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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體中的黑暗森林法則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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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其人語

    黑暗森林法則:

    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黑暗強調無資訊交流),每個文明都是帶槍的獵人(有攻擊能力或攻擊慾望),像幽靈一樣潛行於林間(互相不知道對方的位置),竭力不讓腳步發出一點聲音,連呼吸都小心翼翼(儘量不讓對方知道自己的位置):他必須小心,因為林中到處都有與他一樣潛行的獵人(文明的普遍存在),如果他發現了別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開槍消滅之。在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域,就是永恆的威脅,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將很快被消滅,這就是宇宙文明的圖景,這就是對費米悖論的解釋。

    費米悖論a.外星人是存在的(科學推論可以證明,外星人的進化早於人類,他們應該已經來到地球並存於某處)b.外星人是不存在的(迄今,人類並未發現任何有關外星人的蛛絲馬跡)

    它的解釋就是說文明要麼毀滅,要麼隱藏。

    1無資訊交流,易知毀滅的前提是發現,我們應該有發現對方的能力才可以進行毀滅,說明文明至少已經到達第二次工業革命的水準即對電磁波的應用。我們不妨看看人類對資訊交流的反應

    1901年伽利爾摩.馬可尼第一次向宇宙發射無線電訊號,到現在無線電飛行的空間已經形成了半徑為115光年的球。之後美國電視臺與廣播電臺也多次發射無線電訊號。

    人類的第一想法是促進語言交流而不是軍事交流。我們不知道外星人的想法是什麼(猜疑鏈)但是電磁訊號總是比核彈先一步到達雙方。黑暗森林的第一句話就值得商榷。

    文明的交流可以類比原始國際交流,談判先於槍炮。三體憑什麼認為他們比人類文明強?誰毀滅誰還不一定吧。(開槍的人也會暴露位置,被槍打中的獵人也不一定沒穿防彈背心)

    2有攻擊能力或攻擊慾望

    攻擊能力這一點還是大機率存在的,至少已經有能力暴露自己了,至少在能力方面還是值得肯定的。

    進攻慾望我們有理由假設越是高等的文明越是強調人道主義(此處可以替換為xx星人道主義)我們有理由懷疑他們的進攻性也有理由懷疑他們的無進攻性。作為一個願意暴露自己的文明他有兩種目的:其一,宣佈對宇宙的所有權,並對宇宙進行殖民。其二,倡導和平,渴望交流。其三,來上 *wo呀(。・ω・。)ノ(這一般只會在某小說裡出現)

    第一種目的我們有理由對他開槍,但如果是第二種,我就問問你,你會對一個很和善的鄰居動粗嗎?其實還是有理由的,就是所謂的資源,能量方面的資源並不重要,重要的其實是宜居星的土地資源。然而無法保證的是對方的宜居星是你的宜居星,等人家發訊號來發現宜居星這隻怕是最低效的發現宜居星的方法了。參見NASA致力於發現類地行星(注意這不是類三體星)。

    3儘量不讓對方知道自己的位置

    此點類似於2,外交是利益最大化的解決問題的方式,文明是開放性的,它渴望交流與發展。

    4文明普遍存在

    這一點還是被大多數人認可的,但文明交流並不是普遍存在的,我們知道光速很快,但相比於宇宙的尺度光速太慢了,以至於可能你的訊號還沒到你的文明就自行消亡了。中國的螞蟻和美國的螞蟻其實也想交換一下物資。

    現在總結一下,黑暗森林法則其實是一個很簡陋的法則,它明明被叫做法則其實並不具有普適性,它只能在某小說裡才能實現。它總是讓小年輕們看了熱血沸騰在哪裡都能看到有人在發:黑暗森林法則瞭解一下。這其實挺煩人的,因為它不具有一個完整的論證過程,而論證其實是此類理論的靈魂,因為它不是一個可以證偽的科學理論,沒有論證它的可信度就消失大半,再缺少普適性,格局(此處格局不是世界觀,槓精我知道你要說啥( ̄へ ̄))就太小了。

    普適性的缺失體現在哪:宇宙資源並不缺乏,缺失的是土地資源,但真正缺失土地資源的三體星人又有多少?像葉文潔一樣亂髮訊號的人又有多少?作者在寫小說時就故意設定了特殊情節來迎合理論。

    黑暗森林體現了很基礎的利己思想,但高階文明無一不是習慣雙贏的,在吃完宇宙之前大家想的不是打架而是一起把它吃完。

    黑暗森林法則類似於霍布斯(1588-1679)的學說,他對政治初始狀態的構思十分有力:在形成現有制度之前的自然狀態中,每個人都是孤獨的原子式個人,人人都貪生怕死、趨利避害、自私自利、漠視他人、見利忘義而且不信任任何人,一切特徵都來自於人天生的自我保全慾望的基本事實。但是這類學說有一個共同的缺陷:原子式的個體的唯一作用是把問題簡單化,削減內容,卻無法解釋一些更復雜的情況。

    荀子從經濟學角度解釋了合作的必要性: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慾,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於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

    秩序是合作的根本,秩序的建立是發展的必然。

    黑暗森林一方面強調高階文明科技發達,一方面又無視文明的文明(好像文明一點也不文明)。讓我總是想起這樣一句話:哲學總是不得不出面收拾科學的爛攤子,然後又被科學看不起。

    我承認《三體》的偉大,但黑暗森林法則真的不是一個合格的法則。多看看社會科學、哲學方面的書就會了解到所謂的法則不是你講講故事就可以讓它成立的。

  • 2 # 為緣不變

    作者承認對探索外星文明持悲觀傾向。

    以往人類對外星高階文明的假想大多是樂觀態度,認為高階文明道德自然高尚,不屑與地球文明爭奪資源,甚至會幫助我們提高科技文明等級。

    但作者大劉卻對此深表懷疑,並在書中提出相對悲觀的“黑暗森林法則”表述,即高階文明於隱蔽處消滅新發現的低階文明,以免其未來對自身遭成威脅。全文並圍繞此論點,逐步展開。(主要是第二三部)。

    我個人是比較支援此理論,因為在人類的發展史上,歐洲殖民拓張之時,有過不堪回首的血例。

    但這畢竟只是假想理論,其支撐點還是有待商榷的。書中對此法則有多次表述,個人認為有如下幾點可做探討:

    一、部分觀點認為文明之間初次接觸無法互相得知對方都懷善意,也無法保證日後對方不會威脅到自己,因此高階文明寧願先發制人,也不願冒險,率先將其毀滅。

    我覺得這個觀點的問題在於,低端文明確實難以瞭解高階文明,但高階文明不太可能不瞭解低端文明。既然在科技上領先如此之多,只要他不含惡意,善意就可以傳達到低端文明。

    換句話說,二者的善惡與否僅取決於高階文明,低端文明無法也沒有資格示惡。

    二、有部分觀點認為,高階文明會因低階文明科技爆炸式發展而威脅到自身,而先發制人。

    我部分贊同此觀點,低階文明確實有機率透過意外,如和其它星球學習而獲得高階科技。但這種機率非常之低,而且就算是結識到新星球,對方又會願意將自身技木轉讓嗎?

    低階文明希望僅透過自身發展而步上高階科技難上加難,而且時間冗長。何況高階文明也可以透過悄無聲息的科技封鎖而限制其發展,而不必將其毀滅。

    三、高階文明因為資源問題,而將潛在的競爭對手毀滅。這個是我比較支援的觀點,因為人類史上的諸多戰爭與毀滅因此而來。

    宇宙總量是衡定的,如果兩個,或多個文明共同開發,很有可能會在某一種資源上發生爭奪,或為尋找更為適宜生存環境而發動戰爭。書中“三體”星人也是希望遷徙至地球,掠奪生存環境而屠殺地球人。

    但這裡仍有一個疑問,不同科技階段所需的資源不太相同。把地球不同時代人放到一起,古人不會和我們爭奪石油,因為他們用木頭一樣可以生火。而我們也不屑於和他們爭奪樹木,砍太多的時候,我們用槍炮逼他們就範足已,沒必要全部毀滅。

    儘管有以上三點置疑,但我仍然贊同“黑暗森林法則”,理由僅僅是因為毀滅對方的代價足夠低,低得像我們捏死一隻螞蟻。我們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就能做到,而且對方還發現不到自己。捏死了,我就不用去論證上面三點會不會、可能不可能,這樣做的成本足夠小,何樂而不為?

    我們擔心被蚊蟲叮咬,咬了可能會染病,也可能啥事沒有,但我們還是會先把蚊蟲打死,這樣也沒了後顧之憂,我們也沒付出什麼代價,接著就能睡個好覺,僅此而已。

  • 3 # 響噹噹的一顆小鋼豆

    我覺得這一法則有硬傷。

    黑暗森林法則,是說在黑暗的森林中有許多潛伏的帶著槍的獵人,當他在黑暗中摸索前進時,發現危險會果斷的第一時間出擊,消滅對手,儲存自已。因此在黑暗的森林中永遠不要暴露自己的行蹤才是生存之道。

    我認為這一理論是建立在一個不正確的前提上。獵人狩獵過程中主要威脅來自於猛獸,作為一個文明社會的獵人,在明知森林裡可能還有其他獵人的情況下,我認為受道德和法律的制約,他是不會貿然開槍的,反而在黑暗中結伴而行會是一個不錯的主意。

    推而廣之,如果一個文明的科技水平達到了探索宇宙的高度,他的法律和道德水平也應該是很高的,在當其知道另一個文明存在時,更多的是好奇和惺惺相惜,而不是野蠻消滅。

  • 4 # 石開言

    三體文明,歌者文明,甚至羅輯暴露座標後,毀滅一顆恆星的那個文明,都充滿了赤裸裸的宇宙侵略性,也印證了葉文潔創立的宇宙社會學,就是叢林法則,宇宙黑暗森林法則的對映。但是,在茫茫宇宙,浩蕩星空之中,別忘了宇宙中還存在著歸零者文明,他們想要電腦重啟那樣,修復問題,重啟宇宙,恢復宇宙中的田園時代,恢復到11維空間時代,他們可以說是宇宙大同的代表,是充滿博愛的跨宇宙文明。這是我想到的黑暗森林法則的矛盾處。

  • 5 # 清影小君

    大家好,非常榮幸可以有這個機會解答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吧。

      我認為這條規則很有說服力。

      黑暗森林法則意味著有許多持槍的獵人潛伏在黑暗森林中。當他在黑暗中摸索前進時,他會發現危險並果斷出擊,消滅對手並自救。因此,永遠不要暴露你在黑暗森林中的行蹤是生存的唯一方法。

      我認為這個理論基於一個不正確的前提。獵人狩獵過程中的主要威脅來自野生動物。作為一個文明社會的獵人,知道森林裡可能還有其他的獵人,我認為他不會因為道德和法律的約束而貿然開槍。相反,在黑暗中一起旅行是個好主意。

      廣義地說,如果一個文明的科技水平達到探索宇宙的高度,它的法律和道德水平也應該很高。當它知道另一種文明存在時,它更好奇和欣賞對方,而不是野蠻的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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