縣審理案件,總會時不時傳喚幾個衙役前來商議,正堂前也有手持水火棍的人列於兩旁,供驅使奔走差使。在看古代書畫、典籍的時候,我們也會發現衙役們的身影。那麼古代一個縣城會需要供養衙役呢?

    首先,衙役的身份低於吏員,是沒有官方身份的。由當地官府募集,在衙門裡從事打雜、跑腿、站堂、緝捕、催差、徵糧、押解等體力勞動雜活,協助衙門公務的這部分人總稱為衙役。衙役在縣衙裡的身份就相當於臨時工。

    在歷史早期,衙役是沒有俸祿的,由當地百姓按戶口出人充任,即無償服從勞役。據《志第一三十 食貨上五(役法上)》就記載了此舉:“役出於民,州縣皆有常數。宋因前代之制,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戶長、鄉書手課督賦稅,以耆長、弓手、壯丁逐捕盜賊,以承符、人力、手力、散從官給使令;縣曹司至押、錄,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雜職、虞候、揀、掏等人,各以鄉戶等第定差。京百司補吏,須不礙役乃聽。”

    到後來宋代王安石變法,對這一職役制度進行了改革:由原來按戶等高低輪流到各級政府去服差役(亦稱職役),改為由政府出錢僱人應役。也就是交錢免役,這就減輕了農民的差役負擔,之後的政府將百姓交的這部分錢用來從社會上招募差役,由本地人自願充當衙役,縣衙自籌發放俸祿。據《文獻通考》記載:“帝之力主免役也,知民間通苦差役,而衙役之任重行遠者尤甚,特創免法。”這也就證實了衙役受此改革。

    從宋朝開始,衙役就是衙門裡一種專門的職務。分為內外兩班,內班即衙門縣令的私人隨從;外班主要分為壯班、皂班、快班,壯班主要負責打雜工作,皂班站班,審問時威懾犯人,快班又分為馬快和步快,他們負責跑腿偵察案件、巡街守夜和催租賦稅等,他們也就是捕快。各班都有班頭,又稱頭役,負責統領本班。在《三俠五義》第五回就有:“包公隨後就出了飯鋪,尚未到縣,早有三班衙役、書吏人等迎接上任。”

    對於衙役,清代的編制則是按照《服役全書》規定,一般州縣大致就數十到一百人,大縣則有上千至數千人。到後來皇帝下詔書,編制衙役不夠用,各地方官府也可自行增僱。衙役的數量就開始膨脹,遠遠大於編制了。一個數萬人口的縣,就有數百名吏員,上千名衙役。據嘉慶年間御史記載,浙江仁和縣和錢塘縣,衙役總數就達到一千五六百人。一個衙役手下就會跟有三四名白役(官署編外差役),一個府衙裡就會有數千名白役。正式編制的衙役,跟隨的白役更是達到了十人。四川巴縣的知縣劉衡到任後,縣內所在任的衙役就有七千多名。清朝的衙役役期只有三年,而大多數衙役為了免除徭役和儘可能步入仕途高升,也會居位不辭職。就造成了實際衙役數量是編制的十倍之多的局面。

    但衙役的工資俸祿是非常低的,作為臨時工,每天的兩三文錢只夠吃飯,每年的工資都不到十兩銀。劉衡知縣到任一年後,因為工資實在頂不起吃飯,原先六千七八百多名衙役都辭職了,最後只剩下了一百人左右在任。大多數衙役其實都是依靠權力搜刮民脂民膏,依靠百姓供著“官爺”的小費來維持自己生活的。

    總而言之,一個縣令治理地方按編制需要的衙役不過百人。後來根據實際行政需要,衙役本身承擔職務多樣化,人數入不敷出,衙役規模逐步擴大至千人。古代僅僅一個小規模縣城,就供養了很大一規模的衙役,造成了官衙機構冗雜沉重。

  • 9 # 秦右史

    中國古代後期基本是行秦制。

    基於大資料考量,按照一個縣城的衝疲繁難程度,把各種因素平均下來,縣衙編制內外人數與一個縣的總人數大致是十比一的關係。

    也就是說,吃皇糧領財政工資,朝廷編制內的人數雖然很少,但是那些編制外,協助官府治理的人數卻不是一個小數目。

    地方官初到一地,不僅要帶師爺長隨書吏,還要僱傭一批文書工作者,用來維持治理秩序和減輕自己的負擔。畢竟,個人沒有三頭六臂,行政事務繁雜瑣碎,不可能縣令親自出馬處理。

    縣級政權的治所一般都在區域中心的城鎮,而除了繁華地帶,廣闊的鄉村也需要有人去處理事務,縣令必須賦予地方士紳,職役,保甲,鄉約等非正式權力群裡一些利益,這部分人不在少數。

    因此,明面上縣衙正式編制人數很少,實際上卻是一個機構龐大和冗雜繁複的編外體制。

  • 10 # 小鎮月明

    雖然古今有諸多不同,但就題目中這個問題,顯然都差不多。古代的縣衙裡面有多少衙役,我們也許不知道,但是現在縣裡有多少官,大家應該是知道的。首先是縣委的官員,大大小小數量不少,有領導有文員,還有其他的各種“局”、“院”等機關,這裡面也有很多官員。

    為什麼要有這麼多人呢?

    因為要行使政府的權利,就必須有官方的人員來執行。古代也一樣,皇帝要想行使自己的皇權,必須要把權利分給各位大臣,而京城的大臣和地方的要員,他們想行使手中的權利,又必須依靠下級的官吏。對於縣級的官員來說,他們想要治理百姓,管理日常的政事,那也需要很多人幫助的。

    正經的官員極少

    在古代,一個縣裡的大部分事情,都是要經過縣衙來辦理的,平時百姓的訴訟要來這裡,官府抓捕犯人,差役也是從這裡出發的,所以縣衙裡面的人員,要負責縣裡的絕大部分事情。這麼多的事情,顯然需要很多的官員來輔助處理。但是和我們現在的情況不同的是,古代朝廷對於地方官員的任命,基本上最多也就是到了縣令這個級別。縣裡正式的官員很少,一般就是縣令、縣丞和主簿,如果是大縣,那可能有若干縣令,如果是小縣城,縣丞和主簿都沒有。朝廷給的人手極少,但是朝廷卻會經常考核官員,看他們的政績,為了治理治所,也為了自己的前途,只能去招很多手下。

    招來的手下,朝廷不給發工資

    縣吏想辦事就必須招人,但是這顯然不能白白使喚,必須要付人家一些工錢,但是朝廷是不會負責這部分費用的。這也就意味著,每個縣令都需要自己掏腰包,僱很多人來幫忙。

    需要僱傭哪些種類的衙役?

    首先,古代的縣令老爺基本都是書生,喜歡坐轎,於是轎伕就是必須的。平時縣衙的巡邏等事情,也是需要人來做的,這些人叫皂班。如果是縣裡有了緊急的情況需要奏報朝廷,這個時候就需要用到另外的一類人,他們叫快班。如果官府需要抓捕犯人,那就要用到壯漢了,這些人叫壯班。另外,為了尋找犯人,還需要另外的一種人才,這些人叫捕快。那這些人需要多少數量呢?這就要看每個縣實際的需求了,有的縣裡匪患嚴重,那顯然捕快和壯班的人數要多一些,可能需要幾百上千人。如果縣城面積小、人口少,平時也沒什麼事情,縣令又是低調的人,可能只需要十來個人就行。

    縣令能負擔起這麼多人的工資嗎?

    衙役的工資是很低的,像轎伕之類的人,基本只給個飯錢,一年到頭也就十多兩銀子,但是那麼多人想依附官府,顯然還有其他進項。古人雖然也繳稅,但是百姓想求官府辦事,那是萬難。如果非要用官府的人,那必須要交一些“車馬費”之類的東西。比如誰家丟了珍貴的東西,想要讓捕快儘快找到線索, 那就要給許多好處了。所以雖然縣令給他們的錢很少,但是給他們的權,卻能讓他們富貴。

    清代有個叫劉衡的人去做縣令,到了地方以後,居然陸續招了7000多名的衙役,所以古代縣裡的官員極少,但是衙役可以有很多。

  • 11 # 小姐姐講史

    要知道,不僅是在古代,就算是當今生活中也少不了官員的存在,那麼官員的定義又是如何的呢?一般來說,官員指的是那些經過任命的、有一定等級的政府工作人員。在古代要想做官的話,要麼你努力學習參加科舉考試,要麼就是家裡有當官的,可以在官場上為自己謀出路,再者就是自己有錢,可以捐一個小官做做。

    (古代官員)

    相比於官員來說,衙役的分量就輕的多了,衙役指的是在衙門裡當差的人或者衙役,不管如何稱呼,他都不屬於一個正規的官職,通俗一點說,就是在衙門裡打工的人,他的工資也並不是由朝廷來支付,而是由招聘他們來的人支付的,一般是這個縣的知縣大人。

    (清朝衙役)

    至於,古代的縣到底供養著多少官員衙役?我就來一一回答這個問題。其實,在古代,縣要供養的官員和衙役的數額是不一樣的,而且數量上差距還很大,我們就先從官員來說吧。由於每個朝代的縣所定百姓人數不太相同,這也就導致了官員人數的不一樣,不過再怎麼樣,每個縣的官員也都是那幾個固定的官職,只不過人數或多或少有點差距。

    我們就按照清朝的縣來說吧,按照《清史稿》記載,一個縣設有:縣知縣一人(正七品);縣丞一人(正八品);主簿無定員(正九品);典史一人(未入流)。這些人都是吃官飯的,統稱為官員,是國家選定的為其工作的人,也就是說國家會給其發放俸祿。除此之外,縣裡還會有其他的不入流的官員,像巡檢,驛丞,教諭,訓導等一般因事而立,沒有定員。不過總的來說,一個縣的官員數量都會在10到20個之間。

    (清朝衙役給官員牽馬)

    再有就是衙役,衙役這個差事其實並不算是政府官員,他只屬於官方人員但並沒有官方身份,還沒有品級。在清代,是指專供地方州縣等衙門趨使的為其奔走的差役,衙役有內班外班之分,但不管其屬於哪一類,都是在民間市井招募的,屬於職役性質的義務職。雖然是一個很小的職位,也有自己傳承方式。

    其實,衙役也有定額編制,即規定的數額,據記載,如清代大興縣衙役定額為:門子2人,皂隸16人,馬伕12人,禁卒8人,轎伕與傘扇夫7人,燈夫4人,庫卒4人,倉夫4人,民壯50人。如果按照這個來計算的話,那麼衙役的數量是107左右,但實際上衙役的數量要遠比這個多。通常情況下,小縣的衙役有數百人,大縣的話有上千人甚至數千人。但據清代曾任四川巴縣知縣的劉衡記載,他到巴縣上任時,衙役竟有7000人之多。

    (電視劇中的衙役們)

    現實中很多人認為當今的官場腐敗,太多的官員其實就是擺設,拿著國家的錢,本身卻無事可做,以為古代官衙機構簡練,實際上並非如此,那往往是不計算吏員和衙役造成的誤解。一個數萬人口的縣,往往就要供養數百名吏員,上千名衙役,怎麼也不能說成是“小政府”。

  • 12 # 王祖蔭1

    ”古代”所涉範圍太廣,真不好說。不過總體感覺是,縣太爺集政法於一身,並沒多少從業人員。《水滸》裡武松是個都頭,相當於縣衙警衛班長,”上士”吧。再早,周武王手下只有10個大臣。孔二哥講,有一個女的,不能算數,實際上只有9個大臣。

  • 13 # 電視劇裡看歷史

    縣衙雖小,門道不少

    中國的行政區域劃分是經過了漫長時間的演化。在先秦時期,由於資料缺乏,我們只能猜測當時的行政區劃。夏商周三代部落觀尚濃,國家體制很不成熟因此疆域也不穩定。夏朝可能是以九州劃分天下,而商周則是分封制度,各個諸侯國有自己的國君主導事務,而且諸侯國一般面積不大,所以無所謂行政區劃。

    戰國時期,周王朝某些諸侯國由於兼併戰爭獲取大量的土地,為了管理這些地區,郡縣制開始萌芽。後二千年,雖然制度不斷的演變,但是縣作為中國基礎行政區劃卻始終沒有變過。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皇帝統治全國,靠的就這些芝麻大小的縣官

    那麼古代的一個縣有多少官吏呢?

    古代的官和吏是兩回事。官是朝廷正式編制而吏只能說臨時工。古代縣政府的官員,連縣長算在內,基本是三到五人。具體包括:

    正七品縣令,為一縣最高軍政長官。縣丞,正八品,相當於副縣長;主薄,正九品,相當於秘書長;縣尉,相當於武裝部長兼公安局長;教諭,相當於教育局長。

    除去以上官員,縣衙內還有無官階的吏,俗稱“未入流”,包括站堂跟班,地方土兵,仵作法醫,偵緝隊員,驕夫、門房、廚娘、丫鬟一應服務人員等。上列人員不在正式編制內,不享用朝廷俸祿,由縣令自行招聘,人數自然也是沒有限制的。

  • 14 # 冰哥聊史論古今

    現在中國每一個縣裡面都有很多的官員,即使這個縣比較窮比較小,也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各方面的機構人員一點也不缺少。其他的不說,光縣長副縣長再加上常委就10多個,下面的局長鎮長更是數不勝數。

    那麼在古代的時候,一個縣的機構會有多少的官員衙役呢?事實上古代行政的區劃,是長時間演變而來的,我們現在常熟悉的郡縣制,並不是一開始就是這樣的。至少在周王朝的時候採取的是分封的制度,當時分封的是各大諸侯國。而當時分封的諸侯國非常的多,大的諸侯國也就幾十裡,小的諸侯國甚至不到十里。

    這種小諸侯國自然也就用不著再設下一級行政機構了,直接由諸侯國的國君管理就行了。後來諸侯國之間不斷的進行戰爭和兼併,逐漸出現了一些大的諸侯國,例如人們熟悉的春秋五霸,戰國七雄,他們的領土比較廣闊,所以下設了一些機構進行管理。不過開始的時候那種機構都不大成熟,一直到秦漢的時候形成了郡縣的制度,雖然名稱有所變化,但是實質性的東西還是那些,一直沿用到今天。

    在古代皇權不下鄉,縣就是最低一級的機構,在一個縣裡有正式編制的人不會超過5個人。一般也就是縣令,相當於現在的縣委書記兼縣長,再就是縣丞相當於常務副縣長,縣尉相當於武裝部長兼縣委常委,主薄相當於秘書長,教諭相當於教育局長。這些人是朝廷正式編制,有品級的,也就是傳說中的朝廷命官,從朝廷裡領俸祿的。其他的衙役都屬於是沒有品級的吏,是由縣令自己招募的,人數不等,往往看一個縣的財政收入水平負擔如何。

  • 15 # 朝文社

    2004年的雜誌《廣東檔案》裡,曾刊載過一份特殊的“工資表”:清朝道光年間的開建縣的縣衙“俸銀”。

    在這份“工資表”裡,作為縣衙“大老爺”的知縣,每年領43錢5兩白銀的“年薪”,逢閏月還補貼三兩。典史每年領俸祿31兩,另外還有“門子”“書吏”“皂隸”“快役”“民壯”“轎伕”“禁足”“仵作”等各色人員,加上“官老爺”一共52人,每年領取俸銀656兩。要這麼看,偌大一個縣城,就靠這五十二人操持,每年才花掉國家六百多兩銀子,“價效比”真心很高。

    但事實是,這只是表面現象。“領國家俸祿”的官吏,固然是少,但上上下下指著衙門吃喝的“編外人員”,那可是天文數字。

    《清實錄》裡記載,同樣是道光年間,道光七年(1827)直隸省清退衙門“多餘”人員,竟一口氣清出來近兩萬四千人,這天文數字,叫道光皇帝也吃了一嚇,連連感嘆“他省諒亦不免”——直隸如此,其他省份也差不離吧。

    事實證明,這直隸,真是“限制”了道光皇帝的想象,放在其他省份,情況只能會更嚴重。

    就以“縣太爺”身邊的書吏來說,別看平時乾的都是抄抄寫寫的雜活,人前人後都很不起眼,但放在縣衙這一級裡,卻是能量極大。雍正年間曾嚇壞全國貪官的鐵面人物田文鏡,早年就嚐到過這幫人的厲害:早年田文鏡還做知縣時,每到一地上任,這些“胥吏”們就圍在你身邊,表面上獻殷勤,其實是瞪圓了眼睛找你的軟肋,相處沒幾天,就把你摸得差不多,然後就衝你對症下藥,或是行賄或抓你的短,不把你拉下水不罷休……

    在那個大清相對吏治清明的年代,一身是膽的田文鏡,尚且領教了這幫人的厲害,放在古代其他時期,換成其他縣令,效果也可以想。比如在康熙二十年左右的江西吉永縣,當地書吏們都練出了拿捏知縣的“常勝套路”:每當新知縣上任,就故意唆使上百個老百姓天天來告狀,丁點雞毛蒜皮的破事,都把知縣老爺吵得頭昏腦脹,最後只能當了甩手掌櫃,由著書吏們來處置,自己心甘情願當個擺設。多少“大老爺”,就這麼變成了提線木偶。

    而一旦遇到事,有時高高在上的“老爺”們,還得被這些“臨時工”們宰一把。乾隆年間某縣鬧賊,縣令懸賞一千兩白銀抓犯人。結果犯人落網後,書吏與衙差們勾搭一氣,把犯人藏起來後“談條件”。逼著知縣咬牙掏了三千兩白銀後,才把人交了出來。這種事,都可以用來發財。

    能把知縣拿捏成這樣,那隻靠幾個書吏哪夠?事實是,自清朝開國以來,“書吏”的數目就不停在膨脹。

    順治年間時,縣衙的書吏名額,一般不能超過八到十四人,大清三個世紀裡,也基本是按照這個數目來“發工資”。但實際上呢?想要撈好處,就得勾搭連環,勾來的人越多越好辦事,大夥一起敲金分肥。到了清朝中期,哪怕在書吏“比較少”的山東省,大一點的縣,一個縣的書吏至少要有一千人,小一點的縣,也得有幾百人。在南方一些經濟發達的縣,書吏的數量甚至有兩千多人。《清實錄》形容說,各個都是“紛紛入署,託名辦公”。

    一句“託名辦公”,就道出了這看似“臨時工”的角色,極大的誘惑力——拉大旗作虎皮,財源當然滾滾來。

    書吏如此,縣衙裡的其他“臨時工”,那自然也不差。比如衙差們,那動輒也是數百人的規模。發展到清末時,以《春冰室野乘》裡的記載,中原大一點的縣,衙差動輒也上千人。而且好多人都是“江湖聞名”的大盜。這些人白天在衙門裡充衙差,人五人六的抓賊,晚上換了身皮,再換個地方就打家劫舍,白天晚上都不閒著。哪怕惡行敗露了,人家從這個縣跑路,託關係走個門路,換個縣衙,照樣還當他的衙差。

    如此算下來,賬面上很“精簡”的大清衙門,其實是“人山人海”。

    以清朝學者段光清的慨嘆:道光十七年(1837)時他親眼所見,清朝的知縣下鄉辦個公,帶的“書吏”“師爺”“衙差”“轎伕”等人,雜七雜八加起來,竟然有一百多人。這麼多人下個鄉,當然不能空著手回去。一路的敲詐勒索,閉著眼睛就能想。

    而且,就算這次不敲詐,一個縣要養活這麼多人,還要養的白白胖胖的,靠賬面的俸祿哪夠?於是各種“陋規”成了小意思,朝廷向百姓收一石糧食,由這幫人經辦,自然變成十倍的“浮收”,然後再敲金分肥。至於“籤子錢”“節禮”等套路,也是層出不窮,清代的類似“陋規”,以後世學者的不完全統計,竟然有近百種,全是巧立名目,拼命壓榨老百姓。

    看懂這個,也就看懂“衙門養多少官員”背後,那叫人嘆息的反思:雖說這些“養官員的錢”,那時候朝廷不買單,自然也裝看不見。颳走的,卻是苦老百姓的血肉。

    參考資料:《清實錄》《清史稿》馮爾康、《生活在清朝的人們:清代社會生活史》、劉敏《清代胥吏與官僚政治》、石梅金《南豐發現古代縣衙人員工資檔案》

  • 16 # 正說清代十二朝

    在清代地方“省、府、縣”三級行政系統的設定中,縣作為基層行政單位,乃系皇權向基層民眾延伸的最直接、最有效媒介。所謂“天下之治始於縣”,知縣作為縣級政權最高行政長官,更是被雍正皇帝稱為“親民之官,吏治之始基”的重要官職。

    縣衙,作為縣級政權的核心,在知縣的領導下,“掌一縣治理,決訟斷闢,勸農賑貧,討猾除奸,興養立教”,並對一縣教育、禮法、祭祀乃至養老事宜,“靡所不綜”。相對於封建王朝的最高統治機構——朝廷而言,縣衙於知縣之中幾同朝廷,而知縣在一縣之中的巨大許可權,甚至如帝王一般存在。

    那麼,清代知縣領導之下的縣衙,到底擁有多少官吏、多少職能機構,才能完成對縣級政權的治理呢?

    知縣

    《清史稿·職官志》明確記載:“縣知縣一人,正七品”,相比較於現今的公務員級別劃分,基本等同於縣處級正職,相當於一縣之長。只不過,清代的知縣較之現如今的縣長,職權範圍更大、手中權力更大。就知縣的具體職權來看,知縣幾乎兼任一縣所有職能機構的一把手,對一縣之內幾乎所有工作都擁有絕對領導權、決策權。甚至在執掌一縣政務的同時,知縣還擔負相當部分軍務職能,剿匪平叛、籌集軍資,可謂無所不能、無所不掌。

    清代朝廷對於知縣官職人選的選擇,也經過了數次更改並逐步發展完善。順治朝,“依明往例,行取知縣”;康熙朝,“命督、撫舉賢能”;乃至咸豐朝的“優勝劣汰,顧其時雜流競進”直到清末時期,依據捐納、軍功、墾荒、荒政等綜合考量標準進行知縣官職人選的選拔和任免。

    知縣三佐貳官

    根據相關史料記載,清代知縣一下一般設定佐貳官:縣丞、主薄、典史。《清史稿·職官志》記載:

    縣丞、主簿,分掌糧馬、徵稅、戶籍、緝捕諸職。典史掌稽檢獄囚。(無丞、簿,兼領其事)

    具體細分下來,縣丞主管一縣文書檔案、倉庫、糧馬、徵稅等,品秩為正八品,基本相當於現今的鄉科級正職級別;在縣丞之下,設定攢典一人,協作辦公。主薄主管一縣戶籍、緝捕、文書辦理事務,品秩為正九品,基本相當於現今的股所級正職級別;在主薄之下,同樣設定攢典一人,協作辦公。典史基本相當於現今的縣公安局長、縣看守所所長的合併,只是行政級別屬於未入流。而且,如果縣衙不設定縣丞、主薄,典史還會肩負兩者職能,成為知縣的唯一佐貳官。

    知縣十大屬官

    除了佐貳官,知縣之下一般還設定十大屬官:巡檢、驛丞、庫大使、倉大使、稅課司大使、徬官、河泊所大使、訓科、訓術、僧會。

    按照《清史稿·職官志》中的職能記載,巡檢一人,追捕盜賊,查辦違法亂紀之事,品秩從九品;驛丞一人,縣驛站領導,未入流;庫大使一人,縣衙倉庫主管,根據倉庫等級不同而品秩不同;倉大使一人,縣級糧庫主管,未入流;稅課司大使一人,執掌賦稅征剿,未入流;徬官一人,執掌一縣水利閘門之蓄水和放水,未入流;河泊所大使一人,掌管漁業賦稅,未入流;醫學府正科訓科一人,縣醫院院長,未入流;陰陽學府訓術一人,掌占卜,未入流;僧綱司僧會一人,掌宗教事宜,未入流。

    就知縣一下的屬官種類和職權範圍來看,幾乎囊括了一縣所有庶務。除軍務外,在知縣統領、佐貳官輔佐、屬官具體負責的縣衙中,儼然一個微型朝廷。

    三班六房

    除了佐貳官和屬官以外,縣衙下轄日常辦公之三班六房:吏、戶、禮、兵、刑、工六房;皂、壯、快三班。

    六房,對應朝廷六部,乃系縣衙的直屬組織機構,“附於州縣公堂之左右”。縣衙六房,設定書吏一名,並可根據具體情況,自行招募助手協助辦公。書吏,可有上級政府委派,也可由知縣自行招募。

    三班,分為負責縣太爺升堂審案時的站班、行刑等事的皂班,也就是影視劇中常見,高喊“威武”,負責打板子的兩排衙役;負責力差、催科、徵比等工作的壯班,基本類似於現今稅務部門的執法人員;負責緝奸捕盜、破案、解囚、捉拿犯人等工作的快班,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捕快。

    後記

    清代縣衙,在知縣的領導下,機構設定複雜、系統;官員配給眾多、全面,相較於治理國家的朝廷而言,絲毫不差。知縣,作為縣級政權的最高行政長官,主抓全面、領導一切,權力巨大。

    參考文獻:《清史稿·職官志》、《光緒會典》、《清文獻通考》

  • 17 # 以史正衣冠

    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想要考公務員,因為這份工作,待遇可是相當優渥。這份職位可是由來已久,尤其是在古代,更是少不了官員的存在。都是經過相關任命的,有一定品級的政府工作人員。當然在古代,如果您想要從事政府官員的話,渠道有很多。除了認真學習參加科舉考試以外,還可以依託家中權勢,也能夠獲得一個一官半職。有的是家中有錢,自己捐錢買官。就像大家熟知的雍正爺的寵臣李衛,當初就是靠錢買的官,正式進入了官場。至於一個縣要供養多少名官員,這種也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在古代的話,每個縣要供養的官員和衙役,它的數目也是不一樣的,有的差距還不小,因為每個縣的百姓數量多少,也導致了官員人數變化。當然每個縣的官員也有固定的官職,通常一個縣人數能夠叫的上名的,也就是那幾個。用離我們最近的一個朝代清朝來講的話。會設有知縣正7品,縣丞正8品,主簿算是正9品,還有典史。這些人統稱為官員,是國家選定的為其工作,是由國家發俸祿。除此之外縣裡還有一些沒有正式職位的官員,其實典史也不算是正式官員。這種人數數目也是根據情況設立,並沒有統一的規定,一個縣的正式官員數量,大體在10~20個左右。大家看電視劇時候,應該聽說過衙役,本身這個職位屬於臨時人員。換句話來講,就是在衙門當差的人。相應的工資,並不是由朝廷來支付,而是僱傭他們的官員。通常都是這個部門的一把手,每級的標準也是大有不同。

  • 18 # 南閣水哥

    導言

    古代社會中縣一層面的正式官員數量是有數量約定的,但是為了管理好縣域又需要大量的非正式人員參加工作。你很難說清楚到底縣裡要養活多少人。而且縣有大小之分,我們只能透過史書上現有的官員數量進行一個量化的比較。

    史書上縣級官員數量

    從史書上來尋找答案可能是一個比較靠譜的方式。《漢書 百官》中我們進行一個梳理。

    凡縣主蠻夷曰道。公主所食湯沐曰邑。縣萬戶以上為令,不滿為長。侯國為相。皆秦制也。丞各一人。尉大縣二人,小縣一人。本注曰:丞署文書。典知倉獄。尉主盜賊。凡有賊發,主名不立,則推索行尋,案察奸宄,以起端緒。各署諸曹掾史。本注曰:諸曹略如郡員,五官為廷掾,監鄉五部,春夏為勸農掾,秋冬為制度掾

    以萬戶為單位的大縣來說,最低的配置為縣令1人,縣丞1人,縣尉2人,典長1人,其餘各署諸曹掾史,只要郡裡有設定的都要配置。諸曹略如公府曹,無東西曹。有功曹史,主選署功勞。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諸曹事。其監屬縣,有五部督郵,曹掾一人。正門有亭長一人。主記室史,主錄記書,催期會。無令史。閣下及諸曹各有書佐,幹主文書。算下來人數不會少於30人。

    那麼後世的縣級官署人員會不會膨脹?答案是肯定的。

    我們再來看一下 明朝的官署。

    知縣一人,縣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一人。

     知縣,掌一縣之政。凡賦役,歲會實徵,十年造黃冊,以丁產為差。賦有金谷、布帛及諸貨物之賦,役有力役、僱役、借債不時之役,皆視天時休咎,地利豐耗,人力貧富,調劑而均節之。歲歉則請於府若省蠲減之。凡養老、祀神、貢士、讀法、表善良、恤窮乏、稽保甲、嚴緝捕、聽獄訟,皆躬親厥職而勤慎焉。若山海澤藪之產,足以資國用者,則按籍而致貢。縣丞、主簿分掌糧馬、巡捕之事。典史典文移出納。如無縣丞,或無主簿,則分領丞簿職。

    除此之外,縣管的事情也在不斷的擴大。包括縣裡要設定 儒學、巡檢司、驛丞典郵、稅課局、醫學、陰陽學、縣僧會司、縣道會司等等。所以人數的擴張也是很厲害的。

    總結

    縣級官員的增加是應對工作的改變。不能以人數的多寡來決定的。

  • 19 # 趣談唐宋元明清

    這個沒有一定之規,每一個朝代都有著不同的限制,同樣的每一個地區也有著不同的規定。

    一、一般的衙役數量

    就在剛才,查了一下對應史書,當然史書當中寫的朝代幾乎囊括了絕大多數朝代,所以就沒有必要單獨拿出一個朝代來講,簡單講:一個縣城裡面,他可能用的是100人到幾千人不等。

    因為古代的縣和現在的縣有很大差距,古代的縣往往區域更多人,因為他們的人員稀少,所以說管控起來更加麻煩。

    大家也都知道古代的時候沒有高樓大廈,也沒有小區管理什麼的,每一個村莊和另一個村莊之間的距離非常的遠。

    所以如果指望著這個縣裡面的長官去管理整個縣城所有的事情非常困難,在明朝的時候倒是有一個官員做到了,他的名字叫海瑞。

    可是這個世界上又有多少個海瑞呢?

    一般情況下不可能讓一個官員來回的奔波,今天去這個村子,明天去那個村子,那他什麼事情都不用幹了,一天到頭不是跑在村子的路上,就是跑回去的路上,十有八九也得累死了。

    所以說官員他們必須時刻拿捏衙役,透過讓衙役幫助自己跑腿來給自己節省時間,給自己更多的辦公時間。

    二、來看一下正常編制。

    一般情況下,一個縣裡面的官員少得可憐,一般只有縣令、縣丞、主簿、訓導這些人。除了這些人之外,其他的絕大多數人都不屬於編制體系的。

    可是大家也知道在這個朝代的時候,尤其是縣級官員,他們的錢少得可憐。

    那麼這些官員他們如何保證讓自己擁有這麼多衙役的同時,自己不會出較多的錢呢?

    其實這一點就屬於古代的陋習了,在古代的地方衙役,他們儘管不是正式編制體制,但是可以動用一些特權撈取不恰當的好處。

    正因為如此,衙役慢慢的成了香餑餑,想要成為衙役,想要成為非編制的一份子,往往還需要給縣衙長官請客送禮。

  • 20 # 神兜兜三國

    不知道,而且,這個問題太龐大了,研究透徹,絕對可以出版專著了,歷朝歷代都不一樣,即使在同一個朝代,縣本身的級別就有差異,(就好比現在的縣城與縣級市),官員或衙役的數量都不一樣。

    比如:

    在漢朝,戶口上萬的,為大縣,縣官就叫作縣令,年薪1000石(粟米),中、小型的縣,縣官就叫縣長,600或400石,(《後漢書-郡國志》),這是中央直屬的縣。還有在郡(王)國裡的縣,或者是縣侯的縣,或者作為公主或女貴人食邑的縣,官員配備都不完全相同的,故無法作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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