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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剪荷小姐

    2018年中秋那天一大早去公司上班,親眼目睹有人在紅綠燈出車禍死亡,當時心裡真不是滋味,那個紅綠燈路口很多車禍事件,太邪門了,當時在想中秋團圓夜,那個人再也回不去和家人團圓了

  • 2 # 永居愛電影

    街上一男子只穿一個內褲,頭戴髮圈,手拿菜刀。距今也不知道這是要幹啥,當時的我距離他大概百八十米遠,嚇得我冷汗直流不敢動半步。

  • 3 # 稗史候說

    1998年8月9日凌晨,一個報警電話打破了清晨的寧靜,盧市鎮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報警:盧市鎮某村陳樹興一家三口被殘殺!報警訊號就是命令。6點50分,幹警們火速趕赴出事現場。

    抵達現場之後,現場已經被圍得水洩不通,圍觀群眾數以千計。陳樹興家的小平頂屋裡的血腥場面讓人慘不忍睹:57歲的陳樹興橫臥在堂屋中間的血泊中,從堂屋到廚房的牆壁、房頂、地面四處濺滿血跡;後房裡陳樹興62歲的老伴胡愛珍四肢蜷縮趴在地上;6歲的孫女陳苗仰臥在奶奶身邊,臉上血肉模糊,分辨不清面容。現場遺留一條帶血的小長板凳、一根托盤子和8雙不同的腳印。

    經過法醫對屍體進行解剖,三具屍體均為鈍器重擊頭部,導致顱內出血而死,8雙腳印除6雙系親友所踩外,有2雙沒有著落。盧市派出所幹警們迅速疏散圍觀群眾,及時向上級報告。幹警們採取了“村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情況”的拉網式調查取證工作。

    最後,細心的群眾發現,在看熱鬧的人中竟然沒有見到死者的鄰居——58歲的陳彪。據村民反映,陳彪與胡愛珍以前有不正當的關係。胡愛珍一家三口被殺,陳彪為什麼不來看熱鬧?

    10點30分,村民發現陳彪在田間打藥,臉上、手腕上有明顯傷痕,左臂腫脹,且頭髮根上有成塊凝血,於是疑點上升。幹警們立刻行動,將陳彪帶走審訊。經過對陳彪頭上的凝血進行抽樣化驗,發現與死者胡愛珍的血型吻合。晚上11點,幹警們開始對陳彪進行突擊審訊,在鐵的事實面前,陳彪的精神徹底奔潰,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據陳彪交代,陳彪與胡愛珍在1998年3月的一次戲言,得知胡愛珍20多年來沒和丈夫同房後,於是二人便廝混在了一起。丈夫陳樹興知道情況後,竟然默許妻子與陳彪的這種齷齪行為,而且要求陳彪每次支付50元錢。

    陳彪第一次支付了50元后就再也沒有付錢,而胡愛珍也只將第一次支付的50元給陳樹興看了一下。陳志得知情況後對此很氣憤,對陳彪大罵不止。陳彪懷恨在心,於是便產生了殺人動機。

    9月2日凌晨2點,陳彪攜帶一根擀麵杖從陳樹興家的一破窗戶翻入,正好遇到陳樹興起來小便,躲在暗中的陳彪趁機對陳樹興當頭一棒,擀麵杖斷成兩截,陳樹興受傷後奮起反抗,搏鬥從廚房進行到堂屋。陳樹興終因事先受傷體力不支,被陳彪活活打死。

    胡愛珍聽到動靜,驚慌中將房門頂死。這時的陳彪兇性大發,要殺人滅口。他用托盤將門砸穿,將縮成一團的胡愛珍用小板凳一陣猛砸,胡血如泉湧,當即死亡。6歲的孫女聞聲驚醒,哭喊著要奶奶。陳彪一不做二不休,將其拖到地上對著頭部猛砸,直到砸得血肉模糊。

    陳彪殺人之後,逃回自己家裡,當他想起擀麵杖還在現場時,又返回現場把擀麵杖尋回,連同血衣一起埋在自己家的責任田裡。清晨4點鐘,死者的哥哥陳華髮現弟弟家門口大開,於是趕緊跑去一看,發現了慘不忍睹的現場,隨即向派出所報案。

    陳彪為一己私慾殺死一家三口,且手段殘忍,最後被綁縛刑場公開槍決。

    這是一則真實的故事,公開槍決時,十八鄉的人都去圍觀了。當時人群擁擠,很多人站成了三層,那個場面至今還依稀記得。慾望是魔鬼,人心便是驅使魔鬼的罪魁,陳彪罪有應得,那個夜晚也成了陳樹興一家最恐怖的夜晚。

  • 4 # 生活望遠鏡

    2010年8月3日下午四時許,一歹徒持刀闖入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機關小區一幼兒園,瘋狂砍殺幼兒園的老師和兒童,導致多名孩子死亡和幼兒園園長死亡,傷者多達20多人。窮兇極惡的歹徒衝破保安阻攔,衝進幼兒園中,瘋狂施暴,喪心病狂的行為完全不是正常人能想出的。

    被砍的孩子被抱出來的時候,有的臉上的肉都已經被砍得幾乎剝離頭部了,非常恐怖。所有在在場的人看到後都泣不成聲,

    歹徒是首先將反抗的兩名老師砍傷,然後肆意的揮刀撲向幼兒園的小朋友,有的小孩子來不及躲閃,腦袋都被砍成兩半,血流成河。慘不忍睹。無論大人之間發生什麼事情,有多大的仇恨,孩子都是無辜的,對孩子下手,是最卑鄙,無恥的!

    這起案件過去十年了,但是其毫無人性,慘無人道的過程,一直讓人觸目驚心,令人震撼!

  • 5 # 七鬥

    親眼所見的殺人案。

    有點血腥,膽小勿入。

    時間,1994年某日的上午,地點,雲南邊陲河口縣一個街道。

    當時我還是個新兵,星期天請假去街上買東西,老遠就看見前面圍了好多人,估計是打架鬥毆的,聽老兵說,當地人打架很野,一言不合就動刀,我年少輕狂,熱血沸騰,緊走幾步,想上前搞個見義勇為的事!

    但猛聽轟的一聲巨響後,只見一人拼命奔跑,後面一人舉著把柴刀追趕,前面的人腳下一滑,摔倒在地,後面的人上去照脖子就是一刀,當時就身首異處,頭顱順著坡骨碌骨碌一直滾到我腳邊。

    我愣在當場,不知道是衝上去擒住兇手,還是退而避險,正猶豫不決,只聽那兇手大喊一聲,:都閃開!然後看到他從腰間掏出來個手榴彈,一下拉引了導火索,嗤嗤冒煙,只見他還研究了一下手榴彈,一會夾在咯吱窩,一會塞進衣服裡,最後竟夾在脖子下,轟的一聲,震耳欲聾,再看那人,血肉橫飛,慘不忍睹!

    我驚嚇得半天不能抬步,街上的人也都呆如木雞,好大一會兒,警察來了,人們才緩過來,120也來了,幾個白大褂下來看了看兩具屍體,就要上車走,旁邊的人忙喊,這兒!這兒還有人受傷!

    原來,前面那一聲轟響,也是一個手榴彈爆炸,被扔進一間店鋪裡,這是一個擺老虎機的店鋪,當時裡面坐滿了人在打老虎機。

    這麼小的空間,一枚手榴彈爆炸,據說當場炸死了二個,傷五人!

    後來瞭解,被砍頭的是開此店鋪的老闆,作案的是一個五十多歲的當地農民,作案動機是因為他兒子在這裡打老虎機輸掉了好多錢,因為家中有急事,來討要他兒子輸的錢,三番五次的來,但老闆根本不理睬他,有一次還打了他一頓。

    現在好了,錢還在世上,人卻已去了!

  • 6 # 深度思考方能悟道

    碎屍現場……沒錯,就是一個碎屍現場,簡直是慘不忍睹啊!

    一刀下去,頭就掉了下來……最可怕的是,連聲音都沒有吭一聲啊!

    就這樣,那個女的還不停手,繼續揮舞著手裡的那把刀,不停的對著已經已經被砍掉頭的屍體繼續砍、砍、砍……這不是電影,也不是電視劇,更不是抖音,而是真實發生的事情!

    而最恐怖的是,不遠處還有好多的圍觀者……這些人的眼睛裡不但不怕,相反好像還挺興奮一樣,似乎這就是一個現場表演。

    等那具屍體被砍掉七零八落的時候,那個女的才擦了一把汗水,然後對著人群中的一個男的大聲說道:老闆,這隻雞的雞頭你還要不?

    圍觀的人中,一個胖胖的中年男子一豎大拇指:好刀法……雞頭我要!

    震不震撼?真不真實?

    啊……這種傷害案件,每天都在國內外上演千萬次!

  • 7 # 世界漁樂資訊

    這個真實案件就在我家周圍發生的:因為一輛電瓶車,一家人差點被滅門,就問震不震撼?

    兇手當天剛剛刑滿釋放,晚上就去前岳父岳母家,犯下喪心病狂的案件,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呢?

    2019年8月29日,凌晨3時左右,四川省眉山市已經陷入了安靜祥和的氛圍,

    這時候,一名計程車司機在東坡區一加氣站前,卻嚇了一跳:居然發現了一名渾身是血的婦女,

    這個婦女她趴在地上呼喊救命,還稱妹夫李老三要殺他,自己裝死才逃過一劫。

    當天的3時30分,一名自稱被剪刀割傷右手的男子也被送到永壽鎮衛生院包紮,還有嚴重自殺傾向。

    這名男子就叫李天雲,他傷口剛剛縫針完成,他就告訴前來的民警:自己殺了人,把岳父岳母全殺了。

    原來,當天,李天雲剛剛刑滿釋放,本來心情很不錯,趕緊去找自己的前妻遊某君。

    兩人雖然2011年,李天雲就因為自己偷東西,前妻遊某君不能忍受,兩人已經離婚,

    但是,兩人此後依舊一直一起生活,李天雲他個人心裡對於遊某君也很有感情。

    但是,李天雲這次出獄卻得知一個驚天噩耗:遊某君居然再婚了!

    李天雲心裡又氣又急,剛剛出獄也沒有啥東西,於是,立即與遊某君姐姐取得聯絡,

    想要要回自己之前給遊某君購買的一輛電瓶車,還有一些小首飾,減少自己損失,

    遊某君姐姐進行了拒絕,李天雲於是心灰意冷,當即產生了殺死遊某君家人對其實施報復的想法。

    就在29日凌晨許,李天雲出現了,趁著夜色掩護,認為這是人警惕性最低的時候,

    於是,攜帶一把剪刀前往遊某君父母家中,趁兩人不備用剪刀向兩人身體,將兩人當場殺害。

    凌晨1時左右,李天雲又攜帶剪刀來到遊某君姐姐經營的店鋪,

    趁其不備持剪刀向其上身捅刺,為控制逃跑反抗,還使用鋼筋擊打遊某君姐姐頭部。

    後來,遊某君姐姐雖然僥倖求救成功活了過來,卻已經是重傷二級。

    李天雲自首後,當庭認罪,並懇求重判不上訴,一心求死,最終,被判死刑,

    遊某君及其姐姐,估計也會後悔不已吧,好好的一個家,居然因為一輛電瓶車,就破散了。

    這個案件不復雜,卻有很多細節值得我們深思:

    1、戀愛以及結婚的時候,一定要選對人,不能找一些所謂的“垃圾人”。

    2、分手離婚就要徹底一些,不要給對方留下任何幻想的空間和餘地。

    3、有時候,不要過度和一些偏激的人糾纏,哪怕自己吃點虧,也要遠離偏激的人。

    4、做人不要衝動!做人要遵紀守法!做人不要一錯再錯!

    這個世界很大,每天都有很多奇妙的事情發生

  • 8 # 聽故人吟

    日本一男子趁著美女醉酒對其進行侵犯,然而法官的判決卻出乎意料,深究其中緣由竟然是因施暴中受害女孩發出聲音,所以該男子被判無罪,這樣的結果令人匪夷所思

    本應該夜深人靜之時,日本某地街頭依舊燈火通明,燈紅酒綠的街上一個落寞的身影走進了一家餐廳,她本想借酒消愁,然始終未曾料想借酒消愁之後愁更愁。被性侵的她本應該是受害者,然,法院卻因醉酒的她在被性侵之時發出了“享受”之聲而判那個嘴臉醜陋的男子無罪,這個令人匪夷所思的故事,我們還要從頭說起。

    “一杯酒”引起的悲慘遭遇

    那一夜,美代子(化名)似乎有些心灰意冷,一個人孤獨地走在大街上,雖是燈火通明但人跡稀少。暖光打在她身上並不能體現溫暖,反而讓她覺得更加孤獨,於是她乾脆走到了一家依舊營業的餐廳裡頭,想要喝個點酒來忘記那些不開心之事。

    夜深的餐廳似乎也很冷清,偌大的餐廳客人卻寥寥無幾,美代子找了一個靠牆的桌子坐了下來,靜靜等待著服務員來點餐。店裡一名二十幾歲的小夥木村(化名)見身材姣好的美代子入店而來,於是趕緊“招呼”。木村細細掂量著點餐的美代子,在昏暗的燈光下,這個正值青春年華的女人讓他惴惴不安。

    美代子邊點餐邊和木村閒聊,言語之間美代子似乎也有所好感,於是在上酒之時便邀請木村共飲。木村是早已經動了邪念了的,於是他趁著美代子心煩意亂想借酒消愁的勁兒不停地勸其飲酒,並且瞭解到了美代子的大概情況,捕獲了其一人居住、家庭住址等重要資訊。

    木村不停地勸美代子飲酒,醉醺醺的美代子臉上泛起的紅暈更是讓木村心動不已,於是他主動向餐廳老闆提出送美代子回家的請求。餐廳老闆見客人稀少,打烊時間不久矣,便欣然同意了木村的請求。然而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本以為是木村助人為樂的事件,卻揭露了他醜陋的內心,而結局更是令人大跌眼鏡。

    木村早已經是迫不及待,將美代子扶進房間後便開始尋思著如何能為自己洗白,隨後靈機一動,便將躺著床上“不省人事”的美代子性侵,而他早就做足了準備。在幹之前,他打開了手機錄音,想以此證明美代子和自己在“圓房”時並非被強迫,因為她發出的聲音是“極其享受”了整個過程的。

    木村就這樣“光明正大”地將喝得爛醉的美代子“入侵”,而沒有了正常意識的美代子確實是發出了聲音,得到了極大滿足的木村幹完事後,昂首挺胸地走出了房門。當美代子醒來早已經是次日,凌亂的房間、而自己全身無一件遮羞的場面讓美代子越想越害怕,清醒的她意識到自己被侵犯了,於是趕緊報警。

    警方很快逮捕了木村,然而此人卻不慌不忙,並且聲稱是美代子是自願的,而他則是以錄音作為證據。在木村看來,美代子在與自己發生關係之時,不僅沒有反抗反而在整個過程中表現得十分享受,所以兩者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之事,並不存在強姦行為。

    法官在瞭解整個案件發生過程以及聽了木村的辯解之後認為木村確實是有理的,於是當庭判木村無罪。堂而皇之的理由被法官看來是有理有依據,木村並沒有因為自己丑陋的內心而受到相應的懲罰,受害者美代子成為了“無理取鬧”之人,結局令人匪夷所思。

    都說法律是為受害人辯解的,然而日本法官在這件事情上確實有點欠妥,不論美代子發出的聲音是怎樣的,她本人被侵犯都是在她不清醒的狀態下進行的,也就是說她當時已經沒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為。木村這一種行為無疑是趁人之危,他應該為自己的醜陋行為付出代價,然而他卻無罪釋放,這樣的判定結果至少在我看來不符合法律的最初目的。

    然而針對這一結果,也有人認為法官的判決並無過錯,因為若不是美代子邀請木村共飲,並且讓其產生迷離之感,事情也就不會發生。但我還是認為,邀請共飲不代表木村就有侵犯美代子的權利,這樣的判決不僅讓美代子倍受痛苦,也會讓法律公平正義的權威有所喪失。

  • 9 # 巡山的小蘇

    這是親身經歷過的一起案件。

    十七年前,我到縣城裡念高中。當年縣城的建設還十分落後。縣城裡有很多人,家裡甚至還養了豬。豬圈再過去一點,就是一大塊農田。

    那個時候,學校裡有一個女孩子,人長得特別白靜好看。她家裡就住在離農田不遠的地方,那片區域全部是瓦房。縣城車站離她家不遠,車站邊上是一個農貿市場。我從縣城車站走去學校,在路上經常能碰到她。

    她人比較文靜不愛說話,總是扎個馬尾辮抱著幾本書。

    可是有一天,我發現她沒來學校了。第二天,學校裡突然來了很多警察。聽說:女孩的家人報案了,她昨晚沒有回家。當時,我剛從農村出來,年齡還小,沒有見過這陣勢。又是排查又是問話,那幾天整個學校弄得沸沸揚揚。

    後來聽同學說:有人在廢棄的豬圈裡找到了那個女孩……

    當年技術比較落後,一直沒有破案。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因為工作原因,我很少再回到那座縣城。

    幾年前的一個下午,我因為有事去那座縣城找個朋友。一到車站,腦海中突然浮現出十幾年前的那個女孩。走到正在拆遷的農貿市場,突然看到一大群警察跑了過來……

    我連忙跑上前去看熱鬧。

    過了一會,一個熟悉的面孔被警察從農貿市場裡抓了出來。聽人說:警方經過DNA排查,查到他就是當年姦殺女孩的兇手。

    這個世界上的事,有的時候就是這麼巧。

    這個男孩,我挺面熟。他家在去學校的那條路上開著一個小店。每次去學校都看見他斯斯文文的坐在那裡守店。在他家買過一雙拖鞋,感覺他不太愛說話。

    周圍的人都不相信他是個壞人。後來聽人說:他不只犯過一件案子。因為他看起來老實,所以誰也沒有懷疑過他……

  • 10 # 人生路阿偉

    講一個06年我親眼所見的真實案件吧,當時我在西安一個城中村街面上開了一個小超市,對面是一條商業街,人流量挺大,我每天開業到凌晨三點。

    有一天凌晨兩點多的時候,買東西的人不多,我就在店門口溜達,當時路上還是有不少人的,一個女孩子從外面回來了,我認得她,她媽媽經常來我店裡買東西。

    我的店是在巷子口第一家,她和我打個招呼,就往巷子裡走,後面還有幾個小夥也往那巷子裡走,很快,巷子裡就傳來一聲尖叫,我正好奇的往巷子裡看,就發現那幾個小夥,往我店門口這條街道跑,緊接著,女孩的媽媽追了出來。

    女孩的媽媽,體格很好,很壯的一個女人,跑的很快,一邊跑,一邊喊:“抓住他們,搶劫的”,剛跑上街口沒多遠,一個小夥可能是跑的太急,跌倒了,女孩的媽媽衝上去就把那小夥按住了。

    這時候那幾個小夥看到同伴被女孩的媽媽按住了,就返回來用刀捅了這女孩的媽媽,當時街上有路燈,路上也有不少行人,可是沒人敢出手製止,大家不要噴,畢竟路人也是普通人,也害怕呀。

    等到那幾個小夥跑了之後,我們過去看了一下,這個大姐身上捱了好幾刀,流了好多血,有人幫著叫了救護車。

    後來才知道,女孩每天這個點回來,她媽媽都會在家門口等著,因為那個巷子很深,巷子裡沒有路燈,那天她從屋裡出來晚點,出來時候正好趕上女孩被那幾個小夥搶劫,身上項鍊和包都被搶走了。

    這起案件當時讓我覺得挺震撼的,也挺害怕的,雖然當時是凌晨兩點多,但是街道上路上行人還是很多,他們竟敢行兇,好在後來聽說這幾個人被抓住了。

  • 11 # 行者大魚

    我們小鎮上就曾發生過一個讓人震撼的案子,一個環衛工發現菜市場垃圾桶裡有幾袋肉,她以為是誰家冰箱的豬肉串味了扔在垃圾桶裡,想開啟看看確認一下,當她開啟一看,當場嚇得差點暈了過去。警察現場勘察時全村男女老少跑去現場看稀奇了,結果害得我一週都沒吃下飯。

    這個案子當時在我們村上傳的沸沸揚揚,一是一個偏僻純樸的小鎮,誰也不曾想到會發生電視裡面才有的碎shi案情節,二是當時警方為了確認受害人竟然挨家挨戶的摸排了二次,才把受害者確定出來。

    因為這個鎮非交通要道,又沒有產業支撐,外來流動人口非常少。當時警察就安排村幹部挨家挨戶的問誰家有沒人失蹤,有沒得陌生人到訪,又沒異常情況之類,第一輪排查無果。後面警察又根據年齡,性別對重點物件進行了摸排走訪,結果還是沒有找到線索。而有一天,一位老婆婆的向警察的反應的一個情況引起了警察注意,警察順藤摸瓜,迅速的破了案。

    原來是警察在摸牌在外務工人員時,都是由家屬確認現在是否在某處務工,而有一家人其妻子說她老公在外省某處建築工地做木工,而過了幾天,那男子的母親卻向警察反應,他兒子聯絡不上了,這個男子的妻子和母親並沒有住在一起,所以她們不知道對方向警察說了什麼。警察立即發現了重大線索,根據他兒子的手機定位,發展他兒子於案發前幾日已回到了老家,而他妻子在兩次的走訪中都說他在外面打工,一定是有人說謊,領導在她家提取了他母親的DNA進行了比對,證實了遇害的就是她兒子,而他妻子最終在證據面前,全部做了交代。

    原來由於男子長期在外打工,女方一個人在家,跟街道上一個買豬肉的好上了。然而天下哪有不透風的牆,何況這樣一個面積不大,人口不多的小鎮,很快關於他妻子的風言風語就傳到了他耳朵裡,他想回去驗證真偽,於是沒有跟任何人打招呼,包括他的母親都沒說他就回到了老家。

    當天深夜開啟自家房門時,沒想到和那個賣豬肉的屠夫撞個正著,兩人撕打在一塊,最後他妻子聯合屠夫將其致死,屠夫和他妻子想這下壞了,不光他倆的苟且之事要大白天下,而且致人死亡罪可不小,於是兩人一陣商議,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只要將shi體處理掉,就不會有人發現了。這可是賣豬肉屠夫的強項,他連夜回家拿了工具,天還沒亮就完成了,並像以前處理分割豬肉邊角料扔到了菜市場垃圾桶,因為這次的量太大,引起了清潔阿姨的注意,最終東窗事發。

    最後惡人終得報應,兩人被判處死刑。小鎮又恢復了往日的安寧。

  • 12 # 柒色交輝

    因為查的緊,燒紙都拖到半夜才燒,那晚風大的厲害,好不容易把紙點著了,一股大風直接把燒紙從馬路這邊捲到那邊形成一個火帶,這時才發現馬路那邊走著五個人,其中前面三個人有二個人架著一個人,後面有二個人拿出雪亮的刀正在邊走邊給架著的人補刀,正好紙也沒了,嚇的我騎車就跑了…

  • 13 # 11susu

    上初中的時候吧!有天我後面的漂亮女同學沒有來上課。後來才聽說,被害了,但是她的命真大,沒死。事發時,她媽在正屋裡和鄰居打牌,她在院裡的東廂房寫作業。農村有不關大門的習慣,那人偷摸進入她的房間,用被子捂住了她的臉,辦完壞事後用刀戳在她的脖子上。她媽等鄰居都走了,看見她閨女的門開著,大夏天用被子蓋的嚴實的,掀開被子才發現閨女躺在血泊裡。事後,案子也結了,是街上一賣燒餅乾的,已經跟著她多半個月了,家人都疏忽大意了,沒有察覺。那時候的農村都很太平。獨出了這樣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後來那人槍斃的時候,就在我們當街的十字路口,可能為了警示百姓吧!當時人山人海的,非常轟動。大約一個多月吧,那個女同學來上課了,小地方大家都認識,指指點點的。本來活潑的女孩子,經此事後就很難聽見她說話。過去二十多年了,希望她不要看見這篇文章吧。

  • 14 # 一壺老酒煮古今

    我的鄰居左大剛因為從小遊手好閒不務正業,所以快三十了也沒娶上老婆。家裡就左大剛和他六十多歲的老爹一塊過日子。

    左大剛他爹嫌兒子不爭氣,左大剛嫌他老爹沒本事,爺倆在一塊幾乎天天吵架,假如有一天我沒聽到那爺倆吵吵,還覺得怪新鮮的。

    忽然有這麼一天,還真就安靜了,一直過了一個星期都沒有再聽到這爺倆的吵架聲。後來左大剛說他老爹被他氣跑了,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

    我們還納悶這小子心真大,老子跑了這麼多天也不知道出去找找,畢竟再怎麼著也是親生的不是。

    過了一個多月,左大剛的老爹也不見回來。左大剛還有個遠嫁的姐姐,她覺得有點不正常,按理說父親從來沒有出過遠門,更不會一去這麼久不回家。

    看著弟弟不以為然的樣子,姐姐有點不詳的感覺,於是去派出所報了案。

    警察來左大剛家裡調查,發現左大剛說話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後語,就有點起了疑心。再看他老爹的衣物什麼的都沒拿,就更懷疑左大剛了。

    警察三審兩審,左大剛哪裡見過這個架勢,頓時都交代了: 原來,那天左大剛和老爹又吵吵起來了,嚷得臉紅脖子粗誰也不服誰。情急之下的老爹拿起根棍子打了兒子幾下。

    左大剛也急了,奪下老爹的棍子朝他身上劈頭蓋臉一頓亂打,不想一棍子正好打在老爹頭上,老頭掙扎了幾下就嚥了氣。

    左大剛慌了一會,安靜下來後把老爹扔進了豬圈裡,然後在上面鏟進幾車土蓋好,就若無其事的回屋睡覺了。

    警察挖開豬圈,找到了左大剛老爹的屍體,左大剛被依法逮捕。

    後來聽說這小子被判了無期徒刑,至今還在監獄裡服刑呢!

  • 15 # 秘聞獨家偵探

    2019年2月,安徽某大學已有家室的副教授郭某看上了自己的學生,剛20歲出頭的女大學生涵涵。郭某披著“師道尊嚴”的偽裝,向涉世未深的涵涵發起了猛烈攻勢,涵涵最終被郭某的花言巧語所打動,到了4月份,郭某與涵涵成了情侶,偷偷摸摸地住在一起。

    過了不久,郭某的醜惡嘴臉便暴露無遺,他開始嚴厲控制涵涵的言行舉止,不讓她與別人交往、聊天,甚至連她的手機都要檢查,涵涵稍有不滿,郭某便暴力相向。兩人在一起同居兩個月後,涵涵終於無法忍受這種日子,萌生了分手的念頭。然而,郭某堅決反對,還威脅她,說如果分手就讓她考試掛科,拿不到畢業證。涵涵則去意已決,在又一次遭郭某施加暴力時報了警。兩人被帶到派出所,經調解後簽下了諒解書,兩人正式分手。

    然而,郭某並不死心,他仍然處心積慮地跟蹤、騷擾涵涵,干擾她的私人生活。當得知涵涵結識了新的男朋友之後,郭某懷恨在心,他從網上購得一把匕首,隨身攜帶,要對涵涵進行報復。8月19日,郭某尾隨跟蹤涵涵來到學校門口,涵涵發覺後欲打出租車擺脫他,郭某見狀掏出匕首向涵涵追去,在馬路上對涵涵行兇,對其頸部、胸連刺十幾刀,涵涵渾身冒血,倒地不起。隨後,郭某又刺了自己腹部一刀,與涵涵並排躺在了路邊。

    案發後,兩人被送進醫院搶救,郭某性命無憂,但涵涵因失血過多、多處內臟破裂不治身亡。郭某作為一名傳道授業的師者,枉披著一身道貌岸然的人皮,在自己已婚的情況下還婚外尋情,利用老師的身份和地位肆行侵犯,將黑手伸向了自己的學生。不僅如此,他還痛下殺手,殘忍地殺害了女學生。郭某被羈押後,已被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提起了公訴。

    涵涵的遇害,令其父母如遭五雷轟頂,精神崩潰,母親更是一夜之間花白了頭。他們餘生唯一的心願,就是希望法律能還給女兒一個公道,早日讓兇手伏法,讓女兒在天之靈得到安慰!

  • 16 # 大喬講故事

    丈夫殺妻,分屍36塊,煮了三鍋。

    這起案子發生在四川廣元,刑警從河中撈出三個編織袋,逐一解開後,得到了36塊煮熟的屍塊,剛好能拼湊出一具完整女屍,不多不少。

    2001年3月23日的晚上,苟玲(化名)接到一個自稱是妹妹苟勤好友的陌生女人電話,說苟勤坐火車去了成都,準備搭乘飛機到深圳打工,由於走得急,沒時間和家人朋友告別,讓她幫忙轉告。

    苟玲當時就覺得蹊蹺,立即給妹妹打電話、打傳呼,都無人應答,她抱僥倖地想,妹妹在飛機上,不方便回覆。

    可第二、三天,苟玲仍然聯絡不上妹妹,到了3月26日,苟玲坐不住了,去刑警隊報了案。

    從苟玲的描述中,刑警捕捉到了異常,兩姐妹關係很好,妹妹就算突然要走,也當首先通知家人,而不是讓一個外人幫忙轉告。更何況,按苟玲對妹妹的瞭解,她絕不會去那麼遠的地方打工。

    一個大活人好端端地消失了,幾天不見蹤跡,苟玲向警方求助,活要見人,死要見屍,幹警們立即投入到了偵破當中。

    苟勤,女,39歲,性格開朗、社交廣泛、朋友多,且時常出入城內一些歌舞廳。民警由此分析,苟勤身邊的眾多朋友裡,應該混有一些“不三不四”的人,苟勤的失蹤也極可能與這些人相關,遂將排查重心放到苟勤的社交圈上。

    另一組民警瞭解到,苟勤於去年12月與丈夫徐學(真名)協議離婚,但兩人並未分家,仍住在一起。

    初次詢問徐學時,其稱,23號(和苟玲接到陌生女子電話同一天),苟勤給他打電話,說要去外地打工,電話裡能聽到火車開動的“哐啷”聲。

    同樣的疑問擺在了民警面前,給丈夫和朋友都告別了,為何單單不給親姐姐知會一聲?

    徐學和苟勤那個女性朋友都進入了警方的懷疑範圍,其中以徐學的嫌疑最大,因為既然他倆離婚後仍然住在一起,按理說是很瞭解苟勤近期的心理和打算的,他卻始終只咬定苟勤打工去了,其他一問三不知,民警從他的話裡也聽不到半點關切之意。

    專案組會商後,決定立即對徐學住宅進行搜查,一進房門就聞到股刺鼻的氣味,隨著搜查的進行,在屋內多處找到了大量被壓成粉末的樟腦球,刺激性氣味正是它們散發出來的。而除了樟腦球粉,室內地面可以說是相當乾淨。

    第二個發現是,房間內苟勤的所有衣物都不見了,徐學說是苟勤拿走的,可正常情況下,任何一個人外出打工,都不會把所有衣物都帶走。

    第三個發現更有意思,廚房角落處有塊磨刀石,民警拿起它時,還在滴水,說明剛用過不久。

    最後一個發現最為重要,民警在衛生間洗手池底部發現有點狀的血跡。這裡不是廚房,按理說不應有血,更何況還是濺到洗手檯下面的。

    房間內常住三人,苟勤、徐學,和他們的兒子。經過分析化驗,血液既不屬於徐學,也不屬於兒子。

    答案呼之欲出,民警立即傳喚徐學並對其進行突擊審問,沒用多少時間,徐學就交待了殺害妻子並分屍煮熟棄之的犯罪事實。

    徐學,44歲,是廣元市一名電力職工,工作穩定,做事認真踏實,待人隨和。任何一個認識他的人,都想不到他會做出這樣兇殘的事情。

    徐學與苟勤經人介紹相識相戀,苟勤本在廣元市下面一個縣上工作,婚後,徐學找關係把她調到了廣元市。

    從相戀到結婚,夫妻感情一直不錯,甚至到案發時,徐學依舊深愛著苟勤,在看守所裡,他告訴民警:“任何一個女人,都代替不了我的小勤。”

    事情的轉變是從1998年開始的,苟勤下崗了,成了全職主婦,除了帶孩子做家務,沒事的時候就打麻將、去舞廳。

    有一天,下班回家的徐學赫然發現,苟勤剪短了頭髮,還染成了黃色,穿上了短褲。

    徐學是個傳統的男人,又比較大男子主義,妻子標新立異的形象令他大為惱火,但已成事實,他當場抱怨了幾句,也無奈地接受了。

    後來兩人又一次因為其他緣由吵架,苟勤對他說:“我對你好像沒什麼感覺了。”

    徐學以為那只是苟勤說的氣話,沒放在心上。

    直到1999年的秋天,徐學發現苟勤和一個在舞廳裡認識的于姓男人有染。那時於某已經離開了廣元,兩人經常打很長時間的電話,憤怒的徐學第一次動手扇了苟勤兩耳光。

    此後,夫妻的關係急速惡化,爭吵不斷,數次鬧到離婚的地步。

    透過苟勤身邊朋友的印證,她早有和徐學離婚的念頭,只是每次吵架後,徐學都會好言相勸,用兒子挽留她,這才遲遲沒離成。

    苟勤想了個法子,她告訴徐學,有一份家政工作很適合她,乾淨、工資又高,但僱主只要單身中年婦女,說是這樣才能保證全心全意在僱主家做事。她提出假離婚的主意,並答應徐學,等過完春節就悄悄復婚。

    當時兒子已經大了,用不著苟勤天天在家照顧,她出去賺錢可以給家庭創收。為了讓以後的日子過得更好,徐學答應了。這個時候,是2000年12月,距苟勤死亡還有三個月。

    由於兩人約定是假離婚,所以之後仍然住在一起,徐學也像以往一樣,每月給苟勤拿一千元,作為平日家裡的生活開銷。

    他們之間,除了證件從結婚證變成了離婚證,其他一切都沒有變。

    警方在走訪中,有徐學的同事證明,他自始至終都不願離婚,有時候跟朋友聚會,說到以前和苟勤的快樂時光,他還流下了眼淚。這個“以前”,指的是苟勤出入舞廳頻繁和男人接觸之前。

    到這個時候,作為旁觀者,我們都能輕易地看出,苟勤破壞了原本和諧美好的家庭,但徐學選擇了原諒,甚至於,在二人的離婚協議上,徐學將主要財產都交給了苟勤,包括一幢600多平米的住宅,足以看出徐學對苟勤的信任及倚重。

    然而,春節後,苟勤並沒提復婚的事。徐學等不及了,開口問了她,換來的是她的搪塞。

    轉眼,時間來到2001年3月18日,徐學給苟勤說,22號放假那天,兩人坐下來好好談談這事。

    3月22日早上7點40左右,徐學下夜班回家,兒子已經上學去了,苟勤還在床上睡覺。

    聽到徐學回來的動靜,苟勤起床就走。徐學拉住她,勸她去復婚,說到動情處,甚至跪在苟勤面前。

    苟勤無動於衷,並大聲說:“不怕告訴你,我從來都沒有復婚的想法!”

    苟勤還說,她在外面已經有男朋友了,讓徐學死了這條心。

    徐學心灰意冷,想著苟勤已經這樣了,就算挽留回來也沒什麼意義了。當初他以為是假離婚,財產分配上完全沒有計較,鬧至如今這副田地,他心有不甘,就說可以按協議上的條款來,但讓苟勤額外還他七萬元,並寫個欠條。他知道苟勤一時拿不出那麼多現金,意思是慢慢還。

    苟勤卻撇嘴道:“老孃跟了你十幾年,孩子給你養這麼大,用你幾萬塊錢算什麼?”

    苟勤的態度深深地刺激到了徐學,兩人在臥室裡拉扯起來,過程中,徐學抓著苟勤的頭髮,退到了衣櫃邊。衣櫃裡恰好放有一些工具,徐學順手拿起錘子,接連朝苟勤頭上砸了幾下,直到她口鼻都出血了才停手。

    其實這個時候,苟勤還沒有死。但徐學已經瘋狂了,他把苟勤的屍體抱到衛生間,磨好菜刀,大卸八塊。處理完後,已快到中午,兒子馬上回來了,他趕緊把屍體藏到衣櫃裡。

    下午兒子上學去後,徐學取出屍體。他知道,生肉丟在水裡會浮上來,熟肉會沉底。為此,他分三次把苟勤的36塊碎肉弄進高壓鍋煮熟,分裝進了三個編織袋。

    晚上十點,兒子睡著後,他提著第一袋屍塊,下樓打出租車到嘉陵江大橋,將其拋入江中。

    3月23日清晨5點,徐學又騎腳踏車把剩下兩袋屍塊駝到同一處地點拋掉。

    早上8點,徐學將苟勤的內臟扔到一處垃圾桶內,將苟勤的隨身首飾扔進一公廁,將作案用的錘子、菜刀和高壓鍋裝入袋中扔到市區的一條小河中。

    為了完成自己的殺人計劃,讓苟勤消失得天衣無縫,傍晚,徐學來到一家按摩店,趁技師按摩的時候,和其攀談,並最終讓她給苟勤姐姐打了那通電話。

    這個按摩女,就是本文開頭提到的陌生女子。事後,警方找到她,證實了這一細節。

    根據徐學的交待,民警找到了作案工具和苟勤的屍塊,完整地拼湊出了苟勤的身體。

    透過進一步解剖發現,苟勤的腦損傷較輕,並不是致死原因。由此證實,苟勤是在昏迷情況下被徐學活生生砍殺致死的。

    案件告破,一個原來幸福的家庭破碎。徐學殺死結髮妻子的同時,也“殺死”了自己,而受傷最深最長久的,莫過於他們那無辜的兒子。

    徐學兒子在信裡對他寫道:

    我實在不敢相信這是您乾的,您平時是那麼溫順,可以說溫順得像只綿羊。

    在您們離婚前,我們一家三口曾幸福地經歷了十多年。

    我恨媽媽!

    讀了兒子的信,徐學說,他不恨誰,他只恨自己……

    身陷囹圄的徐學沒說恨自己的原因,我想,他是恨自己沒有儘早發現妻子的異樣並做補救措施;是恨自己沒有及時看清妻子那已經變的了心;是恨自己在心灰意冷時情緒的突然失控;是恨自己選擇了一種最極端的方式來宣洩。

    如果說徐學對苟勤的描述有可能是想替自己開脫的話,那兒子明知是父親殺了母親,在信裡還對徐學用“您”字,最後還說“恨媽媽”,就足見苟勤在這個家庭破碎過程中所起的負面作用有多大了。

    徐學性格隨和、忠厚老實,徐學深愛苟勤卻受到了無情的背叛,他的失望、他的憤怒,我都能理解。

    但,這些理由,都不能作為殺人的藉口。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如果愛,請深愛。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如果不愛,請和平地分開。

  • 17 # 小明說奇案

    01.慘死臥室的中年婦女

    2015年4月,在河北邢臺的一戶莊稼院裡發生了一樁奇案,案發現場是北方農村常見的獨門獨院。

    受害人是一名女性,側臥在地面上,身穿羽絨服內膽和秋褲,光著腳,身下是大面積血跡,頭部臉部和頸部共有40多處銳器傷,此外身上還有20幾處鈍器傷。

    受害人家中的一把菜刀也被扔在了受害人身邊,除了菜刀,旁邊還有受害人一條斷開的金項鍊,兩隻金耳環。

    現場還有一隻電熱水壺,水壺有明顯的塌陷,上面粘有血和毛髮,受害人身上的20多處鈍器傷,正是這個電熱水壺形成的。

    受害人就是這家的女主人李美琴。

    李美琴被殺害的地方是在臥室,屋子裡的血腥味特別重。

    除了主臥,客廳的地面上也有不少擦蹭和滴落的血跡。從主臥客廳一直到次臥門口,有許多來回行走的光腳血足跡和穿襪子的血足跡。

    其中光腳的血跡是受害人的,穿襪子的足跡很有可能是兇手的。

    02.找不到主人的血足跡

    穿襪子的足跡要大一點,一看就屬於男性。

    次臥門口,偵查人員發現門把手下方隱約有一道裂,這道裂在案發以前是不存在的,應該是嫌疑人用腳踹形成的。

    偵查員推測,受害人與兇手應該在客廳發生了打鬥,受害人掙脫開以後,跑到次臥,把門頂住並且反鎖了。

    果然,技術人員在次臥室的裡側,距地面1米56的地方,發現了受害人的血手掌印。

    勘查人員在次臥門外側把手上方,發現了一枚可疑的男性拇指指紋,看上去比較清晰,這枚指紋應該是犯罪嫌疑人推門形成的。

    如果受害人進入次臥室內,嫌疑人抓住門框可以形成這種指紋。

    在臥室和客廳,技術人員還發現了一些穿鞋的血足跡,比較清晰的有四枚,但是沒有一枚是完整的。看花紋,像是運動鞋或休閒鞋。

    警方把它跟所有進入現場穿的鞋進行比對,只有這種鞋找不到它的主人。

    這種找不到主人的足跡,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會不會也是嫌疑人留下的呢?

    除了穿襪子的嫌疑人,難道本案還有另外一個嫌疑人?

    警方判斷穿襪的足跡跟穿鞋的足跡是同一人。

    更重要地是,在嫌疑人與被害人追逐打鬥,成趟的足跡中並沒有穿鞋的足跡。

    如果還有一個嫌疑人的話,他怎麼可能一動不動的看著同夥和被害人打鬥呢?

    穿襪的足跡看不出具體的花紋,也無法推斷嫌疑人的年齡。

    技術人員只能刻畫嫌疑人的大概情形,警方推斷嫌疑人身高在1米72左右,體態偏瘦,男性,除了中心現場,穿襪足跡還出現在了廚房,應該是嫌疑人取菜刀時留下的。

    除此之外,警方再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痕跡物證了。

    受害人家門窗完好,門鎖完好,院門門鎖也是完好的,四周的圍牆並沒有攀爬的痕跡。

    受害人每天晚上都會鎖院門和家門的習慣,當晚遠門和家門也確實上了鎖,因此偵查員推斷兇手是和平進入現場的。

    03.幸福美滿的家庭

    李美琴的死亡原因是開放性顱腦損傷,死亡時間是在17號凌晨12:30到2:00之間。

    李美琴的丈夫半年前到外地打工去了,兩個孩子都在縣城的學校住宿。出事的那天她一個人在家,發現出事的那天中午,李美琴的鄰居到她家叫她吃飯,發現院門和房門都是虛掩著的。

    進去之後才發現出事了,屋裡滿地都是血,鄰居跑出去叫李美琴的婆婆。

    李美琴婆婆趕到現場後,嚇得匆忙報了警。

    經過調查發現,4月17日凌晨零點10分到15分,李美琴的丈夫還和妻子通過幾分鐘的電話,當時李美琴一切正常。

    案發時間應該就是在12點15以後,李美琴和丈夫結婚將近20年,婚後小兩口一度在縣城經營著一家店鋪,直到最近幾年他倆才在村裡開了一家小工廠,他們的家也從縣城搬到了村裡。

    李美琴被發現出事的當天下午兩點多,她的丈夫從100公里之外趕了回來。

    面對詢問,李美琴的丈夫傷心的幾乎說不出話,看得出來妻子的突然遇害,對這個男人的打擊是多麼的沉重。

    村民說,李美琴在鄰里之間口碑特別好,對鄉親們的事,都是跑前跑後,比較熱心的,熱情又隨和的一個人。

    根據村民的反映,李美琴兩口子為人本分,待人熱情,沒有什麼仇家,可以排除仇殺的可能性,而受害人的金項鍊金耳環都丟在現場,家裡也沒有任何翻動的跡象。據此財殺的可能性也基本不存在。

    04.充滿信心的偵破

    警方推斷嫌疑人想性侵受害人,兩人發生了打鬥,嫌疑人殺人滅口。

    李美琴家所在的村子,距離平鄉縣城只有一兩公里,全村有4000多人,在當地是一個比較大的村子。

    辦案民警開始認為這樣的案子很好破,只要找出受害人的熟人,然後再根據指紋比對,很容易找到兇手。

    讓警方充滿信心的除了指紋還有足跡。

    根據現場提取的穿襪痕跡,警方把嫌疑人定在了身高1米72左右,體態較瘦,而依據案件存在性犯罪可能性的判斷。警方對於嫌疑人的年齡範圍劃定在了18歲到50歲之間。

    05.監控裡的可疑男子

    受害人家門口是一條村中公路。在他家東面100多米處的丁字路口,有一個監控探頭,這個探頭案發前後的影片資料,成了檢視的重點。

    監控顯示,案發當晚十一點之後,好多翻斗車自北向南來來回回的走。

    這些翻斗車都是到村外拉土的,因為怕影響衛生,村裡規定只能在晚上十點到次日凌晨三點之間出車。

    在這些拉土的車裡,偵查員發現了一個可疑的人。

    凌晨12點30分左右,有一輛翻斗車突然停到天網通下邊不走了,然後下來一個人圍著這個翻斗車轉了一圈。

    轉了一圈後,他又上車開走了。車開走的方向,正是受害人的家方向。

    翻斗車向受害人家的方向走了幾十米後,就駛出了監控範圍。但這還是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

    監控畫面比較模糊,翻斗車司機的體貌特徵,無法看清。

    這輛翻斗車當天晚上再也沒有出現過。

    06.漏洞百出的說法

    案發前當地一家工廠正在翻修廠房,從村子裡僱了20多個青壯年拉土,可疑翻斗車的司機,正是受僱拉土的村民之一,名叫張有才,42歲,身高1米72,體態偏瘦,恰好符合警方對嫌疑人的刻畫。

    據警方調查,他和受害人特別熟,但兩人如此熟悉的關係,案發之後這個張有才卻一次也沒去過現場,也沒有去安慰過受害人的親屬。

    張有才和妻子關係不好,聯想到他在4月16日夜裡沒去拉土,就拐向受害人家的方向。

    偵查員認為張有才很是可疑,決定對他進行正面接觸。

    張有才說因為翻斗車車胎爆了,爆了以後,他就開著翻斗車回來了。他把車開到家門口後就補好了車胎。

    然而經過調查得知,張有才根本不會補車胎,住在他隔壁的父親倒是靠補車胎為生。

    張有才說他父親歲數大,已經休息睡覺了,不好意思再去打擾他。

    偵查員又問張有才,為什麼不第二天再找父親幫忙。

    張有才說當時急著補好車胎,想再去拉幾車土。

    從監控反映的情況來看此後他並沒有再去拉土,他的解釋就是說他的輪胎補好了以後去睡覺了。

    張有才的說法漏洞百出,更重要的是,出事的那天晚上他的妻子回了孃家,隔壁的父親早已睡熟。

    張有才在4月16日晚上到底做了什麼,沒有人能夠證明。

    驗證張有才說的是真是假很簡單,警方在受害人家次臥門上提到的一枚可疑的指紋。

    這枚指紋不是受害人和家屬的,很可能是嫌疑人留下,只要和張有才進行一下比對,很可能真相就會浮出水面。

    07.大失所望的偵查員

    很快比對就有了結果,張有才的指紋被比中。

    專案組立即對張有才進行了詢問,面對偵查員,張有才說自己經常到李美琴家串門,一般都是在客廳活動,臥室從來沒有去過,至於孩子們住的次臥,他更不會去。

    張有才的回答,讓他的疑點再次上升。

    偵查員們提取到的指紋,是一枚汗液指紋,是在受害人家次臥的門上發現的。技術人員之所以初步判定,這枚指紋可疑,就是因為他比較清晰,很大程度上說明指紋的主人近期應該到過現場。

    可是,這枚指紋的主人張有才為什麼要否認呢?

    偵查員開始對張有才進行了調查。

    經過仔細查詢,偵查員發現4月17日,也就是案發當天早上六點多鐘,張有才就趕到了他打工的工廠。

    工廠的監控顯示,當時他穿的衣服鞋子,和案發那天晚上穿的有明顯的不同。

    偵查員立即對張有才的家裡進行了搜查,很快,就找到了案發那晚他穿過的那身衣服,但是結果卻讓偵查員大失所望。

    張有才一共三套衣服,經過技術勘察,衣服上沒有與案子有關的血跡之類的。

    據此專案組初步把張有才從重點嫌疑物件中排除了。

    08.疑點重重的王天成

    案發前,李美琴的丈夫一直在外地廠子裡工作,案發之後,他再也沒有心情搭理自己的生意。

    李美琴的丈夫說,案發前十幾天,妻子才剛剛去外地看過他,兩個人還約好了這個月他回來到家裡相聚。

    如今丈夫收回來了,妻子卻再也不能和他相聚。

    在村民和丈夫眼中,李美琴是那麼的善良,誰會殺害他呢?

    雖然因為沒有充分的證據,張友才被釋放了,但是警方對於破案還是充滿了信心。

    平鄉縣位於邢臺市中南部,歷史上,項羽破釜沉舟,以少勝多大敗秦軍的鉅鹿之戰,就發生在這裡。

    而現在的平鄉更是全國有名的童車生產基地。就像它的名字一樣平鄉也是一個平和的地方,刑事案件發案率一直比較低,案發地更是好幾年都沒有出過命案。

    這起案件引起的震動可想而知,為了尋找破案平鄉警方把能利用的時間都利用上。

    摸排再次有了收穫,這一次引起偵查員注意的是,一個叫王天成的村民。

    王天成是受害人丈夫在山東冠縣所開廠子的跟車送貨工人,隔三差五從魏莊拉貨送到山東冠縣然後送完貨,第二天或者當天再回到魏莊村。

    41歲的王天成,身高1.73,體態偏瘦,外形上比較符合警方對嫌疑人的刻畫。

    而案發前後,他恰好就在村子裡。

    村民們反映,王天成酒後經常耍酒瘋,打媳婦,村裡人誰去勸他都不聽,唯獨李美琴出面,他就老實了。

    儘管王天成和受害人非常熟而且符合對嫌疑人的刻畫,夫妻感情常年不和,但是經過了解,他在案發前後都比較正常。

    受害人遇害以後他還特地去受害人家裡邊兒看了一下,受害人丈夫從山東回來以後,他還特意趕去就說慰問一下。

    為了掌握第一手資料,偵查員決定親自到王天成的家裡和他正面接觸。

    王天成他一見到偵查員表情比較緊張,就是臉色發白,在交談過程中還出現手抖的情況。

    說起4月16日的行蹤,王天成說,那天中午他在村子的小飯店裡請兩位村民喝酒,喝酒之後回家睡覺了,睡到晚上大概67點鐘。

    醒來後,又在家裡邊吃的晚飯,當時晚飯他還說他又喝了點酒,十一點鐘左右在家裡邊兒睡了。

    進步瞭解,王天成4月16日中午請人喝酒是有證明人的。不過他的妻子說,李美琴遇害的那天晚上,自己睡得比較早,王天成什麼時候睡的,他無法證實。

    這個時候負責檢視受害人通話記錄的偵查員發現,4月16日晚上十一點多,也就是李美琴被害之前兩個小時左右,王天成曾經被受害人打過電話。

    時間為616秒也就是10分鐘。

    偵查員再次來到王天成家進行調查,王天成對4月16日夜裡和受害人通話的事,矢口否認,還說自己喜歡喝酒,喝多了經常失憶。

    偵查員當即要過的王天成的手機,翻看了一下通話記錄。

    很快,監控拍到的影片,讓警方的心裡有了數。王天成在17日,他的衣服換了,鞋子也換了,和前一天穿的完全不一樣。

    那麼這一回王天成還會有什麼話說呢?

    村民是不會頻繁地更換衣服和鞋子。大多數村民,在16號17號兩天衣著沒有什麼變化,但是這個王天成,為什麼無緣無故的換了衣服和鞋子呢?

    他會不會就是兇手?

    如果真的是他,他作案時候的那套衣服又會藏在哪呢?

    偵查員第三次來到王天成家,要求他出示案發前一天所穿的衣服。

    王天成把偵查員領到門外,指了指門口晾著的兩件衣服,顯的很是理直氣壯。

    晾著的衣服正是案發那晚在監控中出現的衣服。

    對於4月17日為什麼換衣服的問題,王天成說因為要去鄰村參加一個親戚的婚禮,所以才換了衣服。

    但是到17號中午,不知道為什麼王天成一直沒有去參加婚禮。

    王天成為什麼要撒謊?而且是接二連三地撒謊?它到底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隱情呢?

    但是苦於沒有最有力的證據,專案組只能對王天成的進行暗中監視。

    09.好色的老人

    一轉眼李美琴遇害已經20多天了,村子裡18歲到50歲的男性村民一共有1200多人,不管是不是和李美琴熟悉的,也不管是不是符合嫌疑人刻畫的,專組全部進行了摸排,而結果除了王天成,其他人似乎都沒有作案的嫌疑。

    當初把嫌疑人的年齡範圍劃定在18到50歲是針對性犯罪人群的一般特點,那麼會不會有例外呢?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這個身體水平也在提高,60歲以上性侵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局長一席話點醒了夢中人,偵查員們想到了一個人。

    65歲的村民張永民,張永民和李美琴是一個村子的,還曾經給受害人李美琴經營的廠子看過門,對被害人家的情況相當熟悉。

    張永民的口碑很不好,村民們都反映這個人好色,在第一波排查中張永民被納入過偵查的範圍,但是因為年齡明顯偏大,沒有被列為重點排查的物件。

    張永民65歲,身高1米74,體態也偏瘦,張永民的身高體態與警方對嫌疑人的刻畫完全吻合。

    專案組決定立即對他進行秘密調查。

    調查得知,最近幾個月,張永民在村子裡的一家在建的工廠打工,負責看守已經建好的辦公樓,每天晚上都是一個人住在值班室。

    工廠的負責人說張永民在工地幾個月來都十分負責,除了一日三餐回家吃飯,白天晚上全都守在工地。

    受害人的公公對偵查員說,張永民從小和他一起長大,關係一向不錯,張永民的兒子和他的兒子也是朋友和生意夥伴。

    對張永民殺人的說法,他還是不相信的,認為他不可能做出那麼大的事來。

    10.深夜騎車的男人

    張永民看守的大樓以南100多米,有兩個企業的監控探頭。

    偵查員決定馬上調取兩個探頭的影片資料。

    檢視的結果讓偵查員有了重大的發現,一個探頭的影片資料顯示,4月16日那天晚上張永民值班的屋子一直亮著燈。

    當晚一點左右,屋裡邊兒有個人晃動了大概有一兩分鐘,然後就人影消失了,燈一直亮著,因為監控探頭的角度比較偏,人影晃動之前和之後的情況都無法看到。

    不過偵查員們判斷,人影一定是張永民的,因為看大樓的沒有別人了。

    緊接著,偵查員們又在另一個探頭的影片資料裡有了發現,4月17日凌晨兩點半,一個騎電動車的男人,自案發現場方向向張永民看守的大樓方向駛去。

    馬路上沒有路燈,當時正好對面過來一輛大車,這樣一照,只能看見一個大概的輪廓,是個男性,體態偏瘦。

    騎車人出現的時間正是李美琴遇害之後。

    而他又是從現場方向開過來的,偵查員推斷這個騎車人十有八九就是兇手。

    在騎車人過去之後大約兩分鐘,張永民值班的屋子裡又出現了晃動。

    正常的速度,兩分鐘足以使騎車人從他出現的地方到達張永民的值班室。

    11.蓄謀已久的入侵

    專案組決定對張永民值班的房間進行依法搜查。

    經過細緻的檢查,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裡,警方搜出了一雙男士的休閒鞋,這雙鞋看上去像是剛剛洗過不久,鞋底花紋跟現場留下的帶血的鞋底花紋是符合的。

    經過檢測,張永民值班室裡搜出的那雙男士休閒鞋,上面殘留著受害人李美琴的血。

    2015年5月9日,案發第25天,張永民被捕了。

    但是面對鐵的證據,老奸巨猾的張永民仍然在抵賴。

    偵察員經過艱苦的審訊,終於攻破了張永民的心理防線。

    他最終承認就是他殺害了李美琴。

    被捕之後張永林指認了犯罪現場。

    張永民交代,他早就想找機會佔李美琴的便宜了。

    4月17日凌晨將近一點,張永民用鑰匙打開了李美琴的院門。

    可他發現李美琴家的房門依然是鎖著的,於是他走到窗前,發現窗戶可以開啟,擔心動靜太大,張永民把鞋子脫了,躡手躡腳地進了主臥室的窗戶。

    張永民剛一進主臥室就把李美琴驚醒了,在雙方的搏鬥中,張永民臉上的毛巾被揪掉了,李美琴也趁機跑到了客廳,追出來的張永民拿起了一把電熱水壺對著地上的李美琴就打。

    在廝打中李美琴認出了張永民,她對張永民說道:

    “叔,你別打了,打得我疼。”

    為了逃命,李美琴躲進了次臥並把門鎖上了。

    張永民沒能踹開門,便隔著次臥的門對李敏琴說:

    “我錯了,你別給我老頭子計較,我走了,你別躲著了。”

    但張永民並沒有走,而是進廚房拿了一把菜刀,李美琴以為張永民真的離開了。

    便打開了次臥的門,返回了主臥室。

    為了滅口,張永民喪心病狂地用菜刀殺害了李美琴。

    按照張永民的說法,他竟然是用鑰匙開的李美琴家的門,他又是從哪裡得到的這把鑰匙呢?

    張永民接下來的供述,讓所有的人都沒有想到。

    他已經是第三次潛入李美琴的家了。

    為了達到目的,張永民居然準備了兩年多的時間。

    據張永民供述,兩年前,李美琴和丈夫蓋新房子的時候,他趁人家沒注意,偷走了新房子的一把院門鑰匙。

    雖然拿到了李美琴家院門的鑰匙,但是因為李美琴的丈夫一直在家,張永民也是一直沒有找機會。

    直到2015年初,李美琴的丈夫到外地辦工廠。

    案發之前,張永民曾兩次深夜潛入李美琴家的院子,但是都因為李美琴家的窗和門鎖得很死,沒有得逞。

    張一民並沒有就此罷手,犯罪的念頭反而越加瘋狂,以至於無法回頭。

    12.為什麼要撒謊?

    案子破了,但警方仍有一些事情沒有弄明白,案子既然是張永民所作,那麼作為當初的另一個嫌疑人,王天成為什麼要撒謊呢?

    破案之後王天成也說了實話,原來那去鄰村參加婚禮的路上遇到了張永民,張永民說李美琴死了,肯定是熟人乾的,全村人都知道自己和李美琴非常熟悉,4月16日那天晚上,他還給李美琴打電話閒聊了十幾分鍾。

    為了不讓警察懷疑自己,他決定哪都不去了,立刻趕回了家,還把通話記錄全都刪掉了。

    他沒有想到這樣做反倒給警方帶來了不小的麻煩。

    而極力辯解沒摸過次臥的門的張有才,也是因為害怕給自己招來麻煩才說了謊。

    殊不知,配合警方的最正確的做法就是實話實說。

  • 18 # 恕己之心恕人

    村裡有個“文化人。”那時候,村上寫標語,過年寫對聯兒,不會寫信的都去找他幫忙。他平時衣服闆闆正正的,上衣口袋裡彆著兩支鋼筆,梳個大背頭,見人給笑臉。

    當年他家有一臺黑白電視機,也是村裡唯一的一臺。這個稀罕玩意兒,幾乎每天晚上都吸引很多人去圍著它,就算嘶嘶啦啦、滿屏雪花大家仍然看的津津有味。

    我們小孩兒更是不分場合,不分時間,只要有空就往他家跑。也常常被他指揮著去對面山上,調整天線架子。累的滿頭大汗也樂意,這事我乾的最多,因為腳力好,像風一般的少年。

    他家隔壁一戶人家,有個女孩,和我同學,但年齡比我大多了。那時候,有的學生已經長得牛高馬大,比老師都高,才上一、二年級。她就是其中之一,估計有十四五歲的樣子。

    一個星期六的中午,我照常湊來看電視,還沒走到門口,就看見圍著一堆人,但不是看電視的,因為氣氛不對,也沒有開電視。現場有我同學的父母和她三個哥哥,還有周圍幾個鄰居。

    只見“文化人”垂頭喪氣地跪在地上,衣服上似乎有腳印,我同學的大哥上前啪啪幾個耳光,嘴裡說著,“畜生不如的東西,你等著吧,民警馬上就來了。”頓時他的臉紅紅的留下手指印。

    我被眼前這一幕驚到了,一個平時很受尊敬的人,為什麼跪在地上被人打?他老婆也在一旁哇哇大哭,不停罵他,“你個缺德貨,壞良心!把人家糟蹋了,你就等著坐牢吧,我要跟你離婚。”

    奇怪的是,我愛湊熱鬧的同學卻不在,任何場合都不會缺席的她,跑哪裡去了?

    過了不多久,一臺三輪摩托車開到路邊,下來兩個身穿制服的民警,來到門口,同學父親迎出來,手指屋裡說,“跪著的就是罪犯。”民警將他戴上手銬,和同學的家人交代了幾句,就把人帶走了。

    當時我並清楚出了什麼事,只是對眼前發生的事件感到震驚。之後聽到大人們議論紛紛,“說沒看出來他是那樣的人,平時像個悶葫蘆一樣,能做那缺德事。女娃子出血不止,送到醫院去,還縫了好幾針。”

    原來那天早上,同學的父母、哥哥很早下地幹活去了。她一大早跑去看電視,當時正是夏天,衣著單薄,那時農村女性,不興穿“小衣服。”青春期女娃的身體特徵吸引著他的目光……

    而他老婆,在街上開了一間小縫紉店,生意很忙,白天幾乎不回家,忙時晚上就在店裡兩個長板凳架起木板,鋪上被褥就能過夜了。這也有好幾天沒回家了。

    起了歪念頭之後,他控制不住了,而且越來越強烈,最後SX爆發……同學被強迫,由於年齡小,有撕裂性傷口,引起出血,送去醫院治療,還縫了針。

    同學的家人,氣憤之極,就有了我看到的一幕。原本的鄰里鄉親,變成了仇人。每天晚上聚集看電視的場景沒有了,歡聲笑語也不見了。他被抓後,聽說判了十年勞改。

    後來,她再也沒有上學了,也不願意見人,就像變了一個人。很長一段時間她只呆在家裡,足不出戶。雖然禍害她的人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對她的傷害和打擊,卻永遠無法彌補,心裡留下的陰影不知何時才能消散?

    這是我見過的一起真實案件,當事人都是熟悉的人,如果不出現這起事件,怎麼也想不到,這個看起來道貌岸然人竟然是“人面獸心。”當時真的無法接受,不願相信,不可思議。

  • 19 # PLASMA77

    說不上是案件,只是二十多年前親眼目睹了一場車禍現場,人在馬路的這邊躺著,頭上一個口子並不大,但是血從雙車道的馬路這邊一直流到另外一邊,整個路面被染紅了,看的人觸目驚心,第一次感覺人體內居然有這麼多血

  • 20 # 海巖的小生活

    你見過哪些最讓人震撼的真實案件?

    看到這個問題,我心裡咯噔一下,想起了2018年,我在老家的時候,親眼目睹的一場兇殺案,當時就在我朋友居住的小區,一男一女先後被人持刀砍倒在血泊中死亡,手段兇殘,事情是這樣的……

    我記得非常清楚,那是2018年10月份,我正好回老家有事,順道去找我一個朋友玩。

    中午在他家吃的中飯,吃完飯,我們就準備出去找個地方喝茶,敘敘舊。突然聽到小區裡傳來驚呼,殺人了,殺人了。

    我們就跑過去看,到了那裡才看到,一男一女已經倒在了血泊中,沒了呼吸,據旁邊的人說,殺人的那個兇手,在行兇之後,就跑了,還有人看到他跑到路邊一輛車上發動汽車跑了。

    沒多久,120和110都來了,聽小區裡的人說,被殺的兩人是夫妻關係,也是剛剛結婚的,而且都是二婚重新組建的家庭。

    而行兇的那個兇手,是女性死者的前男友。後來這個女性死者因為嫌棄兇手遊手好閒,不務正業,就提出了分手。然後,重新找了現在的丈夫(也就是這個案件中被殺害的男性死者)。

    二人結婚之後,前男友不死心,多次來鬧事。這次又是來鬧事,結果惱羞成怒,一怒之下兩人殘忍殺害。

    據說,那個兇手被抓到的時候,都蒙了,他已經買好了外逃的火車票,以為警察抓不住他。誰知道,火車還沒開,就已經落入法網!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作為一個公民,不管遇到任何事情,都不能做出違法的事情,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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