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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歷史檔案館

    中國古代但凡用人頭為記功單位的全部都是一筆糊塗賬。

    制度寫的再好,也要靠人去執行的。

    而且你笨想一下,戰場上亂糟糟的,怎麼可能實現完美的斬首與記錄。

    怎麼防止殺良冒功?嚴刑峻法罷了,儘可能減少其中的比例,這已經是最優解了。

    實際上明朝也是靠人頭記功的,但是最後腐敗的一塌糊塗,大批次的殺良冒功。而且明朝看似有也有非常完備的人頭記功系統,還有各級視察稽核。可是偏偏給我們留下殺良冒功印象的還就是明朝。

    難道其他朝代沒有嗎?肯定有,只是良民?殺就殺了,也沒人刻意去寫,時代離現在也久遠了。

    對於秦朝而言,殺良冒功當然要做了,只看找不找得到機會罷了,攻城戰時候不殺良冒功豈不是秦軍秋毫無犯了?這怎麼可能。

    至於為啥歷史上不去大肆書寫,殺個把良民估計完全不是啥大事,有啥好寫的。

    人治社會真正保證士兵秩序的不是制度,而是人。如果王朝初期法度森嚴,人們士氣高昂,自然殺良冒功較少。等到王朝末年,那自然是一團糟。法律有變過嗎?沒有,但是效果就是不一樣了。

    回到題目,怎麼鑑別?誰負責鑑別誰說了算,畢竟人治社會。前線將官說了算,他說你砍了幾個就是幾個,他說你殺良冒功你就是殺良冒功。你有啥辦法?你沒有任何辦法。但是可以用腳投票,如果算的比較嚴格而且公正,那就好好殺敵,如果你砍的人頭算到了將領兒子名下,你就背後給刀子,打仗找機會潰逃就行了。

    古代軍隊戰鬥力存在差別的最重要的原因裡,腦袋怎麼分配一直是核心。

    想想大明,首級往兵部送都有作假,何況秦朝,而大明看似嚴密的制度因為管不住腦袋作假的問題,結果豪傑離心,留下的都是裙帶軍閥。

    秦朝軍隊怎麼防止殺良冒功?要具體看前線直接負責的人他是怎麼想的,並且怎麼執行制度的。

  • 2 # 挑燈侃史

    前言:

    用首級記錄軍功,加爵封官是秦國商鞅變法提出的,這改變了秦朝以前按照皇族世襲爵位封官的慣例。

    史料記載,首級記錄軍功分立二十等,可以說一人立功,全家受益。一是,斬殺首級可以在家族中累加,父親斬的首級數量,如果父親戰死或去世了,可以累加給兒子,並且兒子可以繼續享受父親的待遇;二是軍功等級越往上,所享受待遇越高,最低可以保證全家有飯吃,免除家人刑罰,最高可以封官加爵,分得封地等。

    用首級記錄軍功,在冷兵器時代是對軍隊最有效的激勵管理戰術。極大地激發了秦國士兵的戰鬥力,提升了整個秦軍的戰力,商鞅對軍隊變法後,秦軍的戰力逐漸雄據七國之首,有了強大的軍隊做後盾,為後來秦始皇一統天下提供了保障。

    首級記錄軍功有那麼多的好處,士兵肯定爭相立功,斬的首級越多功勞就越大,由此也就避免不了士兵從中搞鬼作弊,殺良冒功的現象也就時有發生,為了防範這種現象,秦政府也是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制定相關制度來制止。主要有以下幾種。

    01成立戰鬥小組,相互監督

    每五人一組成為戰鬥小組。這樣的作用在於,一是殺敵斬首的時候,就能互相監督指證;二是防範士兵相互斬首或殺平民冒功。秦法規定,一旦小組出現殺良冒功的現象,這個小組所有的人都要受到誅連,這就有很大的震懾力。

    02取敵方首級必須從喉嚨以下斬首

    這是防止士兵為冒功而對婦孺和兒童下手,有了喉嚨以後,就能判定是否亂殺無辜了,因為只有成年男子才有喉結。

    03論功首級須公示三天

    為防止士兵相互之間做偽證,論功首級須公示三天。如果在三天的過程中沒有人舉報,那算是有效,反之則無效。秦法還規定,秘密舉報的人,如果查實確是有假,則舉報人會得到一筆豐厚的酬勞。這些規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對團隊作假起到監督和防範作用。

    04對比人數

    這裡的對比人數,是記錄地方已戰死的人數,古代戰爭,每場戰鬥結束後,都是由勝利者打掃戰場,這樣就能知道敵方這次的死亡人數,這個數量就可以對應著自方斬首數量來考察士兵是否多報了人數,這也能一定程度上防止士兵做假了。

    以上這些措施的制定,對於那個諸侯爭霸的戰爭年代,是在一場又有一場血與火的戰鬥中總結出來的。用首級記錄軍功的方法自秦創立直至明清,為防止殺良冒功,歷朝歷代都做了很多改進措施。如,到了明清,戰場上還專門設立文官做相應的即時記錄,就像今天的執法記錄儀一樣,記錄殺士兵殺敵過程等。

    冷兵器時代用首級記錄軍功,熱兵器時代用擊斃敵人數量來記功。這些激勵士兵的戰術以及相應的監督實施策略充滿了人類智慧。但是都反映了戰爭的殘酷和無情。征伐、掠奪、殺戮、侵略、和平,人類的發展史就是一部戰爭與和平的紛爭史,戰爭永遠帶來的是傷害和傷痛,所到之處生靈塗炭,最終遭殃的是無辜的生命。但願人類從此遠離戰爭,平安幸福生活。

  • 3 # 九鬼無夢

    商鞅變法之後秦國建立了完整的軍工獎賞制度。斬一首者爵一級。在這種制度雖然大大的提高了士兵們的殺敵積極性,但是也出現了一些弊端。殺良冒功就是其一。當時有許多計程車兵在重賞之下紛紛打起了壞心思。他們會出去屠殺平民、婦女,甚至兒童,用他們的首級來換取自己的榮華富貴。後來秦國也發展出了許多的制度來判斷首級是否是敵人的。首先殺人後首級要齊著脖子根砍下,根據喉結來判斷你殺的是不是婦女和兒童。然後在戰爭結束後三天內上交首級。確保你不會有其他時間出去殺平民。而首級上交後,還會有人檢查。根據髮髻的形狀來判斷是否是敵華人。(當時秦人與東方六國發髻不同。秦國地處邊陲,秦人髮髻偏右,韓魏趙齊燕以中為好,梳的都是中髻,交上來的首級一看便知敵我)。確保你不是在戰場殺砍自己人來充數。並且你上交人頭的時候必須有長官和隊友來證明這個人是你殺的。

    《裡耶秦簡》記載了一起殺良冒功案件。一名士兵殺死了自己兵營的值守人員,砍其首級連夜來交功,長官觀察後發現首級上的致命傷是由短劍造成的,而戰爭中一般都是死在矛、戈、或者努、箭、等長兵器上面的。再一看髮髻,呦、自己人。於是連夜叫人清點人數。發現少人的部隊立即前來認領首級。結果發現正是自己人,隨即把前來冒領功勞計程車兵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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