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花兒旅途

    你好,協商不成起訴處理,1、民事起訴書。(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都須原告簽字或蓋章) 2、主要證據材料目錄及影印件。(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 3、原告身份證影印件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影印件及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影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影印件。 6、被告為單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資訊。(起訴個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補充被告身份資訊) 注:以上材料都得用A4的紙

  • 2 # 遠方自駕遊

    我記得法律程式上有一個強制執行,也許能幫得到你。

    不過我也是納悶,他在沒有手續的情況下是怎麼把車賣掉的,賣零件了嗎。

  • 3 # 2020一路上有你

    有些人會把車當作自己的,在租車後賣給第三方,這在日常生活中並不少見。當車主準備取車時,他會發現車已經賣出去了。此時,大多數的出租人都不知道該怎麼辦。

    在實踐中,許多車主會選擇直接向第三方取回汽車。擁有一輛自己的車似乎沒什麼問題,但事實並非如此。第三人善意取得車輛所有權的,車主無權直接要求第三人返還車輛。

    所謂的善意取得,不屬於對方的財產情況下處分了該財產,如果租戶把汽車賣給第三人,第三人是不知道汽車是歸屬於其他人所有的,並且也已經支付了購買的汽車費用,租戶也把車給第三人的。

    根據法律規定,承租人出售出租的汽車符合上述情況的,第三人享有汽車的所有權,汽車的出租人不能直接要求第三人歸還汽車。當然,不構成善意取得的情形,如第三人明知是他人的車也購買,出租人可以要求返還該車。

    發現車輛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後,車主不能要求第三人返還,但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無論租賃車輛是否已簽訂書面合同或口頭協議,承租人無權處分車輛,出售車輛的行為構成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對違約責任都有約定,沒有約定的,可以先由甲乙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透過積極的行動維護自己的權利。

    最後,在發現自己租車被買走後,不確定是否直接要求退貨,可以找律師做諮詢。構成善意取得的,承租人不願意賠償的情況下,由律師協助寫訴狀到法院起訴後,會有更好的勝訴機會。

  • 4 # 大兵

    你是租賃公司吧,如果是,租車人把車賣了或者抵押了,都可以報警,讓公安拉處理,每個地方都有管租車公司的公安部門,一般是公交分局管。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快來分享一下你的“宅家好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