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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都督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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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嶺財經
會計法規定財務負責人(意同會計機構負責人)
會計法第38條規定,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如果國企員工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是可以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當然包括私企。
當然在現實中,只要在工商登記或稅務登記填寫財務負責人時,任意填寫個人都可以(當然活體認證要透過),系統都讓過,現場也沒有查的,不管是否符合上述38條規定的條件。
國企單位是否同意會計法雖然不禁止,但國企員工單位是否禁止員工擔任外單位財務負責人,需要看是否有禁止的規定。如果有此規定,或者無此規定,但有不能兼職的規定(擔任外單位財務負責人,視同兼職),那麼該國企員工是不能擔任外單位財務負責人的,包括私營企業。
但即使單位無限制的規定,但國企單位的員工一般也有避諱,不願意擔任私企的財務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是要辦理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的如果財務負責人在工商和稅務登記了,那麼很容易透過工商系統或其他相關網站查詢到。我記得2019及前幾年國企單位排查的厲害,查員工是否在外兼職、是否是股東、是否掛名財務負責人、是否掛名法定代表人等。
如果國企員工被查到,單位一般會讓限期內去掉掛名,如果職務較高更是如此。行政事業單位可能查的更嚴格。
如果是國企員工,不建議進行公開的外部兼職或掛名。否則,可能會影響在國企的發展。 -
3 # Brian帕派
會計法雖然不禁止,但國企員工單位是否禁止員工擔任外單位財務負責人,需要看是否有禁止的規定。如果有此規定,或者無此規定,但有不能兼職的規定(擔任外單位財務負責人,視同兼職),那麼該國企員工是不能擔任外單位財務負責人的,包括私營企業。”
這個問題提的不是太完整,首先你在國企是從事財務工作嗎?你在國企做財務具體做什麼工作?這些都是很重要,還有有沒有職稱等等,這些都是在應聘時候需要的 如果什麼都沒有那別說私企,國企你也幹不了。
只要你有能力在哪裡都會有人要的,私企更看重能力這一點,而國企還有關係這一層的原因,不過個人能力真的很重要,即使你憑關係進入在工作中也會很難受的。
再說國企工作,從事工作比較機械各種條條框框,對一個人的能力限制比較多,這就是你提出的問題,在國企乾的到私企能不能幹?我知道的包括我遇到的,在私企還真的存在不喜歡在國企幹過的。
我在私企國企都做過,兩個比較是,私企注重能力,只要能幫企業在政策範圍內儘量大的取得企業的利益,還有就是用盡量少的人把工作做好;而國企是不計人員的多少,企業的規範比較多,在私企看來不是什麼大問題的在國企也會算作問題,如果在國企時間長了對自己從事的工作應該沒問題,但是總體財務能力肯定不如在私企工作的。
總體來說,國企工作產生惰性,私企工作能提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