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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CB曉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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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機加東哥
首先因為這次疫情的傳染性確實比較嚴重,甚至已經席捲全球。所以如果能不去上班是最好的,因為你不知道你出去上班後會不會遇到正在潛伏期的人。如果實在公司要求去上班那也只能是配合公司做好安全防護。注意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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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村裡人阿平
必須配合、疫情期間都是為了你我他人的安全、配合政府、配合村幹部、配合公司、只有配合才能把風險降到最低,安全才是身體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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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草龍20661059
索性一刀切,全華人民買夠一月糧草,除了水電煤醫院等必要部門,一律停工家裡關一個月,犧牲一個月的經濟換疫情早點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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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凡凡F聲
這是合理的做法,這個工廠不僅對你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負責,更需要對無數名員工負責!相信你也不願意冒著生命危險去到廠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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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讓維修簡單起來
疫情期間,全國防控,所以如果是工廠在特殊時期要求嚴一點,不要有牴觸情緒,該配合的配合,畢竟全國一盤棋,相信村裡也會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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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重情深
這有點不太合理,也沒有法律依據。
雖然現在疫情仍沒有解除,但是工廠開工,讓工人到村裡開無隔離史證明。這顯然增加工人的負擔,卻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第一,工廠防控疫情的心情是好的,但是也不應當採取一些過激的手段。怕工人傳染,工廠可以晚點開工嗎?也可以將工人集中一起,單獨隔離觀察14天。
而採取讓工人自己開證明的方式,這不知道是誰的主意?
第二,有些工人到村委會開證明,村委會也不一定給開證明的。即使開證明,也不一定都能夠證明什麼,村委會的證明也不是權威的法定證明。
所以這純粹是給工人制造麻煩。
第三,工人如果真的被隔離了,真的染上了病毒,他也不會去上班的。
既然去上班了,那說明工人暫時還沒有什麼問題。如果工廠不放心,或者是為了保險起見,先將工人隔離14天再講。這樣以來,要行政村的證明就沒有什麼意義了。
你們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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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修水二和一
工廠也是為了大家好,無可厚非。他不知道你在家有沒有跟有肺炎的人接觸,如果有的話到時候上班大的工廠都是好幾百上千人,一傳染那就不得了了好像這幾天有個新聞一個人有肺炎導致一個工廠200人被隔離,工廠老闆被拘留。如果想去上班的話就開一個,沒什麼的。只要村裡給開就行。我現在想去上班還不能去呢,唉!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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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q可口可樂
你的問題跟我們廠一樣的。我們廠子員工五萬多人,年前放假之後%95的人都回家過年了。只有極少數留在廠裡不回家的人。
留廠裡的人也有兩種,一部分員工是住廠裡宿舍的,另一種就是在廠外面租房子住的員工。住廠子裡不回家的,大多都是離家很遠的那種居多。也有個別員工是沒賺到錢,回家嫌丟人的人,所以不回家。
另一部分員工是在廠子外面租房子住,這部分員工基本上都是兩口子或一大家子人都在打工地方,所以租房住。
本來是1月28 ,29, 30,31號規定留廠人員加班的(包括外面租房人員),由於疫情的發展情況,加班取消了。改為2月1號上班,結果到了1月31號下午,又通知2月10號上班。這些都是受冠心肺炎影響所致。
到了2月10號終於上班了。但是有新規定,只能留廠人員(包括廠外面租房的)上班。在老家返廠的要自行隔離14天之後,由隔離居住證明才能進廠上班。湖北籍員工等通知在來廠子,讓湖北籍員工老老實實在家裡待著。沒有通知不讓來。這就是我們廠子疫情期間的安全防護措施。
我來說說看法,冠心病肺炎一但大面積傳染是無法控制的。為了他人的安全,為了自身的安全。建議你先不要去上班,去了也要隔離14天,這14天還不如在家裡呢。說不準14天以後疫情過去了,穩定了你在出來上班。
開不來證明的就繼續在家放假,有證明的去上班.工廠規模一千多點人.
當然我是不願意去開的,在家放假多好,還有底薪.
原定10開工的,因為很多沒證明,改到12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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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工廠這樣做可以確認你是否有接觸過病人,是否隔離14天了,從而確認你是否安全,所以要給予支援和配合。
因為沒有證明誰也不知道你春節期間什麼情況。工廠開工是需要向政府申請並寫承諾書的。如果不按要求做,不做好檢查防護,萬一有一個出了問題那就是大麻煩了,輕則停工放假,重則封廠了。
一千多人的工廠,肯定是屬於製造業了,勞動密集型產業。一個車間都幾十個人,必定來自五湖四海,只要有一個感染,馬上人傳人的擴散,後果將會不堪設想。其實只要做好防護措施,也沒有那麼可怕的,畢竟不工作沒有錢。
作為員工,如果有病人接觸史或者身體不適的也要及時的反映,不可有任何隱瞞。否則將會連累別人,這不僅是一種修養,也是一種社會責任。如果害怕傳染,建議還是多在家休息隔離,這樣最安全。不管怎麼樣,工廠這個做法沒有什麼問題的,是負責任的。每個人的看法都會不一樣,因為世界觀,價值觀不同,考慮問題角度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