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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國史春秋

    在古代,女孩子十三四歲被稱作豆蔻年華,婉如一個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所以她們還未成熟,更不具備花兒應該綻放的美麗。但是如果花開了那就意味著要凋謝,即便再美也不過是一瞬間而已。所以,女孩子十三四歲為人生的致美階段,很朦朧。而唐朝詩人杜牧的詩句更是將十三四歲的少女描繪成一副如痴如醉的畫面:娉娉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

    那麼,為何古代男子都喜歡娶十三歲的小女孩為妻呢?真的是抵不過美的誘惑嗎?

    其實並不是,儘管這個年齡段的女孩子呈現的是一種清新脫俗的美,但更多是出於一種無奈,繼而形成一種習慣和傳統。

    一種無奈

    古代人口基數原本就不大,加上持續戰亂不斷,所以導致人口銳減,從而成為阻礙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因素。事實上在秦朝之前,很少有女子十三四歲就出嫁的情況,而經歷了秦末農民大起義及楚漢之爭,漢朝建立後全國只有兩千萬出頭的總人口。所以,朝廷不得不提倡早婚早育,並做為一項重要的國策來實施,目的就是刺激人口快速的增長,好恢復生產力,增強綜合國力。如果百姓不響應朝廷的號召,自己家的子女到了十五還未出閣,那麼就需要交納多於平時五倍的賦稅。如此一來,老百姓迫不得已只能將女兒早點嫁人。因此,無奈的供需關係決定男子只能娶十三四歲的女孩子。

    源於傳統

    從漢初開始,女子早婚的習俗就已經形成,所以並不是男子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小女孩為妻,而是他們沒有選擇的餘地,這也等於朝廷強行賜於未婚男人的一種福利。而且,百姓為了逃避稅賦的處罰把女兒送為人妾的現象比比皆是,所以漢朝的婚姻制度就非常開放,你所擁有的錢財的多少決定你擁有妻妾的數量。因此西漢名人東方朔可以一年換一個媳婦,但並不觸犯法律。然而習慣一旦形成,那麼最後就變為了自然,從漢朝之後男人娶少妻就成了一種傳統,歷朝歷代都遵循下去,尋常百姓家如此,皇家帝王將相之家也不例外。

    如果參考醫學及生理學,十三四歲的女孩子出嫁肯定不利於身心健康,但是古代對此並沒有科學的認識。因此在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今天,這種行為已經被廢止、擯棄,如果再有人娶十三四歲的女孩子為妻的話,那麼不僅僅是道德問題,而且法律也不允許。

  • 2 # 淮左柒哥

    這嗑讓您給嘮得...什麼叫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小女孩?

    據楊樹達《漢代婚喪禮俗考》記載,漢代結婚年齡是男子十五六歲,女子十三四歲,其後的情況也基本如此。

    瞧見沒她十三四歲就到了結婚的年齡了,古代提倡早婚早育.那些十八九歲沒結婚的都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要麼就是醜,要麼生理有問題,要麼就是寡婦,換你你會娶嗎?再說了,男人這生物,很專一,無論這男人是二十歲、三十歲、四十歲。他都喜歡十幾歲的年輕小女生.咱就是這專一的男人中的一員!

  • 3 # 漁耕樵讀

    官方催婚最致命,這個真不能怪古人是蘿莉控。其實古人更認可額是二八年華,在李白《江夏行》中提到:“正見當壚女,紅妝二八年。”二八年華正是出嫁紅妝出嫁時,在蒲松齡的《聊齋志異》中也提到

    見車幔洞開,內坐二八女郎,紅妝豔麗。

    蘇軾也在詩句中提到:“二八佳人細馬馱,十千美酒渭城歌”。古人提到美女的時候一般都是十六歲的時候,除了個別的有特殊嗜好才真正喜歡十三四的小姑娘。比如“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倖名”的杜牧,才會喜歡“聘聘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的女子。

    但是因為在古代人口是評價一個朝代好壞的重要指標,也是國力的體現。國家為了提高人口,對法定結婚年齡規定的很早。在《國語》中記載的《勾踐滅吳》這一段,相信很多人都還有印象,因為這一段還入選了人教版的教材。勾踐為了提高越國的國力,下令

    令壯者無取老婦,老者無取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男子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

    實際上勾踐這還算是寬容的,在晉朝時期,由於三國之亂,人口急劇下降,晉武帝下詔,女子十七不嫁人者命官員強行婚配,在《晉書》武帝紀中記載:制女子十七不嫁者,使長吏配之。而在漢朝惠帝時期規定,女子十五不嫁,稅賦要以五倍數額上繳,在《漢書》:“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估計你要是三十了還不嫁,可能國家都放棄你了,反正你也多交了15年的單身稅了。在宋朝的時候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說女子如果十五歲還沒有出嫁,父母是犯法的。試想一下,十五歲不出嫁,父母就算犯法了。那可不就是十三四就要急著把女兒嫁出去了嗎?

    長孫皇后十三歲嫁給李世民,上官皇后6歲嫁給漢昭帝,武則天十四歲入宮被封為才人。實際上當時人們若要納妾,還是喜歡稍微年長一點的,比如十六或者十八的。蘇軾的好友張先在八十的時候,還納一房小妾,並且作了一首詩,而蘇軾也和了一首來調笑他,其中一句成了千古名句

    我年八十卿十八,卿是紅顏我白髮。與卿顛倒本同庚,中間只隔一花甲。

    蘇軾則和了一首

    十八新娘八十郎,蒼蒼白髮對紅妝。鴛鴦被裡成雙夜,一樹梨花壓海棠。

    更加奇特的是,張先的這個小妾還為他生了兩個兒子。看來數千年來,男人還是一樣專情,都喜歡無論什麼年紀都喜歡十八歲的。

  • 4 # 雲中史記

    古人的命太短了,即使到了清朝,一般人活到40多也差不多了,很多人年紀輕輕30多久離開人世了。

    以前看古代題材的電視電影,那些“苦主”主角大都是年方十八九歲、卻已父母雙亡了。

    這個也沒辦法,在疾病、天災、戰爭、飢餓等災難面前,90%以上的普通老百姓、普通農民根本沒有招架之力,隨便來個災荒之年、鬧個饑荒災疫什麼的,很可能就要沒了命。

    殘酷的逼著人早熟,再加上人類基本上十三四歲就已經性成熟了(只是還嫩一些,但已經能生娃了,就是夭折高一些),即使在今天的世界,在世界各地,男孩女孩11.12歲就結合生下孩子的新聞都屢見不鮮,而我們熟知的康熙皇帝,12歲就當爹了。

    而國家的法律也在催促著人們早點結婚:

    在戰國的越國,勾踐為了積聚人口,宣佈:女子十七歲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漢朝時,法律規定女孩子15歲就可以嫁人了,如果到了30歲還不嫁人,那就要罰鉅款。

    西晉的時候,皇帝為了人口增加傷透了腦筋,最後索性下令:“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就是女孩子到了17還不嫁人,地方長官可以強行將其許配他人。

    而唐太宗則直接規定,男20歲,女15歲就可以結婚了,

    於是,在人生有限(一般活個30多歲),“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官府和民間輿論等壓力推動下,男子往往娶的就是十來歲的女子,這樣的女子,放在今天還可以稱為女孩,甚至還是兒童,可兒童、小女孩之類的概念是現代社會的,古人可不懂什麼叫童年,反正男的女的只要到了可以生育的年齡了,那就可以結婚了,先把傳宗接代的大事完成再說,畢竟時間過得可快啦,萬一哪天得個病打個仗什麼的掛了,那就沒機會了。

    而古代的婚姻,基本上沒有自由戀愛、自由結婚一說,大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女孩子在幾歲的時候就已經被父母找好了人家,到了十三四歲,就得按流程辦喜事,然後洞房花燭夜,從此過上養育孩子、操持家務的繁重日常生活。

    其實,稍微有些醫學、生理常識的人都知道,男女過早養育孩子,對身體的損傷其實是很大的,這也會讓人衰老的更早。

    總之,古代人結婚早,那也是有現實的無奈和諸多需求,到了現代社會,人的壽命大大提升,醫療水平大大提升,營養條件也好得多,人們也不急著繁衍後代,再加上有很多事情要忙,有許多物質和精神上的要去享受,上學的週期拉長等等因素,人們就在不斷地推遲自己的結婚生育年齡。

    當然,本著什麼年齡幹什麼事情的原則,我們還是應該在恰當的時候去結婚和生育下一代,不要過早和過晚,不然對身體和精力都是一種負擔和折磨。

  • 5 # 瀚海說史

    古代女子十三歲就可以出嫁,男子十五六歲就可以結婚。想想現在,二十四五的我還是老光棍一條,慚愧啊!

    其實關於這個結婚年齡的問題,即使是現代,各個國家的政策也是不同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伊朗法定結婚年齡為9歲(不忍直視)

    荷蘭法定結婚年齡12歲

    法國法定結婚年齡15歲

    菲律賓、韓國16歲

    綜上所述可見,除了菲律賓那個碉到爆國家外,其他的國家法定結婚年齡和古代的中國相差無幾!至於為什麼中國古代這麼早就要結婚,我考慮是以下幾個方面:

    一、戰亂導致的人口缺失

    古代各個朝代戰亂頻發,而戰爭導致的最直接的後果就是人口缺失,尤其是男丁!

    眾所周知,古代上戰場打仗的都是男性,而每一次的戰鬥都意味著戰士們的死亡!將軍百戰死,壯士十年歸,每一個埋骨他鄉計程車兵都意味著一個家庭的破碎!所以為了補充人口,快速的休養生息,在女子的生理機能成熟之後,便要求立即嫁人補充國家人口!

    二、國家給你發媳婦

    兩個人過日子講究兩情相悅,只有這樣才能和和美美!但是在古代,貧民女子卻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男方是好是壞全靠運氣!

    而且在古代有記載:“致女子十七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又《漢書》記載:“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如果在古代女子十七歲還不嫁人,那麼沒關係國家給你找老公!看看哪家還有沒娶親的男子,就把這個十七歲不嫁人的女子嫁過去吧!

    現在的單身狗們如果在古代可就有福了,起碼不用擔心媳婦的問題!當然若是單身男子太多,沒事咱們拿好號排好隊,一個一個來,總會有的!

    第二條是漢朝時期的規定,就是說如果十五歲以上到三十歲不嫁人,賦稅五倍計算!那麼有人可能問了,三十歲以後呢?三十歲還不嫁人的女子,在古代是沒人要的!(所以,剩鬥士們,你們要抓緊啊!)

    三、古人壽命短

    一般因為飲食和疾病的原因,很多人也就活到40多歲!尤其是碰到災年,天災,戰爭,瘟疫,飢餓,普通的老百姓根本沒有能力反抗,只能撒手人寰,留下年幼的子女!

    所以為了更好的延續後代,古人們常常很早就結婚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血脈的延續在古代,永遠是家族最重要的事情!

    蘿莉有三好:身輕體柔易推倒

    小蘿莉多萌啊,誰不喜歡?而且女孩子很小天生就會引起男生的保護欲,現在流行的“最萌身高差”不就是那麼回事嘛!

    天真無邪,呆萌,害羞,可愛這些都是小蘿莉的特點!

    結束語:從醫學和生理學上來說,雖然十三四歲的女孩子已經具備了生育的機能,但是身體還很脆弱。以十三四歲的身體生育孩子對她們的傷害也非常大,並且不利於心理上的健康。

    十三歲的我們應該還是天真爛漫,學習知識的年齡。對比一下古代的女性,確實太過幸福了!但是每個時代都會有和人口相關的問題出現,比如即將到來的人口老齡化問題,所以現在的我們放開了二胎政策!

  • 6 # 鍾小隱

    這年紀少女正值情竇初開,這時候嫁人,既能保證她一生身體也好,心思也好,都屬於一個男人。現在的小姑娘也是那時候就開始懷春了,在接下來的十餘年裡不說交了幾個男朋友,就是沒男友的,動心思的也一排了吧。

    所以,這也是男權社會的產物,對女性是極其不公平的。

    不過從另一方面講,少女十五六歲婚嫁也有好處,之後二三十年每個年齡有每個年齡的美,夫妻關係會很和諧,到沒姿色時已經是幾十年老夫妻了,感情會很穩定。現在都是趕在好年華的尾巴嫁人,結婚沒幾年就人老珠黃了,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婚姻不穩定。

  • 7 # 史之策

    十三、十四歲的年齡,本應該是古人口中所謂的豆蔻年華。為何到了這個年齡,古代女子都要去出嫁了?而在古代女性地位比較低的情況,出嫁之後的女子,有幾人過得比較舒坦?

    沒得辦法,不嫁人就沒飯吃了

    古人對於婚嫁習俗的要求,其實在西周的時候就出臺了相關的政策。要求女子必須在17歲之前嫁人,否則父母有罪。男子則是要求20歲之前娶妻,否則也是父母有罪。

    之所以有這個要求,主要是因為早期人口的多少象徵著國力的強盛。只有早婚早育,才可以儘可能的增加人口。這個時候還算好點的,後來越來越差。

    再到後來如果你17歲不結婚,就會強制給你找一個配偶。他也不管你喜不喜歡,直接拉過去洞房。如果家裡面不主動找也沒關係,每次交賦稅的時候,你家就是別人的5倍。

    後來這個限定的年齡越來越小,從17歲又改成了15歲。很多家長著急把女兒“出手”,所以13、14歲就把女子嫁人了。有的家庭條件比較好的,可以直接指腹為婚。到了合適的年齡,商量著就操辦了。

    不過在後世當中,基本上也就維持在了13 、14歲的年齡。因為雖然別看這個年齡比較小,但是對於女性來說,第一次初潮差不多也就來了。初潮的到來,意味著女性可以生育了。當然這也只是理論上面的,實際上的女性在這個時期的身體發育並不成熟。然而被迫生孩子,造成身體負擔增大,所以說古代的婦科疾病非常常見。這也是為何感覺古代女子總是嬌柔做作,因為實在是沒辦法呀。

    女性嫁人比較早,男性娶妻也不晚

    大家眼睛都盯著女子13、14歲嫁人,但是也不要忘記,絕大多數男性也是在13、14歲娶親。如果說稍微晚一點的,可能最晚也就是十六七了。否則就是屬於觸犯法律,就算是皇室也不能避免。

    西晉晉惠帝司馬衷,在13歲還是做太子的時候,就已經結了婚。由於當時年齡比較小,缺乏這方面的經驗。他的父親就讓才女謝玖以身教導,第2天早上謝玖便匆匆離開。沒想到只是一次,謝玖便懷了孕。

    但是這個孩子是太子的,他又不可以把孩子打掉。另外自己只是才女,又不可能有一個身份。所以只好把孩子生下來,自己拉扯長大。後來孩子都會跑了,司馬衷才知道自己多了一個兒子。

    北魏的文成帝拓跋浚,雖然結婚的時候已經是17歲,但是13歲的時候就去臨幸宮女,導致其懷孕做了父親。所以說別看古代人年齡比較小,但是如果說你是貴族子弟,對這些男女之事懂得多了,結婚生子自然也早。明神宗朱翊鈞5歲當太子,10歲做皇帝,17歲路過慈寧宮,看上了慈寧宮的一個宮女。隨後把她帶到後宮,將其臨幸。然而他只是圖一時之快,之後就不管不問。

    但是耐不住老太后想抱孫子,就把宮女找過來細心照料,結果還真生了一個孩子。不過由於明神宗朱翊鈞並不想要,所以也一直沒有給任何的名分。

    當然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畢竟古代有皇位需要繼承,急需要皇帝生孩子。所以古代皇帝結婚都早,自然配的妃子年齡也不大。再加上政策的問題,民間也都結婚早。

    女子年齡這麼小,身子承受不住怎麼辦

    如果說這個女子是窮人家的孩子,那麼可能真的沒辦法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不管未來的丈夫怎麼對待,女子也只能自己忍著。但是有錢人家不一樣了,他們會給閨女送一個丫鬟。

    丫鬟是幹嘛的?一般是從小陪著家裡面的小姐長大,然後嫁出去的時候作為嫁妝。主要工作是幹嘛?

    第一是萬一小姐在男方家受了委屈,丫鬟可以回去告訴孃家人。另外也是孃家的傳話筒,看看小姐懷孕沒,那方面生活怎麼樣?作為一個丫鬟,怎麼知道小姐那方面生活怎麼樣?其實小姐剛嫁過去的時候,丫鬟是和小姐少爺住在一起。(後來要分開)小姐、少爺住主臥,丫鬟住次臥,所以裡面的動靜聽得一清二楚。

    為何要這樣安排?主要是為了照顧兩個人,另外就是負責小姐身體不方面的時候,少爺又有需求,可以自己頂上去。很多人都是靠著這個方法,從丫鬟走到了小妾的位置。

    他們的年齡基本上都會比小姐大三四歲,所以也就是十七八歲的樣子。儘管這個時候身體還沒有發育好,不過要比13、14歲情況好的多。必要的時候,可以代替小姐幾年時間,當然這種代替的情況還是很少的。

    畢竟如果嫁過來幾年時間,肚子都還沒有動靜,很容易被別人懷疑是身體有問題。所以古代女子為了表明自己身體沒問題,很少會讓丫鬟代替自己。更何況也擔心自己位置被搶。

  • 8 # 晚亭與落霞同暉

    不單單是喜歡,而是古代的習俗。

    唐代杜牧《贈別詩》中:娉娉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己可證明:十三歲為豆蔻年華,含苞待放,但並未盛開,還未成熟。

    這個年齡,女兒開始月經初潮,男子也開始岀現遺精。理論上講己有了生育能力,至於適不適合生育,古人遠沒有現代醫學科學、生殖系統理論搞得那麼清。

    古人面對自然災害如旱澇、地震、瘟疫及及戰爭等人禍束手無策,所以長期來古人的平均壽命僅30~40歲之間。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為延續香火、不絕子嗣,所以早婚、早育、多子多福成了古人的第一要務。

    現代生命醫學告訴我們:十三歲的豆蔻年華是性發育的開始,離性成熟還差很多。更何況人體的其他七個系統也處於發育中。借用一句中國人的老話:女大十八變,男子還二十三猛一竄。

    國際醫學界普遍認為,身體發育的成熟年齡,男子22週歲,女子20週歲。所以中國給出的女子最佳生育年齡為23~30週歲。過早或過晚對母子都不利。

  • 9 # 憤怒的尼采

    這題是在揭露封建時期女孩遭到的不幸摧殘,而往往很多男人卻以一種饒有趣味的態度看待這題。我身為女性當仁不讓要為古代女子的伸張正義。

    中國古代世俗婚假女子一般在15歲左右,當然在後宮歷史中進宮年齡有小於這個年齡的大有人在。

    《漢舊儀》中提到:擇宮婢年八歲以上侍皇后以下

    漢昭帝上官皇后6歲冊立為後,王莽的女兒九歲就當上了漢平帝皇后,南朝陳文帝沈皇后十歲剛出頭,宋仁宗馮賢妃9歲、張貴妃8歲,而明憲宗的萬貴妃創歷史新低年僅四歲。

    大多數是進宮前就已經明確其等級,只有小部分臨幸後才確立妃位,後者對女孩的傷害極大。因此十幾歲就生孩子的妃子不少。從健康角度看對女性的摧殘是極大的,有些甚至兩年生2娃還沒恢復呢又懷上了,生小孩對於女性而言是極傷元氣的。

    再說男子為何喜歡這麼年輕的,我想這是人之常情吧?就拿現代的男子而言誰都喜歡二十多歲的正值天真爛漫的小女孩,當然不會像古代那樣實在誇張,如果現在哪個男人娶未成年少女為妻我想他準備鋃鐺入獄吧。

    在現如今法律是對未成年少女保護的挺大的。而在古代就是缺乏這樣的法律保護女子,如果女子被人姦汙就會浸豬籠無關誰對誰錯,失去貞潔就是女子的錯,總的說來女子在古代就是男子的附屬品罷了。

    還有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女子沒有現代女孩一樣接受教育,和男子一樣的教育,而不是琴棋書畫和女工。

    古代認為女子無才便是德,尤其在男子面前如若表現的比男子還要聰慧就要被長者言為不敬,在幾個朝代中,屬唐代女子權利達到高峰,也是因為武則天的上位女子才有了男子一樣的權利,甚至可以凌駕於之上。

    雖說如此唐代被歷來文人稱為“髒唐”說明文人對女子上位的不屑態度。再者是清朝末期,有部分官宦女子去外國留洋吸收了西方文化倡導男女平等,許多女子學校開始興起,擺脫了自古以來的裹小腳以及沉重的頭飾,剪短髮也成為當時的潮流,女子才開始走向“自由”。

  • 10 # 唯戀無名

    前言:當今社會,結婚是越來越晚,我二十七歲結婚的時候,周圍很多同事朋友告訴我,兄弟 你結婚太早了,應該再玩幾年再結婚,我是和他們說,再晚了老婆都找不到了,這倒是符合當今社會現狀,結婚越來越晚,剩女也越來越多,不過,要是放在古代,十三四歲的小女孩基本都結婚了,在我看來十三四歲的小女孩或許發育都沒發育完全這麼就為人妻了呢,帶著這個好奇,我也是著實的研究了一下歷史資料。

    其實古代男子喜歡小女孩子是有一定的原因的:

    原因之一:我前幾天寫過一篇問答,是關於皇帝選妃的,皇帝選妃的年齡界限是全國十三~十六歲未婚少女,皇帝這一選,可是把好多妙齡少女給圈進去了,其中不乏有很多對本身就是情投意合的,這被皇帝一選入宮,侯門深似海,很多妙齡女子是不願意的,很多男子是更不願意的,因此,古代男子都是搶在十三四歲就把小女孩娶進門,這樣就有效的規避了入宮的風險。

    原因之二:是古代制度原因,當時的科技不發達,所有的事情都靠人力完成,皇帝為了經濟和軍事的發展,當然要人越多越好,所以提倡早婚早育多生。為了讓她們早點嫁人生子,還專門制定了法律,女子必須在12到15歲之間嫁出去,否則就會有高額罰款。

    原因之三:古代女子地位低下,一些窮苦人家子女眾多,根本養不起就會早早的把女兒嫁出去,少一個人吃飯,就少一分負擔,而且還可以得到一筆彩禮錢,用於家庭花費。對於不在乎女兒生死的人來說,這就是一筆極為划算的買賣。

    其實,在古代和當今社會是有所不同的,當今社會,十三四歲的小姑娘什麼都不懂,家裡什麼事都不做,一看就是那份稚嫩樣,在古代的女孩子都不同了,窮人家的孩子大多女孩子不讀書,就是做家務,而且普遍早熟,否則,皇帝也不會海選納妃專找十三到十六歲的女孩了,那時候的女孩,可比現在的女孩懂得多。

  • 11 # 歷史漫談君

    古代男子娶十三四歲的小女孩為妻,是有歷史原因的。

    女孩在這個年齡,身心都不成熟。放在現在的話還是小奶娃娃,是父母精心呵護的小苗苗。而如果放在古代,那麼她們就要嫁人,成為大人了,就要去看公婆的臉色,操持家務,生兒育女,受男人的氣,苦不堪言。

    前兩天,朋友家的女兒小菲28歲了,還沒有物件。父母非常著急,到處託人給女兒說親。關鍵是皇上不急太監急,作為當事人小菲還覺得自己非常的小。猶如巨嬰,總想生活在父母的庇護下。在當代只有女孩過了25歲,父母才會著急。而古代可能則完全不同,甚至指腹婚也是有的。

    差距怎麼這麼大呢?古代為何出現十三四歲的女孩就要嫁人這種事呢?我們來分析一下原因。

    首先,當時的人自然壽命比較短。

    在古代,人的自然壽命比較短,據史料記載,

    夏商時期,人們的平均年齡在18歲周左右,周、秦大約20歲左右,漢代在22歲左右,唐代27歲左右,宋代30歲左右,清代33歲左右,民國時期約為35歲左右。

    而新中國成立以後,人們的平均年齡在六七十歲左右。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醫療水平的提升,人類的壽命在增加,未來也可能會出現人生長生不老的夢想。

    所以,在古代在而立之年就基本走到了人生的終點,那麼必須儘早結婚,否則的話,怎樣繁衍生息?而女孩十三四歲,已經具備了成熟女性的基本要素,所以結婚就提上了日程。

    其次,戰爭頻發,人口缺數比較大。

    在古代,戰爭頻發,而且也沒有先進的武器,全靠人多力量大,靠肉搏戰。一次戰爭能損失很多的勞動力,甚至有的村子裡在戰爭發生後,都沒有成年的壯勞力。

    補充人口,而且必須儘快補充人口,所以,讓女孩子早早結婚生育子女,才能解決這個迫在眉睫的事情。

    再次,古人相信多子多福。

    古代,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而且人們都相信多子多福,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就早早結婚,早早生子,光耀門第。而且男子娶好幾個媳婦都是允許的,老婆多了,開枝散葉的也就多了,兒女也就多了,福氣就來了。

    最後,有國家法律制約。

    中國古代為鼓勵人口增殖,多年來一直提倡早婚早育。如果女兒到了婚嫁的年齡不嫁出去,那麼父母會被治罪。有史料記載:

    “越王勾踐欲報吳仇,凡男二十,女子十七不嫁者,罪其父母。”(《男女婚嫁年紀議·通典》卷五十九)

    在越王勾踐時期,如果女子17歲還沒有嫁出去,那麼父母慘了,國家會治父母的罪。那麼父母為了免受懲罰,肯定會早早讓女兒嫁出去。

    漢代對到了年齡不嫁的女子採用收取高額的人頭稅的方法來進行懲罰。

    漢惠帝六年詔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歲不嫁五算”

    什麼意思呢?就是女子在十五歲到三十歲沒有嫁出去的,要繳納一般成人的五倍的人頭稅,以此來懲罰他們。

    又如北齊後主更極端,他規定:

    “女年20以下14以上未嫁,悉集省,隱匿者家長處死刑”。

    這些都無疑從法律上來督促,制約父母,讓他們把自己的女兒早早嫁出去,否則就會收到處罰,甚至是死刑伺候。

    八十歲張先迎娶十八歲小嬌妻

    古代,成熟的已婚男人娶十幾歲小朋友的事不少見,其中最出名的是下面的故事。

    張先,是東坡居士的朋友,在80歲要見上帝的高齡之年,竟然娶了18歲的妙齡少女,令人羨慕嫉妒恨。作為主角的張先也是得意洋洋,即興賦詩一首:

    我本八十卿十八,卿是紅顏我白髮,與卿顛倒本同庚,只隔中間一花甲。

    蘇軾知道後,也做了一首詩送給朋友張先:

    十八新娘八十郎,蒼蒼白髮對紅妝。鴛鴦被裡成雙夜,一樹梨花壓海棠。

    而古時的帝王更是三宮六院,美女無數。在選女子進宮時,都是挑選十幾歲的小姑娘。中國古代,富家人家娶一妻多妾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而且隨著男人年齡的漸長,所娶的嬌妻年齡越來越小。

    早婚對女孩子來說是摧殘

    在古代,女孩子自身還不成熟就要開花結果,操持家務,侍奉公婆,伺候男人,生兒育女,可謂是辛苦至極。

    更要命的是,在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年代,沒有地位可言。有時候還能作為男人隨後贈送別的禮物,如同衣服一般。那時候,女子只能忍氣吞聲,低眉順眼,以求自家男人的垂憐。

    古代男子為何喜歡十三四歲的小女孩

    別說是古代的男子了,當代也是如此。小女孩青蔥水嫩,天真無邪,含苞未放的樣子,都喜歡。而且女孩年齡越小,閱歷越少,不會有這樣那樣的事情。女孩年齡越小,越容易對男人產生依賴的感覺,男人越有成就感。

    但是在特定的環境裡,才會出現女孩十三四歲就出嫁的情況。如果放在現在,那家長會抓狂的。現在剛剛走過提倡晚婚晚育的時代,國家全面放開了二胎,鼓勵一家生育兩個孩子,也是為了緩解我國老齡化社會的需求。

    所以,國家的婚嫁政策是在不斷的改變和調整中,什麼時候都有相應的政策。

    讀完這些,您是不是也覺得古代女孩十三四歲去做人家的媳婦,就不足為怪了呢?

  • 12 # 花木童說史

    要說娶小女孩為妻,那就不僅古代男子喜歡,相信現代很多男人也喜歡,其中原因地球人都知道。但古代人在這個年紀結婚,其實更多原因是由於官府的法規和來自父母的逼迫。

    古代戰爭不斷,男子提前結婚生子,上了戰場就沒有了“傳宗接代”的後顧之憂。另外,古代有一項主要稅收是人頭稅,官府為了增加國庫收入,鼓勵早婚早育,甚至還專門制定法律規定結婚年齡。

    在唐朝剛立國時,長期戰亂,人口凋零。李世民就立法規定:12歲就可以結婚,18歲還未結婚會被處以重罰。

    在《漢書·惠帝紀》中也有這樣的記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意思是如果女子三十歲之前還未嫁,就要罰她們家繳納五倍的賦稅。所以在古代你想晚婚晚育都不行的。

    古代人生活水平低下,人的壽命普遍不高。而且醫療水平也低下,生了重病基本都只有等死的份,所以如果不早點結婚生子,要是出現夫妻有一方早逝的情況,這個家可能就面臨絕後的局面。這就嚴重違背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封建禮制,是要揹負不孝的罵名的。

    另外,古代是農業社會,老百姓主要是靠地裡刨食生活。要想致富奔小康,人丁興旺是必備條件。生活富裕而又子孫滿堂,就成了每個家庭的最高目標,所以,每個子女到了結婚年齡,父母都會逼你結婚生子的。

    當然古代人提倡早婚早育也是有依據的。古代著名的醫學典籍《黃帝內經》中是這樣記載的:“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沖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丈夫八歲,腎氣實,髮長齒更;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陰陽和,故能有子”。

    從這本醫書中可以看出,女性在十四歲左右來了月事後,就具備了生養條件。而男人在16歲時有了“精氣”,自然也就可以結婚生子。

    不過,早結婚雖然有眾多好處,但其弊端古人也有深刻的認識。曾有古書這樣記載:“人之男女不可於幼小之時便議婚姻。大抵女欲得託,男欲得偶,若論目前,悔必在後。”

    意思是孩子太小,思想不成熟,過早結婚,以後遲早要後悔的。古人還是很有智慧的,不過這話雖然很有道理,但在生存權面前,古代人也沒有更好的選擇。

  • 13 # 雨霽視角

    要說古代為什麼都結婚很早,男子13、14歲當爹,女子12、13歲就嫁人的,這在每個朝代都不是特殊,而是國家政策。

    古代戰事多,國家人口不足,生孩子延續國家人口數量,那是國策。漢朝規定“民產子,復勿事二歲,女子年十五以上到三十嫁,五算。”

    這意思是指,生孩子可以減少稅收,減輕家裡的負責,而如果到了15歲還不結婚,那家裡每年就要多交5個人的人頭稅了。

    別說古代了,即使到了現代,世界上早婚的國家也不在少數。

    印度平均結婚年齡20.2歲,中國25.6歲。

    而世界上的主流國家規定男女18歲就可以 結婚,比如美國但是並不是所有州都是這樣規定的。部分歐洲國家、德國、法國、英國、西班牙、葡萄牙等 國家都規定不低於16歲。

    菲律賓規定男女16歲,女子14歲就可以申請結婚,荷蘭只有12歲。

    所以從現代文明社會中也可以找到過去早婚的影子。中國現在結婚之所以實行晚婚,主要是因為人口增長過快,而不得不將法定結婚年齡延後,實際 是為了控制人口的一種手段。

    古代則不同,講究早婚。主要是由於國家政策所限,畢竟農耕時代,農民繳納稅收一項很重大的支出,同時又將稅收和結婚年齡掛溝的時候,那早婚就是一種合理有效的減輕稅收的方式。

    我們光看到女人結婚早這一個問題,同時另一個面是男人結婚也很早,男子一般16、17歲成婚。

    從生理的角度來講,男子13、14歲,處於剛開始生理發育的年齡,雖然許多女子13歲左右月經已經來潮,月經來潮意味著具有了生育的能力,但是這個年齡的女子其實不具備完整的孕育生育的能力。

    所以古代的女人的平均壽命都非常短,平均30-40歲,這也是過早接觸夫妻生活,容易留下婦科疾病,而導致女子早亡的一個原因。

    而最具有代表性的男子,便是中國的皇帝們,他們大多12、13歲就已經有了第一次生活體驗了,甚至12、13歲就當爹的。

    如漢文帝12歲就當爹,和他兒子漢景帝僅僅相差15歲。

    而這樣的情況,一直到了近代社會,才得已慢慢改善, 物質條件本身並不豐富,而又要遭受戰爭的摧殘,這也是為什麼中國古代的平均壽命的原因之一。

  • 14 # 我是越關

    唐朝時,杜牧非常風流,經常留戀於風月場所,在揚州的風月場所時,他邂逅了一位柔弱美麗的風塵女子。在道別時,他為這名風塵女子寫了一首詩;

    娉娉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 春風十里揚州路,捲上珠簾總不如。

    從這首詩中,我們可以看出這位風塵女子只有13歲,聘聘婷婷,婀娜多姿。像二月的豆蔻一樣含苞待放。這也說明了古代男子是非常喜歡十三、四歲的少女的。

    按理說,十三、四的女子屬於未成年,而且長相和能力等各個方面也不如十八、九歲的姑娘,那為何古人會選擇豆蔻年華的女子結婚呢?實際上是一部分原因是古代條件限制,再有就是古代政府的強制性規定。

    古代條件限制

    各位,如今我們的生活條件得到了極大的改善,人均壽命已經達到了70多歲。一些大城市,比如北京、天津、上海等地,人們均壽命甚至超過了80歲。

    但是,僅僅在100年前的晚清時期,人們由於物質匱乏,以及生活條件和衛生條件的限制,平均壽命只有四十多歲。就這樣,在古代還算是比較高的,在一些戰亂年代,或者說是全民皆兵的年代,人們的平均壽命甚至只有二、三十歲。

    在這種環境下,為了種族的延續發展,早婚早育成為了必然的選擇,每個人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自己的基因傳遞下去。

    當然,歷朝歷代的皇帝也會以身作則的實踐,他們之中,大部分結婚的年齡都在十幾歲左右。比如隋文帝楊堅,16歲就娶了獨孤伽羅,李世民15歲娶了長孫皇后。清朝的順治、康熙兩位皇帝,在13歲時都有了自己的兒子。

    皇室作為古代百姓行為的風向標,早婚早育行為自然就得到了發揚。因此,十三四歲的女子出嫁也成為了人們共識。

    古代政府強制女子結婚

    由於古代戰爭頻發,人口損失嚴重,很多朝代為了促進人口的發展,都會讓女子儘早出嫁。

    漢朝初年,由於楚漢戰爭使得人口大幅度減少。劉邦為了恢復人口,定下了人頭稅,規定每人每年繳納120錢。這樣,一些窮人就會趁早把女兒嫁出去。到了呂雉執政時期,呂雉又單獨增加了女性不婚的“單身稅”,只要是15~30歲的未婚女子,必須每年繳納600錢。

    晉朝時期,由於三國的動亂,晉武帝為了發展人口,竟然下令讓官府排查17歲未婚女子,強行分配給單身漢。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晉書》

    其後歷朝歷代,只要人口損失時,大部分都會強制女子早嫁。唐朝時,安史之亂後,唐玄宗甚至把結婚年齡降低到了男性15歲,女性13歲。《唐律·戶婚》中甚至規定,只要男女發生關係,可以不經過父母同意而結婚,法律也同樣認可。

    總結來說,女子十三、四歲結婚,一來是人們為了種族的延續。二來是為了國家的繁榮強大,畢竟古代人力是經濟發展最主要的動力。

  • 15 # 薩沙

    這是古代的現實決定的。

    原因如下:

    第一,女大不願意留。

    古代人的生存不易,因為生產力水平低,尤其是農民始終也就是勉強餬口狀態。

    這種生存情況下,農民家庭多養不了閒人。

    那麼,什麼是閒人?當然就是女孩,尤其是十二三歲的女孩。

    這些女孩不能做重體力活,最多做做家務。但家務有她們的母親負責,所以女孩可有可無,會被家裡看做吃閒飯的。

    而古代女孩有早有遲,但一般十三四歲都來月經了,可以生育,就可以出嫁了。

    說通俗點,就是將女孩趕快嫁出去,減少家庭負擔。

    當時農民女孩如果二十多歲還沒出嫁,就是驚天動地的事情,不是其醜無比,就是有什麼殘疾。

    所以儒林外史裡面,范進老丈人胡屠夫說了一段話:想著先年我小女在家裡,長到三十多歲,多少有錢的富戶要和我結親,我自己覺得女兒像有些福氣的,畢竟要嫁與個老爺。今日果然不錯!說罷,哈哈大笑。眾人都笑起來。

    胡屠夫把女兒在家裡養到三十多,相當於今天把女兒養到50歲,能夠有人願意娶就是驚天動地的大喜事,虧他還有臉吹噓!

    第二,朝廷為人口考慮的規定。

    古代朝廷認為人口是重要的社會財富,儘量鼓勵生育。

    鼓勵生育的重要一點,就是要降低婦女結婚年齡。

    所以歷朝歷代,婦女結婚年齡沒有高於16歲的,甚至降低到12歲,違者就要懲罰。

    由於國家政策在此,老百姓也沒有辦法,到了年齡就要考慮將女兒嫁出去。

    第三,古代男人結婚也年輕。

    古代講究男人早點成家,就能早點立業。

    所以,男人結婚通常都是很早。

    到了民國時期,蔣介石第一次結婚也就14歲,在當年也不算稀奇。

    我們後來發現民國很多中學生,都是有妻子兒女的,就是這麼回事了。

    男人既然早婚,不可能娶歲數很大的女人,那麼女孩也只能很小就出嫁了。

    第四,結果過早沒有好處。

    女孩十三四歲雖然來了月經,但不代表身體已經發育好了。

    科學研究表明:大約有80%的女孩子直到16歲到19歲時,乳房發育才接近成人。

    即便是月經,也就是女性性成熟的標誌,很多女孩可能晚到18歲到19歲才開始的。

    過早結婚就會過早性生活和生育,這對於女性身體沒有什麼好處。

    說通俗點,自己還沒發育成熟,就要生孩子了。

  • 16 # 歷史好奇怪

    因為這算是一種古代的法定結婚年齡吧。

    在古代,一般女子的婚嫁年齡都在十三四歲左右,當然12歲也是有可能的。

    現在人可能無法理解,為什麼古代人還在女性未成年之時,而且身體還沒有完全發育的時候就迫不及待的逼他們成親。

    事實上這跟古代人的壽命,有很大關係。

    在古代句話叫做人生七十古來稀,由於醫療技術和衛生條件的落後,能活到70歲,真的是非常高壽了,有很多人都活不過50歲,認識醫療和衛生條件的落後導致新生的嬰兒存活率很低,在這兩種因素下,統治者們自然而然的會選擇降低結婚年齡,並且鼓勵生育。

    而且在古代,一場大戰下來就要死非常多的人,秦朝末年的天下大亂,導致很多地方都死絕了,人口大大折損,壯勞力,尤其是男性壯勞力,都因為戰爭而大規模折損,民生凋敝,萬里無人煙。

    所以在漢朝初年的時候,朝廷為了休養生息恢復生產,劉邦在國家內實行了一個國策,就是要交交人頭稅。明確如果女子在15歲之前沒有出嫁,一年便要向國家交納120錢的稅錢,對廣大老百姓來說是非常沉重的負擔。所以很多家庭為了避稅,就早早的將女兒嫁了出去,所以13歲嫁出去的就很多,這種習慣一直持續了很多年。

    這種辦法很有成效,當這種方法實施了70年後,漢武帝是全國的人口就增加到了3600萬,西漢最巔峰時,人口規模達到了6300餘萬,降低女子的出嫁年齡,其實就是為了提升人口規模。

    之後,這種做法被歷朝大一統王朝的開國皇帝所效仿,因為這種方法確實很有效果,一旦到了分裂時代,各國的交戰導致人口大規模消失,大一統王朝為了休養生息,只有採取這種方法,才能夠快速的恢復國力,增加人口,實現大一統王朝的強大。

    歷朝歷代裡最嚴苛的應該是北周時期了,北周時期規定法定年齡,13歲的女性必須出嫁。做法最為極端的是西晉時期,西晉時期法律規定,如果女性到了17歲,父母還沒有將他嫁出去的話,就要有地方長官給隨便給她選擇一個男人,這可怕不可怕?

    此外造成女子早婚的原因還有一個就是,古代社會男尊女卑的社會情況下,一般的家庭,重男輕女,要減輕家庭負擔,都是選擇拋棄女兒。

    因為女性不能夠承擔更多的體力活,只能做做家務,所以會被家中的父母看成是吃閒飯的,還認為是賠錢貨,所以就會早早的像她們嫁出去,以減輕自己的負擔,這是由落後的農業社會落後的生產力所決定的,因為在純粹靠體力勞動的時代,女性的劣勢是顯而易見的,這是由生存決定的。

    當然其實結婚太早也很危險,因為在很多時候,男女的身體狀況其實都沒有發育完整,才十幾歲的年紀,對身體傷害極大,很容易出一些事故。其實如果這個年紀生孩子的話很容易難產。

    在古代那種醫療環境下,年紀太小的女性生孩子確實是一件很要命的事,而且即便生下來,存活率也不高,所以就導致了女性一生的大部分時光都在不斷的從事生育工作,這其實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 17 # 韋莊談史

    這對古代人來說其實應該算是一件比較平常的事。

    因為對古代人而言,他們的十三四歲結婚,其實和我們今天的22歲結婚,在觀念中是差不多的。

    為什麼會這麼說呢?

    首先我們必須明確一點的是,古代人的壽命和今天人相比,那是大打折扣的。今天人的普遍壽命已經在70歲以上甚至80歲以上很多了。但在古代,70歲以上的年齡都是被人們認為高壽的表現。

    古人曾經有詩云,人生七十古來稀,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古代人的大部分壽命都會在40歲50歲。古代的人,抵禦自然災害和疾病的能力非常之差,而且生出來的孩子夭折的機率也很高。

    對於一個家庭來說,人口是他們得以繁榮興旺的重要原因,對於一個國家來說,人口是他們得以強盛的重要因素,因為在體育勞動為主的時代,人口就意味著能夠,但更多的勞動,開拓更多的土地,所以在一方面,人口的年齡上限,是被壓制在四五十歲,而出生人口的夭折率又很高,雙重情況的加持下,不得不促使古代人很早就結婚,然後就開始不停的造人。

    所以他們結婚很早也是情有可原的,我們舉幾個名人很早結婚的例子,比如說漢惠帝劉盈的皇后,也就是她的外甥女兒,當時才10歲就被立為皇后,漢朝的漢昭帝劉弗陵的皇后上官小妹,是霍光的外孫女,在6歲就做了皇后,在清朝時康熙皇帝的母妃佟佳氏也在十來歲就進了宮,

    所以從統治者開始就身體力行的倡導早婚早育,其實他們就是為了延續家族血脈,繁衍更多人口,使得家族昌盛,落到普通平民家中,多生人口,則也是為了獲取更多勞動力的行為,而將女兒早早的嫁出去,也能夠有效的減輕作為一個人口所帶來的糧食負擔,這種負擔也許在今天並沒有什麼,但是在古代,或許是一個家庭活下去的關鍵。

    統治者們很早就意識到,人口是最寶貴的財富。尤其是在亂世之後的天下大定,皇朝一統之時,突然沒有了戰爭,統治者們驀然發現,雖然領土無限擴大了,但是整個國家的民生經濟都非常羸弱不堪。原因是因為在亂世之中殺伐太重,人口在這種情況下,大規模的急劇消減。

    據史料記載,明朝天啟6年,中國的人口是9987萬,而到了清朝順治三年,中國的人口是8848萬。也就是說,在整個明末期間,整整減少了上千萬的人口。其中在四川地區,遭到的屠殺最為慘重,張獻忠部隊在四川進行了大屠殺,後來清軍又在四川進行的屠戮,導致四川地區,甚至出現了百里無人煙的情況。

    所以為了恢復人口,在歷朝歷代統治者們都實行早婚的政策,明清時期規定的是男子16歲,女子14歲為法定結婚年齡,當然在更早的時代,南北朝時期,女子甚至要在13歲就要結婚,南北朝時期甚至規定如果女子到達適婚年齡卻沒有出嫁的,連同家人一起要坐牢,漢朝還有一種,如果女子到了15歲還沒有嫁人,就要每年交600錢的人頭稅的政策,這對一個普通家庭來說是非常沉重的負擔了,晉朝甚至明確表示,如果到了法定年齡女性還沒有結婚就有地方長官強行給她分配一個丈夫。

    當然除了嚴苛的婚姻制度之外,似乎也有一點點的溫情,那就是國家會鼓勵一些,類似於相親大會的節日,比如說上巳節,也就是俗稱3月3,這一天原本在深閨之中的女孩們,都可以在這邊出門踏青,遊玩,年輕小夥子們也可以在這邊嬉戲,遊玩賞花,如果看對眼了,也不能夠私奔20,由身邊的人去通報,通報之後如果兩方願意就可以回家告訴長輩,按照三書六禮的方式,正規的娶回家門,這算是一點令人欣慰的東西了。

    但是事實上,十幾歲的法定結婚年齡對於女性來說還是太早了。除了對身體的傷害很大之外,而且一旦懷孕要生孩子的話,也會出現更大的風險,難產的機率會增加,而且生下來的孩子也可能非常的羸弱。

    但這是當時的醫學水平所無法理解的東西吧!而且當時的人也沒有更高的醫療和科學知識,認為女性到了十幾歲,也就算豆蔻年華成年了。這種強制結婚的政策解決了單身問題,但是還是導致了很多不幸。

  • 18 # 大將軍威武K

    現實環境所決定。

    在歷時2000多年的封建社會里,除了3000皇宮佳麗和一些達官顯貴的太太們,大多數農民家庭出身的女子除了嫁人為妻相夫教子外基本上沒有其他任何出路。既不能像男人那樣考取功名出人頭地,也不能行商致富,完全等待命運的裁決。並且體力不如男人,常年待在家裡既不能幹太多農活為家裡分憂,反倒是深閨緊縮,惆悵無限,不如早早嫁人。而十三四歲正好是性發育的年紀,初步具備了生育條件,也就可以出嫁了。

    所以在古代,無論是皇親國戚還是達官顯貴亦或是市井之人,正常的在13至16歲都完成了婚姻大事,過了20歲還在家待嫁就顯得很不正常了。

    與此同時,由於人口稀少的緣故,歷代王朝政權都提倡早婚早育,發展生產力,多一個人就多一份人頭稅。多數王朝把女性婚配年齡限制在16歲以內,違者就要遭遇相應的懲處。

    所以綜合社會現狀和國家政策,在男人們眼裡,十五六歲的女性就類同於今天的大齡剩女,十三四歲則相當於出水芙蓉一般。

  • 19 # 宛如清揚

    為何古代男子都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小女孩為妻?

      古代男子,什麼年齡段的?都喜歡?嗯。都,我就想問,如果歲數提高個五六七八歲,放在現而今,有誰會真不喜歡?美麗的純情的可愛的充滿生機的姑娘,容易讓人煥發青春的活力,是人都喜歡。題主既然已經問了,我也就說兩句吧,儘管珠玉在前了。

      如果是翩翩十五六的少年郎娶十三四歲的姑娘,那就應該,畢竟不是所有人的都可以成為朱見深,對媽媽級的萬貴妃沉迷至死。如果是三四十歲的爺爺輩(古代四十歲之前當爺爺的大有人在)的男人,續絃十三四歲的小女孩為妻,的確該被現代人噴。但無論男人多大,都喜歡年輕的姑娘啊,這改不了哇。比如那個五十多的榮國府大老爺賈赦,喜歡的丫頭基本都是十七歲,永遠的十七歲,可惡的是,他不是娶妻,他是納妾——該罵嗎?該。可是人們如賈母,罵他的原因也是他不愛惜身體,不好好做官,言外之意就是如果節制一點是可以的。他一直這樣,許多男人都希望這樣做,只不過因為各種原因,沒有成功罷了。如果我是男人,我也喜歡年輕貌美的妻(妾),原因不再多說啊。

      咱們現代,娶十三四歲的小姑娘,哪怕就是十五六的少年郎去配對也不行,不合法,可是放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完全合理合法。

      從生物學的角度來說,人類十三四歲時,已經基本成熟了,有了繁衍後代的能力了。在生產力低下醫療條件比較落後的絕大多數朝代,早開花早結果,生下子嗣可以早一點擴大家族勢力。在大家普遍都不長壽的情況下,只有早早生下孩子,才算是多做貢獻了。相較於老姑娘(誰知道不被人聘走是不是有毛病呢),十三四歲的女孩子肯定更搶手,生下健康聰明後代的機率也會大一些。古時繁衍後代是第一要務,現代文明程度越高,社會越發達,這點就不用太考慮了,所以晚婚晚育的特別多。

      有的時候我也很暗黑的想,娶個十三四歲甚至更小的姑娘,應該是更好掌控吧?她們心智還不太成熟,很容易就受到丈夫的影響(雖然丈夫也不大),什麼三從四德的教育,什麼三綱五常的思想,應該很好塞進她們的小腦瓜吧。

      扯得有點遠了哈。男人為什麼娶十三四歲的小女孩為妻?除了身體原因,還有朝廷律法的加持。

      歷朝歷代關於成婚的時間,相差都不是很大。雖然《周禮》裡記載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但是後來的各種記載,這個年齡明顯提前了。

      《韓非子》說的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

      那個曾經天天吃苦膽的越王曾經宣佈過,十七歲的姑娘不嫁人,她的父母有罪,二十歲的小夥子不娶妻,他的父母也有罪;

      後來,漢代結婚年齡男子十五六,女子十三歲,仁德神武的漢惠帝曾宣佈十五歲以上到三十歲還沒嫁人的姑娘,五算;(《漢書·惠帝紀》中就明文記載:“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罰她繳納五倍的賦稅)

      ——十二歲的漢昭帝娶六歲的上官皇后,這個就實在是太早了點。

      晉朝開國皇帝司馬炎下詔十七歲的姑娘不嫁人,朝廷就要強行婚配了;

      同樣是國家包發給丈夫或妻子,唐太宗李世民曾下詔,姑娘十五,小夥子二十都沒有成家,州縣以禮娶聘——至於發個什麼樣的,不好說。

      宋代曾有男十五,女十三,並聽婚嫁的規定;

      當然了,古代早婚的現象比較多,一般都還算比較正常,十三四歲結婚有好處,但也有弊端,並沒有全部成為風尚。變態的是南北朝時期,上至帝王,下至百姓,男子十歲前後結婚是一種流行。隨便列幾位成親的年齡,劉宋孝武帝十三歲,前廢帝七歲,明帝九歲,後廢帝六歲,順帝九歲,齊和帝九歲,海陵王十一歲,梁簡文帝十歲(皇后小2歲),元帝九歲,敬帝十一歲,陳廢帝六歲……如王僧綽等名門子弟,十歲前後結婚的也大有人在……

      北朝倒還好些,有十歲之前結婚的,比如周閔帝九歲,他十六歲被屠龍高手殺掉時,已經有兒子了,周靜帝六歲……這樣的例子不算多,姑娘們結婚,基本可以到十三四歲。

      南北朝時代比較特殊,人命如草芥的時候多得很,少有太平盛世,早點傳宗接代也可以理解,許多人渾渾噩噩地,就過完了一生,真正的是人生如朝露。

      珠玉在前,見笑。拱拱手,清揚這廂有禮了。覺得還行的,給個關注唄。

  • 20 # 漢史趣聞

    說實話不是古代男子都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小女孩,而是古代的時候,十三四歲的女孩,就已經到了出嫁的年齡了。

    他們若是娶妻生子,只能娶十三四歲的女孩。這是當時的客觀條件決定的,是沒得選的。

    我們現在一聽說娶十三四歲的女孩,就覺得禽獸不如,殘害少年兒童。這是因為我們現在的規定是二十歲以上才可以結婚。男孩至少要二十二歲。

    因為古代的時候,一般女孩十三四歲就可以出嫁了。

    這是國家的規定,所以,到了這個年齡結婚,也是最為普遍的了。就像我們現在一樣二十多歲的人,結婚是最多的。正好娶二十多歲女孩的人,也是最多的。

    否則,年齡大了就成為了剩女,嫁不出去了。

    說實話若是古代的時候,女性到了二十歲,還不出嫁,有可能一輩子就嫁不出去了。

    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古代的時候,人的壽命有限,很多人二三十歲就可能去世了。活到三四是就算是長壽的了。

    正是因為這個年齡的侷限性,在這裡呢。

    所以,那時候的人,為了延續後代,不得不提前早點享受生活,結婚過日子,生孩子。

    當然了女性結婚早了,在當時對於國家來說,也是有好處的。

    大家都知道,古代的時候,動不動就愛打仗,一打仗就會死很多人,尤其是男人,只要是成人了,也就是十三四歲,就要到戰場上去打仗了。

    因為打仗就會傷亡,人口減少,就要增加新的人口,新的人口就是生育才會有。

    所以女孩早點出嫁,也成為了必要。

    女孩十三四歲嫁人之後,就可以養育後代了,這對於國家來說,是增添了人丁。

    所以,因為以上這些原因,古人喜歡娶十三四歲的女孩為妻,也就不難理解了。

    說回我們現在,我們現在是一個和平的年代,現在我們的醫療水平,人民的壽命都提高了很多。

    我們的國家人口也有很多。

    所以,基於這樣的國情,我們就沒有必要那麼早結婚了。

    當然了現在三四十歲的人,在我們生活的年代裡,沒有結婚,也是正常的事情。因為我們生活在了新的時代,我們這個時代都是以人為本的。結不結婚都是個人的自由。

    只要你覺得怎樣的生活好,你就可以選擇怎樣的生活,覺得不結婚的生活好,也可以選擇不結婚,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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