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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笑多段子君

    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須達到兩年以上,而且雙方是因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義務。如果是因為工作、去外地學習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訴訟離婚的時候如果男女雙方的情況被認定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那麼法院判離婚的機率是很高的。 能不能離婚或者是想離婚,需要根據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看,看選擇哪種離婚方式,看你們之間是否存在可以判離婚的情形等。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一種方式是雙方協議離婚,協商好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另一種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根據男女雙方之間的情況來判定的,主要是判定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治癒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情況來判定。 當然在這個期間男女雙方是可以隨時協議離婚的。

  • 2 # 獅子貓她爹

    關鍵是你們還有沒有感情?相互間還有沒有繼續維持下去的必要,如果如上所述沒感情不想維持,那就離,沒有,那就繼續過。和分居多長時間沒啥關係,只能作為法院判決離或者不離的一個證據。

  • 3 # 俊朗大弟

    下面我們分析下問題,您和您老婆分居快二年了,我不知道你們是什麼原因,因為你的資訊提供的有侷限性,所以不是很清楚為什麼分居,那到底是離婚好,還是不離婚好呢?這個問題我覺得吧,當然是,不離婚了,你看啊,你們當初分居的時候,並沒有馬上離婚,說明了什麼,你們之間還有顧慮,因為某件事,不能馬上離婚,就分居了,所以我認為這件事情還是有商量的餘地,還是不要離婚了。

    另一方面,如果你確實有這方面的想法,想馬上離婚的,可以問一下女方的意見,如果雙方都有這個想法,當然可以馬上離婚了。

    其實我還是保留我最開始的意見,夫妻之間有什麼是必須得離婚才能解決的啊,正所謂:一日夫妻,百日恩。離婚是個大事,還是三思為好。

  • 4 # 魚兒飛

    首先不知道你們是什麼原因分的居但肯定的是感情出現破裂了,是離婚還是不離也要看對方是什麼意思!能不離當然是最好的選擇,要是對方還有意願就兩個人好好的溝通溝通沒有什麼事是說不開的,就看你能不能接受了。要是對方已經沒有意願了也就沒必要在糾纏下去,直接分配財產離婚一拍兩散,趁時間還早在找個,可能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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