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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戒尺還給老師,你反對還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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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語文萍

    我不同意!老師和家長打孩子是無能的表現!如果自己的孩子不優秀,首先家長要檢查,孩子優良習慣你給孩子養成了嗎

  • 2 # 愜意的倉鼠

    我同意,但其實還不還都無所謂了,如果沒有拎不清的家長那老師現在上課估計還會拿一個小竹條,我上學那會有的老師會帶著小竹條,誰不聽課沒寫完作業就敲誰,後來整個年級段只要他上課大家都認真聽,作業全部做完,當然有的同學還是聽不懂,作業也是臨時抄同學的,但是這樣聽不懂總比不聽強吧,作業抄一遍總有點印象吧,所以只要老師下手有分寸,我同意給老師這個權利。

    再有現在家長大多很溺愛孩子,家裡孩子說啥都是啥,有一個讓孩子敬畏的老師去約束孩子正確引導還是很有必要的,就怕拎不清的家人自己慣孩子還不準老師敲打一句

  • 3 #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呵呵,給你戒尺,你敢用嗎?

    你罰一個試試

    學生跟你玩離家出走,跟你玩心裡有陰影表示厭學,跟你玩跳樓……

    於是家長跟你討說法

    於是各級領導讓你道歉

    於是最後人家繼續

    於是你威信掃地!

    你打一個試試

    你問問給你戒尺的人:可以打幾分熟?

    你看看他能告訴你不?

    你再問問他《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義務教育法》怎麼應對?

    你這手剛抬起來這哼哈二將會告訴你這“戒尺”到底在誰的手裡!

    別想好事兒了,兩個法律擺在面前、社會輿論之下你說“我拼上校長不幹了也不能慣著你!”然後你校長就真的幹不了了;你說“我拼上老師不幹了也不能縱容你!”然後你老師就真的幹不了了;你說“我給你們跪下了!”然後你就跪著吧……

  • 4 # 鑫鼎賽亞

    首先要明白這個問題的實質,這裡的戒尺,指的是懲戒權利。也就是說該問題的實質是還給老師懲戒權。

    話說回來,老師似乎從未擁有過懲戒的權利,那又何談“還”呢?1994年實施的《教師法》中關於教師的權利規定如下: 第七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 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二) 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三) 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四) 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五) 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透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六) 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仔細看看,裡面有什麼懲戒權的蛛絲馬跡沒有?然後我翻了翻《教育法》,裡面沒有任何一條支援和談及懲戒學生的條文,倒是1991年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1992年的《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指出:“學校和教師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看來教師根本就沒有過戒尺,既然如此,怎麼還,還什麼呢?最後,我要說的是:還給我我也不想要,在任何一部關於懲戒學生的法律出臺之前(必須要有詳詳細細的可行性指導細則),我不要!

  • 5 # 山葉葉

    古時候的私塾先生,在學生不認真學習時就用木板篾片打手心,罰站罰跪,最終沒有誰家的孩子被打死打傷,其結果,先生教到哪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學生就能夠於背到哪裡,默寫到哪裡。另外,二三十年前,公辦學校或集體學校的老師們對於不聽話不努力學習的學生,有時懲站罰跪,對於特別調皮搗蛋的個別學生,老師們也有打的時候,同樣也沒有見到老師們打死打傷了誰家的孩子,也沒有聽到跪壞了誰家的子女。

    因此,可以完全肯定,任何一個老師懲罰學生時,心裡都是掌握得有一定的分寸的,他們不會往死裡傷裡去懲辦學生,他們只想利用懲罰的手段來強迫那些實在讓人無法管教的學生好好學習,讓他們不辜負家長與老師的期望。所以,我們應該同意把戒尺還給老師,因為把戒尺還給老師們,老師們就可以大膽的去管理和教育學生,就可以挺起胸膛用高壓政策去時當懲罰那些說好說歹都不聽招呼的個別學生。

    我們應該相信,就算是把戒尺還給了老師,老師們也不會以懲罰代替說服教育,而只是在說服教育不了的情況下,會適當以一小點懲罰作為教育的補充,因此,作為社會的人們特別是家長們應該放心老師們的“戒尺”,因為,絕對沒有誰敢以此權利過格地把學生懲傷罰壞。同時,要相信,有時戒尺比嘴巴的作用大多了呢!

  • 6 # 學霸數學

    我是老師,非常同意把戒尺還給老師

    首先,目前的老師正處於尷尬的境地,一是學生不好管教,罵不得更打不得;另一方面是家長對老師的期盼越來越高,希望老師教育好自己的孩子.然而,問題來了,老師沒有懲罰學生的方式,最簡單罰站都有可能被無限放大到體罰學生的行為,老師是畏首畏尾,很多事情都要老師來背鍋;如果直接管教又風險極大,一不小心就要賠上鉅款或者被家長打,老師又無可奈何.將戒尺還給老師,老師有更多的權力,在處理問題學生\管教學生時有更多自主權,而不是畏首畏尾.對目前國內的教育困境是有很大幫助的.

    明晰老師的權責,無形的戒尺也要到位

    簡單的把戒尺還給老師,並沒有太大的意義,因為在法律對於老師的權責並沒有明確的情況下,老師的處境並不會有多大的改變.所以將戒尺還給老師的同時,一定要在法律制度上給老師一個完整的權責範圍,給老師一個對應的法律保障.否則還是一樣,給你戒尺,完全罰一個試試,哪個老師敢,還是一樣老師無法懲罰學生,家長照樣鬧個不停.

    社會媒體和學校、家庭方面也要宣傳好

    現在的社會媒體,不說全是黑媒也算得上不安好心了,特別是對老師的宣傳報道上,好事不上報,壞事傳千里.在老師管理學生這塊還是需要傳播更多的正能量的.學校方面,需要更多的保護好老師,而不是有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處理方式進行.對於家長這塊,對老師的教育也要有個配合的心態.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 7 # 地震博士

    如果把戒尺還給教師,我是支援的!

    因為學習是一個艱苦的活動,適度懲戒是非常必要的!而戒尺是一個比較好的懲戒手段,既不太輕,也不是太重!反而現在絕對禁止教師體罰學生,是一種右的做法!其後果是對學生懶惰成性的一種公開的縱容!當然,在我上學的年代,教師任意體罰學生,甚至打傷學生的事情也是一種錯誤的左的做法!

    可見我們既要防“右”—完全禁止體罰,也要反“左”—教師任意體罰學生!最好的做法就是,嚴格規定課堂紀律,明確規定違反各種紀律後,用戒尺懲戒的尺度!並明確公示,國家予以立法確認!這樣就使得懲戒重回課堂,可以有效提高課堂教學的嚴肅性和規範性!除此以外,教師不得采用其他懲戒學生方式!

  • 8 # 情感溫度百態人生

    孩子需要愛,但是溺愛是已經變了質的愛,用變質的東西來餵養孩子,孩子能夠健康茁壯成長嗎?

    現在的孩子在家長無原則地溺愛下,很多孩子缺乏責任感、感恩的心、抗挫折能力差、缺乏愛心、怕吃苦,等等,這樣素質的孩子怎麼能在競爭激烈的當下取得成功?怎麼能在未來的社會上立足?

    教師拿起教鞭不是慘無人道地沒有原則地虐待學生,教鞭處罰學生要有明確的制度性規定,不是心血來潮地隨意體罰學生,這個過程也會有監督機制!

    實際上,孩子成材的關鍵在於父母,如果父母培養孩子的理念都不利於孩子成材,你還對學校教育的老師賦予更大的責任,可對於一個沒有學習態度沒有良好學習習慣的學生來說,你還期望值那麼高,老師又該怎麼辦?說兩句和老師頂嘴甚至還會和老師動粗,批評兩句就告家長,家長就會言辭激烈,甚至動手,還告教育局,還叫你網上臭名遠揚!如此,老師們都不知道,這樣的家長到底要培養什麼樣的人才把教鞭還給老師,不要粗陋地認為就是讓老師粗暴地對待學生!

    教鞭還給老師,最主要地警示還是說明好多學生的培養孩子的理念不科學,亟待改變和提高!這才是問題的最主要方面之一!

  • 9 # 肥臉村姑

    答案是不。這個問題很早之前就有人問了,但是近日因為以下這則新聞又引起了熱議:常州一家小學決定“吃螃蟹”,出臺制度懲戒熊孩子,專治熊孩子的大招。

    11月22號,他們專門召開了關於懲戒制度召開了由教師、學生、家長、心理學專家、法律界代表參加的聽證會。會議內容絕對值得參考和關注。

    會議上最引人關注的是家長的意見:“我是一名80後,我小時候,父親送了一把尺給老師,讓老師對我該打就打。”因此他認為教育離不開懲戒教育,但是希望老師能夠根據每個孩子的承受能力和錯誤程度,區別對待。

    但是村姑認為難就難在老師如何掌握體罰的度,罰輕了學生不當回事,不長教訓,難立威嚴,罰重了家長也會找你拼命,甚至會違反未成年保護法。況且人無完人,並非每個教師都能勝任體罰者的角色,把握好輕重。

    因此,要解決熊孩子學生,戒尺絕非一個萬全之策。相比於體罰,會議上更傾向於執行“懲戒教育”。他們之前完全不同,體罰是令學生痛苦、屈服,但是往往會摧殘學生的身心,而且並不能令學生真正地信服,一旦反彈,例如新年級換了溫柔的老師,學生就會變本加厲。而且還可能會讓學生也學會使用暴力。

    而懲戒是尊重學生的懲罰,在表揚、激勵等賞識教育使用的手段失效後採取的強制性令學生認識到錯誤的手段。會議上討論有8種懲戒方式:批評;加倍勞動、取消評先等特權、暫時沒收、靜坐、誦讀、隔離、請家長陪讀。在懲戒過程中,如果遇到了油鹽不進,拒絕執行的孩子,這時候家長是開啟孩子心扉最好的鑰匙。而教師必須基於學生犯錯的程度和次數給予不同的懲戒,不能越級,要讓學生明白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這樣雙劍合璧,才能最大程度地整治熊孩子,拯救孩子的未來。

    庭院裡跑不出千里馬,溫室裡長不出參天樹。與其讓社會來給桀驁不馴的孩子上嚴厲地一課,不如學校提前就給他們一些打磨和管束,額外的還能避免熊孩子對同學的傷害,可見實施懲戒教育對社會、家庭、學校都是功德無量的好事。

  • 10 # 俺油菜

    作為一名普通中學的教師,“如果把戒尺還給老師”,我會舉雙手同意。因為戒尺是“警示”,也是“尺子”,更是“尊嚴”。“戒尺”,其實,本身就在教師手中,不知何時被何人沒收了,現在是應該交還給教師啦!戒尺的寓意釋為,戒指的是警戒,懲戒;尺就是尺度,標準。它是佛教的一種法器,也是舊時私塾先生對學生施行體罰所用的木板。由此人們自然而然聯想到“打罵”,“體罰”,“暴力”……實質上,今天,我們把戒尺還給老師不是一味鼓勵“懲戒”,也不是崇尚“暴力”,更不是縱容“體罰”,而是還教育和教師的“權力”和“尊嚴”,給教育燃起一種“希望”。“戒尺”是一個警示

    我在農村上學的時候,記得班級黑板一側都懸掛一把“戒尺”。那是我們和教師一起在林中選的木材,自己削制的。它是一種“象徵”,起到的無非就是警示的作用,也是一把“格尺”,最大的用途是什麼?工具!老師上課所用的教學器具。可是,就是這把尺子伴隨我們完成學業,走向成熟,實現自己的人生目標。後來,我當老師,在班級也放了一把“戒尺”,不是單純懲戒,而是以儆效尤,更多的不過就是警示而已,約束孩子嚴格自律,避免觸犯校規校紀。“戒尺”是一把尺子

    作為一名教師,我從沒把戒尺當成單純的懲戒“工具”,只是讓它成為衡量孩子們的尺子。“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是一名普通中學教師,面對的教育物件都是處於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每個孩子個性千差萬別,難免會有這樣那樣的“毛病”。戒尺就是讓孩子們有一種約束,有一標準和尺度,讓孩子們知道什麼不能做,那些事不能逾越。“戒尺”是一種尊嚴

    作為一名教師,現如今,不可迴避的就是必須面對“學生難管,孩子難教”的不爭事實。上課玩手機,老師不敢管,管就跳樓;上學遲到,老師不能說,說就把你關進派出所;課堂裡喝酒吃肉,老師只能望而興嘆,否則悲催的就是你自己。沒有了懲戒,老師教育過程中,往往束手無策,不能自己。戒尺還給教師就是把“尊嚴”給教師,不能讓教師跪著教書。讓教師抬起頭,挺起胸,有尊嚴的活著,燃起教育的希望,托起孩子的未來。

  • 11 # 師兄說教育

    把戒尺還給老師,有個前提,就是使用戒尺的人是公正的。

    雖說現在老師的招聘標準一直在提升,教師行業裡也有很多優秀的教師,但是一些縣城裡的學校呢?

    記得我上學的時候,學校的老師有一大半都是從村裡招的,沒有教師資格,只是頂一個教師的名頭,帶著學生上課,碰到學生做錯題就是一頓打罵,扔作業本,去太陽底下罰站,被罰掃廁所等等一系列,那時候你會覺得平時教你的老師不是老師溫文爾雅的樣子,而是潑婦一般,令人害怕。甚至到了初中,你會親眼目睹,一個女老師拿著棍子,打淘氣的學生,或者有反抗的學生,與老師互毆,但是最後都被一句老師打你是為你好所化解了。

    我們被老師打你是為你好這句話安慰了很多年,但是是不是所有的老師發脾氣真的是為我們好,可能只是在家受了氣,把脾氣撒到我們身上而已吧。

    過了許多年,老師不能打罵學生了,這樣是犯法的,會被舉報的。

    但是在你們不知道的小城裡,依舊還是那些打罵你的老師,各種難聽的罵人的話依舊還是會出現在課堂,該罰還是會罰,只是沒有以前罰的厲害了,我們依舊還是被老師是為你好這句話安慰著,而且不敢吭聲。

    問題中說要把戒尺還給老師,可是我想問,如果老師用戒尺真的是因為學生的錯,真的是懲戒,那我覺得無可非議。但是如果像小城裡的老師,我覺得,戒尺他們從來也不需要。因為他們不知道戒尺為何物。

  • 12 # 江山165940261

    我贊成把戒尺還給老師。現在的孩子過於嬌生慣養,經不住一點挫折。不經風雨長不成大樹,溫室裡的花朵經不住風吹日曬。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難免犯錯,犯錯就要受到懲罰,哪怕說錯一句話,做錯一件事,都要接受處罰,這種處罰可能是口頭警告、批評,也可能是皮肉之苦。古語說“打是親,罵是愛,不打不罵會變壞。”復旦大學的一位教授也呼籲,對犯錯的孩子給予懲罰。透過懲戒,孩子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能做的事做了就要接受懲戒,這是規矩。孩子從小要有規矩意識。

    不過,即便把懲戒權還給老師,老師們也未必敢使用。吃一塹長一智,身邊的許多反面案例讓老師們寒心了,害怕了。

  • 13 # 懶懶推文

    我孩子今年三歲多,現在讓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我想我不會同意的吧。

    但是我11歲的外甥,他們輔導班的老師,真的會用戒尺....

    他們輔導班,也是正規的培訓機構,老師都很嚴厲,每兩週就會有一次測評,如果成績沒有達到90分以上的,就要接受懲罰,男生俯臥撐,女生跑圈。。。如果覺得這樣浪費體力,就可以選擇捱打,老師用戒尺打手心....我外甥比較懶,基本都會選擇捱打....當然,他們班也有女生會選擇捱打的,聽說女生打的輕一些,男生會比較重。

    我問過我姐啥心情,我姐說,輔導過孩子寫作業的家長都知道,什麼叫恨鐵不成鋼。孩子大了,打幾下手心不算什麼,不打他不長記性。雖然有時候,打了也是白打....再說了,可以選擇俯臥撐的,他不選怪誰?我說,你不認為這叫體罰嗎?我姐說,那輔導班老師不管你孩子成績,你怎麼想?你會覺得對方不負責任嗎?如果老師明文規定,且告知家長了。而且孩子對待這個事情的看法並沒有特別的反感。他甘願接受這樣的懲罰,就不需要過多的過問,如果不想捱打,就好好學...這個年紀的孩子,是懂得分辨的。

    後來我想了想,如果也是那麼回事。我覺得,只要老師合理,不太過分。主要是孩子能接受,在這樣的情況下把戒尺還給老師,未必不可行。

  • 14 # 簫劍367

    把大戒尺還給老師,戒尺在那生裡,這個問題必須找到,只有老師,家長,孩子心知肚明。以我兒子該書九年說戒尺,但也毀掉了一個孩子的前程,一般家長不會理解,老師學生更不理解,這就是現代教育。

    我小兒子六歲讀書,=00六年,在村小學讀書,學習成績較好,=OO七年春節過後一開學,國統一轍了學校,搞寄宿制,老師都和我很熟,我沒敢出面往學校送他,怕老師把他慣壞了。沒想到第=個星期,孩子回來,我在坑上睡著他上來就對準我咔咔兩拳,狠狠地踢了我一腳〞我長大參加黑社會…雖是老來的子,但我攻他瀆書是為社國培養人才,過樣的惡才我寧可一生無子。我狠狠地給了他兩個耳光,問他為什麼,孩子哭的很可憐〞黑社會就是敢打人,大孩子讓我打誰我就打,,,,你看看我們學校的宿舍,我不敢打連睡覺處都沒有,弟二天我送孩子去學校,本想和老同學們說一下·〞這樣的孩子應嚴加管教…〝但去宿舍一看二十平方米大的一間房子住著十八個孩子,這是讓孩子讀書呃嗎,我晚上給中央教育部寫信,弟二個星期我只好把孩子送到私立學校。私立學校較好,學生等級制很明顯,,,孩子學習優秀,但男孩不可過惡,但在私立學校兒子變成了姑娘,幾乎不敢和大人說話,,,,(以下包涵老師,學生,家長,自己品味)

  • 15 # 荷水清圓

    我會同意,也堅決贊成把戒尺迴歸課堂。

    戒尺到課堂,並不是把各種酷刑、損招兒再度搬到課堂,而是賦予老師一種本該擁有的權利,這是一種教師特權的迴歸。

    老師和學生之間,不只是知識水平的區別,更不只是年齡大小的區別,它應該還有一種權利的區別。學生可以透過校長信箱,反映問題教師,這是學生的權利;教師可以透過適當的懲戒,規範學生的行為,這也可以是教師的權利。

    當然,教師可以透過人格魅力、知識魅力、語言魅力來教化學生,但如果再加上適當的懲戒,那就是錦上添花。很多實踐證明,合理的引導,加耐心的教育,加平等的關係,再加適時的懲戒,這是最有效的教育方法。

    戒尺在課堂上,更多的是提醒警示,而不是權威定理。它是在提醒學生,老師可以透過這種方法來制止、規範你的學習行為,如果你犯錯,你有可能遭到相應的懲戒,這樣可以給學生一定的畏懼感;但它絕不是馴化約學生,讓學生見到它,就不寒而慄,心生畏懼。

    說實話,就算戒尺到了課堂上,也是在考驗教師的能力和水平。有的教師無論怎麼用戒尺,學生就是信他、聽他、服他,心裡還感覺被某位老師教訓是一種幸福;而有的老師,也許一拿到戒尺,就會有學生跑到校長那裡告狀,無論老師怎麼管教,孩子就是不聽,就是不改,反而還變本加厲。

    這就是我說的,使用戒尺和懲戒的方法、執行的時機的藝術。

    你別小看,這還真的是一門大大的藝術,不信,你動動我看!

  • 16 # 月夜秋涼857

    把戒尺還給老師很有必要,並且迫切需要,是時代發展的需要,是國家未來的需要,是民族崛起的需要。然而,就現在的社會環境看,把戒尺還給老師,老師未必拿得起,拎的動。

    一,面對學生,老師不敢用戒尺。

    2017年,沅江市一高階中學高三班主任鮑老師被學生殺死在辦公室的慘案。還有潭盛軍因管教學生被逼下跪道歉的事件。還有因為老師沒收手機,學生跳樓自殺事件……發生在師生之間林林種種的惡性案件,像一個個警示牌高高懸在教師的心目中,令老師們在管教學生的時候不得不變得謹小慎微,唯恐好心辦壞事,惹禍上身事小,學生出了不可挽回的傻事,豈是老師能擔待得起的!

    二,家長的行為,也使老師們面對違紀學生顧慮重重,教育熱情不得不大打折扣。學生遲到,老師對學生罰站幾分鐘,惹怒學生家長,學生家長利用手中權利,把老師帶到派出所羈押幾個小時。老師沒能及時回覆資訊,學生家長在微信群裡破口大罵,隨機到校對老師大打出手。高考剛結束,學生家長就把學生班主任打到醫院。理由是,學生在校期間,談戀愛,老師曾經說教過,學生心生不滿,高考前,需要老師傳授知識,高考剛結束,老師沒有用處了,用拳頭回報老師幾年來的培育之恩。

    三,社會大環境,也沒有給老師管教學生的條件。學生與老師,老師和家長一旦發生衝突,吃不了兜著走的必定是老師。教育主管部門但凡接到舉報,為了避免惹麻煩,多抱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寧人的態度,順應家長的需求,責任老師負著,處分老師擔著,賠禮道歉老師做著,更有甚者,降職開除公職。老師成了親孃不疼後孃不愛的主,任人指指戳戳,任老師在風口浪尖上顛簸,沒有人為老師仗義執言,沒有人為老師遮風擋雨。“老師我寧願不當,今天我也不慣著你”說這話的張副校長,不就是因為管教違紀學生被調離心愛的教師崗位的麼?

    少年強,則國強。教育少年的老師跪著,怎麼能培育出強少年來!

    當老師成為泥菩薩自身不保時,還給老師戒尺,豈不是妄言!

    想讓老師手中有戒尺,先讓老師站起來,全社會尊敬老師,老師心中底氣足了,即使沒有戒尺,也能把學生培育成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

  • 17 # 老李274430123

    戒尺不是靈丹,也不是妙藥,還給老師不一準敢接,大環境擺在眼下,各行各業都在保飯碗,找工作不容易,尤其老師,考證及崗,進校不比高考輕鬆。教學過程中一但用了戒尺,有家長鬧校,老師後半生難平安度過,飯碗相對碎一地。由於獨生子女這一代延續過來,孩子是寶貝,動不得,誰還拿自己飯碗當戒尺?假如老師把戒尺接過,渣人,垃圾人相對減少,棟樑相對增多,尊老愛幼相對多點,家庭矛盾相對少點,知書達理人多點,社會安寧多點。目前社會制度好,孩子入學率高,如果老師與家長聯手教育孩子,會有想不到的效果。但不否定極少數老師因性格及人品原因,虐待和欺凌學生的現象發生,什麼行業看主流!!

  • 18 # 哥是閒雲野鶴

    同意,兩會代表山東成武二中 許富華老師作為一線教師在提案中明確表示要還教師懲戒權,並立法保護教師的懲戒權。

    01從現實看

    如果你把孩子送到學校,孩子調皮,你叮囑老師“孩子比較淘氣,不聽話你就揍!”,你覺得老師會動手打你家的孩子麼?

    答案是:不會!

    因為體罰學生已經成為教師的紅線,誰還敢觸碰!老師為一個孩子完全有丟掉飯碗的可能.

    如果每個老師都抱著“管得了管,管不了可千萬不能動手啊!”的心理,我們的教育將何去何從!

    02從歷史來看

    兩會上教育部部長陳寶生說:“教育本身就是一個負重前行的事業”。

    中國的教育從來就沒有輕鬆過,小學不要成績、初中不要成績,高考怎麼辦?

    還記得小時候在班級裡犯了錯誤,指定是要被老師ko的,回到家也不敢告訴家長,因會繼續捱揍!那時候的老師經常體罰學生,也沒聽說把誰給打傻了、打殘了,現在可倒好老師踢兩腳,就真的能把老師告下崗!

    以前是家長怕見老師,因為老師找家長沒有好事,現在是老師怕家長找老師,因為不知道這位“教育專家”的那個理論被老師不小心觸碰了!

    03從世界看

    從世界範圍來看,把懲戒寫入法律的國家還是大有人在的比如英國、韓國、新加坡等。不僅僅把懲戒寫到了法律裡,而且還規定了打的部位、打多少次、打的輕重。這樣既保證了懲戒權回到教師手裡,也保護孩子不受過失傷害!

    04從輿論來看

    社會上還是有好多家長反對還教師戒尺,因為確實有不少反面案例,

    5月22日,有網友在微博上發帖稱,山東臨沂郯城縣第二實驗小學疑似出現“老師體罰學生”事件,“有小孩屁股被打了一百多棍”,網傳照片顯示,被打小孩臀部大面積紅腫。目前韓某已被刑事拘留並被開除教師隊伍。

    我們沒有給教師戒尺,我們的孩子就沒有受到傷害麼?教師隊伍中難免有一些師德敗壞的害群之馬,但我們不能"因噎廢食"!

    心得:戒尺應該還給老師,而且要立法保護!但法律在保護老師懲戒權的同時,別忘了畫好尺度!

  • 19 # 步武堂

    不知道什麼時候,中國的“教書先生”手裡的那把“戒尺”悄無聲息的消失了。據說這是“社會進步和文明”的表現。可是,面對現在的教育,特別是“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對學生當中的包括“欺凌,暴力,墮落”等令人恐懼的現象的“無力感和尷尬感”,很多的人開始懷念手裡拿著“戒尺”的“教書先生”了。

    把戒尺還給老師這個提議,我完全贊同,堅決支援。

    在中國,自從有了“先生”這個職業,“先生”們手裡的戒尺,就是“先生”的標誌性的教育工具,被稱為“先生”的人,首先就要備一把用於“懲戒”的尺子,拿著這把尺子就代表了先生的“職業良心”——既然承諾“傳道授業解惑”,就要有切實的手段,保證自己“傳道授業解惑”的有效性,戒尺就是保留了一千多年的“有效手段”。

    隨著社會文明的不斷進步,“先生”手裡的那個戒尺就慢慢的成為了“野蠻”的象徵,成了“體罰”的代名詞,在尊重孩子,遵守法律,提倡文明的時代要求下,老師手裡的戒尺也就慢慢的幾乎是“整齊劃一”的被沒收了。

    我認為,在已經進入高度文明的今天,每個老師手裡拿著一把有形的戒尺肯定是不合時宜的,但是,老師懲戒孩子的權力必須還給老師,也就是現代社會的教育制度當中,老師的手裡必須要有一把“無形的戒尺”。

    孩子(未成年人)在其成長過程中的小惡,必須要旗幟鮮明的授權老師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下給予及時的懲戒 ,只有小惡得到了及時的懲戒和糾正,才能防範和極大的減少“積小惡為大惡,進而演變為犯罪”的風險。

    對於成長當中的孩子,僅僅依靠說教和鼓勵是不可能建立“完整的人格”的,從小建立“小惡必懲”,犯錯誤必須付出相應代價,以及從小建立個人誠信體系的概念等等,都是離不開老師手裡的那個“戒尺”。

    只不過那是一把無形的戒尺。這個戒尺就是“未成年人的犯錯懲戒機制”。

  • 20 # Excel大白

    如果把戒尺還給老師,你會同意嗎,為什麼?

    首先宣告我的觀點,我覺得把戒尺還給老師是很有必要的。

    因為,在學生階段正是一個人樹立規則意識的重要階段,如果在學校裡對老師都沒有敬畏之心,那麼在家裡對家人就更加沒有了敬畏之心,那麼想要樹立孩子的規則意識就無從談起了。

    通常在學校裡調皮搗蛋、無法無天的孩子都是因為在家裡家人的嬌慣無法無天習慣了,把在家裡的習慣帶到了學校裡。在家裡無人懲戒,沒有樹立正確的規則意識,在學校里老師不能,也不敢懲戒,那麼這個孩子長大後就會無視一切規則甚至法律,這樣是非常危險的。

    一個孩子,在學校裡不光要學知識,還要在學校裡學會正確跟同學交流,長大了才能很好的融入社會,如果從小沒有養成很好的規則意識,做什麼都只考慮自己的感受,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從不考慮後果,那麼這個孩子基本也就廢了。

    正所謂“教書育人”,如果老師連懲戒的權力都沒有了,那麼老師的職責也就只剩下“教書”,“育人”就無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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