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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a8937

    /真實是九龍如不也是北京人!那他那次是幫忙要餅的!!要了分!!另外九龍都是給所有要的XX人畫阿Q的!只是許多心照不宣!!

  • 2 # 老李有刀

    八道灣十一號,見證了周氏兄弟的反目為仇,最終弄得近代文學史上都非常重要的魯迅和周作人老死不相往來,其中緣由為何依舊撲朔迷離,恐怕也只有當事人心知肚明。

    八道灣十一號這一處四合院,主要出資人是魯迅,魯迅購買了這一處房產之後,魯迅原配夫人朱安,周作人和夫人羽太信子,以及周建人和夫人羽太芳子均搬到八道灣十一號。(魯迅和周作人)

    兄弟幾家合住,開門即見,如果沒有極大寬容,是很容易起矛盾的。魯迅本就是一個鬥士,羽太信子也不是一個善茬。

    傳聞的魯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是周氏兄弟反目的直接原因,這一點恐怕完全是羽太信子的編造以及後來人的演繹。但魯迅同羽太信子有很大矛盾卻是導致周氏兄弟反目最重要原因。周氏三兄弟在八道灣時期,經濟大權掌握在羽太信子手裡,儘管魯迅和周作人兩人當時能收入超過六百大洋,但信子花錢又大手大腳讓全家的開支依舊有點捉襟見肘,同時信子為人還很刻薄,魯迅在家庭花銷上提醒信子幾句,她哪能不炸毛,而魯迅脾氣同樣不小,矛盾就越積越大,最終爆發。

    (周作人和羽太信子)

    而周作人在其中也有其難處,也看出了他一生的猶豫,他只能同兄弟魯迅絕交,但從他的絕交信中可以看到周作人的猶豫,並不像信子那樣歇斯底里,而之後周作人還面對了一次猶豫的選擇,同樣受到信子的影響而選擇成為了“漢奸”。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

    周作人在絕交信裡是讓魯迅不要再到他的房間去,並沒有理直氣壯讓魯迅搬出八道灣十一號。最後是魯迅圖一清靜,也不再想見到躁狂的信子,才搬離八道灣的。

  • 3 # Mer86

    眾所周知,魯迅原名周樹人,魯迅只是他的筆名。但是鮮為人知的是,魯迅先生還有一個筆名,叫宴之敖者。這是他被二弟周作人趕出家門後對自己的一種調侃。宴字之上的宀,是家的意思;敖是從出,從放的意思;宴字下面的曰和女,寓意為日本女人。合起來理解,就是我是被家裡的日本女人趕出來的意思。

    魯迅所說的日本女人,指的就是他二弟和三弟娶的兩個日本娘們:羽太信子和羽太芳子兩姐妹。

    魯迅是家中的長子,下面還有兩個弟弟:二弟周作人,比他小四歲;三弟周建人,比他小七歲。民國八年,收入豐厚的魯迅將母親、二弟全家與三弟全家都接到了他在北京八道灣購買的一所大宅院,一大家子人開始和睦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北京的這所四合院,是魯迅買的,但是當時他的錢不夠,便把紹興老家的祖宅賣了,用賣祖宅的錢和他自己的儲蓄,才買下了新宅子。而祖宅是大夥共有的,因此周作人便認為,魯迅買的四合院雖然他沒有掏錢,但是賣祖宅的錢他也有份,算是變相掏錢了。這便是周作人鳩佔鵲巢,趕魯迅出門的依據。

    但是,他們的父親周伯宜很早就去世了。周作人當時還是個小毛孩子,是魯迅在外面賺錢養家,才把他撫養成人的。魯迅到南京上學,就把周作人接到南京上學;魯迅去日本留學,對同樣在日本留學的周作人也是關心照顧。如果沒有魯迅罩著,周作人哪有後來的文學成就?

    從這也可以看出來,周作人後來當漢奸,給日本人效力,也就不奇怪了。他天生就是一個自私的人,還有點忘恩負義。感覺跟著日本老婆就能富貴安樂,還要什麼兄弟手足之情?

    說到周作人的這個日本老婆,也是奇葩。據魯迅的好朋友許壽裳的回憶。周作人的老婆,羽太信子這個人,患有間歇性歇斯底里症。性格狂躁,為人強勢,而周作人的耳根子軟,對羽太信子唯命是從,什麼都聽這個娘們的。

    另外,魯迅的媳婦(後娶的)許廣平在《魯迅回憶錄》說過:

    到北京以後,她(羽太信子)卻不同了,因為那時日本帝國主義正在氣焰囂張的時候,北京又有日本使館,她便倚勢凌人,越發厲害,儼然以一個侵略者的面目出現了。事事請教日本人,常和日本使館有著聯絡。魯迅被趕走後,一有什麼風聲鶴唳,她就在門前扯起日本旗,改周宅為羽太寓。

    魯迅和周作人的三弟,周建人也有相關的回憶記載:

    他(周作人)卻受到百般的欺凌虐待,甚至被拉著要他到日本使館去講話。平日裡,一講起日本,總是趾高氣揚,盛氣凌人;講到支那,都是卑賤低劣。而周作人只求得一席之地,可供他安穩地讀書寫字,對一切都抱著息事寧人的態度,逆來順受。

    可見周作人怕老婆是出了名的,經常被羽太信子虐待,家裡的錢都得交給羽太信子管。

    羽太信子原本出身於日本貧苦人家,從來沒有見過上等人的生活。而魯迅和周作人的收入又非常高,突然而來的富裕,讓羽太信子有一種窮人乍富的心態。覺得自己當了上等人,浪得不知道姓什麼好了。家裡僱傭好幾個傭人伺候她,新買的東西,說扔就扔,說送就送,嶄新的也是。飯稍有不合口,立即倒了餵狗,再令廚房另做。十足的敗家娘們兒……

    前面也說了,周作人怕老婆,羽太信子這麼作死他當然不敢管了。但是魯迅要顧家,要賺錢給家人花。同時還要資助羽太信子的岳父、岳母,以及他的弟弟羽太重久。(魯迅對羽太信子一家是仁至義盡了)

    魯迅便對羽太信子進行奉勸,說:花錢要有節制,也得想想將來。這讓羽太信子感到十分不爽,覺得自己花錢不痛快,老被說,以至於束手束腳。因此,她極度厭惡魯迅,勢必要把魯迅攆走。便經常在周作人耳邊吹枕邊風,讓他出面趕走魯迅。周作人起初不同意,羽太信子就罵他。周作人這人又軟,只好屈服。但是趕魯迅出家門,要有理由。於是羽太信子便想出了一個非常齷齪的辦法。她的殺手鐧,就是汙衊魯迅。

    首先,在外面對旁人說魯迅調戲她,並極盡詬罵之辭,讓魯迅下不來臺。

    其次,在家裡跟周作人說,魯迅在臥室的窗臺下,偷聽她的動靜。

    說實話,我反對神話魯迅。但要說他偷看羽太信子,我是不信的!就憑羽太信子長的那副磕磣模樣,別說魯迅看不上,只要是稍微有點追求的人也不可能看的上!更何況這娘們毫無內涵可言,素質極其低下,魯迅能看得上她?除非中邪了。(比如周作人)

    最讓人唏噓的是,羽太信子造謠,罵魯迅的言辭,由於都是她自己臨時編造的。經常會出現前後事件不一致,有漏洞的情況。而當羽太信子被別人質疑的時候,周作人就立即出面補救一下,好使事情聽起來很合理。周作人這種偏袒媳婦,助紂為虐的行為,足可見其人品之低下,讓人汗顏……

    在周作人和羽太信子驅逐魯迅之前,羽太信子和他妹妹羽太芳子,已經驅逐了周家的老三週建人,把他趕到了上海。魯迅再待在家裡,也沒什麼意思了。魯迅把魯老太太接走,搬到了磚塔衚衕,另置了一套房子。很久後,魯迅因回舊宅取書籍,又被羽太信子、周作人夫妻追逐打罵。作為弟弟的周作人,居然拿香爐往魯迅身上砸……

    魯迅搬走後,周家在北京的四合院徹底淪為了羽太一家的私宅。抗戰爆發後,周作人拒絕隨學校南下昆明,留在了北平。他當時為自己留下來做辯解,給了四個理由:

    第一,自己喜歡品質生活,去到大後方物資匱乏,他受不起那種苦;

    第二,自己不想離開北京,不想搬家;

    第三,對中國的抗戰沒有信心。反正也是輸,不如現在就投靠日本人。

    第四,家裡的媳婦就是日本人,日軍不會為難他。

    (漢奸周作人接受審判)

    對於周作人這種行徑,學校內的很多教授都嗤之以鼻。不過就是個南方小地主出身而已,裝什麼貴族範兒?林徽因和梁思成,哪個不是出身於高官顯貴之家?人家真正的國之棟樑,為了支援抗戰,一沒出國二沒投靠日本人。堅持到大後方為國效力。你特麼一個五十多歲還在寫心靈雞湯,靠忽悠小女生掙稿費的人,裝毛線的高雅。

    抗戰勝利後,周作人以漢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經眾多人求情,改判十年。不是不想搬家嗎?不是過不得苦日子嗎?得了,這回吃牢飯吧。

    總的來說,魯迅被趕出自己的家。主要源自於周作人的敗家娘們羽太信子,是她的揮霍導致了家庭經濟陷入巨大困境。魯迅對她的行為進行約束。當時日本強,中國弱,羽太信子借國勢猖狂,對魯迅的約束十分不爽,意圖驅逐魯迅。周作人軟弱無能,對羽太信子的指令唯命是從,與魯迅徹底決裂。魯迅隨之與母親離開八道灣。

    最後奉上週作人寫給魯迅的“決裂書”。文筆確實好,只可惜是篇騷氣滿滿的雞湯文。

    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

  • 4 # 永是勇士之家a

    首先重點說明+強調,周作人不能也不敢逐大先生離家!且看原文:

    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他只是“請”大先生不要到後面院子,後院是他的私地,鬧矛盾了,這個很正常,再正常不過。

    但是,大先生為什麼直接就搬出家了呢?原因如下:

    一,大先生是老大。在長兄如父的年代,老大得讓著。雖然先生是最堅決的革命者,但那是在外面,在社會上。在家裡,又如何能和自己自小照顧大的兄弟互相咬著牙眼?

    二,早年喪父,寡母撫養。在父親去世以後,大先生就一直是家裡的頂樑柱,兩兄弟,特別是周作人,是自己到哪就帶到哪!如果兄弟紛爭,也和平常人家一樣鬧的不可開交,母親如何受得了?何況大先生還至孝?

    三,妻子朱安。當時大先生名義上已婚,但其實無家!妻子朱安是母親送的禮物,但必須養著!(由此可知,先生雖是革命家,但畢竟來自舊社會,內在還是很傳統的!)

    身為長兄,與弟紛爭,下有老婆,上有孃親。你說先生該怎麼辦?

    四,先生是“幹大事”的(朱安語),重心在國不在家:我覺得這個很重要。如果也像平常人陷入無聊的紛爭,怎麼會有先生!

    五,我認為這一項挺重要的,就是先生當時已是“名滿天下”,聲望極高,總不能因此家庭瑣事傷及羽毛!

    六,我以為這一項極其重要,就是從後來周作人的作為,大先生肯定是要和他分道揚鑣的!有人說周作人的那個日本老婆醜陋不堪,品質敗壞,我想畢竟是人家的老婆,以大先生的胸懷,總不至於!所以真正讓先生不齒的,下決心離開的,當是周作人的作為!

    七,這一項回答的是,為什麼房子是大先生買的,離開的不是周作人而是大先生?!這個問題就大了!就好比秀才遇著兵,君子碰到無賴,孟母必得三遷是一樣一樣的!大先生不離開,你說,怎麼辦?!

  • 5 # 雲端浪子94

    不是魯迅獨資吧。當時,魯迅在北洋政府教育部任職,另在女子師大兼職講師。周作人在北京大學任教授。兩人的收入水平不相上下,都是大約300大洋每月。各種記載只說魯迅跑前跑後張羅買下八道灣,並沒有說是他獨資。

    可以說周作人當時的社會地位和收入並不比其兄低。如果沒有確鑿證據,不至於在如此重大投資上一毛不拔而安然居之。這與年剛弱冠,尚未有穩定收入的周建人完全不同。

    兄弟失和,前因後果撲朔迷離,不好妄斷。

    周作人曾有信付魯迅,要求魯迅自重,不要到後院來。顯然周作人把後院視作私有。雖然周作人後來是個漢奸,但作為散文大家、新文化運動的領袖之一,不至於連這點權利義務邏輯都搞不清。顯然八道灣是有周作人一部分的。

    如果此宅果為魯迅獨資購置,相信搬出去的應該是周作人和羽太信子。

    周作人也不至於一邊控訴哥哥行為不端,一邊賴在人家房子裡。

    想想,如果是客人到你家不老實,你應該會拒絕他進你家。如果是房東對你老婆動手動腳,你只能搬出去。

    但這裡還有一個情形,就是老婆和兄長,到底選擇誰。老婆不可捨棄,但兄長也不是非拋棄不可。周作人也有一個更好的選擇:自行搬出八道灣單過,既保全兄弟情面,也成全了家庭。對他來說,這個選擇並不特別困難,並不像現在三環以內那麼高不可攀。

    但周作人做出了另外的選擇,他相信了老婆,武斷了兄長的人品,給兄長寫了毫不客氣的信。

    魯迅既被人汙,辯解無益,只會越描越黑,乾脆搬出去。

    顯然周作人是深深信了老婆的,否則不會在魯迅回來拿東西時穢言相向。

    魯迅是否無辜,從周母隨同搬走可見一斑。再者,從夫人朱安的待遇也可見魯迅人品,絕非苟且之徒。

    從此也可見兩個人的性格不同。魯迅言行冷峻,樹敵甚多,關鍵時刻卻腳步堅定;周作人溫文爾雅,待人謙和,關鍵時刻卻糊里糊塗,以致墮入邪道,不可不為後人戒也。

  • 6 # 水弋月

    我覺得並非是他弟弟周作人理直氣壯趕他走,而是魯迅先生理直氣壯地與他弟弟分道揚鑣。

    首先,他弟弟後來的作為,與魯迅是大相徑庭的,他們是不一樣的。看不慣他弟弟依附日本媳婦和日本人的行為,自然要離開,而且是主動離開。

    其次,他們的父親早逝,不是有句話說,長兄如父嘛,魯迅身為大哥,他自然會對自己的弟弟進行照顧。當他們之間出現住房問題時,魯迅便像一個父親一樣,把困難主動承擔起來。況且他有這個能力。

    最重要的是,魯迅有自己的理想與抱負,這些家庭瑣事與他心中的國家相比,算不得什麼。

  • 7 # 午夜雨不停

    偷窺洗澡什麼的捕風捉影的事誰也說不清,我現在列一些公認的事實出來,什麼原因大家自己思考。

    一,魯迅有錢有才情,當時還是一個教育局的小領導,如果是色中餓鬼的話,他會缺女人嗎?

    二,羽太信子並不漂亮,甚至有點醜。

    三,日本人當時在中國很強勢,任何理性的中國人都不會有佔日本人便宜的念頭,況且還很醜。

    四,綜上所述,如果魯迅和周作人的日本老婆有矛盾,必須走一個的話,那麼大機率是魯迅,因為魯迅只是筆桿子牛逼,日本人是槍桿子牛逼。

  • 8 # 歷史三日談

    說北京的四合院是魯迅花大價錢買的倒一點沒錯,這座宅子總共花了魯迅3500大洋,魯迅自己說過:“曾經他在教育部謀了份閒職,每月能掙35塊大洋!”

    按魯迅這個說法和掙錢方法,就這3500塊大洋的宅子,魯迅都不需要一年的工資就能搞定了,何況魯迅還有稿費可拿,在當時來說,魯迅這種一線作家,每年的收入四五千大洋還是有的。

    但是現實情況確實魯迅花大價錢買的四合院,還借了不少錢,有500塊大洋。剩下的錢則是魯迅自掏腰包2000塊大洋,浙江紹興的祖宅賣了得款1000塊大洋。

    魯迅的錢哪去了,買院子還需要賣祖宅借錢?這就不的不說到魯迅的家庭了,魯迅有弟兄三個,魯迅是老大,老二老三分別是周作人和周建人。

    三兄弟是住在一起的,魯迅與原配妻子朱安關係不好,除了新婚夜可能有深入交流,以後連話都少講,按他自己的說法,這是他母親送給他的禮物。

    於是周家男人掙得錢都交給了老二家媳婦,一個叫羽田信子的日本女人保管,這個日本女人是周作人留日期間,在旅館認識的,當時羽田信子在打掃衛生,倆人就那麼恩愛上了。

    羽田信子的出身不好,嫁給了周作人後“作”的一面開始顯現出來了,當時的北京看日本醫生吃日本料理都算是奢侈品了,羽田信子卻堅持天天吃,這也就是魯迅的錢為什麼不夠買宅子的原因。

    其實周作人也不少掙錢,但買宅子除了賣祖屋的錢有他一份,剩下的全是魯迅出的,他的錢也沒羽田信子嚯嚯光了。

    時間一長,魯迅難免心裡不爽,這是一個抓住一粒沙子都能懟半天民族良心,怎麼能容忍一個日本女人這麼敗家呢,便要與周作人分家,分家就得算賬。

    為了阻止魯迅查賬,羽田信子便想到了汙衊魯迅的餿主意,哭著對周作人說魯迅偷看她洗澡,想想魯迅雖然不單身,卻不碰他的老婆,時間長了也不是沒有哪方面的需求。

    周作人深愛著據說他矮黑胖的老婆,一怒之下不分青紅皂白就把魯迅趕了出去。

    之所以理直氣壯,一是周作人確實很生氣,肚子裡有氣,二是這宅子是三兄弟合買的,祖宅是他們弟兄三個的。

  • 9 # 空空空42973354

    是什麼原因讓日本女人信子叫魯迅自重,不要來她的房間?

    又是什麼原因讓魯迅和二弟絕交?

    又是什麼原因讓魯迅自知理虧搬家?這種事情想一想就明白了。何必去護短,各種長篇累牘的解釋。

    信子說:我雖然不是基督徒……表達什麼意思?基督徒十戒之一,戒淫亂。意思是說我雖然不像基督徒一樣守戒,但也是有底線的。看到這句話,就明白絕不是偷窺洗澡。

    關鍵是魯迅是人,是人也會犯錯誤。魯迅娶的二房就是自己的女學生,需不需要解釋?魯迅日記裡各種洗腳盆的暗語,需不需要解釋?

    說信子醜的人,不知道魯迅早在日本就結識信子,兩人就曖昧了。魯迅回國後還多次向信子孃家匯款,供養信子三妹讀書。

    而周作人認識信子,不用說也是靠魯迅牽線。而魯迅在其中牽紅線有沒有私心呢?

  • 10 # 史之策

    不是周作人理直氣壯,而是魯迅為了自保

    兄弟之間爭奪家產的事情,自古以來就是一件大難事。房子確實是魯迅出錢買的,但是可惜不是獨資。根據中國的傳統來說,親兄弟之間不參雜別的東西,一般都沒有什麼大問題。魯迅幾兄弟之間也是如此,可惜他們之間多了一個女人。

    先說說北京這套房子,它是一套三進的大四合院。現在想在北京買一套這樣的房子,沒有幾千萬上億是拿不下來了。但是當時是民國初期,房子的價格就要便宜多了。然而就算很便宜,也不是普通家庭可以承受的。

    當時這套房子的成交價是3675塊大洋,在北京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17塊。魯迅作為上層知識分子,除了當時是老師之外,還有各種稿費。亂七八糟的加在一起,一個月差不多有300多塊大洋。

    但是魯迅是文化人,平時也有各種社交活動,再加上扣掉了一些稅,最後魯迅差不多一個月可以拿200多塊大洋。辛苦一年下來,滿打滿算差不多有2500塊大洋。但是當年剛到北京第一年,買房子的事情本可以推後。然而母親弟弟要過來,所以不得不提前。

    錢不夠本來應該兄弟幾個人來湊,畢竟弟弟一家也要搬過來。然而魯迅的父親周伯宜死的比較早,作為家中的老大,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

    雖然當時二弟周作人也有錢,但是魯迅有點大男子主義,並沒有開口問二弟要錢。而是自己主張把紹興的老宅子賣了,畢竟搬過來也沒人住了。用賣來的一千多塊大洋,再加上自己借了別人的一點錢,總算是把房子問題搞定。

    而弟弟之所以可以理直氣壯的住進來,是因為他們認為這棟房子買的時候,是賣了老宅才買下來的。既然是祖宅,自然有他們弟弟的份。所以對於搬過來住,魯迅也不好說什麼。更何況兩個弟弟都是自己看大的,也不覺得不舒服。

    等把一切都收拾妥當之後,就把還住在紹興老宅子的母親、兩個弟弟及其家人接到北京。畢竟宅子都賣給別人了,總是不搬走也不好說。為什麼自古以來就有成婚分家之說,就是怕住在一起容易產生矛盾。魯迅兄弟三人均已成家,可惜不聽老人言。

    中國的國情就是這麼奇怪,但凡兄弟反目成仇的,一般都離不開自己那位好夫人。父親去世的比較早,長兄為父。三進的大房子,魯迅住在三進也就是大門口,最好的一進留給兩個弟弟,二進是自己母親和原配朱安。作為兄長的做到這個地步,其實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弟弟周作人、周建人都算作是魯迅一手拉扯大。當時魯迅在南京上學,他帶弟弟周作人來南京。後來去日本留學,也還帶著周作人。之所以沒有帶著周建人,是因為本身還小,而且家裡面也得留個種照顧母親。錢都是哪裡來的?還不都是魯迅賺得。

    周作人的老婆是魯迅兩人在日本留學期間結識,名字叫作羽田信子。她家比較窮,與周作人第一次見面,是在兩人打工的小旅館裡面。羽田信子在裡面打掃衛生,周作人也在這裡找些小工做。一來二去之間,兩人生了情愫。回國的時候,乾脆就結了婚。

    ▲周作人與妻子

    雖然周作人的名聲沒有魯迅大,但是也好歹算作文豪一個。收入儘管沒有魯迅的多,但是一個月也有200多塊大洋。周作人的老婆羽田信子一看這是個大款,自己家裡面又沒錢,想到妹妹羽田芳子還在過苦日子,乾脆也把他帶了過來。

    對於這種買一送一的情況,魯迅想著自己和弟弟一月工資500多塊大洋,是普通人家的將幾十倍,怎麼著也可以養活兩人。可惜魯迅低估了東洋女子的消費能力,以及東洋女子的貪婪程度。羽田信子看這日子過得非常好,為了進一步在家中站穩地位,羽田信子把妹妹羽田芳子推上了周建人的床,成了魯迅的二弟妹。

    別看周作人每月200多塊大洋,但是根本剩不下來幾塊,因為羽田信子花錢太過大手大腳。出門在外必坐汽車,看醫生只看日本醫生,僱了十幾個傭人。每到月底家裡錢花完了怎麼辦?當然是找魯迅這個大哥出錢了。

    ▲羽田信子

    對於這種情況,魯迅也很生氣。他曾經寫信給羽田信子,告訴她平時花錢節制一點。這句話惹毛了羽田信子,感覺有人約束自己了。就開始給丈夫周作人抱怨,但是魯迅是他哥,自己也不好說什麼。羽田信子一看這招不管用,就開始出陰招。

    她開始在家裡面告狀,說魯迅偷看她洗澡。還誣賴魯迅說他經常趁周作人不在的時候,趴在她窗戶下偷聽。對於魯迅的人品,我是毫不懷疑的。其實這都是羽田信子的小陰招,就是為了抹黑魯迅。雖然是沒有的事情,但是周作人可不管,這是要給他戴綠帽子,就開始跟魯迅吵架。

    儘管魯迅擅長以諷刺社會為主,但是對於這種只有兩個人知道的事情,就算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為了自己的名聲考慮,也不想再繼續受這種冤枉氣,魯迅乾脆主動的搬出去住。但是考慮到羽田信子的大手大腳,估計也沒錢照顧自己母親,順帶著也把母親接了出來。

    隨後魯迅又花了一千塊大洋,在北京就買了一套院子。兄弟兩人也算是真正的絕交,至於另外一個弟弟周建人早就被羽田信子排擠出去跑到了上海謀生。自從魯迅搬走之後,這所以魯迅出資的四合院完全成了周作人夫妻的私物。

    後來抗日戰爭爆發,很多人都選擇戰略性轉移。但是周作人過慣了這種生活,突然搬到大後方苦日子受不了。又仗著自己老婆是個日本人,相信日本人不會傷害他,就留在了北京。可惜他毫無骨氣可言,日本進來之後不久,他就做了漢奸。

    甚至就連他做漢奸的事情,他的母親曾經預言到了。七七事變之前,魯迅的母親周老太太對俞芳的姐姐俞藻說:“我現在很為老二擔心,如今教育界開會的訊息,報紙上很少有關於老二的內容,我擔心他對抗戰的態度不堅決。”果然在這沒多久,周作人就做了大漢奸,想必在這中間肯定少不了老婆的羽田信子的賣力。

  • 11 # 肥嘟嘟的小不理

    周作人沒有理直氣壯的要魯迅搬走,只是禁止魯迅去後院:

    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誰,——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七月十八日,作人。

    從信中不難發現,周作人說得話並不重,而只是有些曖昧,旁觀者很難理解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原因如何,即便在民國也是有不少猜測,一種最為廣泛的說法為,魯迅偷看弟媳羽太信子洗澡,導致了兄弟二人的失和。還有一種觀點,認為羽太信子最先結識並喜歡的是魯迅,而跟周作人結婚後,仍悄悄保留了同魯迅之間的書信往來。

    這兩種說法之所以被廣為流傳,乃是頗為貼合周作人信件的意思,畢竟能造成好兄弟反目的,不外乎學術觀點不合、政見不同以及女人。但前兩件事上,兩人之間很難說得上來能導致反目,尤其兩人後來對此事件的詳細內容一致保持沉默,也難免令人生疑。

    周建人曾撰文迴應此事,他先是提到了羽太信子的奢侈生活對魯迅造成的負擔,繼而以為魯迅偷看羽太信子洗澡在日本屬於常見的現象:據說魯迅在日本有一次誤入男女混浴,嚇得躲在水裡一動不動,還有日本女人過來斥責魯迅太封建,這種開放令後來的美國人也感到震驚。而周作人在日本居住過一段時日,因此同樣會看淡男女混浴現象。

    我以為這很難證明魯迅和周作人因此就會認同日本的混浴現象,尤其是在面對結婚物件問題上,魯迅曾經說過一句話,大意是竹林人士的反名教行為,恰是深深受到了名教的影響所致。把這句話放在胡適和魯迅身上,也是可行的,譬如胡適竟然同意了母親的包辦婚姻,而秋瑾怒斥魯迅要對方吃一刀時,魯迅也說自己需要照顧年邁的母親。另外有一點,很多人以為朱安和魯迅是無性婚姻,這個觀點不對,有學者已經考證出來兩人之間是有性生活的,所以不存在“性壓抑”的說法。

    是否偷看了羽太信子洗澡,一位住客認為不太可能,因為窗子附近種著東西,不容易偷看。但周作人又不可能無緣無故寫出這麼一封信,顯然這件事對他的打擊應該不小,雖然沒有過激的反應,但應該是傷透心的事情。所以,有些人以為和偷看洗澡無關,而是魯迅和羽太信子之間存著曖昧。又或如某些人的看法,是羽太信子勾引魯迅不成的倒打一耙,才導致了當事雙方都沉默不語的結果,他們以為,不應該學封建而為尊者諱。

    我個人的觀點是,這件事不好輕下結論,因為還沒有足夠的證據來判斷二人之間究竟發生了何事。借用巴門尼德的意思來說,那就是,既然沒有真相,就該保持沉默;而借用高爾吉亞的看法,那就是,如果保持沉默,神話、謊話和誤解就都不存在了。所以,談論或不談論,對於每個人而言都是可行的。如果是傳記作家,對這件事就更應該關心了,需要詳細的考證。

  • 12 # 尋道底呢

    誰證明魯迅出錢買的房!據說:魯迅父母由魯迅拋棄的妻子送終後!還常得到其小叔子的接濟!(當時魯迅名氣!學識!收入都不如其弟。魯迅是文革極左思潮推崇的旗手!非中華民族文化的傳承者!其弟的文學造ⅰ詣非常高!魯迅只是、雜文犀利!!!

  • 13 # 悅如摩卡

    1、題幹不準確。八道灣的宅子並不是魯迅全資購買,彼時賣掉了紹興祖宅。而且魯迅搬走時,其母以及建人妻兒應該還在八道灣居住;

    2、魯迅先生個性尖刻,在世時與人紛爭必力戰,周作人先生個性溫和,此事兩人反應皆非常態;

    3、作家被仰慕,是源於其作品,私德如何,旁人看看就是,民國時期的人物任誰都經不起深挖;

    4、逝者已矣,再來嚼這些八卦,沒有必要

  • 14 # 風之子3864

    我也有弟弟,我會傾盡我所有幫我弟弟,家裡沒有重男輕女,只是血緣關係吧。嗯。因為我永遠記得。我弟剛開始實習的時候第一次工資給了我一半。上學的時候他永遠都把零花錢攢下來給我買東西。

  • 15 # 使用者101647445759

    這個問題很好回答!因為魯迅是賣的祖上宅第,所以弟兄三個都有份。祖宅嘛,先人留下的,你拿著大家的錢買的院落,誰知道你在這裡邊拿沒有拿走黑錢?趕你魯迅走也算便宜了你,還沒給你算賬哩。所以當初二弟周作人趕魯迅走就很不客氣!

  • 16 # 洛水清風

    1919年2月,魯迅賣掉紹興老家的房子,全家遷往北京,買了一所叫八道灣的院落,這是一所三進的四合院,高大寬敞。魯迅,周建人、周作人兄弟仨約定: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從此永不分離,還把受了一輩子寡的母親接來享清福。然而,誓言很美好,現實很殘酷,先是周建人被迫離家出走,接著魯迅也不得不帶著母親搬了出去,並且從此和周作人老死不相往來。最後,若大院落成了周作人和她日本太太羽太信子快樂的天堂。

    魯迅搬出八道灣,源於周作人咬牙切齒的幾個字:請你以後別到後院來!是什麼原因讓周作人對一向尊重的大哥魯迅下了封殺令?

    有一流傳甚廣說法是魯迅窺視了羽太信子的沐浴,羽太信子把這事告訴了周作人,周作人氣憤不過,才將魯迅逐出家門,從此兄弟倆恩斷義絕。這種說法究竟可信度有多高呢?我看十有八九是空穴來風,無中生有。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日本人在家沐浴,男女進進出出,從不避諱。莫非羽太信子嫁給周作人後,思想進步了,有了羞恥之心,懂得中國男女有別,授受不親道理!我看未必,即使到現在,日本仍保留著男女一齊沐浴的光榮傳統,羽太信子的思想不可能改變的這麼快!再說,羽太信子沐浴的房間外有一條溝,牆邊還種些花花草草,魯迅想看也未必能一飽眼福!關鍵魯迅不是那種喜歡沾花惹草的風流才子,以他學識人品斷然做不出這種齷齪之事。

    那麼羽太信子為何要誣陷魯迅呢?其實就是她想獨佔八道灣 ,把魯迅、周建人以及他們的母親看作累贅,先逼走周建人,再用卑鄙的手段在周作人枕邊吹耳風,耳軟心活周作人誤以為真,竟向魯迅發出逐客令,連給魯迅解釋的機會都沒有。

    魯迅為此異常痛苦,常以菸酒麻痺自己的神經,希望自己早點死去,這可能是魯迅一生中最痛苦、絕望的時候。周作人是他最疼愛的弟弟,沒想到,周作人恩將仇報,以這樣方式對待自己。後來,許廣平走進他的生活,魯迅才從低谷走了出來。

  • 17 # 有書共讀

    眾所周知,魯迅原名周樹人,他可是文學界的泰斗,中國人的驕傲。

    既然是大文豪,當然是不差錢的,所以他在北京買了一套四合院,供他和兩個弟弟還有母親居住,誰曾想他與二弟周作人鬧翻後,卻被二弟掃地出門,這是為什麼呢?

    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魯迅的北京大宅大半是賣祖屋的錢所買,二弟有份居住,也覺得有理霸佔,因此趕走魯迅理直氣壯。

    魯迅雖是文學名家,月薪兩百塊有餘,但是比起北京一座近四千大洋的四合院來說,還是杯水車薪的。

    無奈之下,魯迅賣掉了浙江的祖屋,並用所賣的銀錢加上自己的積蓄買下了北京的一套四合院,供兄弟三人和母親居住。

    既然此院大部分錢是從賣祖屋所出,按照中國的財產分割制度,新屋自然也是兄弟三人的共同財產了,況且家裡父親又已經去世,魯迅是老大,長兄為父,在兩兄弟眼裡,魯迅理所應當為家裡出資買房。

    所以,這套四合院雖是魯迅出資,但系三人共同財產。

    既然是共同財產,魯迅與二弟鬧了矛盾,二弟也有理叫魯迅搬走了。

    二、二弟周作人娶妻後,妻弟汙衊魯迅居心不良,二弟趕走魯迅理所當然。

    魯迅的二弟所娶的乃是一個日本女人,名叫羽田信子,羽田信子嫁給周作人後。

    將周作人當做搖錢樹,花錢如流水,魯迅看不慣,曾勸其節儉些,反被羽田信子倒打一耙,說魯迅偷看他洗澡,還經常趴在她房間外面偷看她的一舉一動。

    魯迅此時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更可惡的是,連魯迅的二弟也聽信羽田信子的挑撥離間,覺得自己被哥哥帶了綠帽子,與哥哥大起干戈,還狠心寫下訣別信,意在與哥哥斷絕兄弟情。

    此時的魯迅是茶壺裡煮餃子-有苦說不出,不得已只有搬離周宅,另置房屋。

    俗話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魯迅也不例外。

    身為家中長子,卻要承受弟弟們無法承擔的責任。

    即使因二弟一紙斷絕書無情割捨三十年的兄弟情,在魯迅看來兩人也是打碎骨頭連著筋的

    親情關係,畢竟血濃於水。

    因此,魯迅甘願受屈,搬離周宅。畢竟這種與生俱來的親情,是無論如何也改變不了的!

  • 18 # 純齋

    其實並不是魯迅一個人花錢買下來的。他們兄弟賣了紹興的祖屋,再加上他們自己的錢才買下來的。而且兩人反目成仇後,周作人所寫的絕交信也只是讓他不要進裡屋而已。只是魯迅自己要搬,畢竟已經決裂了,再住下去也沒有意思。而且當時他們的母親還住在那裡。

  • 19 # 民國年間那些事

    1919年,魯迅與弟弟周作人買了北京八道灣11號這所大四合院,房子有三進院子,非常寬敞,是一座標準的大宅門。

    八道灣11號周氏兄弟舊居

    這所房子一共花了4000大洋,其中房款3500元,中介費173元,稅款180元,自來水管費115元。買房子的4000元中,有周家賣掉浙江紹興老宅的1000元房款,其餘3000元是魯迅和周作人薪金、稿費所積攢。當時魯迅在北洋政府教育部做事,業餘時間在大學兼職教書,還在報刊寫文章,每月薪金和稿費不低於500元;周作人在大學教書,業餘時間兼職、寫文章,稿費、兼職費和薪金也在500元上下。

    魯迅(右)與周作人

    按照當時的規矩,紹興老宅是魯迅兄弟三人共同所有,所以八道灣這所房子並不是魯迅一人所買,而是魯迅、周作人和周建人三人共同出資購買,只不過是魯迅、周作人出資多一些而已,是周氏兄弟的共同財產。

    1923年7月,魯迅與周作人鬧矛盾絕交;7月19日,周作人給魯迅絕交信;8月2日下午,魯迅“攜婦遷居磚塔衚衕六十一號”。

    抗戰勝利後在法庭受審的周作人

    魯迅之所以搬出八道灣11號,不是周作人“理直氣壯”的趕他走,而是他自己主動搬走的。7月19日周作人主動送給魯迅的絕交信中這樣寫道:

    魯迅先生:我昨天才知道——但過去的事不必再說了。我不是基督徒,卻幸而尚能擔受得起,也不想責難——大家都是可憐的人間。我以前的薔薇的夢原來都是虛幻,現在所見的或者才是真的人生。我想訂正我的思想,重新入新的生活。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沒有別的話。願你安心,自重。

    七月十八日,作人。

    周作人在信中寫的很明白“以後請不要再到後邊院子裡來”,並沒有將魯迅趕出八道灣的意思;但他還在信中這樣寫道:“願你安心,自重。”這是很重的話了,說明魯迅幹了與身份不適的事情,引起周作人的反感。十幾天後,魯迅夫婦便搬出八道灣,說明他默認了弟弟對他的指責。

    這就是魯迅離開八道灣的前因後果。

  • 20 # 小言詹詹

    網路上雖然有一些對於魯迅先生的調侃,但是,“先生”這個詞,魯迅當之無愧。

    可是,不管其人品有多好,最終還是被從八道灣的宅子趕出來的。

    但有一點咱們先說明,八道灣的三進四合院,可不是魯迅先生一個人買的,雖然先生佔了大比例,但題目描述有誤。

    先說說那套宅子是怎麼回事兒

    大家都知道,魯迅先生是長子,長子有個天然的責任,就是要保證一家人齊齊整整。

    所以,先生到北京之後,總琢磨著把老母親接來,把弟弟、弟妹都接來,只有這些人在自己身邊,那才算是履行的責任。

    把人弄來就得有地方住,當時魯迅就牽頭買了一套八道灣的四合院,大概就是現在北京三十五中附近。其中先生自己花了2000大洋,賣了紹興的祖宅1000大洋,又借了500大洋,這總共是3500大洋。

    那套宅子放在現在來說也足可以稱為豪宅了,總共有三進,30間。三進大家比較容易理解,反正就是“一進一個院子”的意思。30間有點特殊,老北京的“間”是指兩根柱子之間為一間。不是一間房子為一間,所以大家想想的時候,打個六折吧。

    而北京大戶人家住這方面有講究,凡是越往裡越有身份,所謂的深宅大院麼。

    當時周作人和羽太信子夫妻,以及周建人和羽太芳子夫妻住在最裡面一進。

    羽太信子和羽太芳子是姐妹,日本人。當時給周作人在日本的時候,租了一個住的地方,羽太信子當時是打掃衛生的小工,不知道怎麼倆人就好上了。

    中間那一進住的魯老太太和朱安(魯迅先生的原配)。魯迅先生自己住在最外面一進。

    說到這裡簡單說幾句,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周作人是誰,簡而言之,他是五四時期的散文第一人,算得上是一個時代的大文豪吧。

    他的散文清淡如水,確實很好看,但是人品也確實是不敢恭維。

    周建人是生物學家,後來就從政了,也是為時代做出過貢獻的人。

    然後,咱們再說說是怎麼鬧掰的

    具體原因誰也不知道,按理說魯迅也得罪不到“裡面”的人,他賺的錢除了自己買點書之外,大部分都給了羽太信子,也就是二弟媳,當時是羽太信子管家。

    朱安就是個普通女人,也不摻合,當然自身也沒什麼地位,就是每天陪著老太太,更得罪不到人了。

    但是,卻忽然出了一碼子事兒,到底是什麼事兒,目前為止大家還在猜測,比較受到認可的說法是“先生爬房簷了”。

    也就是說他“偷窺”了,物件就是羽太信子,然後周作人給先生寫了張紙條,告訴他以後別來後院了。

    按照魯迅先生的日記描述,好像還動手了。就這樣,先生拍案而起,直接出去租房子住了,然後又花了800大洋買了一處宅子,在西三條。

    而且,之後魯迅先生回去拿東西,又大打出手,魯迅先生好像又捱打了。

    也就因為這樣,兩家算是徹底不來往了,魯老太太和朱安也跟著出來的。

    總的來說,事兒肯定是出了,但是誣陷的面兒大

    因為魯迅先生本身不是花心的人,一生中就兩個女人,一個是一次沒碰過的朱安,另外一個是情投意合的許廣平。

    按照先生當時在北京的身份和地位,真想要花心,不知道有多少人得上趕著投懷送抱。

    而就算先生去了上海之後沒什麼公職了,但那時候更出名了,慕名而來的人都能把門檻子踩塌了,但是,還是什麼事兒都沒出過。

    對於魯迅先生的人品,那可是有口皆碑,除了朱安這麼一個因時代而造就的錯誤之外,真就沒有什麼好詬病的。

    所以,先生很可能是被羽太信子誣陷了,但有些事兒是有嘴說不清,這個鍋,真不知道得背多少年。

    總的來說,魯迅先生確實是被趕出來的,但他終究是長子,也沒爭競那處宅子,如果真要爭起來,起碼得有兩進歸魯迅。不過,雖然周作人的人品確實不怎麼樣,但八道灣的大宅子,也確實有人家一份,畢竟是賣了紹興的祖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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