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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薔薇很遠

    你還記得愛上一個是什麼感覺嗎?

    愛是虛無縹緲而神秘莫測的。即使科技再發達,卻也無法預測一個人究竟會在何種情況下愛上另一個人。那可能僅僅是一瞬間,一個動作,一個眼神……如此微不足道,但你知道,你的世界就此被改變了。你完完全全地明白,遇到他/她之前與之後的世界,是不一樣的。

      愛情的微妙令人終生難忘,這是足以回味一生的時刻。在美國作家莉迪亞·戴維斯的小說《故事的終結》中,就有一段詳細地刻畫了女主人公愛上一個人時的內心活動。

      每個人的愛都是獨一無二的。你還記得當你愛上一個人時,是什麼感覺嗎?

      

      

      選自《故事的終結》

      [美]莉迪亞·戴維斯 著

      小二 譯

      我第一次對他說我愛他時他並沒有反應,只是若有所思地看著我,像是在思考我到底說了什麼。當時我不明白他的猶豫。那句話就那麼脫口而出,簡直要讓我蔑視自己,而他卻沒有迴應。現在我覺得,他能夠把對我說同樣的話看得那麼認真,也許說明他愛我比我愛他要深。或許我那句話說得太早,早得有點不誠心,而他知道這一點,儘管幾天後他不得不對我說了同樣的話,因為他有可能真的愛我,或者覺得自己是愛我的。

      我說在某種程度上我是突然間愛上他的,是在我倆在燭光下互相凝視的那一刻。但這似乎太容易了,而且我也不記得我說的燭光到底是哪一次。第一晚的咖啡館裡並沒有燭光,那天晚上後來在我家也沒有,所以說我顯然想說明我並沒有在第一個晚上就愛上了他。不過我的確記得第二天清晨再次見到他時,我立刻感到一股突如其來的強烈的激動。如果我沒有愛上他,我不知道我感覺到的算什麼。如果我在那一刻已經愛上他了,那一定發生在他清晨離開我之後與我再次見到他之間的某一時刻,要不然就是我剛剛再次見到他的那一刻。

      這件事難道非得發生在他不在場而且我並沒有意識到的時候?也許它根本就不是突然發生的,而是一個積少成多的過程,我再次見到他時感受到的只是第一階段,之後它逐漸增強—那天晚些時候,第二天,又過了一天,然後又過了兩天,直到它達到了極端的強度,註定無法再往前一步了,然後搖擺反覆了一陣,開始逐漸衰弱,所以說它是一直處在變動之中的?我第一次說我愛他時也許房間裡真有一根蠟燭在燃燒,但那並不是我愛上他的那一刻,這一點我清楚,所以我仍然不確定我指的燭光到底是哪一次。

      如果開著燈,我看得見他身上的每個細節,細微到面板上的紋理;如果房間裡光線昏暗,我則能看見他被外面暗淡天空襯托出的輪廓,不過因為我對他的臉龐非常熟悉,所以同時也能看見那張臉,甚至包括他臉上的表情,雖然在沒開燈的情況下無法得知他所有的細節。我覺得在某種情況下一個人會逐漸緩慢地愛上另一個人,而在另外一些情況下則會突然墜入情網,不過我的經驗有限不能肯定。在此之前我好像只墜入過情網一次。

      有些時候我覺得自己愛他,有些時候則沒有這種感覺,他頭腦聰明也很機敏,所以一定相當清楚我什麼時候似乎在愛他,什麼時候不是,也許正因為這樣他才不徹底信任我。也許這就是他猶豫不決、在我說了我愛他好幾天之後才回應我的原因。

      我認為我對他的感情首先是某種飢渴,之後變成逐漸增長的柔情,對一個引起並滿足你飢渴的人的柔情。也許這才是我對他的感受,我把它當成了愛。

      但是,我對他最初的感情,甚至在那之前,絕不超過第一眼見到他時的一種冷靜的欣賞—一個令人愉快、聰明、有活力的男人,他也覺得我頗有魅力。簡單地說,在那個夜晚,我倆像兩個又飢又渴的人,我們可以決定找一個地方一起單獨待著,直到我們的胃口得到滿足。

      這種欣賞、這種適可而止的飢渴並不特別針對他,而是適用於任何一個具有我所喜歡的品質的男人,並沒有立刻增強,沒有立刻變成一種特別的渴望,一種只能被他滿足的渴望。另一種感情則出現在我再次見到他之前,幾乎是在那一刻, 幾小時之內,肯定不會超過第二天,那是一種迷戀, 或者說是一種攪擾。 他像一個對我大腦裡原有東西的攪擾一樣進到我的腦子裡,佔據了我大腦中相當大的一部分,以至成為了我的障礙:我在思考其他事情的時候都必須繞開他,如果我終於成功地思考起別的事情,要不了多久對他的思念就會再次把其他的念頭推到一邊,就像這思念從被忽略的短暫片刻中獲取了力量一樣。

      他不在我身邊的時候,他對我來說是一種攪擾,而他在我身邊時情況也是如此,我像著了魔一樣看著他,聽他說話。他的形象,他的說話聲,讓我動彈不得, 讓我去接近他。 只要能接近他看著他聽他說話,我就心滿意足,處於半癱瘓狀態,而一兩天前我甚至都還不認識他。

      這種攪擾似乎強迫我放下手頭正在做的事情回到他身邊,留在可以看見他的地方;而迷戀則讓我有接近他的需要,這種需要隨後轉變成我身上和他身上不斷增強的渴望。

      ***

      

      我一次又一次地感到驚訝,自己竟然與這樣一位年輕人在一起。我認識他的時候他二十二歲。在我瞭解他的過程中他步入二十三歲,可是等到我三十五歲時已經不知道他身處何方了。

      想到他比我年輕十二歲我會覺得有意思。我不知道是我後退了十二年去和他在一起,還是他前進了十二年來和我在一起;我是他的將來還是他是我的過去。有時我覺得自己在重複一段很久以前的經歷:就像年輕時那樣,我再次與一個有抱負、有才華、理想主義的年輕人在一起,但是現在,由於年齡已大,我具備了早年與年輕人在一起時不具備的信心和影響力。但是這也讓我們之間有了一段本可以不存在的距離。

      我對他說和他在一起讓我覺得自己年輕了,他說和我在一起讓他覺得自己變老了。當然,反之亦然:和他相比我會覺得自己比實際年齡還要老,而他則覺得自己更年輕了。他肯定會因為我的年紀而感到不自在,有些時候,因為這個原因他會在談到我熟悉的東西時特別小心,不過與此同時年齡的差別肯定會讓他覺得自己更深奧了。

      他告訴我他害怕自己說出的話會讓他在我眼中顯得年輕無知。我現在才意識到這對他來說是多麼大的負擔:每次說話前,他需要先想象,在開口之前,哪些話對我來說會顯得年輕無知,並避免把它說出來。

      我知道得比他多,至少在某些事情上,時不時的,當他說錯了我會糾正他。我並不比別人知道得多。我完全不習慣覺得自己知道得很多。我之所以知道得多一點是因為我多活了十二年。我多出來的知識並非由於我像他那樣追求和掌握這些知識,而是因為這些知識彷彿違背了我的意願,在我身上不停地累積。

      我的一個朋友有一次和我說起過他與一個比他大很多的女人之間的風流韻事。他同樣也想帶她去一個沒有東西讓她分心,她完全屬於他的地方,一個無法到達幾乎是想象出來的地方。在他給我從頭至尾講述那個故事的時候,包括所有的細節,雖然我從中看到了其他的相似之處,卻什麼都沒對他說。他們在一起的第一個晚上也始於脫掉鞋子的那一刻,不過在那個故事裡,是她讓他把她的鞋子脫了,而他是在她的臥室裡把她的鞋子脫了;是她,在那個故事裡,在加油站工作;當她結束了他們的風流韻事之後,是他跑去加油站和她爭吵—不過他是個性格比我溫和的人,我相信他不會像我那樣不依不饒。

      我的朋友告訴我他一直想寫點有關那段關係的東西。因為不管他說什麼她都不聽,他無法與她直接交流,只能把與此事有關的東西寫下來給別人看,這樣的話她也有可能看到,不僅可能會被他的作品所打動,還會因為此事的公開化而被進一步感動。如果她沒被打動,他至少會因大聲說出這一切而感到滿足,而且還能把那段沒能持續到他希望的長度的關係轉變成能持續更久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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