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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靠山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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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飛雨燕
首先,我想說一下自己對家暴的理解。一說到“家暴”就會聯想到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中馮遠征老師扮演的男主角安嘉和那猙獰的表情,以及梅婷老師扮演的梅湘南身上的傷痕累累…… 一般來說民眾印象裡“家暴”就是男強女弱,男的是施暴方,女的是受害者。
而我覺得“家暴”一方面不僅僅是指夫妻雙方肢體上的衝突,既包括丈夫對妻子動手,也包括妻子對丈夫動手。另一方面也有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精神上的“冷暴力”,在一定程度上冷暴力給夫妻雙方造成的心理傷害更大。
回到問題上,夫妻吵架後,女方動手男方還手了,首先要看動手的性質是不是惡意的,如果僅僅是小兩口打鬧玩樂,或是無心為之,自然不能算作家暴。如果真的是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因此而起的肢體衝突,並造成了嚴重的後果,不管是女方先動手還是男方還手,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按家暴處理,保護弱勢的一方!
生活中的柴米油鹽或許磨滅了人生若只如初見的美好,但百年修得同船渡,還是希望夫妻雙方能互換立場,理解對方,能執子之手白頭偕老!
夫妻吵架女方動手打了你,只要她手裡不拿兇器,我認為你堂堂一個男子漢,沒有必要去還手。
老話說得好:“好男不跟女鬥”,又何苦去還手呢?畢竟你們是夫妻,應該包容忍讓著點女人才對。
如果你還手打她,男人力氣大出手重,理所當然屬家庭暴力,她是一個弱女子,你萬萬不該還手,希望你三思而行,別為了一點小事,把好端端的一個家給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