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將軍之後

    1.有沒有事先請假2.是不是按照曠工處理了3.找老闆詢問下,若不能滿意他的答案,可以找法律援助,對農民工免費提供法律服務

  • 2 # 風中的靈魂知己

    不合法,你可以找老闆談下,無法達成共識,再去勞動監察反應下你的問題。不過你最好要有證據,勞動合同有沒???

  • 3 # 職場小v

    不合法。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可以保留好老闆剋扣工資的相關證據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老闆支付其被剋扣的工資。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絡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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