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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史料理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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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私無畏征服星辰大海
哈哈哈哈,這話題得搶答,因為實在太好玩了
其實英華人赫徳就任海關司後,最大的受益者是清政府,諷刺不?
清末時期官員貪腐之嚴重,那是能讓現代人驚掉下巴的!!偌大的中國,海關每年稅收只有屈屈四百萬兩!!。
從赫徳就第二任海關司開始,情況就變了,他先是嚴厲打擊官員腐敗問題,再改變落後管理模式。1865年,就任一年,海關稅收就翻了一倍,是白銀830萬兩。到了1875年十年稅收翻三倍,是1200萬兩白銀。到赫徳離任時,清朝海關年稅收已經達到了3000萬兩白銀,佔當時清政府財政總稅收的三分之一。
先介紹一下赫德,他出生於北愛爾蘭。就讀貝爾法斯特大學,1853年英國招募人才前往英國住中國領事館工作,赫德就主動報名了,這一報名恐怕他根本想不到,他的大半生時間要在中國度過了。
1863年清政府免掉了第一任海關司李泰國,任命28歲的赫德,成為新任海關總稅務司。他在這個崗位上一干就是四十八年,同時清朝的海關稅務司也成了清朝所有部門中最廉潔的衙門!。
他是侵略者中的一員不假,但同時也是個盡職的海關司司長。
赫徳說過這樣一段話。
我時刻都要牢記,海關是中國的衙門,非外國機關。既然如此,我們每個工作人員都必須圍繞著中國的利益開展工作,避免得罪中國政府,或引起中國民眾的反感。
這事簡直太特麼奇葩了!清末絕大多數中國官員恐怕沒有這個侵略者的思想覺悟!。
清延為了表彰他的貢獻,授予二等雙龍寶星勳章,一品頂戴花翎,三代正一品封典。
1909年,73歲的赫德在一曲《友誼天長地久》中,離開中國反回英國。4年後,77歲的赫德,壽終正寢。清延又追封赫德,太子太保。
對於當代華人來說,國家海關主權旁落,是極大的國恥。但我們又不能恨赫德,因為人家的的確確比你做得更好,這才是華人最尷尬,又很諷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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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伸腿小僧
羅伯特•赫德(Robert Hart,1835—1911)英華人。1863年,赫德被任命為大清海關總稅務師,在位48年。1869年1月清朝廷賞戴從二品布政使頂戴;去世後更被追授為太子太保這一人臣所能獲得的最高榮謄。
鴉片戰爭之後,隨著通商口岸的開闢,自然就設立了關卡。1843年簽訂的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後條款》中,英華人提出由他們管理約束來往商人,所得稅金用來支付戰爭賠款。清朝政府認為這是收外華人的錢,收進來再付出去,無損帝國買賣,於是就有了讓外華人管理中國海關的制度。分別於1846年和1859年先後在上海、廣州設立了海關。赫德是第二任海關總稅務師。
赫德管理的海關是清帝國最重要的經濟機構和財政來源之一。隨著對外貿易的擴大,海關總稅務司署在所有重要通商城市都設有新關,僱傭洋員400人,華員約千人。稅收在1861年達496萬兩,1871年達1121萬兩,到1912年達到3000萬兩(約佔財政收入三分之一),一直是中央政府最穩定、可靠的財源。建關五年就償還了《北京條約》規定的1600萬兩英法賠款,還為清政府鎮壓太平天國運動、洋務運動、建立海軍提供了鉅額財政支援。
海關主權旁落是清政府無能最突出的證明,也是一個主權國家的恥辱。但具有諷刺意味的卻是:赫德做為清政府僱員管理的海關,在委靡腐敗的清政府行政體系中卻是最有秩序效率的機構。他將行政組織、人事管理、徵稅章程、財務制度都置於一個嚴格統一的管理體系之內,僱傭高文化水平人員,數十年很少發生舞弊行為。其管理制度一直被沿用至1949年。
赫德一方面是英國等列強利益的捍衛者,竭力為它們在中國的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另一方面他的管理也使清朝海關迅速現代化,使海關成為最有效率、最少貪汙的清朝官僚機構,杜絕了清朝腐敗制度下貪官對海關的擾亂,為清政府提供了大量的稅收,促進了中國商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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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媽媽興
赫德治下的清朝海關 清朝的舊海關制度,雖然獨立自主,但架構落後,官員無能,很難管理兩次鴉片戰爭以後日益增長的進出口貿易。李泰國建立的新式海關制度,在赫德手裡得到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赫德治下的中國海關,採用當時先進的西方行政管理制度,對各地分關實行垂直統一領導。進出口貨物按章徵稅,申報、查驗、估稅、稽核、徵稅、交款,直至驗放等各個環節,都有制度保障,嚴防舞弊。李泰國提出的“誠實、高效、熱心公眾服務”的海關行業道德,赫德繼任以後得到廣泛宣傳。這個時期海關的高效廉潔,和清政府上下的顢頇腐敗形成鮮明對比。 赫德非常重視海關人員的素質操行考核,健全了人事、財務、統計、審計、緝私、員工管理等多項制度。赫德專門在倫敦設立中國海關辦事機構,為海關招聘洋員。赫德治下的海關,高階管理職位全部由洋人充任。1875年,海關的洋員為408人,華人職員為1417人,十年之後,分別增長為524人和2075人。聘用洋員較多的一個客觀原因是當時缺乏精通外語的華員,這也是赫德後來創辦稅務專門學堂的原因。但赫德對華員並不信任,直到安格聯(F. A. Aglen 1869-1932)繼任總稅務司以後,華員才開始擔任高階管理職位。赫德治下的海關由於制度健全,組織嚴密,經受住了國內政局的多次劇烈動盪。這套機構和制度被歷屆民國政府全盤繼承,一直執行到1949年。 赫德從一開始就非常清楚自己的位置和責任。赫德出任總稅務司時,寫下這樣的信條:“不必用花言巧語,以中國的利益為重是必須遵守的正確原則。” 海關作為清朝的一個國家行政機構,在所有的通商口岸為中央政府徵稅,根據清政府承認的條約管理對外貿易。赫德作為總稅務司,受聘於清政府,倘若有越權和失職,就要和李泰國一樣被清政府解除職務。赫德及所有聘用洋員,都得遵守中國政府的法律規定。海關稅收除行政管理費用以外,全部如數上交中央政府。 赫德治下海關總稅收不斷增加,從1865年的830萬兩增加到1875年的1200萬兩,而1885年增加到1450萬兩。十九世紀七十年代末,清朝的財政收入,包括中央和地方在內,共計約六千萬兩。雖然最大部分的收入仍然來源於田賦,關稅已經佔到20%。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後,清政府根據《北京條約》的規定向英、法兩國各賠款800萬兩,用海關關稅支付,到1866年1月賠款全部清償,餘款解交部庫,增加了清朝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清政府對此大為讚賞,恭親王奏稱:“查數年以來,洋人充當中國司稅,辦理尚屬認真",於是上諭議準“令洋人仍幫同司稅,厚以廩餼”。 清政府對海關關稅的分配使用有如下安排:百分之六十的關稅分撥給有關各省,用於中央直轄的地方事業,當時的江南製造總局、金陵機器製造局、福州船政局及船政學堂、天津機器局、天津武備學堂、長江口至南京下關等九處炮臺,以及後來的京師同文館、幼童赴美留學等洋務專案,經費均來自海關;餘下的百分之四十首先用作對英法兩國的賠款,賠款在1866年付清後,該款項就歸戶部掌管,動用這筆資金必須經特別申請,要得到皇帝的批准。1874年李鴻章就提出每年從這筆款項中撥出400萬兩作為海防經費,籌建北洋海軍,得到批准。新疆局勢吃緊以後,清政府又用這筆款項支付左宗棠在西北用兵的軍費,這才有李鴻章和左宗棠的“海防”與“塞防”之爭。左宗棠西征三年總共耗銀3722萬兩,其中包括從幾家英國銀行借得的五筆總數為1470萬兩的貸款,由關稅作擔保,最後全部用關稅償還。 1885年,英國政府因為欣賞赫德調停中法戰爭的外交能力,打算請他出任英國駐中國、北韓全權大使。赫德經過深思熟慮,拒絕了這項任命。他在回覆英國外交部的信中作出解釋,認為自己的調任,會使“各種各樣有益的結果,將由於海關落在別人手中而不幸崩潰,或者發生一種可怕的負面發展,從而使海關變得沒有什麼價值。”“我所掌握的這個機構雖然叫海關,但它的範圍是廣泛的,它的目的是在各個方面為中國做有益的工作。它確實是一個改革所有海關分支的行政管理和改進帝國行業應有的核心組織。因而首要的是,其領導權必須掌握在英華人手裡。這種領導權已經由於談論我的告退所引起的種種建議而受到危害。” 赫德這一席話,反映出他對總稅務司位置的戰略意義,理解非常透徹。 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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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是中國封建王朝中最為奇葩的一個朝代,特別是到了晚期。如中國的海關寧可讓英華人赫德把持和管理,也不讓華人插手。用現在的觀念來判斷,就清政府而言是放棄自己的主權;就外國而言是對中國主權的侵犯。清政府為什麼要這樣做,又有何考量?
英華人赫德之所以能把持中國海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因素:1.動亂事件導致上海海關停擺,為外國勢力插手海關提供了客觀條件。
1853年上海爆發了小刀會起義。在混亂期間,海關官員全部逃走,上海海關運轉失靈,外國的商船隻能在港口等待。海關長期停擺嚴重影響外國貿易活動,外商很是著急。這時,在中國貿易額最大的英、法、美三國公使就協商,決定英、法、美三國各派一人,成立稅務司,代替中國政府管理上海海關。外華人管理後將所收稅款如實交給了清政府。
真是歪打正著。第二次鴉片戰爭後,清政府感到外華人管理海關有方,而且能夠及時將稅款上繳,就全權委託讓外華人負責管理海關事務,根本就沒有把海關管理上升到國家主權層面去考慮。
2.中國海關嚴重腐敗,清政府無計可施,只能出此下策。
中國海關的嚴重腐敗不僅讓外國商人頭疼,也讓歷代皇帝頭疼。雖然清政府對海關不斷的整治,始終沒有根本好轉。如乾隆年間就有多位海關主要官員,因貪腐被革職、抄家、判處斬監候等,但都沒有有效的遏制腐敗。從海關的監督到最低的雜役都參與到了走私、鴉片貿易之中,從中獲得鉅額非法利益。1863年英華人赫德接任總稅務司後,有效的遏制了海關腐敗行為的滋生,提高了海關的行政效率。
3.赫德對海關進行了大膽改革,成效顯著,清政府稅收收入增長較快。
赫德為了徹底改變海關的腐敗現象,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辦法:一是從會計制度上徹底更新,對腐敗行為釜底抽薪,堵塞漏洞;二是加強對稅務的稽查,一旦發現工作人員有不正當行為和違規行為,立即停止有關人員的職務,並給予處理;三是進行人事制度改革,對海關人員進行大換血,重要崗位基本上都由外華人擔任,海關進人實行公開選拔,進人必考;四是堅持執法必嚴,在處理違規行為上果斷有力,從不搞下不為例。在赫德的管理下,清政府的關稅收入迅速增長。1861年海關稅收入490餘萬兩;到1871年,十年間海關稅收入達到了1100餘萬兩,翻了一番;到1904年赫德離任時,海關稅收入已經達到3000多萬兩,翻了六倍多,清政府對赫德管理海關也很滿意。當下高效廉潔的海關與清政府管理時貪腐蔓延的海關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赫德管理海關期間,到底對誰有利,受益者究竟是誰赫德掌管海關期間,清政府稅收增長迅猛,極大緩解了清政府的財政壓力,給清政府注入了新的力量和動力,延長了清政府的統治,“稅收大增,政府善之”。因杜絕了清朝官吏稅外費用的濫收,外國商人因實際徵稅率降低而獲益,增加了利潤。因對海關官員實行高薪養廉,工作人員獲得了豐厚薪水,過上了優裕的生活。
顯然,赫德在管理期間也堵塞了舊海關那些靠貪腐吃飯、走私發財的舊官吏和依靠海關“增收”的各級官吏為主體的利益集團的財路。赫德管理海關期間,海關成為清政府最為高效廉潔的衙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