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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孫先生送侄女去醫院,途中發生刮擦。孫先生稱,對方要求他把事故處理完才能離開…最終侄女沒有搶救過來。而民警稱,孫先生從下車到離開,前後大約兩分鐘。但家人覺得,如果不是對方阻攔,孩子或許會多一線生還的希望。你怎麼看,支援嗎?如何看待家長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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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叫什麼呢7391

    問題沒說女嬰患病原因,是大人沒照顧好,沒照顧好自己孩子,路上把別人車掛了,因此耽誤兩分鐘然後就成了別人的責任?不知道他們爭執過程,但是有時候等個紅綠燈都得兩分鐘,請問路上有沒有等燈?那紅綠燈有沒有責任?

  • 2 # 凡哥哥AFK

    當然是人命重要,但是到底也是自己犯錯,誰叫你自己蹭到別人。別人壓根就無法理解你到底有多緊急。再說,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完整影片?事後家屬的觀點也是很怪的,太多理所當然的觀點了。我記得其中一句,“你說,我侄女的生命重要還是你的車重要”。當然,生命大於一切,這是無可厚非的。但是,退一步說,在你自己犯錯的前提下,你憑什麼用你家人和別人家的財物作比較?

    最後我想說,個人認為,賓士車主是有責任的。但是,家屬的觀點有點用家人的生命就可以橫行霸道的感覺。自己蹭到別人。人家鬼知道事情到底有多嚴重!主要是善良的心,早已經消耗完畢的。任何事第一時間都會想負面事情

  • 3 # 評論皇

    安全快速到達是對孩子最負責的搶救,心急之下罔顧安全導致事故,如果真為孩子著急應該說:責任全是我的,回頭找我結算,現在我先送孩子搶救。沒有人會不通情理還去攔阻你。如果你還想少承擔點交通事故責任,還想讓車輛抓緊離開現場去送孩子就醫,那還真需要交警到場。並不是別人妨礙你救孩子,而是你為了救孩子而做出的危險駕駛行為對對方正常行車安全造成了損害,你應該倒謙的

  • 4 # 妞兒媽媽

    這個新聞我看了,新聞裡說是孫先生看到女嬰病重心急在路口併線時是壓了實線併線所以剮蹭了一輛賓士轎車,對方司機的確因為剮蹭問題跟他問責,問題是你如果真的心急,應該主動承擔起自己違法責任,可是你只說車上有孩子需要緊急送醫院,通常人的想法肯定是“這人是不是想逃避責任或者碰瓷的。”對方司機後來看到他著急也就沒有非要理賠完再走,前後佔用兩分鐘。後來到了醫院孩子沒有搶救過來,據醫生說孩子得的是熱射病,即便是不耽誤那兩分鐘,孩子也很難搶救回來。

    跟大家說一下熱射病,有的地方稱“捂被綜合徵”。這種病容易發生在冬季的嬰幼兒身上,因為有一種溫度叫“你媽覺得你冷。”於是給孩子裡三層外三層的穿的太厚,給孩子捂得太厚,導致孩子得這種病,由於孩子捂悶太厚太久,引起嬰兒缺氧、高熱、大汗、脫水、抽搐昏迷、乃至呼吸、迴圈衰竭,每年11月至次年4月為發病高峰期。多見於一歲以內的嬰兒。尤其是新生兒,病死率高達18--19%。孩子穿衣多少可以根據他爸爸穿衣來參考,別比爸爸穿的還厚就可以,熱病難治,寒病好醫---這是我家孩子小的時候去醫院,大夫跟我說的。

  • 5 # qzuser198185575

    這完全是無理取鬧,不說是碰瓷性質差不多,只不過是拿自己去世的孩子來綁架別人罷了,在老家這就叫做死人頭上有漿糊,只要人死了,無論有理沒理,粘毛就賴,是人就訛,都會想方設法去訛人去賴人,只要能或多或少的得到錢就行。唉!這世道!

  • 6 # 來自火星的貝塔姑娘

    搶救病人,是爭分奪秒的事情,但是也不能一味地將責任推到別人身上,兩分鐘其實很短,你下車解釋到發動汽車再出發,也差不多這點時間,說明車主並沒有過多為難你,而中間還打電話來問你孩子的事情,說明這個車主還是比較能理解人的,不是那種蠻不講理的人。發生這種事情,誰都不想,但是一味將責任推給別人,就是你的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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