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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鄭愛夢瑤

    我非常認同這個道理,兩個人既然走到了離婚這一步,肯定是有過不下去的理由。有句話說的非常好,鞋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的腳知道。

    當走到了離婚這一步,心裡已經很難過了。如果別人在隨意的猜測,無端的詆譭,我想任何人都會反感,都會不願意談這個話題。

    離婚的理由有好多好多,最常見的就是性格不合、婚外情、家暴、床上不和諧……

    1 現如今社會最普遍的就是婚外情引起的離婚。有一方在外邊找到了所謂的真愛,要跟家裡的媳婦離婚。說真的,在十年以前,離婚的人還是非常少的,一個村也找不到幾個。有很多人為了孩子,為了家庭,為了雙方老人,還有外界的眼光。縱使已經沒有了感情,也會選擇在一起生活。而現在的社會已經不是這樣了,很多年輕人認識不久就會閃婚,感情基礎不深。結婚前都是藏著掖著缺點,表現出的都是最好的一面,而結婚後在過日子期間,慢慢的壞習慣就全表現出來。這個時候就會感覺找錯了人,過不下去了,離婚更是常掛在嘴邊。這個時候就容易出軌,去尋找所謂的真愛。又或者是人到中年,事業上有成就了。就開始感覺家裡的老婆人老珠黃了,想在外邊找一個年輕貌美的來陪伴自己。可是你就不能好好想想人家大姑娘喜歡的能是你的人嗎?

    2 性格不合也是離婚的一個主要原因。很多人在一起就老是會吵架,感覺互相看對方不順眼。在生活中也是一個乾淨一個邋遢,一個侃侃而談一個一天說不了幾句話。再就是一個事業有成,一個安於現狀,不思進取。又或者消費觀念不同,愛花錢的看不慣摳摳索索的,愛節儉的看不慣大手大腳的。這些原因也會讓人覺得過不下去。

    3最不能委屈求全的婚姻,就是家暴。好多忍受家暴的姐妹,怕丟人都不會說出來。身邊還真有一個例子,女方長的挺好看的,工作也好。但是總是鬱鬱寡歡,很少看到她笑。後來聽說她老公家暴她,而她為了孩子一直在隱忍。其實在遇到家暴的時候,第一次就要勇敢的去反抗,如果敢有第二次,決不能容忍。不要說為了孩子,不想離婚。你要想一想這樣的環境裡對孩子的成長真的好嗎?

    4 還有很多人離婚的時候說是性格不合,其實真正的離婚原因,是不好意思說出口的。比如男方身體不好,或者女方過於冷淡。

    遇到煩心事的時候,不要總把離婚掛在嘴邊。兩個在一起過日子,不吵架的夫妻幾乎沒有。能走到結婚這一步,肯定也是莫大的緣分。在婚姻裡都要適當的去付出,不要一味地索取。多一些體諒,少一些埋怨,我想日子都會越過越好的。

  • 2 # 通向內心的香巴拉

    同意,婚姻關係很複雜,說是一個小社會也不為過,所以可以稱作是“經營”。至於經營破產原因很多,別人真不能說什麼,當然因違法亂紀導致的離婚,讓別人提醒下也沒什麼。

  • 3 # 意外的勇敢

    離婚是別人的事,對與非,好和壞,均是當事者的私事,外人不便置評,動輒拿別人的私事隨便談論,是不道德的,也是文明社會里的不善之舉。多理解,勤祝福,天涯何處無芳草,願天下離婚者友好分手,各自盡快尋到更好的歸宿。

  • 4 # 雪梅文學

    我來回答問題。

    認同這句話。

    首先,不論是結婚或者離婚都是屬於別人的私生活,只要別人的私生活不影響到我們自己,那麼我們就沒有評判別人的權利。

    離婚雖然不是什麼失敗的事,但也不是什麼好事 作為當事人離婚,不論是什麼原因導致的離婚對於當事人來說都是一種無奈和痛苦。作為當事人不希望任何人對他們的婚姻進行指手畫腳妄加評論。所以我們要做一個有修養的人有口德的人,懂得尊重別人的人。不評論不參與。就好。

  • 5 # 1231601股民老沈

    正大光明的離婚是值得尊重的,問題就是那些女騙子,當初就是圖錢和房產和彩禮騙男人的。這樣的女人就應該讓大家都知道。免得欺騙下一個男人去。

  • 6 # 團視點

    清官難斷家務事,更何況是離婚,這確實是一件局外人難以評判的事情。

    一般而言,離婚是雙方感情的決裂、婚姻路程的終結。但這些年離婚率高的確實嚇人,這是不止是家庭問題,更是一個社會問題,經濟水平、價值觀、社會氛圍等等綜合影響,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男女雙方間的包容度在下降,一言不合就分手。

    婚姻問題,特別是離婚,這畢竟不是一件喝口水、漱漱口的小事,多多少少要引起社會關係的變化,引起一些議論也算正常,比如親戚朋友的關心關注。但是,一些普通的關係方,儘量不要去猜測評判,更不要介入性的議論,這不是一件局外人應該做的事情。

  • 7 # 愛咩咩的老羊

    我贊成這種說法。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這是列夫·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一書中的開篇名言。一對夫妻離婚了,對於男女雙方來說,不一定是壞事,但是對一個家庭來說肯定是件不幸的事情。特別是對於孩子。

    我說不一定是壞事,這可不是幸災樂禍,也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這樣的數字,對我們這些從一而終的老傢伙們來說,不可想像,更不敢想象。

    我對離婚問題素常不感興趣,更沒有這方面的實踐經驗,乍想想,夫妻離婚無非幾個原因:

    一、生活壓力加大,導致情緒激化;

    二、婆媳矛盾翁婿失和,導致家庭破裂;

    三、移情別戀,導致雙方視若仇讎;

    四、婚前瞭解不足,雙方沒有共同語言和生活習慣;

    五、性生活不協調,無法繼續生活;

    ……

    我在前邊說了,離婚對許多夫妻不是什麼壞事,道理也許就在上面的幾個原因中。實在過不下去了,何必非要捆綁在一起呢?面對一個沒有共同語言、沒有感情、差不多就是仇人的人,面對一個沒有溫馨的家,還有什麼留戀的嗎?回這樣的家,不如去住賓館。再說,因為婚姻糾紛,矛盾激化,引發命案的還少嗎?

    事情都是兩方面的,說離婚不是好事,理由可以列出abcd若干條,關鍵問題是:家裡有孩子嗎?父母離異,對孩子意味著什麼?特別是對未成年孩子意味著什麼?在未成年孩子眼中,父母離異,很可能就是滅頂之災。

    說了這麼多話,好像離題有點遠了。題主要你回答不猜測議論別人離婚的原因,你倒把人家離婚的原因說了個一二三四,這不跑題嗎。

    不跑題。你知道了世界上離婚的各種原因,就更不會去猜測議論別人的婚姻離異問題了。離婚問題,牽涉到個人隱私,一般是最難以啟齒的傷痛。別人的創疤已經結痂了。我們又何苦去把它揭開呢。

    離婚問題是人生最敏感的問題之一,是人心最柔弱的地方。當事人一般都輕易不去回味,遑論你我外人?

    在職時,因為工作關係,我在法院有許多熟人,也有一些好朋友。有些鄰居,還有一些親戚,為了子女的離婚問題來找我,請我找法官說說話,幫助孩子離婚。這樣的事,我一概拒絕了。老話說得好,寧拆一座廟,不毀一家婚。你知道人家的婚姻糾紛裡有多少過節,你能說清誰是誰非,你敢保證年輕人離婚以後不後悔?一旦他們後悔了,雙方知道是你在幫倒忙,那還不把你給恨死。幸虧老夫做事有點預見,果然,那幾對離婚時要死要活、鬧得不可開交的小夫妻,事後竟然和好如初!而且至今還在一起生活。

    所以,以我的經驗,外人婚姻上的事,少摻和,少議論!這樣,對你對我對別人對大家,都有好處,何樂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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