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老丈人多年前去世,隨後小舅子結婚,丈母孃也不跟女兒商量就把工商營業執照銀行戶頭全部改成了小舅子,我老婆從小到大沒讀什麼書就是在家裡看店。嫁給我她孃家也就給了幾萬塊錢工資錢就掃地出門,我們出來自己開店也是借的別人的本錢,現在丈母孃要我給生活費,大家覺得合理嗎?
8
回覆列表
  • 1 # 大掌櫃237

    丈母孃把千萬身家給了小舅子,現在要我老婆給二十萬養老,合適嗎?肯定不合適按照繼承法的規定,你的岳父去世你的岳母作為第一繼承人應該繼承你岳父的所有財產。要想把所有的財產傳給第二繼承人兒女的話,只能把你岳父的那份遺產分給你的妻子和小舅子。你岳母的那份遺產,待你岳母去世後去世後來按姐弟二人分配。

    你的岳母在沒有經過女兒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將千萬身價財產都給了兒子,然後再向女兒索要養老費二十萬顯然不合理。女兒有權不覆行這個義務,因為母親有千萬身價無需女兒拿錢養老。如果母親非要這樣堅持己見。女兒可將母親和弟弟訴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處女兒應該得到的那份份額。詳細細節可以事先諮詢律師,這種作法並不是大家所認為的重男輕女那麼簡單。這是一種嚴重行違法的行為。

    本文內容純屬個人觀點。

    感謝讀者朋友們的閱讀。

  • 2 # 一點微言

    雖然目前社會上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重男輕女的現象,但就本案例來看,可信度不是很高,如果真有,也算是一朵奇葩了。為什麼這麼說呢?

    一是丈母孃本來身家千萬,一股腦兒全給了兒子,轉身便向女兒要養老錢,這種老人有沒有呢?還是有,但既然有了這樣的身家,這樣的老人不至於如此糊塗。

    二是老丈人去世後,丈母孃便把工商營業執照和銀行戶頭什麼的過戶給兒子,應該問題不大,可能是擔心自己來日不多,早點放手,做好前期工作。講實話,我並不知道你丈母孃的這家實體規模與收益怎麼樣,如果效益並不好,甚至經營困難,入不敷出,不見得是什麼好事,也許就一個空殼殼也未可知,請問你憑什麼說有幾千萬呢?你掌握了公司財務資料嗎?

    三是作為女婿,從字裡行間明顯感覺到你對丈母孃的不滿。我想說的是,如果作為女兒都沒什麼意見,我勸你還是忍忍吧,要理論也是你老婆去與你岳母和你小舅子去理論,懂理的人不跟著摻和,否則事越鬧越大,對誰都不是好事。

    四是你丈母孃把家產傳給兒子並不違法,要分家產頂多也就把你岳父的那部分拿出來分了,丈母孃在世在話,他是有權處理的。如果你岳父有遺囑什麼的,全給兒子,做女兒的也沒轍。而相反,你丈母孃向女兒討要贍養費也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她並沒有什麼存款,可以向兒子要,也可以向女兒要,合情合理;如果真有幾千萬的資產而轉給兒子,卻向女兒要,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五是對於老人的贍養問題,你老婆可以上弟弟家找媽和弟商量,關於財產繼承問題,關於贍養問題,等了解清楚再下結論不遲。如果真是有幾千萬給兒子的情況,那也不能據此不給贍養費,那就找個自己困難為由,每月象徵性地給點,幾百、一千就行,不聞不問,也是不妥的,至於20萬,就沒有依據了,是斷然不能給的,即使在沒有幾千萬轉給兒子名下的情況下,也不能給這麼多,因為一個老人的生活開支也就那麼多,你按月給個千把塊應該是差不多的(兒子也得給同等的這麼多),目的是保障老人的生活開支和看病吃藥這些的,我想,這樣的處理應該是穩妥的,也是合情合理的。

  • 3 # 中拾零

    丈母孃把千萬身家資產給了小舅子,現在要我老婆給20萬養老合適嗎?作為兒女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

    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但同時還規定兒女有繼承父母的遺產的權利。

    本題中介紹的母親有千萬資產,母親擅作主張,把千萬資產送給了兒子。

    贍養母親的義務,理所當然由兒子承擔,無論是從法律的角度,還是鄉風鄉俗,女兒就沒有贍養母親的義務了。

    首先母親有豐厚的資產,她不需要兒女贍養,女兒沒有繼承父母的任何遺產,她也沒有贍養母親的義務了。

    如果父母沒有任何遺產繼承,女兒也要承擔贍養母親的義務,這是法律硬性規定的。

    按照農村的風俗,嫁出的姑娘潑出的水,從女兒走出家門開始。與這個家就沒有任何關係了。

    從此家庭中的一草一木,就與女兒毫無干係。

    你現在走投無路了,來向女兒討要贍養費,顯得有失公平,女兒同意,女婿未必會同意。

    你到女兒家來玩可以,但不可以以法律的形式要他們贍養。

    以前,你私自將價值千萬的營業執照變更給你的兒子,現在你兒子討媳婦了,兒媳婦不孝順,他不贍養你,你也可以重新變更回來呀。

    再說你也沒有權利將所有的資產全部給你的兒子。

    按照遺產法規定,你只能有權將你的一部分贈預別人,丈夫去世,資產各分割1/2。

    丈夫的一半資產,由妻子和兒女共同繼承,嚴格的說,你的這種資產變更是無效的。

    如果你的兒子媳婦仍然不贍養你,可以起訴法院,變更資產。

    反正你的這個球不可以踢到女兒那兒去,本來手掌手背都是肉,你卻偏心。

    現在倒好,生活無著落了,卻來找女兒,你的女兒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利益,討回自己應得的一部分。

    同時也擔負起贍養母親的責任,做人兒媳的不能太貪心,撿了一個天大的餡餅,卻沒有一點點憐憫心。

    千萬資產什麼概念,鋪在地上,老母親可以在上面睡覺打滾。

    聰明的人,應該把老母親哄的開開心心,10年20年後,她雙腳一蹬,所有的一切,都是兒子兒媳的名正言順。

    我說你這個兒媳婦太愚蠢,你認為人老好欺負,實際上背後還有法律做後盾。

    一旦你們敗訴,將資產重新變更,那時候兒子兒媳將變得身無分文。

    所以丈母孃把千萬資產變更給小舅子。現在又向她女兒說要20萬贍養費。是不合理的。

    有繼承才有贍養,父母沒有遺產繼承的也要贍養,有鉅額遺產不讓繼承的,還來索贍養,大家說應該嗎?

  • 4 # 漫隨紅塵

    不合適,但應委婉拒絕。如此偏心,幹嗎要給她養老錢?她在處置財產時,完全可以把養老錢留足了,然而,她卻沒這樣做,而是把千萬財產全部給你小舅子後,要你老婆給她二十萬養老錢,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你丈母孃把千萬資產全部給了你小舅子,卻要叫你老婆給她二十萬養老金,實在是有點奇葩。既然,你丈母孃把千萬身家給了你小舅子,那就理所當然應該由你小舅子給她養老錢。

    倘若,你的丈母孃非要你老婆給她二十萬養老錢,你老婆乾脆就答應她吧,不過,你們應明確告訴她,你老婆要先與她,與你的小舅子打官司,把屬於你老婆的財產拿回來後,才能給她二十萬養老金。從你提出的問題的表述來看,你老丈人去世前,應該沒了有立遺囑。沒有遺囑,你丈母孃就無權處置你老婆應該繼承的那部分遺產。

    如果,你老婆是你丈母孃的親生女,你丈母孃卻把千萬財產都給了你小舅子,不得不說,你丈母孃太過份了。這都什麼時代了,竟然還有這樣的母親?如果,你老婆不是你丈母孃親生的,她把千萬財產全部給了你小舅子,那就盡你們所能,給她一筆養老金,買斷她對你老婆的養育之恩,從此以後,視為路人,老死不相往來。

  • 5 # 鄉村映山紅

    丈母孃把千萬身家給了小舅子——也就是她的親生兒子,現在不知道發生什麼變故,跟你老婆——她的親生女兒討要二十萬養老,這種做法未免有些太偏心,太隨意,太不近人情了吧?簡直是無理取鬧,欺人太甚!不僅得不到社會輿論的認可,法律也不會支援這種荒唐的舉動。

    手心手背都是肉!兒子、女兒同樣是父母親生共養,理應一視同仁,不分彼此,不應該重男輕女,厚此薄彼!丈母孃既然獨斷專橫,未經商議就擅自處置,把千萬身家盡數給了兒子,那麼,兒子享受財產贈與的同時,自然也就承擔起了贍養母親的義務。而女兒被母親視為外人,不能分享家產毫釐,自然而然贍養的責任相應也就小了很多,母親無緣無故要求給二十萬養老金,不合法,也不合情,做女兒、女婿的不必理睬,只是在老人需要的時候,應該給予一定的生活上的關懷照顧,經濟上力所能及的適當幫助,盡一份為人子女的孝心即可。在我們農村,這樣的事情幾乎村村都有,人人皆知!我家巷子路口,有個姓李的退休老人,生了兩個女兒三個兒子。他們夫妻倆以前都是中學教師,退休金加起來在七千塊錢左右,兒女都已經各自成家立業,日子過得挺不錯的。後來,老李得病去世了,留下妻子跟著小兒子一起生活。小兒子起先今日三千、明日五千,隔三差五跟母親討要錢,兒媳婦也連哄帶騙,一直打盯著老人的那點積蓄不放。直到孫子到城裡上學,小夫妻倆決定城裡買房去陪讀,老人一時糊塗,居然瞞著其他兒女,把三十多萬養老金全部給了小兒子,還賣掉了現住的四合小院,全款在縣城買了樓房,跟著兒子兒媳進了城。結果,在城裡住不慣,還經常跟媳婦鬧矛盾,不久老人被攆了出來,住進了女兒臨時在城邊租賃的小屋裡,整日哭哭啼啼,沒人搭理……

    俗語道: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埋下苦種必將自食其果。如今的養老已經成為頭疼的社會大問題,老年人生兒育女,操勞大半輩子,晚年的幸福生活務必精心規劃,不可一意孤行,否則,不僅自己深受其苦,整個家庭也會隨著矛盾升級,變得支離破碎,骨肉分離!

  • 6 # 東北偉哥最迷人

    丈母孃給,給東西都給了你小舅子,聽我說關鍵詞,現在找你老婆要,而不是找你要20萬,跟你有什麼關係啊,你老婆要是自己有錢的話,人家願意給就給,不願意給就不給,你跟著瞎操什麼心,當時,你老丈母孃把媳婦兒都給你了,把人家姑娘都給你了,人家說什麼了,現在就是要點錢養老,你又何必那麼糾結?對不對?你別管人家給誰那些東西,即使是給他兒子了,那也是人家的東西,給你是人情,不給你是本分,對不對?善待每一位老人

  • 7 # 煙雨江南之夢裡水鄉

    肯定一分不給,養老是她兒子的事,跟你沒有什麼關係,最多平常跟走親戚一樣來往,談錢再見!誰得家產誰負責老人的養老。

  • 8 # 樹德漢碩

    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都有難唸的經。從你的敘述看來,要女兒養老,不讓兒子養老是不合適。本來,糴谷防飢,養兒防老,兒女有責任義務贍養父母。但有的父母重男輕女,偏心極大,家產錢財全給了兒子,卻不讓兒子承擔贍養父母義務,偏偏要外嫁的女兒贍養,就於法於理於情於俗都不對了。似題主所言,千萬身家,做母親的全給了兒子,不給外嫁女,而養老就讓女兒出錢來承擔,開口就二十萬,這是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不合鄉規民俗的。

    兒女是有贍養父母的責任與義務。但一般是在合法合情合理合俗之下才可以。而這裡說的母親太偏心了,把所有家產錢財都給了兒子,不給女兒,這是母親不對。但從道義上,女兒是義務贍養照顧母親的,有能力的,也應盡力盡孝才是。如此偏心母親,女兒女婿必有牴觸情緒,心不甘情不願的,但盡孝是做人根本,贍養母親要盡義務盡良心盡孝道,不可因此有情緒牴觸而不顧,這是不對。

    不知是你母親嬌慣兒子,不讓兒子贍養,特意要女兒贍養,還是兒子無良心孝心,是白眼狼,不願贍養,再或是兒子無能,已敗盡千萬家產,窮至無法贍養?如是兒窮了無法贍養,女兒就應全心盡力養母,如是前兩種,只要儘儘自己責任就行。現在類似這種情況的不是個別特例,我就見過不少,只是有的沒有千萬家產而已。養兒偏愛兒,終至兒無孝心,只會啃老的實在不少,這很值得注意。

  • 9 # 五班長

    我認為,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也應有一碗水端平的責任,如果你丈母孃把千萬家財都給了小舅子,而你們又一分沒得,丈母孃就應該由你小舅子負責,你們夫婦最多買點東西看望一下,要錢肯定沒有,即使有也不給,除非小舅子把家產弄光了,丈母孃又急需這筆錢治病,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多數是小舅子和丈母孃在合夥騙你們的錢。

    看樣子你的丈母孃也不是善碴,還好意思向你們開這個口,動不動就開口二十萬,千萬家財給兒子時,為什麼不自己留一點?還有你那個小舅子,拿到千萬家財,為何不把老孃的養老問題考慮好?若是沒心沒肺的兩個人,你即使給了丈母孃二十萬,估計明年又會向你們要三十萬了,絕不能開這個頭,就當沒聽見,或者向丈母孃倒倒苦水,就說還欠別人很多錢,以舌少往丈母孃家跑。

  • 10 # 伊莉紗

    養老是兒女的責任,不存在合理不合理。但是老丈母孃向你老婆要二十萬養老不合理。因為她還有兒子,養老理應是兩個孩子的義任,不能一個人承擔。除非兒子也拿出二十萬。再者老人這那是要養老金,簡直是訛詐。養老都是按月或按年份分配給老人。那能說要二十萬就給二十萬,女兒家又不開銀行。比過去的南霸天還要毒上三分,女兒是親骨肉,開店初借錢持家,經歷了諸一多風風雨雨,老人也末伸過一次援手。現在生冷要二十萬,怎張得開口,女兒家再富裕是女兒兩口子奮鬥的成果,她己經把家裡店全部交給了兒子,難不成還讓女兒間接給弟弟二十萬?手心手背都是肉,一碗水端不平,不但傷了女兒的心,而且也買不下兒子的心。

    女兒家日子過好了,是老人一輩子修得福,苦進甘來的目地不就是希望兒女的生活超越自已嗎?為什麼還要給女兒加重負擔,人老了,要那麼多錢留給孫子嗎?兒子都不見得指望上。

    但女兒每個月拿一定的養老金是必要的。畢竟父親不在,母親一個人也不容易。兒子要老人的所有財產,卻不一定要老人。當姐姐不要與弟弟攀比,儘自已的孝心,對得起母親養育一回。莫等到子欲養而親不待,但二十萬不能給。

  • 11 # 海藍藍999

    丈母孃把千萬家產給了小舅子,現在要女兒家給生活費,這件事要慢慢說。

    老丈人去世,遺產應該有女兒一份。老仗人多年前去世,丈母孃未經女兒同意,就把營業執照名字改成小舅子了,也就是戶頭的千萬資產都歸了小舅子家。

    按理說,老丈人去世,遺產的一半由丈母孃繼承,另一半由丈母孃、老婆、小舅子各三分之一。

    可是丈母孃沒按繼承法的規定繼承老丈人的產業,而全部給了她兒子,沒給女兒,這是不公正的。

    可開家庭會議,找一個有威望的親戚,解決遺產繼承問題。

    召集全家開家庭會議,成員有:丈母孃、小舅子、老婆和有威望的親戚參加。

    會議期間,講明國家的繼承法,講自己家的實際財產,講每一人應分得的份額。

    可是小舅子已是法人代表,各分得的份額可做單位的股份。這是一個方法。另一個方法是:小舅子可把丈母孃和老婆的股份摺合成人民幣付給她們。

    最後形成遺產分配方案,各方簽字,按手印,寫上年月日。

    可訴訟法律解決。

    如果上面的方法不行,小舅子不同意,你老婆可以訴訟法律解決。法院會公正地處理遺產的分配問題。

    遺產分配的結果不管如何,贍養老人問題不能等。

    丈母孃和你要扶養費,是不是她已經老了,需要兒女了,需要錢養老了。當時,你們結婚時丈母孃還給過好幾萬。現在就是沒有遺產,結婚時丈母孃沒給過你們錢,她的女兒也有贍養母親的義務。

    家家都有難唱的曲,老婆家的遺產問題,下點功夫,會解決好的。但是不管怎樣處理,你老婆贍養丈母孃的義務都有一份。

  • 12 # 廉曉旭律師

    丈母孃把千萬身家給了小舅子

    這是一個挺大的繼承問題啊!當初怎麼不爭這份遺產呢?這可是千萬身家啊,可不是農村那一畝三分地!

    這“千萬身家”,除了一半是丈母孃的個人財產,剩下的一半可是遺產啊,由丈母孃、姐姐和弟弟三人繼承,姐姐的份額可是三分之一呢,這可是多年前的千萬身家!

    這是你們家的財產從來就沒就繼承財產達成過什麼協議,直接預設讓丈母孃處理了嗎?

    如果你們家從來沒有分割過遺產,那麼可以請求重新分割遺產,但是畢竟過去了這麼多年,難度還是比較大的,不過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建議題主一家從下來好好談談,爭取出生活費的責任主要由弟弟承擔。協議不成,可以威脅重新分割多年前的遺產“千萬身家”!

    法律依據:

    即將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即使是多年前,《繼承法》第十條:

    第八條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 13 # 情思華年

    這些都是老觀念老傳統的問題,時至今天還有很多老人都把養兒防老的思想觀念傳承著,總以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最終把家底全部給了兒子,這就把女兒兒子的重要性明顯的區分開來。

    豈不知現在大多數家庭孩子不多,而照顧父母又是一件很費心費力的事情,等年老了就又想到自己的女兒了,也正如這個家庭,這個丈母孃做的就有點不合乎情理,也是被老思想禁錮嚴重,既然把全部家產給了兒子自己,按道理來說丈母孃的一切花費開銷還包括養老就應該是兒子的事,但如今又扯上了女兒,並要女兒女婿拿二十萬養老,這就有點不明事理了。

    雖然女兒有養老的義務,從義務的概念分析,那女兒也就應該享受到孃家的部分家產。如今既成事實,作為女兒也就不必太過計較了,要是能夠拿出這部分錢來,而又不至於讓自己家庭發生變故,就算是不甘心也盡力吧!畢竟有這份義務,如果家庭經濟確實有困難可以協商溝通少出一部分。遇到這樣的丈母孃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如此也不會把親情搞丟了,在親情和錢之間還是親情重要。

  • 14 # 大漠綠海和諧音

    把千萬身家都給了兒子的父母,確實很多。但是把千萬身家都給了兒子後,反而向女兒索要養老費的,真的不多,至少我是第一次聽說。

    合適嗎?自然是不合適的。

    按理說,一個擁有千萬身家的丈母孃,豈會在乎區區的二十萬?況且,手心手背都是肉,作為一個母親,重男輕女是可以理解的,但偏到這種程度,就真的有些令人匪夷所思了。

    在我周圍,擁有千萬家資的人家,的確有不少,他們的確也把絕大部分的財產都給了兒子。要說給女兒的少,那是肯定的,但要說一點也不給女兒,那也不可能。

    事實上,好多的父母都是很疼女兒的,雖然因為風俗習慣的原因,不能分給女兒很多財產,但總是要給一些的。即便真的一點也沒有給,也絕對不可能再向女兒索要。

    如果真那樣作了,是會被別人笑話的,錢財事小,面子事大!

    所以,不管從哪方面看,這種作法都是不合適的。如果強行要了,很有可能會失去女兒的!

  • 15 # 龍池街

    決對不合適,給級少的一點生活費即可。那怕是百分之一,他們必竟把你養大成人,把家給兒子也沒錯,因為兒子的孩子的姓是父母的,女兒就不一樣了,姓氏是別人家的。

  • 16 # 巖歌山語

    這個問題不能籠統回答。

    在城市,是兒是女,都有平等繼承家產的權利,同時,也有平等贍養父母的責任。倘若為父母的厚此薄彼,將來老了,難免帶來贍養上的麻煩。

    在農村則不同,甚至和城市大相徑庭。我熟悉農村,也就以農村為重點來回答題主提出的問題。

    我們這一帶有個不成文的風俗習慣,是兒是女,當父母的在撫養上沒有多大區別。長大成人之後,除獨女戶指女抱兒(贅婿上門)外,一般是概由兒子繼承全部家產,養老送終;女子出嫁在外,自然是別人家的一口子人,並不繼承父母的家產,也沒有贍養生身父母的義務。

    你的丈母孃把千萬身家給了小舅子,自然沒有違背俗規,是合適的,也用不著指責。現在她老了,又失去了老伴,當然該由小舅子直接養老送終。如果他不贍養老人,他就是忤逆不孝,是地地道道的白眼狼。

    你的老婆是老人的親生女兒,老人向你老婆要二十萬養老費,從俗理上講是極不應該的。

    當然,如果小舅子失去了贍養能力,可另當別論。

  • 17 # 楊永湘203

    丈母孃要你老婆給二十萬養老,這個要求合理,而贍養老人也是晚輩的義務。

    你岳父去世,你老婆是有她那部分繼承權的,但你丈母孃卻把千萬家產全劃歸小舅子,等於把你老婆的合法繼承部分也劃到了你小舅子名下。

    你最好的做法是:高姿態支援你丈母孃的要求,並在她提出的二十萬的基礎上,再追加幾十萬,以示孝心。然後要你丈母孃從你小舅子那屬於你老婆的應得繼承中支取。也可以發揚更高的風格,你老婆應得的所有合法繼承部分,要你丈母孃從你小舅子那全部取走,歸她個人所有,然後你和你老婆不再對她承擔任何經濟義務,並宣告清楚。

    無論依良心或依法,誰也無法對你和你老婆說三道四。至於你丈母孃,你們啥也不要講,公道旁人自知。

  • 18 # 李三江大米小李嫂

    給不給是你的事 她的家產給誰是她的事 用自己的雙手賺錢養家自己活的問心無愧心安理得 睡覺也踏實給你百萬家產你什麼都不幹 也會做吃山空

  • 19 # 山含情水含笑

    這個問題頗有點怪怪的。你說,既然丈母孃有千萬家財,還缺那二十萬嗎?丈母孃敢張口要二十萬,說明你們家條件很不錯。

    此問題,無怪乎三種可能。

    其一,丈母孃在故意試探你的孝心。人常說一個女婿半個兒,就看你頂不頂半個兒。如果你這寶押對了,說不定你丈母孃會把手裡剩餘的可觀存款留給你。

    其二,丈母孃可能養了個“白眼狼”。如今生活確實遇到了難處,兒子不管,無助之際,想到了女兒。

    其三,你的小舅子在背後慫恿和被迫你丈母孃向你要錢。

    至於真實情況,我們局外人不好判斷。

    不過話說回來,你丈母孃把千萬家產給了兒子,如今卻讓女兒給二十萬養老,從情感上講卻實讓人難以接受,從道理上講似乎也說不通。但從法理上,卻可以理解。

    中國法律明確規定,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和責任。如果你條件可以,不妨給丈母孃一點錢,畢竟她給你生養了一個好妻子。

  • 20 # 孤芳自賞144538852

    首先是你家庭中父母的財產有分給姐妹們嗎?即使是平均分了,你丈人家的財產也不要惦念著,這樣你的心裡就可以少有不舒服的感覺。現在給丈母孃一些生活費用,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在外打工二十年,已經四十了,是回老家還是繼續在外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