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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楊楊灑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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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一樣飄過13
那當然最好是未婚28的。
離異女方兩個孩子雖然給了男方,也要承擔兩個孩子撫養費。負擔肯定有的。
同時也要考慮,男方跟哪個女孩子合的來。未婚是好,但未必是喜歡的。
如果喜歡離異的女孩,考慮好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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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知足常樂6144539457
婚姻是靠緣分,也是兩個人彼此交往的認同,並不是黃金珠寶的展覽價值空間。
30歲更顯成熟穩重,找個28的更合適,畢竟年齡相當,有共同語言!
並不是24的離異的不好,畢竟我對這兩個女士都不認識。但我覺得有孩子會是很尷尬的一件事,畢竟日後會經常去看孩子,經常和前夫接觸。只是因為我身邊出現過這樣的例子,我一個離婚的姐,她沒孩子,找了一個有9歲孩子的男人,這個男的興誓旦旦的說因為前妻綠了他絕對不可能有複合的機會。後來我姐又給這個男的生了個男孩,這男的居然說他大兒子10歲了,吵著要媽媽,他幾番思索決定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就把我姐拋棄了。
再就是我媳婦的一個閨蜜,也是因為老公出軌離婚的。後來找了個對她挺好的男的,雖然大了她10幾歲,但我接觸下來覺得還不錯。本來都以為好事將近了,沒過兩個月,我們得到的資訊是她復婚了。後來在我媳婦的逼問下,她說有一陣子就是想孩子,去前夫家有點頻繁了,覺得孩子挺可憐的,覺得前夫也變了很多……
因為身邊有這樣兩個經歷,讓我心裡覺得處理不好孩子的事,對未來的婚姻是有風險的,所以我才如此建議,雖然我的經歷很片面,語言表達的也有傾向性,但我真的希望你慎重考慮,畢竟你已經有過一次婚姻了。
如果你們感情真的很好,而且能把這些問題提前談明白,規避了因為孩子引發的問題,也不是有孩子的就不能選的。
感情的事沒有誰能說的清的,既然我選擇了回答這個問題,我覺得我要做的就是把我能想到的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