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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打虎拍蠅

    如果新聞是真的話,那這個男人真是禽獸不如,人在做,天在看,會有報應的!

    女兒是父親前世的情人,今生的小棉襖,11歲的女孩,跟著他生活了11年啊,就是養個小動物也有感情,何況是自己的親生血脈啊?

    六年前,這個男人與前妻離婚,女孩跟著父親生活,不久這個男人重新組織了家庭。自從有了後媽,女孩可可就過上了非人的生活:不知道何為書包,冬天沒有棉衣、夏天沒有裙子……

    而且這個可惡的後媽不準孩子中午回家,逼著她在外面撿塑膠瓶和廢紙,否則就會捱打。由於孩子死者的一天當地舉辦龍舟比賽,河裡丟有不少飲料瓶,可可在河邊就是撈瓶子的,不慎落水,溺亡!

    可可平時吃不飽,穿不暖,更可恨的是後媽三天兩頭就要打她一頓,身上青一塊紫一塊那是家常便飯。據鄰居劉大爺反映,曾親眼看到後媽用手機砸她的頭,當時就流血了…

    儘管看在眼裡,鄰居們卻愛莫能助,因為誰要是對可可表示一點溫暖,後媽必定登門“拜訪”。

  • 2 # 公司法江湖

    不要感慨小棉襖,應當趕緊查明案件事實!還孩子一個清白!

    對於什麼“女兒是父親的小棉襖”這種沒有意義的話就不要再說了,當下最重要的是調查清楚,女孩兒的死亡究竟是意外,還是有人蓄意謀殺!

    根據新聞可以知曉,女孩的父母離婚,父親沒多久就二婚了,而且糟糕的是就像是童話故事裡那樣,繼母對可可並不好,甚至經常虐待可可。做為父親不加以制止,反而縱容甚至是共同虐待可可,這麼大的孩子吃不好,穿不暖。餓的不行了就去撿點瓶子去換吃的,誰能想到現如今這個社會竟然會有如此父母。

    而且關鍵是女孩被打撈上來的時候,可可的父親竟然可以說出“死得好”這種言論,可可的母親知曉之後認為可可的死亡絕不是意外那麼簡單,經過報警之後,警方到達女孩父親家中時,一家人早已搬空!這說明什麼?很可能這起案件就是一起有預謀的兇殺案!

    案件細節:警方迅速趕到了女孩父親家中,但女孩的家中早已是人去樓空!鄰居說:她們呢在半夜就搬走了,慌慌張張的好像是做了什麼虧心事似的!之後在女孩的母親聽說前夫在打撈屍體的時候有說有笑,還說了一句話女孩的母親頓時哭暈了過去!

    二、可可父親及繼母的行為責任

    目前可以確定的說,可可的父親和繼母的行為已經構成虐待罪無疑。因為根據新聞可以提煉出的虐待細節如下:

    可可的爸爸結婚之後,可可就經常有受到她繼母的虐待,經常是飯吃不飽,穿也穿不暖的。本以為身為父親會對繼母虐待自己的女兒這種行為感到生氣而阻住,可誰知事實並不是這樣的,他對繼母的這種做法是認可的,因為他也是虐待可可的人員之一,繼母虐待可可就不說了,但是有的時候就連可可的親生爸爸都會把可可關在門外面,還不讓可可進門。而可可有的時候餓了只能靠撿瓶子去換點吃的

    由此可見,本案當中根據《刑法》的規定,可可父親和繼母的行為構成虐待罪無疑!雖然是自訴的罪名,但是我想這也算是可可父親和繼母的罪行之一。

    其二、根據目前得知的情況,我個人認為該案當中可可的死亡應該不是簡單的溺水死亡那麼簡單,具體的仍然需要將可可父親和繼母找到之後查明才是。但是不客氣的說,倘若真的是可可父親和繼母蓄謀殺害的話,構成刑法中的故意殺人罪,對自己的親生子女竟然下如此狠手,應當予以嚴懲!

    三、最後我的幾個疑問

    1、為什麼可可經常被虐待,卻一直沒有人給予可可幫助?

    2、為什麼可可被虐待的情況下,可可的母親不將其接回去?

    3、可可家門口的鄰居知曉可可的遭遇後,為何不報警?為何不施以援手?

    也許鄰居、可可的母親任何一方只要願意伸出援手,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雖然可可的死亡目前不清楚是意外還是可可父親或者其繼母所作所為,但是我想無論如何,感慨可可的可憐身世的同時,也應該深思為什麼當時不施以援手?

  • 3 # 伊春美食美客

    這個新聞應該是個假新聞吧,你想想,作為孩子的父親。不管是父母離不離婚,對於單親的孩子,父親可能只要是撫養的話,就是對孩子特別的有感情。不可能不要孩子的這次說的是孩子出現了溺亡。當父親的在現場竟然有說有笑,毫無悲傷之情。這讓人覺得殘酷,世界上不會有這樣的父親的。所以我覺得這不應該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我說這位父親,那就是喪盡天良。殘酷加殘忍,而且孩子也不會是自己溺水而亡。我覺得會不會是這文父親和繼母。共同的把孩子給害死了呢。我現在關注的吃這個新聞到底是真的假的?如果是真的,我希望這個孩子的親生母親,一定要把這件事深究到底,先報警,然後。再把這段兒狼心狗肺的父母抓回來。

  • 4 # 李欽宇律師

    前有女童被父母虐待,長期挨冷受餓,不得不跳樓去尋找食物,現有女童溺亡,父親竟在一旁笑著說“死得好”?這一幕幕,不僅僅是道德的淪喪、人性的扭曲,更是觸犯了法律!

    道德和人性在這一刻被踐踏!

    中國的特點是什麼?就是重視道德和血緣關係,不要說自己的直系親屬出現傷亡事故,就算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出現了問題,我們都會傷心不已,這是因為血緣把我們連線在了一起,這也是人性和道德對我們最基本的要求。

    但是這個案子我們看到的是什麼,看到的是一個父親對自己死亡的親生女兒說“死得好”,他冷漠的態度讓人感覺就像自己踩死了一個老鼠一樣,嘴裡還唸叨著“讓你亂偷吃,這次死了吧,死得好!”這一幕真是讓我感覺很寒心,這句話的說出,就是對道德和人性的踐踏!

    故意傷害罪,虐待罪,故意殺人罪?

    看了新聞報道,這個溺亡的女孩在裡面經常遭到後媽的打罵,如果女孩傷勢嚴重的話,後媽的這個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而這個父親在一旁不聞不問,幫助打罵的話,就會構成共同犯罪,可能有人會擔心女孩溺亡了沒辦法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這個是不一定的,如果有鄰居願意作證,如果女孩的傷勢明顯,可以做法醫鑑定來固定證據,從而追究他們故意傷害罪,虐待罪的刑事責任!

    如果警方經過調查,發現女孩是被父母推下水裡導致溺亡或者故意把孩子帶到水裡,看著她被淹又不施展救援,而是在一旁看著她淹死,那他們就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依法應當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 5 # 快樂庭院

    人性的悲哀!

    每每看到這樣的訊息,總是不敢輕易落筆,擔心自己傳錯了訊息,而助長了社會的壞風氣,因為好事說多了,大家會效仿做好事,壞事傳多了,大家會效仿壞事。

    在這裡我從如何關愛我們的孩子說幾點自己的意見:

    1,關注孩子的健康和生命,從自家孩子做起,先愛好自己的孩子,不管你這個爸媽是親生還是繼父母,孩子既然是你家長的一員,就和你有了不可分割的關係,可以說是一損俱損,一榮俱榮。

    就如可可的爸爸和繼母是否在之前想到過:如果可可一旦出事,不管是有意謀殺還是意外死亡,他們對孩子的虐待也就彰顯與眾,虐待兒童罪自然把他們會訴諸於法律,現在網路的極度透明化也會讓他們無處可藏,如果有自己的親生兒女,那麼親生兒女也會被人指指戳戳,父母的罪責也會成為兒女身上終身攜帶的累贅。

    退一萬步,對孩子的虐待罪名就是不成立,但孩子的死和生前遭到的虐待也會這父母終身受到良心的譴責!因為就這一點就可以讓一個人成為千夫所指的物件。

    如果自己的孩子都不能好好去愛,他還會去愛什麼呢?他的愛還有什麼價值呢?

    2,年輕人對婚姻的慎重。婚姻不是一時的激情,而是一生的責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是兩個思想和多種觀念乃至習慣的融合,孩子最好不是激情下的產物,而是一種期待中的天使。如此的婚姻可能會穩固,如此的孩子可能會得到更多的關愛!

    對未成年孩子的關愛和保護我們期待社會的關注和措施的完善,但這是永遠不夠的,這種社會的關愛無法和父母之愛相比。如果孩子有了家庭的關愛和父母親的愛和保護,社會的關愛和保護自然就不必動用。

    3,網路上對可可的繼母和父母都在謾罵,這種情緒非常能理解,可也多是洩憤而已,可可已經聽不到這麼多人任何的一句關愛的言語了!

    最好的一種方式是看人正己,我們從這個事件中,看看我們對自己的孩子關愛是否足夠?對身邊他人的孩子關愛是否也有?我們對身邊的親人關愛是否足夠?我們的愛是否需要更豁達一些?

    4,我相信隨著生活水平和意識水平的提升,這種虐待子女或者繼子女的事情是越來越少,但是在比較落後的地區,由於人意識水平的麻木不仁,由於一些重男輕女觀念的盛行等,虐待女孩、虐待繼子女的現象依然存在著。

    要想改變現狀,必先改變意識!

    天地開闊,但願更多的父母家庭能更好地關愛我們的下一代!祝願更多的孩子們能健康陽光地成長!祝願可可在那個世界能健康快樂無憂地成長!

  • 6 # 七月輝十三

    孩子不幸離開了人世,也不在有煩惱和痛苦了,願她在天堂一切安好。逝者已逝,但活著的終要給孩子討回公道,親身女兒生前受後母虐待,溺亡時做為父親現場竟然說笑玩手機,甚至還說“死的好”,很難不讓人懷疑孩子到底因何而死。

    據傳,女孩名叫可可,父母離異,離婚後與父親生活,在其父再婚後,後母對可可並不好,甚至經常虐待可可,甚至孩子都吃不飽,實在餓了就去撿瓶子賣錢換些吃的,在孩子溺亡後,可可父親與後母雙雙離家出走,到底孩子因何而死,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應該儘快查明真相以正視聽。

    但做為父親,對孩子受苦置之不理,簡直可以說枉為人父,動物尚知護崽,做為親生女兒,不加以愛護,根本就是禽獸不如。

    這個父親在打撈現場竟然說“死的好”,如果假設孩子是玩水溺亡,做為父親連氣憤再悲痛,說出這樣話,確實也可以理解,因為嘴上那麼說,心裡的痛那是無法言喻的。但這個女孩首先從實際情況分析也不可能是玩水溺亡,做為父親現場說這種話完全不正常。

    我們再換另一個角度去分析,假如可可父親,一直知道女兒受虐待,那麼這個父親對於後母惡行又不予制止,孩子可能因受不了,跳水自殺或失足落水身亡,他如果認為自己沒能力管,孩子的死反而是一種解脫,說出“死得好”,雖然可能表現這個父親的無能軟弱,但也不是說不過去,可是事後夫妻二人同時離家出走,這就很明顯無論直接還是間接是與她們有關係的。

    我個人分析認為,孩子一直受虐待,可以說眾所周知,假如孩子出現意外,肯定第一個想到的肯定是後母,所以,只要有正常思維就不可能會去故意謀殺孩子的事,因此排除後母殺人的可能。

    而失足落水,幾乎是不可能,對於孩子自己餓了知道撿瓶子去買飯,孩子的自我保護能力是非常正常的,在水邊也知道危險的存在,失足落水自然是機率非常小的。

    另一種就是意外他殺,就是孩子可能遇到壞人,看其一人,還是女孩,圖謀不軌,無論是否對孩子有侵犯,最後殺人滅口,這就需要公安部門進行專業勘驗了。

    最大的可能就是,因後母虐待,氣憤之下感覺生活無望,跳水自殺,從其父現場表現和二人離家出走都顯示出與他們至少有間接關係。希望公安部門儘快找到二人,查明真相,還死者公道。

    最後,希望天下父母都能夠多為孩子考慮,離婚很容易,但給孩子帶來的是永久的傷痛。

  • 7 # 703099102

    一鍵代償觀點:這是父母的不負責任造成的慘劇,其行為已經涉嫌嚴重監護失職和虐待兒童,應該依法嚴懲。

    事情簡介:

    近日,安徽省五河縣11歲的小女孩兒可可在河邊撿瓶子時不幸落水身亡,而當打撈人員在打撈孩子的屍體時,可可的親生父親非但沒有進行任何幫忙,反而是在岸上自顧自地玩兒起了手機。當確認可可已經溺亡的時候,其親生父親更是說出“死得好”這樣的話。隨後在記者上門進行採訪時,卻發現可可的家人早已經搬走了。

    雖然這位父親的話讓人感覺很殘酷,但是我們仍舊需要正視一個事實:新聞報道上說的是可可是自己在河邊撿瓶子時不小心落水死亡的,所以,咱們就不要去想一個父親不疼愛女兒,然後蓄謀殺害女兒的假象了。但是,這場悲劇的禍根卻還是來源於這個不負責任的父親和心狠的後媽。

    首先,可可是一個離異家庭的孩子,父母離婚後可可就跟著爸爸一起生活,然而爸爸卻又找了一個老婆,也就是可可的後媽。但是,可可的後媽對孩子非常不好,經常打罵可可。不少鄰居都親眼見到過可可被後媽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

    並且,可可會一個人去河邊撿瓶子就是後媽規定的任務,可可需要撿瓶子賣錢然後才能有飯吃。不撿瓶子就會被打。所以,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一個11歲的小女孩兒會一個人去那麼危險的地方撿瓶子。

    虐待兒童者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在可可死後沒多久,可可的父親一家就離開了原來居住的小區。所以,我們基本可以斷定鄰居口中的可可被打是確有其事。否則,如果不是怕鄰居在背後指指點點,如果不是自己心裡有鬼,如果不是害怕警察上門調查,那幹嘛要離開呢?

    不過,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只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警方依舊會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畢竟,那可是一個鮮活的生命啊。

    並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監護人因為嚴重過失造成未成年人嚴重傷害或者死亡的,還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無論如何,等待他們的定將會是法律的嚴懲。

    最後,也是希望所有為人父母的能夠對自己的婚姻負責一點,因為我們不是在過兩口之家的生活了,為孩子生活也是我們為人父母的責任。

  • 8 # 舶來的世界TI游泳

    這是一件讓人很心痛的事情。在這個問題當中沒有說小女孩兒是怎麼溺亡的,我猜想可能的情況有這麼幾種:第一種是小女孩兒意外失足落水溺亡;第二種是小女孩兒下水玩耍發生發生;但透過新聞描述小女孩長期遭受繼母和父親的虐待的情況來看,我的猜想是更傾向於是第三種情況,就是繼母和父親的長期的虐待給小女孩兒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創傷,最終導致她無法忍受而自己選擇了跳水輕生。當然這只是我的個人猜想,所以也很希望無論如何,相關部門都應該調查清楚小女孩溺亡的真實情況。如果真有證據表明是第三種情況的話,那我想小女孩兒的繼母和父親應該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對於父親在女兒溺亡之後的表現我也沒有什麼更多的看法,對於沒有人性的人來說,多說一句都是多餘的。

    談了點兒自己的看法我也只是希望大家其實應該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兒童虐待和家庭暴力上面,很多普通大眾這方面的意識是在淡薄了,通常的想法也都是別人家的孩子,與我何干?也缺少類似國外那種專門針對未成年兒童虐待舉報和調查的機構。

    最後,夏天來了,注意水上安全,家長看好孩子,不要讓兒童溺亡悲劇再有發生!

  • 9 # 通城丹妹

    我只想用八個字來形容這位父親:喪盡天良,禽獸不如!

    不同於一般的兒童溺水事故,安徽省五河縣的女童可可之所以溺亡並不是因為她調皮頑劣,她的死與她身處的家庭有著直接的關係。

    今年11歲的可可在6年前父母離婚後便跟著父親生活,父親在離婚後不久便續娶了一位女子,於是乎可可有了繼母。

    廖大爺:可可沒有背過書包,冬天沒有棉襖、夏天沒有襯衫……

    陳奶奶:可可平時就拎著個袋子撿別人丟掉的瓶子和廢紙,然後去賣

    認識可可的學生家長:她見過這個小女孩,身上全是青一塊紫一塊以及傷好之後的黑疤……

    劉大爺:親眼目睹過可可的後媽用手機砸孩子的頭,當時就流血了……

    而據可可的外公介紹,可可的後媽經常逼迫可可出去不撿瓶子,不去撿就會被打。

    上個月11日,可可突然失蹤,當地警方及時介入,透過調取監控發現事發時可可爬在岸邊撿瓶子,結果就掉到河裡。

    警方連夜組織人員進行打撈,但最終可可還是不幸殞命,撈上來的只有一具冰冷的屍體。面對親生女兒的遺體,我們很難想象可可的父親居然還有心情玩手機並且說出了“死的好”如此冷血的話語。

    可可長期以來受到其繼母的虐待逼迫,而她的父親也很有可能在其中充當的幫兇的角色,這樣的父親簡直枉為人!

    雖然可可不是這位泯滅人性的父親與喪盡天良的繼母直接推入河中溺亡的,但是很明顯她的死與生父和繼母之間有著直接的聯絡!

    可可繼母與其生父的行為我認為已經涉嫌虐待被監護人罪,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之一規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就本案來說,雖然警方透過調查排除了可可被人他殺的可能,但是結合其不幸死亡的誘因,我建議警方對可可繼母與生父在可可生前虐待孩子的不法行為應當立案偵查,且要一查到底,依法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如此方能還可可一個公道!

  • 10 # 天台觀寧波

    大人離婚後,孩子最可憐,小可可為了不餓肚子去檢瓶子而落水溺亡,實在令人心痛!而生父和繼母是罪魁,證據確鑿,必須嚴懲。

    我的一位姑姑,和前夫育有二女一子,前夫婚內出軌。前夫很有手段透過各種辦法把大女兒和男孩子判到名下,讓姑姑淨身出戶。這姑姑就是佔住房子不走,三小孩也只跟媽媽,知道跟他們父親會受罪,娘四人齊心過日子,大女兒早早去打工掙錢,二女兒和弟弟都考上大學,這個姑姑至今單身,為了孩子,合格的母親付出太多,但不會後悔。所以說母爰偉大!

  • 11 # 上海小資美食生活

    都說女兒是父親的小棉襖,但是一個父親卻在女兒不幸溺亡的情況下說笑玩手機,還稱“死得好”,根本不是為人父的所作所為,甚至連最基本的人性都喪失了。

    孩子父親表現十分冷酷

    監控影片中這個小女孩可可一直在河邊徘徊,想撿瓶子。警方懷疑落水連忙組織人員打撈,但是在場的父親行為卻很異常,竟然跑去買菸!警方告知女孩夭折的事情後,他居然在玩手機,說出“死得好”這樣的話來,讓在場所有人都覺得寒心。

    孩子生前遭繼母虐待

    而且調查後發現,可可父母離婚後,父親娶了繼母,經常對可可打罵,還時常吃不飽飯。就是因為可可的繼母要求撿瓶子,不然就捱打,所以可可才回到河邊,不幸失足溺水夭折。

    鄰里都知道孩子受到虐待

    街坊鄰居都看到過可可遭受繼母的虐待:

    廖大爺:可可沒有背過書包,冬天沒有棉襖、夏天沒有襯衫……陳奶奶:可可平時就拎著個袋子撿別人丟掉的瓶子和廢紙,然後去賣認識可可的學生家長:她見過這個小女孩,身上全是青一塊紫一塊以及傷好之後的黑疤……劉大爺:親眼目睹過可可的後媽用手機砸孩子的頭,當時就流血了……

    只是大家都愛莫能助,給點好吃的,就會被這名狠心的繼母找上門來。

    生父和繼母連夜搬走

    在事情發生後,可可的生父和繼母就搬走了。警方已經介入此事,根據相關法律追究這二人的責任。

    目前並沒有“虐童罪”這一說法,只能以“虐待罪”論處。

    可可的繼母對孩子進行打罵、讓孩子挨凍受餓、沒有上學進行義務教育是不爭的事實,她要求可可去撿瓶子不然就要捱打,是造成可可溺水的根本原因。在這點上,是“虐待罪”無誤。

    根據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孩子的生父,既沒有阻止繼母的虐待行為,甚至在孩子死後表現的異常冷漠,除了道德層面的懲罰外,法律層面也應該追究他的責任。

    可可的這樁悲劇,其實鄰里都看在眼裡。

    還是需要普及相關法律知識,虐待兒童是絕對不能容忍的行為。如果鄰居們能夠提早報警,聯絡當地的婦女兒童協會,對可可進行保護,或許可可就不會過早夭折。

    逝者已矣。希望可可的不幸遭遇能夠起到警醒作用,呼籲更多的人關注兒童的成長環境,特別是離異家庭,更要提防繼父母對孩子的虐待,加快“虐童罪”的立法,普及相關法律知識,減少對兒童的危害。

  • 12 # 郭廣吉律師

    這個小女孩叫可可,今年11歲。父母離婚後,她一直跟著爸爸生活!

    6月11日,五河縣警方接到報警,稱有一個小女孩失蹤。警方遂對出事地點進行排查後,懷疑小女孩落水了,於是連夜組織人員進行打撈!

    就在大家緊張的打撈小女孩兒時,這位小女孩兒父親跑去買菸了!

    凌晨過後,救援隊找到女孩的屍體,當警方通知這位父親時,他卻在玩手機!

    之後趕到現場,這位父親竟然說出“死得好”!

    原來,可可的父母6年前離婚,可可跟了父親;沒多久,父親再婚。

    據可可的外公說,自從可可迎來這個後媽後,孩子的身上到處都是傷口,紫一塊、青一塊,時常吃不飽飯;

    而且,可可的後媽不允許她中午回家,不撿瓶子就會被打。

    可可不敢回家就到外面去撿瓶子,根據監控影片顯示,可可就是爬在岸邊撿瓶子時,溺水了!

    再看看鄰居的反映:

    廖大爺:可可沒有背過書包,冬天沒有棉襖、夏天沒有襯衫……

    陳奶奶:可可平時就拎著個袋子撿別人丟掉的瓶子和廢紙,然後去賣

    認識可可的學生家長:她見過這個小女孩,身上全是青一塊紫一塊以及傷好之後的黑疤……

    劉大爺:親眼目睹過可可的後媽用手機砸孩子的頭,當時就流血了……

    這個世界的確很殘酷!有的人生而為人,卻不如畜。

    生氣沒有用,還是說說本人在法律上的觀點。希望對可可造成傷害的人得到法律的懲罰,以告慰那個已經走遠的幼小的靈魂。

    一、可可的後媽和她的親生父親涉嫌了虐待罪,其應承擔犯虐待罪的刑事責任

    何為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行為。

    經常打罵、限制人身自由、不讓進家門、強迫過度勞動,這些都是虐待罪的客觀表現,而這些也都出現在可可後媽的行為裡,其對可可實施了無人道的虐待無疑。

    可可的親生父親,是負有保護可可安全的法律義務的,從可可的平時狀態來看,其父親不但沒有起到保護她的作用,甚至卻是對虐待行為的推波助瀾的始作俑者!

    可可已經因為虐待行為失去了生命,誰還敢說後果不嚴重、情節不惡劣?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了虐待罪:

    第一款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款規定: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請執法機關不要以虐待罪屬於自訴案件來推諉!

    仔細看看上述法律規定,第一款是告訴才處理的。

    第二款就不是!該款規定的“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的情形的,不是自訴案件,是正正常常的公訴案件。

    是公安機關應該立即採取刑事措施的刑事案件。

    為什麼要立即採取措施?

    可可的後媽一家事情發生後的第二天就已經是人去樓空了。

    二、遇到欺凌怎麼辦?

    就題主所述的事件看,不同的人可以採取不同的辦法:

    可可的外公:你讓我怎麼說你?外孫女就不是孫女了嗎?你看到外孫女渾身是傷,吃不飽飯,怎麼就能如此麻木不仁!你告訴你的女兒沒有?如果你的女兒不管,為何不要求變更可可的監護權?

    可可的媽媽:你沒有可被原諒的理由,無論從哪個角度說!

    鄰居們:這裡沒有指責的意思。只是遇到此類事情,起碼打個報警電話也是應該的呀。

    唉!可憐的可可,願天堂裡沒有傷痛!

  • 13 # 雪峰197867250

    我們說小康,說脫貧,但光是生活水平提高是沒用的,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和文化傳承是更為重要的,人富了,心貧了,這種愚蠢,愚昧,良心泯滅的事情不應該在今天的中國發生,

  • 14 # 北極寒冰16

    對孩子的問題上,能生能養能教育才是大人的職責。如果你認為這女孩子是你的包衭和負擔,當初你不該讓她來到這個世界。即然她來到這個世界,那你應該拿點慈善之心對待自己的女兒。天有不測風雲:人有夕旦禍福。做為女兒遭了不測之難,做父親的心應像刀絞一樣。而幸災樂禍的你,人倫上不配做一個父親。虎毒不食子,螻蟻不傷親生的古訓:證實你一個男人,即沒血性又沒人性的一個人。禽獸失仔當天有的不吃不喝,這麼說你真禽獸不如。外人說閒話是亂咬舌頭看你笑話,做為親生父親如果從你口中說出:淹死她活該,這不是幸災樂禍之說:人渣你不如,禽獸你更不如。人類垃圾也沒你這類人,真的說你也是禽獸中的敗類。你就是活在這個世界上,良心活著還不如狗,這狗別人偷它仔知道咬人。你會被萬人摎斷你脊樑骨,你心中的自責活著生不如死。有一點人性絕不會說這種話,再不理智就算你是痴呆,也絕對說話無人性論。不要憑你說這種話:就憑交朋友也不會同你交,因為你不屬於人類的人。

  • 15 # safina1165760558

    我們為什麼要在孩子出事以後才能譴責他們的父母呢?國家是否考慮立法學習國外一做法比如剝奪監護人的撫養權,給何時的人來監護,或者福利院來!不要讓一些沒有生存能力的孩子飽受虐待而沒辦法

  • 16 # 武當山年輕掌教

    所有小孩都應該有一個快樂的童年,無法想象小女孩生前多麼的絕望。每天都擔心受怕,怕捱打。每天在學校應該是最快樂的吧,有自己的小夥伴說話,一回到家就怕父母心情不好,青一塊紫一塊,我沒受過這種苦真的無法想象這麼小的小孩怎麼承受這一切的。溺水了也沒人願意救他,哪怕是自己的父親。我有再多的煩惱,和她對比起來,我真的是太幸福了,這世間除了生死都是小事。短短一篇新聞,背後是一條年輕生命的逝去。不知道為什麼,小女孩的遭遇看哭我了。[流淚]

  • 17 # 磊175557495

    小編如果以後再發這種新聞麻煩把孩子父母的相關資訊一起發上來,知不知道這樣很不負責任,讓大家看了揪心,窩火,憤怒之外還能做什麼,單單進行言語上的譴責嗎?小編你這算不算譁眾取寵。還提問你怎麼看?我能怎麼看,打不著罵不著。這種問題有什麼意義?難不成你指望大家回答孩子爸爸說的對。

  • 18 # 任律說法

    如果自己的親生女兒溺水死亡作為父親來說,不但不悲痛,反而還說‘’死得好‘’,那麼我想有可能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這個女孩根本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

    第二,這個父親有極其重男輕女的思想意識,對於女孩來說壓根兒就不當一回事。

    第三,如果我是警察我都有可能會懷疑,女孩的溺水是否與這個父親有關,應該好好調查下,女孩溺水的原因。

    第四,就是這父親有可能是個神經病。

    如果以上都不是,那麼只能說這個父親簡直連禽獸都不如!至於他心裡是怎麼想的?怎麼可能能說出這些話?我想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是無法理解和揣測的!對於這個女孩來說,離開這樣一個禽獸不如的父親,也許也是一個最好的選擇。

  • 19 # 夜雨如書

    8歲女孩撿塑膠瓶溺亡,父親卻稱“死得好”,如此殘酷冷血,毫無人性的事情是真的嗎?

    我曾一度懷疑這是假新聞,然而長達9分鐘的採訪影片讓我不得不相信這是一個發生在現在的活生生的殘酷事實。

    都說虎毒不食子,可可的父親卻禽獸不如。當孩子溺亡,救援隊在忙著打撈孩子屍體時,這位做父親的卻抽空去買了一包煙。

    當民警通知孩子打撈上來的時候,他還在玩著手機。

    當救援隊讓他回去拿東西包女兒遺體時,他也不積極,最後救援隊只能用龍舟賽癟掉的氣球,蓋在了可可的臉上。

    當孩子的遺體躺在殯儀館的時候,他還笑稱“死得好”。

    現在只知道這個男人名叫張傑。

    我一個旁觀者寫到這裡都抑制不住內心的憤怒,這是一個父親嗎?這是一個男人嗎?這是一個人嗎?

    都說女兒是父親的貼心小棉襖,怎麼到這裡卻成了苦大仇深的受氣包。

    自從2013年張傑再婚後,可可的身上就傷痕不斷。

    2,一位陳奶奶稱,可可平常就拎個口袋撿瓶子、撿紙,然後到附近廢品收購站去賣。

    5, 一位陳女士表示,可可的繼母曾用鍋鏟打可可,頭都打爛了。

    可可的外公也證實,可可身上經常青一塊紫一塊,問她也不敢說原因。

    如果這一切屬實,可可的父親和繼母就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這是虐待兒童罪!

    這一切的背後,還有一個惡毒的女人難辭其咎

    可可不僅經常受到後媽的打罵,還時常吃不飽肚子。據說可可只有外出撿瓶子才能吃飯,如果撿不到瓶子就會捱打捱罵。而這次可可之所以選擇到危險的水邊撿瓶子,是因為有賽龍舟瓶子多一些……

    ▲這是可可最後留在這個世界上的身影

    從某種意義上講,正是因為繼母的要求,才造成了可可去撿瓶子的事實,而正是因為可可去撿瓶子才發生了此次意外。這個繼母實在可惡至極!

    不僅如此,如果誰給可可東西吃繼母就會找到誰家鬧事。就這樣,很多人眼看著可可遭受虐待也無可奈何。

    一個女人能夠對孩子如此惡毒,足見其蛇蠍心腸。而可可父親的冷漠更是助長了這個女人的暴行。

    常言道,人在做天在看。

    可可溺亡之後,心中有鬼的張傑一家第二天夜裡就搬了家。

    希望警方能夠把這一對喪盡天良的夫婦早點找到,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首先,可可的外公和媽媽都知道可可遭受虐待的事實,然而卻沒有第一時間站出來救助孩子。雖然你們現在表現的很心痛,但我真的很難理解,之前的你們在幹什麼?把孩子接到身邊養真的很難嗎?

    其次,可可是小學生,整天頂著一身傷去上學,穿著不和季節的衣物去學校,老師和校長就沒有發現異常嗎?保護孩子是每個成年人的責任,難道花時間詢問一下,或者早點報警真的很難嗎?

    再次,普通鄰居和小區內的人們也經常看到可可受虐待,但是卻選擇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點我們無可指責,因為在大多數人眼裡,別人的家務事是不能摻和的。但是請大家記住,遇到虐待兒童的事情,請第一時間幫忙取證報警。由於兒童的特殊性,他們在遭受恐嚇毆打之後往往會選擇屈服,只有成年人幫助其取證報警,才能第一時間挽救他們。

    因為做父母不需要考試,所以還會有一些只管生孩子卻不想撫養孩子,甚至虐待孩子的成年人繼續出現。他們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但前提是抓住他們的罪證。

    很多虐待兒童事件之所以漸漸演變成慘案,和我們周圍人的態度密不可分。希望從今天起,從我們自己做起,遇到無辜兒童遭受虐待一定要想法設法幫助孩子取證報警。

    最後,願天堂沒有傷痛,可可一路走好!

  • 20 # 一世沉心

    看了新聞,有句老話,說的是老虎也不會吃自己的兒子,像老虎這樣兇殘的動物也知道愛護自己的孩子,而有些人卻對自己孩子非常的殘忍,有些行為讓人看了真是相當的氣憤,簡直禽獸不如。

    在中國,有非常多的孩子還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不僅是家庭的貧困條件扼制了生長,更多的是複雜的家庭環境過早的給孩子們的心裡留下了深深的陰影。

    兩歲的可可在父母離婚後被判給父親,後來家庭中又來了一位新的成員,就是繼母。但是可可的生活更加難過了。繼母天天毆打可可,年少的可可經常缺衣少食,繼母還天天讓可可去撿瓶子,不然就沒有飯吃。

    父親總是在一邊不管,有時候甚至也會跟繼母一起毆打可可,可可真的特別難過。就在端午假過後,河邊剛剛舉行了賽龍舟大賽,有很多瓶子,結果可可不慎落入水中,父親張傑只顧在旁邊說笑玩手機,還說死的好,真不知道這個父親是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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