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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熊玲心理諮詢

    人類的親密關係包括三型別:愛情關係,婚姻關係,親子關係。愛情關係,或叫戀愛關係,是令人既迷醉,又迷失自我的關係。用精神分析對人格形成階段的描述,來比喻親密關係:戀愛中人的感覺,很像人的口唇期(0-2歲),處水乳交融的共生關係,體驗著絕對的自戀、安全的滿足感。婚姻,像人的肛門期(2-5歲),經驗著各種規則的無奈、享樂的束縛。精神分析把這兩階段稱為前俄狄浦斯期,人成長中還有一重要段,就是俄狄浦斯期,即(5-8歲)心理上經歷了必然的情慾衝突、必要的需求閹割,開始有對父親及父親象徵的法則的認同,從共生的二元關係,邁向(能接受世界的其他)三元關係。

    形象地看,戀愛期猶如母嬰關係,人對戀愛的迷戀,本質上是口欲期的退行,對愛情的陶醉,本質上是對母嬰共生的沉醉。那些愛愛情,愛得死去活來,好像沒了某個他/她就沒法活下去的人,以為自己多麼深愛對方,其實不然,他們深愛的是自己熟悉的口欲期-那絕對自戀和安全的感覺。換句話,那些因失戀而心碎的人,好像是受不了失去戀人,其實不然,他們是受不了(親密關係)分離本身,因那意味著被棄的孤獨恐懼。生活中的許多男女,他們不斷的戀上不同物件、迴圈著分分合合的戀愛模式,也本說明,人們深刻依戀、追尋的東西,並非某個人,而是一種溫暖安全的親密關係。

    因此,人對關係的深層連結需要,與生俱來。無論他/她的生命早期,是經歷過安全依戀,還是缺失依戀。我們需正視,從那些很難建立親密關係的人身上發現:其過去所經歷的糟糕關係環境、早期嚴重的依戀受損,確是導致他們的感性世界,既高度壓抑,又極端敏感的根源,在他們以後的親密關係中,較容易帶著自身情結、愛著自己的理想幻象,去尋找情愛物件。結局,可能很幸運,也可能是不斷失戀的強迫性重複。其實,生活中的大多數人,並不清楚自己在親密關係中要什麼,找尋什麼?也許我們終其一生,都在追尋早年的自己,那個被愛遺忘、被情拋棄的失落自己,或理想自己。

    愛情關係,是兩人的事,戀愛,則未必。一個人也可以愛,可以自戀,如單相思。又即使人在兩性關係,但未必就愛對方。所以,唯有兩廂情悅的戀愛關係,才配談得上情愛。至於兩廂情悅,能否長久,能走多遠?是無法預知的事情。

  • 2 # 反科技聯盟MC

    培養親密關係我覺得彼此都主動向對方示好,然後關心對方,給對方帶來想要的東西,彼此互相幫助,長期以此關係自然親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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