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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買奴僕多少錢?贖身多少錢?贖身之後跟主人就平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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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橘玄雅

    奴僕的價格要看奴僕的具體情況。比如說有的丫鬟特別漂亮,是專門買進來當小妾的,就可能價值幾百兩乃至成千上萬兩。而普通的粗使丫鬟,普通的家丁,就都很便宜,幾兩銀子一口子,十餘兩銀子一家子。

    引一份資料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內……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

    這一家四口,兩對夫妻,一共才二十五兩銀子,合著一個人才六兩多。

    至於贖身的錢,各自的情況不同。有的人家贖身只需要付出買來時候花費的錢即可,有的人家則要加價,而且加多少完全看主觀意願。不過,目前看到的例子,以普通奴僕來說,多數是隻花買來的錢的。

    至於贖身之後,清代奴僕贖身之後,地位依然很“微妙”。

    清代檔案裡有這樣一個案子。

    乾隆二十七年,鑲黃旗包衣出身的筆貼士寶祥,打死了他家已經贖身的家奴玉明。原來這個玉明的父母都是寶祥家裡的家奴,所以玉明是寶祥的“家生子”。後來玉明的父母交了二十兩銀子贖身出去了,之後一年多沒聯絡。這年寶祥在自家門口看到玉明,玉明“大模大樣”,並不向寶祥請安,寶祥責罵玉明,玉明說“我已經出去的人了,你管教我做什麼?”寶祥認為玉明是他家的家生子,不應該如此無禮,便踢了玉明幾腳,誰知玉明到了二更時候就死了。最後判刑,官員毆死贖身及放出奴婢並該奴婢之子女,按照“毆死族中奴婢”例,降二級呼叫。由於寶祥是旗人,例減一等,降一級呼叫。

    這裡再次說明一下,包衣和家奴不是一碼事。很多人分不清家奴和包衣的區別。包衣是良民,有正式戶口,所以包衣也是可以用家奴的。這個案例裡的寶祥就是鑲黃旗的包衣,他就有很多家奴。清代包衣旗人裡也有不少世家,甚至跟一些王府都比肩,家奴更多。

  • 2 # 錢品聚

    乾隆年間,僕人的價格,大約在十兩銀子之內。

    當時的購買力摺合現代,一兩銀子約等於如今的180—200元。

    換言之,買一個奴僕,如果不出意外,幾兩銀子就能拿下,如果是身材消瘦,面暗肌黃,光看著就弱不禁風的,花費也許更少。

    除此之外,還要加一些意外因素。

    比如說在明末清初年間,還遺留有“典當妻女”的惡俗。

    打個比方,一個男人有家室,某天去豪賭,結果賭光了全部身家還欠了一屁股債,那他就會選擇將自己的妻女做為抵押,“典當”給債主。

    而透過這種方式由尋常百姓變成僕人,這對妻女的價格,很可能就比尋常的奴僕價格貴一些,但歸根結底也不會貴到哪裡去。

    還有一種是因為生活所迫,自願賣身的奴僕,比如大家在影視劇中常見的“賣身葬父”,這種就會是賤賣,一些有錢的商賈老爺們見了,就樂於花小錢,買了丫鬟帶進府裡伺候起居,當然絕大多數人還得看面相。

    第三種,則是做工的夥計。

    比方說給地主耕地的長工短工,買來奴僕之後,幫著主人幹活,或者乾脆負責全部的體力活動,主人當甩手掌櫃,髒活累活都交給他一個人幹,這種奴僕以男性居多。

    可我們還要加一個前提條件,在明朝,甚至是到了清朝中期,官員們的俸祿並不多,將灰色收入排除在外的情況下,官員們每個月到手的俸祿,只有幾兩銀子不等,除去養活一家老小,也剩不下閒錢去買奴僕,為自己伺候起居。

    所以購買奴僕的,一般是商賈大戶,手裡不差銀子,又想讓生活提高檔次,事事有人伺候。

    而在古代,最不缺的就是賣身的人,封建社會基本沒有什麼社會福利,很多人窮困潦倒一生,甚至連飯都吃不上,礙於生活所迫,只能賣身求榮,而這裡的榮,也不過是想冬天不挨冷,能吃上兩口飯不捱餓,所以市場不缺貨源,價格就會被人為壓低,幾兩碎銀就買一個奴僕的現象,在清朝時也屢見不鮮。

    當然,能買的起的,非富即貴。

    清廉的官員或者大眾家庭,苦於囊中羞澀,是連想都不敢想的。

    ————————

  • 3 # 歷史環形社

    在當今的擁有健全法律機制的文明社會里,隨意販賣人口不僅要受到良心的譴責,也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在網路上經常看到很多人販子拐賣人口的新聞,這裡要強烈譴責他們。

    當然在古代的話,買賣人口是一種非常常見的現象,雖然自秦統一中國以後,奴隸制瓦解轉變為封建制,但僅僅是僕人不在受到過於殘忍的打壓而已,他們的地位實際上沒有絲毫的提高。

    在清朝時期,僕人的買賣如同商品一樣明碼標價,封建專制的國家裡可不會跟你講什麼人權,只要簽了契約,僕人的價值,僕人的前途,通通掌握在主人手裡,主人將僕人分為不同的登基,而價格也因此有所差異。

    在清朝時期,僕人買賣有正式合同,白紙黑字受法律約束和保護,據史料記載: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某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

    從此文中可以看出,一個僕人價格大概為白銀十兩左右,按市價白銀每克3.5元計算,每50克為1兩,那麼一兩白銀為大概175元左右,也是就說一個僕人大概再2000塊上下。

    這時候有人可能要問了,為啥一個人這麼不值錢?這你還真說對了,在古代,人命賤如狗,連活人都吃不飽,何況對於的活人?大家都知道,一個國家生活富裕和國家強大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來的,以古代農業為主的生產經濟,本身生產力就極其弱小。

    看過電影《1942》的人都有印象,在舊中國時期,即便進入了20世紀40年代,人命也非常不值錢,裡面有一個鏡頭,最後逃難的人為了活命,紛紛把自己賣給工廠、妓院,而所得之物不過幾斤小米,實在可悲、可嘆。

    所以古人買賣奴僕,大部分因為是經濟原因,賣身富庶之家無非是為了混口飯吃,填飽肚子而已,如果家裡富餘,誰忍心賣兒賣女。當然,也有其他型別的賣身為僕人,比如為了巴結某高官子弟,或者前去別人家求學等等。

  • 4 # 夏目歷史君

    清朝僕人種類

    清朝時期的僕人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買斷制,一種是租賃續約制。

    這兩種方式都比較好理解,買斷制毫無疑問是終生為其效力,而租賃契約就類似於現在去工廠打工,廠家給你簽訂用人合同一樣。

    而除了這兩種主要的外,其實還有一種比較特殊,它類似於現在的月嫂中心,中心裡面都是一些具有特殊才藝或者特殊技能的人。

    這些人因為擁有一定的技能,所以他們的費用比較高,一般來說平時不會僱傭這些人,只有在特殊時期才會僱傭,比如照顧產婦,或是製作傢俱的時候。

    那說了這麼多,在清朝時期如果要完全買斷一個僕人需要多少錢呢?

    其實僕人也是分多個等級,不同的等級價錢也不同。同樣地區經濟條件不同,價錢也是不同。

    清朝屬於滿人統治的天下,統治者雖說天天吆喝著滿漢平等,但是實際上二者之間還是有著很大的差別的。

    比如說滿人和漢族打架,不管是誰的錯,最後肯定是怕滿人獲勝,漢人賠禮道歉甚至要論罪處罰。由於漢人身份低下一些,所以漢人奴隸是非常的便宜。

    奴隸的價格也跟地區存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比如說在貧困地區可能就幾百文錢幾十文錢就買了,若是再稍微繁華富裕點的地區,這個價錢可能要高一點。

    由於每個地區都有其大概的行價,在當時就有一些正規人販子正是利用這種價錢差異,專門倒騰奴隸賺取錢財。

    那當時的清朝有沒有關於僕人買賣的詳細案例呢?回答是有的。清朝史料上曾記載過一個人口買賣案例:乾隆48年有一家4口,才賣了25兩銀子。

    摺合現在的購買力來看,一兩銀子大概是現在的200~300塊錢,也就是是說一家四口算下來也不到1萬塊錢。

    不過在當時來說,普通的小官一個月的工資就幾兩銀子,除去養家餬口之外所剩不多。

    所以普通的官員家裡面並非像電視劇一樣,大多都是買一兩個照顧一家人的生活起居或做飯。真正養奴隸多的還是一些達官貴人或者說商賈之人。

    當然了值得一提的是,奴隸的價格除了地區、民族等縱向比較優劣外,還有橫向的比較。

    比如說奴隸如果除了會幹點苦力之外啥都不會,或者說本身有一定的殘疾幹活不利索,這樣的價錢可能就比較便宜。

    而他們將自己賣掉也不圖能拿多少錢,目的最多的是找一個有飯吃的地方。

    倘若奴隸掌握著一定的生活技巧,比如說會做飯,縫製衣服以及一些非常務實的技能的話,那麼可能賣的價錢更高一點。

    如果賣身者擅長琴棋書畫,並且極為聰明,可以幫助主人處理各種煩勞事務的話,那麼這個奴隸的價錢可能更高了。

    同樣一些女子長相嬌美,可以被買過去收為妻子或妾室,這樣的價錢則要看情況而定了。

    除了這些正規交易的之外,還有一些是屬於黑市交易,比如說一些人販子販賣來的小姑娘。

    同樣還有一些是家庭遇到重大變故急需籌錢的時候,有些人會將自己賣掉,因為著急用錢又找不到合適買家的話,他們會將自己的身價降低,比如說一些電視劇中經常有的賣身辦事的橋段。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則是賭徒在輸錢之後無錢償還賭債,會將自己的妻女給賣掉,賭徒當時一心籌錢,所以價錢也不會太貴。

  • 5 # 趣談唐宋元明清

    趣談答案:在清朝買一個僕人也就幾兩銀子,摺合成現在的人民幣大約是2000元左右。

    對應的歷史記錄乾隆四十八年二月,某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

    我們先來簡單的看一下這句話,這句話指的是在乾隆48年2月的時候,一個人用了25兩銀子,一共買了4個人當做自己的奴僕。

    但是這句話不能夠單純的這樣理解,因為如果這樣理解,我們根本沒有辦法去摺合出它對應的價格。

    我們必須找出乾隆48年它對應的米的價格,然後透過這25兩銀子再兌換成乾隆48年對應的米的價格所等價出來的現階段米的價格對應的錢財。

    這樣的一種折射非常的費勁,更重要的是中間有很多環節,我們也沒有辦法拿出一個絕對以精準的數字,只能拿出一個預估數字,也就是2000元左右一個奴隸。

    怎麼這麼便宜?

    大家有沒有發現,其實這樣的一個交易價格是非常便宜的,而且便宜到了極致。

    按照大家的想法,最起碼要有一個奴僕的話,怎麼也得有幾千兩銀子,怎麼也得對應現在的幾萬甚至幾十萬吧。

    真實的情況並不是這樣,有兩點原因,第1點是人多。

    沒錯,清朝人非常的多,當然和現在比肯定是不如現在人多的,但是清朝的人多,有很大一個特殊點。

    清朝的人多往往是窮,人家生孩子越生越多,一生一大串,生了一大串兒都養不起,甭管怎樣努力永遠養不起這些孩子,沒有辦法只能賣掉。

    可是賣掉的時候就沒有辦法按照高價賣掉,因為賣掉他們不單單是賣掉,還需要養活他們。

    所以我們可以這樣理解,主家只需要支付他們一筆費用,支付完這筆費用之後,他們這些人可以免費義務的為自己家的主子勞作。

  • 6 # 趣史筆談

    在古代的時候,有錢的人家是可以自己買僕人的,這樣的買賣人口是個合法買賣。對於僕人來說,如果有人願意買自己,那是件好事。因為這些僕人大多生活窮困,如果沒人買自己,就有可能會被餓死。那麼買一個僕人貴嗎?放在現代社會,買一個僕人要多少錢呢?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一下。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內,憑陳黑子作保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

    這段史料記載,乾隆年間有人買了4個僕人,總共花費了25兩白銀,也就是說一個普通僕人的價格大概在7兩白銀左右。那麼7兩白銀相當於現在多少錢呢?不同時期的貨幣價值不一樣,所以我們只能透過貨幣購買力來進行換算。所以我們不妨以豬肉為參照物來進行換算,清朝的一兩銀子大概可以買50斤豬肉,而現在的豬肉價格大概在30元一斤;也就是說,清朝的一兩銀子相當於現在的1500元。經過換算可以得到一個僕人的價格大概是現在的一萬元。

    然而1萬元買到的只是一個普通的僕人,這些僕人一般都是在家裡幹些體力活,沒有什麼特別的技能。而對於一些有才藝的僕人,其價格會高很多。要說明一下的是,被購買的有才藝的僕人一般都是女性,這類僕人被買回去,一般不需要從事體力勞動,只需要發揮自己在琴棋書畫方面的一技之長就可以在主人家生存下去了。 因為古代中國是男系社會,男人有著比較高的社會地位,是一個家庭的主人,男性在家庭裡面有著絕對的話語權。對於一些有才藝的僕人,其價格可以高達30兩銀子,也就是現在的4.5萬元左右。也有一些人看上了青樓女子,便想要給她們贖身,方便娶回去做妾。從青樓贖身的價格會高很多,一般不會低於100兩銀子,也就是說至少需要15萬元,才能夠給一個青樓女子贖身,然後娶回去做妾。但是一般來說給青樓女子贖身的人很少,這倒不是因為錢的原因,畢竟能買得起僕人的人一般都不會在乎這點小錢。而是因為娶一個青樓女子做妾,畢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為了自己有一個好名聲,一般都不會去娶一個青樓女子。

    不得不說,生活在清朝社會底層的人民真的很可憐,被人收買為奴,一輩子都是別人的奴隸,根本沒有翻身的機會。好在如今的我們生活在一個新時代,這樣的事情已經離我們遠去了。

  • 7 # 史之策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內,憑陳黑子作保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

    清朝時期整個中國被滿族統治,漢人的地位非常低下。而滿人作為統治者,買賣奴隸非常正常。根據乾隆年間購買力,一兩銀子差不多相當於200元。也就是說只花了5000塊錢,就買了一家四口為奴。

    所以清朝僕人價格普遍在五兩到十兩,即現在的1000到2000之間。而除此之外的奴婢就波動太大了,主要是看長相。好看的幾十兩都有可能,難看的一兩就能拿下。

    想贖身幾乎不可能!因為清朝有明確法律規定,奴僕想贖身必須經過主人同意。私自逃跑者,很有可能被殺頭。還有人被判終身為奴,更沒有贖身一說。

    如果真碰到開明的主子哪?那就要看主子意思了,不要錢都可以贖身。而且僕人也分三六九等,曾經就有旗人身份的奴僕。因其主子犯事,他們被“轉賣”。然而正因其旗人身份,一連幾個月無人敢接手。

    倘若真的贖身,是否可以與主子平起平坐?不可能!除非你是落草王爺,或者是某某人的私生子。想想魯迅與閏土,本不是奴僕關係,都落的如此地步。還有就是草雞變鳳凰,被納為小妾,否則想都別想。

    總而言之,在清朝那個落後的年代,只要有錢什麼人都可以買奴僕。但是一朝為奴,終身為奴。幾輩子做奴僕的人,更是比比皆是。

  • 8 # 有書共讀

    在清朝時期,整個中國都被滿族統治著,漢人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滿人作為統治者買賣奴僕都是很正常的。

    因為在那個時期,是基本上沒有什麼社會福利的。很多人窮困潦倒,甚至連飯都吃不上,礙於生活所迫,有的只能賣身求榮,也只是為了能解決自身的溫飽。

    而滿清貴族,家大業大,需要一些人來打理家務,做做雜物。所以就會出現買賣僕人的現象。

    那麼清代買一個僕人的價格是多少呢?

    僕人的價格也不是一個定數,它也分幾種情況。

    一、 官方市價

    乾隆年間,僕人的價格大概在十兩銀子之內。根據當時的市場購買力摺合成現代人民幣,一兩銀子大概等於現在的180-200元。十兩銀子之內,也就是現在的2000元以內。如果待賣者,身體條件不是很好,面黃肌瘦、弱不禁風,這樣他的價值會更低一點。

    二、黑市價格

    清朝有專門的人販子,通常叫做牙婆、人媒、人伢子。而且還有專門買賣僕人的場所——人市。

    這裡的“待賣者”因為身體條件,各方面條件比較好一點。所以,這裡的價格普遍要比市場的價格高出幾兩。

    三、散市價

    散市價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因為生活所迫,自願賣身的奴僕。

    比如在影視劇裡常見的“賣身葬父”,這種情況就會賤賣。大都會被有錢的商賈老爺們,買回去當丫鬟使喚。

    2、因為欠債“典當妻女”

    這種情況也是不少見的,好賭的人什麼時候都有。那個時候,男人賭博賠光了家產,還欠了一屁股債。

    欠債就得還錢,沒有怎麼辦?有的人就會選擇將自己的妻女做為抵押,“典當”給債主。

    因為是平常百姓,由百姓轉為僕人,這時的價格就會比平常的僕人價格,要高一點,但是也不會高出太多的。

    四、 奴婢的價格

    奴婢的價格會有很大的波動,這主要是根據女婢的長相而論。如果長的好看,價格就高,幾十兩都有可能。

    而長得不好看的女婢,有的一兩就能買下。

    當然能買的起奴僕的,都是富貴人家。普通人家是絕對不敢想的。至於這些奴僕很少能贖身,基本上都是終身為僕了。

  • 9 # 尚宮女史

    僕人也就是奴僕、奴婢,男者為奴,女者為婢,他們失去了人身自由,被人奴役。奴婢也分三六九等,一個奴婢的價格受好幾個方面的影響,有的幾兩銀子就能買到,有的幾十兩甚至幾百兩才能買到。

    首先看買賣雙方的情況

    皇宮王府這樣的地方,奴婢的要求高,聰明伶俐,男的壯實能幹忠實可靠,女的乾淨利落模樣端正。相對的,這樣的奴婢價格就高。

    次之是各級官員家裡,再就是富裕人家。權勢和經濟能力越低,對奴婢的要求也相應的低一些,這樣的奴婢價格就不高。

    市場方面

    籤白契和紅契(加蓋官方印)又不一樣,還有一部分是沒有中間人,直接買方和賣方,比如賣身葬父(母)之類的情況。大部分奴婢的買賣需要經過中介(牙婆、牙子、媒人),簽訂賣身文契的時候還需要親戚朋友作保。通常情況下,一家人同時賣身的時候,價格偏低,比如下面這一例:

    緣因本身衣食無措……將本身高三,年三十五歲,妻吳氏,年二十九歲,長子全兒,年十二歲,次子二小,年七歲,共四口,出賣於王純宅名下為僕。面議身價紋銀拾伍兩整……

    雍正年間,高三一家四口賣給王純宅為僕,才十五兩銀子,平均一個人賣不到四兩。

    同樣在雍正年間,有個名叫宋明遠的急需用銀子,將自己十歲的女兒賣給程家為婢,得了十二兩。

    在一般情況下,一個普通的奴婢差不多是十兩銀子左右。

    那麼奴婢能不能贖身呢?

    這要取決於主人家的意思,如果他願意讓你贖身,可能大於等於原價的銀兩就能贖身;如果他不願意讓你贖身,你就得繼續待著,說白了,奴婢就是主人家的私有財產。

    有的主人家,不願意用奴婢了或者因為別的願意不能用了,可以再賣給下家。

    順治年間,有個叫吳阿謝的人,家裡沒米下鍋了,就把自己十四歲的女兒賣給了侄子為婢,得了十兩銀子,結果過了不到十天,他侄子又將這個婢以同樣的價格賣給了親戚家裡。

    即便能贖身,奴婢們也很難翻身做主人,或者說這需要時間,需要至少兩代人的時間。因為曾經的主人依然覺得他們是奴婢,而他們身上曾為奴為婢的烙印也很難去除,被奴役的思想已經深入骨子裡。奴婢們被買進家後,通常都要立威,進行一番訓導,甚至要受皮肉之苦,以達到日後規規矩矩做事的目的。一旦成為奴婢,很難被當做人來看,就更不用提尊嚴了。

    到了清末宣統年間,新律頒佈,才下令禁止置買奴婢。奴婢們可以自己贖身,成為擁有自由之身的民眾,那些無力贖身的奴婢,可以變成僱傭工人。

  • 10 # 有書博物館

    清代買一個奴僕的價格是隨機的,不是固定的,價格是看當時賣身時的情況而定的,幾兩銀子,十幾兩銀子,二三十兩銀子,上百兩銀子的都有,普遍通用價格是十兩銀子買一個奴僕。

    古代普通民眾的生活普遍比較艱辛,經常食不果腹,吃不飽穿不暖,底層人民為了生存,經常有因為各種原因賣兒女換銀兩過日子的無奈之舉。

    古代的人是不存在人權的,人口是可以自由買賣的,還存在有人口交易市場,專門買賣人口的市場,簡稱人市。在古代人的思維裡買賣人口是正常的,合法的。

    1、清代買奴僕的價格

    前陣子的熱播劇《那年花開月正圓》,劇情是以陝西省涇陽縣安吳堡吳氏家族的史實為背景,講述了清末出身民間的陝西女首富周瑩跌宕起伏的人生故事。

    電視劇開篇第一集就講述了周瑩的爹(周老四)因為賭錢輸了,把周瑩賣給一大戶人家為丫頭抵賭債。

    劇中周瑩問他爹這次把她賣了多少銀子?周老四說15兩銀子,比上次多賣了5兩銀。也就是說上次的賣女兒價是10兩銀子,這次是15兩銀子。

    過了一段時間,周老四帶著銀子去沈家贖回女兒,得知女兒己經從沈家逃跑了。沈家二少爺依然對周瑩念念不忘,願意花三百兩銀票買周瑩為奴僕,利誘周老四重新寫賣身契把周瑩賣給他為奴僕。

    周老四收了三百兩銀票在賣身契上按了手印,答應沈二少找到女兒周瑩就給他送去。

    周老四找到女兒,發現周瑩已經是吳家少奶奶了,後來不堪沈家少爺的百般糾纏,要他把女兒周瑩找到後送回給他,就在人市(買賣人口的市場)上買人,有人出1兩賣身銀要他買的,他嫌孩子小,沒有要;花了5兩銀子買了個姑娘認為女兒,改名周瑩給沈家少爺,當是把女兒買給他了。

    電視劇《那年花開月正圓》中有幾次提到人口買賣的價錢,都是不一樣的價格,1兩、2兩、5兩、15兩、20、30兩的,幾百兩的畢竟是少數,也就是說人口交易是自由的,買賣雙方是自願的行為,買賣奴僕的價格是可以視情況而定的,並沒有固定的價格,普遍平均價格應該在幾兩到二十兩之間,不會太高的。

    2、利滾利,難贖身

    如果奴僕要贖身,按理應該是按賣身契的價格贖回的,但是因為賣到他們家裡了,人是主家的,吃住在他們家裡,主家買奴僕等於是做買賣,做買賣利滾利是難免的。

    一般都是不會這麼容易就讓贖回的,要贖身就得看主家怎麼說的了,主家願不願意放你走?花多少銀子肯放你走?

    比如電視劇《那年花開月正圓》中,周瑩被賣到沈家後,她雖然是僥倖逃出了沈家,但是賣身契卻一直在沈家二少(沈星移)手中。

    雖然吳聘(周瑩老公)用了方法去要,但是沈星移就是不給,說什麼都不給。遇到這種主家基本上是不可能贖身的。

    3、贖身後與主家難平等

    就算是僥倖贖回身了,在古代等級制度森嚴的社會,除非你變成有權有勢的人,不然不可能跟主家平等的。以前有句話說:“一日為奴,終身為奴”,很難翻身了。

    好比周瑩,雖然之後貴為吳家少奶奶,但是沈家的人還是說她以前就是個丫鬟,不把她當成有地位的人看。周瑩算是成功人士,後來也是有地位,翻身成功的個例,但大多數賣身為奴後的人都是贖不回身,很難再翻身的。

    所幸,推翻了清王朝,走進了新社會,民主社會,普通民眾也有人權,法律不允許販賣人口,大家都是相對平等的,人民安居樂業,生活有保障,感謝這個好時代。

  • 11 # 深度工場

    有網友問:清代買一個僕人的價格是多少? 《周禮·地官》稱,“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車輦、珍異。”從古代開始就允許進行人口買賣。甚至皇帝親自下令,要饑民賣孩子餬口,正所謂“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在元朝講究的是:北人女使,必得高麗女孩童;家僮,必得黑廝。不如此,謂之不成仕宦。”蒙古人最喜歡黑人做奴隸,高麗女人為女奴。蒙古人認為高麗女人“肌膚玉雪發雲霧”。

    清朝也是允許人口買賣的,只是要先查清楚,“奴人有無前後姦情,幼孩有無施用藥術”。下迷魂藥和誘騙拐賣人口,是清朝官方不允許的。乾隆年間將誘拐婦女兒童作為死罪。所謂,首犯斬立決,從犯充軍,知情窩藏者一律近邊充軍。

    那些誘拐者,拐帶人口以後,一般長相好看的,才會被出售,魯鈍的則被殺死吃肉,骨頭做成藥丸。正所謂:“迭拐男女幼童不計其數,俊者賣之遠方,蠢者殺食其肉,灸骨為丸。”

    但是,嚴刑厲法還是沒有阻止拐帶,特別是家庭因為負債,災荒賣兒賣女的行為。一般根據不同時期,地區和長相,年齡,從1兩白銀到幾十塊白銀的情況都有。如果從妓院贖身漂亮妓女則上百兩白銀也有。

    如果是戰爭當中俘虜的人口,也就是辛者庫,則是不能贖身的,世代為奴。一直到1910年頒佈了《大清現行刑律》,才真正第一次有了徹底禁止人口買賣的法律。

  • 12 # 豆子人民藝術家

    大家都知道,在古代,購買僕人是在中產和富戶中很常見的行為。那麼,以距離我們最近的清代為例,買一個僕人的價格是多少呢?

    清代僕人價格高低不等

    我曾繪製過一個圖表,圖表上是明清時期丫鬟的價格:

    貧困地區的粗使丫鬟,每個幾百文到十多貫(千文)不等,而富庶地區會做菜的丫鬟,則要貴到幾兩至十幾兩。稍有姿色,有些才藝的,價格在幾十兩到幾百兩不等。而絕品婢女,價格是數百兩到數千兩不等。在那時,城市中產階級一月的收入大約二兩白銀,而農村莊戶人家只有數百文至一兩有餘的收入。你就看你能不能買得起一個丫鬟,並供應該丫鬟的吃喝穿用吧。買奴僕的,通常都是官爺和旗人,普通人買不起,就是殷實之家,很多也不用奴僕,用不起,還不如買個騾子。

    以山東為例,清代大災荒的時候,災民常常多達四五百萬人。因為連年災荒,整個區域早就沒有多餘的糧食了,人們紛紛餓死,為求一飽,賣兒鬻女。此時,買人和買地的價格就很低。譬如一畝地,正常的時候可以要十兩到二十兩買斷,但災荒時,就是幾百文都沒人要,“苦無買主”。賣人的話,只要有人收,就賣出去。災荒的本地沒人要,妻、女、兒就直接扔,或者相互換著吃。去沒鬧災的地方賣,原先十兩的,就只要幾角錢。

    問題是,災荒時多個省份都十分困難,餓死人的事時有發生。一斗米價格甚至飆升到一兩,你哪有閒錢買人?

    清代奴僕的贖身錢是多少?

    贖身錢大略是賣身錢的五倍。

    譬如一個閨女你賣出去的價格是二十兩,你贖回來至少需要一百兩。

    贖身錢需要在簽訂契約的時候約定好,否則到時候人家要多少,你就得給多少。漂亮女子賣價既然是數百兩,那麼她的贖身錢絕非一般人能出得起,如清·賽金花,清人編排的小說裡是這麼說的:

    鄭胖子笑著道:“我已代你做主和鴇母講好了價錢,彩雲的贖身價銀是二千五百兩,只要把銀子送過去就要寫文契娶人了。”

    這是漫天要價。

    杜十孃的贖身錢是三百兩。

    劉姥姥贖回巧姐,大約花了八百兩。

    還有惡棍、土匪綁票,贖身錢就狠了,非要得你傾家蕩產不可。

    贖身之後的地位和主人是平等的嗎?

    贖身後就不在“奴卷”上了,而是在“良卷”上。奴婢犯法罪加一等,主人犯法罪減一等。良人是普通人,罰當其罪。但,贖身後,想要和原先主人地位平等,差不多就是在做夢。你從國公府裡贖出來個人,他就和國公府裡的主子們平起平坐了嗎?

  • 13 # 電視劇裡看歷史

    誠邀,如題。在萬惡的封建社會中,人生下來不一定是人,也有可能是奴隸,那麼離現代最近的滿清時期,一個奴隸價值幾何呢?

    在清朝,奴隸的價格都是可以明碼標價,以白紙黑字為憑條受官方保護。史書中有過這樣的記載:“乾隆四十八年二月,某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也就是說在乾隆晚期時,大概四個人的賣身價格是二十五兩銀子,所以當時一個奴僕的價格大概六兩白銀。當然這只是個案,也有的土財主換幾百兩銀子買個小妾什麼的,也不稀奇。

    清代僕人

    也許您對白銀的購買力還不瞭解,下面小編說明一下。

    乾隆十六年,天津丁予範在劉家衚衕買了一塊地,蓋了一處四合院,花了180兩銀子。在清乾隆年間,京城的糧價大約15文錢/升。一升米按照最多1.25斤來算,今天的米價大概2元一斤,也就是說一升米價格為2塊5。清朝規定1兩白銀可兌換1000文銅版,所以說乾隆晚期,1兩銀子大概相當於現代200元人民幣足有。也就是,清乾隆時期,一個奴隸的價格僅僅1200元,還不如現在的一隻拉布拉多犬,真是狗比人金貴,幸虧小編沒有生在那個時代。

    碎銀

  • 14 # 薩沙

    僕人和僕人是不同的。

    大體分為2種,

    一種是活期,也就類似於今天的簽約保姆。簽約時候註明服務多少年,年限到了就自由了。

    一種是死期,也就是終身在這家服務,終身為僕人,自己生的孩子也是僕人。

    活期僕人的價格很便宜,一般管吃管住,再給幾兩銀子都行了。如果是未成年人,比如小丫鬟之內,可能連銀子都不給或者象徵性給一點,只是管吃管住。

    滿清小說裡面記載,有個富貴人家買了個七八歲的小丫鬟,活期使用4年,只給了1兩銀子。中間人還扣了一些,最終只到了幾百文錢。

    但有手藝的就不同。

    比如有個丫鬟很擅長燒菜,同樣的幾年服務期,就賣了十幾兩白銀。

    當然,活期僕人的待遇相對較高,主要是主人家不能隨便虐待(犯錯的打罵除外),生病要給看病。

    因為這些僕人服務期限一到,就會離開主人家回到自己家。如果期間受到虐待或者病死,僕人家屬一般都會去告狀,主人家要賠錢甚至坐牢。

    死期僕人的賣價比較高,至少是活期的幾倍,但待遇差。因為終身都在主人家為僕人,死期的僕人一般沒有什麼地位,要打就打,要罵就罵。只要不給打死,慢慢折磨死或者病死了,也無人會管,自己父母都賣了孩子,誰還去管。

    說白了,活期的僕人就是今天的保姆,而死期的僕人則是標準的奴隸了。

    看看紅樓夢裡面,王熙鳳抓丈夫賈璉的奸,上來就把兩個幫忙望風的小丫頭打的一塌糊塗。

    看看,王熙鳳“說著便揚手一掌打在臉上,打的那小丫頭一栽;這邊臉上又一下,登時小丫頭子兩腮紫脹起來。”這一下子就是狠狠打的兩個耳光。

    不僅如此,後面王熙鳳又說“燒了紅烙鐵來烙嘴”,最後又是“說著,回頭向頭上拔下一根簪子來,向那丫頭嘴上亂戳,唬的那丫頭一行躲,一行哭求……”

    這哪裡把小丫頭當人!

    自然,這種僕人的賣價比較高,畢竟等於做奴隸了。

    話劇《茶館》就有這樣一幕:劉麻子花十兩銀子買了康六的女兒康順子,又以二百兩的價格賣給了龐太監。

    自然,因為賣給太監做老婆是缺德冒煙的事情,賣價會高。但即便不是賣給太監,只要是死期的僕人,售價不會太低,除非趕上饑荒的荒年。

    尤其是一些有特殊才能的丫鬟,比如擅長女工(要有晴雯那種水平),可以賣到幾十兩到幾百兩銀子。

    紅樓夢裡面的幾乎所有丫鬟,包括襲人、晴雯、鴛鴦都是死期的僕人。

    除了以上的以外,還有一種特殊的僕人,就是所謂的揚州瘦馬。

    就是買一些相貌美麗的小女孩,進行長期的琴棋書畫訓練,到成人以後將她們賣給有錢人做妾。

    這種瘦馬的價格很高,但地位低下。因為即便是死期的丫鬟,原則上是不需要賠主人睡覺的。如果主人強行佔有丫鬟,一旦丫鬟去告狀,主人就會倒大黴。

    比如紅樓夢裡面的鴛鴦,不嫁給賈赦就不嫁了,賈赦也不能怎麼樣。

    但瘦馬不同,只要有錢人出錢就得嫁。不管對方是老頭子還是痴呆還是醜陋不堪的人,瘦馬都得陪上床,自然沒有地位。

    瘦馬價格有多高呢?

    紅樓夢的賈赦,費了八百兩銀子買了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子來,名喚嫣紅,收在屋內做妾。

    八百兩呢。

  • 15 # 顧小悅

    僕人大體分為兩種,一種是活期,也就類似於今天的簽約保姆。簽約時候註明服務多少年,年限到了就自由了。一種是死期,也就是終身在這家服務,屬於終身制僕人,自己生的孩子也是終身制僕人。活期的相對便宜一些,但也要看其是否是有手藝的。有手藝的還要提一點價格的。

  • 16 # 傳奇歷史觀

    買賣僕人在清朝是很常見的事,通常是官僚與富裕家庭才需要買僕人,更多窮苦家庭自己都快養不起,哪裡還會買僕人,買賣僕人直到清末宣統年間才被正式廢除,僕人可以用錢自己贖身,從而換取自由。

    買一個僕人,價格沒有統一規定,主要還是看僕人的情況而定,例如長相好看的女僕,肯定是被買家搶著要,價格自然是水漲船高,幾十兩甚至幾百兩都有可能。

    不過就一般情況而言,十兩之內便可以買一個僕人。在清朝曾經有一個宋的鄉紳,他買劉三一家四口人僅僅只花了十五兩銀子,平均一個人下來四兩銀子還不到。有的人家找不到兒媳婦,買一個女僕做兒媳婦也是很常見的事。

    在清朝贖身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因為不僅需要錢,還要經過主人的同意,在清朝律法中規定,你被主人買過來,你就是主人的私有財產,他有權力處置你的一切。而且就算被贖身,也不可能能夠與主人平起平坐,因為奴隸思想就已經深深刻在骨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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