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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下雪狐

    所謂繩之以法,重點在於“法”。她的言行是否違法?懲罰她是否有法可依。方方說的有些話可能讓老百姓很氣憤,也希望官方給予起一些處罰,但是法律是神聖的、更是嚴謹的。老百姓可以不理性,但官方必須得理性,它的每一個行為對社會和輿論都有影響,同時也具有導向性,在處理方方這個事情上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必須做到有法可依,也需要做到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更不應該摻雜個人情緒。

  • 2 # 熬夜玩頭條會變成這樣

    這事兒不好說,上次無意中看到這事兒,然後百度搜出來一個網站,是湖北什麼作家論壇,裡面所謂的作家,大多是30到70歲,大多數力挺方方的,我也看了一下所謂的方方日記,裡面有些不誇張,就像普通生活記事,有些事兒都是所謂醫生朋友告訴他之類,反正那種事兒就寫的就是大家認為誇張吧。

    要說她造謠吧,這事兒只有官方清楚是否造謠,你要說事實吧,大多數人又沒看見,大多數又不是武漢人,所以不知真假,但是可以這麼說,不管什麼年代,總有那種為富不仁、賣國求榮、譁眾取寵、吃裡扒外的垃圾,中華5000年,沒有哪一年沒有。

    有一句話沒說錯,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有文化的流氓,一隻筆桿子就能殺死無數人,那東西能誅心。

  • 3 # 曉肥俠

    是否觸犯法律,目前還不好說,但《武漢日記》英文出版,確實值得深思,這裡面確實有太多的風險和不可控因素,這也是目前大家比較反感她的原因。

    如果說,武漢封城期間,方方日記,影響非常大,是大家每天的精神食糧的話,到後來,就有點變味了,起初方方只是紀錄武漢的情況,因為她的日記看似“真實”,是外面世界瞭解武漢的一個通道,這也是為何當時她的《武漢日記》影響力那麼大的原因,我身邊很多人每天都在看她寫的內容,如果一天不更新,大家就會難受,覺得出了什麼問題,特別是她大膽的“直言”,以及各種犀利觀點,讓很多人堅定的支援她,推著她向前走。

    關於她《武漢日記》裡面很多描述,是否真實,不得而知,畢竟日記和採訪不一樣,參雜了太多合理想象和個人情感,涉及很多道聽途說的內容,以及在生活中自己的感受感悟,因此,不可能如新聞寫作那樣真實客觀,對此,不做詳細評述,因為就這一塊,方方既受到了太多粉絲的肯定,也被很多人反對,基本可以肯定的是,關於方方日記、《武漢日記》,輿論形成了兩大陣營,包括這個回答裡,同樣是兩個陣營,格外明顯。

    方方的日記,我就看過不少,對於內容,我保持中立態度,不過,關於她將《武漢日記》進行出書,且還是英文版,還速度那麼快,感覺西方出版社是提前跟她聯絡,要求出書,她答應了一樣,因此,當《方方日記》最後一篇結束,就是《武漢日記》出書的時候,這裡面就有太多值得回味的內容了,裡面有沒有她跟國外出版社聯絡?有沒有什麼交易?或者利益交易,不得而知。如果真如此,那麼,方方就是大錯特錯了,如今西方想辦法拿中國疫情說是,拿武漢說事,這也是他們為何急於給《武漢日記》出書的原因,如此,他們就更有機會、口實來攻擊中國,他們在介紹這本書的時候,也是說來自疫情嚴重區域的真實介紹,裡面一些原因,自然知道了,也知道為何英文版那麼快出來了。

    方方是成年人,應該知道里面的利害關係,因此,出版英文書,顯然不妥當,而有的人說,她沒有同意,是西方出版社私自行為,她已經闢謠,但我至今沒有看到這個闢謠,具體原因,不得而知。如果真的是西方出版社行為,未經她授權,她可以起訴出版社,以洗清自己的負面影響和老百姓的懷疑。

  • 4 # 抱月傲遊

    1、方方犯法了麼?這個“犯法”不是你說、我說、或者是圍剿她的網民說,而是法院判決。2、你是一個公民,方方同樣是一個公民,我們大家都是這14多億公民中其中的一個公民。是不是隻要是公民就有資格有權利要求,把其中的一個公民繩之以法呢?3、如果你認為方方犯法了,你可以收集方方犯法的證據去法院起訴。不過,必須提醒你的是,如果你提供給法院的證據不真實,則很有可能被反訴誹謗罪。4、在法院沒有判定誰是罪犯之前,則這個人就與所有的公民一樣,擁有公民應該擁有的一切權利,包括自己的聲譽不被侵害的權利。5、在沒有事實根據,更沒有法庭判定之前,便在網路上成百上千圍攻一個公民,更不顧常識地為這個公民頒發漢奸賣國叛國等稱號,這其實是網路暴力。6、希望你是一個具有相關素質,包括具有相應的個人修養的人。

  • 5 # 夕陽滿天

    方方因是寫日記,並且本身是作家。

    並沒有偷,殺生害人,方火,貪汙公款,屬於思想領域的事。公說一條理,婆說一條理,還在爭議,只能在文藝界,在網路進行辦論。

    你要繩之以法,以後怕人們不敢說了。

  • 6 # MochaBerry

    是否可以被繩之以法,取決於她是否違法。雖然她寫的東西有很大問題,但是不違法的話,從法律角度是不能逮捕她的。

  • 7 # 開開心心曬太陽

    1方方的家族一直處於中上層社會,樹大根深,人際關係也豐富高階,要動她比較難。 聽不懂的參考許可欣難動的原因,她們類似。

    2方方都已經退休了,你要怎麼搞她?停發退休金嗎?如果真的這麼做也太上不得檯面了。查她經濟問題曲線救國?她一文人,收入很可能就是寫文章賺的和工資,沒權哪來的權錢交易?她的關係網可以讓她獲得不錯的工作和有人捧她讓她的文字更容易出頭賺到錢,容易找到渠道銷售。但這不犯罪。

    3她犯法了嗎?可能真的沒有,賣國罪的定罪是需要有證據證明她的行為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的,文章後期的國外出版確實損害了國家的聲譽,但是嚴重嗎?只是在早期給西方帶來了一些政治輿論資本,現在就是外華人也會明白封城到底是不是對,她的文章起不了大波瀾。

    4在國家層面來說,留著她卻是中國言論自由最好的證據,實力打臉外國攻擊我們言論自由的說法。而大多數國民也都不會再覺得封城有錯了,她文章的影響有限。她現在在網上被罵的臭名昭著,說不定還能被寫入歷史遺臭萬年,為家族抹黑,這樣的懲罰也差不多了。

    5感到不平的網友繼續罵她就好,一定得給她,她想要的言論自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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