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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se0819愛生活

    婚姻的締結,要麼選擇自己所愛的,要麼選擇愛你的;既是自己所愛又愛你的這樣的選擇很難,若有,且行且珍惜!。

    婚姻的維繫,靠雙方努力經營。如果當街被打了,不論原因,他不愛你了,你也不會再愛他了,對於這樣的婚姻沒啥留戀的了,離婚!維權!除此還能有什麼看法。

  • 2 # 婚姻法律師姜威

    先說一個律師同行代理的離婚案件,他代理的是原告(女方),在開庭前,原被告雙方都到庭了,法官還沒到,還沒有開庭,雙方就開始說一些冷嘲熱諷的話,他說她的不是,她說他的不是,說著說著,男方開始靠近女方,靠近後突然暴起,將女方打倒在地,雙方跟隨來的家人都一擁而上,雖然沒有上演全武行,但是拉拉扯扯的,場面非常的混亂,這位律師同行一看這樣肯定不行啊,想上去把雙方扯開,可是根本上不去,結果在人群裡突然看到了法官,法官正拿著手機錄影,整個過程持續了兩三分鐘,人群終於分開了,女方被打了幾下,男方也沒敢下重手,法官啥也沒說,就直接問:能不能調解,結果男方說,我不願意調解,家裡孩子還小,需要母親照顧,而且雙方的感情還是有基礎的,所以不同意離婚,看樣子男方是進行過法律諮詢的,知道第1次起訴離婚,如果被告堅持不離婚的話,法院基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所以男方的態度也比較堅決。

    法官笑笑說,你剛才打女方的影片,我這裡都有,在法庭裡打人,我準備向領導彙報,看看能不能進行司法拘留,男方聽到這裡,頓時不吭聲了,最終以這個案件以調解結案。

    有些律師同行是不願意代理離婚案件的,因為情感因素摻雜的非常多,而且極容易產生肢體衝突,會比較麻煩,在離婚案件中,有一些當事人是比較容易衝動,會隨時對另一方進行身體上的傷害,所以一方打算離婚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好自身的安全,以下是我的建議:

    1、 在起訴離婚前,儘量選擇分居,尤其是存在家庭暴力的情況下,必須要分居,選擇搬出現在居住的地方,住到父母家裡或者是親戚朋友家裡,當然,經濟條件允許的話,可以選擇新的房屋租住,切記,這個新的地址要保密,不要被對方知道!

    2、 在選擇分居前,還要考慮家庭財產的證據,把家庭裡面的一些重要的財產,可以選擇攜帶走或者是手機錄影,以防止你離開這個家庭之後,對方將家裡的財產進行隱匿或者變賣,如果雙方是有子女的,還要考慮到分居以後子女的撫養教育問題,是否要帶著子女一起離開。

    3、 儘可能不要和對方再有任何的接觸,尤其是非公共場合的接觸,不要到私密的地方,或者是封閉的空間和對方接觸,因為你選擇了分居,已經讓對方情緒激動了,再和對方再封閉場所的接觸時,對方對你進行身體上的傷害,你是沒辦法及時保護好自己的,起訴離婚,如果聘請了律師,在立案時,本人是不需要到親自到場的,可以由律師來辦理,當然開庭時本人必須要到場,如果沒有律師,在這個過程中,比方說自己去立案,自己去開庭,在此期間,最好要有自己的親戚朋友跟隨著,以防止對方的不理智行為。

    其實不僅僅是離婚訴訟,在協議離婚時,雙方雖然協商好了,結果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時,對方突然不同意,或者是原先的協商都是虛假的,只是為了騙另一方出來,本性開始暴露,對另一方進行拳打腳踢,所以說在協議離婚時,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也可以帶著一兩位親戚朋友跟隨,陪你一起的朋友,主要是負責你的安全,提前和跟隨你的朋友溝通好,不要讓他們對於離婚這件事情發表意見或者是激怒對方,否則本來已經協商好的,結果因為他們想替你打抱不平,替你出一口氣,激怒了對方,反而把雙方協商好的離婚事項給攪黃了,所以說要提前的溝通好。

    離婚不僅僅是心理上的一副重擔,心裡承受本來就很多,那對於人身安全一定也要同時注意,否則,婚還沒有離成,身心都要遭受巨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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