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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秋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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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cel自習室
肯定可以呀,我以前賣過鞋子。
無論你是專賣店或者不是專賣店都可以換。前提是你沒有水洗過,穿了一次都應該都沒所謂的。
帶上你鞋子的發票或者是收據過去,如果掉了的話你拿鞋子過去,一般人家都會承認的,他拿回去廠家,廠家也會換個新的給他,對他又沒有任何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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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逗秋雨
發現在專賣店新買的新百倫鞋鞋頭明顯不對稱,可以要求換一雙。理由如下:
一、新百倫鞋鞋頭明顯不對稱,屬於鞋子的質量問題,是在製造過程產生的硬傷。不合格產品把管不嚴,進入市場銷售廠家承擔責任,與專賣店無關,更與消費者無關。
二、專賣店在銷售是對產品質量不進行二次檢查,將不合格產品銷售給顧客,此時,應當主動承擔責任,先給顧客退換貨,之後再與廠家處理,與消費者無關聯。
三、鞋頭明顯不對稱儘管不在承擔“三包”責任內。 鞋類商品有下列質量問題的,經營者承擔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責任。(一)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綁、裂底、斷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遊鞋)等質量問題的; (二)經消費者協會認定有其他質量問題的;(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但也符合公序良俗原則。如同一個袖子長,一個袖子短的衣服也可穿一樣,可是影響美觀的是不爭的事實。地攤上都能解決的問題,專賣店不能解決嗎?還需要投訴消費者協會認定嗎?
新百倫鞋因為商標的原因,在社會俗稱”牛逼“鞋。
新百倫屬於鞋百年慢跑品牌,儘管因為特殊原因生產製造出了與自身品牌極不對稱的鞋頭明顯不對稱鞋子。那麼,在售後服務方面一定有與百年慢跑品牌相對稱服務重量。新百倫絕不會因為一雙鞋頭明顯不對稱鞋子,自己來踏碎百年慢跑品牌,您放心為好。
現在非常簡單,拿上鞋子及購物時的發票去專賣店, 去之前檢查鞋子的“三包”有效期,看是否過期。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90天——120天。
腿一步講,即若是鞋子的“三包”有效期已超過,只要鞋子儲存完好,一切齊全;那麼,專賣店一定也能給您滿意的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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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採美365網
品牌產品一般比較注意產品售後和服務質量。在實體店買的,應該可以明確要求更換。
如果穿過了,店裡應該不太願意。但是態度比較堅決,指出這樣的鞋子穿出去有損品牌形象的話,可能性會高一些,通常找店長比較有效,店員一般沒有權利。
小編也沒有試過,倒是在NB專賣店弄丟過自己的鞋子。我把新鞋穿著,店員把我舊鞋子裝盒子後不小心給了另外一個買了新鞋的客人,就這樣,那個客人帶走了我的舊鞋子。後來幾番周折,把舊鞋子寄回給我了,我很愛那雙鞋子,香港買的斯凱奇老人鞋,非常舒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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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能換,這樣會弄得大家都不高興,售貨員不高興,沒有獎金。專賣店不高興,要退貨。新百倫廠家不高興,要返修。極大浪費社會成本。違背一個公民的基本素質。你也於心不忍。應該看看自己的腳,是不是一個大一個小,也許剛好合腳。如果鞋頭不對稱,裡面空間差不多,就沒事,繼續穿。一般人看不出來,如果相親,你就把一隻腳伸後面,交叉起來。如果空間小腳趾頭縮一點就好,能夠起到按摩作用。感到太擠了,就把腳伸出來透透氣,對身體有好處,有氧環境,腳氣不容易患。碰到有好事的人嘲笑你皮鞋不對稱,要自信,要頂住,要說自己比較新潮,喜歡與眾不同,然後,故意蹦一下,讓他看看。頭可斷,血可流,鞋子不能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