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鄉情2019
-
2 # 指尖教育帝國
目前,隨著中小學生減負的呼聲越來越高,中央越來越重視,教師推銷課輔資料,不管有沒有從中獲利,都一定會被處理的。
我不想回答,我怎麼看?——我說不合理,這麼處理太不問青紅皂白了,也不看老師推銷的資料實不實用,也不看有沒有從中漁利,我說再多的理由,無論是站在老師的角度還是站在學生的角度,都是無濟於事的,因為處理結果已經出來了,不可能再改變了。
我只能警戒在校的各位老師,一定保持高度的警戒心,如果有學生家長問你:“老師,你看,我的孩子基礎這麼差,該看哪些書呢,該買哪些課輔資料呢?”老師千萬別愛心氾濫,或者“好為人師”,一定不要回答具體的書名,否則有可能你就是和書店老闆勾結,從中漁利。
如果在課堂上,你用到了課輔資料,一定要包上書皮,不讓學生們看到,省得學生也跟風去買,等你的學生買這本書到達的一定數量,如果有人舉報您,推銷課輔資料,你就滿身是嘴,也說不清楚。一定會被處理的。
總之,一句話,老師們,只要有點事,無論你覺得合不合理,基本上不被處理是不可能的,老師的地位已經到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地步,大家看看自己還能不能活到漲工資的時候吧。萬萬小心啊。
-
3 # 教育有未來
對於此事事件,我想說的是以下幾點:
首先,輔導資料是需要的。不僅僅是課堂做一點就能夠滿足知識的需求的,一是每個人的接受能力不同,學習效果有差異,二是知識需要 重複和檢測。所以輔導資料個人還是認為需要的。
其次,有需要的資料,可以讓學生或者學生家長自己購買。只指定一種資料,而且應該是很容易買到的(比如淘寶、噹噹、各種書店),同時即使回扣,又能拿到多少呢?和自己的工作比一比吧。
這樣既可以有助於提高成績,又可以避免家長的誤解,更可以斬斷回扣聯絡吧。這件事情中的6名老師推銷課輔資料而被辭退,需要我們注意的。
-
4 # 齊魯教壇
教師推銷課輔資料,可能背後存在利益鏈條,學校和老師都存在問題。國家三令五申,嚴謹指定、推薦學生購買相關課輔資料。
大冰認為,課輔資料買也可以,不買也沒事。杜絕題海戰術,老師精講,學生認真聽,然後做做省教育廳統一配發的《導學與訓練》、《配套練習冊》。有這兩本鞏固,就可以了。無需再買幾本幾本課輔資料。以此類推,老師和校長可能和書店存在利益瓜葛。
為什麼不開除校長?而開除老師呢?有的時候老師不想違背良心做事,老師做了違背良心的事情,很多時候是無奈和被逼。
6位教師被開除或者辭退,也許重了些。但是,校長撤職,絕對是處理輕了。校長大人不逼老師,6位老師能這樣嗎?答:絕對不能。
6位老師,被列為了典型,只能認倒黴,他們心裡很委屈、很痛苦。即使委屈,也沒有人同情他們。因為國家明文規定,在職老師不能推薦、指定購買課外書。6位老師撞槍口了,打掉了牙只能嚥到肚子裡。
誰也救不了他們,更幫不上。因為我們的規則是不允許的,更不允許挑戰的,殺一儆百也好,殺雞給猴看也罷。願所有在職的老師吸取教訓,別鋌而走險,別在懸崖邊上常走,一不小心會粉身碎骨的。
希望6位老師正確看待這件事。即便你的做法是發自內心的為了孩子好。但是,方式和措辭不對。上級一是看老師的成績兒,二是看老師被12345了嗎?三是看惹事了嗎?第一條只要努力教學,不會怎麼樣老師,第二、三條,不好說。
希望所有老師引以為戒,血淚般的教訓就在身邊。馬上消除僥倖心理。立德樹人,教書育人,專注教研,勤勉工作。
-
5 # 楚天959
看到網友們一致的叫好聲,感覺哀不過教書人。
第一哀,師腐又稱微腐。教師能沾邊的真是蠅頭小利,所以評價時總說老師身上有窮酸味。老師要腐敗也只能是微腐敗,一份資料充其量回扣不過10元,為了3、500元的利益冒巨大的風險去做也許真只有教師。哪一天從教師中抓一個鉅貪甚或蒼蠅老鼠了說明教師地位真高了,這是一哀也。
第二哀,同一事件校長免職教師開除。教師與校長的天平一頭是小兔另一頭卻是大象,大象你損一根毫毛小兔需粉身碎骨。校長免職不免責(也就是職務免了官照樣當),而且有些還兼任書記的就毫毛都不損一根,但教師就吃飯的碗都敲掉了。這是二哀也。
第三哀,教師行為可惡有損師德,但開除的法理依據又是什麼。今天介紹學生訂份資料被開除那明天如果批評學生家長上訪是不是也開除?應該說,教師介紹購資料主觀上還不是為回扣,更多的是為便利教學吧。試想,一個班50個學生一人一套不同的資料,學生做一道題教師就得做50道題,學生做1套試卷教師就要做50套試卷,誰有這麼多精力?沒有比較就不知自己有多落後,比較就需統一標準,也許這促成6位老師同心辦錯事,不想造成終生遺憾。這是三哀也。
-
6 # 樂鬧
這六名老師吃回扣了嗎?拿出版商好處了嗎?這些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我們知道的是,殺一儆百,孩子們可能可以減負了!
指定的書店,指定的書,買不到就後果自負!記得以前我讀小學的時候,除了學校裡發的那兩本作業,一本大的一本小的,具體名字我不記得了,除此之外,老師還會要求我們去學校旁邊的某某書店再多買一套試卷或者一本練習冊。最可惡的是,老師指定的書就只有那家店有賣,而且去晚了還買不到!
然而我就是屬於那種去晚的學生!基本上我去的時候,老闆都說賣斷貨了,過幾天他在進貨,到時候我再去。那個時候,沒有買到作業的我內心是奔潰的,老師上課馬不停滴,作業自然天天自然都有,於是擺在我面前就兩條路:第一,借同學買到的作業拿來把題目統統抄一遍;第二,什麼都不不做等到第二天被老師罵一頓。
別說為什麼不和老師解釋一下原因,因為上述的第一條路就是老師給我們想的。因為懶,我每次都是選擇第二條路,每次都免不了被老師責怪,被家長責怪,簡直叫苦連天,幾天後買到了作業還要快馬加鞭的使勁補!
現在看到這個,在對比我以前,真的覺得要是再早一點就好了,我那幾年就不會被禍害!
殺雞儆猴!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這是讚美老師的詩句,那三寸的講臺,神聖的課堂是老師大放光彩的地方,絕對不是他們用來謀取暴力的地方!
像現在,給這些或許犯了錯誤的老師一個最為嚴厲的懲罰,可能就能使那些原本蠢蠢欲動的那些人放下心裡那些齷齪的心思!
真心為學生的老師,不需要那些教輔書,因為他知道因材施教!真正會教書的老師,不需要那些教輔書,因為他知道學生不懂什麼,需要什麼!
-
7 # 打虎拍蠅
作為一名家長和教師親屬的雙重身份,筆者看完這則新聞後,覺得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事件回顧事件發生在山東菏澤曹縣莊寨鎮。新學期開學後,該鎮莊寨小學一年級6名教師,私自向學生推銷學校附近某書店出售的課輔資料。3月6日,曹縣某入口網站釋出了題為《曹縣某小學讓學生到指定書店買學習資料,書店人群爆滿!》的一條資訊。當日,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對此進行了調查核實,3月7日,作出了處分決定。
教輔資料由於現在要給學生“減負”,所以現在的學生除了書本,學校是不發放其他資料的。但是有些內容,比如小學生的數學計算,如果不多加練習的話,還真不容易掌握。資料哪裡來,當然是自己購置。
筆者家有小學生,每學期必買計算能手等一些教輔資料,有的是老師推薦,有的是自行選購。書籍都是公開出版物,無論是網上,還是書店,都能買到。筆者經過比較,在網上單獨買書,雖然折扣多一點,但是加上運費,價格就比在實體店貴了。而且網上購買需要等待運輸的時間,有時為了省事,就到學校附近書店購買了。
1、老師沒有強制學生一定要到某書店購買?到某書店購書是否需要登記學生姓名,或者某書店的書籍留有可以辨識的標記?
筆者以為這種可能性幾乎沒有。在回答問題之前,特地上網搜尋了一下,很多購物網站都可以買到老師推薦的那兩本書。至於家長為什麼不在網上購買,而是跑到書店購買,也許就是筆者解釋的原因。
2、老師有沒有為自己謀取私利?對此節事實,在處分決定中沒有得到反映。
筆者本身從事案件調查工作,覺得沒把這兩點搞清楚的話,那就是調查存在瑕疵,不僅影響到適用相關檔案的條款,也影響到對相關老師的最終處理結果。
處分決定根據當地教育主管部門的處分決定,他們適用的依據是教育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筆者也查閱了該規定,只有第四條第八項“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的”能夠與該事件對應,但是目前尚不清楚老師有無強制學生、有無獲利,在此情況下,採用這一條款,筆者以為不太妥當。
此外,根據第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可以知曉這6名老師都是沒有編制的,所以這才採用解除其聘任合同的方式予以辭退。
不過該辦法也對老師給予了救濟的規定:
教師不服處分決定的,可以向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申請複核。對複核結果不服的,可以向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的上一級行政部門提出申訴。筆者的看法是,既不放過那些為了一己私利,與商家沆瀣一氣的敗類老師,但也不能冤枉那些出以公心的老師。
-
8 # 唯美醉人視覺
學校老師因推銷課鋪資料,被開除辭退,校長被免職。
對這樣的老師處理當然是對的,我看了許多網友的評論,可能覺的這個處理有一些不公。就象網友所說,沒有證據說是老師強迫學生到那裡買,只是口中說說,什麼地方有這種資料,你們可以到那裡去買。這個想法就錯了,作為學生,特別是小學生,老師的一句話,任何人好使,老師說每人要買幾本輔導作業,而且還說那裡賣的輔導作業好。你認為學生到那裡買,不用說,就是老師推薦的那個店,為什麼?因為學生在校學習,認為老師說的都是對的。再者老師說那裡的資料最好,你到別處買,你不擔心買回來的資料和老師說的一樣。
到時候,別人放學了,你的孩子怕的留在學校補習功課。
如果沒有推銷輔導資料,六名老師被解職,你要明白“六名老師”的含義。現在工作難找,正常情況下,就是解職一名老師,你知道校方要負出多大代價,六名老師開除,校長撒職,沒有鐵的事實,教育局的領導們敢做出這樣決定。而開除的老師怎麼沒有一點聲音為自己分辨。
總之,對老師的處理沒有錯,老師即然違規,就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
9 # 一介布衣小書生
大快人心的事,很多人不瞭解中小學的教輔資料市場,也不瞭解中小學生教輔資料的教輔實際應用情況,身為教師隊伍的一員,我談一下自己對此事件的拙見:第一,此事件中涉事的教師是六名小學教師,小學生不需要教輔資料,首先我們要明白學校透過新華書店已經給學生訂有一套隨堂練習冊,教師再私自給學生指定另外一套,無形中加重了學生的學習負擔,以及學生家庭的教育負擔,其次小學內容相對簡單,不同版本的教輔內容基本一樣,大量的重複的題出現,這樣沒有選擇的重複練習,嚴重戳傷學生對學習的樂趣,在孩子幼小的心靈埋下厭學的種子。第二,很多小書店的書來源有問題,大量的盜版資料比比皆是,裡面還經常出現很多錯誤的題與答案,這點身為高中的我深有體會,學生在看後很多時候發現不了錯了,深受其害。第三,利益鏈條,書店肯定在私下與這六名教師有回扣,我就有一位書店的朋友,我與其溝通了解到,六名教師推薦學生購買,那對資料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一般書店進購某種書是不會大量進購,除非肯定知道能賣出去,六名教師就按照小學一年級的課程安排至少是三個班的學生,那同一套資料書店都需要進購上百本,若沒有渠道出售風險是非常大的。第四,現在教育很多問題就出在小學這個教育的根上,不掌握教育理論,盲目的讓學生透過大量重複練習,促使學生考一百分的,在小學是普遍現象,這樣的教育方式可以說是教育的毒瘤存在,事件中對學校及教委相關負責人的處理合情合理,做為直接管理者,有責任監督教師的一些無法忘記行為,但實際上卻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
-
10 # 遙遙領先小秘書
因為教師推銷輔導課資料就連同校長一併被免職,有人認為這次處罰太重了。我只想告訴你,幾位教師的命不好,活該!
確實,這在以前可能都不是事。但是時代不同了,仔細想想作為農村小學老師,也有諸多不容易,一次違規竟丟了飯碗。
再對事件作一分析一是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調查認定,6名教師的行為嚴重違反《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第四條第八項“組織或者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的”。校長被免職怨不冤,我覺得也不冤。校長作為學校師德師風建設的第一人,必須接受問責。特別是有6名教師直接參與其中,後果很嚴重。
二是與當前教改背景不符。今年1月,《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批准下發,這是“十三五”時期指導全國教育改革發展的綱領性檔案,由此拉開了教育改革的序幕。1月23日至25,又召開了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確定今年改革重點。其中之一就是實施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攻堅行動,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完善教師管理制度,提升教師獲得感、幸福感和榮譽感。2月23日釋出《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明確"十個嚴禁"。種種跡象表明,在當前這個背景下仍然發生這樣的事件,可能就屬於頂風違紀,不長眼了。
三是在當地造成極壞影響。此事並不是由學生家長單一舉報引起,而是在網路微信公共平臺發起,由此看在當地造成了極壞影響。並且,並非1名教師所為,而是6名教師群體"作案",可見當地違規違紀現象不整不可了。教育是個敏感話題,特別是對有償補課、有償推銷輔導資料等等,家長深惡痛絕。這種在開學之初、年度之處就發生這樣事件,不嚴重處理不足以殺一儆百。
四是需要進一步作調查通報。僅從通報看,還不能完全說明問題,還要看看學生在書店瘋狂購買輔導資料有沒有發生意外情況,書店與教師之間是不是存在幕後利益鏈條,6名教師共同發起背後誰是推手,教師是否存在其他問題等等,只有把這些問題說清楚了,處理結果才能服眾。
-
11 # 夢雨聲入眠
絕對支援教育局做出的處罰,這個處罰看似嚴厲,實際上是為這種事情劃出了一條紅線。這件事情看似沒什麼大不了的,每個學生涉及的錢財也不多,但是在如今國家一直高喊給學生減負的大環境下,竟然還發生了這樣的集體推銷事件,必須嚴厲制裁,達到以儆效尤的地步才行,說簡單了這就是一件違反師德的事情,說複雜了其實這就是跟國家的大政策對著幹的惡性事件。
也有人說推銷課輔資料是處於工心,目的就是讓孩子的學習成績提高,這種理由看似冠冕堂皇,其實根本站不住腳。如果是某個學生學習比較好,在消化了老師講的內容後,想要提高一些,那麼他自己買一些輔導資料也是無可厚非的,但是透過老師集體推銷這種方式,明顯侵犯了學生的自由選擇權,有的學生連書本知識還沒有學牢,還要再買資料,這就是無意義的負擔而已。有人說老師沒有強逼學生買,但是老師身份的特殊性,實質就是逼著學生買。
老師的職能就是教學,不僅僅是體現在課堂上,課後的輔導工作也是職能的一部分,老師的特殊性,決定了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其實並不適用於老師,雖然可能會很辛苦,但是每年的寒暑假已經把8小時之外的額外時間給補了回來,所有輔導是老師分內的事,讓學生花錢去買現成的輔導資料,其實這就是一種懶惰的心理,明明應該老師根據自己班的學生編寫一些輔導資料的,現在卻推給了商家,真是有點本末倒置。
透過這次嚴厲的制裁,給廣大教師提個醒,做好本分工作,不要有什麼花花腸子,即使有一本輔導資料真的很好,那也應該你自己買一本,將裡面的優秀的資料融合到教學中來,這樣既提升了教學質量,又不會給學生增加負擔,只是老師的工作量增加了,但是老師以前之所以受人尊重,正是由於這種無私奉獻的精神啊!
-
12 # 師說
這個問題非常火爆,回答六七百,收藏近二百。該說的話大家都已經說了,各種答案都有,我試圖從另一個角度來解讀一下。
第一、從這個處理中,我們可以看到曹縣教育局治理濫訂、推薦教輔材料的決心。其實事情很小,但影響很大。這六名老師推薦資料,違反了教輔材料徵訂、購買、推薦的相關規定,應該處理,對相關領導的處理是恰當的,但6名老師的處理的有點重了。
第二、我注意到,這個處理,並不是如網上所說的那樣“開除”,而是“解除聘用合同”,這是不同的概念。“開除”了,是要報編制部門核銷編制的,這6名教師也就不再是編制內的老師了,而且,開除後,接著會撤銷教師資格,連做教師的資格都沒有了。“解除聘用合同”是解除了聘用關係,這種關係可以解除,也是可以重新聘用的。這主要看當事人的態度,改正錯誤的行到等各個方面。這6位老師,還是有重慶聘用的機會的。
第三、曹縣教育局本次用重典頂格處理,就是要警告那些頂風違規者,不要拿自己的前程和飯碗開玩笑。教輔材料是一個熱點,有償補課是另一個熱點,在職老師,就不要在這兩個熱點上犯時髦錯誤了。風頭上可不是好玩的。
-
13 # 胡延美律師
作為一名執業律師,胡美美認為:僅憑一句“向學生推銷學校附近“學生書店”銷售的《一百分闖關》和《一課三練》課輔資料”就對老師作出開除,對校長作出免職的處罰決定明顯有失偏頗,不能服眾。因為減負等原因學校除了發放課本並不向學生髮放其他學習資料,而要保證教學結果課輔資料又是必不可少的。為了便於統一教學資料,挑選高質量的教學資料,老師向學生推薦教學資料很正常。為了便於購買或者避免購買到盜版資料,老師向學生推薦學校旁的書店也很正常。
老師是否違規的關鍵在於“是否透過教材購買謀取私利”“是否和書店之間存在利益交換”,如果沒有,僅僅是為了便於統一教學資料和便於學生購買而推薦,並無不妥。
退一步講,既便是老師基於個人私利向學生推銷教材,只要不存在強制購買或獲取暴利,你也不應簡單粗暴地做出開除處理,開除是對老師最嚴重的行政處罰,不應被濫用。對老師的違紀行為我們理應採取寬嚴相濟、糾錯與挽救相結合的策略,不能一味的重罰。因為老師畢竟是對中國教育事業有貢獻的,而哪家的生活都不易,何況是鄉村教師。愛護學生與寬容老師並不衝突,都是對中國教育事業的愛護。
-
14 # 禪一刀
首先,這次處理的是六名老師,全部都是這所學校的聘任老師。也就是說,這六名老師他們的身份只是臨時工。臨時工不在事業編制以內。是否錄用,教育主管部門一句話的事兒。既然查處了,他們有這方面的問題。教育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處理無可厚非。
個人感覺。僅僅因為學生買了幾本教輔材料。就做這麼嚴重的處理。跟那些違反教育規定做的更嚴重的那些正式老師比起來。這基本上就是一件小事兒。因為這件小事丟了工作。並且在以後的就業道路上。因為有了這次汙點,肯定會受影響的。如果是在編的正式老師,出現了這樣的事情。會是這裡這種處理方法嗎?頂多也就是批評教育,再嚴重來一個全系統的通報批評也就是了。就因為這幾個老師不是編制內的。就這麼嚴重的處理。個人感覺處理的太過嚴重了。
誰在個人的成長道路上,又能保證一帆風順,不犯一點錯誤呢。錯誤批評教育為主。如果是屢教不改的話。再拿出嚴重的處理方法也不為過。
-
15 # 奇藝寶貝
看到這一條新聞,我感到很揪心。為教育的現狀揪心,為這幾位老師感到難過,同時也為自己慶幸。
揪心老師的不被理解,出力不討好,又改又講,還被告。不過不該指定書店,有嫌疑。
慶幸我也讓學生買過教輔資料,而沒被家長舉報。以後必須轉變觀念,嚴格按上級要求辦事,盡心上課,考好考差,問題不大。
作為老師,有幾個沒有學生推薦過教輔資料的?教輔,很明白,就是教學的一個輔助。語文還好,字詞句會寫會背,多閱讀課外書就行了。但是數理化,僅靠課本的那一點知識,差得太遠。而且就算學會了,熟練度不夠、做題速度上不去,還是不行。
舉個真實的例子, 我總怕孩子累著,信奉“減負”,所以我教的學生,作業總是同年級最少,所以成績一般(居中,不好不差),領導多次表示不滿意……到了高年級,練習量加倍後,成績蹭蹭的上升。
這就是教輔的作用,作為家長、作為領導,你希望遇到的是哪種情況?當然,又想不練習,還想成績好,基本不可能。
有人提到老師自己出題練習,一節課也就能做兩三道題,效率極低。同樣的的內容,快的用十來分鐘,慢的一節課做不完,如何平衡?
如果不指定教材,如何統一批改、講評,不管不問估計更是十惡不赦。
其實,家長對教輔又愛又恨,尤其是老師讓買的那個,似乎被魔化了。
-
16 # 親子成長手冊
面對這個問題,我想說的是,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事情其實並不少,只是被發現的少,這幾名被處罰的老師和被免職的校長只能說是時運不濟,成為改革教育的小白鼠了,開始的管理和處罰的時候以儆效尤對於規範教師行業的準則有很多的警示作用。
1、利益鏈的相互關係
不僅僅是教輔資料,只要是涉及到的可以進校的活動也好,基礎建設也好等等,其中都是有一條隱形的利益鏈在裡面,給學生的價格是多少,然後供應商給學校的報價是多少,中間的差價去哪裡了,不用問大家心知肚明,一部分是進入了校長的口袋,一部分是進入了教師腰包,這都是公開的秘密,只是以前沒有這樣嚴重的爆出來而已,沒有這麼嚴重的處罰罷了。
2、保護學生的利益
羊毛出在羊身上,教輔的價格最終還是要學生承擔,所以這樣做一定程度上也是保護了學生的利益。其實教師可以告之學生要買的資料,至於家長們透過什麼渠道購買是家長的自由,只要是買的東西一樣就可以了。另外現在學校都在提倡減負減負,一個小學生買那麼多教輔資料做什麼。
3、教師管理的風向標
這個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個師德管理的風向標,對於老師的道德素質教師是一個警示作用,如今這個商業的社會,老師的角色應該如何做,校長應該如何做,值得每一個從業者去思考,也值得沒有教育工作者反思。
-
17 # 怡園
關於這件事,說大也大,說小也小。作為孩子的家長,我們都深有體會,現在當老師的壓力也很大,要完成各種任務。有部分老師為了完成任務是不擇手段。叫同學買各種輔助資料,孩子回到家做不完的作業,壓力太大了。還有一點相信做家長的都遇到過,就是學校老師要求家長在家指導孩子完成作業,而且還要檢查全對了簽上大名在交給老師批改。作為家長也有忙不完的工作,還有就是像農村家長的文化低,孩子的作業也批改不了呀!我只想問問現在的老師一天都在幹嘛?我們家長要是能在家教好孩子課本知識還送到學校幹嘛?要是我們把孩子作業都檢查好了交到你那裡,你們只知道打勾,你們怎麼知道孩子哪裡不足,哪裡需要鞏固。我只知道我們家長文化低才把孩子送到學校學習知識。家長在家教育孩子忠孝禮儀,仁義道德。課本知識真的需要老師費心。
-
18 # 瀟紅老師
這件事我想把他拆分為兩點分析。
1,老師為了學生教材統一,可能是為了方便教學,佈置作業等,讓學生統一購買教輔。現在教輔市場各類教輔可以說是魚龍混雜,好壞難辨。我說句實話,如果情況是這樣的,我認為處罰未免太重了。
2,這其中卻有利益關係,老師為了書店給的一點回扣,讓學生到指定書店買書,這的確是一件違反規定的事件,觸碰到了教育的紅線,這樣受到處罰真的沒有什麼好辯解的,但這次處罰的確很重,也是給所有老師一個警告,一是因為教育越抓越嚴,凡是違規都會處理。二是因為事件造成社會影響太大,群眾強烈不滿,教育局必定會嚴肅處理。
我有些話想對我們所有教師同仁們說,以後所有教輔材料我們告訴學生和家長名字,版本,作者就好,不要提及在哪裡買。明令禁止的紅線不要觸碰到。
每個人都有監督權,大家可以監督老師,老師做錯了可以批評,但也懇請大家對老師多點信任,畢竟好的是多數。
-
19 # 三水三心
依法依規,處理涉事教師
開學不久,就有教師被辭退(詳情見相關檔案)。
這無疑是對敢於踐踏師德紅線的教師隊伍中的“害群之馬”的震懾!
從檔案內容可見,6名教師,向學生推銷學校附近的書店出售的課輔資料。該縣教育局迅速出動,立即展開調查,並迅疾處理。行政效率之高,讓人歎服;處理手段之重,讓人觀止。
涉事六名教師,枉顧師德,實在是有辱教師之稱號,理應受到重處。
我們不禁要問,該六名教師,真的是完全出於“提高學生成績”的目的嗎?如果是出於這個目的,在學生家長自願的前提下,提供一些書目,供家長自由選擇,至少在情理上可以理解。可為何要指定購書地點呢?這中間的貓膩,明眼人一定清除——回扣!
如果沒有回扣,為何要指定購書地點呢?
這種行為,被教育局辭退,是否合適呢?
首先,我們來看《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該規範的第五條“為人師表”中,明確規定“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著得體,語言規範,舉止文明。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這種推銷教輔資料從中獲取回扣的行為,不就是“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嗎?
我們再來看《教師法》。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毫無疑問,作為教師,鑽進錢眼,變相強制推銷教輔資料,從中獲取利益,屬於“品行不良”,數千人圍在一個書店購書,民怨沸騰,不可謂影響不惡劣!
所以,基於上述兩個法律法規,將該涉事6名教師辭退,完全是依法行政!
第三,個人以為,還應做進一步的調查:涉案的金額有多少?據家長爆料,假設每個學生購書4本,每本10元,1000多人去購書,那起碼達到4-5萬元,是否可以作為經濟案件進行立案偵查?
第四,要調查書店老闆是否違法經營乃至涉嫌行賄罪。而書店的老闆,是不是主動聯絡老師?是不是許與承諾?在這個過程中,是否涉嫌行賄?要知道,只有斬斷利益鏈,將那些不法的商販,也繩之以法,才能真正做到“杜絕此類事件重演”!
最後,我想就這件事,再談兩點看法:
一是教師為什麼鋌而走險,為了這一點蠅頭小利而罔顧師德紅線?當然,這與這件事的處理輕重無關,當卻可以從側面反映一些問題——社會治理者應引起重視!
二是這只是個例,不應該應為這幾個人的違法違紀行為,而以點帶面,認為所有的老師都如幾個“害群之馬”一樣,鑽進了錢眼,因為,每個群體,都會有這樣的人的!
-
20 # 晨曦145610442
教師推銷課輔資料固然不對,但這種處罰還是過分的。
這也許是為了體現落實教育部的相關檔案,也許是正處在風口上,是為了整頓行風,但如此嚴厲的處罰,作為一名教師我還是為他們鳴不平的。
應該說,這六位小學教師的做法是違規的,他們的想法或許是為了學生的學習,但教育部早已做出明確規定,不得以任何藉口強行學生推薦購買課外輔導材料,給學生增加課外負擔。何況還是一年級的小學生。
對在職教師收費補課的行為,各地都有嚴厲的處罰措施,如青海省今年年初就有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和直至吊銷教師資格證,開除公職的規定。
但對教師推薦,讓學生購買輔導材料的行為,是否有開除公職的規定,我還沒見到。
教師讓學生統一購買課輔材料,頂多是違規行為,而直接開除,是否有些過分?我不知道這六位老師是否經常這樣做,是否從中獲利,是否受過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如果是屢教不改者,那應該開除,如果是初犯或學校沒盡到監督責任,那就不應開除了。
雖然,教育部有這方面的嚴格規定,但僅從讓學生購買輔導材料這件事來說,還不至於直接開除吧?
至於校長被免職,是屬於監督不力,瀆職行為 所導致的,這也許當地部門是有明確規定的,對此,我還是認同和理解的。
回覆列表
6名教師因推銷課輔資料,被開除辭退,校長被免職。你怎麼看?
這個問題應該辯證地看。
首先,如果6名教師完全是以為了提高學生學習成績為出發點,認真篩選課輔資料,並且把課輔資料費壓縮到最低限度,而且一分錢折扣也沒拿,那不但不應該開除這名教師,校長也不應該免職。因為無論是那6名老師還是校長,一切都是無論學生的學習著想,個人認為沒有什麼錯。
反之,如果這6名教師完全是為了個人利益,不顧課輔資料質量好壞,隨便亂徵亂定資料,高價賣給學生,賺取課輔折扣,那就另當別論了,嚴厲處理他們也是應該的,但個人覺得開除似乎過重,降級、降薪、取消評優、取消晉級等已經夠重了。
最後說明一點,對學生來說,單單課本上的東西完全不能滿足學生學習的需要,絕大多數教師都為如何提高學生學習成績而著急。希望社會各界人士和家長朋友們多多理解和諒解教師們的難處,不要仇視教師,教師有的時候真的是很難做很難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