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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醫界參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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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恭5
從各省市制定的"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規劃"的角度審視:一般在社群適宜建設與相鄰社群人口與醫療保健事業發展相適應的"社群衛生服務中心",承當該社群相對應的預防、保健、康復及常見病的治療等任務。
想在某個己建成的小區裡,開設300張床位的醫院,這與該小區當初建設規劃、立項宗旨、土地用徒,乃至小區巧功能定位,相信都是背道而馳的。
單從建設300張床位規模與用地面積佔比,每床對應的活動空間與最低的生活保障與醫療配套設施用房,消防與汙水排放,消毒隔離空間的要求來看,都不屬於"旅社"式規模。
建議不必在小區辦醫院是否合法上費口舌,只要要求“籌辦方"提供小區辦醫院的"環境評價“核准通知書,相信對方則知難而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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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6725737851
不論建保健站與帶病床大醫院都是要審批的。
住宅小區只可以設一般打針吃藥的小保健站。
決對不可以建大型帶病床的醫院,一旦有疫情傳染,後果不堪設想。
估計題主並不是很瞭解醫療機構的具體設定要求等相關問題,所以才會產生這樣的問題。
由於涉及的專業內容較多,因此我儘量用通俗的語言來解釋一下。
醫療機構的設立及環境標準。一般來說,新成立的醫院在立項時,必需向主管單位提交相關標準,裡面必須有滿足以下幾個重要條件的內容:
1、擬新設醫院方圓若干距離內,沒有同類型的醫療機構,與其他醫療機構的影響。
2、提交擬新設醫院所在地區的人口數量、健康狀態等調查結果。
3、擬新設醫院汙水、汙物等處理方案,還有消防、上下水等設定等。
4、擬新設醫院的環境與公用設施等情況。
5、擬新設醫院選址與周邊的幼兒園、學校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佈局的關係。
6、醫院的方點陣圖、設計平面圖。
7、其他材料。
醫療機構在建設及驗收時的環境標準。新建醫院在取得相關資質後,就要開工建設並後續投入運營了。
這時這個醫院必需在大氣、水環境、噪音、土壤及放射環境等方面符合相關標準。
當然,由於現在都在講究以人為本,所以還必須爭得周邊一定範圍內居民的同意,也就是公眾意見調查。
說到公眾意見調查這個事,還有一個故事,可能和這個有關。
多年前,新設醫院只要周邊的相關機構出具同意證明即可。
然而在某地,有家醫院在建設完成後,由於各種原因,工人沒有拿到工資,結果工人就四處說這是家只是專門看性傳播疾病的醫院。
周邊小區老百姓一聽不幹了,最後導致這家醫院遲遲拿不到醫療執業許可。
後來各地方出臺的政策中,對於公眾意見調查這塊也就愈發嚴格了。
……
透過上面的介紹,題主應該能發現,在一般的醫療機構設定中並沒有要求醫院不能開設在小區,也沒有限定小區開設醫院床位的張數。
而且,在目前的情況下,多數新設定的醫院也只能開設在小區內或周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