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哥回答:地球上三分之二都是水,其中的海洋更是連線各大洲,海洋為人類提供了全球通達的水路交通,你有一艘船就可以周遊世界,前提是你的船要適合遠航,海洋也是有脾氣的,當然海洋也有規矩,這個規矩最早是《公海公約》,1958年簽訂的一個國際法則。1982年聯合國牽頭完善了《公海公約》簽訂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按照這兩部國際性法律法規對公海的定義,公海就是一個國家的領海、內水、群島水域以及專屬經濟區以外的全部水域,通俗點說,公海就是大夥的,不是某一個國家的,既然是大夥的,都有權力航行透過,而透過的包括軍艦,因為軍艦首先它是船。
軍艦和民船的區別,首先,軍艦也是船,區別是軍艦有武器,但在海洋法公約裡軍艦和民船是一樣的待遇,1958年的《公海公約》規定了公海水域的四大自由:1)航行自由、捕魚自由、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飛越自由。這些自由並沒有專門指出軍艦禁止通行,也做不到,公海屬於國家領海之外的共用水域,也沒人去管。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四大自由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兩大自由,1)建造國際法所容許的人工島嶼和其他設施自由,2)科學研究自由。在公海上舉行軍事演習也算是一個科學研究吧。
國際公海條約中並沒有說明公海的用途是和平使用,因此,公海軍演就是一個很普遍的行為,雖然不會侵犯它國領海,但也會對海洋環境造成影響,更何況水是流動的。軍艦隻要不進入它國領海就不屬於入侵行為。領海是距離海岸線一定的距離範圍,根據海洋公約的規定,任何國家都有權確定領海寬度,但最大不應超過12海里,不過目前的標準並不一致,從3海里~200多海里不等,國際慣例為12海里。通常這個距離範圍內的水域、空域、海底都屬於領土範疇,如果不經允許進入這個距離內就是侵略性質了。有的國家的島嶼之間也有是公海的,比如,日本的大隅海峽等五個海峽都很窄,日本當時為了方便美國軍艦航行,故意留下一條國際公海通道,結果就成了國際通道了。
很多事情是不好控制的,比如,按照國際海洋公約規定,任何國家的船舶都有權以無害透過的方式進入領海航行,也就是說,領海是允許軍艦進入航行的,所謂無害透過對軍艦而言,是指軍艦不能啟動火控雷達,艦載機不能起飛,艦炮什麼的別亂動,瞄瞄著瞄瞄那的,很容易捱揍。但很多國家都規定任何船舶不經同意不得進入領海,否則就是入侵。透過上面可以看出來,除了國際慣例的12海里領海軍艦進入受限制,其它水域基本都是無害透過,而超過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後基本就是公海水域,軍艦可以自由航行,甚至是搞軍演。除了領海有非法入侵一說,其它水域基本都是允許軍艦透過的,不能定義為入侵。當然,入侵不入侵還要看看在誰家門口,沒點勁頭的,入侵你了又能如何,也只能是睜一眼閉一眼就當沒看見,更何況國際海洋公約也沒有說明白。索馬利亞弱吧,它的領海是200海里,為什麼那麼多海盜,人家是在自家領海內“執法”呢,哈哈哈!以上是兔哥個人觀點,歡迎關注兔哥,歡迎探討評論!圖片來源網路。
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軍艦可以無害透過,有利於軍事交流,建立互信。地球百分之七十五面積被海水覆蓋,合理開放和應用海洋是沒有問題的。
兔哥回答:地球上三分之二都是水,其中的海洋更是連線各大洲,海洋為人類提供了全球通達的水路交通,你有一艘船就可以周遊世界,前提是你的船要適合遠航,海洋也是有脾氣的,當然海洋也有規矩,這個規矩最早是《公海公約》,1958年簽訂的一個國際法則。1982年聯合國牽頭完善了《公海公約》簽訂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按照這兩部國際性法律法規對公海的定義,公海就是一個國家的領海、內水、群島水域以及專屬經濟區以外的全部水域,通俗點說,公海就是大夥的,不是某一個國家的,既然是大夥的,都有權力航行透過,而透過的包括軍艦,因為軍艦首先它是船。
軍艦和民船的區別,首先,軍艦也是船,區別是軍艦有武器,但在海洋法公約裡軍艦和民船是一樣的待遇,1958年的《公海公約》規定了公海水域的四大自由:1)航行自由、捕魚自由、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飛越自由。這些自由並沒有專門指出軍艦禁止通行,也做不到,公海屬於國家領海之外的共用水域,也沒人去管。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四大自由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兩大自由,1)建造國際法所容許的人工島嶼和其他設施自由,2)科學研究自由。在公海上舉行軍事演習也算是一個科學研究吧。
國際公海條約中並沒有說明公海的用途是和平使用,因此,公海軍演就是一個很普遍的行為,雖然不會侵犯它國領海,但也會對海洋環境造成影響,更何況水是流動的。軍艦隻要不進入它國領海就不屬於入侵行為。領海是距離海岸線一定的距離範圍,根據海洋公約的規定,任何國家都有權確定領海寬度,但最大不應超過12海里,不過目前的標準並不一致,從3海里~200多海里不等,國際慣例為12海里。通常這個距離範圍內的水域、空域、海底都屬於領土範疇,如果不經允許進入這個距離內就是侵略性質了。有的國家的島嶼之間也有是公海的,比如,日本的大隅海峽等五個海峽都很窄,日本當時為了方便美國軍艦航行,故意留下一條國際公海通道,結果就成了國際通道了。
很多事情是不好控制的,比如,按照國際海洋公約規定,任何國家的船舶都有權以無害透過的方式進入領海航行,也就是說,領海是允許軍艦進入航行的,所謂無害透過對軍艦而言,是指軍艦不能啟動火控雷達,艦載機不能起飛,艦炮什麼的別亂動,瞄瞄著瞄瞄那的,很容易捱揍。但很多國家都規定任何船舶不經同意不得進入領海,否則就是入侵。透過上面可以看出來,除了國際慣例的12海里領海軍艦進入受限制,其它水域基本都是無害透過,而超過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後基本就是公海水域,軍艦可以自由航行,甚至是搞軍演。除了領海有非法入侵一說,其它水域基本都是允許軍艦透過的,不能定義為入侵。當然,入侵不入侵還要看看在誰家門口,沒點勁頭的,入侵你了又能如何,也只能是睜一眼閉一眼就當沒看見,更何況國際海洋公約也沒有說明白。索馬利亞弱吧,它的領海是200海里,為什麼那麼多海盜,人家是在自家領海內“執法”呢,哈哈哈!以上是兔哥個人觀點,歡迎關注兔哥,歡迎探討評論!圖片來源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