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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知常容

    我覺得這個主要責任應該是張姓老人,而不應該那個司機。我覺得那個司機有些冤。因為你用雨傘制止要啟動的車門,完全是一種危險的行為,就算存在另一種可能:司機拒載你也不能做這樣危險的行為,我想這是小孩子都懂的事情。唉。。。。。。。

    整個的事情是這個樣子的。

    在2月25號上午十點,蔣師傅開公交車到站後準備離開,車門快要關上的時候,一名80歲老人突然將手中的黑色的雨傘插入車門中,試圖阻止公交車離開。可是當時車已經起步了。然後老人就被帶倒了,車輛駛出大約2-3米遠。當時公交司機發現時立刻停車,下去檢視。當老人被送到醫院時,老人的右腳已經沒了。

    這個事情並沒有到此結束,交通認定是司機和老人各付一半責任,不過老人的家屬對此責任的認定,表示不服,將提起上訴。”很明顯是司機不讓我爸爸上車。“老人的兒子說。

    我覺得就算這個駕駛員不讓你爸爸上車,你爸爸也不能拿雨傘去阻止已經開動的公交車,你爸不是未成年,你爸已經成年很多年了。你這個不肖子孫,你老爸那麼老讓他一個人坐公交車,你難道沒有監護責任嗎?你為什麼不送你老爸上車,如果你能盡到這個責任,這個悲劇就不會發生。

    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我們不管說什麼也沒有用,只有等法院判決為準。我還是為這個司機有點叫屈,但是沒有辦法老人和兒童是我們首先要照顧的物件,因為他們是弱勢群體,因為每一個人都要老,他們的利益肯定是首先要得到保護的。也是一個客觀現實,我們也得遵循這個現實。

  • 2 # M你若安好E

    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出門在外遇到老人需要幫忙的,我們能幫的一定不要吝嗇,因為有一天我們也會老,給子孫後代做個好榜樣。尊老愛幼從我做起,一起建立文明社會。最近一老人想做公交車,因為沒有安全意識,用雨傘去掛公交車,結果被公交車帶倒。

    老人出門最好有家人的陪同,最近一老人想乘坐公交因行動不便,看著公交車在眼前,眼看車開走,所以情急之下他用傘伸進車門示意停車,希望公交車可以等自己一下,但是車主沒有停下,而是把門關上,開車準備走了,也許是趕時間,也許是怕載老人責任大,所以沒有等老人,結果老人用雨傘掛住車門被車輛帶倒碾壓,然後路人立馬叫停公交車,老人受傷被送到了醫院,老人受傷嚴重面臨截肢。交警認定雙方同等責任,涉事司機因為此事已經離職。不管任何事都有兩面性,我們都應該全面的看待和分析,不應該把責任歸咎於一方。事件中的司機是否應該無條件等老人,其實司機好像也有規定的時間到達站臺,也不能全怪司機。老人拿傘示意公交的行為也有錯,老人缺少安全意識,這樣用傘掛車是很危險的。雙方都有責任,不過很多網友都在罵司機,說司機沒有尊老愛幼的精神,司機為了爭分奪秒不等老人所以才會造成老人用雨傘掛車被帶倒?也有網友認為老人這麼大年紀根本就不應該不在家人的陪伴下出門,本事就是危險人物,司機肯定害怕懶得載。

    如果路人及時關心老人,扶老人上車也許不會發生這樣的意外,如果司機及時的關心老人下車攙扶老人也許……這件事更加說明我們真的要關心一下身邊的老人,因為老人有時候沒有安全意識,年紀大了行動不便,有時候反應不過來所以才會出現很多意外。出門時,遇到老人我們要多關心,能幫助的儘量幫助。

  • 3 # 野人語車

    對於八旬老人用傘攔公交導致被公交車碾壓的新聞事件。看到悟空問答裡很多人在回顧這個事件連時間和地點都是錯誤的。首先這個事情發生在浙江桐鄉而不是有些人意淫出來的杭州,時間是發生在2018年2月15日不是很多人所說的2月25日。對此有異議的網友可以去看這個事件的影片。希望回答問題或者寫相關內容的朋友們尊重事實,不要說些不經過核實的內容發表出來誤導大眾。

    言歸正傳,這個新聞一出來我也寫了一篇關於這個內容的文章。對於這個事件網上分為兩種意見,一方認為老人用傘攔車實在是太危險了,也是不對的;另一方則認為老人儘管不對但是公交車司機怎麼可以這麼急著關車門啟動車子呢,覺得公交車司機沒有基本的善意,有句話說得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對於交警認定的雙方負有同等責任,這樣的判定我覺得還是很認可的,司機和老人都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對於這個事件的發生,我想說的是目前公交公司對於公交車司機的管理制度是有所漏洞和缺少的。眾所周知,公交公司對於司機的管理處罰力度是很大的,公交車到站時間的準時率、司機投訴率、車輛故障率、交通事故率等都是有嚴格處罰的。司機收到乘客投訴就會被罰款,到站時間不準時也是要被罰款的。在眾多的處罰制度下,我們會發現公交車司機開車和服務乘客甚至與其他車輛交流過程中顯得很浮躁,一旦收到處罰司機心理就會有很多負面情緒表現在乘客身上。

    個人覺得公交公司對於司機的管理嚴格是應該的,畢竟這個服務行業是和生命息息相關的。但是公交公司應該對於司機的心理疏導加以重視,並且對於司機的職業道德素質培訓也應和技能培訓放在同樣重要的地位。只有這樣才能把這些安全隱患防患於未然。

  • 4 # 夜雨如書

    個人認為,公交車司機和老人都有責任,但老人的責任似乎更大。而放任80歲老人獨自外出的子女責任也不小。

    2月25日上午十點左右,某公交車站發生了一起意外事故。一輛公交車在離站關門準備開走時,一位80歲老人突然用雨傘插入車門,隨即老人被帶倒,最終導致其右腳截肢,而公交車司機則因此被迫離職。

    雖然我們不在現場,但關於這次事故的交通認定,已經很好的說明了問題,公交司機和老人各負一半責任。

    1,監控顯示,老人之前有明顯的招手示意停車的行為,但是司機說當時由於被A柱擋住視線,人員都上車後,老人處在視覺盲區,並沒有看到。這點其實很好證明,重演一下當時司機和老人所處的位置就清楚了。而且車門在沒有完全關閉之前,應該是能看到老人的。我們只是看了影片還忽略了一個問題,老人當時除了招手示意有沒有開口說話。應該說,公交車司機對事件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

    2,老人的行為確實是難以預料的,誰能想到他會突然把傘插進車門。而老人在被公交車拉倒後沒有第一時間鬆手丟掉傘,確實造成了後續事件的發生。客觀地講80歲老人的反應能力應該和年輕人沒得比。老人確實應該為事故的發生負有很大責任。

    3,我們還要注意一個細節,在事故發生前半個小時,一名公交女司機還發現該老人在等車時暈倒了,並將其扶起。80歲老人體質虛弱,子女不管不顧讓其單獨出門,也是這件事情發生的原因之一。要說起責任,老人的兒女也應該承擔監護不利的責任。

    現在老人住院已經花去了30萬,公交公司墊付了23萬,家屬墊付了2萬醫療費,6萬的護理費。老人的兒子認為公交公司應該負起全責,將會提起上訴。

    個人認為,這有點吃大戶的嫌疑,老人受傷被截肢,確實很痛苦,但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不能助長誰弱誰有理的歪風邪氣。

    要說倒黴,公交司機這次也夠倒黴了。為一件難以預料的事情丟了飯碗,實在不值得。

  • 5 # 大實話

    最後老人被截肢,司機也因為此事被解僱。事故認定雙方都有責任,而老人的家屬卻要讓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透過上邊的動態圖可以明顯看到,在這件事中確實老人和司機都是都有責任的。

    司機錯在沒有做到安全駕駛

    我們在考駕照時,都是明確規定的,機動車起步前必須先確認周圍的情況是安全的才能起步。而如果你仔細看上邊的圖片的話,可以看到,公交車起步幾乎是和車門關閉是同時進行的。而按照規定來說,車門在沒有完全關閉之前是不能啟動的。

    如果公交車司機是等車門完全關閉,確認周圍安全後再啟動車輛,那麼就能避免這起事故的發生。所以,這件事中公交車司機應該承擔一半責任。

    老人錯在明知道有危險,還執意攔車

    這位老人已經年近80歲了,作為一個經常坐公交車的老年人,他是應該知道這種行為是有一定的危險性的。並且,也有責任和義務對自己做出的這種危險行為產生的後果負責。

    所以,這件事在我看來,反而是老人家的錯誤更大一些,反而不應該責任均攤,應該讓老人一家承擔80%的責任,

    然而,現在老人的家屬卻反咬一口,仗著年齡大,受傷重就想要人家司機負責一輩子,這真的有點不合適。說難聽一點,發生這種事只能怪自己運氣背,怪不得別人。

    而司機被解僱,這主要是因為公司有規定,如果事故賠償超過10萬塊錢,那麼司機就得回原單位。這是入職之初就說好的,而並不是公司無情。

  • 6 # 時尚女人愛吐槽

    事情經過

    在2月25號上午,蔣師傅駕駛的公交車到站後上車的人陸續上來,公交車正準備離開,車門快要關上的時候,一名80歲老人突然將手中的黑色的雨傘插入車門中,試圖阻止公交車離開,公交車並沒有停下。

    拉著雨傘的老人迅速被車帶著摔倒,摔下了站臺,此時車輛駛出大約2-3米遠。當時公交司機發現時立刻停車,下去檢視,公交車碾壓到老人,送到醫院後,老人的右腳被截肢。

    公交車司機蔣師傅表示,當時老人處在視覺盲區,自己沒有看到。蔣師傅說:自己平時開車見到老人上車,都會拉起手剎等候老人,並且老人上車坐穩後,才能開車。

    現在老人住院已經花去了30萬,公交公司墊付了23萬,家屬墊付了2萬醫療費,6萬的護理費。本次事故交警認定,公交司機和老人各付一半責任。老人的家屬對此責任的認定,表示不服,將提起上訴。”很明顯是司機不讓我爸爸上車。“老人的兒子說。

    我的觀點

    1、盲區一說是成立的,交警也不會只憑蔣師傅的一面之詞就認可盲區說,要現場檢驗的,說明老人確實在司機的視線盲區,老人用雨傘攔公交車確實是個危險的動作,尤其是在他那個年紀,做出這個動作更是危險十倍,所以老人肯定是有責任的。

    2、大概爭議的點在,是否司機不想讓他上車這個問題上,我們不知道司機的想法,也不知道他當時是否看見老人還想上車,但我想說一下我知道的一個事。

    有個87歲的老奶奶,腿腳的利落程度還不如這位大爺,甚至一瘸一拐,這位老奶奶每天要坐公交車去附近的一個超市,每天兩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只有一站地,大概300米左右,她上車一分鐘,下車一分鐘,司機有時候心理不踏實甚至還要起身攙扶她,大概一個月後,幾乎該路所有的公交車司機見到她都是快速離開,不肯拉她,說心裡話我看到這個場景也是五味雜陳,但是我也理解公交車司機,如果讓她上車,稍微出點事就沒有小事,司機可能2年的工資都不夠,沒有人願意擔這個風險,而且當司機們知道她只有一站地的時候,就再也不拉她了。

    3、老大爺腿腳好點,我感覺也不太利索,上車後稍微不留神摔一下也是大問題,尤其他自己坐車出門還沒人照應,危險大增,我們都知道,車上的老人出問題,公交車是要負責的,所以到這個歲數,出門家屬還是多擔負點責任吧,你們把責任都推出去了,讓公交車司機自己擔風險,這樣不好,你們心裡上過得去嗎?

  • 7 # 農村大學生

    老人何必這麼心急啊,等下一趟車不就行了。

    事件回顧

    1、2018年2月25號上午11點左右,浙江杭州的蔣師傅開公交車到站後準備離開,在公交車門快要關閉的時候,一名80歲老人突然用雨傘插入門縫中,試圖阻止公交車離開。

    2、但是公交車已經起步了,老人因為手一直握著雨傘,被車帶著往前,摔下了站臺,而此時公交車已經駛出了2-3米遠。

    3、公交車司機發現狀況後立刻停車,下車檢視老人的情況。當老人被送到醫院時,老人的右腳已經沒了。

    4、老人住院已經花去了30萬,其中公交公司墊付了23萬,家屬墊付了2萬醫療費,6萬的護理費。這次事故的交通認定的結果是公交車司機和老人各付一半的責任。不過老人的兒子對此責任的認定,表示不服,將提起上訴。

    我的看法

    “寧停三分,不搶一秒”是我們經常教導司機的話語。那麼作為乘客我們是不是也要做到這一點啊。

    這位老人在車已經起步的時候,還將雨傘插入公交車門的門縫,試圖逼迫司機停車,方便自己上車。這樣做是十分不道德的,同時也是十分危險的,萬一公交車司機沒有留意到你的情況,那就完了。還有就是這位老人拿著雨傘,被車帶著動,怎麼還不知道扔掉雨傘啊。是時間太快來不及反應還是本能的捨不得扔掉雨傘。

    這位司機也是無妄之災啊,老人正好在他的視覺盲點,導致了這次事故。但是這也不能說司機完全沒有錯,司機應該在車門完全關閉之後再啟動公交車。希望以後大家都可以引以為戒。

  • 8 # 邊河靜靜流1

    我反覆看了動態圖,總覺得公交車司機很冤枉!基本是老人自己的責任,卻害得司機被迫離職。想必司機也是有老人有孩子的家庭,被這件事情嚴重拖累生活了!

    這事發生在2月25日,杭州某公交車站。

    從動圖可見:

    1.司機蔣某快要將公交車從站臺開時,老人(姓張)用右手招車,但他位置是在司機盲區,司機沒看見老人。

    司機關車門時,老人左手竟然用長長的傘柄頂端伸入車門縫,企圖阻止車輛開走。

    這是非常危險的動作!想當然的用傘柄來阻止公交車開走,這是小孩都知道的危險行為!

    2.司機沒看見老人用傘阻擋,車往前開走,老人的手為何不放開傘柄?如果性格稍微不倔強一點,立即放開傘柄,大不了摔在靠近站臺一側,也不至於被截肢。

    3.老人80歲,身體並不健康,出門為何沒有人監護?出事卻一味怪責司機。

    就像沒有獨立生存能力的小孩,發生受傷事件監護人有責任一樣,老人發生受傷也與監護人有關!

    如今,司機被迫離職,對於判定的交通責任一方一半,老人的兒子竟然不服,還要起訴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我實在覺得司機值不得!明明是老人的過錯和他兒子的監護不力,卻要害得失業還賠錢!但願法官明鏡高懸,還司機公道!

  • 9 # 法海一粟

    2、老人用手中的雨傘插入正在關閉的車門的行為,顯然違反了交通安全法規,同時,老人的行為還具有相當的危險性。其不僅會給自身造成傷害,還有可能給他人造成傷害。

    3、本次事故的發生,其根本原因在於老人的雨傘插入了正在關閉並已經啟動且正在行駛中的車門。如果沒有老人的行為,本次事故不可能發生。因此,本次事故中,雖然老人是受害人,但是,依法卻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4、交警部門認定司機負事故的同等責任,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交警部門之所以作出這樣的認定,其目的就是為了平息受害人的情緒。但事實上,受害人的家屬對於交警部門的“好意”並不領情,對交警部門所作出的事故認定,其明確表示了不服的態度。因此,交警部門的這個目的並未達到,反而傷害的無辜的公交車司機。

  • 10 # 情感公寓

    2月25日上午10點左右,蔣師傅開公交車到站後準備離開,就在車門將要關上的時候,在站臺處一位80歲老人突然將手中的黑色雨傘插入上車門的縫隙中,試圖阻止公交車離開,可是當時車已經起步了,隨後手裡拿著雨傘的老人被車往前拽到,摔倒在了站臺。而此時車已經走動兩三米遠,公交車司機發現後馬上停車,下來檢視,當老人被送到醫院時,右腳已經沒有了。

    據公交司機蔣師傅講,當時由於被A柱擋住視線,人員都上車後,人員都上車後,老人處於視覺盲區,並且老人的行為也是自己萬萬沒有想到的。蔣師傅說,自己平時看到有老人上車,都會拉住手剎等候老人上車坐穩後才開車,

    現在的情況是,老人住院花去了30萬,公交公司給了23萬,家墊付了2萬醫療費,6萬護理費,而關於這次責任的認定,是公交公司和老人各一半責任,不過老人家屬對責任認定並不認同,表示會上訴。

    老人兒子說,很明顯是公交司機不讓我爸爸上車,公交司機嫌棄我父親年齡大,動作遲緩,故意不讓父親上車,才導致此次事件的發生,公交車司機應該對此次事故負全部責任。

    我覺得對此次事故負主要責任的應該是因為老人。在車開動的之前,老人的身體並沒有處在一個上車的位置,司機不太可能在前面乘客都上車之後,唯獨剩下老人一個人然後關車門。而在上車門關閉後,車即將開動的時候,老人突然把雨傘插入上車門縫隙,加上司機有盲區,老人的插雨傘動作太突然。我想任何一位司機都不會反應過來。而老人摔倒是被自己的雨傘拽倒的。

    再說老人都已經80歲了,既然知道老人動作遲緩,為什麼沒有家人陪同?對老人一個人出門酒這麼放心嗎?作為家屬你覺得你父親用雨傘插入車門裡正確嗎?對於事件的處理方式,不是說你是弱勢群體,就應該向著你,應該秉承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去處理問題。

  • 11 # 書童侃娛樂

    車已經啟動,突然用雨傘去插公交車車門,老人這樣的做法肯定不對,很危險。

    根據事故調查認定書,雙方承擔同等的責任。

    因為老人的一個錯誤舉動,公交車司機丟了工作,老人失去了右腿,代價太大了。

    事件簡介

    2月25日上午十點,蔣師傅開公交車,到站後啟動準備離開,車門快要關上的時候,一名80多歲老人,突然用手中的黑色雨傘插入車門中,試圖阻止公交車離開。

    隨後,老人被插在車上的雨傘帶著摔下了站臺,此時車已開出兩三米外。公交車司機那個停車,打了110送老人去了醫院,老人的右腿沒有保住。

    公交司機有話說

    公交車司機說:“當時有A柱擋住視線,人員都上車後,老人處在視覺盲區,並沒有看到,老人的行為也出乎他的意料;自己平時開車見到老人上車,都會拉起手剎,定好了,並且讓老人坐穩之後,才開車。

    老人兒子看法

    老人的兒子認為,公交車司機,嫌棄父親年紀比較大,動作又遲緩,故意不讓父親上車,才導致此次事故的發生,公交車司機應該對此事故負全責。

    責任劃分

    事故認定書對此次事件做出了分析,公交司機起步離開站臺時,沒有密切注視公交車周圍的環境,事故發生時也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老人不顧自身的安全,把雨傘伸進公交車的車門裡,根據道路交通法相關條款,雙方均有過錯,應該各自承擔同等的責任。

    公交車公司有規定,如果超過10萬的事故,就會被退回派送單位。目前,公交車司機已經從公交車公司離職。

    既然事故責任已經發分各自承擔一半,當然要嚴格執行。

    假如老人不用雨傘去插公交車車門,也就不發生後面的事故,公交車司機也不會丟掉工作。車已經啟動了,你可以等下一趟,以自身安全為重。這麼大的年紀了,出門有兒女陪同會更好一點。

  • 12 # 種地的秀才

    2月25號上午,公交司機蔣師傅在公交站點關上車門要起步準備離開,就在車門即將關上的瞬間一位近80歲老人突然用手中的傘插入車門,試圖阻止公交離開。 可當時車已起步,老人被車帶著摔下了站臺,公交司機發現後立即停車檢視。老人送到醫院經過手術右腳被截肢。現在老人住院已花了30萬,公交公司墊付了23多萬,家屬墊付2萬醫療費及6萬公交司機蔣師傅表示自己平時開車見到老人,都會拉起手剎等老人上車坐穩才會開車,但當時老人正好被擋住視線,老人處在視覺盲區並沒有看到,而老人的行為也是他萬萬沒想到的!公交公司經理表示這次事故的認定,公交司機和老人各付一半責任。公交公司也承認就在半個小時前這位老人在等車時暈倒了,是一名公交女司機將其扶起。目前司機蔣師傅已經從公交公司離職,因為公交公司規定如果超過10萬的事故就會被退回派送單位。而老人的兒子表示不服將提起上訴。林語堂在《吾國與吾民》中說過,中國是一個個人主義的民族,他們心繫於各自的家庭而不知有社會,只顧及自己的家庭心理實為擴大的自私心理。因此社會的公共環境是不存在的,公共精神普遍缺乏,人們尚不知在公共場合何種行為是不符合現代社會精神的或者說羞恥心還不夠。就像本事件中公交司機是有責任但沒那麼大的責任,而老人家屬的行為則有點過了!你們覺得呢?

  • 13 # 招財大學貓

    老人的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自身的行為將自己陷於危險之中,而司機開車前未密切注意車門前的安全狀況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事發經過

    事情發生在2月25日,地點杭州。公交師傅蔣師傅在到站之後準備起步離開,就在車門快要關上的時候,一名80歲的老人用手中的雨傘插入門中,試圖阻止公交車離開。但是車已經起步,老人手扶著雨傘直接被帶倒,摔了一跤,大概駛出2-3米遠。發現老人立即停車下去檢視,當老人被送往醫院時,老人的右腳已經保不住了。據公交司機稱,老人當時是被A柱擋住視線,根本就看不見老人,平時看見老人上車時都是拉手剎等的。從照片的視角來看,老人是否處於視角盲區很難判斷,按理說能看見也不一定看得見,不過老人的行為確實是讓人大跌眼鏡,竟然用傘插入車門,至少應該承擔一半的責任。

    雙方負同等責任

    這次交通事故的認定,雙方各付一半的責任。老人治療費用花了30萬,公交公司出了23萬,家屬墊付了7萬,不過家屬表示不服認定,將提起上訴。筆者認為這次交通事故認定還是非常客觀的,司機沒有看清楚老人是責任跑不掉的,而老人自己的行為也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並不是老人就有各種理由推脫責任,“慘”並不是理。

    司機因公司規定離職

    因為司機所在的公司規定出現事故賠償10萬以上的,就要停崗待業,而一個多月之後司機主動辭職。筆者認為這事處理都是合情合理,非常中肯,作為一名公交司機在前門是人員上車的位置,開車前應該是要留意一下的,當時司機肯定是沒太留意,不然應該能夠看見的。但確實老人的行為也是把自己置於危險之中,雙方都負同等責任。

  • 14 # 遊俠traveller

    可能很多人初看這個標題又要認為是老人的過錯了,蠻不講理、倚老賣老等等詞語就都說出來了,其實看過事件的完整影片你們就不會這麼認為了。

    事故發生前,80多歲的張大伯獨自坐公交車出去喝茶,在趕公交的時候出了事,老人在排隊上車的時候,可能由於動作非常遲緩,司機似乎沒了耐心,直接關門向前駛去。然而,老人情急之下伸出了雨傘夾在車門之中,但是卻被公交車帶倒摔在地上,右腿硬生生的被車輪碾過。公交車司機由於此事已經離職,該老人的兒子堅持認為是公交車司機嫌棄老人太慢不想等他,但是也有這種可能,我們上公交車的時候司機一般就會看著投硬幣的箱子,可能老人行動太遲緩,還沒踏上臺階,但是司機以為沒人了,就開始關門開車了。

    最後事故認定雙方都將承擔一半的責任,老人不顧生命安全,魯莽的將傘伸入車門,所以才造成這樣的悲劇。不過換位思考,其實換作其他老人,自己上車時發現門突然關了,準備開走了,潛意識行為就是想攔下來。換作年輕人肯定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了,首先他們上車就很快,不會有這種司機不知道還有人在上車的狀況。總之,我覺得廣大公交車司機師傅應該以此為借鑑,在等乘客上車的時候好好看看車外有沒有還沒上車的乘客,不要貿然關門,這樣做能大大減少悲劇的發生。

  • 15 # 建築防火設計指南

    老人太固執,司機太大意!雙方不小心,導致釀慘劇!

    事件回放:

    2018年2月25日中午11點多,浙江杭州一名80歲老人為了搶上一輛公交車用雨傘插入門縫。而此時司機蔣師傅的公交車已經啟步,老人手裡的傘並未鬆開,結果被車帶倒,腿部滑到車底釀成悲劇。

    老人的右腳當場被輾斷。老人住院後花了30萬,其中公交公司墊付了23萬,家屬墊付了2萬醫療費,6萬的護理費。

    這次事故的交通認定的結果是公交車司機和老人責任各付一半。老人的兒子不服此認定結果,準備提起上訴。

    我的看法:

    老人平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定要注意安全。我在等公交車的時候,經常可以看到有個別老人,其實他也沒有什麼緊急的事情,但是車馬上就開了,他會從遠處跑過來,著急忙慌地非常固執的就是要上這趟車。

    其實這樣非常危險。本身老年人就有心腦血管疾病,不適合劇烈運動。還有就是司機師傅在遇到這樣情況的時候一定要仔細耐心的檢查,特別是要讓老人離公交車有一定的安全距離。

    我有一次坐公交車,看有一個老人下車的時候腿腳不方便,公交司機見狀馬上從駕駛座位下來,把老人背下了車,然後讓其坐在候車椅上才駕車離開。確實這樣做才能夠有效的杜絕安全隱患,這也是非常必要的。

    老人乘坐公交車還是非常危險的,稍有不慎的話就會容易造成摔倒,司機每次啟動的時候,即便老人已經上了車也要注意讓老人坐穩,特別不能隨意走動。我認為司機看到老人的時候還是疏忽大意了。我認為老人也不應該這樣固執,不應該因小失大。即便是雨傘丟了又有何妨,就不至於造成這樣的慘劇。

  • 16 # 二哥拾影

    其實很多事情結果是人們無法預料的,最重要的是動機,是心態。

    就說這個老人吧,車都啟動了,你為什麼要用雨傘插公交車門,這是大錯特錯了,如果老人用手搬門,司機可能會注意到,但是有雨傘,那個地方司機本來就有盲區,別說司機了,就是旁邊的乘客都不一定看得到。

    結果老人被壓斷了一條腿。

    其實這就是一個習慣,車起動了,應該先喊司機,或者等待下一輛公交車,這樣做真的很危險。

    事後,司機被開除,但老人的家屬一定要讓司機賠償,他們認為司機是故意的,司機歧視老人,認為老人行動緩慢等各種原因,不過,交通認定結果是司機老人一人一半,但司機家屬不服,仍要上訴。

    蔣師傅說:自己平時開車見到老人上車,都會拉起手剎等候老人,並且老人上車坐穩後,才能開車。

    這是蔣師傅的原話,大家認為是誰在說謊。

  • 17 # 樂鬧

    一個活到了80歲的老人,可真的是越老越糊塗,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最後出事了還要司機給他擦屁股,真的是又得了一個便宜兒子!

    不顧生命去攔車!

    看著就在眼前開了的車門卻因為慢了一步而沒有趕上,換做是誰心裡都會不舒服,但我們即使是心裡怎麼不甘心,也不敢拿著生命去攔車啊!

    而且很明顯,如果老人拿著傘成功的夠著了那輛車,那這把傘連帶著老人都肯定會跟著車子一起跑!我不相信這個老人會連這一點都沒有想到!我也不相信這個老人自信以為自己的力氣會比一輛車大!

    公交車司機冤啊!

    目前公交車司機,已經從公交車公司離職,因為公交車公司有規定,如果超過10萬的事故,就會被退回派送單位。

    雖然每個行業都會有他的規章制度,但我還是忍不住想給這個司機叫一聲冤枉!兢兢業業開了好幾年的車,卻因為一個心急的老人,一招打回原形,這個司機心裡會有多麼大的委屈!

    老人的家屬幹嘛去了?

    就在事發的前半個小時,一名公交女司機還發現該老人在等車時暈倒了,並將其扶起。

    我就想知道,這個時候老人的家屬幹嘛去了?為什麼放心那麼大年級的老人獨自外出?

    而且老人都已經暈倒在公交車站臺了,為什麼還要執著的等待公交呢?為什麼就不能做個出租,或者叫自己的兒女來接一下自己呢?

    所以,我覺得出了這件事,這個老人的兒子根本就不是在為自己的老父親抱不平,而就是想從這起事故里面狠狠地大賺一筆!

    不想去責怪這個老人,只能怪這個老人可能生了一些沒有良心的孩子!以至於暈倒了都不敢多花錢坐出租,還要著急趕下一趟公交!

  • 18 # 李欽宇律師

    首先先來解釋一下為什麼是公交車公司承擔責任,因為司機屬於公交車公司的工作人員,他的行為屬於職務行為,因職務行為導致他人人身損害的,依法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

    其次,對於損害結果,本案老人摔倒導致腿被壓斷截肢,並因此支付了30多萬,本案是存在損害結果的。

    2、過錯及因果關係

    本案司機關門、開車的行為,導致了老人摔倒受傷,所以是存在因果關係的。

    至於本案司機對老人的受傷是否存在過錯是判斷司機是否需要承擔責任的關鍵,這個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1)如果老人所站位置處於司機的視角盲區,司機是沒有辦法看到老人的,也沒有看到老人把傘插入了車門試圖阻止公交離開,那司機對這個事件的發生是沒有任何過錯的,司機無需承擔責任。

    (2)如果司機只要認真觀察,是可以看到老人的,但是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沒有注意到老人,導致老人受傷,那司機就是有過錯的,需要對這個事件承擔責任。

    但無論怎麼樣,在這個事件裡,老人這種魯莽的行為是需要承擔最大責任的,他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如果法院認定公交車公司需要承擔責任,應當依法減輕其責任。

  • 19 # 遙遙領先小秘書

    老人,不能倚老賣老,既要講規則,更要注意身體。

    司機,不能一味死板,既要講原則,更要注意安全。

    事發突然

    2月25號上午十點,蔣師傅開公交車到站後準備離開,就在車門將要關上的時候,在站臺處一名80歲老人突然將手中的黑色雨傘插入上車門的縫隙內,試圖阻止公交車離開,可是當時車已經起步了。遺憾的是,老人摔倒骨折並導致截肢。

    老人不該

    首先肯定的是老人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任何人都要講規則。公交車車門已關閉,老人竟還任性的把雨傘插入公交車車門,試圖來阻擋司機開行,期望開啟車門。老人這舉動太危險了,讓司機有點猝不及防。

    處置失當

    從這件事看,司機確實也有過錯,至少說明緊急情況處置不當,所以離職的處理也是客觀的。司機既要講規則,在不影響安全的情況下更要講人性。明明知道車門邊上站著一位行動不便的老人,為什麼不等一會再關閉車門。寧等三分不搶一秒,這是司機基本要求。況且,司機在離站起步的前,應該全面觀察車輛周邊情況,確保安全起步。特別是雨雪天氣道路溼滑,更應該謹慎起步。

  • 20 # 保道筆記

    老人將車門當成了電梯門,以為伸雨傘就能開門;而司機被前門柱擋住了視線,沒有看見正要上車的老人家。

    老人和司機各有責任,判罰沒毛病!

    我們先看一組圖:

    從畫面中看見,老人確實是跟著前面的乘客準備上車,但是行動緩慢,離前面那位乘客有些距離。

    另外,從老人站立的這個角度看,司機的1確實被擋住了,因此司機說沒看見老人應該是真實的。

    這個事情雙方都有責任:

    1.首先,老人家不該伸雨傘去攔車門,這是發生事故的一大原因。

    2.其次,司機最大的錯誤是,沒等關好門就已經開始開動汽車了,沒有做到安全駕駛,這也是導致老人摔倒的一大原因。

    所以,此事責任判罰精準,沒毛病!

    事件啟發

    從監控影片中發現,老人家確實行動不便,移動非常的緩慢,在之前已經暈倒過一次了,這樣的老人在人群中就是個定時炸彈,而家人卻允許他一個人自己出來,這是對老人家的不負責任,更是多社會的不負責任。

    另外,由於公交車是很多老人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因此要求現在的駕駛員要更加的細心,更加的謹慎,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開動汽車,不然隨便摔一跤都是個無底洞,不死非殘!責任重大!

    題外話:本事故保險怎麼賠?

    首先,由於是交通事故,所以社保是拒絕賠償的。

    其次,公交公司對老人家的賠償應使用於車上人員責任險,不能使用第三者責任保險。因為老人家是屬於“事故發生的一瞬間,正在上下車的人都是屬於車上人員”。一般最後公交公司會買比較高的車上人員責任險。

    最後,如老人家有商業意外險的話,是可以獲得其他的賠付的。

    保道,乃保險之正道也,我願為中國保險業正名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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