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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赤松子輿

    細思極恐,試想一個同床共枕四年多的男人,能夠把結過婚和有小孩的事情隱瞞的如此滴水不漏,想想都覺得恐怖!

    愛情裡面最基礎的便是信任,從這件事上可以看得出你們之間根本沒有信任,由此可見你們的婚姻恐怕也只是你一廂情願的美好罷了!

    而且這還僅僅是目前你發現的一件事,其他方面他還有多少事瞞著你,你根本不知道,對這種藏著無數秘密的男人在一起你能感覺到安全感嗎?

    最後從你們結婚辦婚禮卻不領證就可以看得出你男人的心思縝密,把你當做傻瓜一樣,對於這種男人,你註定不會有幸福的,最後只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勸你三思,當斷不斷必受其亂!

  • 2 # 豬豬女孩愛美食

    首先在對方什麼樣的家庭還未搞清楚前就同居了,太過草率了。

    第二點四年間朝夕相處在一起竟然都沒發現,只能說明男方隱藏的夠可以,還是你太過相信與他。

    第三假設他是真的愛你,為你和你在一起才隱瞞了這些事情,那你就要看平時你們之間相處如何了。

    第四既然事情已經出來了,那你就要坦然面對,建議雙方坐下來談談,冷靜處理。

    最後想說的是婚姻不是兒戲,再邁入殿堂的時候還是要擦亮眼睛,不要輕易被外表所迷住。多聽父母的意見,我相信大多數父母看人的眼光是可以的,畢竟父母看過形形色色的人多了他們看上的也許不是最好的,但可能是最靠譜的。只是個人觀點勿噴

  • 3 # 使用者4300389860

    同居4年你都不知道他還有小孩,你也心夠大的,第二,辦婚禮不領證,按嚴格意義上來說,你們不算合法夫妻,只有領證才是合法夫妻。第三如果我是你,我就不和他來往了。因為他還有個小孩,而且你們以後有小孩以後還會面經很多生活瑣事。

  • 4 # 鳳陽李濤

    我表妹也是,結婚男家只來個姐姐,後來辦結婚證讓我開證明調資訊才發現男的離過婚,有個女兒,想分手都不行了,懷孕八個月了,和我舅媽哭死了。

  • 5 # 羽婕妹妹

    這種男的騙婚。這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做事不擇手段。詐騙這性質很嚴重,千萬別信他是因為愛你,他只是為他自己娶個好老師,為了他自己的利益。女孩子千萬別聖母心,這種男人一輩子自私自利且撒謊一成燒烤的,堅決遠離。

  • 6 # 多多有如果224

    一個離異男人,都沒有對自己之前的孩子經常陪伴,哪怕孩子隨了母親,週末或者節假日也應該有可以陪伴的,然而你們在一起四年,都沒有做這麼個事情,可以想象這個男人是個多麼自私的人。

  • 7 # 情感認真車

    根據題主的描述,大概理解為你和你的男友同居快四年,那麼至少交往了有五年,在這五年裡你一直被你枕頭邊的這個男人矇在鼓裡,想想都有點可怕,甚至我願意相信這位男人是怕失去你才不給你說這些,但是誰又相信呢?

    首先即使他再怎麼愛你,再怎麼怕失去你,也沒有一直欺騙你五年的理由,因為在這裡五年的時間裡,他有無數次的機會告訴你真相,但是他都沒有,所以說他是真的想一直欺騙你,壓根就沒有打算要過訴你,而最後還是他的媽媽在你們舉辦完婚禮之後才告訴你這個雷人的訊息,任哪一個女人我想這都是無法接受的。

    現在的情況是你們只是舉辦了婚禮,還沒有領證,根據你的描述裡面也沒有關於你懷孕的訊息,所以我個人覺得趁早逃吧,至少法律上你目前還是未婚。

    但是如果是下面這種情況,我建議你還是可以留下來的,就是你枕邊的這個男人除了這一件事情之外其他的事情都絕對對你坦誠,而且100%的愛你,五年的時間裡都對你非常好,那我覺得這個男人很大程度上是怕失去你,如果說達不到以上這種情況,就趕緊逃吧,因為你以後不知道還要受多少欺騙。

  • 8 # 懶懶推文

    我覺得很可怕,你說,躺你身邊四年的男人,你真的認識嗎?

    如果最初在交往過程中,隱瞞了自己離異有孩子的情況,都可以理解,怕你因此不同意跟他接觸,怕你因為這些條件就拒絕他。可是四年呀,整整四年,難道真的沒有機會開口?難道四年了,在他看來,你們都沒有彼此交心,不存在理解,信任關係?再退一步,婚禮都舉辦了,難道都不該坦白?最可氣的,是這個真相,還不是從他口中得知的...

    你自己仔細想想,這四年裡,你到底扮演的是什麼角色?他呢,是心安理得的跟你過日子,還是整日因為隱藏了一個巨大的秘密,而提心吊膽呢?他是有恃無恐覺得你不會離開他吧,不知道他怕不怕東窗事發的一天。

    四年時間,真的很長了,你跟他家人,朋友接觸中,沒有一個人給過你提醒或者暗示過嗎?是你忽略了,還是後知後覺呢?如果周圍所有人不知道你不瞭解情況,還好一些,但是如果她們都知道的同時,還在幫他隱瞞,那我想,這更可怕,簡直跟個圈套一樣。

    但是同時又說明了一個情況,是否,你對他周圍的人或者事情,也沒有太過上心呢?我覺得存在必留痕跡的。除非離異後,孩子歸前期,他不付贍養費,且老死不相往來。但是這樣看來,這個男人真的心狠到了極點。再有什麼特別的情況,都不該對你隱瞞4年之久。

    至於怎麼辦。你看自己如何看待這個問題了。如果一開始跟你說離異且有一個孩子,我想你連跟他交往都要慎重考慮吧,多數當時就直接拒絕了。但是4年同居生活,等同於結婚了,況且婚禮已經舉辦,雙方親戚朋友都做為了見證,除了沒有結婚證,你已經是一個已婚人士無疑了。

    我覺得兩個人相處,特別是決定攜手走完一生,在很多小事情上,忽略或者隱瞞都沒有什麼問題,誰還沒一點隱私嗎?但是像這種大事,是及其的不尊重,對你,對你的家人, 都是不尊重的。

    你自己也是要反思的,能隱瞞的滴水不漏對方也是人才了。

    你願意原諒,可以接受,你就包容好了,繼續當作不知道,如果接受不了,那長痛不如短痛。你還沒有孩子,離婚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再說了,法律上,你還未婚,就當談戀愛分手了吧。

  • 9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是這個男人隱藏太深,還是你是傻白甜,容易上當受騙?男人離婚,還有一個孩子,你竟然一點沒有覺察到?如果不是你太傻太天真太好騙,就是他太恐怖,隱藏的比餘則成還深,如此男人,不去當臥底,都屈才了。

    四年在一起,他從來沒有跟你說起過過去嗎?一個男人,對自己女人深藏過去,滴水不漏,守口如瓶,這種男人,哪天把你賣了都不知道,城府太深的男人,十有八九都不是啥好人,做事太陰,會給人一種陰沉、不可靠的感覺,這種男人,大多數時候,我是離他遠遠的,朋友都沒得交,我要交的,是陽光坦誠,用心去交的人。

    而這樣的男人,你如果真的要嫁給他,可真的得想好,主要是他騙得你好苦,結過婚也就算了,竟然還有一個孩子,你還得當後媽,後媽可不是那麼好放的,如果你真選擇跟他在一塊,以後日子,有你夠受的。

    如果你理智一點、有個性一點、有主見一點,沒啥好商量的,離,趁還沒領證,你還不是二手貨,趕緊找下家,好好的一個姑娘,憑啥要去當後媽?你除非是非他不嫁,他太優秀,你條件長相太差嫁不出去,找他,那是另外一回事。

    但凡還有點主見,就徹底離了,因為,夫妻之間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欺騙,還欺騙你四年,這麼大的事情,一點都沒告訴你,這種男人,就7個字:渣男中的戰鬥機。

  • 10 # 月亮灣拉布拉多犬舍

    同居快四年都沒有發現,可見這男人隱藏的有多深,心思多縝密,這樣的男人沒領證就對了,抓緊時間分開,不然以後指不定還有什麼事情瞞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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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孩子,多少也會漏出破綻,這四年都在一個屋簷下,都不知道孩子的存在,可見男生城府之深。婚姻或者說感情,本就應該坦誠相待,畢竟曾經是曾經,能接受現在的人,多少我不會太在意以前發生的事。可既然能隱瞞這一件事情,假如他日在有別的情人,相信也同樣能隱瞞住,和這樣的男人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能夠安心入眠麼?

    如果在一起就要考慮多撫養一個孩子

    現如今撫養一個孩子都非常吃力,哪怕離婚了,目前不用給花錢,可是孩子以後長大了,也會讓父親花錢的,這小孩現在上幼兒園一個月都要1000多,以後學習特長,輔導功課,一個孩子壓力很大,哪怕男方不給原來的孩子多花錢,少花一點,女方的孩子也會少一點,這種爭吵的情況經常會發生,最後就有可能離婚,而離婚後女人帶著孩子是非常難的。

    我身邊就有一個這樣的例子,女生在工廠認識了男生,後來兩個人出來同居,剛開始一切都不錯,很恩愛,後來才得知男生在老家有孩子,父母幫著戴。不過女生因為太喜歡男生了,就和他會老家結婚了。女生懷孕,一下生兩個雙胞胎,這加上原來的孩子,三個孩子一般人家都承受不了,後來因為生活瑣碎事太多,經常吵架就離婚了。女生自己帶著兩個雙胞胎,很難再繼續找另一半,這麼多年一直自己養,特別特別辛苦。

    婚姻不是一時衝動,女生目前還有的選擇,畢竟沒有領證,也沒有孩子,還有的選,不要等到事情真的走到無法挽回的那一步,那就後悔莫及了。

  • 11 # 山東漢子也柔情

    不知是該稱你為天真無邪好呢,還是說你腦子缺根筋好?難道熱戀中的女人都是傻瓜這句話是真的?和自己的男友相處了四年,竟然對男友的過去一無所知,就算是對方曾離過婚這件事你不知道情有可原,可是連男友有孩子這件事也不知的話,真的是讓人難以置信?這四年當中這麼大一個孩子你會連一次都沒見?而且見了後心裡就從沒疑心過?既使孩子有女方撫養,可是這四年當中這男子不可能連一次都不去看望吧?畢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虎毒還不食子呢!而你身為對方最親密的人,竟對此一無所知,不得不說你得是一個多心大的奇葩啊?也難怪你的男友如此待你,只能說你倆個是半斤對八兩,彼此彼此!

    再來說一下你這位頗具傳奇色彩的男友,如果有機會真想見這位高人一面,在四年的時間裡能將保密工作做的如此到位,滴水不漏、遊刃有餘,將女方玩弄於股掌之間以至連婚禮都舉辦了,女方都還傻傻不知,這份心計、這份智慧不得不讓人嘆為觀之,你這種人不去做間諜為國出力簡直就是白瞎了,相必就是《潛伏》裡的餘則成遇見你也得心甘情願的叫你一句大哥吧!但是隻可惜你的這份聰明才智用錯了地方,因為真正的愛情靠欺騙和隱瞞註定是長久不了的,像你這種心機陰沉的人根本不配擁有一段感情!

    所以姑娘還是聽哥一句勸,趕緊離開這個男人吧,他並不適合你!

  • 12 # 南方的風0207

    從情況來看,你未婚未育,所以碰上這種事自己覺得委屈和糟心。不知他用什麼魅力俘獲了你的心,讓你同居四年了,對他還不能知根知底。

    從對方角度講,不管是上一段戀情或婚姻,是以失敗告終,留下一個小孩由他撫養,他應該非常希望有一個穩定家庭。同居四年了才辦酒席結婚,不透露自己實況,真佩服他的城府和耐心。

    你先冷靜自問,愛他的理由還存在麼?如果他有優秀的一面讓你無法釋懷,那麼你就要選擇大度,繼續走下去。

    如果這件事讓你厭惡對方,你完全不再相信對方,婚姻失去了基石,果斷離開。

    沒領《結婚證》,即使辦了公知的酒席,還不是法律上的夫妻關係。

    現代的單身男女,好多反感相親,其實相親比較容易瞭解清楚對方。

    自信沒有錯,盲目自信就會鑄錯,而任性是要付出代價的!

  • 13 # 泡菜婆

    沒有領結婚證就沒有法律責任!但是你在和男朋友在一起的這段時間,他隱瞞你結婚有孩子 給你造成了困擾可以去法院起訴賠償!至於你們的財產可以雙方平分

  • 14 # 七月輝十三

    和男友交往同居快四年,今年年初舉辦婚禮未領證,才從他媽媽嘴裡得知他離異還有個小孩,姑娘不要猶豫,趕緊分。

    往同居快四年了都,可你對他依舊不瞭解,最可怕的是,男朋友離過婚,還有小孩,這算什麼個情況?

    城府有多深才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來?

    而且,他能瞞你一件事,就代表會有第二件,第三件。

    對於這樣心機婊,千萬千萬不要覺得捨不得,更不要覺得你可以包容他,甚至於無所謂。

    找物件,最重要的是人品,人品對了,什麼都好說,人品不對,其他一些都扯淡。

    我的親孃嘞,同居快四年了,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你男朋友這是要幹啥?

    同居快四年,都不告訴你真相,我感覺這樣的人太可怕了。

    其次,姑娘,我真的替你感覺到不值得,真的很不值得。

    女人甭管是不是第一次,把自己身體教給對方,卻交給這樣一個人。

    真的,我覺得不管你兩能不能走到一起,能不能結婚。

    我都覺得這將會是你一輩子的影子,奉勸你,趕緊離開他,不顧一切的離開,你遇人不淑。

    同時,也勸誡各位,找物件,一定要找有人品的,千萬千萬不要輕而易舉把自己的身體交出去。

  • 15 # Longsuixinyuan

    這種赤裸裸的欺騙,對於男女交往就是一種大忌,尤其是女方,在備受欺騙的情況下,還敢嫁給這種男人嗎?

    男女要結婚,對方的人品一直是第一位的,這種以欺騙為開端的戀情,很明顯,是男的故意欺騙,也許他是怕失去你,也許是感覺自己的地位不保,總而言之,人品堪憂啊!

    在我們這裡,有個男人,之前有過婚姻,家暴前妻,前妻帶著孩子走了。他就一直以單身的形象在找物件,後來,談到那個物件已經身懷有孕的情況下,他在和物件領結婚證的路上,他感覺再不說就瞞不過去了,才不得不告訴物件自己有過婚史和孩子這件事。

    那個女孩子一聽,氣得直哭,後來,在雙方父母都在場的情況下,女孩子決定打掉孩子。他就跪下來懇求。兩人結婚了。婚後三年之後,前妻帶著孩子又來了。號稱他們才是原配,而且把孩子就扔下就跑了。

    最奇葩的是,在好幾年之後,前妻竟然挺著肚子來了,說是自己又懷了這個男人的孩子。 現在的妻子氣憤難平,執意離婚。

    後來,這個女人就一個人帶著孩子過。 後來,想起來就後悔,當初要是斬釘截鐵就分手,何至於後來就如同“掉進了泥潭,怎麼也滾不出來?”

    所以這種人品不好的人,既有前妻和孩子,還隱瞞不說,以後 ,真很難說有什麼刺激(驚嚇)出來。 所以還是乾脆分手的好。

  • 16 # 官稱文哥

    傻姑娘,別輕賤自己,慎重對待婚姻愛情,這可不是開玩笑,是拿一生做賭注!

    人家結婚生子你都不知道,還同居了四年,說明你本人也糊里糊塗,對待自己,對待愛情婚姻不認真、不嚴肅!上當受騙,心痠痛苦也是必然的。其次,也不打結婚證,你就如此不負責的對待婚姻嗎?

    對方要麼心思縝密,有不可告人的預謀,希望生米煮成熟飯。要麼也是個糊塗蛋,窩囊廢,怕你知道了實情,離開他。不論怎樣情況,都是一個不負責任,沒有擔當的男人,不值得託付終身。

    想糊里糊塗過一輩子,不要再徵求別人意見了!

    想認認真真的生活,抓緊分開!

  • 17 # 睿子道

    這種事情就要看是婚前知道,還是婚後才知曉,前後相差十萬八千里,結婚前知道,如果能接受,那是自願,誰也不能怪,只怪沒有提前遇到,不能將女方的不幸拿出來說事,如果是婚後才知道,那是刻意隱瞞,是一種欺騙,絕對不可以原諒。

    我鐵桿的弟弟,當兵八年,轉業回來後已經年齡不小了,在家找了個營生,做點小生意。哥哥都結婚了,老人就這一個老大難還沒有解決,就忙活著張羅這小子的婚事。拜託人說了好多門親事,都黃掉了。沒辦法,不願意也不能強求,婚姻怎麼選,畢竟還是要自己願意才行。

    一次他弟弟趕會,碰到了自己上初中時候喜歡的女孩,兩個人在那時候互相對對方都有點意思,只是還沒等捅破那層窗戶紙,男的就去當兵了。隔了這麼多年碰到了,有點意外,也有欣喜。兩個人坐在一起聊過之後,男的未娶,女的未嫁,一起吃了個飯,互留了聯絡方式。

    之後就是再平常不過的戀愛遞進式,老人得知自己兒子婚事有眉目了,高興的不得了,見了這女的之後就一心想要把這個事情定下來。之後就是託人說媒,定親之類的婚前習俗。當年7月份訂婚,結婚日子選在第二年開春,打這以後,這女的就跟著她弟弟一起忙活生意了。

    結婚那天我也去了,一家都很高興,如果事情就這樣繼續發展下去,也就沒有必要拿出來講了,可是狗血的故事總有曲折離奇,有些人即使住在同一個村子,一輩子不碰面都有可能,而有些人相距十萬八千里,卻能偶遇。兩個人結婚一年後,一次趕會,一個男孩突然跑到女的跟前喊了一聲媽媽,這一聲喊叫,猶如晴天霹靂,硬生生的在完美的生活上劃了一道深深的口子,所有的秘密都隨著這個口子的撕裂,抖了出來。

    原來,這個女的在初中畢業後就出去打工了,由於長得不錯,被老闆相中了,自己又不能吃苦,就跟了這個老闆,過上了衣食無憂的生活,本想著懷孕後能母憑子貴,可最後還是想多了,至於最後怎麼分開,又怎麼把孩子丟給那個老闆,我不知道,只知道有這麼一個男孩,都五歲了。

    這女的一家保密工作做得很好,如果不是這件突發事件,沒幾個人知道這件事,好傢伙,瞞了真相,嫁了女兒,卻坑了別人一家子。接下來就是無休止的爭吵和謾罵,再後來就發展到兩家人的戰爭和經濟索賠、感情補償,反正是鬧的不可開交,哭的哭、進醫院的進醫院,農村人本分,沒辦法接受這個事實,也丟不起這個人。

    結果大家可想而知,以離婚畫上了句號,其中滋味也只能是打碎自己的牙自己吞,男的到現在還沒結婚,老人也不敢再提及此事,只能是騎驢看唱本走著瞧。

    題主是女的,遇到這種事情真的很同情你,但是同情歸同情,還是要果斷作出選擇,在一切都還來得及的情況下, 儘快拿主意,這不是善意的謊言,而是惡意的欺騙,是對婚姻的不負責任和不尊重,缺乏最起碼的坦誠,是用他以前的過錯來懲罰你和你家人的善良。婚前不實話實說,等生米煮成熟飯後,覺得你沒有退路後,才告訴你,迫使你接受這個事實,這不光是你男友用心險惡,一家人都是可惡至極,這比吃了蒼蠅海膈應人。

    題主既然能問,肯定也獨自流了不少淚水,並不是沒有注意和想法。我想很多人和你一樣,遇到這種事情,被惡意的欺騙,肯定不惜一切代價離開那沒有人性個豬狼之窩,甚至還要追究帶給你和一家的傷害。離開吧,並不是你的善良容不下那個小孩,而是容不下愛人的欺騙。婚姻沒有了信任,隨時都要倒塌,至於有沒有那個證,一張紙而已,不重要了。

  • 18 # 捌零

    姑娘,這個事情要發生在我身上我想我會轉身走人!我可以接受你是離婚且帶孩子的,但四年時間絕口不提,這是欺騙!欺騙我的感情,隱瞞他自己的過去,甚至連孩子都不說!那請問,你是打算真心和我結婚過日子嗎?!我可以放心的把自己託付給你嗎???我連自己都說服不了,如何讓我和你領證結婚?!對不起,你不配!可是姑娘,我只能說,難替你做!要怎麼辦?!

    1、首先一點我想說你傻!是的,你真的是太傻了!!四年時間,且還同居,你竟然沒有了解他的情況,你沒去過他家嗎?你沒認識他身邊的朋友嗎?怎麼能傻乎乎的把自己就交代給他了呢?!或許是你對他的愛太過於深,可也有可能是你真就沒想!不管怎麼樣,如果你真是愛他,好,好聚好散,不要哭不要鬧,這個經歷還讓你長長記性了!你對他的“愛”也只能是過去式了;

    2、說句不好聽的,我是挺看不慣這種行為的,如果是我我真有可能會跟他鬧,讓身邊的人知道他居然是離過婚的帶孩子的,可竟然四年時間什麼也不說!他這是要找人結婚過日子嗎?可我不是你,如果他能有一個說服你的理由或藉口,為什麼對你隱瞞這些,你又也心軟接受了,好,也還是好聚好散吧,這種人不值得,太不值得了!不值得為他發脾氣,更不值得再為他留戀;

    3、問他要賠償!如果是我,我可能真的什麼都不要了,要的噁心,要的反胃。但如果你心裡真接受不了,那就問他要賠償吧,這個說不清道不明,倒很有可能成了拉鋸戰,磨著自己心酸難受,只一次!當著他母親的面,把事情都說清楚,要下要不下,要多要少沒法說,自己心裡平衡就可以了。

    但不管怎麼說,我還是想請你自己平靜一下,因為我說的再多,那也是你的經歷,雖然我接受不了這種男人,但保不齊你最後又“心軟”了!在這件事情中受到傷害最深的人是你,但有可能你不覺得。我能跟你怎麼說呢?轉身走,不回頭,不哭不鬧,可以發脾氣,可以打人,可以索要賠償,但不要糾纏不清!哭鬧糾纏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卻有可能讓自己受傷頗深!這個時候是該你理性的時候,就別再那麼太感性了。

    我不知道你最後會怎麼辦,我只能說如果是我,我肯定會轉身走!我可以接受你離婚且還帶孩子,但我絕不接受四年時間你什麼都不說!你把我當什麼了???

    個人觀點,祝幸福吧。

  • 19 # 於小魚有話說

    能理解你的糾結。你們同居四年,雖然目前尚未領證,但是已經於年初舉辦了婚禮。這種情況在周圍親友的眼裡,意味著你已經結婚。於法律上,你們應該也屬於事實婚姻了。

    偏偏這個時候才得知,你的男友竟然是一個帶著小孩的離異男!相信這個訊息於你來說,不亞於晴天霹靂。可是遇到這種情況,光震驚、光生氣是沒有用的,還是要就事論事地解決問題。

    首先,對於他的刻意隱瞞你是否能接受

    離異並帶有一孩,這是他的現狀。可是在與你相戀、同居甚至舉辦婚禮的這幾年裡,竟然一直守口如瓶不對你吐露半個字,可見他是有意隱瞞著你的。我認為這樣的男人人品絕對有問題。

    婚姻中最大的忌諱便是惡意隱瞞。這個男人這麼大的事都能對你瞞得死死的,他對你到底有多少感情還真的很難說,更不敢想以後是否能與你同甘共苦。甚至還可以推測,前一段婚姻之所以失敗,他肯定有推卸不了的責任。

    對於他的這種做法,不知你是怎麼看的?你能接受嗎?你願意原諒他嗎?如果你能接受,同時也願意原諒他,那麼便繼續埋頭當鴕鳥吧,只當從沒聽見他媽媽說過的事。

    其次,你對他的感情到底有多深?

    你對他自然是有感情的,不然也不會與他舉辦婚禮。只是不知道你對他的感情到底有多深?是否已經深到能對他的惡意隱瞞視而不見?

    如果你發現自己好像潛意識中一直在為他找藉口,認為他其實是因為愛你才不想對你說出實情的,你也在期待著他向你道歉,然後就此原諒他,那麼說明你的底線就是隻要不離開他一切都好說。如果是這樣,那麼可以參照上一條,繼續埋頭當鴕鳥,只當從沒聽見他媽媽說過的事。

    再次,你是否能面對沒有他的生活?

    如果你覺得自己無法接受這個事實,也對他的惡意隱瞞氣憤不已,那麼不妨先稍微冷靜一下,想想自己是否真的接受不了這種惡行,是否如果繼續生活的話,以後你會忍不住時時想起自己被他欺騙的這一幕?

    如果你覺得自己寧願忍受周圍人猜疑的眼光,也不能接受與這樣的人共同生活,那麼就鼓起勇氣與他分手吧。對於這種男人,哪怕已經領了結婚證都要忍不住辦理離婚手續的,更何況你們之間目前還沒有那一紙婚書?

    為自己慶幸吧!慶幸還能及時止損,慶幸用不著去民政局更用不著打官司。只是以後要多長一個心眼,談婚論嫁之前,一定要摸清男方的底細,與其等日後被騙時欲哭無淚,不如提前費點心思多瞭解打聽一下。這種低階錯誤千萬不能再犯,這樣做也是對你自己以後的人生負責。

  • 20 # 手把手教你脫單

    如果我是你,既然事情已經發生到這步了!不應該再糾結他結沒結婚!有沒有小孩!既然在一起四年了,對對方多少還是有一些瞭解的,首先看這個男人的人品怎麼樣?顧不顧家?會不會賺錢養家?值不值得相守一輩子!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原諒他吧!如果與之相反,那就毫不猶豫地分手!

    現在離婚再婚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結沒結婚應該對對方坦白,如果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又接著再找唄!肯定有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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