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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何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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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五更科技
我覺得這個可以有,當生物科技和基因科技都發展一定程度會出現機械人與生物結合體,到時人只剩下大腦,其它全是機械都有可能,或者是智慧晶片大腦配生物的軀體。所以必須賦予同等的待遇,這樣是為人類好,才不會被人工智慧機械人反抗發動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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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業採購寶
想要被賦予人權,首先要成為一個人。這其實更像在問:機器人在未來是否會越來越接近人類?機器人被創造出來的初衷是為了減輕人類的負擔,人類賦予它們卓越的能力,但同時它們也受到人類的控制,我不認為現在人類能控制機器人,未來就不能了,而其保障就是機器只能是機器,不會讓機器人變成“人”,自然沒有所謂的機器人的人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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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俠客島69176191
這個課題的內容非常“混亂”
“智慧機器人”,是由人類科技人員發明的,一種具有智慧的產品。基本上是由“無機物”組合而成。
所謂的“智慧功能”,還是由人類的科技人員編排的。其主要的功能技術是“晶片”提供的。
根本不具備人的“思維”方式。給一個沒有“思維”的,“智慧機器人”提供“人權”法律地位。
是“人類”自己出現問題!還是“人類”中的某些人,“思維”出現了問題。
人類=智慧機器人 智慧機器人=人類。 同類。 這是什麼?
如果把這種人的“大腦”再加進“晶片”。這個人類世界不“亂”都不正常了。
這個世界真是“多彩”的。“妖魔鬼怪”和“正常人類”共同在一起。 太鍛鍊人了。 真正體現了“多級世界”同“樂”。 真是“折磨”人。
沒點“定力”。 真是“沒法活”。 都得去看“心理醫生”。 心理醫生“最後也沒了”。 都是“智慧機器人”。 “人權”不用爭了……
快“醒醒”吧……。 把“真人”都累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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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wf23097571
這道議題還有些遠,首先要弄明白人權與人格是如何來的?人權是人的生存權力,是人脫離茹毛飲血,與動物本能的森林法則的區別,是人智慧上升積累的結果,而不是被賦予的,因此智慧機器人是否有人權與人格不是人能夠賦與的,只能是機器人演進產生的!如果這些出現,將會是人類災爛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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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hao33合親1斤兵
是滴。主要為類人機器人有人權。人格方面需要符合社會滴自主進化才屬於個性人權,否則只是抄襲滴程式性計算機,可計算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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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唐詩最美
這不是賦予不賦予的問題,是智慧機器人發達程度的問題。如果機器人始終在人類的掌控之內,作為一個工具存在,那他就不可能獲得人權。如果機器人發達到超出人的控制,超越人類智慧,那恐怕不是人類賦予不賦予機器人人權的問題,而是機器人如何對待人類的問題了。不過這種情況應該是不可能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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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常州安享智慧影音
AI(人工智慧)是否應該被賦予法律權力以及人格一直是過去科幻小說裡的議題,如今,這個問題已擺在我們面前。不可否認,人類對待AI的方式將會越來越多地被討論。本文編譯自digital trends原題為“I, ALEXA: Should we giv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human rights?”的文章。幾年前,AI的人格及法律權利出現在了科幻小說裡。在道格拉斯·亞當斯第二本《銀河系漫遊指南》——《宇宙盡頭的餐館》中,講述了一個未來智慧電梯的故事。這個人造智慧的電梯可以預測未來,甚至能在你瞭解自己的想法前,把你送到要去的樓層。在它看來,等電梯時所有繁瑣的聊天和結交朋友,都是被迫而為。亞當斯認為,當智慧電梯對每天上上下下的工作感到厭倦時,它會產生“存在主義的抗議”,從而開始嘗試自己從一邊移動到另一邊,這時問題就出現了。雖然有像谷歌和蘋果這樣的技術巨頭為自己量身定製智慧電梯,但目前來說我們還沒能擁有這項智慧技術。事實上,正如我們在數字趨勢中一再記載的,目前AI正在做的事情,是我們以前從未想過的,比如自動駕駛汽車或通用翻譯機。
那麼,現在是否達已經到了需要考慮人工智慧權利的地步?
保護人類的權利
人人都知道,人工智慧已經慢慢在將人腦複製出來。2016年,曾對175位行業專家進行調查,其中有半數專家預計,人工智慧在2040年會達到人類水平,而有90%的人相信,2075年一定會達到。強迫智慧電梯上上下下很殘忍?早在幾年前,英國作家比爾·湯普森寫道,任何人工智慧的嘗試都不會傷害人類,AI永遠必須是服務人類,而不應有自主的思想。然而,我們面臨最直接的問題是AI代理人的合法權利。 簡單來說,我們應該考慮給予他們某種形式的法人資格嗎?這聽起來有些荒謬,但不代表人工智慧已經到了全社會接受的地步。相反,它反映了一個複雜的現實:人工智慧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都會在我們的生活裡。非智慧法律時代的智慧工具
目前,我們的法律體系認為我們存在於一個非智慧的世界。我們可能會討論槍支管制的重要性,但如果有人用槍射殺了人,判刑的是人而不是槍。如果槍是因缺陷而爆炸的則另當別論,可以把責任轉移到造槍的公司身上。到目前為止,這種想法基本上已經被推延到人工智慧和機器人領域。1984年,一家名為Athlone Industries的美國公司老闆被起訴,原因是在機器人投球機上進行了打擊練習,被指稱行為太惡毒。這件事震驚已久,主要是法官的宣佈,該訴訟是針對Athlone而不是擊球機器人的,因為“機器人不能被起訴”。同樣的觀點也出現在2009年。當時一位英國司機被他的GPS系統引導,沿著一條狹窄的懸崖小路行駛,導致被困,而不得不被警察拖回主要道。當他指責GPS時,法院卻判定是他因駕駛疏忽而致。然而,現在的AI技術(當然還有未來),和以前大有不同。像自動駕駛汽車或機器人這樣的智慧裝置,不僅會被人使用,而且還會被更有效利用,之後他們會在指令之下獨立行事。智慧裝置會配備機器學習演算法,自己收集分析資訊,然後做出決定。這麼說來就難以歸咎於技術的創造者了。正如華盛頓喬治敦大學法學教授David Vladeck透過少數深入研究的案例指出,參與設計、修改和合並人工智慧部件的個人和公司的數量之多,會讓人很難識別出誰是負責的一方。Vladeck寫道:“有些元件可能在人工智慧專案之前已經設計了幾年,而這些元件的設計者可能從來沒有預想到,他們的設計會被整合到任何人工智慧系統中,更不用說是會造成傷害的特定人工智慧系統了。”這種情況下,將責任歸咎於元件的設計者是不公平的,因為它的工作與人工智慧系統的完成、操作時間和地理位置上都相去甚遠。法院可能會猶豫,元件的設計者可以預見發生的危害。AI將成為公司法人?
授予人工智慧一個法人身份,並不是史無前例的。因為公司只需要長期有法人的存在,就不必要以CEO或執行董事會的名義,來進行資本的獲取和解決訴訟糾紛。佛羅里達州立大學的法學教授Shawn Bayern指出,儘管尚未進行過測試,但技術上人工智慧可能已經具備這樣的地位,因為它可以對一家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從而使它成為法人。另一個原因可能是出於稅收,如果比爾蓋茨提出的“機器人稅”能在法律層面上能得到透過的話,人工智慧成為法人的願望將得到實現。然而,這並非是毫無爭議的。有其他觀點認為,如果人工智慧以某種方式實施了一種行為,而它的創作者沒有明確地負責,那授予AI們這種地位將阻止創作者承擔責任。而且這也可能鼓勵公司對人工智慧的使用應付了事——因為可以從技術角度上找藉口說,人工智慧不按公司的意願行事。而且也沒有懲罰人工智慧的方法,因為像監禁或銷燬這樣的懲罰根本毫無意義。“我不認為這是一件好事,當然不是現在,”一位研究法律人格AI的法學教授John Danaher博士表示,“我的猜測是,在可預見的將來,這將在很大程度上為人類提供責任屏障,掩蓋反社會活動。”“今天,公司擁有合法的權利,被認為是合法的人,而大多數動物都不是,”《人類簡史》的作者Yuval Noah Harari曾經這樣告訴我們,“企業顯然沒有意識,沒有人格,沒有能力去體驗幸福和痛苦,而動物是有意識的實體。不管人工智慧是否能產生意識,但有可能是經濟、政治和法律的原因賦予它人格和權利,就像公司賦予個人權利一樣。事實上,人工智慧可能會主宰某些公司、組織甚至國家。這條路在科幻小說中很少被提及,但我認為它更有可能發生,而不是像在現實和銀幕上佔據主導地位的西方世界那樣。”走出科幻場景的AI
目前,這個話題仍然帶有科幻的味道,但這種現狀不會持續太久。基於AI在現實世界中的應用以及它們自身的現實,一旦AI導致人死亡,誰由該為此負責?或者人們是否能夠跟AI結為婚姻伴侶?在我們有生之年,恐怕不免要面對這些問題。
“給實體賦予人格主要取決於兩點”,Danaher說。“這個實體是否應該被看作是道德主體,因此要為所做的事情負責?或者被看作是一種道德病人,因此應該避免受到一定的干擾和侵犯從而保證自身的完整性。而我的觀點是,AI們暫時不能被看作是道德代理人,至少現在不是。但是我覺得會有些案例來證明AI更貼近道德病人,人們很容易塑造出自己的附屬品,因此,在很多情況下,重組或破壞變得非常容易,這也就意味著人類有責任保證AI的完整,使其免受損害。”換句話說,我們不應該允許生產AI的企業迴避責任。當AI系統在現實世界中執行的時候,這些場景從無人駕駛汽車到金融交易員,再到自主無人機甚至是機器人之間的戰鬥,有人為他們所做的事情負責至關重要。此外,認為在非智慧時代我們享有的關係,AI也同樣會有,這種想法其實是錯誤的,雖然無法從技術上解決我們改從哪些方面考慮對待AI的殘酷,但是並不妨礙這個問題被提出。 -
9 # 歲月如梭水如歌
未來,隨著機器人升高的智慧,必會,必有,而且是必然要具備一定條件下,一定程度上的取捨與自定義的道德識別,法定法則甄別功能,並逐步建立與完善,發展定向並認定再定格。高階智慧,他主或自主,有利有弊的。有正面積極作用,就會有反向不同思維力度。比喻,你讓它去拿刀子,傷害他人。是教唆,控制,還是自主行為。如果認準,定性。所以,它必須有道德與法律認定功能以定型,定位,定製,定人。有了這些標準取向,是否是人性中的一定成份。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算不算人格特徵?這要留給未來去問答,去認識,去需要。(個人觀點,認識偏低,答非所問,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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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人,無論它怎麼先進,都是社會生產力的導體部分,不能視為生產力主體。如果人類不想被自己消滅的話,則須始終堅持以人為本。不可過份抬高科技的身價。堅持以人為第一生產力,讓人占主導地位去掌握,使用科學技術。更不能給高科技的工具,用具賦予和人同等的人權或人格。當然,人類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後,思想觀念產生異化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將來的事,由不得現在的人去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