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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卓爾不凡響

    多子女家庭平攤老人贍養費是否合理,在以下幾種情形下,我認為天經地義,無可厚非。

    第一,老人是由僱工看護,由保姆長期照顧護理,這種情況下,其僱工勞務費和生活開支由多子女分攤,合情合理。

    第二,老人是由養老院(或者是敬老院)養護,為老人所繳納的各項養老費用由多子女分攤,也比較公允。

    第三,老人在自己家中由多子女輪流照顧看護,共同的生活料理費用由多子女分攤,情有可原,也未嘗不可。

    第四,老人尚能自理,現獨立生活,因為沒有積儲和養老金,由多子女共同分攤老人的生活費用,供老人應負正常生活開支,也理所當然。

    但是,當家庭成員中,子女有一方經濟條件較差,但身體健康狀況良好,他(她)能夠用自身體力獨立撫養照看老人時,只要他(她)本人願意,其它子女也可以高風亮節,主動減免他( 她)的應攤養老費用,或者是其它子女用僱傭保姆的支出,付給有體力能力養老的弱勢姊妹。這樣既能有貼心家人照看老人行孝子女安心,又能透過用支付給經濟困難姊妹部分資金的形式來幫助其解困,兩全其美。

    總之,你養我小,我養你老,是每個做兒女義不容辭、不可推卸的責任。為老人提供晚年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是做晚輩知恩圖報的本質要求。至於如何承擔他(她)們的養老生活費用,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由子女們共同大度協商解決,最為合理、溫馨。

  • 2 # 關於你的遠方和詩

    不請自來,因為我們家就是這種情況,我們有姊妹四個,目前只有老小沒有成家,其他三個都已成家。

    我們這裡有個習俗,就是家裡沒有兒子的話就會選一個女兒招上門女婿(上門女婿是不要彩禮的),一般家庭都會選老小上門,我們家因為條件特殊招了我大姐(爸媽招我大姐上門的本意是幫爸媽供我們三個讀書,但是後來大姐和大姐夫也並沒有幫忙供我們讀書)。

    現在我們幾個都已大學畢業上班,我爸媽也到了該退休的年紀,我們在農村也沒有退休一說,只是說年紀到了,早些年我媽一直給我大姐帶孩子,現在娃大了也不需要人帶了,我爸以前在縣城的酒店做水暖維修,現在年紀大了也被辭退了,老兩口目前種了兩畝地,我媽有時候也去附近的菜市場打打零工。

    首先我個人覺得且在我家這種情況平攤贍養費這是不合理的

    一是我大姐夫娶我大姐沒有像其他女婿一樣掏彩禮錢,我們三個一樣都是每人六萬八

    二是我大姐的孩子是我媽一手帶大的

    三是我爸媽過世了以後我們家的老宅和爸媽的積蓄也都是屬於我大姐的

    四是孃家這邊過紅白事大姐他們都不用掏份子錢

    五是我們每次回家都要給家裡買東西且後來大姐他們在縣城買了房之後去我媽家帶東西,去我大姐家還是要帶東西,我們每次回去都會給爺爺姥爺家買補品什麼的且給我姥爺零花錢,這也是一筆不小的花銷。

    而我們其他三個姑娘也不是說嫁出去了就直接不管爸爸媽媽了,平時也會給爸媽發紅包,過年過節也都一樣的,可能就不會按照死規定說每個月給多少,就是條件好的給的多,條件不好的給的少而已。

    如果父母是單獨生活需要護工照料,或者住養老院的話子女平攤養老費是沒有一點問題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必須教會孩子整理自己的房間,長大後才會愛整潔有條理,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