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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七追風

    能和凌遲比恐怖的,那就必須說說明朝的“刷洗之刑”了。

    凌遲就是所謂的“千刀萬剮”,但是不同時期的刀數是不一樣的。因為明朝刑罰嚴苛,會凌遲的劊子手比較多,所以有過3000多刀的記錄。但是到了清朝,這門手藝掌握的人不多,割個300多刀就很不錯了。

    但是凌遲畢竟是死刑,目的是公開示眾,嚇唬嚇唬老百姓。真正恐怖的是審問,尤其是明朝錦衣衛的審問,讓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刷洗之刑,單從字面上,似乎就是讓人洗洗澡,有啥恐怖的?

    咱們洗澡是用搓澡巾,刷洗之刑是用鐵刷子……也就是說,犯人被扒光衣服,用鐵刷子在身上來回刷,很快就會血肉模糊。

    不僅如此,邊刷還要邊往身上澆熱水。熱水澆到人身上,就會把表層的皮肉燙熟,用刷子可以輕易刷掉。

    然後就這麼一點點刷,最後刷到露出骨頭。不過犯人能撐到最後的很少,基本上半中間就廢了。

    因為刷洗之刑是為了審問,目的是讓犯人提供資訊,或者承認罪行。所以行刑的時候不會往死了整,看犯人不行了,就會停下來,休息休息甚至讓你養養傷。保證不死之後,再接著來,恐怖程度可想而知。

  • 2 # 薩沙

    剝皮酷刑

    ---------------人皮鼓

    剝皮酷刑可謂恐怖之極,而大部分剝皮為活剝,更讓人心驚肉跳。

    剝皮歷史可考證,最初的就為三國時期的暴君孫皓。

    史料中稱孫皓將自己認為不尊敬皇帝的大臣,剝去麵皮。受刑者痛苦不堪,雖然不死,但是此後無法見人,還不如死了。孫皓因為這種酷刑失去東吳民心。

    最終晉朝進兵的時候,無人願意為其賣命,很快亡國。

    十六國時期的暴君數量是中國歷史之最,尤其北方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統治者多以殘暴控制國家。前秦苻生曾經把一些死囚剝去麵皮,讓他們唱歌跳舞,藉以觀賞取樂。北齊統治者高氏也慣會剝人面皮。

    侯景從北齊南逃回梁時,高澄命令逮捕侯景的妻和兒子,先剝下他們的麵皮,然後用大鐵鑊盛油把他們煎死。幼主高恆繼承了他的祖父輩和父輩的殘暴,經常剝人面皮,親眼觀看被剝者的痛苦之狀來取樂。

    這些暴政治國的君主都沒有長久,很快亡國。

    十六國以後,剝皮逐漸減少,但到了明朝到達一個頂峰。朱元璋大力發展了剝皮酷刑,朱元璋對各地官員責治甚嚴,若有官員貪汙暴虐,准許百姓赴京訴冤。官員貪汙的數額在六十兩白銀以上的,就要處以死刑,殺頭後還要梟首示眾,並且剝下他的皮,皮裡填上草,把這“人皮草袋”置於衙門裡官座旁邊,讓後任官員觸目驚心,起警戒作用。但文章最初也說了,這種刑法根本沒有作用,明朝到了中後期是中國歷史上稍有的幾個最為腐敗的朝代。

    除了處死貪汙犯以外,也用來處死叛逆。

    康熙年間,甘肅嘉峪關守將程氏父子貪汙大量國家撥款,欺君罔上,被康熙下令處死。由於罪行嚴重,康熙不但降旨將程金山父子三人處死,並用他兩個兒子頭蓋骨反扣在一起,中間用白銀雕刻成二龍戲珠鑲成鼓架,上下鼓面用他們脊背上的皮蒙制而成一個人皮鼓,再用程金山本人的後腦勺做成一個人頭碗。為警示後人,康熙皇帝又在離橋灣城西北200多米處修了一座皇家寺院--永寧寺。

    在寺院裡供著康熙皇帝的龍袍馬褂,並把人皮鼓、人頭碗懸掛寺院上,每日擊人皮鼓以警示後人:“做人要心正,做官要清正”,這兩句話在當地百姓間廣為流傳。它的聲音不如牛皮鼓響亮,據說因為人皮比牛皮紋理厚而沒有牛皮結實,所以它的聲音不如牛皮。

    明末農民軍的變態將領張獻忠,也特別崇尚剝皮酷刑。張獻忠入蜀後動不動就拿人剝皮,而目大都是活剝。剝皮時,先從被剝者的後脖頸開刀,順脊背往下到肛門割一道縫,然後把面板問兩側撕裂,背部和兩臂之間撕離開肉的面板連在一起,左右張開,就像兩隻蝙蝠翅膀似的。這樣被剝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斷氣。如果被剝的人當場致命,行刑的人就要被處死。

    張獻忠的部下孫可望後來投降了南明,被永曆帝朱由榔封為秦王。他也是個慣剝皮的能手。永曆六年(即順治九年,1652),孫可望殺了陳邦傳,並剝下他的皮傳示各地。御史李如月向永曆帝彈劾他“擅殺勳將,無人臣禮”,永曆帝不敢得罪孫可望,就打了李如月四十大板。孫可望的親信張應科知道了,就向孫可望報告,孫可望大怒,立即命令張應科把李如月抓來剝皮。張應科遵命逮捕李如月,綁在朝門外,又準備了一筐石灰,一捆稻草,放在他面前。

    李如月問這是幹什麼用的,一個人告訴他:“這是揎你的草。”李月如叱罵道:“瞎眼的奴才!這草顆顆都是文章,節節都裡忠腸!”不一會,張應科站住右邊角門臺階上,傳達孫可望的旨意,喝令李如月跪下,李如月又罵道:“我是朝廷命官,豈能跪聽反賊的命令?”於是步行到中門,向永曆帝居住的南宮行跪拜禮。張應科命令把李如月扒掉衣服,按倒在地上,用刀割開脊背的面板,直到臀部,李如月大叫道:“死得快活,渾身清涼!”又呼喊著孫可望的名字痛罵。

    剝皮剝到四肢時,把他的手和腳都砍斷,再把他翻過來剝前胸的皮,這時李如月只能發出細微的聲音了,仍能聽得出是在罵人,直到最後砍斷脖子時,李如月才死去。張應科又指使從人把李如月的皮用石灰漬幹,用線縫好,中間塞滿草,送到北城門通衢上懸掛起來。

    到了近代,兇殘的日本鬼子仍然實施剝皮酷刑。紅高粱裡面的事情有真實歷史原型,日本人在當地將抗日分子活著剝皮處死,試圖恐嚇人民。

  • 3 # 程雲仯

    凌遲到一半停下,告訴他你無罪釋放了,當傷要好時再告訴他,上次是騙你的,還得從頭再來繼續凌遲。如果不行就再來一次?

  • 4 # 多彩人生1250382763

    要說比凌遲更恐怖,更慘絕人寰的酷刑很多,但凌遲己很恐怖了,大明律規定凌遲要割360刀之內不許死去,否則治劊子手罪。明朝大宦官劉謹凌遲笫一天晚上給喝粥,吃一點飯,第二天又繼續,三天才割死,你想要受多大痛苦。到了清代,大清律增加了十倍,要求3600刀,但達不到,最好的劊子手只能割3358刀,這也很殘忍的。但大明,大清十大酷刑,那個刑法也讓人聽之戰慄,慘不忍睹!但那個最恐怖,這隻有親身經歷過的才能知之,才能比較,才最有說服力,但這是不可能的,貓才有九條命,不夠體驗十次。只有聞之用刑便招的就是最恐怖的,歷史上真有這事。

    話說大唐女皇武則天時,有倆著名酷吏,周興,來俊臣,審犯人最有手段,刑具,刑法嚴酷,再硬骨頭犯人過不了幾招就竹筒倒豆子了!再則倆人配合工作很好,朝庭上下都不敢聽其名。

    一天,有人舉報周興犯重法,武則天命來俊臣去處理周興案子,來俊臣知周興久經沙場,一直辦案,有抗審訊的能力,有對付酷刑的辦法,他知各種酷刑的結果,用輕刑他不再乎,對重刑他會有法自盡,太重的刑弄死,沒有得到口供,來俊臣也吃不了,兜著走。來俊臣就把周興請到府上,向周同志請教:有一事相求,哥們接一案子,犯人很難纏,什麼刑也用上了,犯人不招,幫想個辦法讓犯人開口。周興說好辦,把一口大缸,架在火上慢火烤,把犯蓋在缸裡犯人一會兒就招了。

    又過一會兒來俊臣領周興到一大院看,一口大缸架在火上加熱了,來俊臣一指大缸:“請君入甕”周興當時就說我馬上招!

    這本來是用在”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成語上的,但是周興是歷史名酷吏,一見此便急著招供,這是從犯人觜裡說出來的,。就足以說明這個刑法比凌遲更恐怖!

  • 5 # 歷史知事

    比凌遲更殘酷的酷刑,有兩次發生革命女烈士身上,聽起來讓人毛骨悚然!

    活剝皮——陳康容

    相信姜文鞏俐張藝謀演的老電影《紅高粱》大家應該有印象。在電影中,抗日戰士在高粱地裡被剝皮,十分殘忍,讓所有觀眾動容。然而,在抗日戰爭中,有一位女烈士,沒有被日寇剝皮,卻被國民黨頑軍剝皮,手段殘忍讓人髮指。

    遭受這一酷刑的女烈士,名叫陳康蓉,她是老同盟會會員、華僑陳錫梅的女兒,先後在集美中學、廈門大學讀書。她放棄了海外優越的生活,投入了中華民族的抗日戰爭中。陳康蓉參加了福建的新四軍的游擊隊,因為多才多藝,經常組織抗日文藝匯演,宣傳抗日思想。

    抗日戰爭進入相持階段後,日軍停止了對國民黨正面戰場的進攻,以政治誘降為主。國民黨反動派發動的“皖南事變”,8萬人圍攻7000新四軍,為日軍除去一個心腹大患。幾乎同時期,陳康容被捕,受盡折磨,始終沒有屈服。

    頑軍團長要求陳康蓉交代新四軍動向,陳康蓉一個字也不說,頑軍團長惡狠狠地說“不說,就剝你的皮!”陳康蓉她在《自首書》上寫道:“青春無價比,團聚何須提,為了伸正義,豈懼剝重皮!”

    當年的農曆農曆八月十六日,家家團圓的日子,堅定抗日女戰士被國民黨反動派剝皮殺害,年僅25歲。憤怒的新四軍戰友在在永定縣金豐大山的彭坑建立了“康容支隊”,繼續著抗日鬥爭。

    火刑——解文卿。

    在山東萊西,有一個著名烈士叫做解文卿,她1929年出生,1945年參加革命工作,當時只有16歲。在解放平度、掖縣的戰役中,她和青婦隊員一起,三次搶救傷員。被膠東軍區授予了“支前模範”的榮譽。

    1947年,王耀武、張靈甫為代表的國民黨軍隊,針對山東解放區進行重點進攻,隨軍的還鄉團燒殺搶掠無惡不作。當年5月,張靈甫在孟良崮被擊斃,整編74師3.3萬軍隊全軍覆沒。到8月,反動派組織的地主還鄉團回到萊西義潭店村,大肆翻動倒算,幾天之內活埋了8個共產黨員和翻身農民。還鄉團成員解家晉、解振漢、解保國叫囂,不交出解文卿,全村滿門抄斬!解文卿為了群眾安全,挺身而出,落入了還鄉團的魔掌。

    還鄉團為了逼她說出其他黨員的下落,把解文卿吊起來,打得皮開肉綻。解文卿的腿、胳膊被打斷、手指腳趾被剪刀剪爛,匪徒甚至用木棍捅她的嘴,牙齒生生被敲掉。解文卿一個字也沒說,還鄉團匪徒無計可施,在她的腳下點燃麥秸,解文卿被活活燒死。那一天,是1947年月18日,從上午8點一直到下午5點,解文卿就這樣度過了人生中的最後一天,地獄般的最後一天。

    那一年,解文卿還只有18歲,在鄰村還有一個未婚夫。

  • 6 # 歷史寶藏

    所謂的凌遲,就是千刀萬剮,看起來極其殘忍,在很多人眼裡,這是最恐怖的刑罰。其實,古人留下的酷刑千萬種,比凌遲還恐怖的我認為是烹煮之刑。

    烹煮

    烹煮之行看名字大家就知道怎麼回事了,簡單來說,這種刑罰就是把人放進滾燙的鍋裡,將人像烹煮美味一樣活活煮死,簡直毛骨悚然,更然人恐怖的是,還有人吃這種人肉。

    據考證,最早被烹煮對待的是周人西伯的兒子伯邑考。歷史上著名的暴君商紂王對西伯很不放心,便將西伯的兒子伯邑考留在身邊當人質,具體事務是給自己當車伕,後來紂王將伯邑考放入大鍋,將其煮死後將肉賜給了西伯,西伯並不知道這是自己兒子的肉,便將其吃了。

    春秋戰國時期,諸侯混戰,各種酷刑甚囂塵上,烹煮之刑便經常被人使用。一個比較有名的故事發生在樂羊身上。作為魏國的將軍,樂羊奉命進攻中山國,中山國見打不過魏軍,恰好樂羊的兒子在中山國,中國國君便將樂羊的兒子抓來放入油鍋將其活活煮死,製作成肉羹並讓人送給了樂羊,中山人告訴樂羊這是他兒子的肉,想以此來嚇退魏軍。哪曉得樂羊接過肉羹大快朵頤,吃得美滋滋的,樂羊是想以此來表示自己攻打中山的決心絕對不會動搖。不久,樂羊將中山國滅掉。但從此以後,樂羊便引起了魏王的猜忌(一個連自己兒子肉都敢吃的人,還有啥不敢做)。

    烹煮之刑具體的刑具是什麼呢?有人不假思索地會說道:鍋!其實準確來說,應該是大鍋。古代,大鍋叫鼎或者鑊,這兩個有啥區別呢?高誘在給《淮南子》作注時告訴了我們:有足曰鼎,無足曰鑊。
  • 7 # 大秦鐵鷹劍士

    凌遲俗稱千刀萬剮,就是用鋒利的小刀將人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來,時間可以持續三天之久,讓受刑之人死前承受肉體與精神的雙重痛苦。五代之前,凌遲之刑不是官方的法定刑罰,屬於私刑;另外先秦之前凌遲一般是先將人殺死再碎屍萬段,五代之後則是分割活人。凌遲之刑定型於五代,盛行於明清;清朝的著名凌遲師傅可以將人割3357刀才讓犯人斃命。凌遲之刑雖然酷烈無比,但是還有比凌遲更恐怖的刑罰,比如俱五刑、人彘、剝皮抽腸之刑。

    秦朝的法定五刑是:黥刑,在人臉或身體刺字,並塗上顏料;劓刑,也就是割鼻子;刖刑,砍去雙足;刵刑,割去耳朵;腰斬,也就是從人的腰部一刀兩斷。上述刑罰的主要目的是損人身體,毀人尊嚴,每一樣施展起來都讓人十分痛苦。但是還有一種刑罰是俱五刑,所謂俱五刑就是上述五種肉刑會依次實施,五刑都實施完了才會讓犯人斃命。比如一代丞相李斯就是死於俱五刑之刑,他先是被刺面,接著割耳,削鼻;再接著被砍去雙足,割去生殖器;最後被大斧從腰部砍作兩斷,慘烈而死。

    人彘之刑是呂稚發明的,專門徵對美貌貴婦,最後武則天又在此刑上加上酒缸,升級成了醉刑。呂稚是一個恩仇必報的女強人,對於劉邦的其它嬪妃,她最恨的就是以美貌妖豔稱著的戚夫人。劉邦死後呂稚獨掌大權,她將戚夫人刺面、割耳、削鼻、撥舌、砍去四肢,棄於茅廁,謂之為人彘,據說戚夫人受刑後哀嚎了數天才氣絕身亡。武則天主政後,她將情敵兼政敵的王皇后與蕭淑妃兩人做成人彘,並存放在酒缸之中,謂之醉骨之刑。

    酷刑發明專家朱元璋一生為了懲治貪腐,他嘔心瀝血的發明了多種酷刑出來威懾官吏。比如老朱發明了剝皮填草之刑,將貪官活活剝皮,在人皮裡塞上稻草,然後全國巡視;又或者將貪官的人皮草心放在官府門口,讓繼任者引以為戒。另外老朱還發明瞭抽腸之刑,這種刑法先用刀從人的肛門處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讓一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踢牽動腸子,越抽越長,轉瞬間抽盡扯斷,被抽腸的人隨即一命嗚呼!

  • 8 # 花近高樓1

    蟻噬之刑,主要對付窮兇極惡的悍匪。

    行刑前7天斷飲食,以蜜水飼之,行刑之日,刑場設在野外陰涼之處,避免罪犯因暴曬而死。

    把被行刑的罪犯扒光衣服,劊子手用蜂蜜水淋起膝蓋下小腿位置,只盞茶工夫,小腿上就覆滿了麥粒兒大小的紅頭螞蟻。

    因為螞蟻有邊飲食排便的習慣,所以現場沒有鮮血淋漓的恐怖場面。但罪犯遭受的痛苦無法用筆墨來形容,兩日過後,罪犯小腿以下只剩筋骨,血肉全無。

    螞蟻的嘴也刁了起來,只噬咬塗有蜂蜜的位置,劊子手小心的避開罪犯的要害位置,而且每天供給罪犯飲食,避免他因飢渴而死。罪犯痛癢難當,慘叫連連,晝夜不絕。

    一般的罪犯堅持7天,就一命歸西,而身體雄健的罪犯,一般能堅持10天以上。

    滄州地方誌記載,清末海匪滿XX(綽號小武生),受蟻噬之刑十四日才死,全身裸露著筋骨,痛得神經錯亂,誓言來世再不為人。

  • 9 # 瑞乙威國際

    此類反人類的行為,有知道的必要嗎?宣傳可恥了吧!任何酷刑都是反人類的罪行,無人性,禽獸不如,無論是誰施行,都是禽獸不如!全地球生命的敵人,惡魔!全人類人人得而誅之!

  • 10 # 1我是隔壁老王啊1

    看過莫言的小說《檀香刑》麼?很可怕,人不能死,用人自身重力坐在檀香木箭上,自然滑落,每天一點點,四十九天,快不行了喂人參湯,要是死了,行刑人替犯人上檀香刑

  • 11 # YxiliF

    再來個西式的,勇敢的心上面的華萊士,被英王抓到後,放在馬後面拖行2.5英里,讓民眾丟菜皮,糞便,然後割開肚子拉出內臟,烤熟腸子。挖出心,然後五馬分屍。

  • 12 # 焦小明84184520

    閹割之行 這個閹割可不是說一般的進宮一刀割 而是一小片一小片割 簡直是痛不欲生 這個刑罰出現在隋唐時期那可是一邊割一邊用火烤 一般只大臣與宮裡的妃子發生關係後用的一種刑罰

  • 13 # 逸運軒閣

    如果某一天國家授予我特殊權力,把人販子處決權交付與我。我一定悉心參悟出各位提供的寶貴資料,再借鑑歷史上精品經驗,保準讓人販子自己覺得生無可戀,寧願魂飛魄散自求一死,以報我一發小為尋被拐幼子,最後累的吐血身亡之仇。

  • 14 # 荒島餘生

    整人之術,博大精深,源遠流長,各種反人性的操作都發明出來,最後人人成了奴才,卑躬屈膝,警示作用達到了,卻毀了做人的原則

  • 15 # 風火雷電0

    寫方案、開家長會、完成指標任務、給孩子輔導功課、月銷售業績、送快遞途中被警察叔叔按住、看見女朋友跟別的男人逛街、回家發現孩子偷偷看蒼老師教學片、女兒第一次徹夜不歸家。等等等等好像都比凌遲殘酷。凌遲算特麼個屁啊!

  • 16 # 菩薩蠻880

    蠱盆,還有人蠡。人蠡,把人卸掉四肢,裝入一個瓦罐內,露出囚犯的頭。叫這囚犯每天嗅別人大便小便,喝別人小便解渴。

    蠱盆,叫蟲類爬入女犯身體的每個孔穴,聽她喊叫哭。

  • 17 # 大山裡的幼稚鬼

    在中國漫長的封建歷史長河中,刑罰的種類花樣繁多,為了起到震懾或者某些皇帝個人的特殊嗜好,統治階級們熱衷於研究各種各樣殘忍的刑罰手段來懲處那些觸犯王法,或者反抗統治階級的人們。

    而其中歷代刑罰之佼佼者莫過於專制主義兩座高峰的明朝和清朝,那麼筆者就介紹一下明清有那些跟凌遲這種千刀萬剮的極刑不相伯仲的酷刑。

    1、剝皮實草

    這一極刑的發明者是明太祖朱元璋,起初是朱元璋用來對付貪汙的官員們的。即把人皮剝下來,填上草,掛在城頭示眾。明初官員若有貪汙,准許百姓赴京申訴,貪汙數額在六十兩白銀以上者 ,即以“剝皮實草”待之,以警示後任官員。這個刑罰最初也用在了朱元璋大侄子朱文正身上。在此之前也有剝皮的刑罰,但只是剝掉人的臉皮,明初也只是斬首之後在剝皮,但明代後期就發展成活剝。大太監魏忠賢首創“瀝青人”剝皮方法,即將熔化的瀝青澆到犯人身上,等瀝青冷卻凝固後用錘子敲打,瀝青和人皮一起脫掉,形成一副完整的人皮殼。

    2、梳洗

    這是一種見於野史的酷刑,這裡的梳洗並不是指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嚥氣為止。而這項刑罰的發明者野史明太祖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凡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犯人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皮肉,就像民間老百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

    3、錫蛇

    這是極具明代風格的一種刑訊逼供的手段,出自廠衛。這種刑罰是把犯人赤剝了,用管子在腰間,錫管子上邊開一個大口,下邊開一個小口,用百沸的滾水,從這頭澆進去,那頭流出來,絲毫不可間斷,直至犯人招供為止。

    4、點天燈

    這種充滿了想象力的酷刑,《三國演義》中董卓受了此種刑罰,不過是死後才被人把肚子割開放上燈芯,慢慢燃燒董卓的脂肪的。而真正有記載的第一個被施以此刑罰的人,是太平天國的朱九妹。楊秀清看中了朱九妹的美色,想要佔為己有,但朱九妹誓死不從,楊秀清的女百長可憐她把她藏了起來,楊秀清知道後惱羞成怒把女百長給殺掉了。僥倖逃脫的楊秀清一心想要殺死楊秀清為女百長報仇,但還來不及實施就遭到了洩露,楊秀清於是把朱九妹活活給點了天燈。即把犯人衣服扒光,用麻布報國,再放進油缸浸泡,入夜後,將他的投下角上栓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從腳上點燃。

  • 18 # 風雲歷史

    都知道古代人是很聰明的,他們的智慧比起現代人來說一點都不弱,就好比在處理犯人這方面,古代人想出了很多的酷刑。其中最出名的應該就要算是凌遲處死,這個刑法指的是將人千刀萬剮,算是封建社會中設計出來的最殘酷,也是最可怕的刑法之一。通常只有犯了極大罪的人才會使用到這樣的刑法。那大家知道嗎?除了凌遲以外,還有哪些可怕的刑法?甚至比起凌遲來,還要恐怖幾分的呢?

    騎木驢。這是專門針對女子而設計出來的殘酷刑法,小編個人覺得這是極為變態的一種。在明末時期,針對那些女犯人,就會實行這樣的刑法。這個在木頭驢上豎起了一個木樁,然後將木樁插入女子的下體,接著放開女子,讓她直接從中貫穿,這個木樁會從她的下體穿入,從口鼻穿出,但這個過程極為緩慢,需要好幾日的時間,之後女子才會死亡。人如果立刻死亡,可能還不會覺得有多可怕,可是這個刑法卻會讓犯人一點一點的受著折磨,然後在極為痛苦的過程中,慢慢死去。

    五馬分屍。這個刑法也極為殘忍,會將犯人的四肢以及頭部都套上繩子,然後有五匹馬分別拉著這五根繩子,最後讓這五匹馬朝著五個不同的方向快速賓士。繩子就會牽扯著犯人的這五大部位,直到將他分屍為止。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這樣被撕裂的痛苦感是很可怕的,犯人眼睜睜的看著馬兒快跑,看著自己的身體被一點點的撕碎,這個過程其實是最為折磨人的。

  • 19 # 秉燭讀春秋

    凌遲就是我們俗稱的“千刀萬剮”,是中國古代十大酷刑之首,主要針對謀反、犯上作亂等最大惡極的犯人。始見於遼代,1905年4月,清朝宣告廢除“凌遲”酷刑。

    在古代歷史上被凌遲的人不在少數,比如明朝袁崇煥被割了3543刀,每片肉有銅錢那麼大。溫體仁被割了3600刀,明末的大宦官劉瑾被割了3357刀。

    我國曆史上最後一個被凌遲處死的是北京城的惡棍康小八,他有幸成為了清朝廢除凌遲後,又特別為他恢復實行了一次“凌遲”的犯人。

    康小八也是作死,為了揚名立萬,竟然當面侮辱慈禧,揚言要奸了慈禧。康小八就是一個“劫皇槓,奸娘娘”的主,他想以死出名,他曾言:“不能萬古流芳,那麼就遺臭萬年”。

    最後慈禧成全了他。康小八被割了3784刀

    寫這些數字時我覺得後背冷颼颼的,不敢想象這是一個怎樣的場景。但這還不是最恐怖的,下面我給親們扒一扒比凌遲還恐怖的極刑。

    1.熱鍋老鼠:這種酷刑最早義大利教會很常見,刑具就是一個鍋,把鍋和犯人捆在一起,在捆之前往鍋裡放5只老鼠,然後在鍋底點火燒鍋。鍋受熱裡面的老鼠就會狂躁的刨挖和啃咬受刑者的肚子,想從這裡逃生。

    後來妓院的老鴇受此啟發,發明了往妓女褲子裡放貓,然後紮好褲口,用棍子敲擊裡面的貓,貓就會亂撓亂咬,妓女被折磨的奄奄一息,從外面還看不出有傷痕。

    2.剝皮:在剝皮時,受刑者有的站立,有的被倒掛在架子上,四肢伸展,然後劊子手用鋒利的小刀在受刑者腳踝上進行環切,形成一個缺口,方便向下剝皮。

    整個過程就像獵人剝獵物的皮一樣,受刑者嬌嫩的肌肉直接暴露在空氣中,這還不是最可怕的。當剝到腹部的時候,內臟就會掉落出來,蓋在受刑者的臉上。當受訓者的面板完全被剝掉之後,他會以驚嚇和失血過多而死。

    比如明朝大將藍玉就是被朱元璋活剝了皮,他完整的皮不知道現在在什麼地方收藏著。

    3·五馬分屍:用5匹馬把犯人的頭和四肢綁好,然後鞭打5匹馬向相反的方向疾奔,使犯人支離破碎。除非四肢的某些關節事先被割斷,否則五馬分屍的效果並不理想,如果四肢完好,馬匹只能把關節拉脫臼。

    4.癢刑:把犯人綁在刑凳上,脫下鞋子赤足,然後往犯人腳心塗上牛奶,放狗舔腳心,犯人心癢難忍,最後大笑而死。

    還有一種是裸體塗滿蜂蜜和牛奶,吸引昆蟲來啃噬,如果你能扛過10幾天不死,你也活不成,最後被砍頭。

    5.銅牛:銅牛這種刑具,是用青銅鑄造,和真牛體積相當,中空,牛身一側有一扇活動板門,可以由此把一個活人塞進去,然後關上活動板門,在銅牛底下升起大火,把牛身燒得通紅,受刑者的尖叫和哭聲嘴從牛鼻子裡傳出來,好似一隻憤怒的公牛在吼叫,這本是西方的酷刑。

    其實遠在商朝,商紂王就發明了這種刑法——銅烙。在一根銅柱子下面點火,犯人赤足走在銅柱上,直到無法在銅柱上站立而落下燒死為止。

    歷史上的酷刑還有許多,揭露這些酷刑使我們更加維護健全的法制社會。

  • 20 # 瀚海說史

    在我國的封建社會,當時的皇權擁有者們,害怕不同意見者起來反抗,就費盡心思想出了一些讓人膽戰心驚的酷刑,用這些酷刑來懲罰、恐嚇反抗者。那麼我們就去看看到底有哪些酷刑?

    一、凌遲處死

    這個刑罰在古代是非常出名的一個酷刑,受刑之人會很痛苦和恐懼。最開始的時候,凌遲是把殺死之人再剁成肉醬,被叫做「醢」,俗稱“千刀萬剮”。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就是受此刑。

    後來此刑的要求變得越來越高,由原先的剁成肉泥變成了在活人身上,一刀一刀的把人肉割下來,還規定了下刀數量,行刑者如果達不到這個刀數就讓受刑者死掉的話,也是要受罰的。

    凌遲處死在明朝的時候達到了頂峰,當時被凌遲處死的人,要被割上千刀才能讓犯人死去。據說行刑時,是由腳往上慢慢割。

    凌遲處死的人還有一些是當時非常有名之人,當時的大太監劉瑾就是受此刑,從行刑起,劉瑾一共被割了三天,行刑者才讓他在恐懼之中死去。

    明末的抗清名將袁崇煥也是被此刑折磨而死,袁崇煥的死可以用悲慘來形容,在行刑時,他的身上被漁網緊緊的包裹著,劊子手用刀一刀一刀的把凸出網眼的肉割下來。最讓他感到恐懼和悲哀的是,不明真相的老百姓竟然生啖其肉。

    二、梳洗之刑

    這個刑罰雖然從名字上看很是溫和,但是這個刑罰卻是和凌遲處死之刑不相上下的讓人痛苦。在行刑時,劊子手會把犯人的衣服剝光,讓他趟到鐵床上。

    首先拿燒開的水往犯人身上來回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來回的刷去他身上的皮肉。整個過程就像農村殺豬時,用開水燙過用刀去毛一樣。

    鐵刷子最後會把皮肉刷盡,直到漏出白骨為止,很多受刑之人根本就等不到最後就一命嗚呼了。據說這個酷刑是朱元璋所發明的。

    三、剝皮之刑

    這個刑罰最令人感到恐懼是活剝,也就是活生生的把一個啊的皮給剝下來。這個剝皮之刑也是有些講究的,首先得從背後的脊椎下刀,把後面的面板分為兩半,再慢慢的把全身的面板完整的剝下來。明朝的名將藍玉就是被朱元璋處以這種刑罰。

    有的書上還記載著有另外一種剝法,首先是把犯人埋在土裡,只露出頭部,行刑者在犯人頭部割一個十字,把頭皮拉開,用水銀灌進去。水銀非常重,會迅速的把皮和肌肉給分開,被埋的人又無法脫身,只能不停的扭動身體,到最後身體會完全掙脫束縛光溜溜的跳出來,土裡只留下一張完整的人皮。

    除了以上這三種,還有一些也是非常殘忍的酷刑,比如車裂之刑、俱五刑、烹煮、宮刑、刖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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