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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滿身花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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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踏歌走馬
至於武松殺潘金蓮為何要先撕開她的衣服,我們先看一下原文:
武松殺嫂嫂潘金蓮的時候,潘金蓮見勢不好,要叫,頭卻被武松一把揪住,胳膊被武松雙腳踩住。這之後,武松一把撕開嫂嫂潘金蓮的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可以看的出來,武松是為了方便瞄準心臟的位置,所以才扯開了潘金蓮胸前的衣服,然後下手挖出了心肝五臟,如果有衣服擋著,那武松肯定不好挖啊,作者也寫的是夠詳細的啊。
我們再看一下刪減後的部分:
潘金蓮見勢不好,要叫,頭卻被武松一把揪住,胳膊被武松雙腳踩住。這之後,武松一把撕開嫂嫂潘金蓮的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如果只看這段,大家是不是覺得這就是小黃文,感覺好像武松要強了嫂嫂一樣,而且非常的迫不及待,這樣解讀其實也沒錯,因為這就像現在的很多作者都會這樣寫,暴力中帶點色情,增強文章的可讀性。
還有一說,武松故意撕開潘金蓮胸前的衣服,是為了製造打鬥場面,而不是故意殺人,這和宋朝法律有關,打鬥殺人,不會被判死刑,不然武松哪裡還去自首,早跑路去了。
當然了,我個人覺得第一種可能性是最大的,武松恨潘金蓮可以說已經恨到骨子裡了,賤女人不僅和別人通姦,更是和姦夫一起害死了自己的哥哥,這可是自己唯一的親人了,武松能不恨嗎?
這時的武松心裡哪還有半點情慾,潘金蓮哪怕脫光衣服站在他面前,他也只當一根木頭,心裡已經完全被仇恨佔滿了,一心就是要殺了這個婦人。
所以個人覺得完全就是因為武松要剜心挖肝,因此才扯開了潘金蓮胸前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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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贛州老炮
武松是施耐庵所作古典名著《水滸傳》中的英雄人物之一,武松原籍是清河縣人,因其在家中排行老二,又名“武二郎”,在替兄報仇之後,為了躲避官員改作頭陀打扮,江湖人稱“行者”。 那麼武松殺嫂子,為何要撕開其衣服呢?我認為作為一個縣的都頭(相當於今天的縣公安局局長)來說對於當時的律法來說應該非常的熟知,這涉及到宋朝的一條規定。宋朝時,殺人罪分為謀殺、故殺、鬥殺等幾種型別,其中前兩種要償命,但特別規定鬥殺不用償命。鬥殺也就是打架鬥毆時失手殺人。武松復仇時撕扯對方,又讓鄰居記錄在案,就是為了營造一個鬥毆現場,而撕扯衣服正是符合鬥殺的情景。顯然熟知律法的武松巧妙利用了律法的規定,即報了仇也保全了自己,只受到發配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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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奇葩歷史大觀
在很多人看來,水滸中的有108個好漢大多是莽人。除了宋江有心機之外,其他有心機的人還真不是特別多。
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比如說武松他還是特別有心機的一個人,但是外表看起來比較粗魯。
武松看著就像一個傻大木的樣子,但是喝了那麼多酒,還能將老虎打死,一般人哪有這麼個韌勁呢?武松不是魯莽而是勇敢。他所做的事情很多都是粗中有細的。
潘金蓮咱們都知道了,是水滸傳中著力刻畫的人物之一。
嫁給了武大郎,這種心理是很不平衡的,畢竟武大郎是三寸丁,谷樹皮。一個美少婦嫁給這麼個矮子,心中難免起不平,看到武松如此高大帥氣之後,她就多次誘惑武松。
然而武松面對潘金蓮的誘惑。表現的非常的穩健,並沒有落入潘金蓮的溫柔鄉之中。也虧的是武松是個頂天立地的英雄,一般人如果面對美女的誘惑,有幾個人把持得住呢?
然而在潘金蓮將武大郎殺死之後,武松為了復仇又是很有謀略的。
雖然他冒著殺頭的危險,將潘金蓮和西門慶一起殺掉。自己也是罪責難逃,但是的確體現了他的謀略。
他知道官府和西門慶是穿一條褲子的,武松自然不能指望官府公正判決。
首先武松要為他的哥哥設立靈堂,叫起左鄰右舍,和潘金蓮當面對質,揭穿他們的罪行。掌握潘金蓮和西門慶通姦的證據。
而當他掌握了兩個人通姦的事實之後,殺潘金蓮也並不是罪大惡極了。
第二點就是武松殺潘金蓮的時候,將她的衣服撕開,很多人認為是武松向看上了潘金蓮,武松雖然要殺死她。等臨死之前還想佔她一個便宜。這是很多熟人的想法。畢竟普通人看到美女,哪有不動心的呢。其實可不是這麼簡單的想的,因為武松知道在大宋法律中對於死刑的判決是要謀殺。然而因為鬥毆殺人不罪不至死,武松的做法完全是為了減輕自己的罪名。
武松撕開潘金蓮的衣服,說白了就是為了製造打鬥的場景。從而為自己減刑獲得正當的理由。
最終武松的確也只是判了一個流放沒有判處死刑。
可以看出來武松還是相當聰明的一個人。表面五大三粗的,但是巧妙的用一用用自己的計謀減輕了自己的罪行,又達到了報仇的目的。
水滸傳中很少有猛夫能有武松的見識和頭腦。
武松最終並沒有受宋江的又忽悠。功成身退,沒有和宋江一起去領賞。索性到廟裡了卻殘生。
他已經看出來跟著宋江走一頭走到黑必然沒有好下場,果不其然宋江被奸臣們害死了。而武松則得到善終,一直活了80多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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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化領域創作者
武松武都頭為兄報仇,請來四家鄰居,並王婆和潘金蓮6人,叫士兵把前後門關了。在哥哥武大郎靈前當庭審問,並讓鄰居如實作好記錄。
王婆和潘金蓮如實招供害死武大郎的經過後,原文寫道:那婦人見頭勢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倆只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䎐開胸脯,取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
這裡突出一個細節,武松殺嫂時,先扯開潘金蓮的胸脯衣裳,到底是什麼原因?個人認為原因有二。其一,武松祭兄是"取出心肝五臟",只有扯開衣裳露出胸脯,刀子才能對準部位,乾淨利索的剜出心肝五臟,用完整的心肝五臟去祭奠哥哥的在天之靈,以表祭兄的真誠。雖然場面暴力血腥,但對待殺兄淫婦,也不失為一種洩憤手段。
其二,武松雖是江湖好漢,處事並不魯莽,而是冷靜理智,有章有法。作為縣衙門的都頭,他深知法律條文,即使殺人也要取得法律上的有利條件。他叫來士兵守住現場,叫來鄰居作實記錄,等王婆和潘金蓮如實招供後,才實施殺嫂。按照當時法文規定,殺人分謀殺,故殺、鬥殺。謀殺和故殺是要判死刑的,而鬥殺因是互相打鬥中殺死對方,不判死刑。所以武松扯開衣服,製造了一個打鬥的現場。這也是扯開衣服的主要原因。
所以,武松在連殺潘金蓮和西門慶兩人之後,並未被判死刑,而是被髮配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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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遊遊談教育
是不是為了製造打鬥的場面,如果武松直接殺了潘金蓮的話,可能處罰會更重一些;如果兩人打架鬥毆造成一方死亡的話是不是可以說成是誤殺或正當防衛什麼的,處罰會輕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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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林屋公子
首先要說明一點,武松對潘金蓮是沒有任何非分之想的。意淫潘金蓮和武松有感情線的讀者恐怕都是站在現代人的立場上看古人了。
我們知道,水滸傳的作者是明初作家施耐庵。在舊社會,婦女只是男人的附屬物,是物品,是沒有社會地位的。生活在這個時代的施耐庵自然也不能免俗。在他的陛下,女人只是男人間作為交易的物品罷了。舉個例子,梁山在攻陷祝家莊後,風情萬種的扈家莊大小姐扈三娘被宋江毫不遲疑的送給了又矮又醜的矮腳虎王英。對這種事情,扈三娘也沒有表現出任何反抗情緒。鑑於作者的時代侷限性,他對於這種事情態度是肯定的,他的觀念中這種事情是司空見慣的。
所以,你別指望施耐庵會賦予潘金蓮追求愛情自由的人格,也不要指望施耐庵賦予武松憐香惜玉的性格。在施耐庵的筆下,潘金蓮只是一件物品,是武大傳宗接代的工具而已。所以,武松和他是沒有任何感情交流的。
既然這樣,武松在殺死潘金蓮前為何要撕開她胸前的衣服呢?其一,武松的本意是要挖心祭奠哥哥武大郎,撕開胸口的衣服對於挖心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方便。
其二,在陽穀縣給武松案子定性的時候,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細節:武松欲祭奠哥哥,嫂子潘金蓮不依。後來雙方發生鬥毆,作為潘金蓮駢夫的西門慶參與鬥毆而被武松打死。這是武松減刑的依據。也就是說,武松撕裂潘金蓮衣服是要營造一種鬥毆的現場。以便自己在審判中獲得有利證據。對於陽穀縣公安局局長武松來說,這種營造有力證據的能力是必備的。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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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天香雲外飄
首先,這就只是一個習慣而已!其實並沒有那麼多的講究的。因為,在《水滸傳》原作小說當中,像武松殺嫂子一樣,動手之前先要撕開其衣服的例子也是有一些的。比如說:
(1)宋江要到清風寨去投奔花榮。然後宋江就被錦毛虎燕順等人給抓到清風山上去了。緊接著,燕順等人也是先一瓢冷水劈頭潑將過去,再撕開宋江的衣服露出胸膛來……
(2)在江州眾位好漢們劫法場救出了宋江。接著宋江就大破了“無為軍”活捉了黃文炳了。然後,宋江也是用一隻腳踏住了黃文炳,再一把撕開黃文炳的衣服,去心窩裡只一刀……
(3)病關索楊雄在處決潘巧雲的時候,大致也是如此的:即先把潘巧雲綁在一棵樹上,然後再撕開衣服,把那剔骨尖刀去心窩裡只一剜,剜出一顆心來……
其次,先撕開衣服來才讓人覺得更解恨更解氣嘛。因為,如果都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衝上去就是一刀……那麼幹淨利落,那豈不是太過便宜對方了?!
最後,這也在一定的程度上體現了武松及其梁山好漢們的一種英雄氣概來!所以說,武松殺嫂子,就要先撕開其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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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微史春秋
“嫂嫂胸前衣裳卻是叔叔扯開,千載奇文奇事!”這是金聖嘆的批註。
為何如此呢?其實《水滸傳》中已經有了交代。
拖過這婦人來跪在靈前,喝那老狗也跪在靈前,灑淚道:“哥哥靈魂不遠,今日兄弟與你報仇雪恨!”叫士兵把紙錢點著。那婦人見勢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這一段,金聖嘆連批註了幾次“駭疾”,最後一段批註道
嫂嫂胸前衣裳卻是叔叔扯開,千載奇文奇事。看到這裡會給人一種感覺,接下來將發生不可描述之事。
但是這卻是為接下來之事做鋪墊的。
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胳察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血流滿地。看到這裡就明白了,武松扯開潘金蓮胸脯衣裳,是為“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來祭奠兄長。
這裡要注意,武松是帶刀的,但是到僅是來割頭和胸口開一刀的,其他一切如挖胸摳心多是用手來解決的。
這裡可見武松的恨意,這恨意又是體現對兄長武大郎的親情。
做完這事,武松又去找西門慶,也是徒手打趴西門慶,然後用刀割頭。
對於武松殺潘金蓮,扯開衣服是挖出心肝,這體現出對殺兄仇人的恨意,這是很常見的復仇殺人手段。
不但殺人,還有割頭,甚至挖出心肝內臟來祭奠,這體現了無限的恨意,也只有這樣才能對得起親人的在天之靈。
金聖嘆在這一回前總評道:
“寫武松殺虎至盈一卷,寫武松殺婦人亦至盈一卷,咄咄乎異哉!……今豈武松殺虎用全力,殺婦人亦用全力耶?我讀其文,至於氣咽目瞪,面無人色,殆尤駭於讀打虎一回之時。”很多人在水滸好漢中最喜歡的便是武松,而武松的經典便在與打虎和殺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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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玉山話語
一刀捅死,然後撕開衣裳,剖取心肝,這是故意殺人。
先撕衣裳,潘自然抗拒,然後捅死,剖心,這叫鬥毆致死。
量刑上差了去了。武二江湖闖蕩多年,經驗精熟。
既痛痛快快報仇,又給自己留下不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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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跪射俑
虐待。
有學者認為做為血氣方剛的男子漢,面對身形姣美的“尤物"藩金蓮,武松也有慾望,但為了倫理、道德武松壓抑了慾望。在殺藩金蓮時武松故意施虐,最後再滿足一下眼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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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侯爵一世大人
大宋的刑律是因鬥毆、捉姦致死不入死罪的,故身為一縣治安總負責人的武松,知道殺人後的量刑標準,殺嫂時撕開了潘金蓮的衣服,製造出因鬥毆殺嫂的現場。
事後果然如武松所料,訟狀因此寫到:“武松因祭獻之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爭,婦人將靈床推到,為救兄之神主,與嫂鬥毆,一時殺死。”據此判“刺字,負枷,流放”。
這是個漏洞百出的判決,想那武松何等神勇,殺老虎也只是三拳兩腳,殺嫂還需“鬥毆”?即便是鬥毆,為何還要剜肝剖心?圍觀街坊都可舉證沒有鬥毆之實。只因縣裡上下都知道武大因何而死,不齒姦夫淫婦,敬重武松是條漢子,就在訟狀上做了手腳,讓武松不死。
《水滸傳》有不同的版本,對武松殺嫂這一橋段有不同的描寫和演繹,日文的水滸傳對這段情節的翻譯和處理及插圖,與小澤瑪利亞的小電影一樣,都需要打碼。在此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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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我就是竹韻
《水滸傳》原著中,武松殺潘金蓮這一幕,是極其的血腥,電視劇中不可能看得到。其實原著中還有其它的大量的血腥暴力描寫,有時可以將它當成恐怖小說來看。
王婆、西門慶、潘金蓮合謀毒死武大郎,武大郎託夢給武松,說自己死得冤枉。武松找到各種證據之後,先讓王婆在武大郎的靈前簽字畫押,接著開始收拾潘金蓮:
那婦人見勢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指潘金蓮,古代沒有她字)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意思是說,潘金蓮見事情敗露,知道武松不會放過她,想喊救命,可未喊出來就被武松用手揪住頭髮摁倒在地,兩隻腳踏住潘金蓮的的兩隻胳膊,並且扯開她胸脯上的衣裳。
武松扯開她胸口上的衣服,難道是垂涎潘金蓮的美色,先“受用”了再殺害?
非也,非也,武松正氣凜然,滿腔熱血替兄報仇,豈會做這苟且之事,何況是在武大郎的靈前,原著繼續這麼寫:
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胳察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血流滿地。原來武松扯開潘金蓮胸脯的衣裳,是為了方便用刀挖開胸脯,找到心肝五臟,若隔著衣服,有點麻煩,所以得扯開,達到精準開挖。這看起來非常的血腥、恐怖。
武松挖了潘金蓮的心肝五臟,祭奠在武大郎的靈前,還割了潘金蓮的頭顱,用棉被包起來後,再去獅子橋下的酒樓把西門慶給殺掉。
原著中,比武松殺潘金蓮更血腥的情節還有很多的。
比如楊雄殺他的老婆潘巧雲。潘巧雲因為與裴如海偷情,被楊雄的兄弟石秀知道,兩個人將潘巧雲誘到野外的樹下,問了原由之後,楊雄先將丫頭迎兒斬成兩段,接而也是扯開潘巧雲的衣服,開挖胸脯,而且是連著腸子將心肝五臟掛在樹上,非常血腥恐怖。
還有宋江寫反詩,被黃文炳誣陷問斬,梁山一夥人救法場,活捉了黃文炳。宋江為解心頭之恨,將黃文炳吊起來,讓梁山好漢圍住他,將他身上的肉一塊一塊割下來,又煎又煮的,當成是下酒菜。
而至於孫二孃、張青的黑店,那更是恐怖了,直接是寫人被肢解吊起來。當時張青帶領武松進人肉作坊要回兩個公差,原著中這麼寫:
張青便引武松到人肉作坊裡;看時,見壁上繃著幾張人皮,樑上吊著五七條人腿。 見那兩個公人,一顛一倒,挺著在剝人凳上。雖然只有幾十字的描寫,但它看起來已經足夠恐怖了。《水滸傳》作為四大名著之一,它的文學價值非常高,但它裡面的血腥描寫,還有神神道道的法術描寫,一直為人們所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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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瀚海說史
武松殺嫂子,為什麼撕開她衣服?這個問題問得倒是搞笑,哈哈哈。為什麼說武松殺害嫂子時候,是撕開她衣服的呢?你是親眼所見嗎?你是親耳所聽嗎?你是親自出現在目擊現場嗎?真是荒謬至極,筆者甚是討厭此般虛虛假假的傳言,畢竟有時候親眼所見未必為真。真亦假時假亦真,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無可奈何天,細微靈秀地。
這個世界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到底是真是假,讓人很難辨別。 小瀚不敢胡亂說話,但是心細查了幾個傳說中的“事實”,特地來跟諸位讀者分別探討一下。
傳聞一,武松娶嫂嫂潘金蓮是為了殺她?傳聞一,武松娶潘金蓮就是為了殺潘金蓮。當王婆帶著一身紅裝、帶著喜氣蓋頭的潘金蓮走進門後,就看到武大的靈位放在當中。王婆不知道是不是“做賊心虛”,當時就心下發怵,但是“鳳冠霞帔”的新娘子潘金蓮毫不知情,還沉浸在能嫁給心愛之人的感動與歡喜之中。
禮畢,武松叮囑丫鬟迎兒把前後門全部拴好,然後準備和潘金蓮一起喝交杯酒。沒有戴蓋頭的其餘二人將一切放在眼內,心裡甚是害怕,畢竟武松長得再帥氣,也是身材高大魁梧、三碗也能過崗的打老虎英雄。如今悶頭喝酒,略帶煞氣,讓旁觀者心驚膽戰,感覺不妙。
隨後,武松從手底下掏出一把長刀,二尺長,刀薄背厚,極其鋒利,那兩個人更是毛骨悚然。這下倒好,潘金蓮也看到了此情此景,承認了合謀殺害死武松的大哥武大郎的事實。 然而,武松做了個很奇異的事情“武松一提,提起那婆娘,旋剝淨了,跪在靈桌子前”。小翰看到這裡,煞是驚奇,敢情做出如此行為的打虎英雄是個奇怪的人?這到底是什麼騷操作呀?what?
傳聞二,武松對潘金蓮是由愛轉恨?所以懷恨在心,特地如此羞辱她?傳聞二,有的人猛虎一頓瞎猜測,認為武松對前任嫂子――潘金蓮的感情遠遠超越了二叔對嫂子的感情,而變成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仇恨,傾慕不成之後轉變成的仇恨。更甚的是,武松本來對潘金蓮的的身體極為盼望,而當潘金蓮和西門慶通姦之後,對潘金蓮的身體又覺得十分齷齪,所以知道這一切真相後的武松不堪重負,做出如此一言難盡的事。他們認為,假如一個男人不是極愛一個女人,是基本不會在乎那個女人做過什麼,跟過誰的。小翰竟無言以對,貌似這個說法好像是有點道理。
傳聞三,武松在打鬥的時候卻撕開了潘金蓮的衣服,其實是明智之舉,實屬是在為自己留一條後路?結合當時的歷史背景,宋朝的殺人分為三種情況,其中一種是因為打架鬥毆死的,那麼打死人的那個人是沒有全責的,因為是雙方的責任。武松殺害潘金蓮時候撕開她的衣服,其實就是在營造一種打架鬥毆的假象,由此來混淆視聽,所以保了自己一命。
很多人都認為,武松他可不是一個莽夫,也不是那種四肢發達的人,他很有自己的謀略,正所謂是文武雙全。就比如說在宋江想要和他一起去京城的時候,武松就十分果斷地拒絕了,這才使自己免於了災難。如此一來,小翰倒是覺得武松有智慧有謀略了。
總結:不管是哪一種情況,歷史已經成為了過去的事實,有的傳聞不可盡信,因此,我們普通人就不要在意這些虛虛實實的情況了,還是舒服自在地度過每一天最實在。祝願看到這篇文章的每一個人都能平安喜樂。 -
15 # 莫安營
為了羞辱“淫婦”潘金蓮。
衣裳,人人都穿,看似很平常。
最平常的事,卻往往是重要的事。
黃帝垂衣裳而天下治!衣裳與治理天下掛上了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衣裳,人人都穿,逐漸形成一種觀念,即穿衣裳才是人。大家都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
全世界的法律,都沒有規定,人必須要穿衣裳。但全世界的人,都自覺的穿衣裳。偶有不穿衣裳的,人們便覺得他不是正常的人。
既然穿衣裳已成作為一個人的充分必要條件,那麼,剝脫去人的衣裳,就好像剝奪了他為人的資格,含有凌辱的意思。
衣裳是一塊遮羞布,把人的衣裳剝了,就是羞辱其人不知羞恥。而人不知羞恥,與畜牲何異,簡直就不是人。
武松殺嫂前,先剝脫了潘金蓮的衣裳,就是在羞辱“淫婦”潘金蓮。
武松殺嫂的故事,在小說《水滸傳》和《金瓶梅》中都是重要情節,但詳細過程則不盡相同。
《水滸傳》說武松為報武大郎的冤仇,在鄰居及四個士兵的見證下,撕開潘金蓮的衣裳,然後用刀在其胸脯上剜出一個洞,再用手把潘金蓮的心肝五臟掏出來,獻祭於武大郎靈前。
《水滸傳》寫武松撕開潘金蓮的衣裳,好像專為方便用刀去胸脯上剜洞,“羞辱”潘金蓮的意味並不明顯。這是因為在《水滸傳》中,武松的英雄形象較為突出,作者不免對他“羞辱”人的行為一筆帶過,不多著墨。
而在《金瓶梅》中,武松的形象沒有那麼高光。
武松誤殺了人,發配孟州。武松回來時,西門慶已死,潘金蓮沒了依靠,借住在王婆家。武松欲報仇,思得一計:
用一百兩銀子重賄王婆,說自己願娶潘金蓮為妻。
潘金蓮答應嫁給武松。(吳月娘知道訊息後,說潘金蓮完了。武松擺明是來報仇的呀。但潘金蓮不省其中有詐。)
吉期已到,洞房花燭,潘金蓮梳妝打扮,滿心歡喜。不料,武松“提起那婆娘,旋剝淨了,跪在靈桌子前。”
把潘金蓮剝得乾乾淨淨,一絲不掛,再讓她跪在武大郎靈前。
這是“羞辱”。武松認為潘金蓮與西門慶之事,是對武家的“羞辱”,如今,他用剝乾淨潘金蓮衣裳的方法,“羞辱”了潘金蓮,這樣,武松在心理上取得了某種平衡。
接著,武松開始審問:“淫婦,快說!”
按程式,下面就是動刑了。武松“撾了一把香灰塞潘金蓮口中”,然後把潘金蓮“揪翻在地,伸出油靴猛踢潘金蓮肋下。”
後來,武松“兩隻手去攤開潘金蓮的胸脯,”接著“把刀子去婦人白馥馥心窩內只一剜,剜了個血窟窿,那鮮血就冒出來了。”武松口噙著刀子,雙手去斡開潘金蓮胸脯,扎乞的一聲,把心肝五臟生扯下來,血瀝瀝供養在靈前。最後,武松一刀割下潘金蓮頭來,血流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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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千水千山
自己最敬愛的哥哥被親嫂子殺死,武松做為一條血性漢子,怎能放過殺死自己哥哥的兇手,想必心中已經恨極,必要以最慘烈的方式祭慰哥哥在天之靈。武松那是何人?打虎英雄,一個小小婦人,他一拳就能打死,為何要扯開其衣服?自然是有另外的原因。
武松已經恨極了潘金蓮,此時就算潘金蓮身無寸縷,武松也不會有半點非分之想,他一心只想殺死潘金蓮,我們看原文可以得知武松拿刀對準的是潘金蓮的胸口。之所以撕開她的衣衫是要將她的心肝挖出,以武松的身手掏心挖肝那是極容易的事情。
《宋刑統》曾記載關於宋朝男女通姦的處罰,男性只需關押十八個月,而女子關押兩年,如果武松將潘金蓮和西門慶交給官府處理的話,西門慶在當地有權有勢,此案很有可能不了了之,所以權衡利弊,武松選擇親自要了西門慶和潘金蓮的命,替哥哥報仇。
關於殺潘金蓮一幕,原著中這樣寫道。
那婦人見勢不好,卻待要叫,被武松腦揪倒來,兩隻腳踏住他(指潘金蓮,古代沒有她字)兩隻胳膊,扯開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供養在靈前;胳察一刀便割下那婦人頭來,血流滿地。此時的武松哪還管什麼男女授受不親之說,在他眼裡潘金蓮就是個十惡不赦的殺兄仇人,只想殺之而後快,以慰哥哥在天之靈。他說到做到,手起刀落,掏心挖肝,斬殺了這個惡毒的婦人。
武松光明磊落,報仇之後並未逃跑,直接去縣裡自首,還讓鄰居們給他從實作證。
武松就對鄰居們說:“小人因與哥哥報仇雪恨,犯罪正當其理,雖死而不怨,卻才甚是驚嚇了高鄰。……今去縣裡首告,休要管小人罪犯輕重,只替小人從實證一證。”好在縣官知道武松是個俠義之人,也瞭解了武大郎被害的經過,心中對武松的俠義甚是感嘆,不想他因此喪命,一心想保住他的性命,這才有了武松上梁山除暴安良的一系列英雄事蹟,否則英雄豪傑竟因一個女人而死實在太可惜了。
“念武松那廝是個有義的漢子,把這招狀從新做過,改作:武松因祭獻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爭,婦人將靈床推倒,救護亡兄神主,與嫂鬥毆,一時殺死。次後西門慶因與本婦通姦,前來強護,因而鬥毆,互相不伏,扭打至獅子橋邊,以致鬥殺身死。”不得不說縣官真是一位編劇高手,武松因此留得了一條性命,而潘金蓮為了一時享樂白白斷送了性命,實在是死不足惜。(以上圖片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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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博而化易
武松殺嫂子,為何要撕開其衣服?
這個問題本人調查研究之後,發現兩個思路,一個大家普遍接受的,一個大家不能接受的。(本文內容涉及復仇、出軌、大宋法律未滿18歲不建議觀看,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也不建議觀看。)
普通的思路是:武松的成名之戰就是景陽崗打老虎。
武松的性格絕不是一介莽夫,一言一行都是粗中有細,當初寄主在哥哥家的時候,面對嫂子的誘惑還是有著自己的原則和操守。
後來潘金蓮與西門慶合謀殺害武大郎,武松作為一個鐵血漢子,自然要為哥哥報仇雪恨。但這樣一來自己也會犯罪,故武松蒐集證據,這也不難看出武松的小心謹慎。
但西門慶畢竟是有錢人,勾結官府,武松復仇並不簡單。
後蒐集相關證據,武松展開報仇行動,這時候高潮部分就是武松把潘金蓮的衣服撕開了,為什麼呢?
西門慶和潘金蓮的情況是這樣的:通姦男女,男的要判十八個月的牢獄,女的要判兩年的牢獄,若發生命案不能私自處理,需要報官。
殺人罪是這樣的,謀殺、他殺、搏鬥中殺人,前面兩個情況是要判處死刑的,武松在縣衙工作,多少也是知道一些的。
對於打鬥之中殺了人就會減輕罪名。
因此武松這樣的舉動就是為了製造這樣打鬥的現場,這樣即可以使得自己的罪名減輕,又可以達到目的。後來武松僅僅是被判處了流放的懲罰。
特殊的思路:首先武松的報仇行為不是無緣無故的,因為死者是自己的親哥哥,兇手是自己的嫂子,武松深愛著自己的哥哥,所以報仇的心特別的強烈。
潘金蓮扮演了兇手和親戚的雙重角色,這裡就引出許多隱含的故事。
其實武松對潘金蓮動心了,此心發乎情,止於道德倫理。
第一點就是武大郎不在家的時候,潘金蓮關門和武松喝酒,武松並未制止。
第二點發生了第一點之後的一天,武松給嫂子送了一些緞子面料,說可以做衣服。其實送禮物本沒什麼,畢竟是一家人,關鍵是送禮物的這個時間點,很值得玩味,先前是潘金蓮表達愛意,武松就回送面料。
第三點喝酒的時候,潘金蓮直直的看著武松,武松也這麼看著嫂子,四目相對,眼睛是心靈的視窗,武松正值壯年,沒有女朋友,發育正常一身肌肉,行走的荷爾蒙,潘金蓮貌美、好身材,正值如狼似虎的年紀。這兩個乾柴烈火在一起很容易發生火災。
第四點那天大雪紛飛,武松和嫂子在家準備吃飯,武松提議喊哥哥回來一起喝酒,可是並沒有出去就直接和嫂子開喝,這裡面心理的變化只有武松一個人知道,畢竟自己血氣方剛,對面的女人是那麼的誘惑。
第五點潘金蓮用手按著武松的肩膀,這已經是肉體的接觸,武松並沒有拒絕,當然武松為什麼要拒絕,自己什麼也沒有做。
武松的複雜性就在於這份感情的扭曲,她是自己的嫂子,她也是個充滿誘惑力的女人,折是亂倫。禁忌之戀,不過武松並不是普通人,因為對哥哥深深的愛,所以武松還是把這份感情埋在心底,不能對不起哥哥。
之後發生的事情就不單單是給哥哥報仇那麼簡單了,處理嫂子的時候夾雜著殺哥哥的恨,也夾雜著對嫂子出軌的恨,不能一殺解恨,要羞辱折磨摧殘她。
武松撕扯著潘金蓮的衣服,這撕扯裡面就含有一種男女之情的恨意。 -
18 # 葛大小姐
《水滸傳》裡面挖心肝的場景不少,清風寨王英要挖宋江的心,孫二孃麻翻兩個公人要挖心,楊雄、石秀要挖潘巧雲的心、並不是每個都非要扯開衣服才動手,再說了,武松既然用潘金蓮的首級來祭奠,為什麼還要扯衣服挖心呢?
武松十字坡戲耍孫二孃,語言上說“你獨自一個須冷落”,動作上,武松是這樣和孫二孃過招的。
武松就勢抱住那婦人,把兩隻手一拘拘將攏來,當胸前摟住;卻把兩隻腿望那婦人下半截只一挾,壓在婦人身上,只見他殺豬也似叫將起來。
如果不提武松的大名,這哪裡是打架,分明是小夫妻鬧著玩兒。
還有一處,在孟州道的酒館裡,武松讓蔣門神的小妾陪自己吃酒,還揚言“便是主人家娘子,待怎地?相伴我吃酒也不打緊!”
準備暴揍蔣門神的時候,先是摟住蔣門神小妾的腰胯,一手扯住頭髮,一下子給扔到酒缸裡。
看到了吧?對付女性仇人,只要是有時間,武松總是不忘戲弄一番。
為哥哥報仇,潘金蓮作為武松的頭號大仇人,又是武松的主場,他更有時間和精力來慢慢折磨潘金蓮了。
王婆也在旁邊,武松為什麼不剝了她的衣服,長得醜唄!
這樣寫,可讀性更強,更吸引人什麼樣的故事最吸引人,黃和暴力,《水滸傳》最不缺的就是暴力,武松殺嫂這一段更是暴力中的暴力,剖腹挖心砍腦袋,如果在加一點顏色進來,就更能吸引讀者了。
武松殺潘金蓮的那段描寫,血淋淋、赤裸裸,在沒有電視劇的古代,讀者都能憑這段話想象出來當時的場面,很黃很暴力喲!
潘金蓮被武松完全制住,沒有一絲反抗的餘地,任憑武松處置,血淋淋裡帶著一絲香豔,這就是作者的高明之處。
第三,可以逃避罪責武松是個捕頭,他熟知法律,《宋刑統》中對出軌男女的處罰,男的關押18個月,女的關押兩年,如果有命案,要交由官府處理,但是西門慶勢力太大,已經買通官服,所以,武松只能私下解決。
關於殺人,有兩種,謀殺是死罪,搏鬥中過失殺人,罪不至死,武松撕開潘金蓮的衣服,就是製造打鬥的假象,最後的結果正如武松預料的那樣:
據武松雖系報兄之仇,鬥殺西門慶姦夫人命,亦則自首,難以釋免。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
發配充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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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任馳贏天下
這個話題已經被提及N次啦!武松殺嫂為何要撕開其衣服?原因自有一個,武松就是想看看嫂子潘金蓮的身體到底有多迷人,哈哈,開個玩笑!
言簡意賅的講,武松痛失兄長,對淫婦潘金蓮那是恨之入骨,所以他這麼做的理由就是想看看潘金蓮的心到底是紅的還是黑的,撕開衣服的目的就是要挖潘金蓮的心,用她的心肝來祭奠大哥的亡靈。因此武松不需要有任何障礙阻礙他的這個步驟,用刀是最直接的方式,也是最快的做法,所以必須要先用刀挑開潘金蓮的衣服,在當時的情形下武松只能這麼做,武松總不能用手去撕開吧!那樣真就應了各位看官的看法,武松是個好色之徒,想一睹潘金蓮的肉體,過過眼癮。有必要嗎?
各位,試問一下,武松要真是好色之徒,那還不早就從了潘金蓮,早就鴛鴦戲水,同房花燭了啊!還需要潘金蓮百般誘惑啊!
武松就不是哪樣人,就因為他對潘金蓮恨太深,所以一刀殺死她,武松覺得對不起死去的大哥,所以他才決定挖出潘金蓮的心肝,讓這個賤人不得好死,以告慰九泉之下的武大,此仇已報,願大哥早日安息。
武松的故事幾乎老少皆知,水滸傳作者施耐庵把武松描述的也是淋漓盡致,武松算是水滸傳裡面梁山好漢一百單八將中的一個典型代表。從武松的出場到結束都特別引人入勝,吸引讀者眼球,武松可是說是施耐庵刻畫的最成功的一個人物。
但是武松的血腥和殺戮一度也稱為人們熱議的話題,說武松什麼濫殺無辜,不近女色等等說辭,可以這麼跟你說,任何一個逼上梁山的好漢,多多少少都對生活失去了信心,咱說的老婆孩子熱炕頭,在他們眼裡已經不在奢望了,而對於這些個落草為寇的梁山好漢們,他們所面對的無非就是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日子,也就是說快活一天算一天,哪有什麼心思去想女人,更談不上娶個媳婦居家過日子啦!性命都難保,怎麼可能養活女人過日子。對吧!
所以梁山好漢基本上都愛獨身主義者,當然了這裡面也不乏一些上梁山之前有過妻室的,不過上了梁山之後也沒幾個拖家帶口的。
武松當然不例外,受環境和經歷的影響,武松給人的印象顯然很冷血。不過並不是人們說的那樣不近女色,武松如果不近女色,那後來就不會有調戲孫二孃的片段,所以是個男人都有感情,只不過武松後來看破了紅塵,厭倦了人世間的爾虞我詐,最後才歸隱杭州六合寺八十歲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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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金兔歷史
在《水滸傳》中,有關武松殺潘金蓮時扯開她的胸衣一事,其實有兩個層次的原因:一是突出武松的性格——武松本就愛調戲年輕的女性仇人;二是作者為了讓《水滸傳》更具有可讀性和話題性。
突出武松性格:愛調戲女性仇人武松除了殺嫂子(潘金蓮)時扯開她的胸衣之外,後來還在十字坡打了孫二孃,在孟州道打了蔣門神。而在這兩次的打鬥中,武松都做了同一件事:即調戲婦人。
例如,武松打孫二孃是怎麼打的呢?
書中這樣寫道:
“武松就勢抱住那婦人,把兩隻手一拘拘將攏來,當胸前摟住;卻把兩隻腿望那婦人下半截只一挾,壓在婦人身上,只見他殺豬也似叫將起來。”
而且,在正式打鬥前,武松還用言語調戲孫二孃,說些“像人小便處的毛一般”“你獨自一個須冷落”之類的話。
再如,在孟州道的酒店裡,武松也是先用言語調戲蔣門神的小妾,一開始是讓酒保去叫蔣門神的小妾來陪自己喝酒,後來更是揚言,說:“便是主人家娘子,待怎地?相伴我吃酒也不打緊!”
而此次武松主要是為了打蔣門神,所以對於蔣門神的小妾,武松快刀斬亂麻,一手摟住蔣門神小妾的腰胯,一手扯住蔣門神小妾的頭髮,直接就把她扔到酒缸裡。
由此不難看出,對於女性仇人,武松只要有時間、有精力,便會以言語或者肢體先來調戲一番。而武松殺嫂子,也就是殺潘金蓮時,她已經算是武松當前的頭號女仇人,而且武松又是主場作戰,自然有大把的時間,所以武松調戲潘金蓮、扯開她的衣物,自然也是符合《水滸傳》中武松的人物形象。
增加故事的可讀性和話題性寫書、寫文章自然是希望有人看的。
從作者的角度分析,如果通篇文章下來平平淡淡,估計看的人也不會很多,為了增強故事的可讀性,引起讀者的閱讀興趣,自然要寫出一些讀者感興趣的細節。
什麼樣的內容最吸引讀者?
答案有很多。但如果把武松殺嫂寫的太過於平淡,肯定是吸引不了讀者的。
而武松殺嫂屬於暴力,如果此時再增添一些顏色(黃色),則會使細節更加豐富,讀者讀起來也更具有畫面感。
我們可以看看武松殺嫂的原文:
“武松殺嫂嫂潘金蓮的時候,潘金蓮見勢不好,要叫,頭卻一把被武松揪住,胳膊被武松雙腳踩住。這之後,武松一把撕開嫂嫂潘金蓮的胸脯衣裳,說時遲,那時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裡銜著刀,雙手去挖開胸脯,摳出心肝五臟。”
如果省去這些細節,直接說“武松為洩憤殺嫂子潘金蓮,後離去”之類的。這樣的描寫會很枯燥,可讀性也不強。所以說,施耐庵是相當高明瞭,既能把故事寫的更耐讀,同時也讓故事更具有話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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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是給哥哥報仇,要有儀式感。在封建時代,令罪婦袒胸露乳也是一種莫大的羞辱。第二,就像殺雞拔毛一樣,為了挖心處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