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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初見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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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洛依blue
初戀,最難忘的莫過於初戀。因為懵懂,所以刻骨。還記得那時的少年,笑容極暖。他曾默默地關心你,也曾在眾人面前對你偏心。他故意氣你,和你鬥嘴。然後又笑著說笨蛋。他總會幫你解決困難,他也是你遇到困難第一個想到的人,傷心時安慰你。你生病時,即使不告訴他。他都會知道,大概在乎你的人,會透過你的朋友和所有渠道關注著你。
那時少年很暖,有你崇拜的模樣。他陪你走過的青春,是最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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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怪go
真有這麼一個人。我可以和所有人能聊天的人聊天到半夜,可以和朋友一起去玩。但是晚上睡覺,每過一段時間,從不聯絡的她都會入我夢鄉,訴說過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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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火魚觀點
如果你開始愛上回憶了,那就證明你老了,這倆人我忘不了
我,一個普通卻有點小怪癖的人。自小不看動畫、不追星、沒偶像,很少對人來電、感冒流涕倒是時有發生。他們,算不得人盡皆知的大人物,卻是我年少時幼小心靈的精神領袖。
人說“如果你開始愛上回憶,那就證明你老了。”但已經好久都不抬頭不回頭的我,在未老不少的年紀,不招人待見的“新寵”卻死賴著不走,說起現在健忘的速度,絲毫不遜於惡性腫瘤的擴散速度。見過不久的人會不認識,嘴邊的話會想不起,手邊的東西會忘記。某個毫無睡意的夜晚,我想打敗它。使勁想了想,至今印象尚深的人事還剩什麼?驚覺,那些曾經感覺入髓的過往竟然都遙遠得像看別人的故事。但有那麼幾個人,我清楚地記得,二十年前他們的模樣,他們的名字,以及我清楚記得他們的原因。
◎ 人物1
人物名片:小慧,女,時年11歲,是這個鄉村小校園裡“最美的人”。
小慧,我小學三年級的鄰村同班同學,拾金不昧,開學時就已是這所鄉鎮裡學校裡的小名人。虛長我兩歲。
在那個陪嫁還拿腳踏車當寶貝的90年代,她真的在鄉間小路上撿到了一條據說很大的金戒指,經老師還給了失主,從此她一鳴驚人,家喻戶曉,成了我們的“偶像”和楷模,她在鄉里帶過大紅花,失主不光把錦旗送給學校,而且在我還在姐姐們穿得早已褪色的粗布爛衫裡比對哪件更漂亮的時候,人家每年都會收到失主送來的最新款新衣,要知道,那可是一年不落的送到學校校長手裡。我曾去過她家,她上學前會往臉上塗各種瓶瓶罐罐(要知道,那時的我,頂多就是假裝不小心用水彩筆仔細的抹一下指甲)。此後的很長時間,我都刻意低頭走路,有時甚至還會在沒人時跳到路邊的草坑裡去,不是自卑,而是因為我聽說,最近又有個老師在路上騎車被樹枝掛走一隻耳環,找了好幾天都沒找到。那時我想,或者我就是那個幸運兒。顯然,老天並沒給我這次膨脹的機會。
小慧讓我羨慕,遠不止此。
小學四年級,12歲的她就在記不清名字的報紙上發表了一篇叫《少年夢》的小詩。內容已無印象,依稀記得內容和她當年撿到金子時一樣積極向上,一夜成為焦點。幫助發表的語文老師說裡邊冒著一種少年老成。頗讓當時在鄉鎮作文比賽中穩拿一等獎的我的小小內心羨慕至極,雖然後來我一度很努力,每天高產三四篇小詩,還背完了姐姐當時買的既帥又火的汪國真的每一本冊子,只是,卻從未讓語文老師產生值得一投的評議。這一度讓我在初高中時對詩歌和散文等文體如醉如痴,後又牴觸至極。因為那一年後的至今我都未敢再有投稿念想。總覺得還不夠格。
在那個想象力富足而物質貧瘠的年代,穿得花枝招展是美,品德高尚也是美。無疑,王豔把這兩者都佔全了,所以,當年我很羨慕她。
畫外音:你能想象孩子的世界究竟有多天真嗎?那時我居然看準汪國真的一篇很美的愛情詩,覺得背過或抄幾遍都表達不了我喜歡的程度,竟趁家中無人時偷偷撕下那頁藏起來,那時用自豪已不足以表達我的竊喜,因為撕功了得,我自己以為她們一直都沒發現。直到幾年後,我發現我藏的那頁詩找不到了,而原本好好的一本書,缺了兩個頁碼。
你有沒有過這樣的經歷,把自己最喜歡的東西弄丟了,然後追悔莫及。
◎ 人物2
人物名片:志堅,男,時年30歲,一個孩子眼中“最厲害的人”。
志堅,我小學三年級的語文代課老師,小學文化,單身,坡腳(小兒麻痺症),留著和毛主席一樣的大背頭,整潔又不失油膩。
同是通訊發達的年代。在那片祖輩靠天吃飯的黃土地裡,每個人都忙於勞作,他們有飯吃;而他,在和老母相依的小黑屋裡筆耕不戳,吃飯困難。或者是因為沒朋友,也或者他不屑於和光棍混混為伍,他允許我們這幫小屁孩隨時到他家,只是每當三五成群的我們懷揣純手工縫製的詩本走入他家大門時總是沾滿相里讀不懂的目光。還記得他案頭常備紙筆,旁側是出版刊發作品的樣報,有兩尺高。有時他甚至自豪地拿出和筆友的信件給我們看,也依稀記得他母親說有人看了他的作品要以身相許,但瞭解情況後又有所顧慮。不知當時經常去老師家幫忙燒火的孩子們有多少人曾在小小的心中生了一個天馬行空的根芽。
我對老師的崇拜不在於他那些我根本看不懂的詩。而源於我的小小作文字,在第一次的評語中赫然寫著紅得扎眼的一行字——堅持寫作,因為你很有這方面的才華。當時我除了激動就是懵逼:老師是腿不好,難道眼也有問題?並一度去看別人的本子上是不是也有類似的話,顯然老師並沒有懶到只用同一句話給學生當評語。不過那句話我放學回家足足看了一小時。雖無造詣,但那個小本我至今珍藏。且為之後若干年在象牙塔的掙扎裡,始終有作文寫作這件事而開心。
你有沒有遇見這樣的人,TA經意或無意的一句話,讓你頓覺眼前一亮,開花一夏?
◎ 人物3
其實還有很多XXX,都會在你不長不短的生命中畫出濃墨重彩,一些浪漫唯美,一些傷痕累累。我有,你也一定有。但我們大可不必,那麼難為自己,硬將那些或深或淺的印記抹去。
仔細留著,等你老了將其風乾、用來下酒不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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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
一直,我們都不曾有聯絡和交集,關於後來的事,只是聽說。
●小慧,一個在人們口中整整紅了六七年,走哪都很拉風的孩子,當時很超能的認識各路慕名而來的社會青年的校園一姐、社會油子。小學沒上完就輟學了,後來離過一次婚,但依然和上學時一樣活得驕豔。
後來的後來,我偶爾會想,如果當時沒有一顆金子掉在她面前,江湖不存在她的傳說,她的人生軌跡會不會有所不同?
●志堅,一個當時孩子們眼中的大人物,擱現在就叫男神,一直未婚,一直執教,已成為校長管理我們當初的學校,與某個代課老師、也是他曾經的女學生一葉障目的各取所需。只是不知,當初那個嗜詩如命、現在衣食無憂的老師還在堅持寫詩嗎?
沒錯,如果我有意去探訪他們,他們一定不會產生敵意。但是我不願意。並固執的認為,過去的,只需懷揣最初的那份念想,如此便好。我記得你,哪怕你已將我忘記。那又有什麼關係。
過去我以為,羨慕別人應該放在心中守住秘密,但或者,正因為藏得嚴密不透風,才會讓羨慕中夢想的樣子難以在極度渴望中喘息殘生。現在才發現,表達羨慕是令人開心的一件事,無論對羨慕者還是被羨慕者。也或者,一不留神,在千呼萬喚間你就出落成了自己曾經羨慕過的樣子。
我想,不止我,你內心一定也懷揣著可羨之人,過去,現在或未來,那麼,你還記得羨慕過(著)的人麼?你可曾察覺有誰一度悄沒聲的羨慕過你?不妨,我們時常來拂去經年塵埃,情致來時,在現世中重溫那些讓人心癢又心念的“羨慕”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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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靜181554150
不說心裡不是滋味
說多了心裡都是淚
忘不了的過去
忘不了那欣喜
忘不了那傷悲
忘啦心裡沒我的人
與其與魂魄相伴隨
再美不捨都不可追回
Sunny透過它就會破碎
灑落一地餘暉
回首來時路
腳步匆匆 匆匆的忘記自己在追
追 哪裡是歸程的寓所
追 哪裡是靈魂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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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四維18
最忘不了的初中的一個同學,那時我們倆不但是玩伴更是有相同愛好的知己。讀高中時他回老家了。那時沒有手機也沒有電話,我們就一直寫信,每月一封述說自己內心中的苦惱和對某女孩子的愛。一直到高二。有一天寫的信被退了回來,第二封又退了回來,從此斷了聯絡。但心中一直惦記著他,一直想跑到他的城市去找他。比初戀的情人更想見到我初中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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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淼寶5788
最難忘的是我的父親,他已經去世25年了。在我18歲那年父親去世了,讓我感到天塌了,失去了依靠。畢業了,工作難找時就想起父親那句話,只要你做好一天該做的事,做好,做細,沒什麼能難到你的。當我自己創業時,沒有生意氣餒時,耳邊又響起父親的話,做生意和做人是一樣的,你付出了真心必然會有回報的。每當我遇到挫折,總是想起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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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要像媽媽一樣勤奮喲
我最忘不了的人是我的同桌。她的笑容很甜,很美,很燦爛。每次他一笑我都會感覺所有的煩憂都忘了。她很幽默,她很好,他很會與人交往。我很喜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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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驚小怪獸
她
讓我知道什麼是愛情的她。讓我覺得活著真好的她。全心全意愛過我的她。
分手多年都無法再愛上別人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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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忘不了的是自己的父親,他已經不在了,他在世的時候似乎也沒有覺得和他感情有多深,可是有一天你發現你再也不能開口叫一聲爸爸,再也不能看到他的身影,聽到他的聲音,吃他做的飯菜,和他說說心裡話的時候,會覺得心裡空空的。過往的一切點點滴滴的回憶會變得特別美好,哪怕是和父親鬥嘴的場景都覺得那麼可貴。大概這就是子欲養而親不在的悲哀吧。真的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父母,天下誰都可能背叛你拋棄你,唯有自己的父母是永遠不會離開你的。一定要懂得感恩,知足,善待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