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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小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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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l373
甲午戰爭是近代以來中日兩國綜合國力的首次全面較量,它對此後的東亞國際格局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近代戰爭會在短時間內極大地消耗交戰各方的人力、物力、財力,某種程度上可以將戰爭視作交戰主體間動員各要素能力的博弈。開戰前的中方輿論多認為,日本在人財物上均遜於清朝,導致在資訊不充分的情況下陷入盲目樂觀狀態。中國學界雖對甲午戰爭的研究已逾百年,但就筆者所見,尚未有專門從明治政府在戰爭期間的財政動員,特別是從軍費籌支這一角度研究甲午戰爭的論著。少數論及甲午戰爭中日本財政動員及軍費籌措的研究或限於研究主題未做深入探討,或因所依史料存在問題而做出不甚準確的判斷。例如,有學者認為,在甲午戰爭期間,因日本財界及民間無私地支援戰爭,日本才成功地籌集到戰爭所需經費;此說過分強調感情因素的作用,忽視了政府的財政金融操作才是順利實現軍費籌措的根本。還有學者認為,“如果中國能將戰爭持久下去,日本必定支撐不下去,勝利就會轉到中國方面”,日本“是在軍備不足、政局不穩、財政不敷”等情況下發動甲午戰爭的。該說依據的是時任英國駐日公使楚恩遲在1895年1月4日就日本當時的財政形勢向英國外交大臣提交的報告。但根據現已公開的日本檔案可以判斷,這份報告的準確性不高。該報告及戚氏的分析依據的財政資料來自和平時期,忽視了戰爭期間特殊財政動員的巨大潛力。在下文中,筆者將就戰爭前期日本官民關於軍費籌措方式的論爭、鉅額軍費的籌措機制以及戰爭費用的實際支出情況進行考察分析,以從財政動員的角度探析近代日本發動的首次大規模對外侵略戰爭之內部運作實態。
一、軍費籌措決策
1894年6月2日,伊藤博文召開內閣會議,邀請參謀本部總長有棲川宮及參謀本部次長川上操六列席。閣議決定派遣一個混成旅團赴朝鮮,並命令當時已回國的日本駐朝鮮公使大島圭介率領九艘軍艦及海軍陸戰隊回朝鮮赴任。次日,經時任大藏大臣渡邊國武批准,自1894年度第二準備金中支出軍艦費14,019日元,這是日本為甲午戰爭支出的首筆軍費。6月4日和6月5日,大藏大臣渡邊又分別批准自第二準備金中向擬派遣的第五師團及海軍支出41,080日元和26萬日元。而清政府則是在6月7日,才依據《中日天津條約》的“行文知照”之規定,通知日本,中方將接受朝方請求而出兵的決定。日本在中國出兵之前即已經做出出兵朝鮮的內閣決議,並提供經費保證。因當年度預算中的準備金數額有限,6月11日天皇裁準並公佈法律第16號,允許政府將1893年度總計2600萬日元的國庫結餘作為軍費使用。
以上的軍費支出,屬於當年財政預算或往年財政餘款的範圍內,由大藏大臣判斷可否、經天皇簽署即可。但到8月初,隨著中日甲午戰爭的全面爆發,日本政府內部為籌措鉅額戰爭經費而產生不同意見。大藏省於1894年8月9日就軍費籌措召開會議,大藏大臣渡邊、大藏省次官田尻稻次郎、主計局長松尾善、國債局長曾根靜夫及主計官阪谷芳郎等參加會議並綜合各自意見,制定出大藏省的《軍費意見》。該意見書根據戰爭預設時間的不同,做了如下表1的三種方案。
雖然最終的籌款並未依據上述意見書進行,但從中仍能看出當時作為日本財政實際操作者的大藏省官僚對籌集軍費的基本認識。甲號方案將戰爭時間預設為半年,預計日本需要軍費5000萬日元;乙號方案將戰爭時間預設為1年,預計需1億日元;丙號方案預設戰爭時間為1年半,所需軍費為1.5億日元。在該意見書中,大藏省對三種方案做了說明:在甲號方案的情況下,籌措軍費之路較為容易,乙號方案則頗為困難,丙號方案則甚為困難。大藏省提出的籌款方案,主要依據和平時期日本的財政狀況,綜合利用財政餘款、增稅、借款及公債等手段,試圖用較為均衡的方式減少鉅額軍費對經濟的負面影響。
但是,甲午戰爭是國家層面的重大事件,戰爭費用的決策權掌握在明治政府的高層領導者手中。當時日本政府由長州、薩摩出身的藩閥官僚控制。關於對清朝作戰所需的鉅額軍費,時任內閣首相伊藤博文以及同為長州藩出身的井上馨主張“捐款說”,即向日本國內的富商發出號召,令其捐獻軍資。在日本舉國沉浸在狂熱的對外戰爭氣氛下,該捐款說具有深厚的民意背景。當時流行著這樣的說法,“全國人民向政府捐款,若每一國民都能捐獻1日元以作軍費,則4000萬人就能貢獻4000萬日元”。伊藤估算在已有2600萬日元財政結餘的情況下,只要再募得1500萬日元以上的捐款,即能保證當年內對清作戰所需經費。對於此種意見,曾長期擔任大藏大臣並對日本財政金融狀況最為熟悉的松方正義堅決反對。松方在考察當時經濟現狀的基礎上,認為勸誘國民特別是富商捐款,勢必引起經濟恐慌。他主張透過在國內募集公債的方式解決軍費。松方為此專門到伊藤首相官邸拜訪,歷陳捐款說的弊端。他指出,不管國民的愛國心如何強烈,也不會那麼樂意將自己的錢白白捐贈。且回顧西南戰爭時政府軍所需的軍費亦不止4000萬日元,那麼對大國清朝的戰爭所需費用最低也不會少於1億日元。面對伊藤的猶豫不決,松方又接連對山縣有朋及井上馨等伊藤信任的實權人物做工作,終於實現了以在國內發行公債籌集軍費的意圖。1894年8月13日,天皇頒佈敕令第143號,允許日本政府為籌措對清作戰軍費,採取挪用資金、借款及發行公債等特殊手段。同月15日天皇頒佈敕令第144號,授權政府發行年利6%的軍事公債5000萬日元。
誠如上述大藏省草案估計,5000萬日元僅能滿足半年所需。臨時國會即將召開的1894年9月底,戰爭的長期化要求政府必須為此後的軍費做準備,並提交臨時國會進行審議。此時,以東京的雨宮敬次郎、橫濱的園田隆吉、大阪的藤田傳三等為代表的實業家積極贊成募集外債的方法,並努力向伊藤首相及渡邊藏相遊說。當時英國曾提議向日本提供年利4%的2億日元貸款。儘管條件優厚,但是否接受如此鉅額的外債,對日本最高決策層而言絕非輕易可下決斷的事情。為此渡邊藏相拜訪松方,徵求其意見。松方立即否定外債之說,並說:“若萬不得已,必須仰賴外債之時到來,我自會告知諸位”。松方當時並非閣僚,屬下野賦閒之人,但因其在財政金融領域的權威地位以及明治天皇的信任,得以在決策軍費籌措議題上發揮核心作用。但伊藤、渡邊並未放棄,而是到京都拜訪休養中的日本銀行總裁川田小一郎,徵求對外債一事的意見。與此同時,在得知伊藤將赴川田處徵求意見後,松方提前指示川田“決不可同意借外債”。日銀為日本中央銀行,時任總裁川田小一郎被稱為“明治的羅馬教皇”,在財經領域權力巨大。川田作為頂尖的金融技術官僚,原本出身三菱財閥,與松方正義的關係密切,他能夠深刻理解並實行松方的意見,這在後文探討的籌款機制中表現得尤為充分。面對來自總理大臣的遊說及松方正義的壓力,川田總裁充分利用自己所處的特殊地位及業務實力,勸說伊藤放棄借用外債的想法,並向伊藤表示日本完全可以靠本國財力籌集足夠的對清作戰資金。最終,松方的意見佔了上風,此後的軍費籌措仍以發行軍事公債為主導方式。1894年10月23日,經臨時國會審議透過,天皇裁準頒佈總額為1.5億日元的軍費預算,其中包括追加認可在帝國議會未召開期間已支出的部分。儘管議會一致透過政府提出的臨時軍事費特別會計法案,但部分眾議員對未經國會批准、以天皇敕令形式公佈的非常預算是否合憲存有不同意見。1895年3月2日,帝國議會又透過追加軍費預算1億日元,經天皇敕裁釋出。在決策層面,日本的戰爭預算總計為2.5億日元。考慮到日本在戰爭爆發前三年的國家財政規模分別為1891年8000萬日元、1892年8700萬日元、1893年8500萬日元,上述臨時軍費預算,無疑是天文數字。如何保證鉅額軍事預算有效籌措成為關鍵問題。[page]
二、軍費籌措機制
在甲午戰爭期間,日本軍費的來源主要有以下五種方式,即(1)正常預算中的準備金及財政結餘、(2)國民捐款、(3)佔領地及雜項收入、(4)國債收入、(5)特別資金。其中,國庫結餘款2343.9萬日元,佔總收入的10.4%;國民捐款295萬日元,佔1.3%;佔領地及雜項收入307.9萬日元,佔1.4%;國債收入1.16805億日元,佔51.9%;特別資金轉入款7895.7萬日元,佔35.1%。
前三項的籌措方式較易理解,且在軍費總額中所佔比例較低,在此不做深入分析。(4)及(5)佔總額的87%,需指出的是,(5)特別資金實際上是來自戰後清朝的賠款,而這一收入是在中日簽訂《馬關條約》,日本結束在大陸作戰後一段時間才獲得的。因此,從最終決算的數字看,在戰爭期間日本的軍費來源主要依靠的是國債收入。而對清朝作戰期間日本政府實際只發行了兩次總額8000萬日元的軍事公債,第一次為1894年8月發行3000萬日元,第二次為1894年11月發行5000萬日元。但鉅額國債的募集勢必對日本的金融市場帶來激烈衝擊,大藏省也考慮到當時國內經濟的承載力有限,規定了分期付款的形式,分別將購買國債資金的繳納期分成8次及7次。第一次自1894年9月至翌年6月。亦即軍事公債雖在戰爭期間發行,但購買國債的資金要等到對清作戰已結束的1895年6月才能全部繳納,成為政府收入。考察日本自發動戰爭至馬關議和的9個月內的軍費開支,我們看到幾乎每月支出都在1000萬日元以上,但軍費收入則遠遠低於這一數額。如1894年8月至12月的每月實際軍費收入分別為17.5萬日元、284.7萬日元、92萬日元、603.6萬日元及759萬日元。探討透支部分的來源,是分析日本在甲午戰爭期間籌措軍費的核心問題點。這需要考察日本銀行在軍費籌措中所發揮的巨大效用。
日本銀行成立於1882年10月10日,是在松方正義主導下設立的類似英格蘭銀行的中央銀行。在此之前,日本實行分散的國立銀行體制,諸多民間資本銀行在政府認可的情況下都具有發行紙幣的許可權。日銀最初的使命,便是改善因不可兌換紙幣的濫發導致的紙幣不斷貶值、惡性通貨膨脹問題。松方採取整理紙幣及通縮政策,在1884年後半年穩定了紙幣價值。根據1882年頒佈的《日本銀行條例》及1884年頒佈的《兌換銀行券條例》,日本銀行取代原有的國立銀行,發行可與金銀等硬通貨兌換的紙幣,成為具有發行紙幣權的唯一金融機構,且可根據政府的需要管理國庫款項。在壟斷紙幣發行權及硬通貨準備金充足的狀況下,日本銀行成為日本金融的中心,其發行的紙幣——日本銀行兌換券——在國內市場具有的信用度極高。在對清朝作戰軍費難以透過發行軍事公債及時獲得的情況下,日本政府透過向日本銀行短期借款的方式填補超支部分的軍費,同時利用日本銀行管理中央及各地國庫的便利條件臨時挪借存於國庫的政府日常收入以支付戰爭所需。根據表2,自1894年10月到1895年3月,對清朝作戰軍費的支出不足款項基本來自日本銀行的借款或挪用國庫款,最多月份為1300餘萬日元,較少月份也超過300萬日元。至1895年4月,軍費支出中來自日本銀行的借款及挪用國庫款的總額累計超過4100萬日元。此外,從表2中還能發現,上述借款或挪用款項並非全部都用於支付軍費。有部分日銀借款用於歸還挪用的國庫款,同時部分國庫挪用款項也用來歸還日銀借款。這是因為日本銀行需要保證其發行的紙幣與保有的用於兌換的硬通貨數額的平衡,而國庫款項也要用於原來的正常財政支出。因此,上述款項實際是利用短期的挪借,臨時代替預期的國債收入。由於國庫事實上也在日本銀行的管理之下,日本銀行掌握其收支數額及時間,可利用收支的時間差,在一定的時限內將閒置的資金貼補臨時的軍費需求。
日本銀行不僅在短期貼補軍費支出上發揮關鍵作用,而且在前述國債發行中也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大藏省預見到國債數額空前巨大,但民間資本市場承受能力有限,因此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吸納民間資金以充軍費。但事實上,民間金融機構特別是各民間國立銀行對國債的態度決定著募集的順利與否。第一次軍事公債的招募期間為1894年9月10日至13日,為此大藏大臣渡邊國武請求關東同盟銀行幹事、日本財界大佬澀澤榮一帶頭應募,並在8月23日召集關東、大阪、九州、中國、四國、名古屋及北海道同盟銀行的代表舉行會議。大藏省方面要求與會的民間銀行協助募集3000萬日元國債,對此銀行方面的態度消極,擔心從市場抽取鉅額資金會帶來金融動盪。為消除民間銀行方面的顧慮,日本銀行方面在9月11日做出承諾,允許民間金融機構以公債為擔保,自日本銀行貸款(每100日元公債可貸款95日元),保證公債具有流動性。第一次軍事公債發行額為3000萬日元,規定年息5%,每百日元公債最低購買價為100日元,應募總額達7700萬日元。第二次軍事公債發行額為5000日元,規定年息同為5%,但每百日元公債最低購買價為95日元,應募總額達9030萬日元。可以說,國債發行取得了空前的成功,除在對外侵略戰爭的狂熱氣氛下,日本國民的民族主義情緒暴漲因素外,日本銀行對國債流動性的保證乃是國債發行成功的更重要原因。對此,當時任日本銀行支店長的高橋是清回憶認為,“積極購買軍事公債的各地國民,並非是接受了為國家效力的教育,只不過是從銀行借錢來購買國債”。換句話說,日本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保證民間銀行可以國債為擔保貸款,而民間銀行又以同樣的方式向私人貸款,從而推進國債發行的順利進行。
此外,日本銀行在戰爭期間向政府提供的短期借款及國庫挪用款除了保障軍費支出外,另一重要功能是向民間注入鉅額資金。儘管甲午戰爭的主戰場在朝鮮半島及中國大陸,但日方軍費支出的大部分都以薪金、服裝費及購糧款的形式迴流到日本國內。參考表3,至1895年5月10日止的統計表明,除武器彈藥、艦船等主要從海外購買外,絕大部分的軍費都在日本國內消費。這筆鉅額資金的注入,令日本國內的金融市場規模擴大,民間資本總額也迅速提高。
1895年5月11日,日銀總裁川田小一郎在致松方正義的信中,對日本銀行的短期借款及挪用款與公債的關係做了以下說明:
“至遲在(1895年)8月,充作軍費的餘款將耗盡,那麼只有再次募集公債或自日本銀行短期拆借二途。以眼下經濟社會之形勢計,再次發行鉅額公債將十分困難……現在並非發行公債的良好時機,不如由日本銀行增發兌換券(紙幣),謹記能在10月將其(增發紙幣)收回即可。前述公債發行之途,作為回收紙幣之策,乃控制今日金融之應有之義。”
松方正義是甲午戰爭期間日本財政動員的指揮者,而日本銀行總裁川田小一郎則是貫徹松方意圖、利用財政金融手段籌措軍費的核心操作者。上述川田向松方提出的籌款建議,其主旨是先由日本銀行超額髮行紙幣充作軍費,而軍費的大部分將流入日本國內市場,然後再透過在國內發行公債,將上述流入市場的超額紙幣收回國庫,最終迴流到日本銀行。這一過程的本質,是日本銀行依託其壟斷髮行的紙幣信用向政府注入短期資金,同時與國庫款項作短期拆借,利用短期資金為週期較長的國債收入贏得時間,最終依靠國債收入填補前述的短期借款或挪用款。1895年4月17日,中日兩國簽訂《馬關條約》,清朝被迫支付鉅額賠款。自1896年4月至9月,總計7895.7萬日元的清朝賠款以特別資金的形式充作軍費收入。來自中國的賠款既填補了日銀借款及國庫挪用款的虧空部分,又透過購買軍事公債的方式緩解民間市場的資本緊張問題。簡言之,日本在對清朝作戰中透支的鉅額軍費,靠戰爭結束後的清朝賠款實現收支平衡,並在最終的軍費收支結算中出現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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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米格
日本發動中日甲午戰爭軍費一共花了多少眾說紛紜,有說不超1.2億日元,也有說達到2億日元。其實減去清政府賠款轉入軍費的特別資金7895.7萬日元,日軍的軍費估計在1.5億左右。這次戰爭中,日本其實沒有大量的向海外外借款,據《日本銀行百年史》記載,日本銀行在甲午戰爭期間共借款四次,分別是10月份借款600萬日元、11月份借款650萬日元、12月份借款703萬日元、1895年2月借款411萬日元。四次借款合計共2364萬日元。總體來說,借款並不多,日本政府還是很謹慎的,就怕借款多了日本成為外國勢力的殖民地。那麼,日本是哪來的錢呢?據大藏省《臨時軍費收入決算明細》記載,日本的軍費大致有幾項來源,發行國債所佔比例最大,1.16805億日元,佔51.9%;國庫結餘款為2393.9萬日元,佔10.4%;百姓捐款為295萬日元,佔1.3%;佔領地與雜項收入為307.9萬日元,佔1.4%;特別資金轉入款為7895.7萬日元,佔35.1%。這個特別資金就是上面提到的清政府賠款,當時日本政府挪用了大量的其他開支,對內發行的公債大都是分期付款(當時老百姓手裡沒錢,日本政府就要求民眾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來買國債,有些國債戰爭結束了分期付款還沒付完)。日本政府收到清支付的賠款後將一部分劃到軍費中抵消了那些挪用。所以,戰爭後期日本實際上沒法打下去了,只是清政府的腐敗成全了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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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巖芋
甲午戰爭日本蓄謀已久而且為了這場賭國運的戰爭籌備了幾十年,也是兩國綜合國力的首次全面較量。近代的戰爭會在短時間內極大地消耗交戰各方的人力、財力。開戰前的中方輿論盲目樂觀大多數認為多認為,蕞爾小國的日本在人財物上均遜於清朝, 導致在資訊不充分的情況下陷人盲目樂觀狀態。
日本投入的資金可以說是耗盡了當時日本的全部財力,在這場只許勝不許敗的戰役中一旦戰敗將導致日本受到重創。
為此日本竭力籌劃,精心準備,據日本大藏省官方報告可以看到自1872年起的日本軍費。
1873年,軍費預算為1070.9330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17.1%;
1883年,軍費預算為1904.6718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23.5%;
1894年,軍費預算為2282.2146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27.0%。
由此可見日本蓄謀已久但是最終日本政府在甲午戰爭中的總經費預算為2.5億日元。遠遠大於當時日本的整年的財政收入。當時制定了三種方式。
最終採用丙號方案,應該說整個戰爭期間日本入不敷出,為了滿足財政赤字,戰爭期間主要以發行國債的方式籌措軍費。除此之外不惜一切代價動用日本銀行向國外借款。由此也可以看出,日本打這場仗也絲毫不輕鬆。甚至在民間掀起了狂熱的為國捐錢購買軍火的場景,在日本舉國沉浸在狂熱的對外戰爭氣氛下,當時流行著這樣 的說法,“全國人民向政府捐款,若每一國民都能捐獻1日元以作軍費,則4000萬人就能貢獻4000 萬日元”。,很多人甚至不惜賣身為國家捐錢,可見其狂熱。
當然結果是日本賭贏了,並且透過戰爭獲得大量賠款,並刺激了日本的再次崛起。日本也一發不可收拾在賭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直到太平洋戰爭的爆發,輸的連底褲也沒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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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洋情感小屋
甲午戰爭,是一場國運之戰。日本以舉國之力發動戰爭,冒險一搏,並大獲成功。中國雖然沒有舉國抗戰,但鉅額的賠款又耗傷了元氣,加劇了清王朝的衰落。發動這場戰爭對日本來說,很不輕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錢的問題。面對海量的軍費開支,日本政府又是如何籌集的呢?
日本發動甲午戰爭,不是一時衝動,而是蓄謀已久。這點不是隨口一說,汙衊日本人,而是有證據支撐的。通常來講,蓄謀發動戰爭,一定會提前進行各項軍事準備,比如購買武器、擴充軍隊。如此,便會導致軍費開支大增。事實上,日本在甲午戰爭前二十年,就是這樣一種狀態。
據日本大藏省《明治財政史》記載,1872年,日本明治政府開始實行財政預算公開制度。隨後,各年度的軍費預算便不再是秘密。
1873年,軍費預算為1070.9330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17.1%;
1883年,軍費預算為1904.6718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23.5%;
1894年,軍費預算為2282.2146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27.0%。
不難看出,從1873年到1894年,二十年的時間,日本軍費預算增長了113.1%。如此大規模的軍費預算增長,意欲何為呢?
預算只是提前預估,實際的軍費開支又是如何呢?大隈重信的《日本開國五十年》中記載:
1872年,日本陸軍的經常性經費為727.9736萬日元。
1893年,日本陸軍的經常性軍費為1241.9829萬日元,特別支出230.1597萬日元,合計1472.1226萬日元。
僅用二十年,日本陸軍的軍費開支就翻了一倍。
相比陸軍,海軍增長更厲害。
1872年,海軍經常性軍費為199.5509萬日元。
1893年,海軍的經常性軍費為514.1475萬日元,臨時費用298.9445萬日元,合計810.0921萬日元。
同樣是二十年,日本海軍的軍費則翻了兩番。
將1893年的陸軍軍費開支與海軍的軍費開支相加,1472.1226萬+810.0921萬=2282.2147萬日元。這個數字正好等於1894年的軍費預算2282.2146萬日元。
軍費預算快速增長不一定意味著要發動戰爭,前提是財政收入也同樣快速增長,但日本並沒有做到。據統計,二十年內,日本政府的財政收入增長只有21.7%。甲午戰爭爆發前一年,即1893年,日本當年的財政收入是8300萬日元。
順便提一下,日本明治政府的財政收入大致有幾塊構成,一是各富商的捐款,二是租稅收入,包括地稅、酒稅、關稅,其中又以地稅佔比最大。三是臨時稅種,如菸草稅、釀造稅等。四是官民捐獻,遇到戰時,號召百姓捐款,官員捐工資。五是發行軍事公債。六是動用皇室資金。雖然渠道很多,但明治政府家總是沒有多少餘糧。
前文提到,日本的軍費開支只佔財政收入27.0%。如果沒有戰爭,這個比例雖然很高,但也在承受範圍內。甲午戰爭的爆發,打破了這種平衡。
1894年7月25日,豐島海戰爆發,甲午戰爭打響。戰爭一響,黃金萬兩,不是送來黃金,而是要大把花錢。根據《明治財政史》記載,8月9日,日本大藏省召開第一次籌措軍費問題專門會議,制定了甲、乙、丙三種方案。
甲號方案預估軍費總額為5000萬日元,戰爭時間持續為半年,即1894年7月至12月;
乙號方案預估軍費總額為1億日元,戰爭持續時間為一年,1894年7月至1895年6月;
丙號方案預估軍費總額為1.5億日元,戰爭持續時間為一年半,1894年7月至1895年12月。
以1893年日本財政收入8300萬日元來計算,甲號方案的5000萬日元還是能承受的,但若加上當年的常規軍費預算2282萬日元,就達到了7282萬日元。這個數字已經逼近整年的財政收入。但日本人就是瘋狂,10月23日,日本天皇批准戰爭預算1.5億日元。四個月後,再次追加1億日元。總經費預算為2.5億日元,整整三倍於年度財政收入,不花大力氣籌措軍費是不行的。
對於如何籌措軍費的問題,日本政府內也有不同爭論。伊藤博文等人想利用百姓的熱情搞捐款,按他們的估計,只要募捐到1500萬日元就保證打一年。事後證明,軍費開支遠遠超出想象,這套方法根本不管用。松方等人反對捐款的方式,認為籌措力度太小,需要發行國債。這一主張得到了眾多企業家的認同。事實證明,百姓的捐款最終只有295萬日元。伊藤博文實在是高估了百姓的愛國熱情。
戰爭開打一個月後,第一批3000萬日元軍事公債開始發行,年息是5%,每百日元的購買價為100日元。三個月後,再次發行5000萬日元。年息也是5%,但每百日元的購買價降為95日元。考慮到民眾的承受度,採用分期付款,最多可分為7-8次。其實就是按揭的玩法。
大藏省大臣渡邊國武號召財經界大佬帶頭應捐,同時號召各地銀行配合應捐。但銀行對這種理財產品反應冷淡,原因是怕引發金融動盪。大藏省與日本銀行聯合做出承諾,國債可作為擔保進行貸款,100日元國債可貸款95日元。如此才打消了市場的擔心。
日本購買國債的熱情很高,甚至出現了狂熱的景象。一些政治家欣喜地認為,這是日本百姓愛國的體現。但事實並不是如此,時任日本銀行支店長的高橋是清看到了幕後真相。
據《高橋是清自傳》記載,高橋是清認為,大都數百姓都是從銀行借錢來購買國債。因為國債具有擔保性,可貸款。買了1000日元國債,再用這1000日元進行擔保貸款,貸款下來繼續買國債。如此,就像滾雪球一樣。
另一方面,日本銀行開始向國外借款。據《日本銀行百年史》記載,日本銀行在甲午戰爭期間共借款四次,分別是10月份借款600萬日元、11月份借款650萬日元、12月份借款703萬日元、1895年2月借款411萬日元。四次借款合計共2364萬日元。總體來說,借款並不多,日本政府還是很謹慎的。
戰爭開始時,英國方面願意借款2億日元,年息4%。伊藤博文主張借外債,但遭到日本銀行總裁川田小一郎與松方等人的反對,他們擔心借款過大,後果很嚴重。最終川田小一郎等人說服伊藤博文,放棄借外債的方法。他們相信,憑藉日本國內的實力完全可以打贏這場戰爭。
據大藏省《臨時軍費收入決算明細》記載,日本的軍費大致有幾項來源,發行國債所佔比例最大,1.16805億日元,佔51.9%;國庫結餘款為2393.9萬日元,佔10.4%;百姓捐款為295萬日元,佔1.3%;佔領地與雜項收入為307.9萬日元,佔1.4%;特別資金轉入款為7895.7萬日元,佔35.1%。五項合計為2.2573億日元。這個所謂的“特別資金”就是來源於清政府的賠款。
戰爭持續了九個月,對於日軍軍費的總開支說法不一,有說不超1.2億日元,也有說達到2億日元。如果根據大藏省統計的臨時軍費收入,減去清政府賠款轉入軍費的特別資金7895.7萬日元,就是1.46673億日元。由此大致也可以推測到,日軍的軍費估計在1.5億左右。
日本政府在籌措軍費時,一直對國外借款非常小心,因為擔心被列強操縱,成為殖民地。對比之下,清政府就悲催了很多,借外債如抽大煙,儼然已經上了癮。戰後賠償,沒有外債根本撐不下去。
甲午戰爭猶如一場賭博,日本賭贏了,且大發其財,並刺激了日本的再次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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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Burning愛歷史
在甲午海戰期間及日後的臺灣作戰期間(1894年6月-1896年3月),日本政府累計軍費支出為2億多日元。但日本並沒有向其它國家借款,英國曾提出借給日本2億日元貸款,年利為4%,但是這個提議被日本政府拒絕了。那麼日本在甲午戰爭中的軍費都是哪裡來的呢?來看看以下這幾點:
1、正常的軍備預算
關於這一時期日本的軍費支出,大家可以參考《明治財政史》,1873年,軍費預算為1071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17.1%。到了1894年,這個數字變為2282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27.0%,而其中的海軍軍費支出要佔到財政收入的15%以上。
2、富商百姓捐款
當時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主張“捐款說”,這一主張的中心思想就是日本擁有4000萬的人口,如果一人捐款1日元,就能籌到4000萬日元的軍費。當時日本舉國上下都是團結一致、非常狂熱,因此這個項舉措實施難度並不大,當時伊藤博文的預想是能靠此籌到1500萬日元以上。
3、國債收入
其實前兩項收入佔比並不高,在甲午海戰中日軍之所以有充足的軍費,主要原因還是其國債的發放。1894年8月發行有3000萬日元的軍事公債,同年11月又發行有5000萬元的公債,僅兩次公債就收入有8000萬日元以上。
4、特別款項
這一點主要是針對銀行和國庫,在對清朝作戰期間,有日本政府出面向日本銀行短期貸款來填補超支預算,同時利用銀行的各種便利條件從國庫中挪用資金。到1895年4月,這一舉措用於到軍費支出的金額高達4100萬日元。
由此,自戰爭爆發到《馬關條約簽訂》,日本的軍費開支是完全依靠國內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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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太宗歷史
一般政府打仗或國防的費用有以下幾方面,一是政府稅收,二是政府直營企業收入,三是發行國債,也就是借錢,還有可能出賣本國土地或資源,甚至搶劫、盜墓等。中日甲午戰爭主要是日本政府稅收和發行國債。
當時日本天皇聽說中國組建了北洋水師,主動減少自己的伙食,省下的錢用來強軍,而反觀慈禧,把北洋水師的軍費拿去過六十大壽,窮奢極欲。甲午戰爭後中國賠了2.3億兩,這是日本政府幾年的收入。嚐到侵略的甜頭,極大刺激了日本的侵略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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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海鏡清
日本政府為了甲午戰爭做了充分的資金準備,加上戰爭持續時間短,消耗小,所以整個戰爭日本沒有借任何外債。
日本政府的貨幣制度是現代化的,已經廣泛使用紙幣,對社會財富的掌控力度大大增強
日本政府經過明治維新,大力發展工商業,消滅特權階層(武士),建立近代化的財政收支體系,實現了收入大漲的良性迴圈。在甲午戰爭爆發前的頭一年(1893年),日本政府財政收入將近1億1400萬日元,約合7200萬兩白銀;開支8400餘萬日元,結餘達到了近3000萬日元。而同期清政府的收入約8900萬兩白銀,比日本略高;但支出也高達8800餘萬兩,幾乎沒有結餘。所以,日本政府比清政府有錢多了。
清政府無法理解,日本政府只要印刷這些紙張,就可以募集到海量財富
開戰後,日本政府認為需要準備2.5億日元的軍費,其中除國庫結餘2600萬日元外,全部發行軍事公債。由於日本國債執行多年,信譽良好,所以日本社會對購買軍事公債相當積極。第一期公債發行額3000萬日元,卻收到了7700萬日元的購買申請。到甲午戰爭結束時,日本政府籌集的軍費不但沒有花完,反而結餘了2500萬日元。而且由於軍費大部分以國債募集社會資金支付,國庫收入繼續保持結餘狀態。就在甲午戰爭當年,國庫結餘就高達2000萬日元。可以說和現代國人的想法相反,日本在甲午戰爭時期擁有持久作戰的能力。
中國當時以白銀為流通貨幣,但實行的是銀兩制,以金屬的重量計值,屬於稱量貨幣制度,沒有踏進貨幣制度階段,十分原始
相比之下,長期寅吃卯糧的清政府就窘迫得多了。開戰之前,政府僅僅拿出了300萬兩白銀的軍費,這點錢當然很快就花光了。於是又向富商“捐輸”,國債是有借有還,還有利息,捐輸則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所以富商們也不積極,最終只湊到了200多萬兩,還不到日本軍事公債的一個零頭。
直到光緒末年,清政府才開始使用統一的白銀貨幣——龍洋。但改兩為元,就要到宣統了
所以到了1894年底,捉襟見肘的清政府只能滿世界借錢來打仗了。仗還沒打完,就已經借了3700萬兩的債,而且由於清軍老是打敗仗,借債也越來越難。所以最終清政府選擇求和,財力不繼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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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兔兒臉
依我之見:
甲午戰爭,是一場日本以小博大的國運之戰。
日本以舉國之力發動戰爭,冒險一搏,並大獲成功。
中國雖然不僅沒有舉國抗戰,還消極抵抗。但鉅額的賠款又耗傷了元氣,加劇了清王朝的衰落。發動這場戰爭對日本來說,很不輕鬆。
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錢的問題。面對海量的軍費開支,日本政府又是如何籌集的呢?
日本發動甲午戰爭,不是一時衝動,而是蓄謀已久。這點不是隨口一說,汙衊日本人,而是有證據支撐的。
通常來講,蓄謀發動戰爭,一定會提前進行各項軍事準備,比如購買武器、擴充軍隊。如此,便會導致軍費開支大增。事實上,日本在甲午戰爭前二十年,就是這樣一種狀態。
據日本《明治財政史》記載,1872年,日本明治政府開始實行財政預算公開制度。隨後,各年度的軍費預算便不再是秘密。
1873年,軍費預算為1070.9330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17.1%;
1883年,軍費預算為1904.6718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23.5%;
1894年,軍費預算為2282.2146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27.0%。
不難看出,從1873年到1894年,二十年的時間,日本軍費預算增長了113.1%。如此大規模的軍費預算增長,意欲何為呢?
預算只是提前預估,實際的軍費開支又是如何呢?大隈重信的《日本開國五十年》中記載:
1872年,日本陸軍的經常性經費為727.9736萬日元。
1893年,日本陸軍的經常性軍費為1241.9829萬日元,特別支出230.1597萬日元,合計1472.1226萬日元。
僅用二十年,日本陸軍的軍費開支就翻了一倍。
1872年,海軍經常性軍費為199.5509萬日元。
1893年,海軍的經常性軍費為514.1475萬日元,臨時費用298.9445萬日元,合計810.0921萬日元。
同樣是二十年,日本海軍的軍費則翻了兩番。
將1893年的陸軍軍費開支與海軍的軍費開支相加,1472.1226萬+810.0921萬=2282.2147萬日元。這個數字正好等於1894年的軍費預算2282.2146萬日元。
軍費預算快速增長不一定意味著要發動戰爭,前提是財政收入也同樣快速增長,但日本並沒有做到。據統計,二十年內,日本政府的財政收入增長只有21.7%。甲午戰爭爆發前一年,即1893年,日本當年的財政收入是8300萬日元。
順便提一下,日本明治政府的財政收入大致有幾塊構成。
一、是各富商的捐款。
二、是租稅收入,包括地稅、酒稅、關稅,其中又以地稅佔比最大。
三、是臨時稅種,如菸草稅、釀造稅等。
四、是官民捐獻,遇到戰時,號召百姓捐款,官員捐工資。
五、是發行軍事公債。
六、是動用皇室資金。
雖然渠道很多,但明治政府家總是沒有多少餘糧。
前文提到,日本的軍費開支只佔財政收入27.0%。如果沒有戰爭,這個比例雖然很高,但也在承受範圍內。甲午戰爭的爆發,打破了這種平衡。
1894年7月25日,豐島海戰爆發,甲午戰爭打響。戰爭一響,黃金萬兩,不是送來黃金,而是要大把花錢。根據《明治財政史》記載,8月9日,日本大藏省召開第一次籌措軍費問題專門會議,制定了甲、乙、丙三種方案。
甲號方案預估軍費總額為5000萬日元,戰爭時間持續為半年,即1894年7月至12月;
乙號方案預估軍費總額為1億日元,戰爭持續時間為一年,1894年7月至1895年6月;
丙號方案預估軍費總額為1.5億日元,戰爭持續時間為一年半,1894年7月至1895年12月。
以1893年日本財政收入8300萬日元來計算,甲號方案的5000萬日元還是能承受的,但若加上當年的常規軍費預算2282萬日元,就達到了7282萬日元。這個數字已經逼近整年的財政收入。但日本人就是瘋狂,10月23日,日本天皇批准戰爭預算1.5億日元。四個月後,再次追加1億日元。總經費預算為2.5億日元,整整三倍於年度財政收入,不花大力氣籌措軍費是不行的。
對於如何籌措軍費的問題,日本政府內也有不同爭論。伊藤博文等人想利用百姓的熱情搞捐款,按他們的估計,只要募捐到1500萬日元就保證打一年。事後證明,軍費開支遠遠超出想象,這套方法根本不管用。松方等人反對捐款的方式,認為籌措力度太小,需要發行國債。這一主張得到了眾多企業家的認同。事實證明,百姓的捐款最終只有295萬日元。伊藤博文實在是高估了百姓的愛國熱情。
戰爭開打一個月後,第一批3000萬日元軍事公債開始發行,年息是5%,每百日元的購買價為100日元。三個月後,再次發行5000萬日元。年息也是5%,但每百日元的購買價降為95日元。考慮到民眾的承受度,採用分期付款,最多可分為7-8次。其實就是按揭的玩法。
大藏省大臣渡邊國武號召財經界大佬帶頭應捐,同時號召各地銀行配合應捐。但銀行對這種理財產品反應冷淡,原因是怕引發金融動盪。大藏省與日本銀行聯合做出承諾,國債可作為擔保進行貸款,100日元國債可貸款95日元。如此才打消了市場的擔心。
日本購買國債的熱情很高,甚至出現了狂熱的景象。一些政治家欣喜地認為,這是日本百姓愛國的體現。但事實並不是如此,時任日本銀行支店長的高橋是清看到了幕後真相。
據《高橋是清自傳》記載,高橋是清認為,大都數百姓都是從銀行借錢來購買國債。因為國債具有擔保性,可貸款。買了1000日元國債,再用這1000日元進行擔保貸款,貸款下來繼續買國債。如此,就像滾雪球一樣。
另一方面,日本銀行開始向國外借款。
據《日本銀行百年史》記載,日本銀行在甲午戰爭期間共借款四次,分別是10月份借款600萬日元、11月份借款650萬日元、12月份借款703萬日元、1895年2月借款411萬日元。四次借款合計共2364萬日元。總體來說,借款並不多,日本政府還是很謹慎的。
戰爭開始時,英國方面願意借款2億日元,年息4%。伊藤博文主張借外債,但遭到日本銀行總裁川田小一郎與松方等人的反對,他們擔心借款過大,後果很嚴重。最終川田小一郎等人說服伊藤博文,放棄借外債的方法。他們相信,憑藉日本國內的實力完全可以打贏這場戰爭。
據大藏省《臨時軍費收入決算明細》記載,日本的軍費大致有幾項來源,發行國債所佔比例最大,1.16805億日元,佔51.9%;國庫結餘款為2393.9萬日元,佔10.4%;百姓捐款為295萬日元,佔1.3%;佔領地與雜項收入為307.9萬日元,佔1.4%;特別資金轉入款為7895.7萬日元,佔35.1%。五項合計為2.2573億日元。這個所謂的“特別資金”就是來源於清政府的賠款。
戰爭持續了九個月,對於日軍軍費的總開支說法不一,有說不超1.2億日元,也有說達到2億日元。如果根據大藏省統計的臨時軍費收入,減去清政府賠款轉入軍費的特別資金7895.7萬日元,就是1.46673億日元。由此大致也可以推測到,日軍的軍費估計在1.5億左右。
日本政府在籌措軍費時,一直對國外借款非常小心,因為擔心被列強操縱,成為殖民地。對比之下,清政府就悲催了很多,借外債如抽大煙,儼然已經上了癮。戰後賠償,沒有外債根本撐不下去。
甲午戰爭猶如一場賭博,日本賭贏了,且大發其財,並刺激了日本的再次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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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小萌新A歷史君
甲午戰爭可以說是近代以來中日兩國在綜合國力方面的首次全面交鋒,在甲午戰敗後,清政府的軍事人員根據日軍在甲午戰爭中的投入情況和其他的情報,推算出日本軍隊在甲午戰爭中的軍費消耗不會超過1.5億日元!摺合清朝庫平銀將近1億兩!可以說清朝軍事專家的預測還是很準確的。在李鴻章即將去日本進行談判的時候,光緒皇帝就囑咐他賠款以一億兩為上限。
至於當時日本政府的軍費來源,可以分為一下幾個方面:1.來自於日本政府當年的財政預算,以及往年的結餘儲備。實際上日本政府甲午戰爭開始前20多年就為這場戰爭做準備了,歷年的軍費不斷上漲。2.日本國民的捐贈,在當時的軍國主義的氛圍下,日本民眾的狂熱是現在的我們無法想象的。3.來自日本商界的企業家、財閥的捐贈。4.來自日本佔領地的各項收入。5.清政府的戰爭賠款。6.日本發行的戰爭國債收入。7.國外的借貸。這一項所佔比重不大,畢竟當時的日本也怕因為過度依賴西方資本而被列強操縱。而且這筆借貸是以日本銀行的名義向西方列強資本借貸的,並沒有被日本大藏省統計在軍費中。
根據日本大藏省《臨時軍費收入決算明細》記載,日本的軍費大致有幾項來源,發行國債所佔比例最大,1.16805億日元,佔51.9%;國庫結餘款為2393.9萬日元,佔10.4%;百姓捐款為295萬日元,佔1.3%;佔領地與雜項收入為307.9萬日元,佔1.4%;特別資金轉入款為7895.7萬日元,佔35.1%。五項合計為2.2573億日元。這個所謂的“特別資金”就是來源於清政府的賠款。
雖然歷史已經過去,但是我們應當銘記於心,勿忘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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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鈿車寶馬
甲午戰爭,是一場國運之戰。日本以舉國之力發動戰爭,冒險一搏,並大獲成功。中國雖然沒有舉國抗戰,但鉅額的賠款又耗傷了元氣,加劇了清王朝的衰落。發動這場戰爭對日本來說,很不輕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錢的問題。面對海量的軍費開支,日本政府又是如何籌集的呢?
日本發動甲午戰爭,不是一時衝動,而是蓄謀已久。這點不是隨口一說,汙衊日本人,而是有證據支撐的。通常來講,蓄謀發動戰爭,一定會提前進行各項軍事準備,比如購買武器、擴充軍隊。如此,便會導致軍費開支大增。事實上,日本在甲午戰爭前二十年,就是這樣一種狀態。
日本明治政府的財政收入大致有幾塊構成,一是各富商的捐款,二是租稅收入,包括地稅、酒稅、關稅,其中又以地稅佔比最大。三是臨時稅種,如菸草稅、釀造稅等。四是官民捐獻,遇到戰時,號召百姓捐款,官員捐工資。五是發行軍事公債。六是動用皇室資金。雖然渠道很多,但明治政府家總是沒有多少餘糧。
前文提到,日本的軍費開支只佔財政收入27.0%。如果沒有戰爭,這個比例雖然很高,但也在承受範圍內。甲午戰爭的爆發,打破了這種平衡。
以1893年日本財政收入8300萬日元來計算,甲號方案的5000萬日元還是能承受的,但若加上當年的常規軍費預算2282萬日元,就達到了7282萬日元。這個數字已經逼近整年的財政收入。但日本人就是瘋狂,10月23日,日本天皇批准戰爭預算1.5億日元。四個月後,再次追加1億日元。總經費預算為2.5億日元,整整三倍於年度財政收入,不花大力氣籌措軍費是不行的。
對於如何籌措軍費的問題,日本政府內也有不同爭論。伊藤博文等人想利用百姓的熱情搞捐款,按他們的估計,只要募捐到1500萬日元就保證打一年。事後證明,軍費開支遠遠超出想象,這套方法根本不管用。松方等人反對捐款的方式,認為籌措力度太小,需要發行國債。這一主張得到了眾多企業家的認同。
大藏省大臣渡邊國武號召財經界大佬帶頭應捐,同時號召各地銀行配合應捐。但銀行對這種理財產品反應冷淡,原因是怕引發金融動盪。大藏省與日本銀行聯合做出承諾,國債可作為擔保進行貸款,100日元國債可貸款95日元。如此才打消了市場的擔心。
所以才千辛萬苦湊夠軍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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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世界真的很大
從明治時期開始,日本的軍費預算,就相當高。它在政府財政支出中的比例,最高時可達25%,最低時也有18%。和平年代,這些預算弎多用不完,日本政府就將其存入一個專門的帳戶,作為未來戰爭的儲備金。這個帳戶的正式名稱,叫“戰爭緊急狀態專用資金”。
日本設立戰爭專用資金的目的,就是方便對外發動戰爭。它允許預算外的軍事用途合同、預付。根據日本“專用資金使用法”的規定,它的使用方法非常簡單,批准手續也不復雜。比如,無論是陸軍還是海軍,只要列出大致的費用支出用途,就可獲得批准。
甲午戰爭,是日本第一次大規模的對外戰爭。在這場戰爭中,日本花掉軍費約2.33億日元,但除了在中國獲得多個口岸通商的權利,還有2.3億兩白銀的戰爭賠款。這樣的勝利,連日本人自己也沒有想到,所以欣喜若狂。這些賠款,同樣進入日本的戰爭專用帳戶。
根據測算,甲午戰爭前後,不算常規的軍費開支,流入專用帳戶的資金,約為9.億日元,其外還有2000多萬的專項國債和貸款,1000多萬的專項收益和捐贈。日本人善於精打細算,節衣縮食,每年財政預算沒有花出去的錢,也會有一定的比例進入這一專用帳戶。
但是,甲午戰爭後的50年內,日本戰爭不斷,包括兩次世界大戰。戰爭的規模越來越大,花銷也越來越大,但是戰爭專用資金的存量,已越來越少。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戰爭專用資金加上年度軍費,已遠不夠軍費開支。
這種情況下,日本會徵收“戰時超額利潤稅”,並提高企業及個人所得稅和酒稅的比例。最高時,個人所得稅的比例,比非戰時期提高了20%。這些臨時的收入,也會用於戰爭期間的軍費開支。此外,日本會大規模發行國債。
二戰時,年度軍費預算、臨時徵稅和戰爭專用資金,已遠不能滿足軍費開支的需求了,日本政府就主要靠發行國債來募集資金。在一戰和之前的戰爭中,日本國債的數量都很少。第二次大戰期間,日本戰爭所需資金,超過50%來自國債,另有10%來自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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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阿宇的美食日記
甲午戰爭,是一場國運之戰。日本以舉國之力發動戰爭,冒險一搏,並大獲成功。中國雖然沒有舉國抗戰,但鉅額的賠款又耗傷了元氣,加劇了清王朝的衰落。發動這場戰爭對日本來說,很不輕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錢的問題。面對海量的軍費開支,日本政府又是如何籌集的呢?
日本發動甲午戰爭,不是一時衝動,而是蓄謀已久。這點不是隨口一說,汙衊日本人,而是有證據支撐的。通常來講,蓄謀發動戰爭,一定會提前進行各項軍事準備,比如購買武器、擴充軍隊。如此,便會導致軍費開支大增。事實上,日本在甲午戰爭前二十年,就是這樣一種狀態。
據日本大藏省《明治財政史》記載,1872年,日本明治政府開始實行財政預算公開制度。隨後,各年度的軍費預算便不再是秘密。
1873年,軍費預算為1070.9330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17.1%;
1883年,軍費預算為1904.6718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23.5%;
1894年,軍費預算為2282.2146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27.0%。
不難看出,從1873年到1894年,二十年的時間,日本軍費預算增長了113.1%。如此大規模的軍費預算增長,意欲何為呢?
預算只是提前預估,實際的軍費開支又是如何呢?大隈重信的《日本開國五十年》中記載:
1872年,日本陸軍的經常性經費為727.9736萬日元。
1893年,日本陸軍的經常性軍費為1241.9829萬日元,特別支出230.1597萬日元,合計1472.1226萬日元。
僅用二十年,日本陸軍的軍費開支就翻了一倍。
相比陸軍,海軍增長更厲害。
1872年,海軍經常性軍費為199.5509萬日元。
1893年,海軍的經常性軍費為514.1475萬日元,臨時費用298.9445萬日元,合計810.0921萬日元。
同樣是二十年,日本海軍的軍費則翻了兩番。
將1893年的陸軍軍費開支與海軍的軍費開支相加,1472.1226萬+810.0921萬=2282.2147萬日元。這個數字正好等於1894年的軍費預算2282.2146萬日元。
軍費預算快速增長不一定意味著要發動戰爭,前提是財政收入也同樣快速增長,但日本並沒有做到。據統計,二十年內,日本政府的財政收入增長只有21.7%。甲午戰爭爆發前一年,即1893年,日本當年的財政收入是8300萬日元。
順便提一下,日本明治政府的財政收入大致有幾塊構成,一是各富商的捐款,二是租稅收入,包括地稅、酒稅、關稅,其中又以地稅佔比最大。三是臨時稅種,如菸草稅、釀造稅等。四是官民捐獻,遇到戰時,號召百姓捐款,官員捐工資。五是發行軍事公債。六是動用皇室資金。雖然渠道很多,但明治政府家總是沒有多少餘糧。
前文提到,日本的軍費開支只佔財政收入27.0%。如果沒有戰爭,這個比例雖然很高,但也在承受範圍內。甲午戰爭的爆發,打破了這種平衡。
1894年7月25日,豐島海戰爆發,甲午戰爭打響。戰爭一響,黃金萬兩,不是送來黃金,而是要大把花錢。根據《明治財政史》記載,8月9日,日本大藏省召開第一次籌措軍費問題專門會議,制定了甲、乙、丙三種方案。
甲號方案預估軍費總額為5000萬日元,戰爭時間持續為半年,即1894年7月至12月;
乙號方案預估軍費總額為1億日元,戰爭持續時間為一年,1894年7月至1895年6月;
丙號方案預估軍費總額為1.5億日元,戰爭持續時間為一年半,1894年7月至1895年12月。
以1893年日本財政收入8300萬日元來計算,甲號方案的5000萬日元還是能承受的,但若加上當年的常規軍費預算2282萬日元,就達到了7282萬日元。這個數字已經逼近整年的財政收入。但日本人就是瘋狂,10月23日,日本天皇批准戰爭預算1.5億日元。四個月後,再次追加1億日元。總經費預算為2.5億日元,整整三倍於年度財政收入,不花大力氣籌措軍費是不行的。
對於如何籌措軍費的問題,日本政府內也有不同爭論。伊藤博文等人想利用百姓的熱情搞捐款,按他們的估計,只要募捐到1500萬日元就保證打一年。事後證明,軍費開支遠遠超出想象,這套方法根本不管用。松方等人反對捐款的方式,認為籌措力度太小,需要發行國債。這一主張得到了眾多企業家的認同。事實證明,百姓的捐款最終只有295萬日元。伊藤博文實在是高估了百姓的愛國熱情。
戰爭開打一個月後,第一批3000萬日元軍事公債開始發行,年息是5%,每百日元的購買價為100日元。三個月後,再次發行5000萬日元。年息也是5%,但每百日元的購買價降為95日元。考慮到民眾的承受度,採用分期付款,最多可分為7-8次。其實就是按揭的玩法。
大藏省大臣渡邊國武號召財經界大佬帶頭應捐,同時號召各地銀行配合應捐。但銀行對這種理財產品反應冷淡,原因是怕引發金融動盪。大藏省與日本銀行聯合做出承諾,國債可作為擔保進行貸款,100日元國債可貸款95日元。如此才打消了市場的擔心。
日本購買國債的熱情很高,甚至出現了狂熱的景象。一些政治家欣喜地認為,這是日本百姓愛國的體現。但事實並不是如此,時任日本銀行支店長的高橋是清看到了幕後真相。
據《高橋是清自傳》記載,高橋是清認為,大都數百姓都是從銀行借錢來購買國債。因為國債具有擔保性,可貸款。買了1000日元國債,再用這1000日元進行擔保貸款,貸款下來繼續買國債。如此,就像滾雪球一樣。
另一方面,日本銀行開始向國外借款。據《日本銀行百年史》記載,日本銀行在甲午戰爭期間共借款四次,分別是10月份借款600萬日元、11月份借款650萬日元、12月份借款703萬日元、1895年2月借款411萬日元。四次借款合計共2364萬日元。總體來說,借款並不多,日本政府還是很謹慎的。
戰爭開始時,英國方面願意借款2億日元,年息4%。伊藤博文主張借外債,但遭到日本銀行總裁川田小一郎與松方等人的反對,他們擔心借款過大,後果很嚴重。最終川田小一郎等人說服伊藤博文,放棄借外債的方法。他們相信,憑藉日本國內的實力完全可以打贏這場戰爭。
據大藏省《臨時軍費收入決算明細》記載,日本的軍費大致有幾項來源,發行國債所佔比例最大,1.16805億日元,佔51.9%;國庫結餘款為2393.9萬日元,佔10.4%;百姓捐款為295萬日元,佔1.3%;佔領地與雜項收入為307.9萬日元,佔1.4%;特別資金轉入款為7895.7萬日元,佔35.1%。五項合計為2.2573億日元。這個所謂的“特別資金”就是來源於清政府的賠款。
戰爭持續了九個月,對於日軍軍費的總開支說法不一,有說不超1.2億日元,也有說達到2億日元。如果根據大藏省統計的臨時軍費收入,減去清政府賠款轉入軍費的特別資金7895.7萬日元,就是1.46673億日元。由此大致也可以推測到,日軍的軍費估計在1.5億左右。
日本政府在籌措軍費時,一直對國外借款非常小心,因為擔心被列強操縱,成為殖民地。對比之下,清政府就悲催了很多,借外債如抽大煙,儼然已經上了癮。戰後賠償,沒有外債根本撐不下去。
甲午戰爭猶如一場賭博,日本賭贏了,且大發其財,並刺激了日本的再次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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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凝祥聚瑞
甲午戰爭是近代以來中日兩國綜合國力的首次全面較量,它對此後的東亞國際格局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近代戰爭會在短時間內極大地消耗交戰各方的人力、物力、財力,某種程度上可以將戰爭視作交戰主體間動員各要素能力的博弈。開戰前的中方輿論多認為,日本在人財物上均遜於清朝,導致在資訊不充分的情況下陷入盲目樂觀狀態。中國學界雖對甲午戰爭的研究已逾百年,但就筆者所見,尚未有專門從明治政府在戰爭期間的財政動員,特別是從軍費籌支這一角度研究甲午戰爭的論著。少數論及甲午戰爭中日本財政動員及軍費籌措的研究或限於研究主題未做深入探討,或因所依史料存在問題而做出不甚準確的判斷。例如,有學者認為,在甲午戰爭期間,因日本財界及民間無私地支援戰爭,日本才成功地籌集到戰爭所需經費;此說過分強調感情因素的作用,忽視了政府的財政金融操作才是順利實現軍費籌措的根本。還有學者認為,“如果中國能將戰爭持久下去,日本必定支撐不下去,勝利就會轉到中國方面”,日本“是在軍備不足、政局不穩、財政不敷”等情況下發動甲午戰爭的。該說依據的是時任英國駐日公使楚恩遲在1895年1月4日就日本當時的財政形勢向英國外交大臣提交的報告。但根據現已公開的日本檔案可以判斷,這份報告的準確性不高。該報告及戚氏的分析依據的財政資料來自和平時期,忽視了戰爭期間特殊財政動員的巨大潛力。在下文中,筆者將就戰爭前期日本官民關於軍費籌措方式的論爭、鉅額軍費的籌措機制以及戰爭費用的實際支出情況進行考察分析,以從財政動員的角度探析近代日本發動的首次大規模對外侵略戰爭之內部運作實態。
一、軍費籌措決策
1894年6月2日,伊藤博文召開內閣會議,邀請參謀本部總長有棲川宮及參謀本部次長川上操六列席。閣議決定派遣一個混成旅團赴朝鮮,並命令當時已回國的日本駐朝鮮公使大島圭介率領九艘軍艦及海軍陸戰隊回朝鮮赴任。次日,經時任大藏大臣渡邊國武批准,自1894年度第二準備金中支出軍艦費14,019日元,這是日本為甲午戰爭支出的首筆軍費。6月4日和6月5日,大藏大臣渡邊又分別批准自第二準備金中向擬派遣的第五師團及海軍支出41,080日元和26萬日元。而清政府則是在6月7日,才依據《中日天津條約》的“行文知照”之規定,通知日本,中方將接受朝方請求而出兵的決定。日本在中國出兵之前即已經做出出兵朝鮮的內閣決議,並提供經費保證。因當年度預算中的準備金數額有限,6月11日天皇裁準並公佈法律第16號,允許政府將1893年度總計2600萬日元的國庫結餘作為軍費使用。
以上的軍費支出,屬於當年財政預算或往年財政餘款的範圍內,由大藏大臣判斷可否、經天皇簽署即可。但到8月初,隨著中日甲午戰爭的全面爆發,日本政府內部為籌措鉅額戰爭經費而產生不同意見。大藏省於1894年8月9日就軍費籌措召開會議,大藏大臣渡邊、大藏省次官田尻稻次郎、主計局長松尾善、國債局長曾根靜夫及主計官阪谷芳郎等參加會議並綜合各自意見,制定出大藏省的《軍費意見》。該意見書根據戰爭預設時間的不同,做了如下表1的三種方案。
雖然最終的籌款並未依據上述意見書進行,但從中仍能看出當時作為日本財政實際操作者的大藏省官僚對籌集軍費的基本認識。甲號方案將戰爭時間預設為半年,預計日本需要軍費5000萬日元;乙號方案將戰爭時間預設為1年,預計需1億日元;丙號方案預設戰爭時間為1年半,所需軍費為1.5億日元。在該意見書中,大藏省對三種方案做了說明:在甲號方案的情況下,籌措軍費之路較為容易,乙號方案則頗為困難,丙號方案則甚為困難。大藏省提出的籌款方案,主要依據和平時期日本的財政狀況,綜合利用財政餘款、增稅、借款及公債等手段,試圖用較為均衡的方式減少鉅額軍費對經濟的負面影響。
但是,甲午戰爭是國家層面的重大事件,戰爭費用的決策權掌握在明治政府的高層領導者手中。當時日本政府由長州、薩摩出身的藩閥官僚控制。關於對清朝作戰所需的鉅額軍費,時任內閣首相伊藤博文以及同為長州藩出身的井上馨主張“捐款說”,即向日本國內的富商發出號召,令其捐獻軍資。在日本舉國沉浸在狂熱的對外戰爭氣氛下,該捐款說具有深厚的民意背景。當時流行著這樣的說法,“全國人民向政府捐款,若每一國民都能捐獻1日元以作軍費,則4000萬人就能貢獻4000萬日元”。伊藤估算在已有2600萬日元財政結餘的情況下,只要再募得1500萬日元以上的捐款,即能保證當年內對清作戰所需經費。對於此種意見,曾長期擔任大藏大臣並對日本財政金融狀況最為熟悉的松方正義堅決反對。松方在考察當時經濟現狀的基礎上,認為勸誘國民特別是富商捐款,勢必引起經濟恐慌。他主張透過在國內募集公債的方式解決軍費。松方為此專門到伊藤首相官邸拜訪,歷陳捐款說的弊端。他指出,不管國民的愛國心如何強烈,也不會那麼樂意將自己的錢白白捐贈。且回顧西南戰爭時政府軍所需的軍費亦不止4000萬日元,那麼對大國清朝的戰爭所需費用最低也不會少於1億日元。面對伊藤的猶豫不決,松方又接連對山縣有朋及井上馨等伊藤信任的實權人物做工作,終於實現了以在國內發行公債籌集軍費的意圖。1894年8月13日,天皇頒佈敕令第143號,允許日本政府為籌措對清作戰軍費,採取挪用資金、借款及發行公債等特殊手段。同月15日天皇頒佈敕令第144號,授權政府發行年利6%的軍事公債5000萬日元。
誠如上述大藏省草案估計,5000萬日元僅能滿足半年所需。臨時國會即將召開的1894年9月底,戰爭的長期化要求政府必須為此後的軍費做準備,並提交臨時國會進行審議。此時,以東京的雨宮敬次郎、橫濱的園田隆吉、大阪的藤田傳三等為代表的實業家積極贊成募集外債的方法,並努力向伊藤首相及渡邊藏相遊說。當時英國曾提議向日本提供年利4%的2億日元貸款。儘管條件優厚,但是否接受如此鉅額的外債,對日本最高決策層而言絕非輕易可下決斷的事情。為此渡邊藏相拜訪松方,徵求其意見。松方立即否定外債之說,並說:“若萬不得已,必須仰賴外債之時到來,我自會告知諸位”。松方當時並非閣僚,屬下野賦閒之人,但因其在財政金融領域的權威地位以及明治天皇的信任,得以在決策軍費籌措議題上發揮核心作用。但伊藤、渡邊並未放棄,而是到京都拜訪休養中的日本銀行總裁川田小一郎,徵求對外債一事的意見。與此同時,在得知伊藤將赴川田處徵求意見後,松方提前指示川田“決不可同意借外債”。日銀為日本中央銀行,時任總裁川田小一郎被稱為“明治的羅馬教皇”,在財經領域權力巨大。川田作為頂尖的金融技術官僚,原本出身三菱財閥,與松方正義的關係密切,他能夠深刻理解並實行松方的意見,這在後文探討的籌款機制中表現得尤為充分。面對來自總理大臣的遊說及松方正義的壓力,川田總裁充分利用自己所處的特殊地位及業務實力,勸說伊藤放棄借用外債的想法,並向伊藤表示日本完全可以靠本國財力籌集足夠的對清作戰資金。最終,松方的意見佔了上風,此後的軍費籌措仍以發行軍事公債為主導方式。1894年10月23日,經臨時國會審議透過,天皇裁準頒佈總額為1.5億日元的軍費預算,其中包括追加認可在帝國議會未召開期間已支出的部分。儘管議會一致透過政府提出的臨時軍事費特別會計法案,但部分眾議員對未經國會批准、以天皇敕令形式公佈的非常預算是否合憲存有不同意見。1895年3月2日,帝國議會又透過追加軍費預算1億日元,經天皇敕裁釋出。在決策層面,日本的戰爭預算總計為2.5億日元。考慮到日本在戰爭爆發前三年的國家財政規模分別為1891年8000萬日元、1892年8700萬日元、1893年8500萬日元,上述臨時軍費預算,無疑是天文數字。如何保證鉅額軍事預算有效籌措成為關鍵問題。[page]
二、軍費籌措機制
在甲午戰爭期間,日本軍費的來源主要有以下五種方式,即(1)正常預算中的準備金及財政結餘、(2)國民捐款、(3)佔領地及雜項收入、(4)國債收入、(5)特別資金。其中,國庫結餘款2343.9萬日元,佔總收入的10.4%;國民捐款295萬日元,佔1.3%;佔領地及雜項收入307.9萬日元,佔1.4%;國債收入1.16805億日元,佔51.9%;特別資金轉入款7895.7萬日元,佔35.1%。
前三項的籌措方式較易理解,且在軍費總額中所佔比例較低,在此不做深入分析。(4)及(5)佔總額的87%,需指出的是,(5)特別資金實際上是來自戰後清朝的賠款,而這一收入是在中日簽訂《馬關條約》,日本結束在大陸作戰後一段時間才獲得的。因此,從最終決算的數字看,在戰爭期間日本的軍費來源主要依靠的是國債收入。而對清朝作戰期間日本政府實際只發行了兩次總額8000萬日元的軍事公債,第一次為1894年8月發行3000萬日元,第二次為1894年11月發行5000萬日元。但鉅額國債的募集勢必對日本的金融市場帶來激烈衝擊,大藏省也考慮到當時國內經濟的承載力有限,規定了分期付款的形式,分別將購買國債資金的繳納期分成8次及7次。第一次自1894年9月至翌年6月。亦即軍事公債雖在戰爭期間發行,但購買國債的資金要等到對清作戰已結束的1895年6月才能全部繳納,成為政府收入。考察日本自發動戰爭至馬關議和的9個月內的軍費開支,我們看到幾乎每月支出都在1000萬日元以上,但軍費收入則遠遠低於這一數額。如1894年8月至12月的每月實際軍費收入分別為17.5萬日元、284.7萬日元、92萬日元、603.6萬日元及759萬日元。探討透支部分的來源,是分析日本在甲午戰爭期間籌措軍費的核心問題點。這需要考察日本銀行在軍費籌措中所發揮的巨大效用。
日本銀行成立於1882年10月10日,是在松方正義主導下設立的類似英格蘭銀行的中央銀行。在此之前,日本實行分散的國立銀行體制,諸多民間資本銀行在政府認可的情況下都具有發行紙幣的許可權。日銀最初的使命,便是改善因不可兌換紙幣的濫發導致的紙幣不斷貶值、惡性通貨膨脹問題。松方採取整理紙幣及通縮政策,在1884年後半年穩定了紙幣價值。根據1882年頒佈的《日本銀行條例》及1884年頒佈的《兌換銀行券條例》,日本銀行取代原有的國立銀行,發行可與金銀等硬通貨兌換的紙幣,成為具有發行紙幣權的唯一金融機構,且可根據政府的需要管理國庫款項。在壟斷紙幣發行權及硬通貨準備金充足的狀況下,日本銀行成為日本金融的中心,其發行的紙幣——日本銀行兌換券——在國內市場具有的信用度極高。在對清朝作戰軍費難以透過發行軍事公債及時獲得的情況下,日本政府透過向日本銀行短期借款的方式填補超支部分的軍費,同時利用日本銀行管理中央及各地國庫的便利條件臨時挪借存於國庫的政府日常收入以支付戰爭所需。根據表2,自1894年10月到1895年3月,對清朝作戰軍費的支出不足款項基本來自日本銀行的借款或挪用國庫款,最多月份為1300餘萬日元,較少月份也超過300萬日元。至1895年4月,軍費支出中來自日本銀行的借款及挪用國庫款的總額累計超過4100萬日元。此外,從表2中還能發現,上述借款或挪用款項並非全部都用於支付軍費。有部分日銀借款用於歸還挪用的國庫款,同時部分國庫挪用款項也用來歸還日銀借款。這是因為日本銀行需要保證其發行的紙幣與保有的用於兌換的硬通貨數額的平衡,而國庫款項也要用於原來的正常財政支出。因此,上述款項實際是利用短期的挪借,臨時代替預期的國債收入。由於國庫事實上也在日本銀行的管理之下,日本銀行掌握其收支數額及時間,可利用收支的時間差,在一定的時限內將閒置的資金貼補臨時的軍費需求。
日本銀行不僅在短期貼補軍費支出上發揮關鍵作用,而且在前述國債發行中也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大藏省預見到國債數額空前巨大,但民間資本市場承受能力有限,因此採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吸納民間資金以充軍費。但事實上,民間金融機構特別是各民間國立銀行對國債的態度決定著募集的順利與否。第一次軍事公債的招募期間為1894年9月10日至13日,為此大藏大臣渡邊國武請求關東同盟銀行幹事、日本財界大佬澀澤榮一帶頭應募,並在8月23日召集關東、大阪、九州、中國、四國、名古屋及北海道同盟銀行的代表舉行會議。大藏省方面要求與會的民間銀行協助募集3000萬日元國債,對此銀行方面的態度消極,擔心從市場抽取鉅額資金會帶來金融動盪。為消除民間銀行方面的顧慮,日本銀行方面在9月11日做出承諾,允許民間金融機構以公債為擔保,自日本銀行貸款(每100日元公債可貸款95日元),保證公債具有流動性。第一次軍事公債發行額為3000萬日元,規定年息5%,每百日元公債最低購買價為100日元,應募總額達7700萬日元。第二次軍事公債發行額為5000日元,規定年息同為5%,但每百日元公債最低購買價為95日元,應募總額達9030萬日元。可以說,國債發行取得了空前的成功,除在對外侵略戰爭的狂熱氣氛下,日本國民的民族主義情緒暴漲因素外,日本銀行對國債流動性的保證乃是國債發行成功的更重要原因。對此,當時任日本銀行支店長的高橋是清回憶認為,“積極購買軍事公債的各地國民,並非是接受了為國家效力的教育,只不過是從銀行借錢來購買國債”。換句話說,日本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保證民間銀行可以國債為擔保貸款,而民間銀行又以同樣的方式向私人貸款,從而推進國債發行的順利進行。
此外,日本銀行在戰爭期間向政府提供的短期借款及國庫挪用款除了保障軍費支出外,另一重要功能是向民間注入鉅額資金。儘管甲午戰爭的主戰場在朝鮮半島及中國大陸,但日方軍費支出的大部分都以薪金、服裝費及購糧款的形式迴流到日本國內。參考表3,至1895年5月10日止的統計表明,除武器彈藥、艦船等主要從海外購買外,絕大部分的軍費都在日本國內消費。這筆鉅額資金的注入,令日本國內的金融市場規模擴大,民間資本總額也迅速提高。
1895年5月11日,日銀總裁川田小一郎在致松方正義的信中,對日本銀行的短期借款及挪用款與公債的關係做了以下說明:
“至遲在(1895年)8月,充作軍費的餘款將耗盡,那麼只有再次募集公債或自日本銀行短期拆借二途。以眼下經濟社會之形勢計,再次發行鉅額公債將十分困難……現在並非發行公債的良好時機,不如由日本銀行增發兌換券(紙幣),謹記能在10月將其(增發紙幣)收回即可。前述公債發行之途,作為回收紙幣之策,乃控制今日金融之應有之義。”
松方正義是甲午戰爭期間日本財政動員的指揮者,而日本銀行總裁川田小一郎則是貫徹松方意圖、利用財政金融手段籌措軍費的核心操作者。上述川田向松方提出的籌款建議,其主旨是先由日本銀行超額髮行紙幣充作軍費,而軍費的大部分將流入日本國內市場,然後再透過在國內發行公債,將上述流入市場的超額紙幣收回國庫,最終迴流到日本銀行。這一過程的本質,是日本銀行依託其壟斷髮行的紙幣信用向政府注入短期資金,同時與國庫款項作短期拆借,利用短期資金為週期較長的國債收入贏得時間,最終依靠國債收入填補前述的短期借款或挪用款。1895年4月17日,中日兩國簽訂《馬關條約》,清朝被迫支付鉅額賠款。自1896年4月至9月,總計7895.7萬日元的清朝賠款以特別資金的形式充作軍費收入。來自中國的賠款既填補了日銀借款及國庫挪用款的虧空部分,又透過購買軍事公債的方式緩解民間市場的資本緊張問題。簡言之,日本在對清朝作戰中透支的鉅額軍費,靠戰爭結束後的清朝賠款實現收支平衡,並在最終的軍費收支結算中出現黑字。[page]
三、軍費支出狀況
甲午戰爭期間日本設立臨時軍事費特別會計,始自1894年6月1日,終於1896年3月31日。該特別會計的收入及支出預算均為2.5億日元,實際收入為2.2523億日元。在考察了甲午戰爭期間日本籌措軍費的內在機制後,筆者以下將主要依據《明治二十七、八年戰役臨時軍事費特別會計始末》,整理日本軍費的實際支出狀況。在通常預算的範圍內,內閣各擔當大臣可在預算範圍內任意支出,但日本政府為規範軍費使用及應對來自議會的質詢,對臨時軍費的支出手續做了嚴格規定。遇有支出需要時,陸、海軍大臣須事先與大藏大臣商議,經大藏大臣調查後上報總理大臣。在總理大臣認可陸、海軍大臣的申請後,大藏大臣可在內閣會議上提出該軍費支出申請,內閣批准後還須經天皇敕裁方可使用。與此同時,會計檢察院可派檢察官赴戰場考察軍費使用,大藏省可派遣主計官考察捐款支出狀況。
在臨時軍事費特別會計的22個月的時間內,經天皇敕裁支出的軍費金額為陸軍省1.71億餘日元,海軍省3900餘萬日元。上述金額實際支出額為陸軍省1.64億餘日元,海軍省3500餘萬日元,合計實際總支出為2億餘日元,剩餘的軍費收入的大部分轉入1896年政府一般預算中。日本軍費的實際支出數額是中日馬關議和時談判賠款數額的主要參考指標,對此學界頗有爭論。根據日本公開的原始財政檔案可知,至1895年4月中日議和時,日本陸、海軍總共支出117,079,949.803日元;至1896年3月日本在中國臺灣及澎湖作戰基本結束時,日本陸、海軍總共支出200,483,650.976日元。上述材料是戰爭期間擔任大藏省主計官並實際管理政府軍費支出的阪谷芳郎在1904年1月27日,即日俄戰爭前夕呈送給當時任參謀本部次長兒玉源太郎之原始文書,用於對俄戰爭的財政參考,因此準確性極高。
另一待探討的問題是日方在實際使用軍費過程中的貨幣形態。甲午戰爭涉及中國、日本、朝鮮三個國家,同時日本在戰爭期間還需從海外購買艦艇及武器彈藥。在日本國內的軍費支出當然以日本貨幣進行。而在戰爭爆發前,大量日商及日貨即已進入朝鮮,日本紙幣及銀幣能在朝鮮部分地區流通,但在大部分地區須使用朝鮮鐵錢(韓錢)。較早登陸朝鮮的第五師團,即痛感韓錢缺乏之不便。1894年8月11日,該師團某野戰監督長官曾向兵站長髮電報,建議“外務省應照會朝鮮政府,要求其發行紙幣或匯票。但此時難以立即實現,暫時請求大藏省運送一日元面額銀幣及各類銅幣五萬日元”。朝鮮鐵錢面值小、重量大,攜帶非常困難。為此日本政府請朝鮮政府發行代替韓錢的紙幣或匯票,以供日軍使用,但未能實現。日軍在朝鮮的軍費支出以日本貨幣為主而輔以朝鮮貨幣。在侵入中國大陸作戰前,日本政府準備了遼東地區流通較多的墨西哥銀圓及馬蹄銀,同時命令日本造幣局鑄造部分銀板以供日軍使用。但令日軍未料到的是,日本紙幣及銀幣逐漸在中國被佔領地區流通開來,而預先準備的上述墨西哥銀圓等貨幣的必要性大大降低。日軍在中國大陸的軍費支出仍以日本貨幣為主。如前所述,日本銀行發行的為可兌換紙幣,而日本軍費中相當一部分支出是來自日銀超發紙幣。在日本以外地區使用的日本紙幣也可兌換金銀等硬通貨,因而可能引起硬通貨外流。為此,在準備進攻直隸前,日本曾印製總額為378萬日元的軍票供日軍攜帶使用,但因中日議和完成而未能實際使用。因此,日本在中國大陸的軍費支出是以日本貨幣為主,輔以墨西哥銀圓、馬蹄銀及銀板。根據檔案統計,超過97.5%的日本軍費是以日本本國紙幣、銅錢或銀圓為貨幣中介支出的。而銀板、墨西哥銀圓、馬蹄銀等輔助銀貨僅佔實際使用額的2.42%。
1894年6月初,日本進入對中國和朝鮮的戰爭狀態。如何及時充分地保障軍事活動的經費,成為明治政府需要解決的重要議題。財政準備金及財政結餘作為常規財政的一部分,在戰爭初期起到了過渡作用。但隨著中日間的戰爭全面爆發,關於如何籌措鉅額的軍費,在政府官僚內部以及財界人士中產生了不同的意見,主要包括捐款說、內債說和外債說三種。這些不同意見背後既有在職閣僚、閣外重臣,也有央行總裁及財界大佬。最終,長期執掌日本財政金融大權的松方正義主張的內債說上升為國家意志。日本政府脫離和平時期的財政運作模式,在戰爭期間最大限度地動員財政金融機器。政府在煽動國民的民族主義情緒的同時,利用近代金融手段,促使財界及民眾在經濟上支援戰爭,其中日本銀行起到了關鍵作用。日本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不僅掌握貨幣發行權,且負責管理各地用於政府收支的金庫。對中國大陸作戰停止前,絕大部分軍費是透過日本銀行短期週轉,事後再以國債填補的。而中日議和結束後,清朝的鉅額賠款成為填補戰爭期間透支軍費的財源。考察甲午戰爭期間,日本財政動員的史實,我們得一窺民族主義宣傳的巨大威力。同時,我們須承認民族主義與理性盤算的雙重刺激,才是日本民眾在經濟上積極支援對中國作戰的動力機制,而後者起到的作用更具決定性。自戰爭爆發至對中國作戰結束的1895年4月為止,日本完全依靠國內力量及時籌措到鉅額軍費,支出高達1.17億日元。充分的資金保障,是日本取得對中國作戰勝利的核心因素之一。透過本文的分析我們也須認識到在甲午戰爭爆發前,日本已具備了適應大規模對外戰爭的財政動員體制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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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薩沙
日本的軍費很充足,比滿清要有錢的多。
其中田賦和鹽稅這麼多年基本固定,沒有辦法舵手。
厘金稅就是設法掠奪國內做生意的商人,這是飲鴆止渴,會導致中國民族商業崩潰,因為洋人是不需要交稅的。
至於關稅主要是進出口稅。
可惜,中國貿易經常處於逆差的地步,所以雖然關稅收入較大,其實也是虛的。
但即便如此,畢竟滿清財政收入依靠關稅的增加,還是有很大提高的。
根據《光緒會計表》所提供的官方統計資料來計算, 至光緒初年,清政府的財政收入提高到了8000多萬兩。
據統計,光緒七年(1881年),歲入8234萬兩,歲出7917萬兩,盈餘317萬兩。
光緒十七年(1891年),歲入8698萬兩有餘,歲出7935萬兩,盈餘763萬兩。
要知道,之前滿清的財政都是嚴重赤字,需要靠向洋人借錢才能維持。
有了幾百萬兩盈餘,也算是不錯了。
然而,這個數字如果同日本相比,就是小巫見大巫。
日本在明治維新以後,國內經濟開始向手工業轉型,脫離農業社會。
1884至1888年間,政府年均財政總收入已經達到了8300萬日元。而甲午開戰前的1889-1893年,日本政府年均總收入已經超過1億日元。
按當時日元與清朝庫平銀的比價1.4:1計算,日本政府年均收入已經達到7000萬兩白銀,與清朝年收入已差距不大。
雖然基數差不多,但日本的財政支出較少,所以可以用大量盈餘用於軍費。
日本海軍軍費佔比從最初的佔財政收入5%,快速提升到了後期的10%以上,最高峰期間達到了15%。
相反,滿清海軍的主力北洋水師,每年的軍費支出只佔到了財政收入的1.6%左右,後期乾脆基本停止撥款,導致水師6年沒有購買新軍艦。
而整個戰爭中,日本花費的軍費非常驚人:2億日元,摺合庫平銀1億4319萬兩。
然而,日本政府是從容承擔下來。
日本政府撥款1.5億日元,同時向民間發行戰爭債券1億日元,共籌集了2.5億日元。
結果戰爭並沒有花費到2.5億日元,也就是說日本籌集的軍費還有很大的盈餘。
到甲午戰爭結束前,日本政府不能從容承擔了所有軍費,甚至國庫還剩餘的現金2344萬日元,大家注意是現金。
日本並沒有向外國借外債,他們的經濟實力已經可以支援1億5000萬兩白銀的開銷。
相反,滿清就不堪入目了。
甲午戰爭一觸即發的時候,李鴻章懇求政府至少撥款二三百萬兩,作為作戰費用。
然而,政府僅僅拿出18萬兩。後在李鴻章逼迫下,戶部砸鍋賣鐵,只湊出250萬兩。
到了戰爭爆發,滿清政府才急了,使用了各種方法籌備軍費。
包括強迫兩淮鹽商和江蘇紳富捐款,勒索了350萬兩,其中被貪汙了100萬兩,實際用了250萬兩。
提高鹽價格,從老百姓頭上搜刮,這樣籌集240萬兩,然而這需要時間,遠水救不了近火。
還有些亂七八糟的行為,但最重要的則是強迫向全國銀號票號借款。雖說是借,但其實是強迫性質,只是最終許諾會還,這種一共籌集1102萬兩。
另外就是借外債,向英國、德國銀行以高息借款共6009萬兩,其中剛到了4465萬兩,戰爭就結束了。
這樣用盡所有辦法,滿清籌集使用了大約7000萬兩,僅為日本軍費的一半。
而滿清的軍隊規模比日軍還要大得多,軍費開銷也高得多,可見軍費是根本不夠實用的。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戰爭停止前,日本經濟完全支援得住,軍費還有三分之一根本沒有動用。
相反,滿清已經用盡了辦法,甚至以7%高利貸利息,向匯豐銀行借款1000萬兩白銀救火。
所以說,滿清就算甲午不敗,再過幾年也會被日本打敗,兩個國家差距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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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葛大小姐
發動戰爭需要大量的軍費,日本甲午戰爭的軍費有多少,是誰借給日本政府的?
俗話說“戰爭一響,黃金萬兩”,每次戰爭,不僅是損兵折將,死傷生命,更重要的是對國家經濟的削弱,可以說打仗打的是錢財,所以發動戰爭是需要大量軍費的。我們知道,日本作為一個彈丸島國,自然資源不足,人口也不多,經濟實力也不雄厚,但是卻發動了甲午中日戰爭,耗費大量的金錢,這對於當時的日本來說非常吃力,那麼甲午中日戰爭到底花了多少軍費,這些軍費又是從哪裡來的?到底是誰借給日本政府的呢?
小編認為,作為資源匱乏的日本發動甲午戰爭,絕對不是一時衝動之舉,而是蓄謀已久。日本自明治維新之後,綜合國力迅速提高,成為亞洲第一個走上工業化道路的國家,逐漸躋身於世界強國之列,日本帝國海軍、帝國大學等大量充滿軍國主義性質和國家榮譽感的社會、文化符號應運而生,慢慢把目光轉向了閉關鎖國但資源豐富的清朝,視之為大肥羊。但中國自古是文明古國,國力強盛,日本不敢貿然侵略,於是便籌劃準備。在甲午戰爭前二十年就逐年加大海軍軍費投入,購買武器、擴充軍隊,蓄謀發動戰爭。並想方設法籌備軍費,以期打敗清朝政府。
1、日本甲午戰爭的鉅額軍費。根據《明治財政史》記載,1893年8月9日,日本大藏省召開第一次籌措軍費問題專門會議,制定了甲、乙、丙三種方案。
甲號方案預估軍費總額為5000萬日元,戰爭時間持續為半年,即1894年7月至12月;
乙號方案預估軍費總額為1億日元,戰爭持續時間為一年,1894年7月至1895年6月;
丙號方案預估軍費總額為1.5億日元,戰爭持續時間為一年半,1894年7月至1895年12月。
以1893年日本財政收入8300萬日元來計算,甲號方案的5000萬日元還是能承受的,但若加上當年的常規軍費預算2282萬日元,就達到了7282萬日元。這個數字已經逼近整年的財政收入。10月23日,日本天皇批准戰爭預算1.5億日元。四個月後,再次追加1億日元。總經費預算為2.5億日元。從1894年7月25日豐島海戰爆發,甲午戰爭開始,到1895年4月17日簽訂了《馬關條約》,戰爭持續了九個月,對於日軍軍費的總開支說法不一,但根據大藏省統計的臨時軍費收入,減去清政府賠款轉入軍費的特別資金7895.7萬日元,就是1.46673億日元。由此大致可以推測到,日軍甲午戰爭的軍費大概在1.5億日元左右。
2、甲午戰爭日本軍費的來源。甲午戰爭爆發前一年,即1893年,日本當年的財政收入是8300萬日元。無論是對於9個月的戰爭來說,還是對當時的總預算來說,即便是把當年的財政收入全部當做軍費,也是遠遠不夠的,那麼到底是誰借給日本政府軍費的呢?
日本政府的財政收入大致有幾塊構成:一是各富商的捐款;二是租稅收入,包括地稅、酒稅、關稅,其中又以地稅佔比最大;三是臨時稅種,如菸草稅、釀造稅等;四是官民捐獻,遇到戰時,號召百姓捐款,官員捐工資;五是發行軍事公債;六是動用皇室資金。雖然渠道很多,但也是杯水車薪。事實證明,百姓的捐款最終只有295萬日元。其重要軍費來源是:
一是日本民眾購買國債,把錢借給了政府。戰爭開始後,軍費開支遠遠超出想象,政府的財政收入難以維持戰爭,於是眾多企業家認同發行國債,以達到快速積累軍費的目的。於是在戰爭開打一個月後,第一批3000萬日元軍事公債開始發行,年息是5%,每百日元的購買價為100日元。三個月後,再次發行5000萬日元,年息也是5%,但每百日元的購買價降為95日元。並採用分期付款,最多可分為7-8次。日本民眾購買國債的熱情很高,甚至出現了狂熱的景象。大多數百姓從銀行借錢來購買國債。因為國債具有擔保性,可貸款。於是出現了用國債貸款,再用貸出的錢買國債,這種迴圈滾雪球一樣的情況。國債的收入佔軍費來源的一半以上,達到1.17億日元。
二是日本銀行向國外借款。戰爭開始時,英國政府願意借款2億日元,年息4%。但日本政府因為擔心被列強操縱,成為殖民地,所以在籌措軍費時,一直對國外借款非常小心。但即便這樣,日本銀行在甲午戰爭期間也借款四次,分別是10月份借款600萬日元、11月份借款650萬日元、12月份借款703萬日元、1895年2月借款411萬日元。四次借款合計共2364萬日元。雖然借款不多,但也為解決了日本政府的燃眉之急。
其餘的軍費則是由國庫結餘款、百姓捐款、佔領地與雜項收入組成。
可以說,正是這些別有用心的人的支援,才助長了日本政府侵略清政府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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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齊君
其實在咱們在眾多的影視劇中,尤其是咱們演的甲午戰爭中日本天皇為了軍費而少吃一頓飯,從牙口中省出一頓飯來,其實是瞎掰的,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事情,而且甲午戰爭的失敗並也不是軍費短缺又或者變成慈禧太后的餐桌費,其實是錯誤的,簡單的來說,日本根本就不缺軍費,只是缺少持續戰爭的費用而已,要不然日本都不會發動甲午戰爭,這一下子大家就應該都明白了。日本和清國根本不是一個段位的,日本屬於強大的工業國,而此時清國還是以自然經濟為主導的農業國家,人家日本一天的工作量估計都頂清國七天,這就是差距,所以軍費問題也是一樣的。日本擁有西方的工業和貿易,根本不缺錢,缺的是資源。而且日本軍費不是一天就完成的,是日本蓄謀已久的計劃,至少準備了一代人。因為,日本在崛起的過程中,就已經在準備下一場戰爭了。所以早把軍費問題,納入日本國策。
說白了日本還是要感謝日本明治天皇的“明治維新”底子打的好,而滿清起步實在是太晚了,又打了幾場敗仗,人心渙散,又要給列強賠款,要是沒錢了又得向國際貸款,直接利滾利,死迴圈,滿清其實經濟方面早已經崩潰,只不過是體量大,瘦死的駱駝比馬大,耗的起。而日本耗不起罷了,缺少沉澱,但是經濟基礎和工業體制已經完全超越清朝,而且日本能夠發動甲午戰爭,還是日本政府商討很久的計劃,已經完全能夠承擔整個戰場所需經費才發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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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不沉的經遠
日本在甲午戰爭時的經費分實際籌措和實際使用兩個部分。
1894年10月18日,日本正式通過了關於軍費的預算案,計劃籌集臨時軍事費1.5億日元,併發行1億日元的軍事公債,共計2.5億日元。
臨時軍事費的第一筆收入,是1893年預算結餘的2343.9萬日元,其他則由國庫陸續撥付。在整個甲午戰爭期間,日本共籌集了10842.5萬日元的軍費。
而軍事公債是面對日本國內發行,由於日本已經建立了近代的金融體系,多次發行國債,加上日本國內對於戰爭的熱情高漲,幾個銀行財團都積極配合,所以國債發行也非常順利。據統計,到戰爭結束時為止,日本政府透過公債共募集了11680.5萬日元的軍費。
兩者相加,日本實際籌集到的軍費總額是22523萬日元,折算下來大約是清政府在甲午戰爭時期籌集軍費的2.5倍。可見日本政府在籌錢的本事上比清政府要強的多了。
當然,這些錢並沒有全部花掉。在甲午戰爭期間,日本的軍費總開支是20047.6萬日元,日本政府所籌集的軍費還結餘了2475.4萬日元。
而且很重要的一點,日本這個軍費開支的統計日期是截止到了1896年3月。不僅包括了戰後日本侵佔臺灣所開支的軍費,還包括了日本軍隊戰後復原、撫卹等一系列開支,其實際戰爭經費遠少於此。
不過這個數字到底有多少,目前尚無一個定論,只能確定在1.4億日元以下,權作一個參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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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年,中日爆發甲午戰爭,以中國戰敗,割地賠款結束。從根本上來說,戰爭較量的是財政實力。如果將甲午戰爭視為一種投資的話,必定有投入產出比。一場有預謀的戰爭如同創業一樣,都要經歷從醞釀到實施的過程。從投入到產出,創始人最關心的是投入產出比。甲午之戰便是日本蓄謀很久的一場對華戰爭。那麼作為戰勝方,日本投入了多少,又賺了多少錢呢?
一個國家如果軍費持續大規模增長,說明他很可能會發動對外戰爭。日本在甲午戰爭爆發前的二十年,正是軍費大規模增長時期。據日本大藏省《明治財政史》記載,1873年,軍費預算為1070.9330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17.1%;十年後,即1883年,軍費預算為1904.6718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23.5%;二十年後,即1894年,軍費預算為2282.2146萬日元,佔當年財政收入的27.0%。由此可以發現,二十年的時間,日本軍費增長113.1%。相比之下,財政收入並沒有增長這麼快,同樣是二十年時間,日本政府的財政收入增長只有21.7%。
遺憾的是,當年清政府並沒有掌握這些資料。1873年,日本政府即實行預算公開制度,如果清政府對此有所瞭解,必然會對日本有進一步的防範。軍費的持續大規模增長,戰爭的衝動也在日益增強。“失之於西洋,取之於東洋”、“大力充實軍備,耀國威於海外”等思想開始甚囂塵上。說白了,就是日本欺軟怕硬的心理。日本與當時的中國一樣,備受西方列強的欺凌。但日本對西方列強不敢惹,只能寄希望透過欺負朝鮮、中國,效仿西方殖民來獲得補償。
隨著軍費的快速增長,日本政府開始實行擴軍計劃。1882年,日本天皇下達“鑑於宇內形勢,擴充陸海軍備”的詔書。1884年,日本政府又啟動了“非常時”擴軍計劃。陸軍方面,從16個聯隊,擴充至28個聯隊,同時新建炮兵、騎兵、輜重兵各7個聯隊。海軍方面,除了向英國訂購“扶桑”、“金剛”、“比睿”三艘軍艦外,日本政府大力自主建造各種艦船。截止甲午戰爭爆發前,日本海軍擁有31艘,魚雷艇24艘,其他艦艇52艘,單單這個規模就已經超過北洋海軍。戰爭爆發時,日本“富士”、“八島”、“明石”、“宮古”四艘大型戰艦還在船廠建造中。與此同時,各種軍事性投入佔到了政府總投資的60%。
軍隊的擴張,意味著各種經費的大規模支出。根據大隈重信的《日本開國五十年》記載,1872年,日本陸軍的經常性經費為727.9736萬日元,而且沒有任何臨時、特別的支出。二十年後,1893年,即甲午戰爭前,日本陸軍的經常性軍費為1241.9829萬日元,特別支出230.1597萬日元,共計1472.1226萬日元。由此可見,僅二十年時間,日本陸軍的軍費就整整翻了一番。
再看日本海軍方面,1872年,海軍經常性軍費為199.5509萬日元,同樣也是沒有特別的支出。而到了1893年,海軍的經常性軍費為514.1475萬日元,臨時費用298.9445萬日元,共計810.0921萬日元。同樣是二十年時間,日本海軍的軍費則翻了兩番。
現在回過頭來看,日本海軍軍費的大規模增長,一方面是在努力追趕中國,也可看做是軍備競賽。一方面則完全暴露了海外擴張的野心。海外擴張,首要目標自然就是朝鮮、中國。軍備競賽用於自衛可以理解,但一個小小國家的海軍整體規模居然超過了中國,若說沒有侵略企圖,那是不可信的。
1894年7月25日,豐島海戰爆發,甲午戰爭正式揭幕。日本政府開始向國內籌措戰爭經費。8月9日,大藏省就籌措軍費問題專門召開會議,制定了甲、乙、丙三種方案。
根據《明治財政史》記載,甲號方案預估戰爭時間為半年,即1894年7月至12月,軍費總額為5000萬日元。乙號方案預估戰爭時間為一年,即1894年7月至1895年6月,軍費總額為1億日元。丙號方案預估戰爭時間為一年半,即1894年7月至1895年12月,軍費總額為1.5億日元。戰爭經費方案的其中一個根據,便是日本國內戰爭的經驗,比如1877年爆發的日本西南戰爭,軍費開支則遠超4000萬以上。
國內戰爭都不止4000萬,何況還是國際戰爭,對手還是實力強大的大清帝國。1894年10月23日,經日本臨時國會審議,天皇頒佈了1.5億日元的戰爭經費預算。次年3月2日,天皇再次追加1億日元。也就是說,日本政府在甲午戰爭中的總經費預算為2.5億日元。這筆錢也讓日本政府壓力山大,因為1893年,日本的財政收入僅有8300萬日元。
甲午戰爭從1894年7月一直打到1895年4月,直到4月17日,中日雙方簽訂《馬關條約》才算正式宣告結束。與日本大藏省預估戰爭時間持續一年的丙號方案基本吻合。
戰爭期間,日本政府主要以發行國債的方式籌措軍費。1894年8月,發行3000萬。1894年11月,再次發行5000萬。但此時日本政府仍入不敷出,因為每月的軍費開支都在1000萬日元以上。前線戰場上的一發發炮彈,打的都是錢啊。每月的國債收入卻很慘淡,最高時有759萬日元,最少時只有17.5萬日元。也就是說,戰爭期間,日本政府每月都在虧損,投入產出比是負的。對此,日本政府一方面動用國庫財政資金,一方面積極動用日本銀行向國外借款。由此也可以看出,日本打這場仗也絲毫不輕鬆。
戰爭打完了,就要做個總盤點。根據伊藤博文《秘書類纂·財政資料》記載,1895年5月10日,日本政府列出了戰爭期間日軍臨時性軍費的支出明細。總支出明細包括陸軍、海軍兩部分,陸軍部分包含了薪金、糧款、服裝費、武器彈藥費、馬匹費、傷病費、陣地用具費、雜物費、郵政電信費、運輸費、旅費等一系列的支出專案。在陸軍的軍費中,支出最大的是糧款,達到2368.3077萬日元,其次是服裝費,為1732.5575萬日元。陸軍軍費的總支出為10812.1361萬日元,約為1.08億。海軍部分除薪金、糧款常規專案外,還有艦艇營需、艦船費、俘虜費比較特殊的幾項。在海軍的軍費中,支出最大的是武器彈藥,達到1032.6319萬日元,其次是艦船費,為1017.3711萬日元。海軍軍費的總支出為3172.5500萬日元。陸軍費用與海軍費用相加,一共約為1.40億。
戰爭持續了約九個月,我們算一下日本政府的總投入。以下是卿美兄的計算:本文開頭提到,1894年,日本軍費的年度預算為2282萬日元,如果再加上戰爭臨時性的軍費支出1.40億日元,總計約為1.63億日元。這就是日本在甲午戰爭期間的總投入。
還有一種計算方法,前文也提到,日本政府發行國債期間,日軍每月的軍費都在1000萬日元以上。照此估算,九個月的戰爭時間,日本軍費投入總計約為1億日元。
以上都是卿美兄的測算,有專家則估計,日本軍費的總投入不超1.2億日元。也有說法是2億日元。現在就出現了四個資料,1億日元、1.2億日元、1.6億日元、2億日元。我們取最大值2億日元,認定為日本政府在甲午戰爭期間的總投入。
再看日本的收益,其中最大的收益便是清政府的賠款。根據《馬關條約》規定,清政府要向日本政府支付2.0億兩庫平銀。加上贖遼費3000萬兩、威海衛日本駐守費150萬兩,一共為2.315億兩。
日本用“日元”,中國用“兩”,這就涉及到匯率問題。當時的是1兩=1.64日元。清政府的賠款2.315億兩就等於3.7966億日元。這就是日本政府的現金收益。
上邊說到日本的軍費總投入為2.0億日元,用現金總收益3.7966億-2.0億=1.7966億元,約為1.8億。貌似這就是日本政府賺到的錢。但實際不併不是這麼簡單。
日軍侵華期間,還掠奪了大量資源。據我國地質館資料介紹,日軍掠奪了煤炭約10 億噸、鐵礦約1.8 億噸、銅礦約150 萬噸、鋁約10 萬噸、鎂約5 萬噸,另有大量的鉛鋅、金銀貴金屬及非金屬礦產等礦產。另外還有戰艦等軍事戰利品,據統計,價值也有1億日元。曾有專家統計,日本從中國掠奪的各種資源總價值大概在2.3億元。
用剛才得到的資料1.8億,加上2.3億,即為4.1億。這才是日本在甲午戰爭中產生的總收益。
有了總收益,還要減去日本的損失。甲午一戰,日本的損失也不小,比如士兵死傷17282人,馬匹死傷殘、失蹤11532匹。但人與馬匹的損失根本無法估量。若相比清軍的巨大損失,日本又算賺到了。
日本明治維新的元老井上馨在談到此時,曾興奮地說:“想到有3億5000萬日元湧進國內,無論政府或私人,都產生了一種無限富有的感覺。”他的估算是3.5億,實際上應該還是少算了。
甲午決戰,日本透過戰爭大發其財。近4億日元的總收益讓日本經濟如虎添翼。反觀中國這邊,甲午的戰敗,讓辛苦三十年的洋務運動被打回解放前。加上沉重的賠款負擔,清政府日益憔悴、衰弱,原本就脆弱的經濟更加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