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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辭職就找下家,屬於缺乏職業精神的表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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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鷹揚

    員工也是人,也是需要生存。先離職再找工作可能面臨著幾個月找不到工作的空檔期,這對於打工者來說無疑大大的增加了生存成本。為了降低風險,騎驢找馬也情有可原。

    而且員工在騎驢找馬過程中,還是在公司工作的,所以只要不是消極怠工,就還對得起自己那份薪水。

    公司給不了員工一個未來,員工另謀高就這並沒什麼問題。只要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對得起自己的薪水,也就對得起公司。

  • 2 # 劉華不缺德

    人員流動也正常,作為一個管理者,離開人!什麼都做不了,良禽擇木而棲,不敢裸辭也是自己不自信的表現!供需矛盾,得學會取捨,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 3 # 平衡木上的魚

    不辭職就找下家,恰恰是具有職業精神的表現。說明這樣的人起碼具有:

    1. 基本的職業風險意識。

    如今的市場環境,人來人走很正常。不是員工主動跳槽,就是被動被公司辭退。有風險意識與一定能力的人都會採取主動出擊的方式,為自己的職業生涯加持砝碼。

    穩定的工作已然成為過去式,具備隨時隨地走人的資本才是最大的穩定。這也是如今職場人士應對越來越務實、將裁員越來越常規化的公司的無奈之舉。那麼裸辭,也就是沒有找到下家就辭職,基本上是職場小白才會做出的非理性做法。

    2. 成熟的心理與規劃準備。

    在職看新機會,說明員工對於找到更好工作的心理預期相對成熟,而不衝動急躁。讓自己始終處在更有籌碼的在職狀態,面對眾多機會時的考量與選擇也會更加從容、更加理性。也更有資本協商到更高的薪資漲幅。

    同時,前後的離職、入職時間也能容易銜接順利,不至於淪落到裸辭帶來的長期無持續收入的境地。這是對自己的生活負責的態度,也說明員工的心理和情緒控制更為穩定成熟。

    3. 完善的自我管理。

    只要員工不利用上班時間、或工作的裝置和環境來尋找新機會,並且影響了現有的工作表現,在職看新機會都是無可厚非的。

    如果員工既能做好本職工作,絲毫不影響結果產出,又能夠管理好自己的時間與精力去看外面的機會,這說明TA的自我管理水平很高,否則很容易顧此失彼。

    求職招聘是雙向選擇,你情我願的一件事。但簽署過的勞動合同能夠持續多久,關鍵還是要看當時當下雙方能否接受對方提供的價值或薪資待遇。

    作為企業,與其對員工尋找新機會產生這樣那樣的看法,還不如多多反思為何企業留不住自己還在意的優質員工。如果有挪動心思的員工本就表現不如人意,那又何必在意呢?

  • 4 # 職場三原色

    不辭職就找下家,屬於缺乏職業精神的表現嗎?當然不是。

    首先,員工雖然與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但並不是賣身給企業,下班之後的八小時員工是自由的,而且員工有休假的權力,可以休假去面試,即使上班時間員工也有接打私人電話的自由。

    其次,在職找工作也是保證工作能夠延續的客觀需要,畢竟員工裸辭有很大的風險,離職後不一定馬上能夠找到工作,暫時失去收入引發焦慮和恐慌,另外社會保險和公積金也容易出現幾個月的漏交,員工損失比較大。

    最後,從企業招聘角度來說,絕大部分的HR都能夠在發放offer之後留給候選人一個月的離職時間,大家已經形成一致認為大部分的候選人都是在職找工作的,裸辭找工作反而成為特例,HR可能還會逆向思維考察一下候選人是不是有什麼其他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總之,只要在不影響現有工作的情況下,在職找工作完全是可以被接受的一種方式。員工沒有必要為自己在職找工作而內疚,也大可不必與前一家單位脫離關係後才開始找下一份工作。

  • 5 # 職言直語

    這個我覺得是很正常的。這個行為可以反映出兩個問題。

    第一,說明這位員工在很早之前就有離職的想法,然後並沒有付出行動。最近可能因為某一件事堅定了這個想法,並付出了行動。

    第二,離職的成本對這個員工來說很高。他不想擁有空窗期,想直接過渡。才會做出這種騎驢找馬的事情。

    下面就看企業老闆對這位員工怎麼評價?如果你覺得這個員工是對你的企業發展有幫助的,你想進一步留下他,這個時機是很好的。你可以和他進行一次深層次的溝通。發掘他離職的真正原因是哪些方面,然後這些問題在企業層面上能不能解決掉?如果住員工的業績和能力值得你這樣付出精力和金錢去解決的話,你在這個時候的拉攏會直接讓他打消離職的念頭。要記得剛才提到的第二點因為他的離職成本很高,能在原來企業解決的事情幹嘛非要跳槽呢?

  • 6 # 職場HR老王

    不辭職就找下家和職業道德沒有任何關係。不僅說是在國內還是國外;高層管理者還是基層員工。

    員工和企業簽署的是勞動僱傭關係,要求員工的是按企業要求給予勞動產出,而非工作時間或者請假外出的個人時間做任何行為與企業並無關係,所以企業也管不到。

  • 7 # 陳秋豔

    從職業規劃師的角度講:我贊成不辭職找下下家。

    既然已經決定辭職,我們找工作就不能將就,不能馬虎,就得認真對待,那是你對未來的自己負責,話說一份工作做到極致沒有個十年八年也不行的,所以我建議辭職慎重的同時找工作更要慎重,找一份適合自己的愛好興趣、能力匹配的、薪資待遇都理想的工作的週期可能會很長,短則十天半月,多則半年一年都有。

    那麼在尋找工作這段時間裸辭了,而且找工作時間又長,你會陷入對自我不斷的否定狀態中去,認為自己可能一無事處、迷茫、焦慮、不自信。很多的人都問我,找工作怎麼能儘快找到?有什麼途徑?一天四處奔波毫無頭緒,身心疲憊。

    如果家庭生活壓力較大,辭職期間生活費怎麼辦?房貨怎麼辦?孩子學費怎麼辦?不要讓自己生活隱入困境。

    建議找工作期間,認真尋找相關行業資訊、崗位資訊、崗位職責、薪資待遇,做好資訊調研。同進也要自我探索,重新給自己定位。相信透過努力,未來只定會回報給你一個完美的自己。

    從個人來身來說:按自己意願就行

    這個問題如果放在我的身上,我辭職的機率能高達90%。原因如下:

    我沒有太大的經濟壓力。失業保險和這些年的資本積累能支撐我一年的生活費用。而且家裡孩子處於人生轉變的關鍵時期,需要我付出更多的精力和努力陪孩子成長。我在單位多年,對單位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工作也會做到盡善盡美,站好最後一班崗,這也是身為HR的責任與義務。這麼多年,一直身處職場,感覺身心疲憊,正好利用這段時間去外面的世界看看,最想去的西藏,一直沒有時間成行。也可以賞賞花,看看景,也可以走入有故事、有歷史感的城市體驗一下別人的生活。生活一直都是在路上,不只是職場之路還有生活之路。

    從單位來說,不希望員工騎驢找馬

    從單位的角度來說,員工內心一旦有離職的想法,就會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找工作,會請假面試,會影響到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對工作不用心,而且在同事間也會傳播一些負能量的資訊,造成周圍人心浮動,甚至影響到整個小團隊的穩定性。同時,企業也希望員工工作有始有終,站好最後一班崗。這也是職業道理的問題。

    離職有風險,找工作慎重,祝朋友們職場路暢通無阻。

  • 8 # 南城小二

    這不是很正常嗎?別老站在道德制高點去譴責別人,換了是你也一樣,情況不妙也得提前找後路!別看領導級別的給你畫大餅的時候說的天花亂墜,碰到合適的工作機會一樣開溜。。。

  • 9 # 對外漢語老師

    1. 這個問題是一個雙向性問題,對於員工來說,原本工資可能就不高,還要面臨一系列的硬性消費,弄不好每月還需要一筆金額去還房貸,如果辭工後再找工作,風險很大。在通往職場成功的道路上,不是每個人都那麼幸運地在一開始就可以找對最適合自己的方向,以致於跳槽的情況無法避免 。誰都想走自己最適合的捷徑,為生活過得更好而努力,這些沒有好與不好之說。

    2. 對於“ 時間點 ” 選在正常上班時間去下家面試的這種情況,如果這個員工思想素質過硬,那麼對工作應該是沒有影響的,因為一個負責任的員工,即使在辭職離開公司的前一分鐘都會想著盡力為公司再多做一點事,更不會因為心裡想著尋找另一份工作而忽視現有的工作 。 只是有一種情況非常不好,那就是呆在現有的公司打混,到處找下家。你可以到處找工作,但前提是不要影響現有的工作,這是職業修養的問題。

    3. 對於公司來說,因為大部分的勞動合同上己經寫了“ 員工從申請離職到正式離職至少需要一個月的等待時間” 這樣,即使員工找到了下家,公司有一個月的時間去招新人,一般也可以緩過神來。其實,員工的離職除了員工自身的原因之外,作為公司本身也應該好好反思一下員工離職的原因。沒有員工沒事找事拿換工作開玩笑,他離開的原因一定或多或少都與公司有關係。尤其是員工的直接領導,如果作為一個領導連自己手下的員工在找工作都看不出來,不作任何挽救措施,那麼這個領導的情商實在是不高。

    4. 最後,每個人在換工作之前都要權衡利弊,不要只是因為衝動去換工作 。正常情況下,如果你沒有真正找到必須換工作的理由,沒有認清自己的優劣勢 , 仍然保持一樣的工作態度,那麼即使找到了下家,也無法真正得到提升,很可能出現“ 原地踏步” 的情況。

    祝好運!

  • 10 # 冰糖葫蘆不哭

    這個問題我覺得迴歸人性深處,這是一個非常正確的行為!為什麼這麼說?

    一般上班的員工,最起碼都在25歲左右了,這個年紀很尷尬。無論是更大,還是較小的年齡,對待這件事上看法都大致相同!人常說,年齡越大越膽小!你已經成長了太多,不像當年的那樣,想幹什麼幹什麼!現在,我們都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我們都是成年人。所以,你很少做一件沒有把握的事情,風險太大,你不會去冒那個險!!一著不慎,滿盤皆輸!上有老,下有小!

    所以,我很理解這樣的做飯,如果是我,我也會這樣!

  • 11 # 馮少俠聊職場

    問這個問題的一定是企業方或者領導層吧,作為職員的我們也不想這樣做啊,還不是被你們逼迫的,再說人員流動是正常的,和職業精神半毛錢的關係都沒有的。

    企業裁員是這樣對待我們的

    企業經營遇到了困難,再也不需要我們的時候,都是HR直接通知的,自己完全沒有辯解的餘地,無論怎麼說就是要裁掉你。補償賠償是都有,可是真的是企業願意給的嗎?

    員工好說話的就拼命的壓低賠償金,遇到強勢點的員工也是軟磨硬泡的儘量少點賠償,而且有些企業拿離職證明威脅員工,如果不盡快離職的話,正常的離職證明就別想了,更不要提賠償金了。

    我們為了能順利找到下一份工作,也只能捨棄一些經濟利益了,畢竟今後我們還要生活啊,這時我們從來都沒有看到企業提什麼職業精神啊。為什麼我們正常的跳槽面試就被說成了職業精神有問題啊?對我們求職者公平嗎?

    正常離職時企業是這樣對待我們的

    我們按照相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遞交書面離職報告,領導們是百般阻擾,非要我們一個月到期才能走,不然剩下的工資就別想要了。

    就算我們友好的和企業協商和平分手,自己可以不用等一個月了,可是我們在辦理離職手續時糟了多少人的白眼,為了一個簽字我們甚至都要跑很多次,只要領導不想給你簽字,理由永遠是忙啊。

    這時沒有見那個企業領導站出來說那些不簽字的領導職業精神問題啊?也不曾見你們說反正都已經辭職了趕快給別人簽了,免得耽誤別人的事?

    相信沒有一個人這樣想過,可是又憑什麼要求我們在職找工作面試呢?

    求職時企業又是這樣對待我們的

    當我們正常離職,短時間內又不能找到工作,一旦職場空白期超過3個月以上,在面試時都會被問到為什麼有那麼長時間空白期啊,相信很多人都有同感啊。哪怕我們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企業依然以穩定性不高為由拒我們千里之外,這時誰又能想到職業精神問題呢?

    總之,我們求職者在不影響正常的工作下去尋找新工作是合情合理的,也是我們的基本權利,任何人都無權指責我們什麼,更不要那職業精神說事。

  • 12 # 漳州五香胖哥

    前些日子,也有人問了類似的問題,那我作為HR工作者,我談談我自己的看法,員工不辭職就開始找下家,在目前的整個就業現狀來說還是比較多,尤其是中高階人才,很少人會為了換一份工作而先辭掉手頭的工作;尤其是目前正處在人才市場供需失衡以及經濟下行情況,從兩個方面來說:

    1、某些崗位,處於市場供需失衡,這個時候供方就處於弱勢地位,為了招募到適合企業的人員,這時候就不得不主動找尋應聘者,相對來說,應聘者就比較無所謂,反正是您企業來找我的,我肯定要姿態擺高點,才能為自己謀得更多的薪資,這時候往往都是透過工作時間以外來進行面試,等到確認OFFDE後才提出離職。

    2、目前的經濟下行壓力很大,有的行業處於產能過剩,企業的經營壓力比較大,所以很多員工不會輕易離職,尤其是現在負債購房的比比皆是。更不可能裸辭。

    所以,企業的HR招聘也是比較困難,也就比較不看重這塊了,除了急聘崗位,需要立即上崗而已,其他基本只要應聘者符合公司的要求,都會諒解並給予離職交接日期。

  • 13 # 職場話嘮

    辭職再去找下家,辭了工公司會幫別人找工作嗎?。聰明人都在這樣做。作為一個打工仔,首先確保自己安然無恙才去考慮企業。就算是失敗也要選擇一種最好的失敗方式。機會都是給有準備的人,不提前做好準備,等到辭工在去找工作費事費力不說,還浪費錢。用辛苦賺來的工資再去找工作,那前面的付出還有什麼意義。

    現在的工廠又不像以前,一點保障都沒有,除了那點死工資,吃飯住宿都不包。工資還很低。房價,物價那麼高,還好意思談什麼仁義道德,職業精神。憑什麼?別人打工要賺錢養家的,又不是去幫你承擔風險,搞投資拿回報的。

    工作期間,不影響工作,做什麼那是別人的事,作為企業僱主無權干涉。忍受不了就把別人辭退工資結清,叫別人走人。又要辭工等一個月,又給不了別人想要的,還想讓別人一心一意對你,還不允許別人為自己打算一下。你能給別人承諾多少好處。作為企業老闆,你又你的想法,別人有別人的打算。都需要站在雙方角度去思考問題。

    很反感有的企業老闆,動不動就要求員工要忠誠。問題是你能否,對得起別人對你的那份忠誠。

  • 14 # 喻德武

    騎驢找馬,這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這樣做缺乏職業精神嗎?當然不是。這不是一個職業道德問題,而是選擇策略問題。對於準備跳槽的員工來說,兢兢業業工作到最後一天,認認真真、順順當當的交接完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這就是有職業精神。對於那種說辭職就撂挑子,不交接,不過問,不付出的人,才叫沒有職業精神,不能把二者同日而語。不辭職就開始找下家,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人負責,尤其對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來說,都是有經濟壓力的。倘使你辭職了,一時半會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怎麼辦?這就意味著斷絕了經濟來源,啃老本肯定不是長久之計。你不為自己考慮,也要為一家老小考慮。正因為如此,某些老闆吃準了這一點,經常性的大罵這類員工,知道他們不會輕易辭職,反而對一有不爽說走就走的90後和顏悅色,真是條令人唾棄的變色龍。但職場生態就是這樣,人在屋簷下,哪能不低頭。之所以不辭職就開始找下家,還是有諸多好處的。其一、手中有糧,心中不慌。你辭職了去找工作,就意味著有點孤注一擲的味道,在心理上的影響更明顯,會導致你找工作的心態發生微妙的變化,時間一長,一旦找不到合適的下家,就會有點迫不及待或者飢不擇食的感覺。而這,也正暴露了你的職業生涯缺少規劃,你已經沒有多少選擇別人的權利,這是最令人擔憂的地方。

    其二、討價還價的籌碼更多一些。

  • 15 # 頌戈44341677

    這是在合同中約定的時間一個月內的雙向擦邊球

    提前一個月告知單位,沒有規定必須在一個月+一天或N天才能離開 ,

    沒有規定提前一個月告知單位,期間不能找下家,

    那麼,雙向選擇(指尋覓新的工作機遇的可能性)是下家不靠死雙足不離單位大門,規避職業風險 和合同違約風險。

    現在單位與勞動者關係的主導權是遊離狀態,勞動者想留到在企業幹,一紙空文就要你走人;企業想留你而你跳槽下家甩手走人……雙方都沒有安全感

    找到下家才走人是減少失業成本 跳槽一次窮半年

    跳槽到下家不是勞動者想要的,但不得不面對的

    總有不如意的地方才想走

    跳槽的下家,並非是越跳越好,好的買家並不多,這在人才市場比比皆是……

    企業要按照合同善待勞動者,勞動者盡職盡責為企業提供服務。

    企業要招到好用的人才也不容易 跳櫓對雙方來說成本都高

    勞動者在職期間尋找下家是自己的權利。

  • 16 #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裸辭”在職場中也不鮮見,不能簡單歸結為缺乏職業精神。有員工的問題:不負責任,隨意、任性,不瞭解勞動法規對員工辭職的規定。也有用人單位的問題:如存在嚴重違法用工情況(工時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不支付加班工資,不參加社會保險等),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待遇等。

  • 17 # 職場獵頭說

    沒有做獵頭之前,我也會有這種思想,覺得不辭職就找下家,屬於缺乏職業精神的表現。但做了獵頭後才知道,其實並不是這麼回事。

    首先,一般中高層的崗位從面試到入職,週期會比較長,如果辭職後再找工作可能會有很長一段時間不能上班,自己也會比較焦慮。

    其次,離職就代表著社保的中斷,這會關係到一系列的權益,像在上海,社保必須不間斷交滿五年才能在上海買房。如果不在職的時候找好下家,很難保證社保不中斷。

    再者,在職的時候找下家會比較客觀,不會那麼著急盲目。只有好的公司,好的平臺才會有足夠的吸引力讓你辭職。所以也能找到比較靠譜的工作。

    最後,在職的時候找下家,在談薪的時候也會比較有籌碼,能找到薪資比較滿意的工作

  • 18 # 奇奇5632

    員工不辭職就開始找下家,這個是個普遍存在的現象,並不是一種缺乏職業精神的表現。

    首先員工找工作,除了實現自身的社會價值之外,還有就是需要透過工作所得報酬來支援家庭的經濟開支,所以現有工作一旦出現不能滿足其中一個的時候,員工就會想要換個工作,但為了不裸辭,就勢必要先到市場上看看情況。

    其次,不辭職來就開始找下家,也是為了不浪費時間,不給自己的工作斷層,如果在尋找下家的過程中並不是很順利,那很有可能就暫時不辭職,待有好的機會再說。

    往往,企業對一些關鍵崗位也是採取這樣的方式來儲備,一些關鍵崗位上雖然有人,但工作業績或許並不是那麼理想,但企業不會立馬辭退該員工,因為除工作能力欠缺外其他問題都沒有,這時候企業也會慢慢留意合適的人來做,或者儲備相應的人。

    所以,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類似這種行為都是正常的。

  • 19 # 職場路人

    員工辭職前找好下家,這是一種正常現象,也是一種正常行為,並不能說明員工沒有敬業精神!

    人都有利己性的,企業員工依靠工作維持生活和收入,離職前找好“下家”是為了讓自己不那麼被動罷了。

    員工沒有為企業從一而終的義務

    許多人鼓吹感恩,而實際上維持員工和公司關係的僅僅是勞動關係罷了,企業提供薪酬福利,員工提供技能服務。拋開這兩者來談,其他的都是虛的,我們沒有必要用所謂的敬業精神去禁錮員工,勞動關係維持那麼雙方就是僱傭關係,勞動關係解除,雙方就沒有關係。

    離職前找工作是一種正常的行為

    既然已經知道要離職了,那麼下一步為自己進行打算並沒有錯。企業如果要求員工簽訂競業協議或者保密制度,那麼同樣的需要提供勞動報酬,這時候才有權利對員工的行為進行限制。如果不想花錢還幻想員工能忠貞不二,這幾乎是不現實的。

    敬業精神體現在工作過程中,而不是離職找下家的表現中

    一些人對敬業精神有誤解,以為所謂的敬業和職業操守是對這個企業的全心全意付出,有點類似於“君君臣臣”的關係一樣。其實不然,敬業精神的體現主要在於員工在崗履職的過程,既然要離崗換工作,就不存在不敬業。唯一要注意的是,離職不帶走公司機密,不人為破壞公司的財物,這些屬於職業操守,是底線!任何時候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去做!

    總之,員工離職前找好工作這種情況太正常了,既然此處不留爺,找一個留爺處也是應該。現在對方的角度考慮,這並不是讓人不能接受的事情!

  • 20 # 穎姐生活

    其實這個問題我真的也沒有什麼發言權。因為這些年來,我真的沒有打過幾份工,也沒有當過老闆。都是自己在做一些小的生意。所以說對於這件事情我不是能特別的瞭解。我只能是說出一些我的想法而已。

    在我看來其實這也無可厚非的事情。看你站在什麼角度去看這個問題。如果你站在員工的角度上看這個問題的話。就是在沒有失去這個工作的時候,我還想要找一個比現在還要好的工作,在我沒有找到合適的情況下,我也不想放棄現在的工作。因為這也是一個保障吧。就是說在我沒有找到合適的新工作的同時。我還可以有收入,不至於失業,沒有錢可賺。也可以說,給自己留的一條後路吧。

    要是站在老闆的角度去看的話。那麼我這個員工就是有三心二意。在我這兒拿著錢。還要想著去別家。那麼那個老闆的心裡肯定都是會不平衡的。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對於我來說,這個問題就是說,我們不能說誰對或者是誰錯。就只能說我們站在哪個角度去看這個問題。角度的不同,可能想法就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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